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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原文及赏析·〔美国〕

作者:张易萱  时间:2023-02-02 18:52:53

《〔美国〕·艾略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要是我相信我在回答的

是个能够回到阳世的人,

这火焰就不再抖动。

可是,如果我听说的是真情

从来没人活着离开深渊,

我回答你,不怕于名有损。*

 

那么,让我们走,你和我,

当暮色背靠着天空伸展着,

象被麻醉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

让我们走,穿过行人稀少的街道,

走过通夜难眠的廉价客店

人声嘁喳的僻静角落;

走过满地锯屑与牡蛎壳的饭馆:

街连着街,象冗长的辩论

居心不善

把你引向那难以回答的问题……

哦别问个所以然,

让我们走,去拜见。

 

房间里女人来去如梭,

老是在谈米开朗基罗。

 

黄雾在窗子上蹭背,

黄烟在窗子上蹭嘴,

舌头舔着夜晚的四角,

在干涸的水坑上徘徊,

烟囱掉出的煤灰落在它背上,

它从阳台边溜过, 突然跳起,

但它看到这是温柔的十月之夜,

又蜷缩在房子周围, 沉沉入睡。

 

确实有个时间

让黄烟沿街滑行

在窗子上蹭背;

有个时间, 有个时间,

准备一张脸去面对你会见的脸;

有个时间, 用来杀人, 用来创造,

让那些举起问题又丢进你盘里的手

去完成工作, 结束一天天日子。

有个时间给你, 有个时间给我,

有个时间先来一百个犹豫,

先来一百个观察, 一百个修正,

然后再去吃茶点。

 

房间里女人来去如梭,

老是在谈米开朗基罗。

 

确实总有个时间,

问一声“我敢不敢?”“我敢不敢?”

总有个时间转身走下楼梯,

头发中带了一个秃斑——

(人们会说:“他头发越来越稀!”)

 

我的晨礼服,顶住下巴,领子笔挺,

我的领结华丽又文静,只用一个简朴的扣针固定,

(人们会说:“他的手臂和腿可真细!”)

我敢不敢

把宇宙扰乱?

一分钟内就必须做出

决定和修正,过一分钟再推翻。

 

我早就熟悉她们每个人,全都熟悉,

我已经熟悉晚上、下午、早晨,

我已经用咖啡匙量过我的一生;

我熟悉远处房间传来的音乐声里

那渐渐变轻而终于消失的人声,

可我哪敢冒昧行事?

 

我早就熟悉这些眼睛,全都熟悉——

它们把你固定在一句程式化的短语中,

当我被程式化,趴在一根针下,

当我被钉在墙上,四肢扭动,

那时我如何才能吐出

我平日生活方式的烟蒂?

我哪敢冒昧行事?

 

我早就熟悉这些手臂,全都熟悉——

那带手镯的白洁的裸臂,

(可是灯光映出淡棕色的茸毛,)

是从衣衫上传来的香味

使我如此语无伦次?

是搁在桌上的, 或裹着纱巾的手臂。

难道我必须冒昧行事,

叫我如何开始?

 

我该不该说, 在暮色中我穿过狭窄的街道

看到没穿外套的孤独者倚在窗边

从他的烟斗中升起缕缕白烟?……

 

我想必是一双褴褛的爪子

在宁静的海底乱窜。

 

而这下午, 这夜晚, 睡得多安宁!

细长的手指抚摸着它,

睡着了……倦了……要不就是装病,

在你我身边, 在地板上伸展四肢。

难道我在用过茶点和冷食之后

就有力量把时间推上紧要关头?

尽管我哭着斋戒过, 哭着祈祷过,

尽管我见到我的脑袋 (有些秃顶) 放在盘里端来,

我也不是先知——而这也无甚干碍;

我已经见到我的伟大时刻闪闪摇摇,

我见到永生的脚伕拿着我的大衣向我冷笑,

一句话, 我怕。

归根到底,这是否值得一做?

喝过茶,吃过果酱,

在杯盘之间,在你我闲谈时,

是否值得面带微笑

把这事情一口咬掉?

是否值得把宇宙挤成一个球

滚向一个叫人无法回答的问题,

是否值得说: “我是拉撒路,来自阴间,

我回来告诉你们一切。”

万一此人,在头边放个枕垫,

竟然说:“我根本无此意,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归根到底,这是否值得一做?

是否值得,

经过庭院、撒水的街道、多次日落,

经过小说、茶杯、曳地长裙,

经过这个那个,还经过那么多事——

简直没法说出我想说的意思!

但就象魔灯在神经图案映到幕上:

是否还值得一做

万一此人,放下枕头、甩开纱巾,

朝窗子扭过脸,竟然说:

“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我完全无此意,根本没这意思。”

 

不! 我不是哈姆雷特王子, 生来不是;

我只是个扈从的廷臣, 我的工作

只是使王家行列壮观些, 念念开场白,

给王子出主意, 当然, 是驯顺的工具,

唯唯诺诺, 很高兴终得一用,

处世小心, 事事谨慎;

满嘴高调, 却颇为颟顸,

有时候确实近乎可笑——

有时, 几乎是小丑。

 

我老了……我老了……

我得翻卷裤脚。

 

我脑后头发要不要两边分? 我敢不敢吃桃子?

我要穿白色呢裤, 在海滨漫步,

我听到了美人鱼对唱的歌声。

 

我想他们不会是唱给我听。

 

我见到她们骑在浪尖向大海驰去,

梳理着波浪被风吹起的长鬃,

这时风把海水扰得黑白相混。

 

我们在大海的宫室里留连忘返,

海女们给我们戴上红棕色海草花环,

一旦被人声唤醒,我们就得淹死。

(赵毅衡 译)

此诗为艾略特的成名作,写于1910年至1911年之间, 1915年在芝加哥的《诗刊》杂志上发表。这个新颖独创且颇为艰深难懂的作品,可以说是迈向《荒原》的前奏曲,也为诗人整个创作的思想与艺术定下了基调。

全诗是一个行进着的抒情结构,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1—69行),主人公在特定背景下,怀着复杂的心绪向那个“房间”走近。“你和我”到底是谁?有两种代表性意见:一种认为, “我”是普鲁弗洛克, “你”是主人公愿意向其展示内心秘密的读者。另一种认为,“我”是主人公的意识层面, “你”是潜意识层面。我们姑且采用后一种说法。但实际上,有些时候,这个“我”又是两种意识的合一,一个充满复杂个性的普鲁弗洛克。似乎去拜见之前,本能与理智已有过激烈争论,那裸臂与香味的挑逗毕竟太强大, “我”屈从了,只好一块走。先是从人物与行动写到大环境,经过街巷低级建筑的小环境,从黄昏到“沉沉入睡”的夜晚;再从环境自然引渡到人物的具体动作与详尽心理。三个“全都熟悉”的反思与假设, “我”战胜了“你”,普鲁弗洛克终于彻底“犹豫”了。第二层(70—74行), “褴褛的爪子”指螃蟹。普鲁弗洛克看到结了婚的孤独者空虚缥缈的“白烟”,他觉得自己的命运也不过如此,于是象螃蟹一样偏离目标撤退了。这是一个转折层。第三层(75——110行),经过痛苦的心理折磨,主人公又回到昏黄的夜晚。他倦了,病了,岁月从“一个秃斑”到赠给他“有些秃顶”,死神(“永生的脚伕”)的冷笑让他怕了。他不可能是“先知”,象施洗礼者约翰,拒绝爱情而死,但有价值有意义;他也不能象拉撒路一样死后还阳,从无意义的生活中觉醒过来;况且那女人,也会突然翻脸不认他,回绝他的。这问题太大了,不仅个人,而且关系到“宇宙”,既然这一切不可改变,就没有必要去冒险了。这一层是普鲁弗洛克用种种理由为自己退缩的选择作辩解与开脱。第四层(111—131行),这里的“我”、“我们”,均为“你”、 “我”的同一。从心理深层到日常行为,看来主宰着他的都不过是象波罗尼乌斯一样的小丑。而廷臣与哈姆雷特王子也不可同日而语。然后,他为自己设计的苟且而时髦的生活方式,并沉浸在浪漫的梦幻中。这一层是普鲁弗洛克坦白的自嘲和对于“文明”的蟹般生存的希望。可悲的是,人声终究会唤起现实的海水淹死他,不管是否积极去寻访他的“情人”,他摆脱不了注定的命数。

在这场回避表露爱情的繁复、多变、 跳跃而压抑的内心独白中,一个抒情形象的典型性格凸现出来了: 企望又迁延, 敏感又怯懦, 文雅又虚荣, 没有主意, 不敢追求,对前途迷惘而失去信心。 一味的自我否定而导致迟暮,神经质地自语、自怜与自嘲。其精神的困惑、 空茫、无所适从, 最终走向没有出路的自恋与封闭, 这是普鲁弗洛克一个人的, 也是社会与时代的普鲁弗洛克系列。 如果说, 庞德的 《归来》 对新世纪的病痛抱有拯救的企图, 那么艾略特的这首诗则在于彻底揭露它、 击毁它。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首先, 人物自身的张力构成,带来结构的张力、 场面的张力、 意象的张力, 结成巨大的张力系统,是它最大的特点。 诗的张力简单说来就是各种要素的二元对立。 普鲁弗洛克心理、性格种种矛盾的互存,在上面的概述中我们已经看到。 由于他是抒情诗得以流动的主因, 这就不仅使静止的独白与独白中设置的事件行动有一种叙述结构的动静对照并生产律动,而且在效果上不断地冒出戏剧性, 这在各种细节的描绘(譬如第六节) 与层次的推进中都是可以观察到的。 场面与意象的张力乃为更小的单位了, 前者象第二、 第五节, 附庸风雅的女人侈谈伟大的艺术家; 后者象“把宇宙挤成一个球”, 从两个悬殊的圆形物中可觉出深长意味。 这些不同层次、 类型与性质的张力撞击, 使诗歌爆发出极大的弹性、 力度和意思的多向度, 使你解读它的时候, 有难以穷尽的玄秘感。 第二, 客观对应物的运用。 诗人受前期象征主义的影响, 特别强调“艺术的‘必然’就在于情感外形的完全恰当”。普鲁弗洛克的情感对应物(人物、事物)布满全诗, 不但恰当, 而且是绝对的奇特与精妙。 最为著名的就是开篇的“暮色……象被麻醉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一句。 可以说, 它是该诗的一个中心象征, 最后直接或间接地出现至少有六次。 其暗示着的“病态”、 “昏黄”、“空虚” 、“遮掩行动”、 “催人入睡”、 “又可以做梦的种种意义”等, 既可指时代的大背景, 也可指主人公从事拜访的小环境, 更是指他盘结不散的心境。 这般夸张而不合惯常逻辑的情绪外形有如此惊人的概括力,在世界抒情诗史上并不能找到很多。此外, 该诗还运用了宗教与文学上的不少典故,这虽给阅读带来麻烦,但给诗增加的厚度与容量却是更为重要的。 在人物, 说明普鲁弗洛克是社会集体无意识的一员; 在诗本身, 是对文学传统的继承和发挥,让一种新意象、 形象或象征参与流动。 作为一种艺术方法, 它也是艾略特最为得心应手的。

(喻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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