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故事里,主角的名字叫丹尼尔·弗林。
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那么,为了方便叙述,我就亲切地叫他丹尼尔吧。
丹尼尔接到这单活儿的时候是星期一的早上。纽约西边财富大厦对面的咖啡厅里人满为患。此时是上午七点三十分,白领们都在争分夺秒地买上一杯洛奇咖啡。这种咖啡比星巴克的香气馥郁,口感好,而且,似乎蕴含更多的咖啡因,喝上一口,精神大爽,全身的血液像赛车发动机里的汽油一样,汩汩流动。
丹尼尔选择这个地点、这个时间,主要是因为这里来往人多,每分钟就有十多名顾客出入。他坐在一个靠窗位置的高脚蹬上,望着对面高达一百三十层的财富大厦,看到了玻璃反映里的自己。
玻璃里,在咖啡桌前端坐的,是一个黑皮肤、厚嘴唇、头发略卷,纯正非洲血统的男子,眼睛有点发红,眼角发白。他穿一件纯白上等质地衬衫,桌脚边搁放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丹尼尔是在仔细观察后才选择坐在这里的0这里既可以看到窗外的街面,也可以通过玻璃的反射将咖啡店内一览无余。还有一点,店里的摄像头可以照到他的背影,和他旁边的那把椅子,但绝对照不到他放手机的位置。他的手机就放在右手边,刚好被一个悬吊在天花板上的天使装饰挡住了,是个盲点。监控录像摄下的,永远都是天使的屁股。丹尼尔戏称为屁股盲点。
他喝一口咖啡,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就是这个时间了。他看到自己也长了一双非洲人的手。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指甲粉红发白,指甲上的月牙白得透亮。他抬起脸,通过玻璃反射,观察着身后的每一个人。他不知道,这次派来给给自己下达任务的人会是谁?
丹尼尔的工作十分简单——暗杀。他算是单干,却从不自己联系客户。为他寻找客户的,是一个代号叫“鹰隼”的人。丹尼尔从来没有见过他,有任务时,那人就会在一家快餐咨询网站上贴一条意大利通心粉的特价消息。一看到那条消息,丹尼尔就会在这个时候,坐到这个位置上。
“鹰隼”每次派达任务,都是通过不同的人。他们有男有女,来去匆匆。
七点三十三分三十秒,咖啡店里走进一名白领职业装束的女子。她的包有点沉,露出一些文件。不是她。
又过了十秒,一个四十多岁戴眼镜的男人经过他背后。那人的身上有一股隔夜宿醉的酒气。也不是他。
接头的人已经迟到了四十秒。不要小看这四十秒,对于刺客来说,往往事关成败。
就在丹尼尔觉得行事蹊跷,打算离开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特殊的的味道,淡淡的。换个人,绝不会察觉到。他坐稳,侧过眼睛,看到了一个秃顶的男人。这个人身材圆胖,两个腮帮红红地鼓起来,眼睛被肥肉涨得又小又圆,戴一副金丝边圆圈眼睛。
也许是因为身体过重的原因吧,那人喘着粗气在丹尼尔身边坐下,嘴里传出阵阵臭烘烘的口气。一个猥琐的老男人。
老男人放下咖啡,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若有其事地翻看一下,然后摆在了自己咖啡杯的左手边。丹尼尔顿时感到咖啡馆里热了起来。他知道,并不是咖啡馆里的温度被调高了,而是自己血液流动的速度加快了。在老男人的手机下,有一个很小的信封。
丹尼尔看看表,露出要迟到微微着急的样子,拿起自己手机的同时,拿起那个信封放入口袋。然后,他左手抬起还剩半杯的咖啡,右手拿起公文包,匆匆离开了咖啡馆。
在咖啡馆后面,有一条巷道。丹尼尔走进巷道,拐进一栋居民楼。一分钟后,等他再从居民楼的后门出来时,他已经换掉了白衬衫、西裤皮鞋,穿了一套廉价运动衣,脚上是一双运动鞋。他的身上,挎着一个巨大的旅行袋。换下的衣服都在里面。
刚才,在穿过居民楼的时候,他找到了事先藏在黑漆漆楼道里的旅行袋,迅速换好衣服,同时看了看信封里被暗杀者的名字和相片。然后,他拿出打火机,将照片烧成灰烬。丹尼尔暗暗吃惊,这可是个不同寻常的暗杀对象。
离开居民楼后,他转乘了三次地铁,确定没人跟踪后,才快步穿过摄像头极少的公园,走过几个监控盲区,来到一个桥洞。他在桥洞里又换了一身装束后,才漫步来到附近的另一栋公寓楼。在楼梯口,他碰到了一个戴老花镜的老女人,正要出门。丹尼尔侧身给她让了让路。老女人点头谢了谢。
丹尼尔说了声不客气,再次确认没有被跟踪后,走进了公寓楼。这是一栋很旧的公寓楼。年久失修,空气里积郁着腐潮的霉味,灯光灰暗,常年发出嗡嗡的电流声。有几处灯泡还接触不良,一闪一灭。
他来到顶楼五楼,走到最末尾的一间,掏出钥匙,走了进去。
房间家具摆设简单低廉。他走到屋里唯一的一张单人床下,弯下腰,摸出一个贴在床板下的芯片,放入手机。在咖啡店里,他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的。那只是做做样子。“鹰隼”并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他走进卫生间。卫生间里本来是有窗户的,但是被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光。丹尼尔打开灯。
洗手池和浴缸边缘布满了褐黄色的水垢。丹尼尔看着镜中的自己。一个彻头彻尾的黑人。他对着镜子,呲呲牙,微微一笑,取出一个牙套,取下假发。
然后他拉开浴帘,洗澡。
十分钟后,从浴室走出了一个全身肌肉结实的白人男子。他留着短发,眼睛蛮大,眼角并不发白。这才是真正的丹尼尔。在“鹰隼”派来的人眼里,无情杀手丹尼尔始终是个黑人。丹尼尔虽然为鹰隼干活,但是他谁也不信任。在杀手的世界里,他只有一个快餐买家代号,根本没有丹尼尔这个人。
丹尼尔穿上一件普通的白色纯棉T恤,一条法兰绒长裤,一双牛筋底布鞋,刚刚装束停当,他的手机就响了。
“丹尼尔,你的稿子写好了吗?”打来电话的是他的编辑玛利亚。是的,丹尼尔的公开身份是一名小说家,专写魔幻题材小说。玛利亚是一家小型出版社的编辑。
“快了,我最后再看一遍,过几天就可以交稿。”
“那么好!这几天,我都不会来办公室上班,到时候你用电邮传给我吧。”丹尼尔能提前交稿,玛利亚有些吃惊。
“你要罢工?”丹尼尔开玩笑地说。
“不是。是约翰要来我们这里做签名售书,我得到各个书店打理一下。”
“约翰?约翰·布朗?”
“就是他。”
“他可是我的偶像啊。”丹尼尔没有开玩笑,约翰·布朗是一名科幻小说家,丹尼尔就是看了他写的书,才决定当一名作家的。“我能不能见见他?”丹尼尔问。
“可以啊。到时候我安排你们俩一起吃个晚饭!”
“真的?!”
“真的。”玛利亚说完,传来一个响亮的飞吻。丹尼尔笑了笑,谢过玛利亚,合上了电话。
他的笑容很快在昏暗的房间里冷却下来。此时,他不是一般的想见到这位大名鼎鼎的作家,因为,“鹰隼”要让他暗杀的人,正是约翰·布朗。
对于约翰·布朗的近况,丹尼尔是一直进行“跟踪”的。这种“跟踪”范围也只限于他又出了什么新作,可以让喜欢他的读者们大快朵颐。约翰·布朗六十多岁,留着胡子,戴一副眼镜,神态有些像大作家海明威老年时,少了一些愁苦和威严,多了一些慈祥和平静,多少有几分待人亲切的老外公的气质。但是,对于约翰·布朗的人品,丹尼尔知道得不是太多。
“鹰隼”布置暗杀任务,从不会无的放矢。难道,这个约翰·布朗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次行动前,丹尼尔都要把暗杀目标查个通透。对方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喜好憎恶,都是他的重点。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但对于这些人为什么要被杀掉,他一般从不过问。然而这次,正因为目标是他曾经崇拜的人,他不禁发起了一点好奇。他想知道,约翰·布朗到底惹了什么事,或者惹毛什么人,竟然惹来杀身之祸?
破败的公寓楼里,拐弯处黑得像个无底的山洞。这里败落、肮脏、阴暗,是丹尼尔绝佳的更换伪装的地点。丹尼尔选择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在这栋楼的后门,根本没有城市警方设置的监控摄像头。这个地方,只要一安装上摄像头,就会被人毁掉。丹尼尔走出公寓楼的时候,忽然反应过来那个送信封的老男人身上的气味是什么了。那是医用酒精的味道。
与此同时,在纽约城的另一处居所的卫生间里,也站着一个人——那个满嘴口气的老男人。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取下眼镜,还有嘴里的棉花球塞。球塞里被浸过某种无毒的化学试剂,会发出令人厌恶的口臭气味。取出球塞后,他的脸立刻消瘦下去。接着,他漱了漱口,一步步卸去伪装。十分钟后,从卫生间里走出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窈窕白人女子。她赤裸着身体,走到沙发边,拿起一条黑色连衣裙。从背面看,她的腰间裹着纱布,纱布下的后腰处洇出一点血迹,微微散发出消毒酒精的气味。在她的窗外,是一片纽约初春时春暖花开的柔和景色。
杀手的世界,没有信任,只有伪装。
离开那栋破败的公寓后,丹尼尔找到自己的车,开着车横穿整个纽约,最后停到了一栋高档住宅公寓的地下室。停好车后,他走入电梯,来到位于十六层的公寓房间。这里才是他的家。他以作家的公开身份居住的家。
暗杀和写作是他的两个爱好。对于丹尼尔来说,这两个爱好相辅相成。刺客需要果断冷静,不施情感不留痕迹;而写作呢,却要充满爱恨情仇,从头到尾,写作者本人都要保持激情澎湃。这两样东西,如同冰和火,同时交织在他的体内。
然而,暗杀和写作也并不是丝毫没有相同之处,那就是——想象力。
写作,毋庸置疑,特别是丹尼尔从事的领域,魔幻小说,更是需要将想象力推到极致;而暗杀呢,其实也是一样——察言观色,随机应变,对于计划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微小变故,都要保持高度警惕,设想它背后发生的原因,及时拿出对策。暗杀行动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失误,稍有闪失,行动失败不说,还会搭上一条性命。
每次离开家,丹尼尔都会在门上留下一个记号。那是一根斜搭在门上的头发。头发三厘米长,一端夹在门内,关门时整根头发刚好卡在门缝间,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只有门被人打开时,头发才会掉下来。丹尼尔掏钥匙打开门,看到那根发丝像一个幽灵,悄悄地飘了下来。他微微一笑,用手接住。
忽然,他手腕上的手表发出轻微的震动。这是时间提醒功能。他走进卧室,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瓶针水和一个一次性针管。他熟练地打开针药,把液体注入针管,然后拉开衣服,把针水注入体内。
打完针后,他用棉球按住针口,待血迹凝固后,才放下衣服。他把废弃的针水瓶和针头扔进厨房垃圾桶,从金属垃圾桶的反映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他觉得有点好笑,像自己如此强壮的身体,怎么会得糖尿病呢。这个病是五年前体检时发现的。他已经每天按时为自己注射胰岛素五年了。
生活就是这样,从来不会十全十美。丹尼尔自嘲地笑了笑,合上垃圾桶盖,快步走向电脑,开始上网调查约翰·布朗。
去年冬天,赶在圣诞节前,约翰·布朗新出了一本书,名字叫《裂变》。该书一出,就受到书迷们的指责。约翰·布朗从事写作将近二十年,每次出书都是热销,算是地位稳固的专业性作家,然而这次出书后,效果却出乎意料。带着极度好奇,丹尼尔立刻把书买了回来,连夜读完。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耀进他宽达六十平米的巨大书房时,他极为震惊!这本书完全不像是约翰·布朗的风格。约翰·布朗的书向来是在科幻的基础上,充满了人文关怀,极富哲理性和前瞻性。他不属于硬科幻作家,更不是科幻小说里的朋克派。然而,这本《裂变》,不但是疯狂的朋克派,而且还加入了约翰·布朗自己一向都十分讨厌的小说元素——暴力和血腥。难怪此书一出,就被追随他多年的书迷指责。
为了增加《裂变》的销售额,出版社一如既往地举行了全国签名售书活动。网络上对此也早有宣传。当时丹尼尔忙着写书,还有一次“鹰隼”布置的暗杀活动,就没有跟进。在他看来,约翰·布朗无非是做了一件很多作家都会在不经意间做的事——换换口味。
网络上公布了约翰·布朗到达纽约各大书店的时间表。丹尼尔把时间表牢牢地记入脑海。强迫性速记是他作为一名优秀刺客的强势之一。他做计划,从来不写下来,不做笔记,不画图表,一切都在他的记忆之中。
经过实地考察,一个完美的暗杀计划在他脑海里成型。他对这个计划十分满意,同时,又为约翰·布朗的死亡感到惋惜。毕竟,这是一位他深深敬佩的作家。另外,丹尼尔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那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有人要杀掉约翰·布朗的动机。
当然,作为一名专业刺客,他也不会想得太多。在杀死约翰·布朗后,他会从杀手的身份调换回作家身份。那时候,他会带着悲伤,参加约翰·布朗的葬礼。毕竟,作为一名读者,他曾经朴素地爱过这位作家和他的作品;即便是在杀死他后,他也会深深地怀念他。丹尼尔对自己的冷血并不鄙夷。他只是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冷血。好像,这是天生的。
纽约的春天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的,然后像一把忽然打开的伞,轰然而至。
约翰·布朗就是在这样一个下午从缅因州飞抵纽约的。丹尼尔化装成一名黑人男子,商人装束,坐在玛利亚为约翰·布朗订好的博尔赫斯大酒店的大堂里,看着报纸等待着。
前天,丹尼尔很轻易地就黑客了玛利亚的电脑,找到了她为布朗预定的酒店房号。博尔赫斯是一位充满了想象力的作家,让布朗入住用他的名字命名的酒店,再合适不过。
约翰·布朗是由玛利亚陪着走进酒店的。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着话。两人交谈得十分激烈,好像是在争吵。丹尼尔一看到他们就站起来,把报纸放到桌面上,提起脚边的公文包,用正常的速度向电梯走去。
他赶在玛利亚和布朗走到了电梯前。电梯门打开,丹尼尔先行一步走了进去,坦然地按下56层。那里有一家旋转咖啡厅,属于酒店的公共区域,大部分住在酒店的商人都去那里谈生意。玛利亚在把约翰·布朗送入电梯后,并没有跟进来,而是表情怏怏地站在电梯门前,看着烫花的金属门徐徐关闭。在电梯门完全关闭前,玛利亚看了一眼站在布朗身后的黑人男子,目光有意无意,然后她又看向布朗,似乎是在乞求。布朗小声地说了一句:“不行。”
声音虽小,却很坚决。丹尼尔不知道两人是在吵什么。不过,这都与他无关。此时,他就是一只旷野中独行的狼,他的眼里只有猎物。
布朗在26层停下,走出电梯。丹尼尔没有跟出来,就在电梯门即将完全关闭的一瞬,他用手挡住,一步跨出。电梯门安静地打开后,又安静地闭合,然后徐徐向着56层升去。
约翰·布朗此时已经在走廊上拐了弯,根本不会看到那个和他一起乘坐电梯的黑人男子也跟出了电梯。前天,在得知玛利亚为布朗定下的房号后,丹尼尔就来踩过点。他也去过布朗将签名售书的几家书店,觉得都没有酒店好。酒店出入方便,易于暗杀,而且方便逃离。尽管这里到处布满了摄像头,但丹尼尔已经化了装,完全成了另一个人,没什么好顾忌的。
约翰·布朗身上挎着电脑包,拖着一个小巧的行李箱走在前面。他掏出门卡一刷,轻轻的一声“嘀”,门开了。他跨入房间,刚要反身关门时,丹尼尔走了上去。
丹尼尔露出一个笑容,伸手过去:“嘿,先生,你的东西掉了,被我捡到了。”
约翰·布朗刚要低头去看丹尼尔手里拿了什么,丹尼尔向前一步,步入房中,手刺向布朗,脚后跟一钩,关上了门。
他的手里藏有一把几乎是隐形的刀。刀藏在戒指中,使用的时候,用拇指一拔一按就会弹跳出来。刀刃极小,却染了剧毒。这是刺客使用的最古老的暗杀方式,也是最有效的。
约翰·布朗睁大了眼睛,像一摊正在融化的冰雕一样,靠着墙壁慢慢倒下去。
毒药会在两分钟内夺走他的生命。
约翰·布朗的眼睛充血,痛苦地扭动着身体。看着约翰·布朗如此痛苦,丹尼尔禁不住俯下了身。
忽然,约翰·布朗挣扎着抬起右手,用尽全部力气一把抓住丹尼尔戴着戒指的手,小声说:“我的新书很棒。”说完,他在变形的五官上挤出一个笑容,触电一般激烈地抖动几下,然后又在一瞬间,静止不动了。
大堂门童为丹尼尔推开了门。
门框金属的光泽在阳光的反射中猛然一闪,在丹尼尔的眼睛里滑过几道闪电般的弧线。酒店里的电梯声、人们的说话声,在丹尼尔的耳膜里模模糊糊的,他看着前方,眼角的余光习惯性地观察着周围,脑海里全是约翰·布朗在死亡前最后一刻说的话。
“我的新书很棒。”
约翰·布朗为什么会在临死前说这句话?难道是因为粉丝们对他的作品充满非议,他要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再为自己辩解一次?
不是。绝对不是!约翰·布朗在说出这话的时候,抓住了丹尼尔的手,用手指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圈。这个圈让丹尼尔特有的刺客神经警觉起来。丹尼尔的手心发烫。他在脑海里重新画了画那个圈,发现约翰·布朗在小圈的底部,还画了一条小尾巴。那不是圈,那是小写字母“ɑ”。
约翰·布朗留下这个字母是什么意思?
丹尼尔拐过几条巷道,用反跟踪技巧不断检查身后、前方和周围。在确认无人跟踪后,他来到一家书店,推门而入。
约翰·布朗的新作《裂变》被摆成DNA的螺旋结构,放在书店一隅。丹尼尔看过这本书。书里描写的是在未来,科学家们用化学药剂控制人类思维的故事。在被控制的人当中,出现了一个反抗领袖。这名领袖因为曾经被大火烧过,全身大面积烧伤,没有指纹,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模样。全书阴暗绝望。
丹尼尔拿起其中一本。他记得,在书的末尾,有一篇大型科幻杂志《地球之外》对约翰·布朗的采访记录。丹尼尔不但记得在这段采访中,约翰·布朗就曾经说过“我的新书很棒”,他还记得,在这句话后面,约翰·布朗还说了另外一句话。丹尼尔翻开书寻找起来。翻动书页时,他的鼻翼动了动,捕捉到了一股微弱的气味。
不是油墨香。气味淡淡的。丹尼尔分辨出是医用酒精的味道,和“鹰隼”派来的那个老男人身上发出的气味一样。因为,在这种酒精的气味中,还蕴含着另一种气味。正是这第二种气味,才让丹尼尔觉得这股气味十分特别。
难道被人跟踪了?
丹尼尔抬起头,借着安装在角落的防盗镜四处看了看,没人。
他低下头,一边保持着高度警觉,一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到采访记录。
找到了!
在那一页上,约翰·布朗在说完“我的新书很棒”之后,又补充了一句话:“也许下一个就是你”。
根据采访的上下文来判断,约翰·布朗这么说,意思是在未来,意识控制也许会真的发生;那时候,也许,下一个被控制的人就是你。
丹尼尔合上书页,后背一身冷汗。约翰·布朗死前,挣扎着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圈,一边画一边说了这句话。也许约翰·布朗是在告诉他,他就是下一个被暗杀的人。
约翰·布朗为什么要这样说?他为什么不直说?难道,除了自己,还有人在监视着他?
丹尼尔拿着书,走到柜台前用现金付款。交钱时,他告诉店员,他还要买约翰·布朗的另一本早期作品,却找不到。年轻的店员微微一笑,请他稍等,便离开了付款柜台。柜台的角落上放着监控录像机。丹尼尔往前一俯身,抽出了里面的存储卡。
两分钟后,店员跨着轻松的步子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丹尼尔假装要的书。丹尼尔一并付了款,离开了书店。走过两个街区后,他把这两本书送给了一个蹲坐在街边抽烟的逃学少年。少年是个白种人。他拿着书,耸耸肩,看着这个黑人男子远去。当丹尼尔的身影隐没在一栋红砖房墙角后的时候,少年已经翻开了书。
丹尼尔走着,手里拿着存储卡,心里想着在书店里闻到的那股气味。
换回白人身躯的丹尼尔坐在公寓里,把存储卡插进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书店内部。丹尼尔快进,很快找到自己进店的那一段。他看见一个大块头的黑人男子走进书店。接着,当他走向约翰·布朗的书时,一个中年妇女也走进了书店。书店此时没有别人。中年妇女径直从他身后经过,走向少儿图书书架,仿佛要给自己的小孩选书。
看到这里,丹尼尔暗暗吃惊!在刺客的世界里,他算是佼佼者。但是,当这个中年妇女从他身后经过时,他却丝毫没有发现。
接着,丹尼尔看见录像中,自己抬起了头,寻找那股气味的来源。如果不是那股气味,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身后有人。此时,中年妇女如同有第六感似的,也不回头看他,却径直走到了他的视线盲点里。丹尼尔发现,这名中年女子的躲藏十分巧妙,在那里,丹尼尔看不到她,而她却可以通过书架的金属边框观察他。
他被跟踪了!跟踪他的是一个高手!
他看见,在自己走向付款柜台的时候,中年妇女已经离开了书店。那是她第二次从自己身后经过,而自己却一无所知。
丹尼尔拔出存储器,在电脑上熟练地操作着。很快,他黑客进了城市监控网络。丹尼尔找到书店附近的摄像头,看见那个中年妇女在离开书店后往东走。他敲击着键盘,画面跟踪着这个女人走过街口,走进一家花店。很快,女人离开花店,手里拿着一大束白色的菊花。
女人的步态有中年女子的疲惫,但是,丹尼尔已经看出了那是伪装。女人的身高和咖啡店里的老男人的身高一样,再加上她身上的气味,让丹尼尔确定她和那个猥琐的老男人是同一个人。
“伪装的技巧不错。”丹尼尔的嘴角不由得带着欣赏微微一翘。
女人捧着花,走进了一条主街。一边走,好像很热一样,一边脱下了外衣。和他一样,女人把外衣施舍给了一个路边乞讨的乞丐。在外衣下,女人穿了一件宽大的白色体恤。然后,女人走入主街。
丹尼尔调换监控摄像头,跟踪女人走进主街。
主街上的监控摄像头更多。她要干什么?凭经验,这个女人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丹尼尔屏住了呼吸。果然,就在这时,一件让丹尼尔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女人忽然站住,转过身,对着安置在街面上的摄像头,抬起右手放在下巴下,嘬起嘴唇,眼睛眯出雾里看花的迷蒙,身体微微前倾,让体态呈现出一种迷人的曲线,模仿电影巨星玛丽莲·梦露的经典动作,抛来一个媚气四射的飞吻。
就在她吻过之后,街面上忽然挤满了人,都是女人。她们穿着白衬衫,手里拿着白菊花,举着标语。标语上写着反战,写着和平。丹尼尔想起来了,这是一次由母亲们聚集起来举行的示威游行,是为了纪念因为战争而死亡的孩子。女人溶入巨大的游行队伍,很快,如同一朵浪花跃入大海一样,在数十个监控摄像头里消失了。
丹尼尔退出网络,紧张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这个女人太厉害了!是丹尼尔进入刺客这一行来,碰到的最强对手。她在消失前抛出的飞吻分明就是针对自己的。她对自己的举动了如指掌。这个任务是“鹰隼”派给他的。那么这个女人会不会是“鹰隼”派来的?如果是,“鹰隼”为什么要监视他?如果不是,那么她又是谁派来的?他的任务是暗杀。这个女人也许监视了他暗杀的全过程。她这样做,究竟有何目的?
丹尼尔觉得脊背上有无数小虫在爬。他无法确定这个女人是否跟踪他回到了公寓。如果是这样,他数年来精心构筑的身份就彻底暴露了。丹尼尔迅速走入卫生间,开始新的伪装。
对着镜子化装的时候,一种新的感觉像一圈小小的涟漪一样,激荡在他的心头。涟漪的下面是对任务背后真相的好奇。这个好奇是阴暗的,充满了未知。涟漪本身却包含了另一种好奇,对那个女人的好奇。这种好奇有点发痒,像被蚊子在心头叮了一小口,让你抓挠不到。这是一种丹尼尔很久都没有体会到的,找到对手的喜悦。
两分钟后,卫生间里走出一个长了一圈胡子,头发黑亮的墨西哥男子。他手里拿一个旅行包,匆匆离开了公寓。这里,丹尼尔不能再呆了。
一边走,丹尼尔不停地观察着四周,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说不准是否被跟踪了。
经过一家电器商店的时候,丹尼尔不经意地看到橱窗里用来展示的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新闻背景正是博尔赫斯大酒店。女记者站在镜头前,紧张地说:“今天,在博尔赫斯酒店里,同时发生了两起凶杀案。”
两起?!
丹尼尔心里一惊!
他停下来,眼睛观察着周围,耳朵捕捉着女记者说的每一个字。
女记者说:“一起被害人是著名科幻作家约翰·布朗。另一起,死者身份未知。这是死者照片。如果观众中有人认识死者,请尽快和警方联系。”
丹尼尔把目光转向电视屏幕,看到了死者的脸。
他认识他!
死者有一张肥胖的脸。绝对不是伪装。他也是一名刺客,外号G。但他和丹尼尔又有不同。丹尼尔不属于任何组织,是一个独行侠。而G,他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间谍组织——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
G在酒店被害不是巧合。丹尼尔从不相信巧合。如果G被卷了进来,那么整个事件,就不止是刺杀约翰·布朗那么简单。
约翰·布朗为什么要被刺杀?G为什么会在酒店身亡?G又是被谁杀死的?为什么?
丹尼尔乘坐了公交、地铁,百分之百确认没有被跟踪后,用假证件住进了一家贫民区的旅馆。
旅馆里隔音相当糟糕,住满了不少墨西哥人。丹尼尔入住的时候,前台穿褪色汗衫的老板,叼着烟,阅读着低俗的杂志,一眼都没有多看他。
丹尼尔快步进屋,迅速检查了房间,然后拉上窗帘。在合上窗帘前,他又观察了一眼窗外的状况,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叹口气,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床上。床下的弹簧已经很旧了,在身体的重压下完全失衡,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丹尼尔看着天花板,心里揣摩着约翰·布朗临死前在他手心里画的那个符号“ɑ”。那是一个小写英文字母。约翰·布朗的本意是不是要写一个完整的单词?用字母“ɑ”开头的单词很多,会是哪一个呢?
丹尼尔回忆着当时的情形,最后确定约翰·布朗并不是要写单词。因为,在他写完这个字母后,他还紧紧地握了一下丹尼尔的手。如果他想写一个单词,就绝不会把剩下的力气用来握他的手。约翰·布朗的意思是警示他,提醒他查一查这个“ɑ”。
是个组织?或者是某人的代号?约翰·布朗已经知道谁会来暗杀他?都有可能。
如果,不仅仅把它看做一个小写字母呢?
所有的想法像爆炸的星云一样,在丹尼尔的脑海里旋转着,碰撞着。忽然,他灵光一闪。在约翰·布朗的早期作品中,有一个短篇。那时候,约翰·布朗还算不上是知名度极高的大作家。但是,因为他是丹尼尔的偶像,丹尼尔几乎读过他的所有作品。
在那个短篇故事中,人类大肆生产核武器,在自己酿造的大毁灭发生时,人类只好把所有的、关于人类自身的信息输入一艘代号“ɑ”的宇宙飞船,飞入太空,开始了它没有目的地的流浪。人类希望这艘飞船,能够把关于人类的信息传承下去。“ɑ”是指“阿尔法”。
这是小说,是虚构。但是在约翰·布朗成名后,丹尼尔读过他的一篇专访。他说,他的很多故事中场景、元素都是取自生活,然后再加以加工创造。比如说阿尔法飞船,飞船中的古怪构造,实际上取自他外婆家老屋的地下室。他说自己的外婆是个性格古怪的人,地下室的结构也设计得十分怪异。
想到这里,丹尼尔兴奋起来!就是它了!约翰·布朗的老家就是缅因州。他小时候就是在缅因州的外婆家长大的。
丹尼尔长舒一口气。事情终于有了一点眉目。他在等待夜的降临。黑暗是他最好的掩护,他决定在天黑后行动。
然而,渐渐的,他听到走廊上的噪音变小了。不但变小了,还完全消失了。隔壁的电视、情侣的争吵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一种不好的预感让丹尼尔从床上一个翻身坐起来。直觉告诉他,有人来了。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只有警方大规模出动进行包围时,才会让旅馆这样的目标地点瞬间同时安静下来。丹尼尔去摸枕头下的枪。然而,一切都晚了。随着一声巨响,一道白光,丹尼尔失去了直觉。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黑色的房间里。那种黑,黑得看不到边缘。他能感到黑暗中有东西在快速移动,像幽灵,无数的幽灵。有时候,他的脸能捕捉到幽灵移动时带来的一丝风。他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到。忽然间,在黑暗的中间出现了一束亮光。光圈不大,刚好可以照出一个直径两米的圆圈。在圆圈的中间,面对面坐着两个人。他们都穿着黑色的、像中世纪僧侣那样的僧袍,腰上系着绳带,戴着帽兜,端坐在椅子上。椅背很高,像刑具。在他们的身后,那些幽灵一样的东西还在不断地迅速移动。
这是什么地方?!
丹尼尔走近一步,想看清他们的脸,然而,两人的脸刚好被帽兜挡住,看不真切,只能看到一片凸凹的黑暗。
丹尼尔全身冒着冷汗。空中传来一个声音。声音经过处理,已经变形,听上去就像恐怖片里从地下释放出的魔鬼在说话。声音庞大,低沉,有条不紊。
声音说:“伸出你的手,选一个。”
“选什么?”丹尼尔感到又有一个东西带着速度的风从他身边经过。除此之外,他什么也看不到。
“选一个。”魔鬼的声音变得恐怖凄厉。
丹尼尔迷迷糊糊地伸出了手。忽然,一道亮光从天而降,穿过他的手指,把他的手切成两半!丹尼尔大叫起来,猛地坐起来,发现旅馆外天已经黑了。
他挎着行李包,快步走着,为自己刚才睡着了感到惭愧。这是一名刺客在面临危险时最不该犯的错误。作为一名职业刺客,他受过专门的耐力极限训练。他曾经可以在追杀和反追杀中三天三夜不睡觉,仍然可以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明锐的判断力和迅疾的反应能力。他摸了摸头,微微有点疼。他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刚才,在醒来之前,他从自己被斩断的手指缝中,看到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那两个僧侣之间,还有一块垂直的玻璃。一开始,这块玻璃是竖直面对他的。也就是说,玻璃薄薄的侧面对着他。在他的手指被斩断的一瞬间,僧侣和他们中间的玻璃忽然同时转动,玻璃完全正对着他,他这才看到,玻璃上,站满了跳舞的小人。
作为一名魔幻作家,丹尼尔经常做梦,各式各样的怪梦。他有时候甚至想,是梦境成就了他的写作。丹尼尔回忆着刚才的梦,觉得如果还能返回作家的生活,这还真是一个可以发展的好情节。
一想到写作,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这次任务,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他公开的身份。这已经不是一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暗杀行动。他被跟踪,摩萨德卷入,让这起暗杀变得复杂。他想,如果能够活着把一切查清楚,就已经很“幸运”了。
丹尼尔望了望看不到星辰的天空,一边走,一边掏出行李包里的一次性手机。接着,他又掏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东西。那东西上有一个按钮。丹尼尔先按下按钮,再打开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火柴盒是一个干扰器,即便是有人在跟踪窃听,也听不到他的谈话。现在,丹尼尔对一切都启动了一级防备。
“喂?”电话铃才响了一声,对方就接听起来,接听电话的是个男子。
“是我。”丹尼尔说。
“有什么事?”对方从不拖泥带水。
“今天在博尔赫斯酒店,发生了两起凶杀案。”丹尼尔说。
“知道。你在纽约?”对方问。
“记得吗,你还欠我个人情。”丹尼尔避而不答。
对方的喉结好像滚了一下,发出一声紧凑的“咯噔”,好像是声笑:“我欠你很多人情,只要不让咱们见面,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放心,我不会和你见面的。”丹尼尔笑了笑,接着说,“两名死者中,一个是约翰·布朗。”
“他是你杀的?”
“不是。”丹尼尔撒了谎。就算是对方可以提供信息,也不能完全信任他这个人。对什么都不信任,是丹尼尔活下来的信条。丹尼尔说,“另一个是G。”
“知道。”对方说。
“他们呢?”丹尼尔问。他这个问题含义很多。“他们”是指中情局。这个他打电话求助的神秘朋友,曾经是中情局的得力干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朋友在几年前离开了中情局。不过,即便是离开了,他仍和中情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丹尼尔帮过他不少忙,不但曾经间接地帮中情局清理过不少烂摊子,还救过他的命。两人的确没有见过对方,就算是丹尼尔救了他的那一次,也是阴错阳差地没有碰过面。
“他们也是才知道。”对方说。
“G的死是否和他们有关?”
“没有。G一直处于隐蔽状态。他突然死亡,他们也很吃惊。”
丹尼尔相信他的话。如果是中情局干的,新闻记者绝不可能有机会将死者的照片公布出来,让全民协助警方辨认。G是一名摩萨德特工,他在美国死亡,他的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两国政府可以协商的筹码。
“你需要G的多少信息?”对方问。
“关于他的所有信息。”丹尼尔说。
“你的胃口有点大。”
“你不想给也行。不过,你要再想还我人情,就只有来见我这一条路了。”
“呃。”对方故意传来一声干呕,“你的模样,我还是不见为秒。你要的东西有点多,给我一点时间。”
“好。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会发个监控编号给你,你查查上面的女人是从那里出发的?”
“怎么?恋爱了?”
“什么时候查得出结果?”丹尼尔忽然严肃起来。
对方没有说话,在手机壳上敲了两声,挂上了电话。丹尼尔明白,这是他们的二号联络方式。丹尼尔在手机上输入一串数字。这是他在黑客城市监控摄像记录时记下的编号。在这个编号上的画面上,那名中年妇女正对着摄像头抛出一吻。短信发出后,他抽出电话卡,扔进了下水道。
对于女人的外表,丹尼尔知道,那肯定也是伪装,所以,他没有必要去浪费朋友的时间。他要找的是女人一开始出发的地点。要查到女人的出处,其实并不难。只要像看电影倒片一样,将女人的跟踪轨迹倒着往回走一遍,就能发现女人出发的地方。只是,丹尼尔不能黑客国家安全监视系统太长,否则,他就会被发现。
扔掉芯片后,丹尼尔一直步行。他的身影在一栋建筑物的拐角处一闪,就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地上的影子。建筑物的墙后仿佛藏了一双手,拽掖着他的影子。影子像一层贴着地面滑动的蛇皮,也迅速隐如黑暗之中。
与此同时,编辑玛利亚靠在床上,穿着睡衣,把一个存储盘插进了手提电脑。她的手有点抖。一只黑猫蜷缩在她身边,看到主人又要玩电脑,就很无聊地打了个呵欠,跳下床,前爪抓住地毯,拉长身子,透彻地伸个懒腰,迈着模特步走开了。
玛利亚看了一眼猫,目光很快转回到电脑屏幕上。
今天,在接到约翰·布朗被害的消息后,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整个博尔赫斯酒店已经乱成一团。她听说,在酒店的另一个房间里,也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直到现在,玛利亚的脑海里还充满了约翰·布朗被害时的样子。他躺在进房间的过道上,还穿着下飞机时的外衣。在门口,两名警探拦住了她。在她的几次劝说下,她才拿到了约翰·布朗放在电脑包里的存储盘。在把盘交给她之前,警方检查过,上面全是约翰·布朗的稿件,没有侦破价值。
但是对于她,这个盘价值非凡。
玛利亚打开存储盘,很快找到了那份东西。她有些欣喜若狂。像为了庆祝胜利一样,她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平时都舍不得喝的红葡萄酒,狠狠地喝上一口,然后又斟满,抬着酒,走进卧室,重新回到床上。她把酒放到床头柜上,身体靠着高高的枕头,给自己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后,一行行在电脑屏幕上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她的眉头皱了起来……
在熙熙攘攘的机场中,出现了一个背古怪盒子的瘦高个儿黑人男子。现在是半夜,但是纽约的机场永远都没有安静的时候。一架架客机仿佛一只只巨鸟,一溜边地排着队,等待起飞。引擎发出的巨响在机场窗外有间隔地呼啸着。
黑人男子步伐疲惫地走到售票柜台,用现金买了票。他目光忧郁,脸色苍白,头发长到肩膀。在经过机场安检时,工作人员打开了他的盒子。盒子是金属骨架外包装绷了牛皮的,里面垫了一层高档黑色金丝绒布。在盒子里,摆着一把萨克斯。
“你是音乐家?”工作人员合上盒子。
男子点了点头。
“出过碟吗?”
男子摇了摇头。
工作人员请男子打开随身的行李包,找出一些针头和药水。男子出示了医生证明,证明这些是他每天都需要注射的药物。
工作人员用怜悯的目光微微点了点头,摆手让他进去。他想,这是一个落魄的音乐天才,不但落魄,还得了糖尿病。
丹尼尔背着乐器盒,走上飞机,找到自己的座位。乐器盒里,那把萨克斯可以被拆卸成各个部件。这些部件,都是丹尼尔“旅行”时的必备之物。
二十分钟后,飞机起飞,向着缅因州飞去。
缅因州,以树林山脉众多著称。丹尼尔用假名字和现金,租了一辆车,向着乌尔小镇驶去。在缅因州机场,他用机场网络黑客进了政府保险数据库,查到了约翰·布朗外婆家的地址。
接近中午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小镇。
要不是惹上了麻烦,丹尼尔还真是愿意留在这个小镇。小镇基本上都还是平房,路上的居民碰面都认识,相互打着招呼。这里有一种安宁,一种安全,一种与世无争。约翰·布朗的外婆家在小镇的后山山顶上。丹尼尔特意选择了一辆车玻璃不透明的车,他摇上车窗,尽情感受着,慢慢开过小镇。
直到开出小镇,驶上山道,他才摇下了车窗。清凉的山风吹拂着他。他感觉自己并不是在追踪暗杀隐情,更像是作家采风。望着一排排葱翠的树木向身后滑去,他怎么也不相信,为什么自己会同时喜欢杀手和作家两份职业。这个问题就像旧疾,时不时地会跳出来刺他一下。
泊油路面渐渐变成狭窄的土路,崎岖颠簸。似乎很少有人开车通过,两边的树枝长得极为茂盛,不时地刷打着挡风玻璃。又往上开了半公里后,土路变得像羊道一样狭窄。丹尼尔好不容易在路边找到一小片空地,停下车。
他跳下车,拿起车上的琴盒,步行而上。很久没有这样在山间走一走了。阳光,新鲜的空气,没有人追踪,没有危险,自己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步行者。丹尼尔几乎期望这就是一个梦,一个他永远不会醒来的美梦。
然而这个梦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打断了。
在小路尽头的山顶上,出现了一座小木屋。木屋有两层,门前有一个面积挺大的阳台门廊。门廊上放着一把摇椅。风吹过,摇椅以远山为背景,轻轻摇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门廊上还挂着一个风铃,掉了不少铃铛,剩下不多的几个发出带锈的铃声,和摇椅应和着。丹尼尔不禁一身冷汗,毛发倒竖。
他没有敲门,直接用铁丝一撬,推门而入。政府网络里的保险数据显示,约翰·布朗的外婆早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
房间里散发出一股灰味。客厅的壁橱里积满了灰烬。壁橱的上方,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鹿头。每一步走在木地板和地毯上,都会腾起一小团灰尘。在客厅的咖啡桌上,丹尼尔发现了一个塑料的矿泉水瓶。他拿起瓶子,看到上面印有的出厂日期是两个月前的。看来,约翰·布朗曾经在两个月前来过。
他放下矿泉水瓶,走向厨房。厨房的窗户面向远处的山峰。厨房里有一个咖啡机,操作台上还有不少速装食品。丹尼尔打开冰箱,冰箱里也有一些速冻食品。他检查了一下那些食品的生产日期,都是近期的。约翰·布朗不仅在两个月前来过,还住了一段时间。直觉告诉他,他找对了地方。他关上冰箱,转身径直走向地窖。
通往地窖的木板楼梯在丹尼尔的脚下一耸一耸,头顶瓦数极低的灯泡仿佛被地板带出的震动影响了一样,暗藏杀机毫无止境地摇晃着。走到楼梯底端,丹尼尔在墙壁上找到一根灯线,拉亮。虽然已经读过约翰·布朗的小说,了解阿尔法飞船的构造,但是地窖的布局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地窖被开凿成一个椭圆形,像一个横摆着的鸡蛋壳。蛋壳里,用顶天立地的储物架分隔开。架子上摆着各式各样的旧物。有数十年前使用的留声机,有最早的老相机,旧式纯铜台灯,旧书,旧水罐,林林总总。其中有一台浅黄色的东西,看起来像一台老式打印机,只是键盘上不是字母,而是数字。那是一台早期发明的计算器。
丹尼尔走过一排排书架,仿佛穿越了时光隧道,回到了过去。这里,就像一个大型的博物馆。每一件器物都积满了灰尘,每一件东西都充满了故事。丹尼尔作家的耳朵听见它们用细碎的声音吵闹地说:来写我吧!写我吧……
丹尼尔在瞬间明白,这里是约翰·布朗写作的灵感源泉之一。不知不觉间,丹尼尔走到了房子的低端。那里,有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在地窖的底部,另有十蹬向下的楼梯。丹尼尔走下楼梯,又发现了一片新天地。
楼梯底部,豁然明亮。那里开了一扇圆窗。在窗口,放着一张橡木书桌。书桌上有一盏台灯,摞着大堆的资料和书籍。丹尼尔走过去,透过圆窗,可以看见整个山谷和群山在脚下绵延。
约翰·布朗外婆的木屋是在山顶上,地窖一直延伸到木屋后的悬崖边。她在崖边开了一个洞口。这个房间是悬吊在洞口之外的。它像一个鸽笼,挂在高高的悬崖峭壁之上。无边铺展的山脉是它的花园,鸟儿从它下面飞过。
这样的书房创意让丹尼尔微微感到震惊。在这里写作,能领略山川的潇洒,可也是要悬着心的。
丹尼尔收回目光,检查起书桌上的资料。如同储物架上的东西一般,这些资料也是五花八门。找了将近一个小时,丹尼尔什么发现也没有。他往椅子上一靠,叹了一口气。桌子是老式的,桌面上还蒙了一层牛皮。这些老式的桌子有些是有暗格的。
这个灵光一闪,丹尼尔又忙活起来。在右边抽屉的底层,他还真发现了一个暗格。暗格里,藏有一个厚厚的A4信封。
丹尼尔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寂静的地窖里“嘭嘭”作响。他打开信封上缠着的棉线。时间长了,棉线发黑发黄。随即,丹尼尔抽出了一摞资料。
这些资料来源各异。有的来自报纸剪贴,有的是复印件。它们有一个特点,就是关于“人”。
资料收集了各式各样的人。
同一个人的资料,用一个文件夹理好。毫不混乱。
一份资料是一个女人。她是一名女教师。资料里有她上课获奖的照片。她死于1985年十一月。去瑞士滑雪时身亡。尸体未被找到。
一份资料是一个男子。曾经是一名医生。死于1986年十月。去瑞士滑雪时身亡。搜索者没有找到尸体。
还有一个中年男子,生前是一名司机,死于1985年三月。去西班牙度假时,游泳时在大海里失踪,警方推测,他已死亡。
资料里的人全都死了。
他们都是美国人。都是死于境外。而且,他们死后,人们都没有找到他们的尸体。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他们都是死于暗杀?
难道,约翰·布朗也是一个以作家身份为掩护的杀手?
不像。他在酒店时的反跟踪能力太差了,而且在他开门后对丹尼尔的反应里,一点杀手的潜质和特征都没有。看来,约翰·布朗一定是在收集写作资料的时候,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东西,才导致了杀身之祸。
接着,在这些资料下,丹尼尔又发现了一样东西,让他大吃一惊……
那是一张照片。照片的脸被马赛克蒙住。但是从那人的着装来看,那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证件半身照。丹尼尔觉得这张照片有点眼熟。忽然,一段回忆仿佛没来由地闪入他的脑海:他走进了一个明亮的房间,坐到摄像机正前方的椅子上。他还抬手对着摄像机旁边的人笑了笑。接着,就是一阵闪光,随着按下镜头的“咔嚓”一声,回忆像被剪刀剪去一样,中断了。
照片上,约翰·布朗用黑笔在盖满马赛克的头部画了一个圈。在圈的旁边,还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丹尼尔有一种强烈的预感,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自己。他把照片翻过来,看到上面写了一个名字“乔”。没有姓。
“这不是我的名字。”丹尼尔皱了皱眉头。
他下意识地用手指去擦那些马赛克,仿佛那些马赛克就是用铅笔画上去的,而他的手指就橡皮。他就是想看清照片下的脸。
忽然,一丝回忆滑过他的心头。他想起来那张照片是在新西兰拍的。当时他玩了蹦极。凡是敢于蹦极的人,都会得到一张有自己照片的证书。丹尼尔似乎是因为看到了这张照片,才想起这件事。奇怪的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家里根本没有什么蹦极证书,就连一张去新西兰旅行的照片都没有。
他把照片凑近窗户的光亮,看到在前胸浅蓝色的T恤裳上,有一摊淡淡的污迹。接着,他又想起来,那天早上,在蹦极之前,他在蹦极处的餐厅喝咖啡的时候,有个人走得很快,撞到了他,把咖啡洒在了他的身上。当时没有衣服可换,就在卫生间里处理了一下。
这分明就是自己的照片。丹尼尔努力去想蹦极的地点、时间,却毫无头绪。
这张照片怎么会在这里?
约翰·布朗到底发现了什么?这件事究竟和自己有多少关联?
丹尼尔把所有资料收入信封,快步离开了地窖。
他一边开车下山,一边又渐渐回忆起来,他在拍照的时候,是对着谁笑了。那是一个女人。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奇怪的是,丹尼尔想不起来她是谁,自己为什么要对着她笑?
丹尼尔觉得蹊跷万分。他想,要查清楚之一切,必须先找到“鹰隼”,找到那个雇他的人。
回到纽约。
晚上八点二十分,纽约这座城市已经被灯光装点得流光溢彩。纽约人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规律。就算是晚上八点,公园里遛狗的,跑步的,还是随处可见。
丹尼尔拿一份晚报和一份外卖,来到公园的一个长椅前,坐下。他放下晚报,打开外卖,悠缓地吃起来。然后,他拿起纸巾,擦了擦嘴。一不小心,纸巾掉在了地上。他弯下腰,捡起纸巾。接着,他收拾了一下吃剩的外卖纸,拿起晚报,走向附近的垃圾桶,将外卖包装垃圾扔进了垃圾。
这时候,在他的晚报里,多了一张纸条。丹尼尔已经看清了纸条上的黑点。他把纸条悄悄撕成两份,都揉成小团,走进一条黑暗的巷道。他一边走,一边处理纸团。一个,被他扔下水道阴井盖的小眼,另一个扔进了一家中餐馆放在门后油腻的垃圾桶。
纸条上的黑点代表的是一个电话号码。那是他和神秘朋友的第二种联络方式。
站在巷道的阴影里,他用老办法拨通了电话。
电话还是只响了一声,对方就接了。
“约翰·布朗是被暗杀的。法医在他的身体里找到了残留的化学毒剂成分。”对方披头就说。
“G呢?”丹尼尔问。
“G不是中情局干的。这一点可以确定。不过,G从半个月前用伪装身份入境后,中情局就一直在跟踪他。”
“中情局是想钓条大鱼?”
“是的。G是摩萨德的得力干将。他突然来美国,一定是要办很重要的事情。不过,中情局的人在G被害前跟丢了他,才让媒体抢了先,曝光了他的照片。”
“那么,中情局在跟踪他的那段时间里,有什么发现?”
“很奇怪,中情局的人发现,G一直在跟踪科幻作家约翰·布朗。”
“为什么?难道约翰·布朗也有双重身份?”丹尼尔问。在他的心里,似乎有些散乱的线条已经开始找到头尾,连接起来了。
“我们调查过约翰·布朗。他就是一个普普通的作家。至于摩萨德为什么对他感兴趣,我们也很奇怪。现在,我们还没有查出原因。”
“那个女人呢?”
“我找朋友查了。你先回答我,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
“我们看了你发来的编号。她一直在跟踪一个黑人男子。这个黑人男子曾经去过博尔赫斯酒店。是他暗杀了约翰·布朗。”对方说到这里就不再说了。一切都那么明了。
“她是从哪里出发的?”丹尼尔问。
“梧桐街25号。那里是一个私人住宅。房子注册名字是麦克·金。就这些了。”
“谢了。看来,咱们暂时不用见面了。”丹尼尔说完,挂上了电话。
挂上电话,丹尼尔处理了芯片,来到一家通宵网络咖啡店。此时已是半夜三点。店里有几个青年人在上网。进店的时候,丹尼尔目光一扫,就已经把店内监控摄像头的位置看了个清清楚楚。
他要了一杯黑咖啡,走到一台电脑前坐下。从这里,摄像头可以看到他的脸,却看不到他的电脑屏幕。
他进入美食天地,然后直接进入一家意大利通心粉网页。网页最新更新是在数天前,“鹰隼”通知他有任务的那天。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存储盘,然后把存储盘插入电脑。
一切就绪后,他针对一款意大利面输入咨询信息。这是他和“鹰隼”接头的方式。输入信息后,他喝了一口咖啡,耐心等待。
两分钟后,“鹰隼”仍旧没有回复。
丹尼尔感到事情有些不妙。
这时,电脑一侧存储盘上的灯开始闪烁。丹尼尔敲打键盘,进入存储盘。在那个存储盘上,有他的网络追踪软件。
这是一款半年前他的一个俄罗斯朋友送给他的网址追踪软件。根据他的朋友说,这是俄罗斯情报组织侦查技术局开发的软件。利用这个软件,他可以在一分钟内追踪到任何经过高度隐蔽的网址。
他本可以一拿到这个软件就查到“鹰隼”的。但是他没有。虽然不信任任何人,但是丹尼尔行事还是有一个限度。他必须给别人留下余地和后路。另外,在刺客这一行里,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不该知道的不问。
现在,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
屏幕上,网址追踪已经有了结果。
丹尼尔下线,拔下存储盘,匆匆离开了咖啡馆。
那个地址是:梧桐街25号。
不出所料,“鹰隼”死了。
他躺在房间的正中间。
这是丹尼尔第一次见“鹰隼”。他是一个中年男子,身体微胖,像一个中文的“大”字,平躺在房间中间。这是一座独门独院的、典型美国居家住宅。四周都是花园,很有隐蔽性。丹尼尔检查了房间,没有找到他的手提电脑。电脑已经被杀手带走了。
从尸体腐烂的程度看,“鹰隼”被害的时候,丹尼尔刚好在酒店暗杀约翰·布朗。
走在黑暗中,丹尼尔觉得事态越来越严重了。“鹰隼”被杀,难道他就是下一个?难道,自己真的成了被追杀的猎物?
忽然,一个更糟的感觉涌上他的心头。女人跟踪他而不杀他,有人杀死了“鹰隼”而不杀他,说明他不是猎物。他,还算不上是猎物;他,实际上只是一个诱饵。
以色列摩萨德派G来,美国中情局袖手旁观、守株待兔,就是要让G钓出点东西来。G要找的东西,就是摩萨德和中情局都要找到的东西。丹尼尔心里一阵拔凉,他的神秘朋友,那个和中情局同穿一条裤子的人,也没有对自己说真话。不是中情局骗了这个朋友,就是这个朋友骗了自己。或者,他和中情局联手,骗了自己。
大家都在找什么?
丹尼尔的手表发出轻微震动。时间又到了。他找到一条小巷角落,拿出包里的针管和针水,给自己打了一针。这是最后一针了。他用完了所有的备用胰岛素。以往,每次用完了针水,他都是到自己的医生那里拿。现在,他不能去医生那儿了。不过对此,丹尼尔毫不担心。他走过两条街,找到一家彻夜开门的药店。他有两个处方。即便是追踪他的人知道了他的真名,他还有另一个假名开的处方。凡事做到狡兔三窟,才让他能够活到今天。
纽约的晨曦是金黄色的,带着一层奶油的细腻质感。丹尼尔走进药店,用处方买了他需要的药物。一共三盒,每盒有十管针水,足够他用到查出一切的时候了。
中午时分,丹尼尔找到一家监控松散的酒店,用假名入住后,用那里的网络和自己的电脑,黑客了多家航空公司数据库。他在找自己是哪一年去的新西兰。他想,约翰·布朗不会无缘无故被他杀掉;约翰·布朗不会无缘无故有他的照片;约翰·布朗不会无缘无故暗示他,“你就是下一个”。现在,要查出真相,他只有必须先查自己。
他一直查,却没有查出头绪,要查出这几年用“乔”这个名字去新西兰的人,那简直是大海捞针。
窗外时不时传来警笛的声音。警笛声永远都是纽约这座大都市的另一个特征。他的手表再次震动起来。这一天过得真快,又到了打针的时间。他拿出针水针管,十分熟练地给自己打了一针后,继续上网查询。
这次,他不查航班了。他开始黑客新西兰各个蹦极公司的记录。也许,从哪里,他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他时而坐在床上,时而又坐在地板上,一家一家地寻找。在将近半夜十二点的时候,他找到了一条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信息。
他先在一家蹦极公司里找到了自己的证书记录。证书上的名字是乔·盖曼。他是根据证书上的照片一张张翻找的。线索就是那件有污迹的T恤。
乔·盖曼肯定是一个假名字。丹尼尔毫不奇怪。证书发布的时间是十年前的九月。证书照片上的男子有另一张脸。一张和丹尼尔此时完全不同的脸。
看来,自己十年前不但果真去过新西兰。不但去过,而且还是带着任务去的。自己伪装成了另一个人。难道那个任务和现在发生的一切有关?
丹尼尔揉揉头,微微有点痛。具体是个什么任务,自己怎么就不记得了呢?
接着,他用乔·盖曼的名字,进入了十年前的航班记录。虽然时间间隔太久,正常记录都被删除了,但是他却找到了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不在航班记录里。名字列在事故死亡清单里。
十年前的九月二十号,一架由新西兰飞回美国的客机在海上坠落。无一生还。就连客机残骸都没找到,更不要提尸体了。
自己死了!
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难道当时任务出现了变故?
很有可能。丹尼尔确信当时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在登记电脑记录上做了手脚,假装上了飞机,却没有登机,逃过了一劫。类似的事情,他做过不少次。
丹尼尔努力回忆着那趟行程。在他的脑海里,新西兰之行十分浪漫美好。一点暗杀的印象都没有。
丹尼尔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有些恶心。他跑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上接了一杯水,猛地喝下。他抬起头,看着镜中的脸,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画面里是黑夜。黑得不透,泛着深蓝色和深紫色。他看见石墙和墙顶一扇安着栏杆的小窗。丹尼尔一个冷噤反应过来——是监狱!
他看着镜子,根本想不起来自己进过监狱。
接着,又一个画面闪了进来——牢房外传来脚步声。越走越近,越走越近。两个彪形大汉出现在牢房门口。其中一个拿出钥匙,打开了牢房的门。牢房外传来暴乱的声音。有人在大喊,有人在开枪。一种感觉忽然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丹尼尔的脑海。那是恐惧。杀手的恐惧。紧接着,大汉向他走来……
丹尼尔还想往下想,回忆却在这一刻中断了。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是如何逃出监狱的?然而,记忆仿佛被什么烂木头阻隔了一样,完全停滞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丹尼尔又接一杯水劈头盖脸浇下。他看着镜中湿漉漉的自己,理不出头绪。他的心里忽地生出一股怒气,他一把砸碎了水杯,一片玻璃碴刺进了他的手掌,冒出一股鲜血。丹尼尔把手放在水龙头下,洗干净后发现伤口还有点大,还在不断流血。为了避免感染发炎,丹尼尔在酒店配备的急救包里找到一些碘酒和纱布,将伤口简单地包扎起来。
事后,他躺在床上。他还想再回忆起一些东西来,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他有些急躁,一把关上电脑,从包里拿出手枪,放在旁边。他明白那个女人为何跟踪他而不杀了他了。她暂时还不想杀他,时候不到。这件事,还真的已经不是暗杀那么简单。
渐渐的,他进入了睡梦。
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杂乱无章的梦。
在梦里,他又看见了那两个对弈下棋的僧侣。接着,他看见一个穿着丝绸睡袍的女人,充满爱意地为他端来早餐。卧室窗外,是新西兰的景色;然而画面一闪,他看见自己跑在巷道中,他的身边,还跑着另一个女人。身后追踪的人越来越近。有人开了一枪,击中了他身边的女子。他一把抱住她,女子的生命在他的怀中一点点消失,他感到心都碎了。忽然,他回到一个美丽的花园,穿睡袍的女子手里拿着一束玫瑰,满怀笑意向他走来;接着,梦境换到阴暗的小巷,追踪的人跟上了他。他看着死去的爱人,不想再跑了,束手就擒……
早晨,当他醒来的时候,他觉得睡得太糟了,恶心得要命,就像宿醉了一场。他又按时间给自己打了一针胰岛素,回忆起了那些梦境。梦里的两个女人,却都不是同一个人。
他冲进卫生间,一通大吐之后,冲了一个冷水澡。当冰凉的水布满全身的时候,他越来越能感觉到,那不是梦,更像是现实。
洗完澡,他换掉手上伤口的纱布,刚穿好衣服在后腰处藏好枪,就在穿衣镜的反光里看到了一点亮光。就是这一闪,救了他的命。他蹲下就地一滚,一颗子弹打碎玻璃,射了进来……
逃!被追杀!
还好丹尼尔随时都做好了出逃的准备,他一把掏出刚刚藏在后腰的手枪,另一只手抓起床边的包,躲避着来到窗口。地面上尽是玻璃碎片。他拿起一块,找到刚才对方射击的角度,对准一闪。也就在同时,他一冒头,射击,动作连贯干净利落,对方应声倒地。
借此机会,丹尼尔猫腰冲出了房间。走廊上没有人。在距离他房间右手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烟火疏散报警装置。他一把拉响了警笛,酒店顿时一片混乱。
两分钟后,在酒店还没搞清火源的时候,丹尼尔已经远远离开了酒店。
纽约机场又迎来一个老年白人。他微微驼着背,神情涣散地过了安检。在登机大厅的墙壁上,一台巨大的电视正在无声地播放着新闻。新闻中说,在某个酒店发生了火灾的假报警,引起酒店巨大的混乱和恐慌,幸好没有人员伤亡。
新闻里没有报道那个前来暗杀丹尼尔却被他杀掉的杀手。看来,那个人已经被“处理”了。到底是谁要杀自己?
两个小时前,丹尼尔找到了自己在纽约很少联系的朋友。这个朋友帮他重新弄了这身伪装。在朋友那里,他打开电脑,开始调查十年前的坠机事件。他觉得飞机坠机和自己的新西兰之行一定有关系。还是那句老话,他不相信巧合。他不相信飞机坠机后毫无踪迹。就连一两片残骸都没有打捞上来,实在是说不过去。
丹尼尔查了网络。根据新闻媒体报道,飞机是因为碰上海上风暴才坠机的。当时风暴肆虐,所以搜寻人员没有找到飞机残骸。报道说,当时所有机上人员全部遇难,一共有一百二十七人。
看到这个数字,丹尼尔内心隐隐作痛。他知道,那是他作为作家的一半在疼痛。作为刺客的那一半,此时就是想挖出真相。他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任务,让整整一百二十七丧命,毁掉了一百二十七个家庭。这已经不是一次暗杀,而是一场屠杀。
对于那次坠机事件,各大媒体都进行了强力跟踪。丹尼尔飞速浏览着网页,发现了一个由遇难者家属共同发起的网站。他知道乔·盖曼是他实施任务时用的假名字,但是,他还是在那个网页上输入了名字。他想,如果有人在后面操纵了这场坠机屠杀,他们为了完整地掩盖他留下的痕迹,必须在遇难家属网页上冒个头。否则,媒体一定会嗅到气味。现在,他只要顺着那些痕迹寻找,说不定就能找到幕后操纵的黑手。
他输入了“乔·盖曼”三个字。
很快,出现了遇难者“乔·盖曼”的网页。
网页上留下了一句话:你们永远是我的天使。
看到这句简单的话,丹尼尔的心忽然一阵抽搐。他突然想哭。难道又是作为作家的一半在作祟?他看了一眼在旁边为他煮咖啡的朋友,偷偷擦去眼角的湿润,暗想:天哪,我这是怎么了?
在乔的网页上,还有一张乔和他妻子的照片。乔的妻子正是丹尼尔梦中出现的,穿睡袍的女人。一股悲伤带着浓浓的爱意涌上心头。丹尼尔能够分辨出那是爱。那是对这个女人的爱。
网页里,在照片下写着:乔和苏珊。
丹尼尔检查了遇难者名单,查到了一个名字:苏珊·盖曼。
乔和苏珊双双遇难。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丹尼尔通过网络反向追踪,很快找到了上传这张照片的网址:新泽西。他还查到了这个地址的座机电话。地址和电话号码也都让丹尼尔感到似曾相识。
他进入保险号码数据库,找到了乔的保险号、苏珊的保险号。他们登记的地址都在新泽西。
一瞬间,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巷道里被子弹射中倒在他怀中的女人。那是另一个女人。他能感到自己也在深爱着那个女人。
丹尼尔糊涂了:我怎么会同时爱着两个女人?我到底爱谁?我出轨了吗?我背叛了谁?
丹尼尔离开朋友家后,已经又变成了一个老年男子。他用公共电话拨打了新泽西的座机。一个年老的女人接起了电话。丹尼尔谎称是政府民意调查员。他说要对政府正在规划的医疗改革措施进行民意调查。
接电话的女人仿佛孤单了很久似的,谈起话来毫不设防。她告诉丹尼尔,她叫玛丽·盖曼。她的丈夫三年前病故了,心脏病死在医院。她原来还有一个儿子和儿媳,两人在十年前的一场空难中遇难了。现在,她就是孤苦伶仃一个人。她的儿媳叫苏珊,儿子叫乔。
一听这话,丹尼尔觉得五雷轰顶。
直觉告诉他,这个老女人是一个骗局。追杀他的人料到他会查到这个网页,于是设下局,等他来钻。可是,他的另一个直觉又告诉他,这个女人的声音多么熟悉,就像自己的母亲。
无论是不是圈套,丹尼尔都决定亲自去新泽西看一看。
一走出新泽西机场,丹尼尔就觉得万分熟悉。阳光,风,机场角落的咖啡店和热狗店,仿佛昨日重现一般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好像曾经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只是出去远行了一趟,刚刚回到家乡。
他像一匹识途之马,熟门熟道地走进了一家机场租车行。他没有刻意去看广告牌或者路标,所有的线路是那样熟稔,如同很自然地拉开了一个长久未碰的旧抽屉。
这样的感觉十分奇特,让丹尼尔不禁慌恐。
租车行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把一辆雪弗莱的钥匙交给丹尼尔。他接过钥匙,付了钱,说了声“谢谢你,汤姆”。
老板说“不客气”,多看了他一眼,表情完全是在掩盖认不出老顾客的尴尬。
这边,丹尼尔也暗暗吃惊。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租车行老板的名字?他搜索着记忆,却不记得自己来过这里。
然而,这里的每一栋楼,每一条街,都在告诉丹尼尔:你来过,你来过,你来过……他开车驶出机场,整座城市,街口开了五六十年的老牌糖果店,拐弯处游人不知的、口味绝佳的小饭馆,湖边倒塌的纪念碑……每一个小东西都在提醒他,自己不但来过,还在新泽西居住过。这些记忆是如此地活灵活现。丹尼尔再次怀疑,也许,那次新西兰任务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失去了那段记忆。
车窗开着,风一吹,丹尼尔闻到一股腐烂的气味。他使劲闻了闻,臭味是从受伤的手上发出的。丹尼尔靠边停下车,打开纱布,发现伤口发黄发黑。他又开了一段路,找到一家药店,买了纱布和碘酒,重新清洗了伤口,包扎起来。碘酒倾倒在伤口上的时候,他感到一阵麻酥,然后,这种麻酥感很快就消失了。一点不痛。他看了一眼碘酒的酒精成分,发现含量很少。
丹尼尔没有时间重新再买一瓶碘酒。他匆匆上路,来到了玛丽·盖曼的家门口。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丹尼尔终身难忘。
首先闯入丹尼尔眼帘的,是一片猩红。
在看到那片猩红之前,他潜意识里就已有所准备,似乎他就是凭空知道,玛丽·盖曼是个喜欢养花的人,特别喜欢玫瑰。这样想着,丹尼尔的脑海里就出现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拿着剪子,在花园里修枝剪叶。她转过来,身穿一件绣有鸭子游水的淡蓝色围裙,面部慈祥,眼角有一颗痣。
自己的脑海里怎么会出现这样细致的画面?
丹尼尔甩甩头。大概是自己作为作家的那一半又来干扰了,所以对玛丽·盖曼的想象才会如此栩栩如生。
然而,当他远远地看到玛丽家门前的那一片玫瑰时,丹尼尔还是一惊!
丹尼尔停下车,走过那些血一般的玫瑰丛,觉得自己成了漫游仙境的爱丽丝,正在走向一个陌生的,却会充满了冒险的世界。
他敲了敲门。很快,门开了。丹尼尔一看开门人,心跳加快。他介绍了自己,然后跟着这个女人走进了真正的噩梦。
开门的女人已经老态龙钟,满头银发。她的眼角有一颗痣。
丹尼尔此时虽然还是伪装的老者模样,但是已经换了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得笔直。他介绍自己是政府民意调查小组的,并且出示了提前做好的证件。玛丽点点头,说记得你们来过电话,不过听声音不是你。丹尼尔说打电话的小伙子病了,所以才让他来。
进门前,丹尼尔小心看了一眼门外,没有跟踪。
玛丽给丹尼尔端来了咖啡,两人聊了一会儿后,丹尼尔装作无意,拿起来了沙发边摆放的照片。照片里有一男一女,头挨着头。他们穿着婚礼的装束,站在一座教堂前。女子的婚纱白得像雪,手里捧着猩红的玫瑰。一个念头闯进他的脑海,是他在早上摘采了这些玫瑰。男子便是乔,女子是他的妻子苏珊。丹尼尔假装不经意地问,他们是谁。
玛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睛湿润了,说这是她的儿子和儿媳,在飞机事故里同时丧生。因为刚才丹尼尔和玛丽很谈得来,玛丽这时的话匣子也就打开了。她说乔是一名报社编辑,一心想做一名作家。
丹尼尔内心深处隐隐一动,说了声:“哦?他想写什么?”
“都是些古里古怪的东西。”玛丽说着,站起来走进里屋,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厚厚的信封。她把信封递给丹尼尔,“这些是他写的手稿。没有发表过。”
丹尼尔心里一沉,打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
信封里有些是细碎的纸条便签,上面写着一些构思。看得出来,那是乔在灵感来袭时匆匆随手抓张纸记下的。有些是提纲。看着这些东西,丹尼尔的手像触电一样,抖动起来。
玛丽关心地问,“你怎么了?”
丹尼尔看着玛丽,眼泪几乎就要夺出眼眶。他镇定住,说:“没什么,老毛病了。人上了年纪,总会有些毛病,坐一坐就好。”
这些创作灵感丹尼尔都写过。他把它们写成了魔幻小说,都陆续出版了。但是,丹尼尔绝对清楚,他在构思那些小说的时候,从未见过这些纸页。
玛丽体贴地为丹尼尔拿来了一床薄毛毯,盖在他的膝盖上。丹尼尔看到了毯子上的图案,闻到了上面的气味,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玛丽又讲了很多关于乔和苏珊的事情。每一件事,丹尼尔仿佛都亲身经历过。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样的记忆。
丹尼尔平静下来后,他又像拉家常一样,问起乔的事情。玛丽说乔是个快乐的人,喜欢打球和看书。他和苏珊是中学同学。乔这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新泽西。他第一次出远门,就是蜜月去新西兰。
丹尼尔越来越糊涂了。玛丽所说的那些事情,在丹尼尔的脑海里越来越鲜活。它们生动无比,充满了力量。他忍不住拿出自己真正的驾驶证。上面有他未经伪装的照片。他说照片上的人准备参加下一轮竞选,请玛丽多多支持。
丹尼尔纯粹瞎编,但是玛丽却没有多心。她戴起老花镜,仔细看了照片,问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丹尼尔说现在电视上全是他,难道您不看电视吗?玛丽说看啊,只不过一看到和政治有关的她就转台。玛丽的回答极其自然,看来,玛丽从没有见过丹尼尔这个人。
离开玛丽的家,丹尼尔糊涂极了。他觉得玛丽就是自己的母亲。他真想好好拥抱她。他开着车,觉得自己就是乔。
乔到底是谁?
自己又是谁?
接下来的夜晚让丹尼尔更加恐怖。
他只买到第二天返回纽约的机票,只好找到一家汽车旅馆,住了下来。这家旅店只认钱,不要证件,靠停车场一共溜边六个房间,全都空着。他是唯一的客人。安全。
丹尼尔平躺在床上,细细梳理着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变故都是从刺杀约翰·布朗开始的。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在监视约翰·布朗。中情局在监视摩萨德。如此监视,说明中情局和摩萨德对这件事也只是知道个皮毛。
暗杀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让丹尼尔觉得自己才是事件的核心。而且,凭着杀手的直觉,丹尼尔觉得这件事情还不止查出自己是谁那么简单。
上次,当丹尼尔调查“鹰隼”,要找出幕后雇佣他的人时,“鹰隼”就已经被人害死了。发现“鹰隼”死后,丹尼尔一直被自己混乱的记忆干扰着。现在看来,要查出幕后真相,还是得返回原来的步骤,先查出到底是谁雇佣了“鹰隼”。
像所有的杀手中间商一样,“鹰隼”每接一个活,都会先收取50%的佣金。事成后,收取剩下的50%。“鹰隼”付钱给丹尼尔,也是如此,通过电脑汇款。
丹尼尔拿出电脑,找到他和“鹰隼”接洽的秘密账号。
他反向追踪“鹰隼”的账号,发现那是来自瑞士。丹尼尔试图黑客进入“鹰隼”在瑞士的账户,一连试了几次都不成功。这是一条死胡同。丹尼尔想,即便是自己黑客进入了“鹰隼”在瑞士的账户,那又怎样?万一雇主付的是现金呢?
现金!对!
丹尼尔知道“鹰隼”的习惯。他会在接到任务的24小时之内联系自己。如果对方付的是现金,两人必须接头。
丹尼尔黑客进入纽约城市监控网络。这一次,他豁出去了。他寻找到接到“鹰隼”任务的头一天,然后从“鹰隼”的住址梧桐街25号开始。
丹尼尔迅速浏览着画面。他知道,监控网络的安全装置每六十秒就会自动检查一次。他在手机上设定好时间,每58秒他就下线。然后再上线。时间一分钟一分钟流逝,画面上终于出现了丹尼尔想要的东西。
那时已是傍晚,“鹰隼”离开了家。他没有开车,而是步行,手里提一个普通黑包。走过一段路后,他坐上了地铁。奇怪的是,“鹰隼”只坐了三个站,就下了地铁。接着,他乘坐反向地铁,回了家。此后,“鹰隼”一直呆在家里,直到第二天通过网络联系上丹尼尔,他都没有再出过家门。
丹尼尔快进“鹰隼”被害的那天。他发现在那个中年妇女进入“鹰隼”家之前,还有一个男子也进过“鹰隼”的房间。男子经过了伪装,戴着墨镜和帽子,每一步都避开了监控摄像头。丹尼尔判断,不是那个男子杀死了“鹰隼”,就是那个女人。
丹尼尔又反复检查“鹰隼”出门后的录像,发现,“鹰隼”在整个来回途中,都没有和任何人交谈。
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鹰隼”是在地铁内部接的头。地铁内部布满了摄像头。丹尼尔不费吹灰之力,就调出监控录像。经过一帧帧鉴别后,丹尼尔发现“鹰隼”一直是站在车门口,当一个男子挤过他的身边下车时,他们交换了包。
就这么简单。
丹尼尔转而跟踪那名男子。男子离开地铁站后,坐上了一辆一直等在路边的车。丹尼尔记下车牌号。
他刚下线,就觉得一阵眩晕。原来,自己过于专注,错过了打针的时间。他拿出胰岛素,迅速给自己打了一针。然而,就在这时,回忆像是忽然袭击的炸弹,再次闯入他的脑海。
不同的是,这次的回忆和乔无关。
回忆中,他拿着枪,潜入了一个房间。这是一个极为豪华的房间。他看到在自己的手上有血。他低下头,身上也有血。看来,这是一次被自己遗忘掉的暗杀行动。
丹尼尔捂住头,坐到床边。更多的回忆潮水一样涌入他的脑海。他顺着走廊潜行,然后来到了卧室,卧室里一共有两张床,每张床上分别睡着一个人。丹尼尔悄悄走近,用安装了消声器的手枪连开两枪。
汽车旅馆里的丹尼尔猛地睁开眼睛。他意识到,自己开枪杀死的,竟然是两个小孩。
丹尼尔觉得不可思议。这绝不可能!他从不接暗杀小孩的活!
丹尼尔觉得恶心。他再次冲进了厕所,跪在地面上,对着马桶大吐起来。他一边吐,更多的回忆出现在心头,仿佛有人在他的大脑里扔了一颗火力更强的原子弹,把他储存记忆的大脑回沟炸了个底朝天。那些一直被深埋在底部的肮脏过往,全都被炸了出来。
在杀死两个小孩后,他经过了一间主卧室。主卧室的门敞开着。地上趴着一个女人,全身是血。她在努力地往小孩的卧室爬。她要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看来,他动手不够利落。丹尼尔走了过去,对着她抬起头又补了一枪。为了确定床上的父亲也死了,丹尼尔再次走进卧室,对着床上的男子连开两枪。开完枪后,他转过身。也就在这一瞬,他看了一眼卧室大床旁边的化妆台。
化妆台上有一面镜子。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这怎么可能呢?!
那不是乔的脸!
不是自己现在丹尼尔的脸!
也不是任何他记忆中伪装过的脸!
这简直是一个噩梦?!
丹尼尔冲出卫生间,在网络上疯狂搜索起来。
丹尼尔深深记得镜子里的那张脸!
那是迪恩·钱德勒。
电脑网络上到处都有和钱德勒有关的新闻。十二年前,一名刺客暗杀了一对议员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刺客在逃。不少网站都有案发现场的照片,场景和丹尼尔脑海中的一样。三个月后,警方经过严密调查和部署,终于在一条巷道里抓到了钱德勒。
在新闻旁边,还有图片。那是一条笔直的巷道。当时是深夜,只有警灯照明。钱德勒被抓后低着头,头发遮住脸,双手反剪在背后,带着手铐。他的左右两边,分别走着两名警官。
看着照片,丹尼尔觉得是身临其境。他记得其中一名警官对另一名说:“嘿,终于抓到这个屠夫了。”
“是啊。可惜,让他的女人跑了。”
“我听说,那个女人不是也被打中了吗?”
“打中了,但是还没有死,在救护车上跑掉的。”
丹尼尔翻到网页的第二面,看到了警方公布的照片。钱德勒的脸,正是他在镜中看到的那张脸。半年后,经过审讯,迪恩·钱德勒被判死刑。但是,在执行前期,监狱发生暴乱,钱德勒在镇压中身中数枪,当场毙命。
难道,钱德勒没有死,只是用暴乱作掩护,金蝉脱壳?
难道自己是钱德勒?
那乔又是谁?
我究竟是钱德勒还是乔?
丹尼尔站起来,走到卫生间镜子面前,双手杵在洗手池边,身体往前,紧紧盯住了镜中的自己。他在镜子里,看到的完全是另一个陌生男子。既不是钱德勒,也不是乔。丹尼尔回忆着那两名警察的话。钱德勒还有一个女人?!丹尼尔回忆起那天晚上的梦境。梦里就是这条钱德勒被抓的小巷。看来,那不是梦。那个倒在他怀中的女人,跑掉了。丹尼尔忽然觉得一阵幸喜!弗吉妮娅还活着。
弗吉妮娅!她的名字叫弗吉妮娅!
丹尼尔抓挠着头发,糊涂而又愤怒地想,我怎么知道她的名字?!
看来,那天晚上在梦中看到的两个女人,苏珊和弗吉妮娅都是自己的爱人!
对这两个女人的深刻记忆让丹尼尔肯定那不是梦!
可是,如果那不是梦境,那么,那两个下棋的僧侣又是谁呢?
丹尼尔的耳边响起欢快的圣诞音乐。他看见自己搂着苏珊,推开了母亲玛丽的家门。门上的圣诞花圈下写着2001;紧接着,门开了,玛丽在门后微笑着,在玛丽的身后,是一条漆黑的走廊。他闻到了自己嘴里的酒气,走廊两边的墙上,挂满了各式枪支。远处有一扇门,门后有光。他侧头看了一眼,怀里搂住的女人不是略微内向保守的苏珊,而是奔放火热的弗吉妮娅。她对他抛来一个媚眼,推开了门。门内是另类的圣诞装饰,每一件装饰品都是武器。弗吉妮娅转过身,微笑着说:“2001,圣诞快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即便自己伪装了乔和钱德勒的生活,爱上了两个不同的女人,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身分两地啊!
丹尼尔从头上放下手,看到指缝间塞满了头发。不知为何,他开始脱发了。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因为那些混乱的回忆,他的脸色比刚才还要苍白,几乎有些发黑。眼圈下面是黑色的眼袋。嘴唇也开始发黑。他有点害怕镜中的这个影像。这,完全就不是个好兆头。
丹尼尔走出卫生间,记下和“鹰隼”接头的人的车牌号。经过检查,那是一个假牌号。又是一条死胡同。丹尼尔愤怒极了,他抓起桌上的水杯向墙上砸去。
水杯破碎的声音让丹尼尔稍稍冷静下来。他重新调出那辆车,将车辆定格,放大,再放大。接着,他看到了司机的脸。
这是一张丹尼尔熟悉的脸。丹尼尔心跳加快!他说不清自己此时的情感,是迷惑?愤怒?还是喜悦?
他是文森特。他也是一名杀手。他姓钱德勒。
他,是迪恩·钱德勒的亲弟弟。
丹尼尔推开野火酒吧大门的时候,几乎被迎面扑来的酒气和热气撞到。此时才是初春,天气还未完全转暖,酒吧里却热气腾腾,充满了音乐声、笑声和尖叫声。在酒吧正中间,摆放着四张台球桌。墙上挂着八张台球大师的画像。
在最右边的台球桌旁,迪恩·钱德勒的弟弟文森特,正准备击球。丹尼尔径直向他走去。
酒吧的灯光照在文森特的后脑勺上,丹尼尔看得出来,他也开始谢顶了。在文森特后脑勺的下方,接近脖颈的位置,有一条刀疤。那是有一次打架时,文森特为了救哥哥迪恩,替他挡了一刀。那一次,文森特差点丧命。
自从新泽西回来之后,更多的记忆仿佛大海回潮,一阵又一阵不由分说地涌上他的心头。不过,这些回忆十分混乱。有些是乔的,有些迪恩的。它们像两股不同颜色的线,在丹尼尔大脑内的这台织布机上,错搭着,编织着。在这些记忆里,丹尼尔记得文森特就是喜欢来这家酒吧打台球。
丹尼尔走到文森特身边,拿起了一支台球杆。文森特嘴里叼着雪茄,抬眼看了一眼他,含着雪茄说:“一杆一百。”
丹尼尔点点头。一个推销啤酒的女孩走过来,重新摆好了球。丹尼尔在她的上衣里塞了一张钱,又拍了拍女子的屁股,拿了两瓶啤酒。丹尼尔的这个动作赢得了文森特的好感,他笑了一下。
文森特开球,丹尼尔跟上。
“我从会走路的时候起,就爱打台球。”丹尼尔打出漂亮的一杆,斜瞟着球桌说。
文森特皱了一下眉,斜睨了一眼丹尼尔。
还是丹尼尔打,他弯下腰,扭了扭屁股,又打出很漂亮的一杆,揶揄地说:“妈的,今晚手气太差了!”
文森特这时眯起了眼睛,放下球杆,快步向他走了过来。
当文森特走近丹尼尔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一支枪。文森特用枪顶住丹尼尔,低声说:“你是谁?”
“你看我像谁?”丹尼尔挑衅反问。他刚才说的那两句话,还有那些动作,都是迪恩·钱德勒生前爱说爱做的。
文森特一把纠起丹尼尔的衣领,枪口紧紧地顶住丹尼尔的腰,低声道:“咱们出去说。”
酒吧的后面是荒凉的巷道,灯光昏暗,充斥着垃圾和尿的臭味。一走出酒吧,文森特就用枪顶着丹尼尔的头门,把他逼到角落里,后背贴墙。
“你认识我哥哥?”文森特说话了。
丹尼尔不回答,只是借着微弱的光线,观察着文森特的表情变化。
文森特毕竟还是忍不住,持枪的手用了力,先开了口,“说,你是不是和他一个监狱的?”
“你哥哥还活着。”丹尼尔决定开始套文森特的话。
“不可能!”
“你见过他的尸体?”
“监狱暴动后,警方公布了击毙者的名单。”
“你见过他的尸体?”丹尼尔又问。他知道,以文森特的身份,他绝对不敢去警察局看哥哥的尸体。
文森特摇了摇头,目光开始犹豫起来。
“你哥哥让我告诉你,不要跟他们干了。”丹尼尔说。
“我哥哥在哪儿?”
“现在,还不方便说。不过,他一直在调查约翰·布朗。”丹尼尔想,只要他把迪恩和约翰·布朗扯在一起,很有可能从文森特的嘴里套出话。
“我哥哥真是这么说的?”文森特问。
丹尼尔一听,有门,接着说:“迪恩说,他们是在利用你。”
文森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看得出来,他是在判断到底要不要相信面前的这个陌生人。他扭头吐了一口吐沫:“我怎么知道你真是我哥哥派来的?”
“你哥说。如果你不相信,就说衡蓓山。”在丹尼尔的记忆里,衡蓓山的山坡上埋着一具尸首。那是迪恩和文森特的继父。他们在年少的时候,杀死了继父,开始了流浪生涯。这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是兄弟两发誓永远守住的秘密。
文森特的眼睛一亮:“他还说什么?”
丹尼尔看到文森特相信了,决定再往前多试探一下:“他说让你跟我走,去见他。”
文森特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的枪口往下一挪,停在了丹尼尔的胸口。他收住笑容,用枪口点了点丹尼尔的前胸,说:“你是谁,我不管。你说的一切,都是谎言。你在撒谎。我哥死的时候,我就在场。为了救他,我设计了那场监狱暴动,混进了监狱。我亲眼看见警察把他打成了一个马蜂窝。他的心脏上,连中数枪。绝对没法抢救。他死了、死翘翘了。你不是摩萨德的人,就是中情局的人。不管你是谁,都是我的敌人。我今晚,不会让你活着走出这条小巷。”
文森特刚说完,不等丹尼尔说话,就扣动了扳机。
丹尼尔听见了两声枪响,他下意识地抹了抹胸口,摸到一片温热。接着,他看见文森特拿着枪,滑了下去。
文森特朝他开了枪。
有人又在文森特的身后开了枪。
丹尼尔靠着墙,慢慢滑落。眼前的景物在丹尼尔面前倒塌。他看见一个影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影子身上穿着一件很长的衣裳,那是僧侣的长袍。
僧侣蹲下来。脸向丹尼尔接近。丹尼尔在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分钟,看到了僧袍里的脸。没有皮肤,没有血肉。
那是一张骷髅的脸。
丹尼尔醒了,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金属床上,手、脚全都用皮带固定住,动弹不得。这是梦吗?他咬了咬牙齿,发现这是真的。
他看见身边放着一把高背木椅。椅子上坐着一个身穿僧袍的人。僧袍遮住了他的全部身体,他的手上戴着黑色手套,脸上戴着一个骷髅面具。丹尼尔闻到了那股熟悉的气味——淡淡的酒精味,里面还夹杂着另一种奇怪的气味。这个气味,和那个给他送信的,那个跟踪他的女人身上的气味一样。
“你醒了。”骷髅面具说。面具很显然戴了混声器,发出的声音是模糊的,不辨男女。
“我这是在哪里?”丹尼尔想微微抬起头,看一看胸口的伤口。无奈脑袋也被固定住,动弹不得。
“你可知道自己是谁?”骷髅面具说。
丹尼尔冷笑了一下,不回答。他在心里暗自算着昏迷的时间。从胸口中枪到手术,再到醒来,怎么说至少也过去了一天一夜。“今天几号?”丹尼尔反问。
骷髅面具说出了日期。丹尼尔在心里一算,奇怪地想,怎么还是去酒吧找文森特的那天?
“你的伤,并不严重。”骷髅面具说着,拉过一个金属支架。支架像一根落地电灯的灯杆,只不过,在安装灯罩的地方,安了一面镜子。骷髅面具拉下镜子,倒悬在丹尼尔的胸前。然后,他伸出手,拉开了丹尼尔的衣裳。
在镜子里,丹尼尔看到伤口被缝了针,像一只难看的眼睛。
“子弹呢?”丹尼尔问。
“呵呵。”骷髅面具冷笑两声,“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你说什么?”
骷髅面具站起来,从桌上拿起一把刀。刀刃锋利。骷髅面具举起刀,猛地向丹尼尔中枪的伤口刺去。丹尼尔感到冰凉的刀直插心脏,他大叫一声,但是,大叫过后,他却没有感到疼痛。他从镜子里看到,原来缝好的伤口被刀撕裂了,露出里面的肌肉。
“这,这是怎么回事?”丹尼尔问。
“你已经死了。”骷髅面具用淡淡的语气说。
“你说什么?难道,这是地狱?”
“哈哈!你很幽默。你的确死了,不过很遗憾,你还没有机会离开这个邪恶的世界,去往美好的地狱。”骷髅面具收起刀,学着医生的腔调说,“这几天,你可有什么不良反应?”
“除了被你跟踪,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是的。我一直在跟踪你。我跟着你去了缅因州,去了新泽西,接着,又去了野火酒吧。”
“你为什么跟踪我?”丹尼尔心里“嗖”的一声。这个带骷髅面具的人真是厉害。除了书店那次,这几趟出门,他是小心了又小心,却根本没有发现自己又被跟踪了。
骷髅面具站起来,俯下身,用空洞的眼睛望着丹尼尔说:“你是不是觉得最近大脑涨得不行,充满了很多记忆。而且,那些记忆都很混杂,不像是你的?”
“你怎么知道?你,究竟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丹尼尔咆哮起来。
对于丹尼尔的迷惘,骷髅面具似乎感到十分同情。他仍旧弯着腰,紧紧盯住了丹尼尔,伸出手,慢慢摘掉了脸上的面具。面具之下,是一个年轻女人的脸。女人最多三十出头,既不是苏珊,也不是弗吉尼亚。
“你是谁?”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因为,我和你一样,”女人的声音温柔起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女人直起身,坐回椅子上,缓缓地说:“我,只知道自己也是一名刺客。我并没有像你一样用来掩盖的公开身份,就是一名单纯的刺客。两周前,我在一艘渡轮上实施任务,没想到事情发生了变故,我掉进了大海。我在海里漂流了一天一夜。我是有糖尿病的人。在那段时间里,我没有办法打胰岛素。谁知道,我不但没有死,反而还发生了奇怪的事情。”
“你开始有了奇怪的记忆。”丹尼尔说。他忽然明白了:他的那些混杂的记忆,也全都是在换了针水后才陆续出现的。
“对。我开始想起了很多和我无关的东西。那些东西,大到场景,小到细节,都无比鲜活。后来,一艘渡轮救下了我。上岸后,更多的记忆回溯而来。我悄悄去找给我开药的医生,但是发现,他已经消失了。所有和他有关,和我有关的东西都消失了。我感到事情不妙。为了查清真相,我隐蔽起来。后来,我发现,除了我在调查我的医生外,还有另一个人也在调查他。”
“谁?”
“摩萨德的间谍G。”
“所以你跟踪了G,然后你杀死了他。”
“你错了。我是跟踪了G。不过,G不是我杀的。他是被另外的人杀死的。”
“谁杀的?”
“文森特。迪恩·钱德勒的弟弟,文森特·钱德勒。”
“你怎么知道是他杀死了G?”丹尼尔问。
“我在G的房间里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在你暗杀约翰·布朗的那天,我看到文森特走进了G在博尔赫斯酒店定的房间。是他杀死了G。当时,我还发现了你。G在跟踪约翰·布朗,你又暗杀了他,所以我当即决定不再跟踪文森特,取而代之跟踪你。我想,只要发现了你的雇主,就可以查出我记忆的秘密。其实我错了,我应该跟踪文森特,那样,就不用走那么多弯路了。”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会去看监控录像的?”丹尼尔想起了女人在录像里的那个飞吻。
“我看见你偷走了书店的监控录像,料定你会反向侦查我,于是我只好放弃对你的跟踪,一路顺着监控器走,把你引向了大游行。”
“但是,我发现,你那天是从‘鹰隼’的家出发的。你没有杀死G,你却杀死了‘鹰隼’。”丹尼尔说。
“你又错了。我跟踪G去了‘鹰隼’的家。我在G离开后,看见中情局的人也跟着他离开了。我等他们走远后,悄悄进入了‘鹰隼’的家。那时候,‘鹰隼’已经死了。”
丹尼尔明白了,他那个神秘朋友并没有完全说真话。中情局就像一条隐形鲨鱼,一直游荡在这件事的周围。
“那么,G可查到了什么?”
“我没有听到G和‘鹰隼’的谈话。”
“既然你调查了你的医生,你为什么不去调查我的?”
“我去了。在你谋杀约翰·布朗的那天,我查到了你的医生的地址。”
“他也消失了。”
“是的。和我的医生一样,所有关于你的资料,也全都消失了。”
“于是为了查清真相,你继续跟踪我,又找到了文森特。”
“是的。”
“那么,真相是什么?”丹尼尔问。这时候,丹尼尔从镜中看见,他的伤口像花朵合拢一般,愈合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女人摇了摇头。她拿起刚才刺向丹尼尔的那把刀,伸出右手,取下手套,在掌心狠狠划下。一股鲜血顺着伤口流出。不能说是鲜血,因为血液是黑色的,稠得就像糖浆。也就在一瞬间,血液停止了流动。丹尼尔侧过头,去看自己被玻璃碎片划破的右手,发现纱布已经被女人取下了,手掌上的疤痕也已经愈合。
“这是怎么回事?”丹尼尔问。这一次,他的内心充满了惊恐。
“我们都死了。”
“你说什么?”
“我们虽然有感情,但是没有脉搏,没有心跳。我们只比僵尸好一点点。”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很苦的笑容。
“你是说,我们是会思考的尸体?”
女人点点头:“不但会思考,而且还会杀人。”
“那么,那些记忆又是怎么回事?死人怎么还会动?死人怎么还会有记忆?那些记忆到底是不是我们自己的?我,到底是乔,还是迪恩·钱德勒?”丹尼尔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黑暗的房间里回响,像个被人愚弄的小丑在嚎叫。他觉得这个问题是多么滑稽:自己就是个死人!即便是死尸一具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还是好好看看自己吧!”女人又把镜子往丹尼尔的眼前凑了凑。
在镜中,丹尼尔看到了一张脸。对于这张脸,他曾经是那么熟悉。那是丹尼尔·弗林的脸。它不属于乔,也不属于钱德勒。
丹尼尔绝望了,用近乎于喃喃自语的声音说:“我不是乔,不是钱德勒,也不是丹尼尔。”
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够把暗杀和写作完美地结合起来,把火和冰绑在了一起。他在不是乔也不是钱德勒的同时,既是乔,也是钱德勒。
“这还不是最精彩的。”女人说。
“你说什么?”丹尼尔望向女人,心里想,难道,这还不够吗?
女人把左手伸到丹尼尔面前,缓缓取下一直戴在手上的黑手套。
丹尼尔再一次惊呆了!
女人的手,已经没有了皮肉,只剩下了惨惨白骨。
“这……?”丹尼尔说不出话了。和酒精混在一起的气味,就是腐烂被过度清洗后,留下的气味。
“我的腰上也有这样腐烂伤口。”女人说,“很明显,我们一直使用的针水并不是胰岛素。换了针水后,我先有的反应是记忆回溯,然后就是伤口的快速愈合。这一切看起来仿佛就是永生。只可惜,这不是永生。在快速愈合之后,接着,就是腐烂。我们是在一边找回自己,一边腐烂。”女人的嘴角又露出一个苦笑。
“难道我们是玛丽·雪莱笔下的弗兰克斯坦?现代派的?”丹尼尔嘴上开着玩笑,心却全凉了。
“那么,在你完全彻底腐烂之前,你想查出自己究竟是谁吗?”女人问。
“当然想。”
“当你在酒吧里和文森特周旋时,我去查了他的车。我在车里找到了一个证件。”女人说着,拿起了一个塑料牌。牌子上只有条形码,没有任何字迹。
“这是一把进门的钥匙牌。”丹尼尔说。
“你想想,是什么地方需要这样隐蔽的钥匙牌?”
“你查到什么了?”
“在你受伤‘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我检查了这个条形码。它的制作商在条形码里留下了自己的公司名称。我黑客进入了制作商的公司电脑,找到了业务记录。”
“是谁定做了钥匙牌?”
“我可以带你去。我们必须在中情局和摩萨德查出眉目前去。”
丹尼尔点点头,他明白,如果让这两个组织先查出真相,那么他和这个女人很有可能会成为他们永远的研究对象。而且,丹尼尔自嘲地想,他们的身体正在腐烂,自己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
丹尼尔说:“不过,我看,你得先把我解开才能带我去。”
女人没有笑,而是表情严肃地说,“你保证你会绝对合作,不会在我解开你后杀了我。”
“我保证。再说,杀死你已没有什么意义,你已经死了。”
女人笑了,解开了捆绑在丹尼尔身上的扣带。然后,她转过身,走到房间的尽头,猛地拉开了窗帘。窗帘外,已是清晨。整个纽约城就铺展在他们脚下,浸泡在蛋黄色的阳光中。第一缕曙光正覆盖在自由女神的头冠上。
“即便你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你总该暂时有个名字吧?”丹尼尔站在女人身后问。阳光把女人正在腐烂的身体围出一道优美的轮廓。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究竟是谁。你干脆就叫我桑珊①吧。”
丹尼尔绝没有想到打开这扇门这样麻烦。
在出发前,丹尼尔发现编辑玛利亚给自己的邮箱发来一份电邮。玛利亚先是声讨他的行踪和稿件,然后说了约翰·布朗的死讯。对于约翰·布朗的死,她说她难过极了。接着,她在电邮里说,她拿到了约翰·布朗在完成《裂变》后写的新书。新书看起来还像是尚未修改的第一稿,有点乱。玛利亚把书稿发给了丹尼尔。她说丹尼尔是约翰·布朗的书迷,本身又是作家,完全有能力修改布朗的手稿,也最有资格。她想请等丹尼尔尽快按照约翰·布朗的笔风完成修改,在大家都在沉痛怀念约翰·布朗的时候,出版这本新书。
坐在桑珊家的沙发上,丹尼尔读完信,回想起那天在博尔赫斯酒店大堂电梯门口看到的一幕。他想,当时玛利亚一定是在跟约翰·布朗要稿件,遭到了拒绝。
这时,丹尼尔体内作为作家的那一半又发作了。他在等待桑珊做出发准备的时候,迫不及待地阅读了约翰·布朗的新小说。读完后,丹尼尔明白了约翰·布朗被自己杀死的真正原因。
半夜十一点,桑珊忽然说“出发”。整个出发前的准备工作,桑珊都不让丹尼尔插手,做得十分保密。丹尼尔理解桑珊的顾虑。他们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更不要提知道对方了。真相之后藏满了变数。谁也不能确定,在查出他们自己的真实身份后,他们会是敌,还是友,是否还能盛纳对方。
这样的合作有点怪异微妙,话不多,基本上没有交谈,却直截了当、十分高效。信任只限于查到真相之前。丹尼尔跟着桑珊坐进一辆直升飞机。开飞机的人不说话,径直升空,朝前。
三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一片水域。丹尼尔判断,这里已经是公海。
直升机降低高度,桑珊和丹尼尔身穿潜水服跳入水中。直升机在海面盘旋一圈后离开了。在两人的装备上,都安有小型助力马达。他们利用马达,在漆黑的海面上前行。半个小时后,丹尼尔在海平面的末端看到一点起伏亮光。
黑色的天幕布满星辰。它们遥遥闪烁,如同闪亮钻石。那一点亮光,很容易就淹没在和星辰齐高的海平面中。丹尼尔和桑珊像两条深海之鱼,一点点接近那亮光。渐渐的,丹尼尔看清,亮光来自一艘巨大的军舰。从军舰的外观上看,是一艘前苏联建造的军舰。难道这件事和俄国人有关?
浮在水面上,桑珊告诉丹尼尔,钥匙卡注册的公司叫“卡罗”,是一家专门研制开发新型药品的国际大公司。她开玩笑地说,她在丹尼尔热衷查电邮的时候,已经单独用那张钥匙卡进入过卡罗公司,查到了这艘船。
这艘船的确是前苏联的军舰,后来退役。船最后是在巴拿马注册的,但是,一直是在公海之上,从来不靠近任何国家的水域。桑珊认为,这艘船被隐藏得这么隐蔽,那么一切真相应该就该在这艘船上。
丹尼尔微微震惊。在约翰·布朗新写的小说中,有一名被追杀的医生,他找到了布朗,并且告诉他,在一艘潜伏在公海的船上,他们用人体做实验。
丹尼尔看着那艘船,跟着桑珊向前游去。在约翰·布朗的小说中,有两个主角。一男,一女。
桑珊和丹尼尔十分熟练地爬上海船,脱下装备。船上有人持枪放哨。这是一个好征兆,说明他们找对了地方。桑珊轻轻弯腰朝前,接近那人的后背,一把拧断了他的脖子。桑珊刚站起来,转过身,就看见一个黑影在她面前倒了下去。这个黑影发现了桑珊,要伏击她,被丹尼尔除掉了。他们分别捡起这两个守卫的枪,继续向前。
除了海浪微微拍打船体的声音,一切十分安静。海,天空,辽阔的宇宙,在轮船边扩展着无边的深蓝和黑。桑珊和丹尼尔没有惊动更多的人,直接向船舱入口走去。
恰好,门打开了。一个身穿白大褂的人走了出来。他抬头看看天,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和香烟。趁他低头挡风点烟的时候。丹尼尔从后面窜了上去。用枪抵住了他的后腰,小声说到:“别出声。”
男子吓了一跳,打火机和尚未点燃的香烟掉在地上。
丹尼尔和桑珊让男子走到甲板的隐蔽处,低声问他,这艘船是干什么的。
黑暗中,男子害怕地说,这是一艘实验船。
“什么实验?”丹尼尔问。
“动物实验。”
“你少废话!”桑珊一拳打在了男子脸上。
男子害怕了,实话实说:“人体实验。”
“死人还是活人?”桑珊问。
男子看见这两个黑影已经了解了那么多,为了求生,便将这艘船的秘密全盘托出:“这艘船是在用死人做一项伟大的实验。我们可以将一个人死去的记忆下载植入到另一个人的大脑中。”男子纯粹是个书呆子,在丹尼尔的枪口下讲起实验来还很自豪。
“实验室在哪里?”桑珊问。
“船舱下第二层。”男子犹豫了一下,忽然问道,“你是P48号?”
“你说什么?”桑珊刚说完,船上发出凄厉的警笛。有人发现了少了两名警卫。
就在男子要开口说话时,一颗子弹射中了男子的额头。紧接着,又一颗打在了他们身边的铁杆上。
丹尼尔一把推开倒在他身上的男子,和桑珊躲避着枪弹,向着船舱入口跑去。
在船舱里和警卫交战,简直就像城市巷战。丹尼尔感觉和桑珊的配合十分默契,他们一路向前,每一次掩护和攻击都像是在跳激情四射的双人桑巴。旋转,腾挪,桑珊倒地射击,他把桑珊一拉,桑珊起身,和他背靠背掩护射击……每一个动作,都尽善尽美,毫无破绽。丹尼尔居然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浪漫。他甚至好几次,都有了要吻一吻桑珊的冲动。在约翰·布朗的书稿里,那一男一女是一对情侣。
两人进入到第二层,桑珊按下保险防弹门,暂时把火力阻挡在外面。
忽然间,整个世界安静了。
两人如同来到了一个未来的科幻世界。
在他们面前,是一条细长的走廊。如果要描述得更确切一些的话,那是一条闪闪发光的隧道。走廊的顶端和侧面全是白光,走廊地面上,发出寂寞的蓝光。在走廊尽头,有一道圆门。
真相就在圆门之后。
他们一直走向那扇门。桑珊看了一眼丹尼尔,打开了门。
门后,并没有他们想象的,泡着尸体的巨型玻璃水缸。
门后,是一个巨大而空旷的房间。在房间的中间,悬浮着两把金属椅子。在椅子旁边,有一台电脑。电脑放在一个金属架上,需要站着才能操作。
“难道,这就是实验室?”桑珊说着,和丹尼尔一起走向电脑。
电脑是开着的。他们走近后,才看到从电脑的后部伸出很多连线,分别连接着那两把椅子。
“你想起什么了吗?”桑珊问丹尼尔。
丹尼尔摇了摇头:“你呢?”
桑珊也摇摇头。面对自己曾经被当做小白鼠一样做实验的地方,他们什么也想不起来。
桑珊要去操作电脑,被丹尼尔一把拦住:“我来。”
“怎么,你以为你的黑客技术比我强?”桑珊有些不高兴了。
“不是。只是,我有一种感觉,我知道这台电脑的操作方式。也许,我的大脑里,还留着一些和这台电脑有关的记忆。只要我开始操作,它们就会被激活回溯。”
桑珊点点头,让开。丹尼尔走到电脑前。他又撒谎了。他并不是有一种感觉,也没有会被激活的记忆。但是,他知道怎么操作电脑。在约翰·布朗的新作里,那个被追杀的医生把密码告诉了他。
丹尼尔触碰电脑屏幕,激活了屏幕。屏幕上露出一个空白的密码方块。丹尼尔侧头看了一眼桑珊,输入密码。
电脑闪烁,接着,电脑里出现了无数档案,全是实验记录。最早的档案可以回到三十年前。
在约翰·布朗的新书里,医生也说过这个实验的目的。在科幻小说的世界里,有一种休眠装置。这种装置可以让人在里面睡上几百年,几千年。当他们被唤醒的时候,他们还和入睡前一样年轻。这样,人类就可以跨越时光,享受未来。医生说,他们当时一开始的实验目的就是研究这种装置。
医生说,在研究的时候,他们无意间发明了一种试剂。这种试剂可以让伤口快速愈合。而且,在研发这种试剂后不久,实验室里发生了一次事故。一名实验人员接错了导线,被试验的两个人先是死了,但是在死后十分钟后又活了。
紧接着,这名实验人员还有了更大的发现。他发现被接错导线的两个人交换了记忆。实验人员对这个发现绝口不提。科学家的好奇心让他继续悄悄地做实验,最终发现了下载意识和记忆的秘密。这个实验员,就是这名被追杀的医生。
他被追杀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愿意将这个秘密完全告诉公司。他觉得这是一个邪恶的实验。而且,最后让他决心出逃的,是公司的一项新决定。公司决定把这项技术卖给出价最高的情报组织。
培养一名情报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实施一项任务,会经历很多失败,死去很多人。但是,只要有了这项技术,人体就只是一个碳水化合物的躯壳,一个记忆和意识的承载器,情报人员可以不断地死亡,然后,他们的记忆又会被栽植到新的身体里,继续工作。
在书里,约翰·布朗已经把在逃医生的话写得很清楚。医生在后续的研究里,把乔·盖曼的记忆下载到了一具新到的尸体里。躺在金属椅子上的尸体忽然活了,睁开眼睛,开口说话,并且说自己就是乔·盖曼。接着,为了验证这个步骤,医生又把一名杀人犯迪恩·钱德勒的记忆下载到了那具复活的尸体里。
这些信息,现在就展现在电脑屏幕上,把桑珊看得目瞪口呆。
其实,丹尼尔在出发前就已经知道了这些信息。他之所以仍旧和桑珊一起来,是因为他不知道医生当时是用了谁的尸体。对于这具被用来做实验的新鲜尸体,医生一直没有提及。它就像一个实验器具,一个烧杯,一个酒精灯,不需要提及。
自己到底是谁?
丹尼尔输入乔·盖曼。
更多的信息从电脑上方坠落。乔·盖曼,编辑,新泽西州人。
在信息的下方,丹尼尔发现了更加令人恐惧的真相。那架失踪的飞机并非出了事故。它是被卡罗公司雇佣的人劫持的。劫持者让飞机消失在大海上,并且带走了机上所有的人。他们成了试验品。
这个实验,需要活体和尸体作为试验品。丹尼尔恐惧地想,劫机还真是一个采集试验品的“绝妙”方法。这些实验品有老有少,而且都是健康人。这就满足了实验品需要的多样性。但是,实验其中的一步是需要让死尸复活。最为残暴的一幕也就随之发生了——卡罗公司先按照实验步骤杀死这些人,然后再让尸体复活。
这就是惨无人寰的屠杀。
更令丹尼尔惊讶的是,劫持飞机的人正是迪恩·钱德勒。原来,卡罗公司在最初开始试验时,是通过像医院或者监狱购买没有人领取的尸体。迪恩·钱德勒在监狱暴乱中丧生,他的弟弟文森特·钱德勒就请公司出面,买回了哥哥的尸体。那时候,尸体复活的技术已经初步成型。在劫持飞机的时候,迪恩·钱德勒已经是一具会动会思考的尸体。当时,他就藏在行李仓中。丹尼尔恍然大悟,当他在酒吧外面想要用迪恩的记忆套文森特的话时,文森特就早已识破了他。
在乔·盖曼下方的这些信息里,没有丹尼尔“本身”的信息。丹尼尔输入了迪恩·钱德勒。还是没有丹尼尔的信息。
就在这时,桑珊已经看完这些信息,忽然从丹尼尔的脸上察觉出了异样:“丹尼尔,难道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丹尼尔点点头,把约翰·布朗的新书全盘托出。他告诉桑珊,也是后来,在实验进入成熟阶段后,那名医生得知了试验品的来源,也知道了公司的投资方向,才开始了他的逃亡。在走投无路时,他想起了多年不见的好友约翰·布朗,便把这一切告诉了他。
丹尼尔告诉桑珊,他可以毫不费力地猜出后面发生的一切:约翰·布朗开始调查,查到了乔·盖曼,被卡伦公司发现。“鹰隼”也是卡伦公司的人。丹尼尔是卡伦公司的“产品”。“鹰隼”在公司的授意下,让丹尼尔刺杀约翰·布朗。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摩萨德和中情局都嗅到了气味,开始了调查。
桑珊在听丹尼尔说完这一切后,惊讶得睁大了眼睛。过了许久,她才冒出一句话:“我是谁?”
门外传来“嘭嘭”的声响。警卫已经开始毁最后一扇门了。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当你在大海里漂流的时候,你获得了谁的记忆?”丹尼尔问。
“一个叫梅·马丁的女人。”
丹尼尔输入这个名字。梅·马丁,也是失踪飞机上的乘客。电脑里有梅·马丁的照片,和面前的桑珊完全是两个人。但是,关于桑珊“本身”的来历,电脑中还是没有记载。
“轰”,一声轰然巨响,门被砸开了。整个实验室里闪烁起了红色和金黄色的警示灯。电脑屏幕忽然开始闪烁雪花一样的亮斑。走廊上传来了快速奔跑的脚步声。丹尼尔发现,这台电脑还连着整艘船的监控系统。他告诉桑珊,他要查一查,在这艘船上,是否还关着向他们一样的“试验品”。桑珊点头,一手拿着自己的枪,一手拿着丹尼尔的枪,冲到了走廊的入口。很快,她和闯入的警卫,展开了一场枪战。
枪声中,丹尼尔知道桑珊一个人能够抵抗的时间不长。他迅速检查着电脑屏幕,敲击着键盘,很快,他发现了那个恶心的、盛放“试验品”的仓库。无数的人体被分别泡在盛有淡蓝色液体的玻璃缸中。丹尼尔看清楚了他们的脸。他们有的就是那趟失踪客机的乘客。他们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爱有痛,有亲人,有家庭。但如今,他们就是一具具试验品,一个个用来盛载他人记忆的皮囊。
丹尼尔从自己的身上,已经看到了这些试验品的未来。他们会复活,然后带着他人的记忆实施谋杀。他们将永远活在被他人操纵的躯壳里。这些“工具”必须按时服药,否则就会腐烂,走向死亡。
丹尼尔看着自己的手指。指尖的肌肉正变得松软。他也开始腐烂了。至今,他还是没有搞清楚,自己是谁?但是,有一点他很清楚,他绝不是丹尼尔。
在约翰·布朗的新书中,那个男主人公在实验事故中被同时注入了两个人的记忆。他自己的记忆被完全删除了。于是,医生为他创造了一个新身份。
这一切都是源于一次事故。很多重大的成就和发现就是源自事故。
在书里,约翰·布朗还写到了一个女人。男主人公在寻找真相的时候,找到了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不幸的是,那个女人也被拆换了记忆。
丹尼尔看了一眼正在射击的桑珊。他不能确定,书中的这个关于爱的部分,是来自医生的口述,还是来自约翰·布朗虚构的创作。他看着桑珊,心里突然不由升起阵阵暖意。
电脑闪烁着。丹尼尔看到了电脑上有一个自动爆炸销毁系统。
他想,他和她之间,就算是有爱,他们也是最不该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两个人。这项技术不应该出现在世上。丹尼尔觉得,如果真有造物主的话,那么,造物主应该是吝啬的人。他会精明算计宇宙间所有的事物,包括时间,空间,生命和永恒。不该出现的东西,就不该被留住。
在丹尼尔脑海里,一股对桑珊的爱意,以更加凶猛的速度快速涌来。他想,也许这是针水中断后记忆回溯的最后部分。最后的部分,往往是最强大的。这是一段真正属于他的记忆。它像海啸一样,蔓延着他早已不会跳动的心脏。
他又看了一眼桑珊。尽管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谁,但是他知道,他深爱着这个女人。书里写到这个部分,不是虚构,而是事实。
桑珊这时也回过头来。她的表情好像也是在说,她最猛烈的记忆回溯也开始了。她想起了她和他,曾经是一对海枯石烂的恋人。
看着桑珊,丹尼尔笑了。他作为作家的那一部分又来作祟,让他充满了激情,充满了爱。然而,他作为杀手的另一半让他冷静,告诉他,如果他们还有机会相见的话,他们应该是在天堂,或者是在地狱。
丹尼尔按下了自动销毁系统。整艘船里忽然出现一个电脑女音:轮船进入自动销毁状态。倒计时开始:10、9……
警卫听到警示,停止射击,开始撤退逃亡。然而,时间只有十秒。这十秒,还不够这些警卫逃上甲板。
这十秒,除了无用的逃生,还可以用来做什么?
听到自毁警示,桑珊停止了射击,转身望向丹尼尔。
丹尼尔向她走去。
他拥住桑珊。
桑珊搂住他,搂得很紧很紧。轮船开始爆炸!整艘船都在震动。
8、7……
他们看着对方,紧紧相拥。他的嘴唇碰到了她的。尽管他们失去了记忆,但是,此时此刻,他们不能再失去对方。
更多的爆炸在他们的身后像祝福的礼花一样炸开……
这十秒,不够逃生,但是用来存储一份爱,已经足够。
当丹尼尔拥住桑珊时,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端坐着两个身穿黑袍的男子。他们的腰间系着麻绳拧成的腰带。帽子遮住头部,脸上的五官一片黑暗。
在他们中间,有一块站满了小人的玻璃。
他们,和丹尼尔曾经在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在他们身后,有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屏幕上,有一艘前苏联退役军舰,正在从船头一直顺序炸向船尾。屏幕没有打开音响。爆炸是无声的。
在爆炸产生的光影中,其中一个男子对另一个说:“该你了。”
另一个点点头,抬起了手……
后记
人类的记忆,永远是写作中令我着迷的东西。
死亡,不但是我们生命的结束,也是生者对死者记忆的开始。
死亡,不但是这个故事的结束,也是下一个故事的开始。
更多真相,将会随着编辑玛利亚家中深夜的敲门声,步步揭开。敬请关注,《死亡杀手》第二部。
注释:
①桑珊是英文单词“sunshine”的中文谐音,意为“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