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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恋情》原文

发布时间:2023-07-04 1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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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行(1909~2006),河北香河人。著有《文言常识》、《佛教与中国文学》、《禅外说禅》等。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天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己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原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无有,也可以心满意足。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希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然仍是由自己的感情出发;至于跳到己身以外,用理智的眼看,就还会看到不少值得三思的情况。

先由正面说。一种情况是,有情人终于就成为眷属。那恋情就有好的作用。理由有道理方面的,是一,双方的了解比较深,结合之后,合得来的机会就大得多;二,结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账,损失就太大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经历某种挫折,有情人未能成为眷属。有情的情有程度之差。数面之雅,印象不坏,时过境迁,渐渐淡薄甚至忘却的,这里可以不管。想谈的是情很浓厚,都愿意结合而未能结合的。这会带来强烈的痛苦,如何对待?如果当事人不是太上忘情的人,快刀斩乱麻,求苦变为不苦是不可能的。要在忍中求淡化。可以找助力。总的是时间,过去了,影子会逐渐由近而远,苦的程度也会随着下降。分的呢,一方面可以用理智分析,使自己确信,机遇会播弄任何人,如意和失意都是人情之常;另一方面可以用变境法移情。变有大变,如世间所常见,有的人由江南移到漠北,有小变,如由作诗填词改为研究某一门科学,目的都是打乱原来的生活秩序,使记忆由明朗变为模糊。这样,时间加办法,终于显出威力,苦就会由渐淡变为很少甚至没有。可是恋情的往事不虚,要怎么对待才好呢?可以忘却,是道人的办法。用诗人的眼看就大不应该,因为这是人生中最贵重的财富,不只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利用。如何利用?我的想法,可以学历代诗人、词人的精神,或写,或借来吟诵,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类,白首而温红颜时的旧梦,比读小说看戏,陪着创造的人物落泪,意义总深远得多吧?

再说反面的,是恋情也会带来一些不如意或不好处理的问题。其一是它总是带有盲目性,盲目的结果是乱走,自然就容易跌跤。可怕的是这盲目也来自天命,如前面所说,因为传种重于一切,于是情人眼里就容易出西施。换句话说是会见一个爱一个,就是时间不很短,也是感情掩盖了理性,对于眼中的异性,只看见优点而看不见缺点。为结合而应该注意的条件,如是否门当户对(指年龄、地位、能力等),性格、爱好、信仰等是否合得来,都扔开不管了。这样为恋情所蔽,显而易见,结果必是,结合之后,隐藏的问题就接踵而来。诸多问题都由盲目来,有没有办法使盲目变为明目?理论上,对付情,要用理;可是实际上,有了恋情就经常是不讲理。这是说,求明目,很难。但是为了实利,又不当知难而退,所以还是不得不死马当活马治。可用的药主要是外来的,其中有社交的环境,比如有较多的认识异性的机会,这多会带来比较,比较会带来冷静,这就为理智的介入开了个小门,盲目性也就可以减少一些。环境之外,长者(包括家长、老师等)和友人的教导也会起些作用;如果能够起作用,作用总是好的,因为旁观者清。但是也要知道,外来的力量,只有经过内的渠道才能显示力量,所以纵使恋情的本性经常是不讲理,为了减少其盲目性,我们还是不得不奉劝因有恋情而盲目的人,至少要知道,惟有这样的时候才更需要理智。

其二是恋情会引来广生与独占的冲突,其结果是必致产生麻烦和痛苦0广生是不只对一个人产生恋情,小说人物贾宝玉可作为典型的代表,宝、黛,他爱,降格,以至于香菱、平儿,他也爱。见如意的异性就动情,尤其男性,也来于“天命之谓性”,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正有大力,难于抗拒。可惜是同时又想独占,也举小说人物为例,是林黛玉可为典型的代表,不能得宝玉,她就不能活下去。人生,饮食男女,男女方面的许多悲剧是从这种冲突来。怎么办?根治的办法是变“天命之谓性”,比如说,广生之情和独占之情,两者只留一个,冲突自然随着化为无有。可是人定胜天终归只是理想,至少是不能不有个限度,所以靠天吃饭还是不成。靠自力,有什么办法呢?已经用过并还在用的办法是制度加道德,这会产生拘束的力量。拘束不是根除,就是说,力量是有限的。不过,如果我们既不能改变“天命之谓性”,又想不出其他有效的办法,那就只好承认,有限的力量总比毫无力量好。

其三,总的说个更大号的,是恋情经常与苦为伴。苦有最明显的,是动情而对方不愿接受,或接受而有情人终于未能成为眷属。苦有次明显的,是动情而前途未卜,因而患得患失,以至寝食不安;或前途有望而不能常聚,俗语所谓害相思,也就会寝食不安。人生有多种大苦。有的由自然来,如水旱(饥饿)、地震之类。有的由人祸来,如战争、政治迫害之类。与这类大苦相比,伴恋情而来的苦也许应该排在第一位,原因是一,几乎人人有份;二,最难忍。所以佛家视情欲为大敌,要用灭的办法以求无苦。这个想法,用逻辑的眼看相当美妙,因为灭掉情欲是釜底抽薪。可惜是一般人只能用肉眼看,那就即使明察苦之源也只好顺受,因为实际是没有舍去恋情的大雄之力。但苦总是不值得欢迎的,还有没有办法驱除?勉强找,是道家的。还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是得天独厚。庄子说,“其耆(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推想,或眼见,世间也有天机深的,那就会见可欲而不动情,心如止水,或至多是清且涟漪,不至起大的波涛,也就不会有大苦。中等是以道心制凡心,如庄子丧妻之鼓盆而歌,所谓任其自然。上等的路,仍是天命,自然就非人力所能左右。中等呢,道心来于人,但究竟太难了。所以容易走的路只有下等一条,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苦命”,用儒家的话说是忍。这不好吗?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好,因为对天命说,这是委婉的抵抗,对人事说,这是以恕道待之,所以庄子于“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之后,紧接着还加了一句,是“德之至也”。德之至,就是没有比这样更好的了。视无可奈何为德之至,也许近于悲观吗?那就还有一条路可走,是常人的,不问底里,不计得失,而安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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