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斯莱塞·威廉大街》
一片红红的光球,酒绿色,
闪动的箭,流动的火。
泼洒在石头上,比小溪流得深;
你觉得这很丑,我认为它很美。
幽灵的裤子,象悬着的吊死鬼,
那膝盖在典当铺的橱窗里碰来碰去,
但里面没有人抱怨或觉得受罪;
你觉得这很丑,我认为它很美。
冲人的刺激气味,浓烟,肥肉和鲱鲤;
一股股煤气味直扑鼻腔,
脂油“嗞”的一声给洋葱一顿饱浸;
你觉得这很丑,我认为它很美。
扒手和娼妓,端着香酒,眼睛贼亮,
(饥饿跟着他们的脚踵,死亡在他们的左右。
在铺设着他们牧场的大道;)
你觉得这很丑, 我认为它很美。
(唐正秋 译)
《威廉大街》这首诗较好地代表了作者成熟时期的风格, 显示了作者的某种写作特色——撷取一实景或真实情形,然后予以生动的再创造,使读者能领略其风貌、声音、气味以及随之而生的情感。
威廉大街是悉尼市主要大街之一,它和与之相接的皇家十字街同为悉尼市夜生活中心。那儿有高楼大厦,豪华公寓,珠宝、时装商店,但也有不少的古旧商店,典当铺,各类小吃,酒吧舞厅,以及变相的妓院。为有名的闹市风光区。
斯莱塞本人在谈到他的这首诗时说:“这是一张类似照片的东西,对象是那条通到皇家十字街的小山的城市大道(即“威廉大街”——译者注),摄于一个雨夜。那时路面由于高楼大厦上的广告牌的映照显出了一层光滑的红、 白、绿的颜色”①(即‘红红的光球’和‘闪动的箭’)。他说, 写这首诗,是为都市的魅力辩护,从而驳斥那种认为城市“丑恶”,仅仅乡村才美的看法。
作者以一个导游的口吻指出了那些他所喜欢的风景、声音和气味,让“听者”(更喜欢乡村风光的人)相信:城市给人的印象确实是“很美的”。
诗的第一节中的“酒绿色”不仅指霓虹灯广告的颜色,还暗示了广告牌下的许多酒吧内夜生活刺激的嗜酒本质。 “泼洒在石头上”使人想到某种原始的仪式(如敬神酒等),尤其是和“酒绿”、“箭”、“火”读在一起时,更令人产生这种联想,整个诗节产生出某种生气勃勃、强烈而原始的对生活的礼赞。
第三节写小吃店用了不少头韵,如“冲人”和“浓烟”; “肥肉”和“鲱鲤”; “脂油” “‘嗞’地一声”等,使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 如得其味。
此外,诗中有意无意提到“石头”(而不说“公路”),“小溪”和“牧场”等词,使读者对乡村产生联想, 形成一种对照和反衬,传达出作者对都市自然风光的感觉,从而说明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一样充满生气和活力。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作者专拣那些“你觉得这很丑”的方面来驳斥对方, 以之来强调“我认为它很美”的理由。这样一来,都市的灯红酒绿、光怪陆离,典当铺的旧衣裤,小食店的油味烟味以及扒手、娼妓出没的街头在作者眼中都是美的了。这在我们看来如果不能说是一种病态的话,也算是一种过份的偏爱或怪癖。
(唐正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