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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翎《向北方》全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18: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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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

爸爸要离开你一段时间。爸爸离开的原因,等你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了。爸爸要去的那个地方,在多伦多的北边。很北。可是不管爸爸在哪里,爸爸的心永远不会离开你。

苏屋瞯望台。

陈中越趴在桌子上,举着放大镜在那本新买的加拿大地图上寻找这个奇怪的地名。湖泊河流如蝌蚪带着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放大镜里游来游去。后来他终于摆脱了蝌蚪们的纠缠,在安大略省的北部找到了这个芝麻大的黑点。

打开电脑,进入雅虎,有十几条索引。

镇内人口:3400。外围人口:1800。纬度:北纬52度。主要居民:乌吉布维族印第安人。辖区:印第安和平协议第三区……

网页的图文说明渐渐地模糊起来,只剩下几个字如平地里兀起的山峰,生猛地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0

北纬52度。

中越翻出一本卷了毛边的中国地图,沿着北纬52~53度线一路找过去,只找到了一个孤零零的地名:漠河。他听说过这个地名。中学地理课老师曾经告诉过他,这是中国最北的一个县。

也就是说,苏屋瞯望台和中国最北的一个县城几乎处在同一条纬度线上。

中越觉得血从脚底一寸一寸地热了上来,心跳得一屋都听得见。关闭了网页,就飞快地打出了一封信:“我接受聘任合同的全部条款,将于两个星期之内赴任。”信打完了,用食指轻轻地击了一下发送键,叮的一声脆响,电子信件飞离了他的电脑——这才感觉到手在微微地颤抖。闭上眼睛,仿佛看见了满天都是透明的翅膀,载着他一腔的急切,飞向那个有着一个奇怪名字的加拿大北方小镇。

第二天中越就开始收拾行李。大件的家具电器,都送给了范潇潇。自己的日用物件整理起来,是四只大箱子。两只放后备厢,两只放后座,应该正好是一满车。关结银行账户,检修汽车,购买长途行车保险,带小越去家庭医生那里做年检,与导师同事朋友一一话别。琐琐碎碎的事情,办起来竟出乎意料地简单顺利。

一个星期之后,中越就开始了前往苏屋瞯望台的漫长旅途。

启程的那天早上,车都开到高速公路口上了,他又停下来,用手机给潇潇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小越在吗?”他问。那头冷冷一笑,说你有多长时间没送小越上学了?你不知道她夏季班的校车七点半就到?他顿了一顿,才说潇潇那我就走了啊。那头不说话,他就挂了。停在路边,他怔了半天,心想自己大概还是期待着潇潇说些话的。可是他到底期待潇潇说什么样的话呢?其实,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主意已定。她是知道他的,所以她什么也没说。

车子开出了多伦多城,屋宇渐渐地稀少起来,路边就有了些田野,玉米在风中高高地扬着焦黄的须穗。再开些时辰,房屋就渐渐绝了迹,田也消失了,只剩了大片的野地,连草都不甚旺盛。偶有河泽,一汪一汪地静默着,仿佛已经存在了千年百载,老得已经懒得动一动涟漪。夏虫一片一片地扑向车窗,溅出斑斑点点壮烈的绿汁。路上无车也无人,放眼望去,公路开阔得如同一匹巨幅灰布,笔直地毫无褶皱地扯向天边地极。中越忍不住摇下车窗,将闲着的那只手伸到窗外狂舞着,只觉得满腔的血找不着一个出口,恶浪似的拍打着身体,一阵一阵地轰鸣着: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

中越对北方的向往,最早的时候,其实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中越出生的年代,正逢越南在轰轰烈烈地打着仗。中越三四岁的时候,跟着院子里的孩子们看过一部越南电影。电影的内容有些模糊,依稀记得是一群面黄肌瘦的南越儿童,在飞快地削竹桩。电影的插曲,他却清晰地记住了。这首插曲词语重叠,音韵反复,极容易上口。用现代流行音乐的套路来重新诠释,其实就是“蓬擦擦”最简单的变奏。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向北方,向北方,南方的孩子盼解放……

这是中越一生里学会的第一首歌,是记忆的大筒仓里垫在最底层的一样东西。后来长大成人,筒仓的内容不断地增加着,溢失的却总是那些堆积在最表层的东西。而最底里的那首歌,却已经化了血化了骨,再难剥离了。虽然那时他对南方对北方都毫无概念,那首歌却是最早点燃了他对北方的模糊向往的。

后来,他的小舅和二姑,都是知青,都去了东北的生产建设兵团,时时有信来。那时父亲还在,饭桌上,母亲就念信给父亲听。信都是些诉苦的信,他半懂不懂地听着,只记住了他想记的部分,比如康拜音割也割不到头的田野,比如看不到一丝云彩的地平线,再比如比棉被还要厚的遮了天盖了地的冬雪。这些信使他对北方的模糊猜测开始具备了一些实质的内容。

再后来,他就发酵似的飞快长大了。初三的时候,他已经是个一米八〉拇蟾吒隽恕?阕佑涝短短,鞋子永远太紧,门框永远太矮,嗓门儿永远太粗,学期品德鉴定上永远有“希望改善同学关系”的评语。开学分组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同桌。学校野营训练,没有人愿意和他睡同一张床铺。除了在运动场上,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容他舒适地摆弄自己的身体。他觉得自己是一头高大笨拙的熊,小心翼翼地行走在江南精致而错综复杂的街景习俗人情中,举手投足间随时都可能碰碎他所遭遇的一切,不是他伤了人,就是人伤了他。江南的城郭像一件小号的金缕玉衣,他轻轻一动,就能挣破那些精致的针脚。少年的他开始感觉到了轻巧的南方压在他身上的千斤重担。

于是他越来越渴望他从未经历过的却又永远不能割舍的北方。北方的大。北方的宽阔。北方的简直明了。北方的漫不经心。北方的无所畏惧。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错过了。他的高考成绩实在太差,只能上本地的一所师范学院。

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其实还有一次机会可以逃离南方的,可是他再次错过了——他爱上同年级的一个叫范潇潇的女生,他败在她的愿望里,俩人就一起报考了省城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再后来的生活轨迹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结婚。生女。出国留学。移民定居。生活隔几年扔给他一项新责任,他像接力赛一样一站一站地跑着那些途程。心既定在目标上,感受就渐渐地淡了。那首“向北方”的歌,偶尔还会在他最不警醒的时刻悄然响起,那旋律,却低得如同规则心跳间隙的一两声杂音,已是无比的微弱了。他几乎以为,那个关于北方的梦不过是成长期里一个躁动不安的插曲,已经随着青春岁月消逝在记忆之中,世间不会再有力量能去搅动那个角落的平安了。

可是他错了。

有一天半夜,他从一些纷杂的梦中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身边,是空的,才想起潇潇已经搬走了。坐起来,满耳是声音。他以为是耳鸣——那阵子他的耳鸣很是厉害。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明白是那首久违的蓬擦擦的旋律。那音乐如万面皮鼓在他耳中敲响,使他再难入睡,只好起床,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跑了整整一个小时,回来又冲了一个凉水澡——依旧无济于事。

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向北方。

那咚咚的鼓点一声比一声强劲地撞击在他的耳膜上,撞得耳膜千疮百孔。耳膜终于全线决堤,鼓声如黑风恶浪哗地涌入血液,翻搅得他全身生疼,步履踉跄。那鼓声覆盖了所有的尘世街音,那鼓声叫他的心膨胀了许多倍,如气球一路升到喉咙口,卡住了,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他的呼吸就突然失去了节奏。

他知道他生命中的一些部分正在渐渐死去,另一些部分却正在渐渐复苏。

他也知道他斗不过那样的呼唤,他只有顺从。

于是他辞去了原有的工作,开始整天挂在网上,寻求任何一个可以通往北方的机会。

苏屋瞯望台就这样走进了他的视野。

小越:

印第安儿童的居住条件大多都很差,漫长的冬季里,上呼吸道感染引发的中耳炎是常见病。因为没有及时医治,造成了永久性的听力损失。这里失聪儿童的比例,比多伦多高出了许多。所有的城市孩子,和他们相比,都是多么的幸运——只因为生在了城市。

中越在大学里学的是教育学,读研究生时选的是儿童教育心理学。后来留学到加拿大,又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主修听力康复学,副修残疾儿童教育。毕业后,就在多伦多东区的教育局找到了一个儿童听力康复师的位置。这次来苏屋瞯望台,是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工作,接替一位休产假的本地听力康复师,照顾附近六所学校的聋儿,并为残疾儿童教师培训手语及助听设施维修常识。

中越到任时,学校还在放暑假,并没有学生。中越就带着地图开着车,上各所学校转了一圈。转完了,才知道,在这地广人稀的北部,“附近”是一个什么概念——六所学校之间,最近的距离也是一个小时的车程。苏屋瞯望台是六所学校的中间点,所以他的住处就安置在了这里。

教育局为他安排的住处在镇西角。入住的时候是夜里,他一连开了三天的车,极累,倒头便睡,也没细看。次日早上被一阵尖锐的鸟啼声惊醒,才发现自己原来住在一片树林之中。屋里从梁椽到墙壁到地板到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原木筑就的。是那种只上了一层清漆的木头,木纹年轮甚至虫眼,都历历可数。凡是平面之处,都雕了图案,或是草木,或是鸟兽,或是人物,线条简明,刀锋粗粝,凹凸分明,乍看,竟都像是在飞在跳在动。屋顶上开了两爿大天窗,阳光如一条宽大的白带汹涌流下,照得一屋雪亮,尘粒如银粉缓慢地在光亮中行走坠落。便想起从前给小越买过一本外国童话故事,里头那些插图里的森林小屋,大约就是这个样子的。

走出屋来,迎面就被一片瓦蓝击倒,闭了会儿眼睛,才适应了那样的晴空。回头看,方知道自己原来是在一个矮坡之上。下得坡来,几步之外就是淡淡的一抹灰白。那一抹灰白一路远去,渐行渐窄,窄得成了一条线,和地平线混杂到了一处。微风起来,有些细细碎碎的粼光——原来是一汪湖。极目望去,树林湖水之间,竟无一舟一人。忍不住,就仰着脸朝天哇哇地喊了几声,便有水鸟嘎地飞起,搅得满天都是零乱的翅膀。扯了一把青草捏在手里,狠狠地揉碎了,团成一团扔在湖里。湖水只是浓稠,竟砸不出一丝波纹。掌心有了一丝绿汁的清凉,心里却依旧燥热——还是想喊。

就走到坡的顶上,将两手拢在嘴边,又是一阵狂喊。

咿咿……吁吁……呜呜……呀呀……

风将他的声音扯碎了,又一把一把地掼回来,满林子都是嘤嗡的荒腔。直喊到嗓子喑哑,才颓然扑倒在草地上,突然间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心里一片明净。

这时候兜里的手机响了,接起来,是白鱼学校的一位社工打来的,说白鱼小学的一个学生在打架时把助听器的耳模给踩碎了,不知能不能来一趟采个模型,再订一个耳模,赶在开学之前。社工问完了,很有些歉意,又说知道你在休安家假,可是家长很急——这家情况有点特殊。中越说没问题,我就来,不过赶到你那里也是中午了。社工说你倒不用赶路,人我给你送来了,就在你的办公室。

中越赶过去,社工已经等在门外了。中越匆匆翻了翻社工带来的资料,知道这个学生叫尼尔·马斯,六岁零十个月,患极端严重的先天神经性耳聋,语音分辨能力几乎为零。就问孩子的语言能力怎样?社工说只会几句简单的话,平时能打一些基本的手语。学校一开学就要送他进语言康复治疗班——所以家长着急要做新耳模。中越又问小孩的父母怎么没来?说父亲很少在家,母亲在一家鱼类加工厂工作,赶不过来。中越正要进屋,社工扯了扯他的衣袖,迟迟疑疑地说:“这孩子,有,有点,不太一样。”中越笑笑,说什么样的孩子我都见过,不怕的。

俩人就进了屋。屋里却是空的。中越叫了一声尼尔,无人答应。社工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呼哨,一会儿,屋里也传回来一个呼哨——却是高高在上的。中越抬头,就看见墙角的那把梯子上,猴似的坐着一个男孩,两眼黑森森地盯着他看。中越仰着脸,对着梯子端端正正地打了一个手语:早安。男孩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话,中越没听懂,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乌吉布维语,就问社工。社工忍了笑,说那是脏话,问候你母亲的,别理他。中越果真不再理睬他,却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副扑克牌,在桌上一张一张地铺排开来。这副牌如果看牌面的话,也就是一副寻常的牌。可是中越用的偏偏是牌的另一面。这副牌的背面,印的是全美篮球明星队队员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都有队员的签名和题词。

中越听见身后有些撄莸纳响,知道是尼尔下来了,却也不回头,依旧不慌不忙地将牌洗乱了,再一张张地铺排开来。铺排好了,再洗乱。如此这般几个回合,就感到背上脖子上痒痒的有些热气——是尼尔凑过来了。这才将牌收拢来放回兜里,转过身来,和尼尔打了个正正的照面。

尼尔是个小矮个,罗圈腿,大脑壳,看人时眼睛往上一翻,额上就蹙出几圈浅纹来——像个干瘪老头。耳倒是招风大耳,可惜是个摆设。

中越一字一句地问:“麦克·乔丹穿的是几号球衣?”

尼尔不回答。中越又打了一遍手语,尼尔还是不回答,两眼却一直盯着他的衣兜,中越觉得那衣兜给看出了几个洞。

“你,让我,打一个耳模,这副牌,就是你的了。”

尼尔的眉眼依旧纹丝不动,身子却渐渐地低矮了下去,坐到了凳子上。中越换上白大褂,拿着耳镜走过来,捏住了尼尔的耳朵。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像是好莱坞惊险影片中的慢镜头动作。过了好久,中越才渐渐明白了那些动作的意义。中越恍惚看见一只棕红色的豹子,从凳子上飞跃而起。凳子和豹子都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凳子落了地,豹子却没有。豹子朝自己直直地俯冲过来。他想躲,却已经来不及了,豹子的眼睛离他的眼睛只有一两寸的距离了。他看见豹子的眼眶眦裂开来,眼白从裂口流了出来,一滴,又一滴。后来他就被豹子压倒在地上,他想推,却推不动,因为他的手突然麻了。

等他终于坐起来的时候,豹子不见了,地上只剩了一张散了架的凳子。社工紧紧地捏着他的左腕,颤声问急救包在哪里?他指了指柜子的顶层。社工松手去开包找绷带,中越就看见自己白大褂的袖子上,有一排豆荚似的花瓣,正在渐渐地吐蕊变红。他知道那是豹子的牙印。

“你尽快把尼尔找到,实在不行,就打911。”中越吩咐社工。

中越简单地给自己包扎过了,就开车往镇医务所走去。一摸口袋,扑克牌没了。腕上的疼意渐渐地尖锐起来,针一样地挑着他的血脉,噗噗地跳。他咬着牙,开始在脑子里构思一百种如何生吞活剥那个印第安小杂种的方法。

小越:

爸爸终于知道了苏屋望台这个地名的缘由。其实爸爸应该猜得到,这是一个和战争有关的地名。三四百年前,苏屋族印第安人常常偷袭乌吉布维族印第安人部落,乌吉布维人为了防御苏屋人,就在这里搭筑望台。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像中国万里长城烽火台的故事?这两族的印第安人在北方的旷野上相互杀戮了很久,一直到被欧洲人圈进了各自的领地为止。想到城市的地底下游走着一些和城市的表层完全不同的历史和人物,脚踩下去的时候,有点胆战心惊——总觉得要惊扰一些不安的灵魂。

中越到镇上的医务室处理完了伤口,回到家来,就是下午了。在医生那里打了一剂镇痛消炎针,药性一上来,有些头重脚轻,就横在沙发上睡着了。正是鼾声如雷间,突然听见有人推门进来。坐起来,一看是潇潇。潇潇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服,头上围了一条雪白的羊绒围巾。围巾围得很紧,只露出黑井似的两个眸子和额前齐齐的一排刘海儿。中越吃了一惊,问潇潇你怎么也不先打个电话就来了?潇潇不说话,却将脸背了过去。中越又问潇潇你穿这么厚,不热吗?潇潇转过身来,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说我冷,心里冷着呢。他去抓她的手,她不让。俩人推来躲去的,他就醒了——方知是南柯一梦。

天已经大黑了。从天窗里看出去,夜空如洗,月是细细的一牙,周边有些亮斑闪烁如炬——看了几眼方明白是星斗,竟比闹市间大出数倍来。窗外的那片企鹅湖,不知何时已经翻了脸,水如浓稠的墨汁,在风里癫狂地泼洒,将两岸的岩石染得透黑。林涛如万仞山石倒倾下来,轰隆隆隆隆,从头顶响起,一路碾过脚底,木屋突然间变得单薄如纸笼,仿佛一捅就透。中越有些惊怵,就开了灯,从厨房里找出一把冰锥和一把牛排刀,放在随手可即之处,心想明天得去区政府打听一下买枪的手续——这样的荒郊野地,只有枪才是真胆,别的都是狗屁。

这时肚子擂鼓似的叫了起来,才想起自己连中饭也还没有吃。冰箱是空的,还没来得及去买菜。街角的那家杂货铺,恐怕已经关门。只好找出一筒路上剩下的康师傅方便面,灌了一碗热水胡乱地吃了下去,淡而无味,且是半饥半饱。便感叹再热切的理想,也是禁不起一顿饥荒的。

吃完了,出了些热汗,又记起了刚才的梦。梦里的潇潇,是他俩刚认识时的样子。那时他和潇潇都是大二的学生,同级不同系。他学文,她学理。他不懂她的课程,她也不懂他的课程,可是他们却是有话说的,因为他俩的念想是相通的。他们不知在哪一步哪一个路口上走岔了,就渐行渐远了。他们不再有话。她的念想不再是他的了,他的也不再是她的了。想起梦里潇潇说心冷的话,中越不觉得就有些戚戚然,便忍不住拿起手机给多伦多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小越。

父女两个随便聊了几句,小越就有些不耐烦起来,说爸爸我要看“寻找尼姆”呢,图书馆借的带子,明天就要还。中越问妈妈在吗?小越顿了一顿,才说妈妈在楼上,项叔叔也在——要不要叫她?中越也顿了一顿,说不用了,没什么事,就挂了。挂完了,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心想潇潇大约真是对自己彻底冷了心了,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和那个姓项的上楼去了呢?要知道从前的潇潇可是出名的慢性子,从第一次握手到第一次上床,竟耗费了他整整两年的时光。现在的潇潇不同了,现在的潇潇是有经历的。她的经历是他给的,他用他的锐气砂纸一样地打磨着她的疵点斑痕,使她完成了从毛糙到光润的蜕变,可是到头来享受她的成熟的却不是他。

思路朝那条死路上一走,头就惊天动地地疼了起来,太阳穴一扯一扯,像有两只螳螂在挥舞着大钳子斗法。抹了浓浓一层风油精,直辣得眼睛哗哗地流泪,才渐渐缓和些。头刚好些,手上的伤口又疼了起来。其实头疼并没有缓解,只不过手上的伤口疼得更剧烈些,就把头疼给遮盖住了。这回的疼跟白天的疼又是不同。白天的疼有点像针挑,到了这一刻,就似刀削了。削也不是痛痛快快的削,却是那种半刀半刀没扎到底就拔出来的拖泥带水的慢削。中越猜想是药性过了,就起来又服了两片镇痛药,谁知这回药却是不管用了。非但没有镇住疼,反而身子阵阵地发起冷来。

只得脱了外衣躺到床上,厚厚地盖了一层被子。被子才盖上,就压得浑身黏黏的全是冷汗。踢了被子,露出半个身子来,便又颤颤地冷。盖了又踢,踢了又盖,跟被子斗了一夜的法,辗转反侧,竟是一宿无眠。到了凌晨,刚有了些软绵的睡意,却突然听见了门外的动静。

尽管中越的眼睛一直是闭着的,中越耳朵里还藏着一副眼睛,一直警醒地一动不动地盯着门。他耳朵里的那副眼睛已经适应了暗夜的树林,所以当台阶上刚响了第一声可疑的撄菔保他立刻就知道了那不是风,不是水,不是落叶,也不是鸟兽。那是一个人,一个已经走到了他的门前,让他毫无退路的人——他知道最近的邻居也在三五分钟的车程之外。

他轻轻地起了床,打开手机,借着荧光屏上的光亮拨好了911的号码,只要一按发送键就可以了。然后他拿起了床头柜上的那把冰锥,猫腰朝着门走去,把眼睛紧紧地贴在猫眼洞上。这一贴,全身的毛孔顿时刺猬似的耸立了起来——他看见猫眼里装着一只硕大无比玻璃珠似的眼球。两只眼球几乎撞在了一起,中越听见自己的上下排牙齿格格地打起架来。

中越猛地拉开了门,门外的人没有防备,一个趔趄跌进来,几乎跌进中越怀里,把他手里的冰锥给撞飞了,当的一声落到地上,溅起一片响亮的嘤嗡。曙色里中越依稀看见是个臃肿肥胖的女人,长衣长裙长头巾。开了灯,才看清女人身上背了一个草编的篓子。女人放下草篓,身子立刻消瘦了起来。中越问她,你是谁?女人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却突然弯下腰来,把头埋在两个膝盖之间,惊天动地地咳嗽了起来。女人的咳嗽很干涩,身子在黑衣服里一拱一拱的,如同啄木鸟在敲打着一截枯硬的树干。梆,梆,梆,梆,梆。中越终于听不下去了,就倒了一杯水,递过去。女人一滴不剩地喝了,才将那咳嗽强压了些下去。

女人解下头巾,轻轻甩了一甩,便有些细水珠子溅到了中越的脸上。是露水。女人的脸终于无遮无掩地显露了出来——是一张常年在户外劳作的脸。中越一下子注意到了女人的颧骨和头发。女人的颧骨很高,刀削木刻似的尖利,两侧都是星星点点的太阳斑。女人的头发很长,晒得有些焦黄干枯,编了粗粗一根辫子,一路盘了两圈,还剩了一把梢,掖进了耳后,上面插了小小一朵黄菊。女人一张嘴,露出两排粉红色的牙龈,脸相就渐渐地有些和善起来。

“陈医师,我是尼尔的母亲。这么早来打扰你,是因为我要赶着上班。”

女人的英文不是很灵光,一句话颠颠簸簸地走了千山万水,中越只听懂了医师、尼尔和母亲三个词,不过这三个词已经基本完成了一整句话的交流功能。这一带的印第安人,管一切与医院医疗略有关联的人都叫医师——这倒和中国有几分相似。中越懒得纠正,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心想这样的英文做一篇检讨得花多长时间?

女人也不等中越回话,就径自走过去,一把挽起他的袖口,查看咬伤的地方。纱布很薄,揭开来,露出底下翻起的肉。肉红红地凸起,浸润在一丝黄水里。女人又伸手探了探中越的额头,就骂了一连串“狗屎”。中越不知女人骂的是伤口还是她儿子。

女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袋,从布袋里摸出一把尖草叶子。女人将草叶子团在手心,撄撄蔹莸厝嗨榱耍便有些乳汁似的草浆流了出来。女人将碎草叶子敷在中越的伤口上,中越呜地叫了一声,一把将女人推开了。那火烧盐灼似的疼痛过去后,就有丝丝缕缕的清凉渗了进来,脑子里的那团雾气渐渐散去,神志竟有了几分清朗。

“这是印第安人的草药,叫‘松鼠尾巴’,止血消炎,很灵的。”

中越听了,一愣,过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女人说的是中文。

“你,你到过中国?”

女人嘎嘎地笑了,牙龈闪闪发光。“我从中国来的。我是藏人,汉语说得不溜。”

中越又是一惊。半晌,才问:“你来这里多久了?怎么来的?”

女人不答话,却将背篓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装到中越的冰箱里。“素菜和肉菜,我都搭配好了,饭你自己做。一天吃一个饭盒,够吃一个星期。”

都收拾妥了,女人才拿起头巾擦了把脸,说:“陈医师,我家尼尔是一个早产儿,生下来只有一磅十盎司,换成中国的算法,也就一斤半。小时候在医院里遭罪太多了,所以就怕见穿白大褂的人。你运气不好,撞上了。”

女人说这话的时候,颊上的雀斑渐渐暗淡了下去,脸上就有了愁容。

“陈医师我想求你一件事。能不能也教我手语?尼尔开学进语言康复班,老师要用手语辅助教学。尼尔在学校里学了手语,我要是不会,他回家也没有人和他对话。”

“两星期,就两星期。等到开学你忙了,我就不麻烦你了。”

“我给你做饭,洗衣服。我帮不了别的,能帮这个。我九点上班,每天七点来,学一个半小时就好。”

中越叹了一口气,说要学手语,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即使学会了,不长期练习也会生疏。两个星期,只能学个皮毛的皮毛。你真要学,最好是全家一起来,这样能一起练习巩固。

女人点头,说那我带尼尔一起来。

尼尔他爸呢?

女人摇摇头,说就我和尼尔,明天开始。女人的口气很坚决,中越找不着一条缝隙可以插进去一个拒绝的理由。

女人将头巾扎好,就背起草篓起身了。草篓空了,女人的步子一下子就轻快起来。女人走出门来,又回头,说:“我叫达娃,中文英文都是这个音。”

中越靠在门上,看着女人渐渐走远,脚踩过落满晨露的青草地,一路都是湿软的鞋印。北方的太阳厚重沉黏,照得女人和树林一片金黄。

小越:

爸爸一直觉得,手语的姿势是最能表达一个人的个性和情绪的。普通的语言在表达的过程中经历了词藻和语气的污染,具有许多乔装掩饰的成分。可是手语却是从心里直接地赤裸地流出来的,来不及穿上任何衣装。我常常会从手语里看出颜色听出声响。

母亲:右手展开,拇指放在颏下,其他四个指头左右舞动。所有与女性相关的词都要借用这个动作——有点像汉语里的偏旁。

父亲:右手张开,大拇指轻碰额角。所有与男性有关的词,也都要借助这个动作。

达娃坐在门槛上跟中越学手语。

门槛有些湿,达娃蹬了鞋子,把两只鞋子横铺开一排,请中越坐在上面。门框很窄,中越如果放松地坐下来,就没有达娃的位置了。所以中越让了达娃,自己却坐在了石阶上。台阶也是湿的,中越其实是半蹲着的,屁股并没有着地。这样的姿势他曾经在一些有关陕北苏区生活的旧照片里看见过,那时他绝没想到,他将会在北纬52度线上开始他的第一次拙劣摹仿。

他蹲下来的时候,视野里只有达娃的脚。达娃的五个脚趾放肆地张开,像蹒跚行走中的鸭蹼,趾间有些汗味间间歇歇地飘过来。中越的鼻子一牵一牵地痒起来,喷嚏却迟迟未来。夏天在达娃的脚背留下了清晰的印记——裹在鞋子里的那部分是黝黑的,露在鞋子外的那部分更是黝黑,黑得仿佛轻轻一弹,就能弹出一指头的阳光。

暑气爬到北纬52度,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早晚两头,风就带了些丝丝缕缕的凉意。达娃一年到头都裹着头巾,热的时节防晒,冷的时节防寒。中越的视线渐渐抬高,就看到了达娃头巾上的花样——是向日葵。无数焦黄的花瓣紧紧地窒息般地相互簇拥着,仿佛在无望地逃离一样看不见的灾祸。中越注意到了达娃的头巾,是因为这是达娃身上唯一一样带着颜色的物件。当然,达娃的头巾并不是中越视野里的唯一内容。中越眼角的余光里,还看见了尼尔站在十步开外的草地上,用甜草在编绳子。

尼尔一直没有和中越说过话——达娃向他招了几次手,他都不肯过来。这样的说法也不完全准确,其实尼尔和中越一直在对话,用他们的方式。他们用眼角的余光,雷达似的相互扫射,寻找,试探,躲闪。

早晨:左臂平放,代表土地。右手拇指张开,其余四指并拢,慢慢举起,代表太阳从地上升起。

春天:左臂平放,代表土地。左手掌拢成圆圈。右手五指张开,从左手圈里伸出,代表植物破土而出。

达娃的手势笨拙迟疑,仿佛是一头在树林里走失的羔羊,正探头探脑地寻找着出去的路。可是羔羊很快就找着了路,达娃的手渐渐地有了力度。达娃的五指并成拳头的时候,像是紧紧捏了一把雨后的泥土,指缝里流出了肥汁。她张开五指的时候,奋力弹开了手里的泥土,空气中溅满了绿色的水珠,那水珠划过空气的声响是热切的充满渴望的不知疲倦的。

尼尔依旧在编着绳子。甜草在指间撄莸卮┬校绳子渐渐地长了,像一条青灰色的蛇,一瘸一瘸地在膝盖上匍匐行走。草编到了尽头,尼尔把两头对在一起,系了一个死结,就成了一个环。

眼角的余光里,中越看见尼尔把草环往头上一套,朝着达娃慢慢地走过来。走了几步,又迟迟疑疑地停住了。

中越故意打错了一个手势。达娃也跟着错了。

中越看见尼尔又走近了几步,这次,就站在了达娃的身后。

中越又接着打错了一个手势,达娃也跟着错了一次。尼尔哇地吼了一声,从背后攥住了达娃的手指,摁下去,又重新打开。达娃转过身,把尼尔推到中越面前,对中越挤了挤眼睛,说尼尔你去告诉陈医师,他错了。

尼尔看了中越一眼,突然弯下腰,一头朝中越撞了过来。这次中越早有准备,一把揪住尼尔的衣领,将尼尔仰面朝天地按倒在地上,又将一只膝盖,狠狠地顶在尼尔的胸前。尼尔如同一只被大头针钉在木板上的昆虫,徒劳地挥舞着四肢,嘴里发出咿咿呜呜的呼叫,身子却动弹不得。中越听见身后达娃的脚步声,便头也不回地吼了一声:“达娃你给我住嘴,这里没人,你告我也没用。我们讲好了的,你得听我的法子。”

达娃和尼尔同时安静了下来。

中越的膝盖又加了些力气,尼尔如一条躺在锅底的鱼,扁了扁嘴,要哭的样子,却没有眼泪。中越把脸凑得近近的,半是手语半是英文地说:“你,敢,再咬人,我就,这样,压你,五天。”

中越松了膝盖,过了半晌,尼尔才站起来,犹犹豫豫地走到了达娃身边,坐下,拿眼睛蔫蔫地探着达娃。达娃不理,却弯腰去草篓里摸索着找了一包烟。撕了封口,抽出一根来,抖抖索索地竟打不着火。中越扑哧地笑了一声,说至于嘛,气成这个样子。你这个儿子,再宠下去就废了,我在为民除害呢。

达娃终于点着了火,抽了一口,立刻咔咔地干咳起来,咳得满眼是泪。中越将达娃手里的烟夺下来,一把扔了,说在孩子面前抽烟,好吗?达娃撩起一角头巾,擦干了眼睛,又去草丛里把烟找了回来,擦也不擦,接茬抽上。

“我不抽,裘伊也得抽。裘伊不抽,别人也得抽。印第安人哪有不抽烟的?冬天这么死长,不抽你试试看,怎么活得下去?”

中越猜想这个裘伊,大概是达娃的男人,就说达娃你明天把裘伊也带来。捣蛋的男孩,老妈心太软,不管用,还得老爹来治。

达娃嘎嘎地笑了起来,声如饿鸦,惊落一团树叶。

你问问镇上的人,我们家到底哪个才是捣蛋的男孩?

小越:

爸爸在这里遇见了一个顽强的孩子,他还不到七岁,可是他一生的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抗争中度过的。其实,他只不过是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如此而已。

达娃怀尼尔的时候,到了第五个月份,才略微地显了一点腰身。可是过了第五个月份,却就停住了,再也不往上长了。有一天早上起床穿裤子,发现裤腰松了一个扣子,再摸摸肚腹,竟有些平瘪。又想起胎儿这几天分外安静,极少踢蹬。心里一沉,也顾不上给裘伊打电话,就直接开车去了医院。

谁知进了医院的门,就出不来了。检查结果是胎儿的脐带和胎盘发育异常,非但不能输送养分,反而倒吸营养,所以婴儿越长越小,随时可能导致死胎。医院决定立刻引产。达娃连一件换洗的衣服也没有带,就进了产房。

生下来,洗过,包裹起来,是一块黑红模糊的肉。放到达娃手上,盖不满一只手掌。达娃屏住呼吸,默念了一句“佛祖保佑”,才敢看一眼。还好,四肢五官俱全。脸只有鸡蛋大小,却满是皱纹,皱纹翻动了几下,露出两颗陈豆子似的眼睛,勉强睁了一眼,就合了。嘴里蚊蝇似的哼了两声,算是哭的意思。达娃还来不及数一数手指脚趾,医生已经抱过去,插上氧气,立即送去了保温箱。

一磅十盎司,破了医院二十五年的纪录。

可能心肺发育不全,脑功能受损,视力听力有障碍,骨骼畸形,运动神经损坏。这些症状都是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确定的。目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帮助他呼吸,预防一切可能的感染。

你听懂了吗?需不需要翻译?

达娃茫然地摇了摇头。医生的英文含混不清,很多地方她没有听懂。可是她不需要完全听懂,她只要听懂其中的任何一句就够了。比如一记重锤已经将人打死了,接下来再挨多少锤都无关紧要了。

她在医院的治疗方案上签了字,就和保温箱里的婴儿一起,登上医院的直升飞机,连夜飞去了离得最近的雷湾市全科医院——当地医院的新生儿设施根本无法应付这样的病例。一上飞机,她就睡了过去。裹在厚厚的毛毯里她舒舒展展地睡了一路,鼾声惊天动地。天悬在头顶的时候,她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紧张着,提防着。现在她的天已经塌下来了,整个地压在她身上,她再也没有可以提防的了。老天爷,你看着办吧。这是她坠入黑沉的梦乡之前的最后一个清醒想法。

尼尔在雷湾医院最先进的新生儿保温箱里住了五个月。第一场病是黄疸。黄疸刚过,就得了肺炎。肺炎过去了,紧接着是持续不退的湿疹。等到湿疹终于退了,又来了第二场肺炎。一场又一场的病,像一座又一座的山,隔在达娃和尼尔中间。达娃要想抓住儿子,只有不懈地去爬那一座又一座的山。终于有一天,达娃爬不动了。

那天医生来查房,给尼尔换一种新药。尼尔手脚上的血管太细,根本无法下针。护士只能在头上下针。尼尔的头上已经有两根针管了,一根是输液的,一根是准备随时抽血输血的。护士选的是最细的针头,勉强找了一个下针的地方。第一针下去,没有找着血管。左捅右捅了半天,只好又换了一个地方。护士每捅一下,尼尔就张了张嘴。达娃知道这就是尼尔的哭了——尼尔没有力气发出声音。达娃觉得那根针就在她的心尖上挑来挑去,她的心给挑出了一个洞,针头上挂着她心尖上的肉。气送不上来了,突然间两眼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才渐渐地复了明,只听见护士说你可以抱他了,就知道是尼尔一天一度离开温箱的“放风”时间了——是半小时。达娃接过尼尔,轻轻地对护士说:我可以和他单独待几分钟吗?护士走开了,带上了门。

达娃把尼尔平平地摊在腿上,她看见了儿子额头上浅浅地埋着的针头,在半明不暗的灯光下发出幽蓝的光。她看见儿子插满了管子的身体如水母在看不见的水中浮游颤抖。她看见儿子豆荚大小似的手掌,松松地握着一个拳。她知道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是一个战役,她知道他身上的每一块骨头每一丝肉都在呼喊着疼。别人听不见,她清清楚楚地听见了。那天尼尔头上的那根针仿佛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突然就把她压垮了。她不想爬那些山了。她不想爬的原因不是因为她自己,却是因为尼尔。她知道他爬不动了,她是唯一一个可以解救他的人。

氧气罩。只要取下那个氧气罩。也许五分钟,也许十分钟,他就再也不用去爬那些永远也爬不完的山了。

达娃把嘴贴在了尼尔的耳边。

要不,你就走吧,啊?

达娃的声音极轻,如同清晨树林间生出的第一丝软风,树还没有感觉,只有叶子知道了。达娃说这话的时候,用的是商量的语气。

突然,黑布袋一样的皱纹挪动起来,她看见了他的眼睛。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他完全睁开眼睛。一滴浊黄的眼泪,从左边的眼角滚了下来。她用手背擦去了。又一滴浊黄的眼泪,从右边的眼角滚了下来。

她一下子听懂了他的话。他说:爬山。爬山。再高,也要爬。

达娃俯在儿子身上,泣不成声。

尼尔出院的时候,才刚够五磅。达娃把尼尔装在裹了绒毯的篮子里提回镇上,沿街站了很多人。在白鱼这样的小镇,谁家的猫生了几个崽,全街都知道,更何况是老裘伊生了儿子。篮子从街头传到街尾,尼尔的模样使得最含糊其辞的祝福也显得虚假。达娃是从众人的眼睛里看出了叹息的。

作孽呀,这个老裘伊。

达娃猜想这是众人没有说出口的话。

那天裘伊正在酒吧里喝酒。还没到晚饭的时节,酒吧才开门,裘伊刚来得及把高脚凳坐温乎。听见街上响动的时候,他才把第一杯生啤喝矮了一小截。他抓起杯沿上的那片柠檬含在嘴里,就匆匆地跑到了街上。当篮子递到他手里时,他愣了一愣。雷湾的医院,说远也远,说近也近,坐灰狗汽车,也得坐上几个钟点。达娃住院,他去过两次。一次是尼尔刚出生的时候,另一次是两个月之前。虽然隔了一些时日,他的骨血,他终究是认得的。午后的太阳很重,压得孩子的眼皮一颤一颤的,模样虽丑,却是一种让人心软的丑。其实在那一刻,裘伊是真心想做一个好父亲的,只是后来,他还是管不住自己。

在那以后的几年里,达娃和尼尔依旧持恒地爬山。大大小小的山,渐渐都被他们甩在了身后。只剩了最后一座山,横亘在他们面前,上接着天下连着地,他们似乎是爬不过去了。

这座山的名字叫失聪。

小越:

今天爸爸才听说那个丧失了听力的孩子为什么会叫尼尔。尼尔姓马斯。尼尔·马斯这个名字其实是他母亲取了来哄哄洋人的,真正的意义只有他母亲知道。当你把这个名字用带些省略的快语速念出来的时候,就成了尼玛。尼玛是藏人常见的名字,是太阳的意思。尼尔的母亲是藏人,在青海汉藏混居的一个地区出生长大。关于她如何来到加拿大这个偏僻的小镇,相信是一个很离奇的故事,只是她还不肯告诉我。她的名字叫雪儿达娃,翻译成汉语,就是蓝色月亮的意思。一个叫月亮的母亲,给自己的儿子起名叫太阳,我想她对他是抱了许多希望的。只是这样的一个名字,落在这样的一个孩子身上,似乎有些残酷。

九月说来就来了,正午还有几分夏天的感觉,早晚两头,却很是有些秋意了。这是开学前的最后一个周末。苏屋瞯望台是方圆几百里最大的镇,镇上那家百货商场,也是方圆几百里最大的商场。这个周末,商场就有些拥挤起来——四乡的父母,都赶过来给子女置办新学期需要的学习用具。达娃不用赶着去上班,就把尼尔扔在中越家里,自己开车去了商场给尼尔购物。

中越看着达娃的车扬起一路尘土,跌跌撞撞地消失在沙石路的尽头,就蹲下来,对尼尔比划着说:“管你的人,走了,你是想,学习,还是玩儿?”

尼尔不说话,泥塑似的脸却裂开了,露出两排灰暗的牙齿。中越猜想这大概就是尼尔的笑了,就把尼尔塞进车里,开去了街角的杂货铺。

杂货铺的老板娘已经认得中越了,老远就扬着嗓子喊:啊宁宁。中越知道这是乌吉布维印第安人问安的话,便也回了一句啊宁宁。老板娘问要些什么?中越说一筒脱脂牛奶,一卷麻绳。老板娘麻利地装好了袋子,中越迟疑了一下,又说来盒烟,当地产的那种。老板娘捂着嘴笑,说你也学会了。这里产的烟草是安神的,比你们多伦多的,又不知便宜多少呢。都装好了,收了钱,老板娘又问你在教老裘伊的婆娘读书?中越说不是读书,是教手语,打手势的话。裘伊家在白鱼镇,你怎么也认得?老板娘的笑就有些暧昧起来,“四邻八乡的,谁不知道裘伊家的那点臭事?”中越赶紧拿了一根手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老板娘这才看见了站在角落里的尼尔。叹了一口气,说,这就是那个聋子?他哪里听得见啊。便从柜台上拿了一小包巧克力糖豆,塞到尼尔的手上。

中越领着尼尔走到门口,又被老板娘叫了回去。老板娘看着中越,摇着头,半晌才说,那个裘伊,喝了酒就是个混球,你小心他。尼尔上了车,撕了口袋就掏糖豆吃。刚吃了一颗,突然就一口吐了。又摇下车窗,将那一整包都扔了出去。中越看了,心里一动,暗想这孩子其实是个明白人,耳聋不过是层油纸,蒙住了心。剥了那层油纸,里头却是一片明镜呢。

中越买绳子,是为了放风筝的。中越的风筝很旧了,是临出国那年在一个庙会上买的。是一只燕子,黑身红喙红眼睛,尾巴上缀着长长一串的彩纸。绳断了,一直没接上。绳是几年前他带小越去多伦多中央岛过风筝节的时候,挂在树上扯断的。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风筝从树上取下来。那天小越哭得昏天黑地,他至今记得小越坠在他背上的重量,和她把眼泪鼻涕一把一把地抹在他脖子上的湿润感觉。不知现在小越还放风筝不?是不是跟那个姓项的去的?

姓项的是潇潇的同事,老婆在国内,据说正在办离婚手续。那人对潇潇上心,大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潇潇对他,倒是冷一阵热一阵,一直打不定主意。不过那是前一阵子的旧闻了。现在小越来电子邮件,常常提起项叔叔,大约那人对小越,也很是上了心的——自然是因为潇潇的缘故。中越只觉得小越如同那只风筝,遥遥地挂在姓项的那棵树上。绳子虽然还在自己手里,却扯也不是,不扯也不是。若硬扯起来,绳子断了,小越就一辈子挂在了那棵树上。若不扯,眼看着女儿离自己越来越远了,心里总是不甘。便想着今晚无论如何要给潇潇打电话,说定带小越来苏屋瞯望台过圣诞节的事。前几次说起这事,潇潇总是含糊其辞——大约姓项的早已有了过节的安排。可是今天他只对她说最后一次了,她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到时他就要开车去多伦多接小越。

天是个好天。站在坡上看天,和平地上就很有些不同。那一片晴空,像是一匹硕大的蓝布,将地将坡将湖都紧紧罩住了,紧得透不过一丝气。只有偶尔飘过的几片薄云,才将那匹蓝布铰开些细细的缝隙。风从缺口流进来,风筝就飞了起来。中越手里的麻绳越来越短了,燕子仿佛驮在了云上。

尼尔跟在中越身后跑,气渐渐地跑短了,嘴里却含混不清地叫着:鸟,鸟。中越突然停了下来——他想起这是尼尔第一次开口和自己说话。中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写了大大的一个“kite(风筝)”,放到尼尔眼前,说那不是鸟,是风筝。你说一遍:“kite”。尼尔低头看着脚上的鞋,却不说话。中越抬起尼尔的下颏,说尼尔你想放那只鸟吗?尼尔顿了一顿,终于点了点头。中越扬了扬手里的绳子,“你说十遍‘kite’,我就让你放鸟。”

中越说完,也不等尼尔回话,扯了风筝就走。他不用回头,就知道尼尔跌跌撞撞地跟上来了。

中越蹲下来,把绳子绕在尼尔的食指上,又将尼尔驮了起来,沿着企鹅湖狂奔。风在耳边呼呼地飞过,野鹅成群惊起,呱呱地在湖上盘旋。中越的耳朵尖尖地竖着,风声鹅声渐渐隐去,他只听见了尼尔撕裂了的呼喊。

kite。kite。kite。kite。kite。kite。kite……

那天尼尔喊了几十遍“kite”。那些叫喊声震得中越的耳膜嗡嗡生响,最后中越只好把他放下来,说你现在可以闭嘴了。尼尔声嘶力竭地站到地上,突然将风筝往中越手里一丢,朝着林子深处飞奔而去。

中越追过去,只见尼尔跑到一棵大树下,拉开裤链,掏出伙计来,朝着树干就尿了起来。中越听着那水声,一丝尖锐的尿意从小腹之下涌了上来,便将风筝拴在一块石头上,也拉开裤链,学着尼尔的样子撒了起来。都是隔了夜的长尿,一股高,一股低,一股粗,一股细,哗哗的声响中,荡漾起一片温热的臊味。许久,水声才渐渐地低矮了下去。中越抖干净了,只觉得一腔的抑郁都随着一股臊尿流走了,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恣意地张开着,吸着清风吸着阳光,有说不出来的惬意。

俩人拉好了裤子,走出林子,风筝一瘸一瘸地在地上拖沓着。站在坡上望过去,沙土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缓缓移动的黄点。尼尔说妈妈,来了。中越说你见了妈妈,说什么?尼尔想了一想,突然指了指中越的裤裆,又指了指自己的裤裆,说:“你,大。我,小。”中越怔了一怔,才明白过来,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尼尔见中越笑,便也跟着笑。那笑声如同雪球越滚越大,大得俩人都背不动了,就精疲力竭地摊开手脚,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中越眯了一会儿眼睛,突然觉得脸上盖了一团乌云。睁开眼,看见了一抹黑色的裙裾在眼角抖动。再顺着看上去,才看清是达娃坐在身边的树桩上。达娃戴了一副特大的墨镜,几乎遮了半张脸。那遮不住的地方,隐隐地露着一角淤青。那淤青之上,又湿湿地有些泪痕。就吃了一大惊,霍地坐了起来,问怎么啦,你?达娃说没什么,摔了一跤。中越沉吟半晌,突然吼了一声,他打的,是不是?你别跟我撒谎。达娃扯过一角头巾,擦净了脸,半晌才说:你也不用大惊小怪的,这地方比不得城里,你要都管闲事,是管不过来的。中越紧了脸,说我管不过来,社会服务部总是管得过来的。达娃一听,脸都白了,再开口时,声音就从中间劈裂了,“他们要是带走尼尔,我就剁了你,看我敢不敢。”

中越叹了一口气,说达娃你是法盲还是怎么的?社会服务部要来人,也是带走他,凭什么要带走尼尔?达娃的语气才渐渐地松软了下来,说陈医师这事你别管。我是高兴呢,我从来没见尼尔这样笑过,我以为他生来就不会笑。中越说这也值得你哭?你爱看他笑,你就得找法子让他笑。达娃怔了一怔,半晌才说陈医师我们尼尔要早遇到你,哪还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呢。

陈医师你有孩子吗?达娃问。

中越不由得就想起许多烦恼事来。原以为那一摊的烦恼事都扔在了多伦多,没想到轻轻的一句话就全勾到了眼前。那一片朗朗的好心境,突然就阴暗了下来。

我女儿,咳,不说她。

尼尔从地上爬起来,猴似的黏在达娃身上,要翻达娃的背篓,看买了些什么。背篓里是一个印着哈利·波特剧照的午餐盒,一双新球鞋和几支带了篮球橡皮头的铅笔——都是开学用的。尼尔欢天喜地地试着新鞋子,达娃就盯着孩子问:今天和陈医师学了些什么?

尼尔看了看中越,中越说孩子明天就要上课,要紧张一个学期的,不如让他痛痛快快玩一天。开了学,我每周一的下午都要去白鱼学校培训老师。培训完了,可以留下来给尼尔补课,今天就放他一马。

尼尔见达娃没有追问他功课,猜着是肯放他假的意思,就涎皮涎脸地趴在中越耳边,咿里呜噜地说了一句话。中越没听明白,让再说一遍。说了,还是没听明白。达娃就笑,说他的话,也就我听得懂。他说要带你去认草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这个儿子还没有对谁这么款待过呢。

“尼尔他爷爷是部落里的医师。不是西医,是草药医师。他们印第安人,除了急症,还是信草药的。医师是祖祖辈辈相传的。尼尔小的时候,他爷爷带他采过药。”

“那尼尔他爸,也是医师?”

达娃不答,只一味地催尼尔走。尼尔走了几步,又停下,看着达娃,嘴里咿咿呜呜地嘟囔着,却不肯走了。达娃骂了句败家子呀你,便跑去车里,把那双新买的球鞋拿出来,扔给尼尔。尼尔换上了,三人才上了路。

下了坡,顺着企鹅湖走,沿岸到处都是野鹅。尼尔折了一根树枝当鞭子,左抽一鞭,右抽一鞭,抽得一路鸡飞狗跳的。中越就笑,说聋子也有聋子的好处,不怕吵。

正午的阳光照得湖滩一片花白,风过处,就有了落叶。叶子轻轻软软地躺在风里,半晌也不肯落地。达娃弯腰捡了一块石头,放到中越手里。中越看了一眼,才看出原来是鹅蛋。个头比寻常的鸡蛋大了许多,蛋壳白里透红,握在手心微微的还有些温热——大约是刚下的。问能吃吗?达娃说可比鸡蛋香呢。中越说那我也捡几个。达娃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招呼尼尔过来。扯下头巾,把四个角结扎在一起,做了一个布兜,让尼尔提着去捡鹅蛋。

一会儿工夫,尼尔就捡了大半兜。中越说够了够了,就接了兜子过来,要提着走。达娃不走,却在路边找了棵树,那树身有个洞——大约有鸟儿在那里筑过巢。达娃把布兜塞进树洞里,又找了几块大些的卵石,沿着树根围了一圈。“原路走回来,记得这棵树就是了——这么重的东西,提着它做什么?路还远着呢。”中越不觉的,就笑出声来,心想城里住久了,人还真是住傻了。

走着走着,路就分了岔,一条依旧沿着湖,另一条就拐进了林子。达娃挑的是进树林的那条路。

“离大路近的地方,药性就差——行人汽车都是污染。”

路开始变窄了,渐渐地,只剩了一条小径,蛇一样地在树和树之间穿行。脚踩在隔年的落叶上,发出空空的回声。树木越发地粗大密集了,枝桠搭着枝桠,遮天盖地的。抬头看天,阳光不再成片,却被树剪成丝丝缕缕的带子,在枝叶之间垂挂下来,照得地上斑斑点点地泛黄,不像是正午,却更像是黄昏。林子深处有一只啄木鸟在啄着树干。树干很硬,那笃笃的声响仿佛是夜半敲更的竹梆,响了很久,丝毫没有倦怠疲软的样子,一下一下地敲在人的脑壳上,头皮就紧了起来。中越忍不住捡了块碎石扔过去,梆声戛然而止,一阵翅膀的扑扇,枝叶撄莸芈淞艘坏亍

达娃和尼尔几乎是同时停住了脚步的。

在两棵粗壮的雪杉树之间,他们发现了一朵粉红色的花。花只有指甲盖大小,花瓣短且小,花蕊却极大,深棕色,长着小刺。尼尔跪下来,拨开周边的野草,花茎渐渐地显露直立起来,竟有半人高。顺着茎,又找着了更多的花。

“这是蔷薇果,维生素含量高。拿来做成茶叶,也治便秘。只是,一定要把刺都清理干净。不然的话……”达娃顿了一顿,却不说了。中越问不然怎么着?一连问了几遍,达娃才说要不然下面的那个眼堵住了,扒起来可难了。尼尔把屁股高高地撅起来,用手指了指,含混地说屁,屁,堵。达娃嘎嘎地笑了,说你个小屁孩,该让你听的你听不见,没想让你听的你倒什么都听见了。

“他不是听见的,是看见的。尼尔读唇型的能力很强。以后说话要站在他正跟前,脸和他的视线平行,慢慢减少使用手势。”

尼尔捏了一朵花就要摘,却被达娃拦住了。达娃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布袋,从里边抓出一把烟丝,恭恭敬敬地撒在地上。闭了眼,双手合十,默默地念叨了几句话。睁开眼,才挥了挥手,叫尼尔去摘。

“印第安人敬地母,从不糟蹋地产,拿了一草一木都要有个名目。拿了,也不能白拿,要献上谢物。”

中越从达娃的布袋里也抓了一小把烟丝,照着样子撒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地母你什么都知道,跟你撒谎也没用。有个远方来的汉人摘了花,就是一个好奇。至少现在没有便秘,将来再说将来。”达娃又是嘎嘎地笑,说陈医师你可真逗,你老婆可不得让你乐死。

尼尔采了满满一把蔷薇果,扔在达娃的背篓里,又一个人往前走去。一刻钟的工夫,回来了,手里抓着一把箕草。达娃将根茎上的泥土抖净了,把草铺在掌上让中越看。草极是细软,茎上微微地泛着红,在风里哆哆嗦嗦地支不起身子。

“这叫处女毛,治伤风感冒,也下石,肾结石的石。”

中越刷地跳出两步,甩了甩手,说这个名字不好,让人想起官场搞腐败。我宁愿得结石,这玩意儿哪消受得起。俩人又是呵呵地笑。

三人又找了几样花草,就到了一片开阔之地。依旧有树,树也依旧粗大,只是突然都没有了叶子,光秃秃的再无遮挡。正午的阳光洪水似的奔泄下来,照着年代久远的树干,一棵又一棵遥遥相立,树身上焦黑的疤痕如巨蟒层层缠绕至树顶。地是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斑驳地裸露着一些草根,如暗淡的血管,在一片垂老的失去了劲道的胸脯上有气无力地延伸。中越猜想这片地是雷电山火烧焚过的。从满目苍翠到遍地焦土,竟然只有一步之隔,毫无层次过渡。一步之外是葱郁的生,一步之内是荒瘠的死,却都是一样的触目惊心。

抬头看天,瓦蓝的一片像是一个大井口,细若发丝的云飘过,是追也追不着的另外一个世界。井如此的深,中越觉得三生三世也爬不到井外的那个天地了,就忍不住两手拢了嘴,仰天大吼了起来。

硓……硓……硓……

吼声还没有到达井口,就被井壁吞食了,嚼碎了又吐出来,嘤嘤嗡嗡地就不是原来的那个调了。

中越吼完了,就有些赧然,讪讪地对达娃说,我老家在南方,人多地挤,和邻居挨得特别近。从小到大,吃饭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吃什么。上厕所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拉什么。说话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说什么。所以一到了地广人稀的北方,忍不住就想吼两声解气。

达娃说吼吧吼吧,你可劲吼吧,没人管你。尼尔是个聋子,不怕你吵。我们藏人最爱吼的,看谁吼得过谁。

中越果真又拢了嘴,憋足了劲,这一回却吼不动了,像漏了气的车胎,竟不出声。达娃捧腹大笑。中越说你笑什么,你吼一个我听听。算了,你也别吼了,干脆唱个歌吧。那个李什么,唱的那个青藏高原,那才他妈的叫歌。

达娃撇了撇嘴,说那是汉人的唱法,真正的藏人,可不是那个样子的。中越说好,好,那你就来个防伪版本的。达娃推辞了半天,说多少年不唱了,终于给缠不过,只好勉强唱了一个。

达娃的歌是用藏语唱的,中越听不懂,只觉得那曲调全不如寻常的藏歌那样激越高昂,反倒是低低款款的,如江南的小桥流水,偶尔流过几块石头,翻出一两个水花来——也是轻软的。用唱来形容达娃的歌实在有些夸张,其实至多也就是哼——一半用鼻子一半用喉咙的那种哼法。中越说怎么那么缠绵,是不是情歌呀,你给翻译翻译。达娃竟有些扭捏,脸儿红红的,说翻不出来。中越说翻个大意就好,用不着一字一句的。

达娃想了半天,才勉强翻了几句:

水要再不舀,就流过去了。①

花要再不摘,春就走了。

歌要再不唱,人就老了。

中越拍着巴掌,说就是就是,达娃你要是不想老,就赶紧唱——再来一个过瘾的,大大嗓门儿的,才旦卓玛那样的。

达娃把脸久久地捂在手掌里,突然间倏地站起来,开口就唱,把中越吓了一跳。歌是汉语的,曲调尖锐如刀,一下子挑开了耳膜,直直地捅在人的心上,挑啊挑的,心就是千疮百孔的了。

鹰在山顶上飞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块落脚的石头。

云在天上飘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片下雨的地。

人在马背上走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条回家的路。

苦哟,苦……

中越看见尼尔愣愣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盯着达娃的嘴唇,手里的野花丢了一地。泥塑一样的脸上,双眸如千年雪山的融水,乌黑清亮地倒映着日月星辰。中越知道,有一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

那个东西是灵魂。

那晚送走达娃母子,中越竟毫无睡意。月色穿过竹帘的缝隙,爬在他的眼皮上,留下一条条白色的纹。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小时候家门前的那条青石板路。路蛇一样地蜿蜒,一直爬到江边。在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南方小城里,江的概念其实也就是一条略微大一些的河。河水是浊黄的,机帆船驶过,翻滚的水面上泛上一些菜叶泥沙和动物尸体。夏日的正午,他和哥哥穿着木屐,几乎赤身裸体地跑到河边,爬上任何一条栖在岸边的船,再从船头咚的一声跳进水里。水砸开一个小洞,立刻吞没了他们泥鳅一样黝黑的身体。事隔数十年,他清晰地记起了青石板路的花纹颜色走向,和木屐敲打在石头上发出的脆响。

他知道,是达娃歌里的那匹马,在牵着他一步一步地回乡。

黎明时分,他被屋顶上一阵撄莸纳响惊醒,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他拿着特大号手电筒冲着天窗照去,依稀看见一个黑影一晃而过。獾熊。他知道他的屋顶上有一个獾熊窝。明天去镇里的家居用品店买一把梯子,一定要在入冬之前把那个贼窝端了。他想。

小越:

尼尔对音乐有着过人的领悟。听力正常的人是要依赖音乐的形式和包装来进入核心内容的,可是尼尔跳过了那些花花草草的东西,直接进入了音乐的骨髓——节奏。我想尼尔是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鼓手的。印第安人的那种兽皮大鼓,是完全靠节奏掌握鼓点的。只是可惜,印第安人的职业基本是代代相传的。假如尼尔长大后仍然留在部落里生活,而不是像许多年轻人那样离开小镇到大城市去,他最有可能成为一个草药医师,和他的父辈一样。当然前提是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老裘伊其实并不老,满打满算,也才三十八岁。可是老裘伊的名号,却已经有了十数年的历史。

老裘伊之所以被称为老裘伊,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长相。老裘伊二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谢顶,到了三十五岁左右,头发基本上谢光了,只剩下稀稀一圈的黄毛。

二是因为资历。这里说的资历是指进进出出拘留所的那种资历。老裘伊总共进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斗殴,第二次是因为砸车玻璃,第三次是因为偷杂货店的报纸。每一次都是关了几天就放出来监外执行,可是一来二去的,就积攒了厚厚的案底。用一句时髦的中国话来形容,老裘伊是个上过山的人。

实际上他还犯过许多其他案子,只是侥幸没有被抓住过而已。老裘伊犯的都是些小案子,大多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几乎上不了台面,极偶尔才有一两起略微惊心动魄些的。而且每一次犯案,都有一个公约数——都是在酒后。

在十数年前,当老裘伊还没有被叫做老裘伊的时候,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规规矩矩彬彬有礼甚至有些害羞的年轻人。那时候他正跟随着他爹认真地发掘着世上一切草药的功能效果,时刻准备着接过他爹的药包,成为镇里的草药师。他的生活轨迹本来完全可以按着他爹他爷爷和他爷爷的爹他爷爷的爷爷那样,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的。可是他偏偏一脚踩偏了,跌进了深不见底的酒窖子里,所有后来的故事,就都从这一脚开始改写了——那是后话。

老裘伊不是纯正的印第安人,老裘伊的身世很杂。老裘伊的祖上有过爱尔兰血统,法国血统,英国血统和荷兰血统。几乎所有征服过北美新大陆的欧洲探险家,都和他们的祖先有过那么一手。所以老裘伊有浅棕色的头发(在他还有头发的时候),线条分明的五官,微微泛蓝的眼珠和高挺的鼻梁。所以当那个叫雪儿达娃的年轻藏族女人在青海塔尔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定了他是白人。至于他比白人略深一些的肤色,她则理解为是高原紫外线的功效。

那个叫达娃的女人已经数不清来过塔尔寺多少次了。她熟悉每一座寺院,每一尊佛像,甚至每一级石阶和门槛。她可以在寺院和寺院之间的石子小径上母鹿一样轻巧地穿行,随意推开一扇不起眼的边门,借助一两盏酥油灯的引领,踅过曲折幽暗的窄小通道,准确无误地进入寺院的正殿。

那时她早已从旅游学校毕业,做了几年的导游,她带团的主要景点就是塔尔寺。不过那是个秋天的下午她站在大金瓦殿的门外,仰望冬雪来临之前最后的一缕温热阳光时,她并不是一名导游。那天她是作为一名游客来的。

从外表来看,她和她那个年纪上的藏族女人没有什么差别。略微高削的颧骨,带着高原阳光的肤色,鼻翼两侧紫外线烧灼留下的雀斑,微笑时露出来的粉红色牙龈,色彩艳丽的藏袍,编着银饰的叮啷做响的长辫子。只有当她撩起藏袍的下摆,跨过高高的金瓦殿门槛,在佛祖的塑像前长跪不起的时候,才让人依稀感觉了与她的年龄并不相称的沧桑。

达娃没有跪在殿正中为游客准备的那张地毯上,而是跪在殿西角一个幽暗的角落里。酥油灯的光亮照到那样的角落,就很是稀薄了,把她的身影模糊地涂在墙上,像是年代久远的积尘。她的藏袍下摆粘了一层薄薄的灰土和破碎的蜘蛛网。她抬头仰望佛祖像,看不见佛祖的脸,却只看见了佛祖塑过金的圆润脚趾。她以佛祖的脚趾为计,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两个名字。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是达娃的第一个男人。俩人是旅游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又都在同一家旅游公司供职,跑的也是同一条线——塔尔寺日月山和青海湖。旺堆跑单周,达娃跑双周。他们是在毕业后第三年的九月份领取了结婚证的,原本准备在那年的国庆节办喜事。那张鲜红色的结婚证后来一直躺在达娃的抽屉里没有派上任何用场,因为旺堆一直没有当成新郎。旺堆的旅游车是在去日月山的途中失事的,车的残骸很快就找着了,车里却没有旺堆。过了好几天人们才在倒淌河边找到了他的尸体。至于他的尸体为何离他的车那么远,公安局做过多次调查,终于不了了之。而达娃做了十一天纸上新娘,就守了寡。

达娃的第二个男人叫王哲仁,是个汉人,在青海大学教书,研究少数民族风俗。王哲仁是达娃旅游团里的客人,跟着达娃走了一遍青海湖,听达娃唱了一路的歌,就喜欢上了达娃,穷追不舍。达娃从小在藏汉混合的学校里读书,周围也有一些藏汉通婚的朋友熟人,所以达娃倒是不怕和汉人结婚的。只是有过了前面一次的经历,听到“结婚”两个字,就难免有些胆战心惊。一直到领了结婚证,也没有和王哲仁说起过旺堆。没想到婚宴上,有人喝醉了酒,竟把王哲仁叫成旺堆。王哲仁当时撑住了,回到洞房,就生了气。读过书的汉人即使是生气,也是温文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可是我在乎你对我不诚实。”王哲仁对达娃说完这句话,就和衣睡下了——睡在了床那头。天亮时达娃在浓烈的尿臊味中醒来,发现床单是湿的,王哲仁的身体已经凉了。后来法医鉴定是突发性心脏病。

于是,雪儿达娃在她二十六岁的那一年,还来不及退下眼角眉梢的全部稚气,就守了第二次寡。

一,二,三……

达娃把佛祖的脚趾数过了十遍,就知道她已经把那两个名字在舌尖上滚过了一百次。这才将头低低地俯在地上,轻声说:

“佛祖,求你引领他们,走到那个平安祥和光明之地。”

她闻到了鼻孔嘴唇上尘土的陈腐味道,眼睛生疼,却不是因为眼泪。眼泪浅浅地躺在她那布满石头的生命河床上,还来不及流出,就已经枯涸。她不用照镜子,就看见了那些枯涸之水在她的额角留下的龟裂纹路。那天她异常清晰地听见了青春的花叶在自己身上缩卷枯萎的声响。

她缓缓地站起来,朝殿外走去。灰尘从衣裙上坠落,在殿堂斑驳的日照里纷扬。秋阳如刀,刺得她不得不闭上了眼睛。一片黑暗中她看见金色的星星在翻舞,身子一歪,几乎跌倒。这时有一样东西突然横在了她的腰上。过了一会儿,她才感觉出来温暖和力量。那是一只手臂一只男人的手臂。

那只手臂扶着她跨出金瓦殿的门槛,慢慢地来到路边,坐下。

达娃看见了一张脸,一张长着棕黄色鬈发有着高原般健康肤色的脸。

“对不起,我……太久了。”

达娃在旅游学校里学过几个学期的英文,后来一直带国内的旅游团,没有机会接待外宾,那些英文就渐渐地在肚子里腐烂了。此刻她在极其有限的剩余记忆里横挑竖翻,却始终找不到那个“跪”字。在接近于永恒的迟疑中,那个年轻的洋人终于接过了她的话头。

“你好,我叫裘伊,加拿大人。”

洋人说的是中文,可是洋人的中文语调很怪,听起来几乎不像是中文。

“你喜欢,塔尔寺吗?”达娃这样问洋人。其实达娃根本不想问这种接近于小儿科水准的问题,可是此刻达娃的英文库存里却只剩了这句话。她别无选择。

那个叫裘伊的男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眼睛里蓄了两汪大洋的话,流出来的却只有一脸的傻笑。裘伊的中文和达娃的英文同时遭遇了瓶颈,俩人静静地坐在路边,在几乎绝望中暗暗期待着一个意外的突破。

午后的阳光有了重量,寺院和山的轮廓渐渐地厚了起来。一群衣裳褴褛的女人,正一步一步地跪爬在通往塔尔寺的路途上。远远地看过去,她们像是一群被蚂蚁驮动着的泥块。寺院墙下,有一个小沙弥正撩起下摆对着墙角方便,袈裟如血,触目惊心地涂溅在高低不平的黄土墙上。

裘伊突然从背包里拿出一本英汉双解字典,递给达娃,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句英文,撕给达娃。达娃查着字典,猜出了裘伊的话。

“我不是来观光的。我来学习,学藏药。”

达娃也回了一句话,是中文。撕了,递给裘伊。裘伊翻着字典,猜出了达娃的意思。

“你学藏药,为什么?”

“藏药和我们的草药有相通之处。”

瓶颈裂了,水艰难地流了出来。俩人同时被这种奇异的交流方式激动得满脸通红,本子一页一页地薄了下去。

“我到这里找一个医生,找了三天,没找到。”

“谁?”

这一次裘伊写的是中文,这个名字他已经熟记在心,也写得滚瓜烂熟。

“穆赤活佛。”

达娃失声大笑。穆赤活佛是塔尔寺医院的名医,达娃带过医疗部门的旅游团,多次参观过医院。来来去去的,就和穆赤活佛成了朋友。

达娃抢过裘伊的本子,写下了:“穆赤活佛是个大忙人,没有人预约引见你不可能见到他。”

她看见失望如带着雨的阴云渐渐爬满了裘伊的脸,也不理他,却拿出手机,拨了几通电话。放下电话,就伸出四个指头,在裘伊眼前晃了几晃,说:下午四点,穆赤活佛接见。

裘伊一下子听懂了,确切地说,是裘伊一下子悟觉了。他愣了一愣,突然紧紧拥抱住达娃。达娃只觉得满身满脸都贴满了人眼,头轰地一热,便猜到是脸红了。一时不知该不该把他推开,身子便一寸一寸地僵了上来。

那天下午达娃带着裘伊准时去了穆赤活佛的住处。侍童迎出,说活佛正在打坐诵经。达娃示意裘伊把身上的背包交给侍童收好,脱了鞋,举了黄白蓝三色的哈达站在门外屏息静候。院落极是安静,风过无言,连落叶滚过地面的声响也是小心翼翼的。过了一会儿,屋里有了些细微的动静,侍童开门请进。俩人进了暖阁,只见一盏硕大的酥油灯,照见了屋正中一个壮年男子,红黄相间的袈裟映得一室生辉。男子双手合十,神情祥和睿智,面容灿若莲花,仿佛身居世中,心处世外。

裘伊深深鞠了一躬,献上了哈达。活佛伸出手来,为裘伊摩顶祝福。裘伊取下手上的一个铜圈,放在活佛面前,乞求开光——自然是达娃教的。极为简短的相互问候之后,俩人马上进入了英文交谈。活佛的英文极是流畅,达娃听不懂。语言的门关上了,达娃留在了门外。可是感觉的门却大大地开了,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兴奋警醒着,伸出无数的触角,柔软敏锐地抚摸着门里的精彩。她只觉得那两个低沉的声音如两股宁静的山泉,在松林之间交融汇合,偶尔溅起几朵低低的水花。又如蜜蜂在开满油菜花的田野上嘤嗡地扇动着翅膀,视野里到处都是蜜一样的金黄。

在那一刻,达娃彻底忘却了旺堆和王哲仁。

离开活佛住处时,已是黄昏。晚霞如山,压矮了大小金瓦殿。游人渐渐散去,秋风夹带着沙石从树林走过,空气里已经有了霜的湿意。

裘伊把开过光的铜圈摘下来,戴在达娃的手上。铜圈很旧了,接口处雕着一只花纹几乎磨平了的鹰,从鹰的翅膀里达娃猜到了风。她贴身佩带的一把小巧的藏刀柄上,刻的也是这样一只雄鹰。那一刻她的心暖了一暖——他和她一样,也是喜欢鹰的。可是她说不出她的感受,她的英文实在不够用,她只能掏出她的小刀,把他的鹰放在她的鹰旁边,拼命地点头微笑。后来当她终于知道了一些他的身世背景时,才明白了其实他和她的民族,都和鹰有着不解之缘。

“可以告诉我你的地址吗?”

这是裘伊在本子的最后一页纸上写的话。撕下这页纸,他和她将各奔东西。她接待过很多旅游团,也给很多人留过地址。那只是离别时一瞬间的感动,没有人能把这样稀薄的感动演绎成横贯一生的纽带。她不指望他。他也不指望她。可是他们之间毕竟有过这一张薄薄的纸,总好过一无所有。

她看着他飞跑着去追赶下山的最后一趟车,高瘦的身影如鸵鸟般一拱一拱地消失在渐渐浓重起来的暮色里,心想这大概也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有点意思的小故事。故事每天都有,如云彩飘进飘出她生活的天幕。可是故事至多只是生活的背景而不是生活本身,她的生活不会因为故事而发生改变。

然而她还是无法抑制地期待着他的来信。

信终于来了,是在两个月以后,当她几乎已经放弃了等待的时候。

信不长,讲了他的旅途,也讲了他学到的新药理药方。她回了,也很简单,讲了她的工作。她的简单倒也不完全因为是英文的关系,那时她的生活内容的确空洞至极。后来信就渐渐地长了也频繁了起来,开始触及一些工作学习之外的灰色地带。自从开始和他通信以来,她就开始留意各种版本的英文字典和世界地图。

后来,在其中的一封信里,他小心翼翼地提到了:你愿意来加拿大和我一起生活吗?她猜想这就是他的求婚了。她很高兴他没有说出“结婚”两个字,也庆幸她拙劣的英文和他拙劣的中文使她避免了向他解释她的过去的必要。她虽然是个极有力气的女人,可她的力气却只够背负一个王哲仁。多年之后回想起那一段日子,迷惑如云雾渐渐散去,真相如山峦渐渐凸现出来,她才明白,她是为了省心才嫁给裘伊的。只是她当时没有想到,她为了省几句话,却搭上了一生。

当她把那封写着“我愿意”的信贴上越洋邮票投入邮筒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句话。那是一年前,她带了一个机关干部团去青海湖旅游。刚把游客带到湖边,天就下起了大雨。湖边无遮无盖,游客纷纷狂跑回旅游车避雨。她跑得慢,落在了最后,只好躲进街边一家礼品店。店里只有一位僧人,也在避雨。当僧人转过身来时,她两腿一矮,心噌的一声浮到了喉咙口——那人竟很有几分像死去的旺堆。那僧人见了她,也是一脸惊骇,闭目沉吟许久,才叹了一口气,说:

“苦命的女人,你走吧,马儿能带你走多远,你就走多远吧。”

一年以后她终于飞过半个地球,在加拿大北部与裘伊相会了。当她再见到他时,她同时被两个意外击中。一是他居住的那个叫白鱼镇的地方是如此的小。三条街走到底,就是镇的全貌了。二是他身上的变化——裘伊显得苍老而沉默。当时她并不知道,酒精如蛀虫,正在撄莸靥涂蒸靡恋哪谠唷K看不见他的内脏,她看见的只是他的皮囊。皮囊失却了内脏的支撑,如树失了根,枯萎是迟早的事。

那时裘伊已经成了全镇出名的酒鬼。酒吧开门的时候,他在酒吧喝。酒吧关门的时候,他在家里喝。开始时酒疯只是发在别人身上的,达娃不过是替他收拾残局而已。后来酒疯就发到了达娃身上,达娃只能自己给自己收拾残局了。裘伊不喝酒的时候,是一个安静克制甚至有些文雅的绅士。但是酒可以瞬间改变一切。酒是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那道分界线,线很细,裘伊站不住,不是倒在这边,就是倒在那边。

第一次动粗的时候达娃已经怀了尼尔。那天达娃下班回家,想去街角的杂货铺买一瓶腌黄瓜。那阵子她的胃口大得惊人,吃多少,吐多少。肠胃如同一条毫无曲折的管子,存不住任何食物,只有腌黄瓜才能让她有片刻的饱足感。她找到了柜子里那个陶瓷猪罐——那是她平常藏零钱的地方。可是那天她把猪罐翻来倒去,却没有一点声响。

“钱呢?”她问裘伊。裘伊没有回答。裘伊的影子墙一样地挡住了她的去路。“送你回家的那个人是谁?”裘伊揪着她的头发问。她想说他是她的同事,是看她呕吐得无法开车才顺道送她回家的。可是他的拳头把她尚未出口的话坚定地堵了回去,他把她从楼梯上推下来,她像一只面粉口袋那样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当时她只是崴了脚,站起来,还是能走路的。到了半夜,突然大出血,送去了医院。医生看见她身上的淤青,就起了疑心,她却坚持是自己失脚摔的。

尼尔真是一个经得起折腾的孩子,居然在这样颠簸的肚皮里待了五个月。达娃原来想孩子也许能和酒瓶子争一争裘伊的,可是没有用——尼尔的出生让裘伊心软了一阵,却没有软到底,裘伊死心踏地地选择了地狱。

白鱼镇上所有的人都猜到了裘伊的女人身上那些伤痕是怎么回事,可是达娃却保持了沉默,一次也没有报过警。众人猜到了她沉默的原因——达娃的永久居留身份还没有最后办妥,分居有可能导致遣返回国。

可是众人只猜到了一半。另外一半的原因,是达娃坚守着的一个秘密,深如渊潭,无人知晓。

小越:

帕瓦是印第安人的户外社交歌舞聚会,通常在夏季,有时也延伸到秋季——如果天不太冷的话。有点像中国的集市庙会,但也不全像,因为帕瓦也包含一些祭祖谢恩的内容。爸爸来的时候,夏天几乎过完了,只赶上了九月底的最后一场,就在苏屋望台。一乡有帕瓦,四乡的人都来了。平时地广人稀的北方,因着帕瓦,突然热闹了起来。爸爸在集市里给你买了一把鹰羽做成的扇子,染成孔雀蓝颜色,扇坠是一个木刻的鹰头——是很奇特的一件饰物。鹰在印第安文化里占据很特殊的位置,因为印第安人认为,鹰飞在天上,是和造物主最接近的。这一点上,和我们的藏族文化很相似。鹰也代表勇敢,所以印第安男人的传统战袍上,都饰有鹰羽。许多帕瓦仪式,都以鹰羽舞开始。这个舞蹈是由部落选出来的四个最强壮的男人,用各式各样的动作,将一根从空中缓缓落地的鹰羽捡起——是纪念他们古今阵亡勇士的。跳鹰羽舞的时候,所有的观众都必须肃立致敬。

中越一生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声音。

擂鼓的是六七个脸上抹了花纹的壮汉,围着一面兽皮大鼓而坐。没有领,也没有应。鼓点响的时候,就齐齐地响了。鼓点落的时候,也是齐齐地落了。鼓点很慢,鼓槌落到鼓面,不过是序幕。鼓点留在鼓皮上那一阵阵的震颤,才是高潮。那震颤不像是从鼓和槌而来的,却像是千军万马纷沓而至的脚步声,也像是暴雨来临之前压着地面滚过来的闷雷,震得中越的心在胸腔里狂跳不已。热血沸腾是一个在某个年代被用滥了的成语,可是那天中越却反反复复地想起了那个陈辞滥调。中越的血潜伏在身体的深处冷冷地匍匐观望了半辈子,可是今天却如黑风恶浪,急切地要寻求一个决堤的口子。

歌也完全不是中越想象的那种唱法,中越甚至不知道把那些声音叫做歌是否妥当。没有词,只有一些带着大起大落旋律的呼喊。那喊声高时若千年雪山的巅峰,再上去一个台阶,就顶着天了。低时却若万丈深潭的潭底,再走下去一步,就是地心了。那声音如强风在天穹和地心之间穿行自如,从水滴跳到水滴,草尖跳到草尖,树梢跳到树梢,云层跳到云层,没有一种乐谱能记得下这样复杂的旋律,没有一种乐理可以捆绑得住那样的强悍和自由。世间所有的规矩和道理都是针脚,是把人钉在一个实处的,可是那声音却从所有的针脚里挣跳出来。它与声带无关,与喉咙无关,甚至也与大脑无关。它是从心尖生出就直接蹦到世上的,没有经过任何一个中间环节的触摸和污染。中越觉得脸上微微地生痒,摸了摸,觉出是泪水,才知道这声音和他的灵魂,已经在他身体之外的某一个地方,发生了碰撞。

男人上场了。

男人的衣冠上饰满了鹰羽,男人的手上举着各种武器和工具。男人的舞蹈是叙事的,叙述的是自古以来就属于男人的事:祭祖。问天。征战。狩猎。埋葬死者。男人的动作强健粗犷,男人的表情却甚是冷寡,因为男人的话都已经写在手和脚上了。

女人的面容就鲜活多了。女人的衣饰是与战争无关的:五彩的披风,绣满了花朵的裙子和衣裙上叮当作响的佩铃。女人不爱讲故事,女人的舞蹈是关于情绪的。女人如蝴蝶满场翻飞着她们的披风,踢踏的脚步扬起细碎的沙尘。女人的笑容让人想起年成儿女大自然这一类的话题。女人的出场使得声音和色彩突然都浓烈了起来。

已是秋日了,一早来赶帕瓦的人早已着了厚厚的秋衣秋帽。可是中午的太阳正正地晒下来的时候,就又有了几分回光返照的夏意。场上跳舞的和场下观舞的,脑门上渐渐地都开始闪亮起来。场上的汗是衣饰捂出来,手脚甩出来的。场下的汗,却是声嘶力竭地喊叫出来的。中越沿着场子走了一圈,也没找着一个遮阳的坐处,倒是不停地有人往他手里塞香烟和烟叶,一遍又一遍地说着“齐米格唯齐”。他知道这是乌吉布维族人致谢的话,便猜想是学生家长。

就轮到孩子们上场了。

孩子们的装饰简单了许多,父母都不愿意把太精致的手艺浪费在他们尚未定型的身材上。男孩也有鹰羽,女孩也有佩铃,只是这鹰羽不是那鹰羽,此佩铃远非彼佩铃。孩子们的年龄也很参差不齐。大些的,已经到了那个尴尬的年纪了,动作表情都有些虚张声势的冷酷。小些的,还没经历过几场帕瓦,舞步还是疏惶无章的。最小的几个,刚会走路,一上场就哇地大哭了起来,惹得场下的人直笑得前仰后翻。

中越好不容易找了个阴凉些的角落坐下了,音乐却突然停了。有人接过麦克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四周便安静了下来。邻座说是酋长。其实酋长也早不是几百年前的那种酋长了,倒是严格按了大城市那一套竞选方法民主选举出来的,所以酋长讲话,也是极现代的。一遍英语,一遍乌吉布维语。讲了些世界局势,又讲了些当地局势。谢过天地。谢过四季。谢过八方的来风和雨水。谢过空中地上的飞鸟鱼兽。谢过丰盛的年成。又谢过左邻右舍。洋洋洒洒的,像是作大报告的样子,中越听着就有了些睡意。

刚合上眼,就被邻座推醒了,只听见麦克风里边的那个声音,又高了几度。

看见我们的孩子多么可爱,别忘了感谢那些帮助了我们孩子的人。学校的老师,义工,校车司机。更别忘记,我们中间有一位父亲,为了帮助我们的孩子,却离开了自己的孩子。

全场的人都偏过头来看中越,看得中越一头一脸的汗。还没来得及擦一把汗,就被几个彪形大汉左右挟持着,抬了起来,一颠一簸地绕着场子跑了一圈。停下了,就已经在主席台上了。早有人塞过一柄麦克风。中越紫涨了脸皮,英文全溜走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句“我,我,不是”,就再也找不着词了——只看见台底下树林子似的巴掌在拍动。

再回到场下,觉得身子已经给颠得散了架,半日装不回去。不知道是慌乱,还是感动,手脚只是颤抖不已。

鼓点又响了起来,这次就换了节奏,极快。

这时场上突然跑上来一个矮瘦的男孩,在场正中站定了,朝众人亮了一个相,便跟着鼓点飞快地旋转了起来。男孩头戴一顶兽毛战冠,眉心悬挂着一片黑黄相间的护额镜,身着嫩绿衣装,前胸是一排刺猬毛编成的护身,后背是一扇硕大的翠绿鹰羽盾牌,脚踝上各是一串青铜镂花响铃,衣服上绣了许多的兽蹄和几何图形——却因着舞步,看得不甚分明。无论鼓点如何急切,男孩牢牢地胶在鼓点上,鼓起脚动,鼓落脚止,毫厘不差。铃铛如疾雨抖落一地,衣袍若一片绿云,被风追得狂飞滥舞,直看得人眼花缭乱。

当的一声鼓止,全场愕然。半晌,才响起一片唿哨,众人咚咚地跺着地,齐声尖叫:尼尔,尼尔。中越这才认出那男孩是尼尔。

尼尔下了场,中越顺着尼尔看过去,就看见了达娃。自从学校开学后,中越就没有再见过达娃,算算也是两三个星期了。就挤过人群,来到达娃跟前。达娃抓了中越的手,反反复复地说:“我找,找着了。”中越问找着了什么?达娃说你忘了,是你叫我找的——尼尔的爱好。我现在知道了,尼尔听话吃力,听节奏一点儿也不吃力。酋长说了,十一月份北美印第安人帕瓦大赛,派尼尔去。中越听了也是欢喜,就问尼尔哪里去了,说买汽水去了。中越说替你订的那盘手语字典DVD碟,就在车里,一会儿拿给你。

俩人正说着些闲话,就看见尼尔骑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走了过来,左手捏着一管汽水,右手抓着一个热狗,啃得满嘴都是猩红的番茄酱。男人高大硕壮,满脸红光,也看不出年纪。中越猜想是尼尔的爸爸,正要招呼,男人却先将手伸出来,呵呵呵呵地笑得地动山摇的。

“我叫雷蒙,尼尔的爷爷。我们这个小混蛋,让你费心了。”

尼尔早从他爷爷肩上跳下来,拉了中越的裤管,笑得一脸是牙,“k……kite.”

中越拍了拍脑袋,打着手语说:“对不起,风筝没带来。下次。”

这时候高音喇叭又响了起来,“有兴趣参加登山识药活动的人,请跟随雷蒙·马斯医师,在一号帐篷里集合。”

尼尔拍着手,哇哇地叫爷爷,爷爷。达娃问中越去不去,说上次我给你讲的那些药理都是半桶水,尼尔他爷爷,才叫真懂。中越就跟着众人进了帐篷,黑压压地坐了一地。雷蒙给众人发了一包敬地母的烟丝和一小袋安神茶叶,算是见面礼。又介绍了些印第安草药的熬制保存方法,讲了几项上山的安全事项,一行人就相随着朝山里走去。

走了一刻钟,帕瓦的喧闹声就彻底远去,林子渐渐地湿暗了下来,花草的颜色也渐渐地浓烈了起来。雷蒙发现一棵参天大树底下有一丛茂盛的紫花,就伸出手里的木杖,拨开四边的草叶,正要探身摘采,草丛里却倏地站起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将众人吓得魂飞魄散。那俩人的头发都甚是零乱,女人的纽扣松了,衣襟敞开,露出半个肩膀,身上粘满了草末。地上铺着一张塑料布,上面胡乱地丢了一个兽皮壶和几只木碗。

雷蒙将木杖往树干上狠狠一敲,啪的一声,木杖断成两截。

“裘伊你这个混蛋,帕瓦节也敢喝酒,祖宗的规矩都不要了!”

裘伊也不回嘴,却扔下那女人,提了皮壶,径自讪讪地走了。

众人惊魂未定,心依旧跳如擂鼓,热热的兴头如遭了当头一场霜雨,顿时蔫了下来。都不说话,却拿眼睛暗暗地探着达娃。达娃置若罔闻,只和尼尔趴在地上,用一块尖石头一下一下地挖着一株草药。挖得只剩了一条根,便丢了石头,拿手去拔。谁知那细细的一条根却很是硬实,拔来拔去拔不动,直拔得浑身发颤。中越走过去,将草药一把掐断了,丢在尼尔的药篮子里,扶了达娃起来,说咱们走吧。

三人走得慢,渐浙地,就落在了众人后边。见人声远了,中越才迟迟疑疑地说,其实,达娃,你也是可以回去的,带着尼尔,回中国。

达娃嘴唇抿得紧紧的,抿成青紫的两个薄片,身子一歪,就靠在了树干上。

“世上哪还有一个地方,能容得下尼尔这样的孩子,除了这里?”

中越无语。

小越:

你信上说项叔叔圣诞假期要带你去迪斯尼乐园,爸爸心里难过了很久。不光是因为爸爸在寒假里见不到你,也因为带你度假本来应该是爸爸的事,却让项叔叔抢了先。去迪斯尼的事,你提了很多年,爸爸却一直没有答应你,是因为忙——忙论文答辩,忙找工作,忙转正,忙升迁。事情一样一样地排着队等候在爸爸面前,挡住了爸爸的视野,爸爸就忘记了你的童年却是不会永远等候在那里的。苏屋望台的生活让爸爸看清了许多事。每次爸爸见到那个聋孩子尼尔,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你,我亲爱的女儿。尼尔的不幸是人人都看得见的,可是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尼尔的幸运。尼尔有一个把他的梦永远地扛在自己肩上的妈妈,而你的爸爸却不是这样的。你的爸爸要卸下了自己的梦,才会来扛你的梦。尼尔的妈妈让爸爸愧疚。

十月初中越收到了一封挂号信,是一个厚实的牛皮纸大信封。看到寄信人栏上那个陌生的律师事务所名字时,中越心里就有了几分不祥的预感。拆开了,果然是离婚协议书。

分居是范潇潇提出来的。当时只是说分开一年,冷一冷,说不定就好了。中越来苏屋瞯望台之后,俩人也是时常通电话的,说的居多是小越的事。潇潇从来没有在电话上探讨过离婚的事,甚至连暗示也没有过。当然中越不可能没有一点提防——分居通常是离婚的必经之途,他只是没想到潇潇出手如此之快。便禁不住将潇潇和那个姓项的以往的种种蛛丝马迹,一一地回想了起来。兴许那姓项的非但不是分居的结果,反倒是分居的起因。如此一想,中越便觉得自己是暗夜赶路稀里糊涂地掉进了陷阱,脑袋一热,拿起电话,就拨那个熟记在心的号码。

铃声响了一会儿才有人接,是潇潇。气喘未定的样子,又叫中越生出些龌龊的联想。中越憋了几秒钟,才冷冷一笑,说潇潇你等不及了吧?潇潇啪的一声将电话挂了。中越再拨,就没有人接了。中越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把电话机放在腿上,准备拨它一个通宵了。每拨一次,火气就大了一圈。拨到后来,头上就有青烟冒出,话筒几乎捏化在了手里。

拨了约有一个小时,终于有人接了起来。中越的脑袋轰的一声炸成了无数碎片,一声狂吼,差点把自己震倒:

“有本事就把那个姓项的摆到明处,背后打黑拳是他妈的混蛋!”

电话那头是死一样的寂静。过了半晌,才有一个声音,战战兢兢地叫了一声爸爸。中越这才醒悟过来是小越,心里后悔莫及,就把声音放低了八度,说小越爸爸不知道是你。小越不说话,却叹了一口气。那口气极轻极弱,如细细的一缕烟云在中越的耳膜上擦了一擦,却擦出了一道难以修复的伤痕,中越的心就牵牵地疼了起来。

“小越你别叹气,你还是个孩子,叹气是大人的事。”

小越哼了一声,说谁是孩子呀,爸爸我已经十一岁了。顿了一顿,又迟迟疑疑地说:“其实爸爸你和妈妈过得不快乐,分开也是可以的。别担心我,我没事的。将来你们有了新家,我就有两个地方可以去了,寒假去一家,暑假去另一家。我们班好多同学,都是这样的。”

中越的心又牵了一牵,说不清是悲是喜。只觉得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和国内同龄的孩子相比,在有的方面似乎太稚嫩了,在另一些方面却又似乎太成熟了。

放下电话,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备第二天的课。他和潇潇一直认为小越的个性太大大咧咧,有些像男孩子,没想到孩子却一直是看在眼里的。他和潇潇的不快活,在小越面前其实都是很隐忍的。潇潇的不快活在先,他的不快活在后。他的不快活很大程度上源于潇潇的不快活,因为他本人对快活不快活之类的感觉一直是很懵懂的。

潇潇是人中的尖子,花中的花。潇潇是那种极其愿意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又渐渐把人群甩在身后的人。所以他们相识之后的每一件重大事情上,她都走在他的前面。她比他先读完学位,她比他早评上职称,她比他早半年出国,她比他先找到工作,她的工资比他的高出好几个台阶。她虽然一直走在他的前面,却不愿意他永久地落在她的背后。她先走几步,再回头拉他,一直等到他们大致平行。大致平行的日子是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只是潇潇却不能沉湎在这样的日子里。潇潇劳碌惯了,潇潇不能长久地休息。她必须甩下他再往前走去,然后再回头来拉他。他虽然比她慢几步,但也都最终走到了她为他设想的目标。他让她失望的不是他达不到她的目标,而是他抵达目标的方式。她打心眼儿里见不得他那种偷工减料懒懒散散的样子。他常常觉得自己是一架千年老牛车,每一个接头都结着厚重的锈。潇潇若一撒手,他会立时轰然倒地,成为一堆毫无用处的朽木。

这样的生活模式维持了好几年,潇潇就渐渐厌倦了。他是个感觉迟钝的男人,很晚才觉察出她的不快乐。其实那时他也是可以扭转局面的,只是他懒散的个性决定了他只能是那样一种丈夫,用潇潇的话来形容,是提起来一串,放下来一摊的那种。他问过潇潇那样东西是不是屎,潇潇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不快活也还仅仅是因为他觉察了她的不快活。而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那份不快活,是在更后来的日子里才出现的。

半年前,他母亲在分别八年之后飞过千山万水来多伦多探望他。

他的父亲去世很早,他和两个哥哥都是靠着母亲在皮鞋厂工作的微薄工资养大的。母亲只有初小文化程度,识不了几个字,干的是全厂最脏最低下的工种——橡胶车间的剪样工。母亲日复一日的任务,就是把刚从滚筒里捞出来的热胶皮,按固定的尺寸剪出鞋底的雏形。这个工种是母亲自己要求来的,因为生胶有毒性,橡胶车间的工人,每个月可以拿到四块钱的营养费。

生胶落色。母亲下班回到家,脖子是黑的,手是黑的,一笑,额上的浅纹也是黑的。洗了又洗,洗出好几盆墨汁似的水来,泼了,就操持一家人的晚饭。饭很简单,几乎全是素的,却有菜有汤。吃完饭,收拾过碗筷,母亲就坐下来,开始织毛衣。母亲会织很多种的花样,平针,反针,叠针,梅花针,元宝针。母亲的毛衣都是替别人织的,母亲自己的毛衣,却是拆了劳保手套的旧纱线织的,穿在身上,颜色虽然黄不黄白不白的,样式倒是合身的。母亲给别人织毛衣,织一件的工钱是两块钱。遇到尺寸小花样简单的,一个月可以织五六件——当然是那种马不停蹄的织法。

中越生在乱世,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食品都凭票供应。江南鱼米之乡,竟也开始搭配百分之二十的粗粮。家里三个男孩,齐齐地到了长身体的时候,口粮就有些紧缺起来。母亲只能用高价买下别人不吃的粗粮,来补家里的缺。每天开饭的时候,母亲总让儿子先吃。等到母亲最终摘下围裙坐下来的时候,那个盛白米饭的盆子已经空了。地瓜粉做的窝头虽然抹了几滴菜油,仍然干涩如锯末。母亲嚼了很久,还是吞不下去,直嚼得额上脖子上鼓起一道道青筋。中越看得心缩成紧紧的一个结,可是到了下一顿,依然无法抵御白米饭的诱惑。

母亲常年营养不良,又劳累过度,身体就渐渐地垮了。有一天晚上,三个孩子正围着饭桌做功课,突然听见母亲嚷了一句怎么又停电了?中越说没停电呀,母亲那边半晌无话。再过了一会儿,中越就听见了一些的声音,才发现母亲哭了——母亲的眼睛突然看不见了。

母亲的眼睛坏了,不能再做剪鞋底的工作了,就调去了最不费眼力的包装车间,给出厂的鞋子装盒。母亲也不能再织毛衣了。失去了营养费和织毛衣这两项额外收入,家境就更为拮据了。三个孩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懂事起来的。每天做完作业,就多了一项任务——糊火柴盒。糊两个火柴盒能得一分钱,每天糊满一百个才睡觉。糊火柴盒的收入孩子们只上交一部分,另一部分自作主张拿去给母亲买了鱼肝油。

母亲的眼睛时好时坏,虽然没有治愈,却也终究没有全瞎。

后来三个孩子都成了家,大哥二哥搬出去住,中越也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不愿和任何一个儿子住在一起。中越是母亲最疼的一个老儿子,所以当中越提出要母亲来多伦多探亲的时候,母亲虽有几分犹豫,最后还是来了。

母亲是个节省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在中越家,母亲舍不得用洗衣机和烘干机。母亲自己的衣服,总是手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晾干。走进卫生间,一天到晚都能看到万国旗帜飘扬,听见滴滴答答的水声。潇潇说地砖浸水要起泡的,卫生间总晾着衣服,来客人也不好看。潇潇说了多次,母亲就等到早上他们都上了班才开始洗衣服,等下午他们快下班了就赶紧收拾起来。地上的水迹,母亲是看不清的。母亲自己看不清,就以为别人也看不清,潇潇的脸色就渐渐难看了起来。

母亲操劳惯了,到了儿子家里,也是积习难改,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做上一桌的饭菜,等着儿子儿媳下班。母亲做饭,还是国内的那种做法,姜葱蒜八角大料红绿辣子,旺火猛炒,一屋的油烟弥漫开来,惹得火警器呜呜地叫。做一顿饭,气味一个晚上也消散不了。家具墙壁上,很快就有了一层黏手的油。

潇潇说妈您把火关小些。中越也说妈您多煮少炒。母亲回嘴说你们那个法子做出来的还叫菜吗?勉强抑制了几天,就又回到了老路子。

后来,潇潇就带着小越在外头吃饭,吃完了带些外卖回来,给中越母子吃,才算勉强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母亲无饭可做了,就闲得慌。母亲不仅不懂英文,母亲连普通话也说得艰难。所以母亲不爱看书看电视,更不爱出门,每天只在家里巴巴地坐着,等着儿子回来。中越下班,看见母亲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洞洞的客厅里,两眼如狸猫荧荧闪光,就叹气,说妈这里电费便宜,开一盏灯也花不了几个钱。

母亲近年学会了抽烟。母亲在诸般事情上都节省,可是母亲却不省抽烟的钱。母亲的烟是国内带来的。两只大行李箱里,光烟就占了半箱。母亲别的烟都不抽,嫌不过瘾,母亲只抽云烟。母亲还爱走着抽烟,烟灰一路走,一路掉。掉到地毯上,眼力不好,又踩过去,便是一行焦黄。潇潇一气买了六七个烟灰缸,每个角落摆一个,母亲却总是忘了用。母亲的牙齿熏得黄黄的,一笑两排焦黑的牙龈。用过的毛巾茶杯枕头被褥没有一样不带着浓烈的烟臭。

母亲一辈子想生闺女,结果却一气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生的也是儿子,只有老儿子得了个闺女,所以母亲很是稀罕小越,见了小越就爱搂一搂,亲一亲。小越刺猬一样地弓着身子,说不要碰我。小越说的是英文,母亲听不懂,却看出小越是一味地躲。母亲伸出去的手收不回来,就硬硬地晾在了空中。中越竖了眉毛说小越你听着,你爸爸都是你奶奶抱大的,你倒是成了公主了,碰也碰不得?潇潇不看中越,却对母亲说:小越不习惯烟味,从小到大,身边没有一个抽烟的。母亲听了,神情就是讪讪的,从此再也不敢碰小越。

母亲的签证是六个月的,可是母亲只待了两个月,就提出要走。其实母亲是希望儿子挽留的。可是潇潇没说话,中越就不能说话。母亲虽然眼力不好,母亲却看出了在儿子家里,儿子得看儿媳妇的眼色行事。

母亲来的时候刚过了春节,走的时候就是春天了。航班是大清早的,天还是冷,潇潇和小越都睡着,中越一个人开车送母亲去机场。一路上,中越只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硬硬地堵着,气喘得不顺,每一次呼吸听起来都像是叹气。

泊了车,时间还早,中越就领着母亲去机场的餐馆吃早饭。机场的早饭极贵,又都是洋餐洋味。中越一样一样地点了一桌子。母亲吃不惯,挑了几挑就吩咐中越打了包。母亲连茶也舍不得留,一口不剩地喝光了。母亲的手颤颤地伸过饭桌,抓住了中越的手。母亲的手很是干瘪,青筋如蚯蚓爬满了手背,指甲缝里带着没有洗净的泥土——那是昨天在后院收拾隔年落叶留下的痕迹。

“娃呀,你听她的,都听。妈年轻的时候,你爸也是顺着我的。”母亲说。

母亲在将近四十的时候才怀了中越,小时候母亲从不叫他的名字,只叫他娃。母亲的这个娃字在他堵得严严实实的心里砸开一个小洞,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跑去了厕所,坐在马桶上,扯了一把纸巾堵在嘴里,哑哑地哭了一场。

走出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在母亲兜里。

两千美金。大哥二哥各五百,您留一千。

中越陪着母亲排在长长的安检队伍里,母子不再有话。临进门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才说,哥写信打电话,别提,那个,钱,的事。

送走母亲,走出机场,外边是个春寒料峭的天,早晨的太阳毫无生气冰冷如水,风刮得满树的新枝乱颤。中越想找一张手纸擤鼻涕,却摸着了口袋里那个原封未动的信封——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又把钱还给了他。

那天中越坐进车里,启动了引擎,却很久没有动身。汽车噗噗地喘着粗气,白色的烟雾在玻璃窗上升腾,聚集,又渐渐消散。视野突然清晰了。就在那一刻,中越觉出了自己的不快活,一种不源于潇潇的情绪的,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不快活。

所以,两个月后,当潇潇提出分居的时候,他虽然不情愿,却也没有激烈反对。

小越:

极光是地球高纬度地区高层大气中的发光现象,是太阳风与地球磁场相互作用的结果。太阳风是太阳射出的带电粒子,当它吹到地球上空时,会受到地球磁场的作用。地球磁场形如“漏斗”,尖端对着地球的南北两个磁极。所以,太阳发出的带电粒子会沿着地磁场的这个“漏斗”沉降,进入地球的两极地区。两极的高层大气受到太阳风的轰击后会发出光芒,在北半球出现的叫北极光,南半球出现的叫南极光。爸爸来苏屋望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看北极光,可是至今还没有等到。据说每年都有年轻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在有北极光的夜晚举行婚礼,因为他们相信,在北极光之下结婚怀孕,将会生下世上最聪明的孩子。

帕瓦以后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中越就再也没见过达娃——倒是时时能见到尼尔。中越一周去一次白鱼小学培训老师。培训完后,都会留下来单独辅导强化尼尔的手语和读唇功能。这一次去了,尼尔却没在。老师说被他妈带去雷湾医院做年检了——自尼尔出生后,就存进了那里的早产儿数据库,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杂的跟踪检查。

那天中越下班回家,正要开火做晚饭,只见窗外黑云密集,天阴得几乎合到了地上,才猛然想起自己昨天洗的一条床单,还晾在阳台上——这边的人不喜欢用烘干机,家家户户都有晾衣绳——就冲出去收床单。刚把床单撸下来,雨已经轰隆地下了起来,远看是白花花的一片帘子,近看是一根连一根的棍子,砸得一个企鹅湖翻腾如沸水,满坡满地都是洞眼。

门还没关严,就被砰的一声撞开了,冲进来两个淋得精湿的人——是达娃和尼尔。俩人衣服如薄绵紧贴在身,牙齿磕得满屋都听得见,头上身上的水在地板上淌成一个混浊的圆圈。

中越赶紧拿了两条大浴巾,一人一条地裹了送去了卫生间。又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毛衣一条运动裤,放在卫生间门口——是给达娃换的。翻箱倒柜的,却找不着一件适合尼尔穿的衣服,只好从床上抽出一条线毯,也搁在了卫生间门口。

是尼尔先出来的,身子严严实实地裹在毯子里,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脸,叫热水冲得绯红。小脚载着毯子一路移动,像上了发条的电动玩具,模样丑得叫人心软。中越把尼尔举起来,坐到沙发上,拿了个小吹风机来吹他的头发。还没吹几下,尼尔就枕在他腿上睡着了,鼻息吹得他腿上丝丝地痒,口水淌了他一裤子。

达娃在卫生间里待了很久,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中越的毛衣。毛衣的袖子高高地挽上去了,下摆却长长地拖到了膝盖。在这样的宽敞里达娃的身子突然显得极是瘦小起来,小得如同一个未成年的女孩。达娃在尼尔的脚下坐下,解开辫子擦头发。中越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长的头发,如风中的乱云簌簌地抖着。擦干了,绾起来,在脑后打了一个大大的结,云开雾散,露出水汽浓重的一张脸——竟有几分秀气。

达娃弯腰去摇尼尔,硬把尼尔摇醒了。尼尔坐起来,懵懵懂懂的,竟不知身在何处。达娃拍了拍尼尔的脸,说你忘了,一路上,要告诉陈医师,什么话的?尼尔一下子醒利索了,嘴唇一咧,露出一个痴笑。

“我,棒。”尼尔伸出一个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达娃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达娃的笑一开了头,就如一颗弹子在平滑的玻璃面上一路滚下去,没有人接着挡着,就再也刹不住车了。一直笑得两眼都有了泪,却还是歇不下来。中越只好拿一张旧报纸卷了一个圆筒,冲着她的后脑勺梆梆地敲了几记,方勉强止住了。

尼尔的智商在正常水平——雷湾医院测试的,只是语言接收表达能力差些。

达娃终于在笑的空隙里说全了一句话。

就是说,你是个大水桶,水是满的,只是龙头坏了,流不出来。我来好好修理修理你的龙头。

中越把尼尔的头发揉得乱成一个鸡窝。尼尔嘴里喊着修,修,咚的一声跳下沙发,在地板上翻了个跟斗。毯子滚落下来,露出精赤溜光一个身子,肋骨累累如一摊荒石,一根鸡鸡若豇豆来回乱颤。达娃拾起毯子,满屋追儿子。追着了,劈头盖脸地将毯子罩过去。罩住了,便骂:多大了,你害不害羞。尼尔如网里的鱼虾死命地挣,终于挣出一只手来,指了中越,说他,也有。

达娃忍了笑,背了脸不看中越,只问你吃了没?中越说还没。达娃就从背篓里拿出一个黄油纸包,说我在老约翰的肉店里买了两磅牛仔骨,我们不如烤肉吃吧——门口的那个火塘,你恐怕还没用过呢,正好我们也烤烤衣服。达娃熟门熟路地从中越的厨房里找出刀叉铁架,三人又各加了一件厚衣,搬了个板凳,就走出屋来清理火塘堆柴生火。

刚下过雨,柴湿。塞了无数的引火木屑,仍是青烟滚滚,熏得中越涕泪交加。达娃看了,就抿嘴笑,“印第安人熏刺猬,熏的就是你这样的笨刺猬——非得坐风口吗,你?”中越换了个方向坐,果真就好些。

湿气渐渐散尽了,火势旺了起来。中越在火塘边架了几根树枝,把达娃和尼尔的湿衣服晾了起来。达娃就开始烤肉。青焰舔着铁架子,便有脂油滴落下来,发出一惊一乍的爆响,空气里立刻充满了肉的甜香。

达娃烤熟了一块肉,扔给中越。又烤熟了一块,扔给尼尔。尼尔不肯吃自己的那块,偏要来抢中越手里的。肉烫手,中越站起来,两只手转轮似的转着肉,嘶嘶地吹着气,一小口一小口地咬。尼尔够不着,跺着脚咿哇地叫。达娃又抿了嘴笑,说你啊,真是少见。中越问怎么少见了,达娃只是笑,半天,才说,就你把他当个正常人看,从来不让着他。

中越吃得满嘴满手的油,扯了块面包擦过指头,又丢进嘴里,“让,怎么个让法?除非你能叫全世界人民都让着他。将来到社会上去,他还不得摸爬滚打,靠本事吃饭?不如现在就把他当个正常人摔打。”

达娃又烤熟了一块肉,拿细铁棍穿了递给中越。中越没接住,肉就掉了。俩人同时伸手去抢,中越碰着了达娃的胳膊,只听见达娃哎哟地叫了一声,拿手捂了胳膊,身子就矮了下去。中越以为烫着了达娃,慌慌地去掰达娃的手,挽起袖子,才看见胳膊上有一排伤,小小的圆点,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像是一朵开过了季的花。伤是新的,刚结了痂,嫩薄的一层粉红,已经碰破了,流着血。

中越咣啷一声将肉摔在火塘里,铁架子撞飞了,火星蛾子似的飞成一片,达娃和尼尔都吓了一跳。

“烟头烫的,是不是?”

达娃抬头,看见中越两眼眦裂,五官扭到了脸外,头发根根竖立如钢针。达娃颤颤地伸出手来,去抹中越的头发。女人烤过火的手很烫,男人的头发在女人的指尖上嗤嗤地灼响。

“什么样的男人,让你怕成这样?”

中越一把甩开达娃,达娃跌跌撞撞地坐到了地上。尼尔怯怯地走过来,伏到达娃的膝盖上。达娃紧紧地搂了儿子,俩人沉默如石。火势弱了,焦肉在余烬里散发出恶臭。夜渐渐地黑尽了,疏朗的星斗照出低徊的山峦,错乱的松林,和林中一个奄奄一息的火塘。

突然间,被夜色磨蚀得模糊起来的山峦上,出现了一道光。那光极长,不知从何处开始,也不知至何处终结。虽是突兀,却因了它的从容安详,仿佛已经在那里悬挂了千年。尼尔跳起来,大叫了一声北,北,光。中越把手指搁在唇上,“嘘”了一下,尼尔便噤了声。那光渐渐变宽变亮,地上所有的颜色都被那光吞噬尽了,只剩了一种介于青绿之间的幽蓝。那光之下,万物突然就变小了,山峦成了土块,湖泊成了水滴,树林成了草芥。人呢?人是看不见自己的,光却是看得见人的。在光的眼中,人大约不过是蝼蚁罢了。人的烦恼,在人看来是天是地是挪不动的巨石。在光看来,却是比蝼蚁还细微的一粒尘土。中越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身子竟簌簌地发起抖来。

风起来了,林涛声中夹杂了一些爆竹般的脆响。过了一会儿,中越才明白过来,那是光的脚步声。光变了,变成了五彩斑斓的色带。先是红,再有黄,再有橙紫,色带交织变换,时静时动。静时如开世之初,一片混沌祥和。动时若一袭彩裙,在作风中舞。那颜色那舞步恣意而张扬,无章也无法——却是惊心动魄。

那光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支烟的工夫,就消散尽了,星空疏朗依旧。仿佛是一场精彩的戏文,毫无预报地开了演,又毫无预报地终了场。观众刚刚来得及进入剧情,幕却咚地落了下来,偃旗息鼓,阒寂无声。

尼尔已经趴在达娃身上沉沉地睡着了。达娃把尼尔抱进了屋里,又出来收拾树枝上的衣服。衣服差不多干了,达娃一件件地叠起来,放进背篓里。中越看着她的手指撄撄蔹莸匾贫着,眼睛如两口黑井,幽深而空洞,一切情绪跌落进去,都被销蚀成沉默。

“十年前,我在青海湖边遇到了一位高僧。”达娃说。

“他说我的命,实在是太硬了。纸做的肉做的男人,都镇不住我。只有铁打的男人,才压得住我。”

达娃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裘伊就是那个铁打的男人。裘伊和尼尔是我今世的债,我欠了别人的,也只有这样慢慢地来还了。”

中越搜肠刮肚,想找一句安慰的话,却终无所得。只好走过去,将达娃轻轻地拥在怀里。达娃的头巾飘落了下来,他闻见了她鬓边那朵枯萎的野菊花瓣上的最后一丝阳光。大千世界,他和她在这样空旷的北方相遇。她有她的伤。他有他的伤。他治不了她的,她也治不了他的。他看着她紧紧地攀援在一片行将朽烂的木头上,朝着渺无边际的深渊飘去,却救不得她。

这时嗖的一声,房顶上跳下来一个黑影。黑影在落地的那一刻崴了脚,动作有些迟缓。当黑影终于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中越看见了黑影手中一根闪着寒光的棍子。

那是一杆猎枪。

中越还来不及说话,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林子抖了一抖,宿鸟嘎地飞起,黑压压地遮盖了半个天空。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过来那是枪声。他觉得他的肩膀麻了一下,有股温热的东西,从那里汩汩地流出。他想喊,可是他的嗓子却如荒漠里的一丝细水,还没流到喉咙,就已干涸在重重沙尘之中。

“裘伊!”

达娃像一只母狮子似的咆哮了一声,飞奔而来。达娃紧紧地拽住了黑影,黑影凶猛地挣扎了几下,中越听见了又一声的巨响,达娃无声无息地跌落在他的怀里。他想扶达娃坐起来,却发觉达娃如抽了筋剔了骨似的绵软。他睁大了眼睛,四周却是一片黑暗——一种看不到一丝裂缝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的黑暗。他觉得自己坠入了万丈深渊,世上没有一根绳索,能拉他走出那样的黑暗——他知道他失去了视力。

黑暗中,他听见了一些撄撄蔹莸南於。他耳朵里的那副眼睛猝然睁开,看见了裘伊的靴子在树林中跌跌撞撞地扫开野草。靴子的声音有些缓慢迟疑,后来就停了下来。世界屏住了呼吸,万物静如亘古山石。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裘伊的身体笨重地落到了草地上。呻吟声嘤嘤嗡嗡地传了过来——是压伤了的草。

当中越终于恢复了一些视力的时候,他看见了躺在他腿上的达娃。子弹是从脖子里进去的,出口在背上,血如浓稠的茄汁溅满了他的身子。他分不出哪些是她的,哪些是他的。他看见她渐渐混浊起来的眼睛。在迷雾完全蒙上她的双眸之前,他在那里找到了一角模糊的星空。

“尼尔,是,北极光……的孩子。”

达娃说。

小越:

爸爸今天刚刚出院。爸爸的世界被一阵飓风扫过,剩下的都是残骸。爸爸需要把这些残骸一点一点地收拾起来,看是否还能拼回原来的样子。这个过程只能是爸爸一个人的事,别人是帮不了的。

尼尔带中越去墓地的时候,已经下过了入冬的第一场雪。北方的雪很干,也很轻,飘在天上,细若粉尘。毫无防备之间,却已覆盖了整个城镇。

沿着铲雪车铲过的小道,中越和尼尔走进了墓园。白雪掩盖了所有的墓碑,极目望去,到处都是高矮不一的雪包和微微露出一角的十字架。寻食的鸟儿从一个雪包飞到另一个雪包,嘎嘎的声响里,雪地上便落满了翅膀的痕迹。每一个雪包底下都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是一场大雪便轻而易举地抹杀了它们所有的区别。尼尔站在小道中间,突然就迷了路。

管墓的老头走过来,引他们走到冬青树墙的尽里。老头用雪铲铲出窄窄的一条小径,说第三个或是第四个,你自己找吧。

中越蹲下来,用手来刨雪包。雪很松,刨起来并不困难。只是冷,即使是厚厚的麂皮手套,也无法抵御北方凶猛的寒冷。终于刨开了,露出一个低矮的墓碑,碑顶是一个插着翅膀的小天使,碑文是:

约翰·哈瑞森

2001—2004

通往天堂的路是孩子引领的

中越知道刨错了,就脱了手套,将手放在防寒服里,取了会儿暖,才接着刨——是旁边的那个。一边刨,一边忍不住想,这个只活了三岁的孩子,是怎么死的呢?车祸?疾病?意外伤亡?和一个这样小的孩子做伴,应该是她喜欢的。她的生命里有太多的人进进出出过,现在她只需要清静。

旁边的那个墓碑略高一些,刨起来也更容易一些。只是他的手冻僵了,他只好频繁地脱手套取暖。刨刨停停,刨到露出碑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几乎完全不听使唤了。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墓碑,可是碑文他却是熟记在心的——那是他起草的,是中文。

雪儿达娃

1968—2005

生在格桑花开的地方,

死于登山途中

墓碑在雪里埋过了一夜,微微地有些暖意。中越的手指抚过那些高低不平的碑文,仿佛摸到了阳光,草地,金黄色的蜜蜂,和漫山遍野的格桑花。

中越站起来,对着墓碑,缓慢地打出一串手语。

中越不用转身,也知道尼尔哭了。

小越:

爸爸决定向社会福利部提出申请,领养那个失去了双亲的聋孩子。

作者简介

张翎,女,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在煤炭部设计院工作。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获英国文学硕士学位和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在海外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邮购新娘》、《交错的彼岸》、《望月》,中短篇小说集《盲约》、《尘世》等。曾获第七届“十月”文学奖,第二届华文文学优秀散文奖,首届加拿大袁惠松文学奖,中篇小说《羊》进入中国小说学会2003年度十佳排行榜。现居加拿大,任专业听力康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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