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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_作者:红娘子

发布时间:2023-07-26 11: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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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她就那么安静地跪着。

长发温柔得如墨染被化开一样,湿湿的贴在苍白的脸上,那一张尖尖的美人脸更被削得只有巴掌大。有人说她像范冰冰,是那种天生的狐狸脸,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美得惊心动魄。

但现在的她很安祥,除了嘴角浮现的那种诡异的笑意。在她身后盛开了一片无边的花海,红得刺眼。她跪在花海之侧,头稍往下垂,眼睛半睁着带着笑,望着我。

我的心在一刹间都忘记了跳动,我知道自己要如何,我应该醒过来。

但我无力醒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头从颈部断掉,血喷得很高,我满脸都是那带腥味的血。

维宁,在我面前又一次的死去,我还是救不了她0

一个人的离别

维宁是我的前妻,她死了,自杀在我家的浴缸边上。真是很讽剌的事情,当初我和她为新家去选浴缸的时候,我坚持要了这一款宽大朴素,但绝对很实用的浴缸。她当时冷哼着说:“猪才会躺在这里泡澡!寻死的人,就算是淹死在马桶里,也比死在这里高雅。”

她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先给自己的手腕割一刀放了一缸的血水。估计是没有掌握好力度只割到了静脉,温水混着血都流成了血海,还没有死去,所以才把长长的丝袜打上结,挂在浴帘的钢管上,将头伸进去,因为无力的缘故,她只能支撑着自己爬出浴缸把头伸到那个死亡之圈里,再跪下。流血过多让她昏迷,她的头往下垂,最后窒息而死。

维宁就是那样一丝不挂地跪在浴缸边上,放了一池的血水,嘴角带着诡异的笑来迎接我们的结婚七周年。

当时,我捧着玫瑰傻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这个独特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时,半天才回过神来,我的心里燃起了熊熊的怒火。

她为什么要死?我养着她,过得像阔太太。她喜欢漂亮,好攀比,虚荣又爱闹小情绪,但我那么的爱她,我尽量的满足她,她的美容金卡上的面额要大于一个小康家庭一年的收入,出入都是司机来接送。结婚七年,她会干什么家务?连内衣都不知道要用手洗的女人,只知道像林志玲一样发嗲,连打个吊针都像动一场大手术要几个人伺候的人,有什么资格用这么惨烈的方法寻死?

我愤怒,那种愤怒大于一切。她刚死那会儿,我跟神经病一样天天偏执于她会有一个情人,一定会殉情而死,无端的怀疑任何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总是跟条忠心的猎犬一样在别的男人身上追寻她的气味,用商场那决胜千里的气势,去旁敲侧击那些被怀疑者。

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回避我,甚至有的用酒瓶打我的头,指着我鼻子骂道:“你他妈的,我和你三十多年的兄弟了,你居然怀疑我是那种没义气的东西?你为一个女人疯成这样了?”

我不答,只感觉他眼神闪烁,心中有鬼。

直到我的司机老吴在我的追问下,忍无可忍地回答道:“周总,我都快五十五了,再干两年我就要退休了,我的女儿都比您太太要大,而且太太那么漂亮的人……”

他没有说下去,忽然我明白过来了,他们看我的眼神是怜悯,老吴那一张充满苍桑的脸上,有一双洞穿世事的眼瞳,里面反射出一个被强装强悍的男人,被最心爱的女人,用最绝对的方式抛弃之后的可怜样。

可悲,那个狗一样的男人,是我。

于是,我再婚了,我的新婚妻子叫张晓兰,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很简单又很普通的女子,在从老吴车上下来的那天,我进了电梯,里面有一个女子抱着一个大大的文件夹,很小心地站在我身边,尽量用文件夹挡着自己的脸,非常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转过身,让她抬起头。她慌乱得要命,公司没有不认识我的员工,她抬起头,原来在嘴角处有一道小小的伤痕,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伤痕在意成这样子,不想让帅气多金的老总看到。

她虽然长得那样平庸甚至是丑,但是,就那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多么像维宁耍的小性子。维宁脸上有颗痘痘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来见我,最后在我的威胁下,也是这样用着一个大大的杂志挡着脸吐着舌头钻出来的。

下班后,我约她去吃饭,一个星期后,她成了我的女友;一个月后我们在美国蜜月旅行;然后,我和张晓兰搬回了我和维宁的家。

两个人的孤单

张晓兰非常听我的话。我吩咐过她不要动维宁的东西,她就小心地绕过那些东西,把自己廉价的润肤露,放在维宁那堆高档的化妆品旁边。

我看到不忍地说:“你直接用掉那些东西就是了,不用也是浪费。”

“我,我皮肤,不适合。”张晓兰每次和我说话的时候,都带着一点紧张,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面对自己的第一个老板那样,顺从中带一点惬意。

我知道她其实是想说:“我不喜欢用别人的东西。”这是她保护自尊的方法。她当然恨维宁,但她无可奈何,谁不知道总裁的夫人国色天香,倾城倾国,风华绝代呢?

张晓兰自然爱我。每当她看着我时那闪闪躲躲又充满痛苦的眼神,我就知道她深爱着我。一个初坠情网的女孩浅显得像一条小溪,直视下去,就可以看到她的七情六欲如何翻滚。

于是我想到维宁,她把双腿举得很高,交叉着放在沙发背上,身子缩在沙发里,头自然地垂下来,一头直顺的长发就那样散乱着落在纯羊毛的白色地毯上,眼睛那样半眯着看着我,雪白的腿没有任何防备地对着我,激起我的兽性,让我狂暴地扑上去,像撕咬猎物一样,用唇和舌尖去品尝她……

从梦中醒来,那溅了我一脸带着腥味的血,原来就是我自己的泪。我抹了一把自己的泪,看着空荡荡的枕边,知道自己永远的失去了维宁。不过,慢着,张晓兰去哪里了,她不是应该睡在我的左边的吗?

浴室那里有水声传来,像是我梦中的声音,我心里一阵慌乱,飞快地从床上爬起来。

难道,是维宁回来了?

我赤脚飞奔。如果有爱,就算她是鬼也不可怕,如果无爱,就算她是鬼,我也要捉来问问:你为何要自杀?

但是,我只看到了那一片血海。有一个女人跪在浴缸边上,长长丝袜穿过她的脖子,她一丝不挂地半跪着,头往下垂,长发遮住了整个脸。

我站了很久,不敢上前。确定那只是一具尸体,这才过去小心地用手指拨开那垂着的长发。

然后,我看到了张晓兰睁着眼睛在对我笑,她笑得很诡异,嘴角的那一道伤痕被拉得更长了。

我感觉眼前一黑,就倒下去了。

三个人的纠缠

早晨的阳光还带着一点牛乳的香味,从洁白的窗帘那里透过来,落在原木的地板上,一派时尚家居里的样板房做派。

我从这样的感觉里醒来,想着昨夜的一切,头痛欲裂。

房间那边传来脚步声,然后,张晓兰的脸侧了过来,在门缝里隐现着,越来越清晰。

我心里一阵恶寒,昨夜,明明她跪在浴室里,浑身僵硬,手腕处血流成几道会涌动的河。可是,现在她一身洁净,对我温柔又带着讨好的笑,说道:“我熬了一些粥,你起来吃一点。你昨夜喝那么多酒,现在胃应该不舒服,刚刚好,我把你的浴衣放在浴室了,你冲个凉就出来吧!”

她一口气说这么多,就已经脸红了,然后转身离开,去忙碌家务。

我昨天喝酒了?果然感觉自己一身的酒味。入了浴室,一切都正常,连地面都很干燥,一点也不像用水洗过的样子。

叠得很整齐的干净浴衣放在架子上,浴缸里的水已经放满,里面应该是加了牛奶泡泡露,所以,满鼻子清香。

这种类似于婴儿般纯净的味道。维宁从来不用这种味道,她喜欢浓烈的香,泡在浴室里那香味也会占领这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张晓兰知道宿醉的人最喜欢这种家的味道。她虽然平凡,但确实体贴懂事,像一件穿旧的浴衣,虽然外表不好看,却能贴心贴肺的让人每个毛孔都舒服。

我决定对她好一点,带她去购几套好一点的衣服,或者是香水,我是挑选这种东西的高手,早就被维宁培养出苛刻的审美观。

我出了浴室的时候,已经完全把昨夜看到一切都想象成另一场梦。可是,当我推开卧室的门,看到梳妆台边的女人时,我忽然感觉到一阵心寒。我一时分不清面对的到底是哪一个女人,她的手高高地举起,熟练地盘着头发,把一个发夹咬在嘴的左侧,眼睛斜着看我。

就是那种得意洋洋的眼神,那是维宁最常用的眼神,用美来征服我,然后再沉醉于自己的魅力中。

但,我面前的女人是最不可能得意的张晓兰,她一直都是那样的自卑着自己的一切,普通的容颜,普通的学历,普通的家世,甚至是普通的性爱。

我呆在初秋的阳光里,分不清自己到底生活在地狱还是天堂。

四个人的往事

慢慢的,到了晚上我不怎么敢回家,开始迷上酒吧。

胖子笑着拍我的肩说:“我就知道你不会被那个小妞绑住脚。没有维宁那种姿色,怎么能留你在家里不出来?”

胖子是我的老友,对我的情史了解得一清二楚,所以,他特别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娶张晓兰。在他眼里,就算是前台那个接待员小姐,也长得比张晓兰端正。

我不解释,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我现在的妻子——那个长的一般的女人,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性感,越来越有女人味。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如此普通的女人会在婚后艳光四射,魅力一天比一天大,甚至,我开始怕她。因为她隐约着就像另一个女人,我的前妻维宁。

我以为我是个无畏的男人,在她面前,我还是发现了自己的本质——懦弱。我是真的害怕,我怕她坐在阴暗里无声无息地涂脚趾甲,用那种亮蓝的颜色,一次一次涂,一层层涂。我害怕那种静寂,她几乎没有呼吸,我看着她酷似维宁的动作,感觉像是和一具尸体一起生活。

我提出搬家,张晓兰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沙发的阴影里抬起头,眼神里有种猫一样的魅惑,像是责备,又像是求情。我不敢再说什么,那是维宁的眼神,但在张晓兰身上,有着无边的诡异。

如果维宁的魂魄不肯离开这栋房子,那么我真的不敢再坚持什么,我只能对着胖子苦笑着喝酒,然后说我内心的恐惧。在酒精的掩盖下,我变得随心所欲的软弱。

胖子安慰着看似已醉的我,继续拍着我的头嚷嚷:“周坊城啊!你怎么变得这么迷信?这么婆妈?你读了那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好吧,就算是真的有鬼,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有什么好怕的?”

胖子理直气壮,一副“老子就是杀猪的,老子怎么会怕鬼”的势头。我苦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能这样想的男人真幸福。

我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不怕鬼,我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吗?答案是否定的。但那段往事只有四个人知道,除了我之外,他们谁也不会说。

结尾,不是我想要的结束

我带着一身的酒气回了家,这时的我,既谁也不怕,我就想去会会那个鬼上身一样的张晓兰,想去看看那个占了别人身子的鬼魂维宁。

张晓兰还是那样露着自己半边肩,一副高兴的样子,站在一个花瓶前插花,花是那么的漂亮,只有维宁才有这样的手艺。

她回过头来,笑着对我说:“你回来了,我再也不会离开你。”

那一刹,我真的感觉到呼吸停止,我从后面拥抱着她,感觉她幸福的颤抖,但很快她就不再颤抖了,因为我的手摸上了她的脖子,我稍一用力,她就拼命地挣扎,我实在是太累了,和一个死人在一起生活太累了。

维宁,你不知道男人的爱只有这么一点,死了就不应该回来,就算是再爱,男人也应该有新的生活,你不应该再回到张晓兰的身体里来。

我的心像是被恶魔所占领,就那样无视张晓兰眼里流露出来那种神情,手里加大力气,直到她完全停止心跳。

做完这一切,我忽然醒悟过来,我居然杀了人。

正当我很惶恐地想把尸体拖出去的时候,有电话响起,我惊慌地拿起电话,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她用一种很冰又刺骨的声音说:“你居然真的杀了张晓兰,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会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上身?她变得那么像维宁,完全是因为她以为只有维宁才是你的最爱,她想变成你最爱的样子,来得到你的心!你怎么会这么蠢!杀了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

“你怎么知道,你是谁?”我抬起头四处寻找。

“不用再想着怎么毁尸灭迹了,我已经报警了,很不巧我正好住在你们楼边上的那个小区里;更不巧,正好从我的房间窗户能看到杀人的现场,而且还拍了下来。”她居然在笑,然后,她说:“现在反正结束了,我也可以告诉你,你的前妻维宁也是在我的暗示下自杀的,我只不过利用了她小小的负罪感而已。”

“我们都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话,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是,你们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多年前,有一个冬天,你和你的老婆维宁狂欢回来,开着快车,在凌晨三点左右撞翻了一辆三轮运货车,撞死了一位伟大的母亲。而她无人照顾的孩子,正在那一堆菜中,那个孩子从菜叶的缝隙间看到了你们的脸。”

那个声音咬牙切齿起来:“我找了你们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如果那天,你们能下车把妈妈送到医院,她根本就不会失血过多而死,你们能在菜叶里抱起我,你们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下场。”

是的,我还记得那次车祸,我只是无心,那天我和维宁都喝了酒。维宁的死是一种赎罪,可我为什么一直没有这种感觉?难道是我忘记的太彻底,还是我从不相信报应?

“但是,为什么张晓兰非死不可?”我把这个问题问出来。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回答说:“一个爱上魔鬼又迷失自我的女人,她的心是永远都不会快乐的,死是最好的解脱。”

我掩面而泣,张晓兰死前那种眼神,让我一下子明白,那是真正的心碎,那是真正的绝望和无助。

我放弃了挣扎。

屋外传来了敲门声。那个声音说:“你也可以和警察说,都是我干的,可是,就算你能拿电话做为证据,也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你最爱的和最爱你的。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比死更轻松。”

电话轻轻地放下了,那边传来一阵忙音。我起身去开门,对着警察平静地说:“我杀了人。”

是的,她说的对,我现在已经活在地狱里,看,这就是我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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