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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昆仑之泪’诅咒再次灵验!持宝人暴毙家中,绝世珍宝不知所踪!号外,号外……”
小报童们扯直了嗓子在大街小巷上窜下跳,脸上挂着“号外”专属的幸灾乐祸。
明凤桢买下一张报纸。黑色的大标题赫然入目:
昆仑之泪 诅咒之泪
昆仑之泪是一对钻石耳环,总重量为8.8克拉,通常情况下,钻石的价值一般是由成色和重量决定的。但是这个标准并不适用于“昆仑之泪”,因为这副珍宝最稀罕的地方在于它所采用的钻石并非无色钻石,而是极为罕见的蓝色钻石,据说这两颗蓝钻是由国内一个地质考察队在民国十六年于昆仑山西部发现的。
让人惊叹的是,这两颗未经打磨切割的钻石的形状和大小几乎一模一样,足以称之为造物的奇迹0由于两颗钻石的形状都酷似眼泪,因此便被考察队命名为“昆仑之泪”,人们后来传说正是这个不祥的名字,为考察队带来了灭顶之灾——考察队在返程途中遭遇雪崩,全队四十三人,除了队长龙锦安之外全部罹难。
幸存的龙锦安带着“昆仑之泪”回到上海,请英国著名的珠宝匠Jack Snowdon按照其天然形状制作成一对精美的耳环,打算在拍卖会上拍卖,将所得款项作为抚恤金发放给已故考察队队员的家属。
没想到在这副耳环完成之前,龙锦安突然发了疯,跳入黄浦江中自杀身亡。
民国十七年,拍卖会根据龙锦安的遗愿举行,一个名叫韩品风的古董商人用10万元大洋的高价买下了“昆仑之泪”送给了他的妻子,半年后,他的妻子身患重病死去,而韩品风不久后也因摔倒中风,抢救无效身亡,终年62岁。其子韩慕森是个花花公子,不善经营,很快家道便败落了。民国十八年,报纸上登出一条爆炸新闻——“昆仑之泪”已经易主,被韩慕森卖给了一个神秘买家,韩慕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这一点。就在这条新闻发布后第七天,这位年轻英俊的韩公子忽然在大街上发了狂,挥刀砍死三名无辜路人后逃离现场,后有人在江中发现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从尸体的穿着和手指上的玉扳指基本可以断定此人正是韩慕森。
此外,据说那名被请来制作耳环的珠宝匠Jack Snowdon也在乘船返回英国途中被人发现自缢在船舱之中,在舱壁上,人们看见用鲜血书写的英文单词:CURSE(诅咒)……所有接触到“昆仑之泪”的人都遭遇了死亡的厄运,于是人们便把“昆仑之泪”称为“诅咒之泪”。
明凤桢打了个寒战:如今,似乎真如中了诅咒般,又一个人因为这宝石丢了性命。
李国华今年四十岁,原是做酒楼及夜总会生意的,近两年生意不太景气,半月前他忽然拿出当年和韩慕森交易“昆仑之泪”的买卖合同,宣布自己是珍宝的拥有者,他打算为这个稀世珍宝办一个巡回展览,然后再举行一个拍卖会将宝石卖出。很明显,他是想借此机会大赚人气,并用售宝所得的钱重振旗鼓。这本是一个十分精明的计策,不过他没算到自己的结局,仿佛是为了故意渲染恐怖气氛,记者在报道中特别指出——
“有人曾在事发时听到他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但当人们闻声撞开书房之门时,却发现窗户反锁,屋子里只有李国华的尸体,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痕迹,李国华的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和血迹,他双目紧闭,姿态扭曲,脸部表情怪异恐怖,竞似被吓死的……”
那对原本锁在保险箱里的“昆仑之泪”也随着李国华的生命一起消失了。
真的有诅咒吗?明凤桢一面问自己一面摇着头。诅咒为什么早不生效晚不生效,偏偏在李国华向外界宣布他是拥有者之后才生效?
只怕这起命案的背后并不简单一吓死的?真离谱。
明凤桢嘀咕着,尸体会被送到真如镇的法医研究所吧?那可是上海唯一专门受理尸体检验的机构。李恒之那家伙应该会得出最科学的结论吧?抽空去问问他……命案发生在于飞的辖区呢,这事儿闹得这么轰动,只怕那家伙又要忙得脚跟离地了。想到这里,明凤桢郁闷地叹了口气,本来于飞打算把她从户籍部调到他的部门,可偏偏赶上人口普查。工作量巨大,公共租界户籍警察人手紧张,而女警本就是户籍警的重要组成部分,她那上司打死不肯放人,非要过了这几个月才松手,这就意味着她和这个案子基本无缘了。
明凤桢幽怨地来到了她的下一个工作地点,锣鼓巷的巷口。甲长陈华丰正一脸堆笑地等着她。届时上海正实施保甲制,十户人家为一甲,设一甲长管理,十甲为一保,设一保长管理。人户无论迁徙、职业、婚姻、出生、过世都要透过保甲向地方官员报备,因此在人口调查的工作中,甲长和保长都是户籍警察的重要合作者。
陈华丰身板瘦小,八字眉,鹰钩鼻,又猥琐又奸相——用上海话来讲就是一“小瘪三”,明凤桢一见就倒了胃口,心里暗暗纳闷:怎么会请这种流氓地痞模样的家伙来协助政务呢?
“这里头原本住了十户人家,去年搬走一户,只有九户了,我也就暂时先管着这九户。上个月李家阿婆死了,现在一共是41个人,男的16个,女的19个,6个小孩……”陈华丰顺溜地背出数据,明凤桢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些,至少这家伙还算称职,如果信息准确,那她今天或许还能提前下班,也就有时间溜到李恒之那里去问个究竟了。
这一次的人口调查和以往不同,“一·二八”事变虽然结束了,但是它带来的战争阴云却一直没有散去,上面特别吩咐,所有的程序必须严格履行——谨防有危险分子或间谍分子等利用平民身份为掩护,图谋不轨。因此必须仔细核对证件内容,严谨记录户长及家庭成员的面貌特征、身高,用红印泥取得指印,最后补充到户籍档案卡里去,如发现疑点,须立即上报。
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不过好在陈华丰事先打好了招呼,几乎家家都很配合,明凤桢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很快就轮到了第八户人家。
“这一户是去年12月份才搬来的,小两口,男的叫郑大同,是个货郎,挑担子走街串巷卖小百货的,女的叫曾小莲,你瞧这名字就是一对……”
两人敲了门,大约两分钟之后才有人慢慢地将门打开。
明风桢惊讶地发现开门的是一个大肚子孕妇。女人大约二十五六岁,脸色有些偏黄,五官还算清秀,但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眼珠子木然无光,是个瞎子。
“是陈甲长吗?”瞎女人抓着门框,偏着头听着。
“不是我是谁?”陈华丰用手在瞎女人的大肚子前虚晃了一下,然后回头对明凤桢眨了眨眼,“我说的那41个人,可不包括这一个啊!阿莲,快要生了吧?”
曾小莲点点头:“还有一个月了啦!陈甲长你今天来是……”
陈华丰瞟了一眼明凤桢,沉下了脸:“怎么?我跟你说了12号要来查户,你忘了?当我话是耳旁风?”
曾小莲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啊?我,我……今天就是12号啊?我,我,不晓得……”
“活得不知天日了?”陈华丰瞪着眼,“你男人呢?”
“他,他,他出去办货,从那天到现在都,都一直没回来,我,我没办法跟他说啦。”曾小莲被他的怒气吓得结巴起来。
“一直没回来?”陈华丰挑起了眉头,面露疑惑,“都十天了啊!”
曾小莲点点头:“他走的时候就说了的,这次要找个更便宜的地方进货,所以可能要多花些时间……”
明凤桢挥挥手,阻止了两人的对话:“行了,这不是还有人在家吗!陈甲长,你认识她男人吧?”
“当然认识了!”陈华丰连忙说道。
“这一户就两个人吧?”明凤桢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原始记录本,然后转身对曾小莲说,“把你们家户牌和你们俩的结婚证拿出来我看看,我先登记。过两天,你男人回来了,我再来一次,看看身份证,取个手印,就没事了。”
“去呀!”陈华丰催促着兀自呆立在原地的曾小莲。
“我,我,”曾小莲讪讪地,“那些东西,平日里都是他收着的,我不知道他放哪儿了呀……”
“找呀!”陈华丰呵斥着,“就这么大点儿地方,你不晓得去找的呀?”
“哎,哎。”曾小莲转身跑了两步,一下子撞到了屋子中央的饭桌上,呻吟了一声,痛苦地皱起了脸,明凤桢连忙走上前,扶着她坐下来。
“你的眼睛这样有多久了?”明凤桢狐疑地问道。
“半年了。”曾小莲的脸上闪过一丝幽怨,“我本是个没用的人,瞎了就更没用了,家里就这么大点儿地方,我还是记不住,老是磕磕碰碰的,什么都不能做,只会做饭洗衣服……”
“怎么瞎的?”明凤桢同情地看着这个女人,原来她瞎了才半年,怪不得行动这么缓慢别扭。
“摔的。那一跤摔得可重,撞到了头,昏迷了好几天呢,醒了就看不见了,”曾小莲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可却没把这小孽障给摔下来。”
“你那男人也真是的!”明凤桢忍不住替她抱不平,“这个时候还出远门,把你一个大肚婆扔家里,这也太不知轻重了!”
“不不不!”曾小莲连连摆手,“我男人对我可好了,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他那么辛苦,平时只要在家就什么活儿都不让我干,连洗脚水都端到我面前来,又不抽烟又不喝酒,我这个废人却什么都不能为他做!这世道这么难,他出去也是为了家里有个活路……”
看着女人急着为男人开脱的样子,明凤桢乐了。
“行了!”陈华丰不耐烦地打断曾小莲,打开了墙角的一个杂物柜,“我来找吧!指望不上你这个瞎子!”
“啊?”曾小莲脸色难看地站起来,“这,这可不行,我男人最不喜欢人家翻他东西,看见屋子里乱了,他要发火的……”
杂物柜里已经掉出一本书来,明凤桢瞟了一眼,见书皮上印着“翡冷翠的一夜”,陈华丰拿起一个小巧的鼻烟壶,拧开盖子,吸了一口,打了个喷嚏。
“臭小子挺会享受……”
“算了!这样也不妥,就先登记她一个人吧,她男人回来了你通知我。”明凤桢挥手阻止了陈华丰,“这家情况特殊,还有一个月她就生了,到时候还不是得去换户牌,这些内容都得补充进去。”
说完,明凤桢拿出软尺,量了量曾小莲的身高,在登记表上写下:
身高:五尺三寸。
面貌特征:双目失明,左嘴角有一小黑痣。
最后,她拿出红印泥,让曾小莲把拇指印和食指印留在了登记表上。
2
“从尸检的结果来看,身体表面没有外伤,没有中毒症状,体内没有瘀血或内伤,也没有毒素,种种体征都表明,吓死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李恒之耸耸肩,把一沓资料放到明凤桢的手边,“人被吓死的情况虽然很少见,但也不是没发生过。”
明凤桢看着上面的文字,全是些陌生的专业术语:
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心肌中夹杂着许多红玫瑰色的血斑……
“人在受到惊吓的时候,会分泌出大量的肾上腺素,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激烈的血循环冲击心脏。某些心脏功能不好或是体质较弱的人,就有可能引起心脏骤停,这心跳一停,也就无法循环了,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话……”
“什么东西会把一个人活活吓死啊?”明凤桢皱起眉头,“我可想不出来。鬼?怪物?”
“你当然想不出来啦!半夜三更地敢一个人跑到闹鬼的工厂去,傻大姐有个傻大胆儿,百无禁忌。”一个声音从门口处飘进来,明凤桢一转头,看见于飞走了进来。
“你怎么又来了?”李恒之皱起眉头,“我已经下班了。”
于飞冷冷地道:“我只是来提醒你,关于李国华的死因,不要对外界透露半个字。”
“你以为我这么没职业道德吗?”李恒之发火了。
“我不怀疑你的职业道德,我只是怀疑你的处世能力。”于飞拿眼神瞟了瞟明风桢,“人家随便说几句好话,或是用用激将法,就把你的话给套出来了。”
“你……”李恒之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什么意思啊?”明凤桢也忍不住叫起来,“难不成你还觉得我别有居心吗?你知道我口风很紧的啦!什么时候我把这里的事对外说过半个字?”
“干吗对号入座啊?大头针?”于飞苦笑,“我是对事不对人。对了,你跑这儿来干吗?又不关你的事儿,瞎打听什么!”
“好奇不行啊?”明凤桢没好气地,“不能做还不兴我想啊!还有,请叫我明凤桢,不要再叫我大头针,难听死了!”
“你的头是够大嘛!大头有什么不好,头大聪明啊!说实话,真没见过女人像你这么喜欢做这些事的!”于飞忍住嘴角的一丝笑意,“赶快把你手头的事儿做完,我把你调过来,你喜欢就让你忙个够!”
“那个,报纸上都说李国华是吓死了,”明凤桢转头看了眼脸色铁青的李恒之,“那还保密干吗?”
“这个案子里,犯罪动机很明显是为了得到‘昆仑之泪’,第一种可能性,偷窃本来是主要目的,李国华被吓死纯属意外;第二种可能性,这是一个极其狡猾的凶手,他采用了某种极有针对性的手法来故意恐吓李国华,故意置对方于死地,是谋杀。”于飞说道,“不管怎么说,李国华的死是由对方的行为直接造成的,所以称之为凶手一点也不为过,至少我个人这么看。”
“法官不一定这么看。”李恒之马上反驳。
“我们会对外公布另外一种死因,”于飞瞪着李恒之,“你们要配合。”
“配合你们对公众撒谎?”李恒之哼哼着,“我才不做这种事!”
“是为了不引起公众恐慌!”于飞正色道,“是为了更快地抓到凶手!李恒之,别以为清高有多好,在这个世道,你那点迂腐的清高只会害人害己!”
“好了啦!好了啦!”明凤桢站到火药味越来越浓的两个人中间,把二人的视线阻断,“你们两个不要一见面就黄磷见明火似的,一副恨不得同归于尽的样子。不管怎么样,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嘛!于长官,你把道理讲清楚,为什么公布另一种死因对抓凶手有用呢?你打算公布什么死因啊?你打算怎么抓凶手啊?老李,你先听听于长官的道理再说嘛!”
“我们会在报纸上发布一个声明,说李国华是受到重物击打头部,颅内出血而死,而且我们会同时公布一个嫌疑犯的通缉令——旦这个人其实是我们警部的人,我们会伪造一个身份,说他是一个盗窃惯犯,此外我们会谎称除了那对‘昆仑之泪’,李国华的家中还有其他重要财物丢失……”
“我明白了!”明凤桢恍然大悟地打断于飞的话,“你们是想用这个人做诱饵,引出真正的凶手。让凶手错觉在他行凶时,还有一个人躲在暗处。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份不会暴露,这个凶手会去找这个‘盗窃犯’,意图在你们‘抓’到他之前杀人灭口!杀人者一出现,你们就可以动手抓人了,就算不是那个人亲自动手,也可以顺藤摸瓜把他揪出来!”
“哼!你想得倒轻巧,真凶那么傻?他在偷走‘昆仑之泪’之前,肯定会检查李国华的尸体。一旦确认李国华已死,又怎会相信新冒出的凶手?”李恒之冷笑。
“我们打的是心理战。”于飞白了李恒之一眼,“敢这么做是有道理的。李国华死的那晚,他在自家公馆举行舞会,因为‘昆仑之泪’的缘故。李家当天的保安工作很到位。我仔细询问过,基本上可以排除从外部潜入的可能,所以我们怀疑,真凶就在当晚的客人中。那晚客人的身份很敏感,我们不好扣下仔细查,但是,只要真凶在他们中,就一定非常害怕暴露……这是心理战的基础之一;第二,报纸上有一点消息是不准确的。李国华在席间忽然离开舞场,走进书房,大概十分钟之后,门外的两个守卫听见房里传出一声尖叫,他们踹门冲进去后,见到李国华的尸体并非躺在书房里,而是在书房右侧相连的一个小密室里,尸体是保安人员抱出来的。听见动静的客人和记者这个时候才进入书房,所以他们误以为书房是第一案发现场。我们可以利用这点,盗宝的家伙就会迷惑,为什么李国华的尸体不在密室,他会怀疑李国华当时并没有死,或有其他人搬动尸体。那个保险柜就算有钥匙也需要费点劲才能打开,还要布置出窗户反锁的这个环节,凶手的时间很仓促,所以他并没有确定李国华已死。这点对我们非常有利。”
“嗯。”明凤桢点点头,随即又问,“你们有目标了吗?窗户反锁又是怎么回事?如果窗户反锁了,那家伙是怎么离开的啊?难道房间里有秘道?”
“秘道是没有的,窗户反锁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于飞耸耸肩,“装神弄鬼的雕虫小技。一根细绳子往插梢尾上拴个活结,人出去了,把绳子也从缝隙里带出去,顺着插销的方向往下一拉就行了,技术好的,绳子会被整根抽走,一点痕迹不留,技术不好的,绳子断了,留个尾巴在栓子上——我见得多了。”
“也就是说,是从窗户进出的?”明凤桢在头脑里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李国华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书房里,书房的窗户下面也应该有保卫员才是啊!”
于飞微笑了:“你说得没错。书房窗户下面站了四个守卫员,那个位置本不该出问题的。书房窗户朝着花园,花园里没种树,一大片草地和小菊花,视野很开阔,藏不住人。要进入花园有两条途径,一是从客厅的侧门,这就意味着必须经过侧门的保安;二呢,就是从花园门进入,那里也有保安;不过我找到了第三条路,舞会是在一楼的客厅举行的,一楼有卫生间,凶手可以从卫生间的窗户爬出去,那里刚好是没有守卫的,如果练过功夫,很容易就能爬到屋顶,然后再从屋顶爬下,进入书房,这也是我怀疑凶手是客人的原因。”
“按照你的说法,守卫应该离得很近啊,他们不可能听不见动静的,”明凤桢挑起了眉头,“莫非被人收买了,还是偷懒渎职了?”
“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于飞摇摇头,“这四个傻蛋,中招了都不知道一问他们有没有看见可疑的人,他们都说没有;问他们有没有听见什么动静,他们都说没有;问他们有没有闻到什么古怪的气味,四个人都说闻到了一股香味,那香味甜得让人发闷……然后,他们顺着气味找到了一朵花,气味就是那朵花发出来的,不过一个说是白色的,一个说是蓝色的,一个说是黄色的,一个说是红色的……”
“怎么会这样?”明凤桢愣住了。
“药物的致幻作用。”李恒之插嘴道,“根本没有那朵花,是幻觉。所以每个人看到的颜色都不同。”
“是迷魂药,就是不知道什么药这么厉害,”于飞点点头,“在他们指出那朵花的位置,我没有看到什么花,只在一片叶子上摸到了一点像油的东西,闻上去有些香味,但是没他们说的那么甜,也没那么让人发闷。”
“我知道了,是精油!”明凤桢连忙说道,“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的时候,细胞会分泌出芳香分子,这些分子会聚集成香囊,散布在花、叶、茎、根或果实中。通过蒸馏法可以把这些芬芳物质提炼成一种油状物质,这就是精油!浓度很高,一小瓶精油要用上千朵花来提炼呢!精油的挥发性很强,一般都是密封避光保存的,遇到空气就会很快挥发,你摸到的精油肯定是已经挥发得差不多了,所以感觉不明显。
“在欧洲一些国家很流行用精油来美容和治病,如果配方合适,吸入精油可以让大脑兴奋或镇静很长一段时间。我在想,如果是用曼陀罗、天仙子、塔克里纳克迷魂香这些植物提炼出来的精油,里面肯定会有莨菪碱和阿托品的成分。这些过量的话都会让大脑产生幻觉,高浓度精油吸入的效力会比单纯食用要高很多倍!而且可以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那个人是从高处滴落精油的,如果我没猜错,精油滴落的地点应该和书房窗户在一条线上。”
“嘿!你懂得不少嘛!坦白交代,以前家里是不是干这个营生的?”于飞上下扫视着明凤桢。
“都说多少遍啦!”明凤桢跺了跺脚,“人家以前在德国留学时是学化学的啦,这些知识老师教过的。”
“哦,对,想起来了!你那学校叫什么来着?莱比锡大学?不好!不好,”于飞摇着头,“是个人就教啊?那要是有人学了去做坏事怎么办?搞不好这案子里的迷魂香就是你们那儿的人弄出来的。还是中国的老办法好,一个师父带几个徒弟,三考五考,品德、智慧、体能都过关了,才把真传教给他——哎,这样才保险!”
“就是这种想法,才让中国的教育这么古板,才让中国现在这么落后!”李恒之嚷嚷起来,“好东西没办法普及,新东西又不肯接受!你这是亡国思想!”
“好了!怎么又吵上了?”明凤桢用眼神阻止了李恒之,“于长官把这么重要的计划都告诉咱们了,说明他很信任我和你啊!”
李恒之哼了一声,沉默了。
“可惜,这次我帮不上忙了。”明凤桢叹了口气。
“谁说的?我正要找你帮忙呢!”于飞说道,“你不是在做人口调查吗?帮我多留意一下。报纸新闻一出来,那家伙应该会有动静,要么自己动手,要么找杀手。要是发现可疑的人,及时跟我说一声。还有,找几个你信得过的姐妹,打声招呼,要是见了我那个诱饵,可别急着举报邀功,弄砸了我的计划。”
“这话你不该跟我说呀!”明凤桢讶然道,“你该去找我的上司,她下个命令不就得了?她巴不得呢!”
“算了吧!”于飞冷笑,“你那上司,是个不担事儿的主。再说了,这事儿也不能太多人知道,警察里有的是败类,到时候把我卖了,我找谁喊冤去?基本上你信得过的我也信得过,所以还不如找你呢!”
“我也怕丢饭碗啊!”明凤桢嘟哝着。
“放心,你饭碗没在她那儿,”于飞拍拍胸口,“在我这儿,还是一铁的!”
3
明凤桢登记完几个新生儿的资料,心情十分舒畅。
明凤桢随即想起了那个瞎眼的女人,差不多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没有接到陈华丰那边的消息……
明凤桢有些坐不住了,她到百货店买了些水果糕点,匆匆赶到曾小莲的家门口。
“曾小莲?曾小莲?”
她敲着门,已经过去两分钟了,屋子里没有任何动静。
“吱呀”一声,隔壁的门却打开了,探出一张四十多岁女人的脸:“谁呀?”
“王秀芳吧?”明凤桢走过去,“我们见过面的。你知不知道隔壁曾小莲到哪儿去了?”
“走了。”王秀芳说道,“前天晚上和她男人提着箱子走了,说是老家有事,回去了!”
明凤桢皱起眉头:“她一个瞎子,还有半个月就要生了,这时候回什么老家啊?知道出什么事儿了吗?她老家哪里啊?”
“我哪里晓得呢!跟他们这家人很少交往的,两个人都是闷葫芦,平日都不串门子的。”王秀芳说道。“我也劝他们不要走呢,可人家根本不听……”
“她男人什么时候回来的啊?”明凤桢接着又问。
王秀芳摇头:“不晓得啦。”
明凤桢不满地瞪着她:“你们住这么近,怎么可能不知道?”
“哎哟,女长官!”王秀芳苦着脸,“我有四个孩子啦,还有白天黑夜都要给人洗衣服,哪有时间管别人的事?有了,我算算哈。四天以前,那天我接的活儿有点多,回家的时候天都黑了,我在门口听见那屋里砰砰地闹,好像小两口动手打架呢。女的好像在哭呢,我就一边敲门一边说,你媳妇有了身子,有话好好说,别伤着孩子。他们没人来开门,我听里面没动静了,就回家了,应该就是那时候回来的吧。”
“这么说就对上了!”一个老太婆打开另一道门走了过来,这是另一个邻居,朱老太太,显然她已偷听很久了,“王家嫂子你不知道,第二天那郑大同敲过我的门,问我有没有看见他媳妇儿,好像是她出门没打招呼,我说没有见,他急得脸都白了,马上就跑出去了。大概傍晚的时候,他带着媳妇儿回来了,那女娃靠在男人肩膀上,眼睛都哭肿了,我看,就是小两口吵架,女娃赌气跑出去了……”
“啧啧。”王秀芳扁扁嘴,“一个瞎子还闹啥脾气嘛!幸好没出事!那他们走个啥呢?”
“我看因为怕上次那个疯子吧?”朱老太太说道,“—个大肚子要生了,再受了惊吓可了不得。”
“什么疯子?”明凤桢纳闷地问道。
“大概七八天前吧,来了一个叫花子,蓬头垢面的,黑得像炭球,硬说曾小莲是他老婆,曾小莲吓得都晕过去了。”朱老太太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
“后来呢?”
“幸好她男人和陈甲长在呢,把那疯子打出去了呗!”朱老太太说,“后来倒没来过,谁知道他还来不来,那疯子发狂的样子确实够吓人的!”
怪了!
她男人明明回来了,陈华丰为什么没通知自己?这小两口真是为躲疯子离开的吗?这事儿都过去半个月了,为什么现在才想到走呢?虽然她是个未婚女子,但也知道孕妇最后一个月是十分关键的,要静养,最忌讳劳累,这种状况怎么经得起旅途奔波?乡下家里有事?还有什么比生孩子更重要的事儿吗?
人口迁徙是要在甲长那里报备的,按理,陈华丰如果知情,不可能不通知自己的。
明凤桢一面想着一面往陈华丰的宅院走去一为了方便管理,甲长都会从管区附近的富户大户中选,陈华丰的家离这里不远。
陈宅的大门口挂着白灯笼,花圈也摆了一排。
明凤桢吃惊地看着挽联上的字:
名流后世,德及乡里。
陈华丰先生千古。
陈华丰竟然死了?
明凤桢怔住了,她转身询问门口的家丁。
“出什么事儿了?好好的一个人就没了?”
家丁打量着明凤桢的警服,对于这种装扮还是很忌惮的。
“女长官,小的也,也不太清楚。”
“你们家主人怎么死的你不知道?”明凤桢竖起柳眉。
“小的真不知道,我们家主子死得……嗨,女长官,您就别难为小的了,我真不能在主子死后说三道四,这案子不是你们警察查的吗?您去问问你的同事,就什么都知道了。”
“案子?”看着家丁的一脸惶然,明凤桢不由心下一沉。
4
“被捅了三刀再被掐死,扔在茅房里,是够惨的。”警士吴成压低声音对明风桢说,“估计是仇杀,这家伙五毒俱全,吃喝嫖赌抽样样来,按理这么个混法,家道早败了,不过他家里是开当铺的,在这年头做什么都亏,就是当铺不亏。有钱嘛,当然嚣张了,他得罪的人可不少。谁知道哪个干的?”
“这种人还让他当甲长?”明凤桢皱起了眉头。
“就是这种人才能当甲长呢!”吴成说道,“地头蛇嘛,才管得住那些小虫小蚁的。有钱的人想的就是权,做甲长图的不是薪水,这是给条道让他们往上爬,他们肯出钱出人,费力费神,国家省了多少事儿?”
两人正说着,闸北区警长办公室的门开了,明凤桢吃惊地看见于飞被警长罗琛送出门来。
“多谢罗长官支持!”于飞客气地告别之后,扫视了一眼明凤桢,然后便大步走出了警局大门。
明凤桢连忙追了出去。
“你到这儿来干吗?来办我的调令吗?我什么时候去你那儿报到啊?”
“想得美,我现在哪有空做这事儿?”于飞面色阴郁,“我来查案子的。”
“这又不是你的辖区。”明凤桢诧异地问道,“你查什么?”
“一个甲长被杀的案子,跟我那儿有点关系。”于飞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做好自己的事儿就行了,最近有遇到什么可疑人物吗?”
“你说的甲长不会是陈华丰吧?”
“怎么,你认识?”于飞的眼睛立刻亮了。
“我是户籍警察,他是甲长,怎么会不认识?才打过交道呢!”明凤桢皱起眉头,“我刚才还在想,他的死真有些蹊跷……”
“我们找个地方慢慢谈!”于飞环视了一下四周,打断了明风桢。
“行啊,不过你得先告诉我陈华丰的死和你那案子有什么关系。”明凤桢眨眨眼。
5
“知道是谁把‘昆仑之泪’卖给李国华的吗?”
“当然知道了!”明凤桢点点头,“大古董商韩品风的儿子,一个败家子,韩慕森呗。他后来发了疯在大街上乱砍人,最后尸体是从江里捞出来的。”
“嗯。”于飞点点头,“但韩慕森并不是淹死的,虽然当时尸体已经被泡烂了,但是尸检结果表明,他的致命伤在头部,子弹打爆了半个头。”
“你说韩慕森不是发疯跳江,而是被谋杀的?”明凤桢吸了口冷气。
于飞点头道:“韩慕森发疯这件事也很蹊跷。我找了几个证人,其中一个是赵记米糕铺的老板赵福玉,他说出事前韩慕森从他那儿买了一盒糕点,人看上去很正常,还跟他闲聊说自己的未婚妻最喜欢吃他家的米糕,然后韩慕森就出了门,紧接着就传来喊救命的声音。赵福玉跑出去一看,见韩慕森左手拿着一把大刀呆站着,左肩膀上流着血,地上躺着三个男人,全身都是血,另外有几个男人一面大喊‘疯子杀人了!疯子杀人了!’,一面上去抢韩慕森手里的刀,韩慕森大叫着双手握刀把那几个男人赶开,紧接着,警察来了,韩慕森就拿着刀跑掉了……”
“嗯,是很奇怪!”明凤桢用指头敲打着太阳穴,“刚给未婚妻买了糕点,然后马上就发疯杀人……等等,你说他手里有把大刀?刀哪儿来的?”
于飞笑了:“他进糕点铺的时候,手里没刀。赵福玉记得很清楚。关键点就在这儿,那么大一把刀哪儿来的?赵福玉见他的左肩膀上受了伤,一个左肩受伤的人居然左手拿刀?再说,韩慕森可不是左撇子。知道死的那三个是什么人吗?说他们无辜还真有点勉强,都是街面上的小混混。”
“你是说,这是栽赃嫁祸?”明凤桢的脑子里闪过一连串图像:
韩慕森提着糕点盒走出来,迎面走来七八个男人,围住了他,他还没反应过来,其中三个男人就被自己的同伴砍倒在地,而韩慕森的手里也被塞入一把大刀,与此同时,这些男人大喊着“疯子杀人了,疯子杀人了”,不明就里的人们第一反应是远远逃离现场,然后,砍人的男人却开始“围捕”疯子……
“如果是栽赃的话,这一招真是恶毒到极点了!”明凤桢说道,“附近人听见那样的喊声,自然认为韩慕森是疯子!韩慕森意识到自己落入圈套,第一反应就是逃走。我不明白的是,什么人要用这种残忍的手段对付他?他和什么人有这样的深仇大恨?”
“他是个花花公子,被他抛弃的女人倒是个个都想剥他的皮,抽他的筋,不过可惜,没有一个有实力做出这么大的手笔。”于飞冷笑,“有钱有势,心狠手辣。知道我查到谁头上了吗?”
“谁?”明凤桢立刻问。
“李——国——华。”于飞一字一句地说出这个名字,“当时在场的五个男人,都被警察带到局子里做了口供,后来我查他们的身份,猜怎么着?五个里有三个都在李国华的夜总会里做过保镖。”
明凤桢纳闷了:“不对呀,从时间上看,韩慕森出事前不是把‘昆仑之泪’卖给李国华了吗?合同都签了,如果是为了‘昆仑之泪’,李国华已经得手了啊!韩慕森也在记者面前承认了,就算反悔也拿不回了呀!”
“这也是我觉得疑惑的地方,既然东西已经到手,为什么还要斩尽杀绝?”于飞嘴角的冷笑更浓了,“韩慕森虽然是败家子,但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说实话,他父亲留给他的那些古董,够他挥霍一辈子了,他死后,局里派人去搜查他的家,铺子上还有好些值钱的古董,所以我怀疑,‘昆仑之泪’根本不是他自愿卖出的……”
“不管怎么样,合同已经签订了,也没必要杀人啦。”明凤桢站了起来,“除非,签合同的人不是李国华,他手上的合同是假的!所以才要杀死可以证明合同真假的韩慕森……”
“哦,对了。”明凤桢把话题转回原处,“你还没说陈华丰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我调查韩慕森的旧案,”于飞说道,“找到了一本韩慕森古董店的账本,对照当时警察盘点韩家物品的清单,里面有很多贵重的东西都不见了,一幅郑板桥的扇画,—颗乾隆时期的大东珠,一只田黄石雕刻的蟾蜍……十几件东西,都是很值钱的!”
“都是小件吧?”明凤桢说道,“有什么好奇怪的?肯定是被人顺走了呗!古董店的伙计有可能,当年盘点东西的警察,更有可能!”
“还用你说?”于飞白了明凤桢一眼。“我早查过了!这些东西没放在店里,是韩慕森自己收着的,韩宅有个密室,专门收这些东西。当年警察搜查盘点的时候有四十个人盯着,就算有这想法也没这机会!这些东西里,有五件我已经找到下落了,被两个做烟草生意的老板收藏了,知道从哪儿流出来的吗?就是陈华丰的当铺!”
“那不奇怪啊,当铺本来就是盗贼销赃的地方!”明凤桢耸耸肩,“那盗贼肯定是在韩慕森出事后就进密室偷的东西。”
“那密室里宝贝多着呢,他就偷这几样?再说了,盗贼偷了东西,一般不会找本地的当铺,他们会到外省的当铺去销赃。”于飞说道,“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当铺的伙计承认,这些东西是陈华丰自己拿来的,当票是假的,记录的人名叫陈阿大,是被陈华丰自己收着的!”
“这就怪了,”明凤桢皱起眉头,“他从哪儿拿到这些东西的?和那伙盗贼有关?”
“反正脱不了关系。”于飞闭上眼睛,“这盗贼很有眼光,一般人偷唐三彩、翡翠玉佩、珊瑚玛瑙,哦,对了,还有一只黄金雕的牛,那东西有十斤呢!可是那家伙专拣只有行家才看得出的宝贝偷,这说明他自己是个大行家。这些东西很容易携带,警察当初进密室的时候,屋子里很整齐,密室外的房间布置一点没被搞乱,说明盗贼是直接奔密室去的,很熟悉韩家的环境,里面东西也没被翻乱,你说什么贼有作完了案子还整理房间的习惯?”
“你的意思是……”明凤桢几乎要叫起来,“这个盗贼就是韩家少爷韩慕森?”
“我怀疑他根本没有死!”于飞睁开眼睛,“江里的尸体根本不是他,子弹打爆了半个头,又被水泡得面目全非,唯一可以证实身份的就是衣服和玉扳指!就像我们分析的那样,当年他是被迫卖出‘昆仑之泪’,不过跟他签合同的人却只是李国华找来的傀儡,这个老狐狸不想冒一点风险,所以韩慕森一直不知道谁在幕后害他。他被冤枉杀人后,先回家拿了值钱的东西,之后,为了躲避警察和不知底细的杀手而找了替身——然后,他便隐姓埋名,依靠变卖的东西过活,而这个买家就是陈华丰,两个人肯定有关系!本来这些东西足够韩慕森远走高飞,去其他地方过好日子,可是他却留了下来,因为他要报仇,后来,李国华在报纸上公布了他是‘昆仑之泪’的主人,李国华以为韩慕森死了,就没什么顾忌,这时韩慕森才知道当年是谁害了他!于是他复仇了,并且拿回了属于他的东西——‘昆仑之泪’,至于他是用什么方法吓死李国华的,这个恐怕得问他本人了。”
“他怎么混进舞会场的呢?”明凤桢皱着眉头,“你不是说李国华当晚的守卫很森严吗?他邀请的都是名流,韩慕森怎么可能混得进去?”
“老鼠总能找到洞!”于飞接着补充,“我会找到原因的。陈华丰是三天前遇害的,你跟他接触时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没?”
“三天前?”明凤桢一愣,王秀芳的话再次在她的耳边响起。
“怎么了你?”见明凤桢兀自沉思,一言不发,于飞不耐烦了起来。
“跟我走!”明凤桢跳了起来,转身疾走。
于飞连忙跟了出去。
两人来到曾小莲的住房外,房东太太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带着两人走进去。
“你们不来,我还不知道他们搬走了呢,哪有这么没交代的人啊?说好了租一年,这才6个月,人就跑了,还欠着我半个月房租呢!”房东太太兀自唠叨着,“这时候房子最不好租了,我到哪里去填这个缺?这不坑死人吗?哎呀,你看看你看看,屋子弄得这么乱,这些乡下人……”
房间里确实很凌乱,和她上次来时的整齐干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花瓶的碎片、掀翻的椅子,桌子也不在原来的位置上了,杂物散乱地扔在地上。明凤桢在一处墙角蹲了下来,那里有一小块血迹。
她和于飞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很明显,这里有过打斗。
房东太太被支走了。
“四天前,王秀芳说她听见屋里有声响,像在打架,她还听见曾小莲在哭。第二天,郑大同到处找曾小莲,两人傍晚的时候回家,当天夜里就搬走了……这很不寻常啊!”明凤桢说道,“偏又这么巧,那天正好陈华丰被杀了!”
于飞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来回走着。
“这屋里这么乱,连衣服都没带走,说明两人走得很匆忙!半夜搬家?哼,这简直是逃跑!但是他们为什么要逃跑?难道是郑大同杀了陈华丰?”
明凤桢拉开杂物柜,里面有不少东西被留下来,还有她上次看到的那本书——《翡冷翠的一夜》。
“这是徐志摩的文集啊!”明凤桢翻了两页以后说道,“这书保存得真好,一个卖货郎居然喜欢读诗。我可从没见过!上次这儿还有个鼻烟壶,那东西也不是穷人家的人用的啊,比香烟贵多了!”
于飞停下脚步,看着明凤桢。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郑大同就是韩慕森!”
“怪不得!”明凤桢叫起来,“怪不得只有郑大同一个人不在家,这一次的查户要登记外貌、身高,要收集指印。他们是半年前搬来的,户籍卡会跟着过来,应该在局子里,上面有照片,他一定是害怕我发现他的样子和照片不一样,所以故意躲出去了!”
“如果他的样子和户籍卡上不同,陈华丰在他搬来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了!”于飞眼里闪过一道精光,“全都对上了!郑大同,不,应该是冒充郑大同的韩慕森,他收买了陈华丰,一甲之长说这就是郑大同,谁还会怀疑?之后他又通过陈华丰卖出了他带出来的那几件宝贝,我看那天查户,根本就是他和那两口子在你面前唱的一出戏!你呀,被人耍了!”
明凤桢咬咬牙齿:“你说得没错!韩慕森看见报纸上关于‘昆仑之泪’的报道后,就策划复仇,可能陈华丰也参与其中。两个人商议着要平分‘昆仑之泪’,不管怎么样,韩慕森得手了,但是他却没有把宝贝按照约定与陈华丰平分,或者陈华丰想要独吞,他绑架了曾小莲作为人质。那天晚上王秀芳听见的打斗声。其实是陈华丰在绑架曾小莲的时候弄出来的!韩慕森回家发现这一切,杀死了陈华丰,他救回妻儿,然后带着曾小莲连夜逃走!”
“多半就是这样!”于飞兴奋起来,“你马上回去找曾小莲的户籍卡,上面有照片,你不是见过她吗?我们去找个画师来,把她的像画出来,通缉!”
6
曾小莲坐在板凳上号哭着。
“他说他犯了事儿,要逃走,叫我跟他一起逃……我问他出了什么事儿,他不肯说。我们吵了一架,他打了我,我跑出去了,然后他又来找我。我想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跟他搬到客栈去……没想到,没想到……”
女人泣不成声。
郑大同的尸体正摆在警局的停尸房里——早上七点,有人把他的尸体用草席裹好送到了客栈门口。
于飞与明凤桢面面相觑。
这张脸并不是韩慕森——他的样貌和户籍卡上的照片完全吻合,只是略微黑了些,脸也稍微胖了点,但是那的确是郑大同的五官无疑。
曾小莲的邻居都被叫来认尸。
“是他呢!”王秀芳皱着眉头,“大胡子嘛!”
朱老太太站得远远地,脸露惧色:“哎呀,昨不是他呢!我早说了颧骨上长痣,非奸即盗啦!”
照片上显示郑大同在左颧骨部长有一颗黑痣。
其他邻居也众口一词地确认死者就是郑大同。
被人谋杀是肯定的,脖子上明显的—个刀口,颈动脉被割断了。
然而死者的衣服却没有任何血迹,看上去是簇新的,伤口和身体都被人清洗得干干净净,连指甲都剪短了,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污垢。但那床用来裹尸的草席却是肮脏的,藏污纳垢,令人作呕。
明凤桢走向曾小莲,女人低着头抹眼泪。头上的汗珠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也跟着眼泪一起往下掉。
大热的天,她竟然还穿着长袖衬衫,明凤桢疑惑着:不是说孕妇都怕热吗?
“能详细谈谈当时你们吵架的情形吗?”明凤桢在曾小莲的身边坐了下来,“你说他打了你,他为什么打你,他怎么打你的?”
曾小莲似乎打了个寒战。
“我骂他做坏事连累我,他就火了,说他对我这么好,我却不能和他同甘共苦。他抓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我的额头都撞出血了——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我闻到有酒气,听到他在打鼾,就打开门跑出去了……”
“嗯,你不是说他对你很好吗?为什么他会对你这么狠?”
“他气坏了!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从没这样过。”
“那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就是摸着墙往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肚子很痛,我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我不知道事哪儿……”
“他是什么时候找到你的?
“第二天傍晚,大概六七点钟的样子。”
“你为什么要跟他回去?你不怕他连累你吗?”
“我一个瞎子,一个人没法活啊,孩子也不能没爹啊!”
曾小莲捂着肚子,脸部表情越来越痛苦,她挣扎着站起来,不停地吐气:
“啊哟,啊哟,我,我不行了,我要,要……”
“快!快!快把人送医院!”明凤桢一下子跳了起来,一把扶住曾小莲,“她要生了!”
曾小莲的袖子被不小心拉高了一截子,明凤桢看见女人的手臂胳膊上全是一道一道的淤青。
7
曾小莲在医院平安地生下了一个男婴。
明凤桢站在病房门口看着刚刚成为母亲的曾小莲,她抱着孩子,眼泪不断地落下来。
“你跟她说了什么,把她吓得早产了?”于飞看着明凤桢。
“我没说什么呀!”明凤桢颇有些委屈地咬着下唇,“也许是她自己心虚。”
于飞挑起眉头:“你问出什么了?”
明凤桢摇摇头:“什么也没问出来。”
“看来我们分析错了,”于飞叹了口气,“韩慕森出事不过七个月,这女人现在生孩子,又怎会是他老婆?按照那位韩少过去的品味,他又怎么会喜欢这种女人?”
明凤桢又看了曾小莲一眼,兀自沉默不语。
这时一个警员急匆匆地跑过来,在于飞的耳边细语了几句,于飞脸色一变,嘴角露出冷笑:“哼!这次还不抓到你!”
“怎么啦?”明凤桢连忙问。
于飞扫视了一眼四周,拉着明凤桢进了一间空病房。
“我的人刚刚查到,那晚的客人里有个烟草商人叫欧阳敬,他有个烟草厂在崇明。”
“那又怎么样?”
“他在做烟草厂之前,是做香水化妆品的。虽然现在不做了,但名下还有好几处花田,”于飞眼里闪烁着兴奋,“其中有一亩田,种的全是曼陀罗!”
明凤桢“啊”地轻叫出声。
“精油是他提炼出来的?”
“你那天说过精油的事儿后我就想,一般人哪有这个能力?炼这玩意儿得有钱有人有地方,所以就派人照这个方向去查,没想到还真有收获。”于飞说,“现在我的诱饵不必老闲着了。我马上安排他去欧阳敬家走一趟,哼哼,今儿晚上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
8
夜。
月光撒在林间空地上,像是一汪浅浅的溪水。
于飞的“诱饵”——警员罗晖靠着一棵树站着,影子拉得老长。大约是为了掩饰紧张,他点燃了一支香烟。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
这是一张大网,于飞在附近各出口都埋伏了人,只要对方一出现,就插翅难逃。
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
明凤桢睁大了眼,屏住了呼吸——但是没有人影走入视野。
难道这一次又错了?
她侧头看着匍匐在旁边的于飞,他的脸上布满疑惑。
不,不会的。明凤桢暗暗想,按照于飞的说法,那晚的确只有被邀的客人才能进入李国华的家中,韩慕森就算活着,他顺利潜入而不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很小,欧阳敬开过香水厂,曾经到法国学习过香水制造技术,而且还拥有一大片曼陀罗花田—种种证据都显示,有犯罪技能和机会的就只是这个欧阳敬了,唯一缺乏的是动机。
他已经很有钱了,烟草生意也做得不错,为什么还要去偷别人的财物呢?劫财也就罢了,还杀人毁掉自己的前程?唔,李国华不也为了得到‘昆仑之泪’而丧尽天良吗?人若为恶,什么都能成为动机。
嗯,就算这次的推断是错误的,也算是排除了一个嫌疑人。
一阵风吹过来,带来树叶和草木的清香味,明凤桢静静地深吸了一口,天上闪闪烁烁的星光如璀璨的钻石,华丽丽地蔓延到天涯海角。钻石是美丽的,如果它就像这些星辰一样该有多好,只能远观,不属于任何人,又属于每一个人,那么人们便不得不放弃贪婪的欲望了。
明凤桢一面想着,一面抬头望向“诱饵”所在之处,她怔住了——刚才还抽着烟靠着树的男人,现在居然不见了!
东、南、西、北——每个方向都没有人影!
怎么会这样?
明凤桢推了推身边的于飞,这家伙为什么还没有任何反应?
于飞的身子倒在了一边。
鲜血从他的眼角、嘴角、耳洞里流了出来!
明凤桢尖叫起来。
于飞死了!
没有人因她的惊叫而回应,明凤桢推了推另一个警员的身体,后者的身体僵硬得像一块木头。
明风桢硬着头皮把他的脸侧过来对着自己——惨白的脸如同涂上了一层石灰,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已经停止了!
砰!
一声枪响。
明凤桢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血正从一个剧痛着的洞里冒出来。
开枪者正是面前这个已经死去的警员,那张脸上正缓慢地展开一个诡异的微笑。
明凤桢听见自己的身体轰然倒在地上。
想不到竟会这样死去。
绝望像棺材一样将她牢牢封住——于飞死了,所有人都死了,没有人来救他们。等到第二天,她的血已经流干,身体也冰凉得如同石头……
明凤桢闭上眼。
不,不,等等,一个念头从棺材缝隙里钻进来。
死人怎么会开枪?
于飞怎么会没有声息就死了?中毒也应该有挣扎啊!什么毒药这么厉害?
不,这不是真的!
这是幻觉!
幻觉!
中招了!那个人是使用迷幻药的高手!他早已发现了埋伏!
明凤桢伸出手,摸进自己的怀里,拿出一瓶嗅盐。
她拔开塞子,放到自己的鼻孔前。
碳酸铵释放出刺鼻的氨气。
明凤桢咳嗽起来。
她坐起来,夜萤在飞,树叶在叫,低头看自己的身体——还是那身黑色的警服,没有血,只有一层黄土。
旁边喧闹着。
明凤桢看见于飞面目狰狞地掐着一个警员的脖子,后者已经翻起了白眼。再看其他几名警员,有的坐在地上哭,有的在大笑,有的似乎喝醉了酒一般在原地转着圈儿!
该死!全中招了!
她现在明白过来了——李国华是被自己的幻觉吓死的!
明凤桢一面拖开于飞,一面把嗅盐凑到他的鼻孔去,于飞连打两个喷嚏,终于清醒过来……
局面终于控制住了。
恢复了神智的警员们站在“诱饵”罗晖的身边——他躺在地上,已经死了。
一颗子弹洞穿他的额头。
明凤桢抽泣着,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
9
于飞带着人气势汹汹地冲进了欧阳敬的豪宅。
用人们战战兢兢地告诉警察,欧阳敬和太太冷芸天正在三楼的书房里。
于飞一脚踢开书房的门,只见欧阳敬一把拉过妻子冷芸天,一只胳膊勒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将刀架在其脖子上。
“走开,不然我杀了她!”
冷芸天又惊又恐:“阿敬!你在做什么?!”
“你个没人性的畜生!”于飞用枪指着欧阳敬的头,“连自己老婆都用来做人质吗?”
欧阳敬冷笑不答,只是拖着冷芸天移步到窗前。
“你要干什么?你以为你逃得了吗?跟我回去,不要再害人了!”于飞恨不得一枪打爆那个男人的头,可是偏偏高个子的冷芸天完全挡住了欧阳敬的身体。
欧阳敬低声咕哝了一声。
于飞没有听清,但冷芸天听完马上大叫起来:“不要不要!”
冷芸天的身体被大力推了出来,正好撞到于飞身上,欧阳敬转身从窗户跳了出去!
于飞奔到窗口。
只见欧阳敬的身体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鲜血正慢慢地从头下蔓延而出。
“咚!”
冷芸天晕倒在了地上。
10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冷芸天摇着头。眼泪随着这个动作不断落下,她美丽的眼睛肿得已经变了形,“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于飞回答不了她的问题,沉默着,拉着明凤桢一起走出了病房。
冷芸天的号哭声在两人背后响起。
于飞走进医生办公室,医生叹了口气:“伤者从高处落下,头部受到严重撞击,能救回一条命已经算是万幸了,至于他能不能醒过来,这个我说不好。”
于飞一拳砸在桌面上,几乎震碎了医生的茶杯:“连个人都救不醒,你当什么医生?”
明凤桢赶忙连拖带拽地把于飞拉出了办公室:“好啦!我知道你心烦,可这不关医生的事啊,他们也尽力了。”
于飞推开明凤桢,转身朝医院门口走去。
明凤桢愣在原地。
从欧阳敬身上搜出了一瓶精油,证实是由包括曼陀罗在内的多种有毒植物提炼出来的复合精油——它们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味道几乎与青草树叶完全一致。这就是当晚他们没有任何防备的原因。据冷芸天所说,那晚她一直在等丈夫回家,而欧阳敬十一点才进门,神色十分不正常,他把自己关在书房,她敲了很久欧阳敬才放她进去,可却什么都不肯说。正在这时,警察就来了……她的叙述和用人的口供是一致的,应该具有较大的可信度。
从各方面的证据来看,欧阳敬确是盗宝杀人的凶手无疑——可搜遍了欧阳公馆和欧阳敬的所有物业,那对“昆仑之泪”却仍不见踪影。
而且,明凤桢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还有不少地方都不对劲。
到底是什么呢?
11
“很有些古怪。”李恒之指着郑大同的尸体说,“你看这些尸斑,一般来说,尸斑都是紫红色的,但这些尸斑却是淡红色的。”
“那说明什么?”明凤桢连忙问。
“除非尸斑是在水中或冷冻状态下形成的。氧气通过水渗透人皮下血管内,形成的尸斑就是淡红色的。”李恒之说出自己的结论,“还有,你看他的眼球,有些突出,我怀疑尸体经过冷冻,这就会让很多断定死亡时间的指标变得不准确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没办法判断了,至少,现在的技术能力还达不到。”
“冷冻?”明凤桢望着窗外的一轮烈日,“这大夏天的,到哪儿去冷冻?”
她俯下身又看了看郑大同的尸体。突然心中一个念头闪过去。
李恒之看见明凤桢跳起来往门外冲:“你哪儿去啊?”
“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明凤桢头也不回地大叫着。
李恒之耸耸肩:“这丫头老是一惊一乍的。”
他转过身,开始研究切片,进行记录,很快,六个小时过去了,窗外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李恒之拿出怀表一看,已经晚上8点了,可是明凤桢还没有回来。
算了,不等了。李恒之有些恼怒地站起来,换上外套准备离开工作室。
忽然,工作室的门打开了。
李恒之诧异地看着门口——那里一个人也没有。
他走到走廊上,一个黑影子在楼梯口闪了一下。
“谁?!”李恒之大叫一声。
但是黑影没有回答。
李恒之犹豫了一下,他走回工作室,除了一把雨伞和几把手术刀之外,他没有别的东西可用。
李恒之左手拿伞,右手拿刀,慢慢地向楼梯口靠近。
“出来!什么人在这里鬼鬼祟祟的!”他大声叫着,似乎更指望用他的嗓门将对方吓跑。
“砰!”工作室的门忽然在他身后关上了。
李恒之深吸了一口气,一脚踹开门。
“谁!”这一声叫出之后他就浑身发软了。
只见解剖台的前面站着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络腮胡子,左颧骨上一颗黑痣,赫然就是已经死去并被他解剖过的郑大同。
李恒之所有的武器都落到了地上,他大叫一声。
郑大同却笑了,竟然是一个女子的笑声。
“明凤桢!”李恒之暴怒地叫了起来。
明凤桢摘下帽子,扯下胡子和脸上的黑痣:“哈!把你都给骗过了吧?”
李恒之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下去:“你这样子是会吓死人的!”
“你是法医啊!怎么会被吓死呢?”明凤桢整理着自己身上的男装。
“出什么事儿了?”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于飞奔了过来,看见这场景不由一愣,“明凤桢你搞什么鬼!”他侧身看了看旁边的李恒之,“不是说你出事儿了吗?”
李恒之拧起眉头:“谁说的?”
“我!”踢凤桢大声承认道,“我给于飞打电话,说你出事儿了,看他多关心你,这么快就赶过来了!明明是很好的朋友,见了面却跟仇人一样,有必要吗?”
李恒之愣了愣,他仔细打量着于飞,他还在喘着粗气,显然刚刚经过了剧烈奔跑。
于飞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紧接着对着明凤桢怒目而视:“明风桢!警察局不是你玩过家家的地方!”
“我没玩啊!”明凤桢撅着嘴,“我每天那么忙,下了班还要来帮你查案,差点没累死,你还不给句好话!告诉你,我找到了!”
于飞一愣:“你找到什么了?”
“真相!”明凤桢吐出这两个字,然后转身指着背后解剖台上的郑大同,“我们当时分析得没错,韩慕森没死,而且他一直在冒充郑大同!今天下午,我根据郑大同的户籍卡,找到了他一年前住的地方。那里的钟甲长告诉我,郑大同是他们那带出了名的痞子,好吃懒做,还喜欢打老婆,他的老婆曾小莲在七个月前被他虐打时,从楼梯上摔下去摔到了头,从那以后就失明了。但是我查户时看到的曾小莲,却表现得很爱她丈夫,所以这是第一个疑点……”
“她有可能是装的,那之后她不也说郑大同打了她吗?”于飞打断她。
明凤桢摇摇头:“我是女人,一个女人装出来的幸福和真的幸福我有感觉的!我可以保证,当时我看到的曾小莲,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另外,我还了解到,郑大同也曾在李国华的夜总会做过保镖,在韩慕森出事后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有一天晚上,邻居听见他偷偷摸摸地回了家,第三天,就带着曾小莲匆匆搬走了!也就是说,钟甲长和周围的邻居从那以后就再没见过郑大同!”
“说下去!”
“曾小莲基本上不出门,郑大同不是早出晚归,就是出去办货,周围的邻居说很少看到郑大同,他们几乎不和邻居来往,所以,他们对郑大同的模样,就停留在最表面的印象,大胡子。黑痣。
“就像刚才,我不是也把李恒之吓到了吗?还记得我们在曾小莲家里找到的《翡冷翠的一夜》吗?真正的郑大同绝不会看徐志摩的书,倒是韩慕森,他受过高等教育,非常有可能。
“朱老太曾提到,有一个叫花子模样的疯子去找过曾小莲,说她是他老婆,从时间上推测,刚好是李国华公布他是‘昆仑之泪’买主之后。
“我想,当年的郑大同在奉命追捕韩慕森的时候出了意外,也许被韩慕森打伤了,但韩慕森以为自己打死了他,由于两个人的身高体型相近,走投无路的韩慕森就索性冒充了郑大同,可是郑大同并没有死,直到李国华在报纸上发布公告,郑大同找到了曾小莲,结果被陈华丰和韩慕森给带走并杀了他。”
说到这里,明凤桢转身指着郑大同的尸体,“还记得我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吗?凶手竟把他清洗得干干净净,还换了新衣服——这绝不是凶手起好心,而是怕我们不认得这是郑大同。还有,这段时间韩慕森一直把郑大同的尸体藏在冰窖里,上海的北边有很多冰窖,他们把冬天的冰存在冰窖里,然后到了夏天再卖给餐厅,所以尸体才会保存得……”
李恒之皱起了眉头:“太恶心了!”
“曾小莲应该早知道她丈夫是冒充的。她之所以帮着韩慕森,一方面是因为她瞎了,又有了孩子,需要人照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韩慕森对她比郑大同要好得多。也许,她是真的爱上韩慕森了,所以,在我们怀疑郑大同身份的时候,韩慕森扔出了真正的郑大同,而曾小莲,又在我们面前演了一出好戏。”明凤桢叹了口气。
“就算韩慕森还活着,那又怎样呢?”于飞摇摇头,“偷走昆仑之泪的人又不是他。”
“你听我说完嘛!”明凤桢晃了晃手里的大胡子,“今天我穿成这样去了欧阳敬的家,你猜怎么着?他的用人王婆居然记得这张脸,她问我,是不是又来找夫人买东西。”
于飞目瞪口呆地看着明凤桢:“夫人?”
“堂堂大商人欧阳敬的老婆,竟然找一个货郎买东西!”明凤桢冷笑着,“而且还不止一次,这不太奇怪了吗?我记得你说过,韩慕森有过一个未婚妻。”
于飞点点头:“是,我也试着找过那个女人,但是一直没头绪。我也奇怪,韩慕森这个花花公子,从没听说他订婚,哪里来的未婚妻?可他当时为了等到最新鲜的糕点,竟在糕点铺坐了一个多小时,所以看起来又像是用情很深。”
“如果这个女人就是冷芸天呢?”明凤桢说道,“那晚她跟着欧阳敬去了舞会,她也是客人之一。她是欧阳敬的妻子,有可能学会精油的提炼方法,事实上,我去了解了一下崇明那边花田的情况,你猜怎么着?欧阳敬很少去花田,但是冷芸天经常去!”
“我竟然忽略了这一点!”于飞狠狠地将拳头砸到自己的手心。
“还有,欧阳敬从三楼跳下去摔成了重伤,别忘了,那天我们推测那个凶手可是在李国华的房子爬上爬下,”明凤桢说道,“手脚可灵活得很呢!”
“可是我们出事的那天晚上,佣人都证明出去的人是欧阳敬,冷芸天可是留在家里的!”于飞又发现了一个疑点,他皱起了眉头。
“别忘了,你的诱饵把要挟信给的谁?”明凤桢提醒到。
于飞咬着牙:“是给欧阳敬的,那封信写得很含混,只是说,如果不想那晚的事暴露就带一万大洋来。欧阳敬也许早看出冷芸天不对劲,但是他还想保护妻子,所以那晚他来了,而且打算杀人灭口,当发现有埋伏后,他使用了精油。之后,他回到家,我们赶过去,他为了把罪责扛在自己身上,假装挟持自己的妻子,然后跳楼,制造出自己是凶手的假象。”
明凤桢叹了口气:“他一定很爱他老婆!”
于飞喃喃着:“真相等抓到她就什么都清楚了!走,我们去医院!”
12
冷芸天已经不在医院里,她也没有回家。
经过进一步的审讯,于飞和明凤桢得到了另一个让他们吃惊的信息,“货郎”是在冷芸天去舞会之后的第三天才找到她的。
“那个人塞了一块大洋给我,说让我把那串红珊瑚珠子给夫人看看,”王婆回忆着,“不过跑个腿而已,我就答应了,没想到夫人一见那珠子就叫我把货郎请进去,然后她就叫我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就叫我带那个人去账房结账,说是把那些货都买了。其实那天夫人挺不对劲的,眼睛是红的,像是哭过,她给了我两块大洋,叫我不要乱说话。”
“照这么说,那天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明凤桢皱起了眉头,“也就不是韩慕森去求冷芸天为他报仇了,那么这些都是冷芸天自愿去做的?韩慕森在李国华的门口看见冷芸天和欧阳敬,之后出了事,他就知道是冷芸天做的,所以找上了门……”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于飞的脸都因为咬牙过狠而扭曲了,“必须抓到她,不能让她逃出上海!”
“如果冷芸天是为了给韩慕森复仇而去杀死李国华,偷走昆仑之泪,说明她对韩慕森有很深的感情,她要走,也一定会和韩慕森一起走,可是韩慕森又躲在哪里?这半年多他隐姓埋名和曾小莲在一起,明明可以杀她灭口,但他没有,还一直细心地照顾她,难道他就不担心曾小莲出卖他?在真的郑大同找上门后,他还冒险留她在身边,如果之前的推测没错,陈华丰绑架曾小莲来索要‘昆仑之泪’。陈华丰这么做一定是吃定了韩慕森会就范,韩慕森冒死去救曾小莲,还杀了人,难道在韩慕森心目中,曾小莲比‘昆仑之泪’还重要?如果是这样,”明凤桢近乎自言自语地说道,“如果韩慕森爱上了曾小莲,他会不会在离开前去医院看她?冷芸天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移情别恋了,她会不会……”
“别如果了!”于飞拉着明凤桢就往街道上冲,“马上去医院!”
13
曾小莲的病床是空的。
几个护士瑟瑟发抖地看着暴跳如雷的于飞。
“我们真不知道,那个女人说是产妇的姐姐,产妇又死活要跟她走,我们也拦不住啊!”
于飞气得一脚踢在空病床上。
明凤桢摸着被窝,里面的温度尚存。
“她们没走多远。”明凤桢说道,“如果冷芸天想杀她,用她那个精油就可以了,没必要带她走。是不是冷芸天找不到韩慕森,所以骗走曾小莲,想利用她逼韩慕森现身?”
于飞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很有可能。但韩慕森为什么躲着冷芸天?曾小莲知道韩慕森的藏身之地,就不会被带走了。冷芸天是拿曾小莲作人质,但是她必须要让韩慕森知道人质在她手上,她会怎么做?”
明凤桢脱口而出:“报纸!”
第二天一早,于飞派往报馆监视的警员很快送回消息,确实有几个男人到报馆刊登一则古怪的启事:
三木头,见报请速到老地方,你的妻子夏荷花和刚出生三天的孩子在等你。
“三木头,那就是个‘森’字了!这也许是冷芸天对韩慕森的昵称呢!”明凤桢拍了一下手,“荷花就是莲花啊!夏就是瞎吧?我们没猜错,冷芸天就是在找韩慕森!”
于飞恨恨地道:“这‘老地方’怕是只有她和韩慕森才知道。我们要到哪儿去找?上海这么大!”
明凤桢叹了口气:“是啊!情侣的老地方一般都是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或是有纪念意义的地方,还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明凤桢和于飞一起叫起来:“赵记米糕铺!”
14
一个穿着长款青衫,戴着眼镜,留着小胡子的男人走进了赵记米糕铺。
梳着两条小辫,穿着学生装的明凤桢从同样穿着学生式中山服的于飞眼里,看到了一抹兴奋—那表明,现在出现在米糕铺里的男人,正是韩慕森。
“老板,请问有没有冷小姐给三木头的米糕?”
“有啊!”赵老板眉开眼笑地,“一位冷小姐昨天来订了两盒,说是这两天有人来取,还有个口信给你呢!”
“是!”韩慕森扶了扶眼镜,“三木头是我小名。”
“哈哈!”老板笑了起来,“我说呢,这么斯文的人叫这么个名字,哎,先生,你看起来很面熟啊!”
韩慕森干笑着:“人人都说我面熟。老板,请问是什么口信?”
“她说,让你那个什么‘微笑地跟着清风走’。”老板一面说一面把两盒米糕递给韩慕森,“这可是她的原话,什么意思我可不懂!”
韩慕森笑了笑,付了钱,拿过米糕,匆忙走出了米糕店。
明凤桢和于飞连忙跟出去。
只见韩慕森上了一辆黄包车,车夫跑了起来。
两人疾步跟着,于飞的几名手下也纷纷上了车。
黄包车一直把韩慕森拉到了一片小巷,韩慕森下了车,七扭八拐地在小巷里走着,然后进了一个院子,于飞等人跑进去,却听见里面正咿咿呀呀的一片喧闹——竟然是个戏园子!
四处找遍,韩慕森已然不见了踪影。
“他一定察觉有人跟踪!”明凤桢沮丧地说。
于飞哼哼着骂了一句脏话:“我还不信了,所有人都去找,他跑不远的!看见人马上来报,不许打草惊蛇,听见没有?”
“我到了那三环洞的桥上再停步,听你在这儿抱着我半暖的身体,悲声的叫我,亲我,摇我,咂我,我就微笑地再跟着清风走,随他领着我,天堂,地狱,哪儿都成……”明凤桢喃喃地念着,“微笑地跟着清风走,这是《翡冷翠的一夜》里面的诗句啊!”
“三环洞的桥?”于飞闭上眼睛沉思片刻,“在南郊那边有座小石头桥,正好有三个桥洞,那附近是小林子,平时很少有人去!”
15
南郊。
穿着长衫的韩慕森谨慎地看了一眼四周,确认无人跟踪后,才大步迈进了树林中。
走了不一会儿,一条小溪便进入了视野。
横跨在小溪上的是一座石桥。
石桥、野花、风声、水声——盛夏里清凉的一景,让人心旷神怡。
然而男人看见石桥上的女人,眉头却紧紧锁了起来。
“他们在哪儿?”
冷芸天咬着牙:“没有他们,你就不肯来见我吗?”
韩慕森叹了口气:“你还不明白吗?”
冷芸天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知道错了,我一直很后悔。当我知道你死了的时候,我也恨不得死掉,我活下来就是为了给你报仇!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你看,我把真的‘昆仑之泪’带来了,我还给你,求求你回到我身边,好不好。别离开我,我们一起走,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过一辈子!”
冷芸天一面说一面从身上掏出一个红色的丝绒盒子,递给韩慕森。但韩慕森却没有伸手去接。
“你留着吧,芸天,我不想再见到这东西了!”韩慕森悲伤地摇着头,“我们,早就结束了。”
躲在暗处的于飞和明凤桢对视一眼,两人眼里都流露出诧异的神色。
“我知道!”冷芸天瞪着血红的双眼,人已经濒临疯狂,“都是因为那个瞎女人!你爱上她了!你变心了!她哪点比我好,她连孩子都是别人的!”
“冷芸天!你放了他们,他们是无辜的!”韩慕森急急说道,“当年我被人陷害走投无路,又以为你被害死了,我生了一场大病,如果没有她照顾我,我根本不可能活下来。她是我的恩人!如果你觉得我们之间还有情分,就放了他们吧,现在警察已经怀疑我没死了,我也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
“如果警察没有怀疑你,你就会和他们在一起吗?”冷芸天大叫着,“是这样吗?”
“冷芸天!”
“好,好,我不介意,只要你答应跟我走,”冷芸天浑身颤抖地摸出两张火车票,“只要我们一上车,就会有人去放了他们!”
“冷芸天,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韩慕森额上青筋爆出,“你知道我们不可能了!”
“那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冷芸天忽然从腰间拔出了枪。
“行动!”于飞当机立断地下了命令。
枪声响了,冷芸天捂着胳膊倒在地上,韩慕森的大腿也中了一枪,并被几个身强力壮的扑倒,反扭住了胳膊。
“慕森!”冷芸天一面哭一面大叫。
“曾小莲母子在哪儿?”于飞大声喝问着冷芸天。
冷芸天别过头,咬牙沉默着。
“冷芸天,告诉他们好吗?”韩慕森挣扎着说道,“我们已经做错了太多事,别再牵连无辜了。”
“你爱她吗?”冷芸天看着韩慕森的眼睛。
“他爱的是你。”明凤桢插嘴道,“你的暗号他一下子就明白了。在他出事那天,还特地去给你买米糕,还有,我们在他的房间里搜出了一本《翡冷翠的一夜》,那是你们的书,他一直都留着,说明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冷芸天抽泣起来。
“只当是一个梦,一个幻想;只当是前天我们见的残红,怯怜怜地在风前抖擞,一瓣,两瓣,落地,叫人踩,变泥……”韩慕森喃喃地念道。
冷芸天一面哭一面颤巍巍地伸出手,指着东边:“离这儿一里地,有一个小木屋……”
16
“我从没对女人真正动过心,直到遇见她。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就是赵记米糕铺,在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对自己说,好了,韩慕森,就是她了,以前的日子都终结了吧。”韩慕森缓缓地说道,渐渐陷入到自己的回忆中。“我们悄悄地订了婚,没有请一个客人,因为她不喜欢张扬,我觉得自己真幸福……可有一天,她不见了。接着有人送来一封信,说如果我还想见她,就要用‘昆仑之泪’去换。我很害怕,不是因为我舍不得,让我害怕的,是因为‘昆仑之泪’中有一只耳环的蓝钻石是假的!”
“假的?”于飞惊讶地轻呼了一声。
韩慕森点点头:“从拍卖行拿回来之后父亲才发现其中有一只耳环是假的!只不过那假的造得实在太逼真了,不是行家根本看不出来,父亲没有声张。一是因为这种事传出去对他的声誉有损;二来,父亲买这对耳环是送给母亲的,母亲生了重病,父亲怕母亲知道受刺激,所以就忍了。但是我们一直暗中寻找真耳环的下落,我们怀疑是那个英国的珠宝匠搞的鬼,因为当年龙锦安为了担心别人觊觎‘昆仑之泪’,找了一个密室给那珠宝匠,除了他,别人都不知道那英国人在哪儿,做了些什么。我们终于打听到了那英国人的下落,知道他要逃回英国,就追了过去,没想到有人捷足先登,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人已经被杀了,那耳环也不知去向。”
“你怕对方发现耳环是假的,会危及到冷芸天的性命?”
韩慕森点点头:“但是没办法,我把那副耳环按照对方的要求,卖给一个叫张复生的家伙,签了合同卖了耳环之后,他们让我对记者透风,我都照做。他们同意放人的时候我还在想,太好了,他们没发现。那天我接到电话,冷芸天说她马上要回家了,让我去买赵记的米糕在家等她……没想到却是一个陷阱……我逃跑后就去冷芸天的家,她没有回家,后来郑大同和另一个男人来追杀我,我用棍子打晕了他们两个。然后,我跟其中一个人换了衣服,用手枪打爆了他的头,伪装成自杀的样子,把两个人都扔进了黄浦江。我拿了郑大同的身份证件,想要冒充他,没想到到他家的时候却看见曾小莲。她是个瞎子,一开始没认出我,可后来,她明知我不是她丈夫,还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我,帮我骗别人……她对我真好,我以为冷芸天可能已经遇害了,所以就去找那个张复生,可是他已经死了,我也就死心了。直到李国华在报纸上公布他有‘昆仑之泪’,我才知道真凶是他。我听说舞会的事之后,就想混进去,没成功,却在门口看见了冷芸天和她的丈夫,我气疯了,喝了一夜的酒。酒醒之后听说‘昆仑之泪’被盗,李国华被杀,我意识这可能是冷芸天做的,就去了她家……我们见了面,她说是为了给我报仇,可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接近我是为了得到另一只耳环。我父亲因为假耳环的事受了刺激,所以才会终日精神恍惚,不小心摔倒中风的。她明明有那一只耳环,我知道她后来真爱上了我,可是我现在不能,不能,因为我已经爱上了别人……我刚刚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曾小莲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照我说的话去做……我真怕会连累她,如果有机会,我真的想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
17
“我以前从不相信男人。”冷芸天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从小我就知道,要得到什么都必须靠自己。当看见‘昆仑之泪’的照片时,我一下子就给迷住了,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得到它。我给龙锦安下了药,逼问那个珠宝匠的密室在哪儿,可是没想到药效太狠了……”
“龙锦安疯了,你什么都没问出来,珠宝被拍卖了,”明凤桢替她说下去,“你就故意接近韩慕森,想通过他得到耳环,但却从他的口里知道了假耳环的事。你就先到一步,杀了那珠宝匠,拿到了真的那只耳环,韩慕森他们扑了个空。”
冷芸天点点头:“我觉得他是个花花公子,根本不可能对我认真,可是没想到为了我,他愿意拿昆仑之泪来换。那些人逼我打电话给他,让他去米糕铺,电话打完他们就想撕票,把我扔进了河里。幸好,欧阳敬路过,救了我一命,这时候我听到韩慕森的死讯,我发誓要为他报仇。后来,阿敬觉得不对劲,他来问我,我承认了,那天晚上他出去了,接着我就发现我的一瓶药不见了——那是我都不敢用的药,我快吓死了,好不容易等到阿敬回来。他说他中了圈套,让我快逃,然后你们就来了……之后的一切,你们都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只求你们让我在死前去见见慕森,行吗?他会被判死刑吗?我把一切都扛下来,让我一个人去死,可以吗?”
“法庭不是你做交易的地方!你要去见的,不应该是韩慕森,”明凤桢叹了口气,“而是你的丈夫欧阳敬!他为了保护你居然杀人灭口,为了你跳楼自杀,把一切罪名都扛下来,现在还昏迷不醒,抛开道德不谈,他才是最爱你的那个人!你为什么老是想着失去的?老是想着要去得到没有得到的,你难道从来没想过,你错过的,就是你一直拥有的吗?你的悲剧是你自己造成的!你还不明白吗?”
冷芸天震撼地摇晃了一下。
尾声
三个月过去了。
明凤桢提着糕点走进一个小院。
曾小莲正抱着婴儿坐在院子里。
“看,看,爸爸就在天上呢!”曾小莲握着小孩的手指着天上的星星,爸爸如果活着,他一定会对你像亲生儿子一样好,妈妈看不见,宝宝替妈妈看着爸爸好不好,妈妈来念爸爸最喜欢的诗:
爱,你永远是我头顶的一颗明星,
要是不幸死了,我就变一个萤火,
天上那颗不变的大星。那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