《〔澳大利亚〕默里·米切尔家族》
我看见这样的事: 两个人坐在一根柱子上
他们挖了一个坑,午饭后,恐怕
要安上柱子装电线。水在果脯听里烧。
在正午的金合欢树下,蜜蜂在白色的
刺芒花那浓霭中轮番叫鸣。
这两个人在带柄的泡沫塑料盒中
咬着大块的夹肉三明治。我听见其中一人在说:
“那年真旱”。是的。 “象是在路上开荒”。
那第一个人,如果有人问,会说:“我是米
切尔家族的。”
另一个会凝视片刻, 手心上放着干叶儿,
抬起头,带着痛苦和微微的逗趣说:
“我是米切尔家族的”。两人中有一位很富,
但从未停止戴他那顶油渍斑斑的毡帽。他们
所说的一切几乎都属于礼仪。有时候这种
场景就是一条大街。
(唐正秋 译)
《米切尔家族》显然是一首朴实无华的十四行诗, 它表达了默里关于澳大利亚社会的某些基本信念。这首诗是作为他的诗集《午餐和反午餐》的引言出现的。那时它的标题是: “最后写成的献辞——给本国语共和国”。这首诗总结了默里关于建立民主的澳大利亚文化的必要性的看法。他认为这种民主文化应接受甚至赞扬地方的传统和语言。
诗中所描写的是两个工人,他们在挖完竖电线杆用的坑后正在休息吃午饭。这两个工人不是丛林民谣或香烟广告中的那种粗野的、闯荡江湖的英雄。他们是两个谦和的工人,有一位还戴着油渍斑斑的毡帽。现在男人戴旧毡帽的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在几十年前的澳大利亚农村却是标准的装束。对毡帽的珍爱典型地反映了默里想记录下他那个地区民间习俗的愿望。
这首诗以白描的手法叙述主人公所看见和听到的事。整个描写弥漫着乡村的气息。诗的内容似乎很平淡和枯躁。它的吸引力主要在于这两位工人本身——他们生性沉默,言辞简洁而富于冷冷的妙语, 表现出男子汉的口吻和阳刚之气。而正是这触发了诗人的诗兴。
在《米切尔家族》中, 默里(主人公)只是在倾听, 而不是参与其中的谈话。但他是带着确信的态度来倾听的。诗的前八行引出场景和人物,也开始摘录他们的谈话,后面六行才进一步接触到诗的主题,值得提出的是,后面六行中摘录的谈话, 系主人公猜度这两个工人会这样讲的话,换句话说,这位旁听者如此确信他的题材, 以至他能预见他们的谈话内容,如他所讲:“他们所说的一切几乎都属于礼仪”。
在“我是米切尔家族的”这句话所包含的意味里,部落或氏族的归属感多于个人的宣称。默里还说过他总认为其中一个宣称自己是“米切尔家族的”的人是土著人,但这在诗中没有明确表示出来。
澳评论家阿伦·戈尔德在分析这首诗时,曾提到诗中两个工人谈话时的那种理想化了的沉默寡言的男子汉气概,那种谦虚和独特的虚荣心; 以及在他们思想和言谈中体现出来的那种自主和执拗的、有点近乎可笑的审慎。重要的是,无论这两个人是否来自米切尔家族的同一谱系,他们都具有乡土文化的传统和习惯。
这首诗的最后两句很有意义,“他们所说的一切几乎都属于礼仪”。对默里来说, 礼仪包括日常规矩, 技能,甚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陈词。但陈腐的言词并不妨碍人们说真话或建立友谊。最后这一句“有时这样的场景就是一条大街”,使这首诗的意义延伸到了大多数澳大利亚人居住的城镇。乡村价值通过象米切尔这样朴实的人传到了城里。最后这一句可以看成是将这种伙伴和兄弟关系的主题的普遍化。
默里的十四行诗并不是莎士比亚或堂恩的那种有严谨韵律的十四行诗。他只是借助十四行这个大的躯壳,而不受其约束,以自由地、尽情地发抒自己的诗情为目的。西方不少二十世纪的诗人(如美国诗人罗伯特·罗厄尔等)都尝试用不同的方式按自己的需要来写这种现代的十四行诗。
(唐正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