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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笑吧,笑翠鸟

发布时间:2023-03-08 11: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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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笑吧,笑翠鸟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去过两次澳大利亚了,但按照我爸爸的说法,我还不能算是真正去过。他是在我表妹乔安家发表这一高论的,那年圣诞节前我们两个正好去她家做客,在这之前还有一句同样咄咄逼人的话。“其实,”他说,“戴维读书的本事比他写书的强多了。”这句评语来自一个自从1996年的《戴夫·斯托克顿的推杆制胜》就再没看过书的人。他也从没去过澳大利亚。连那附近的国家都没去过。

“那不要紧,”他告诉我,“要真想见识一个国家,一定要到乡村去,你只能说自己去过悉尼。”

“还有墨尔本和布里斯班,”我说,“乡村我也去过。”

“别瞎扯了。”

“好吧,”我说,“给休打电话。他会给我作证的,还可以发照片给你呢。”

乔安和她的家人住在纽约州的宾厄姆顿。他们不常能见到我爸爸和我,所以我们两个不像这样坐在人家的桌子旁边斗嘴就太不应该了,活像一对老夫妻。由于感到尴尬,我放弃了乡村的话题,而爸爸也转头去谈论其他人的缺点了。我的思绪回到了去年夏天,回到了从伦敦飞往悉尼的长途旅行。当时我去澳大利亚出差,由于机票有人买单,返程时还可以经停日本,休便和我一起来了。并不是说澳大利亚有什么不好,而是我们已经去过一次了。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飞行,走下飞机舷梯时理应进入一片新天地——比如说,水星,或者最起码也得是墨西哥城吧。然而,对于美国人来说,澳大利亚看上去是那么熟悉:同样宽阔的街道,同样高耸的写字楼。基本上就是穿着丁字裤的加拿大,或者说,最初的印象是这样的。

虽不愿承认,但我爸爸对于乡村的看法是对的。休和我并没有见识过太多的乡村景色,要不是那个在墨尔本出生并成长的女人帕特,休和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开开眼界。我们早年在巴黎与她相识,那时是七月中旬,她到那里度假。在我们的起居室里酒过三巡后,帕特的脸上挂满了汗水,她教会我们“喊”( shout)的一种特殊用法——“我喊午饭”(I'm shouting lunch)表示午饭由你请客,而且你不希望有人和你争。“你还可以说,‘这由我喊’或者‘下一杯我喊’。”她告诉我们。

那次见面后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等到我的工作结束,并得到了一天半的自由活动时间时,帕特自告奋勇当我们的向导。第一天下午,她带我们在墨尔本转了转,还“喊”了咖啡。第二天早上,她来宾馆接我们,然后开车带我们去她口中的“野外”。我还以为是一片遍布沙子和人骨的荒原,结果发现完全不一样。澳大利亚人口中的“野外”就是森林。一大片森林。

但首先我们要离开墨尔本,再穿越貌似无边无垠的市郊。当时是八月,正值严冬,我们把车窗都摇了起来。途经的房屋都是木制的,很多还在后院四周竖起了高高的栅栏。这些房屋与美国的有些许差别,但我又说不清楚区别在哪儿。“是屋顶吗?”我心里想,“还是墙板?”帕特负责开车,在驶过一个通向购物中心的岔路口后,她让我们在心中想象一台四个灶眼的炉子。

“烧煤气的还是用电的?”休问,她回答说无所谓。

那不是一台真正的炉子,只是一种象征,用来说明她在一次管理人员研讨会上听来的观点。“一个灶眼代表你的家庭,一个代表你的朋友,还有一个代表你的健康,最后一个代表你的事业。”她继续解释说,为了取得成功,你必须主动关闭某个灶眼。如果想非常成功,就要关闭两个。

帕特有自己的公司,效益不错,所以才能在五十五岁退休。她有三处房产和两辆汽车,但即便没有这些东西,她看上去仍然是一位发自内心快乐的人。单凭这一点就算得上成功了。

我问起她关闭的是哪两个灶眼,她说首先是家庭,之后是健康。“那么你呢?”

我想了一会儿,说关闭了朋友那个灶眼。“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但自从遇见休之后,我就不再勉强自己了。”

“还有别的吗?”她接着问道。

“我想,是健康吧。”

休的答案则是工作。

“还有呢?”

“只有工作。”他回答说。

我问帕特她为什么会切断与家人的联系,她回答时没有丝毫苦涩,告诉我她的父母都是酒鬼。他们喝丢了工作和信用记录,又因为破产不得不到处漂泊,搬家往往都发生在半夜。这样的生活使得养宠物成了一种奢望,即便是短暂饲养也很难,但帕特和姐姐还是养了一只羊。那只公羊又老又脏,她们叫它“普雷斯顿先生”。“它很可爱,性格也好,直到有一天我爸爸带它去剪毛。”帕特告诉我们,“它回来时身上秃了好几块,还有一些可怕的伤口,像是被刀扎的。然后我们搬进了公寓,只好把它处理掉了。”她盯着自己紧握方向盘的双手,说:“可怜的普雷斯顿先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它了。”

这时我们终于抵达了“野外”。休指着窗外一团脏兮兮的皮毛,就在一棵倒了的树旁边,帕特一下子激动起来,大喊:“路毙!”随后她停下车,想走近看看。自从离开墨尔本,我们便深入了丘陵地带。气温相当低,地上有不少灰色的雪堆。我穿着毛衣和外套,还是感觉冷,在走向尸体的路上一直在发抖,直到看见那是……什么东西?“小袋鼠吗?”

“沙袋鼠。”帕特纠正了我的说法。

可怜的小家伙被撞了,但并未遭到碾压。身体没有腐烂,也没有破损,那身不怎么样的皮毛倒是令我吃了一惊。好像是兔子和驴子杂交而成的。还有那条尾巴,让我想起了长矛。

“休,”我喊道,“过来看看沙袋鼠。”

休相信,在路边兴高采烈地观察动物尸体的人,有一天可能会成为杀死这些小动物的凶手——并非偶然,而是蓄意为之,开车碾过时还在哈哈大笑。因此他坚持留在车里。

“你会后悔的。”我还在劝他,边说边从嘴里喷出一股热气。

那天下午,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戴尔斯福德的地方。抵达后,发现那里看上去不像是有人居住的小镇,更像是电影的拍摄地。主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有上下两层,都由木头制成,和老西部片中的一样,不过油漆的颜色更鲜亮一些。有贩卖手工肥皂的小店,那些肥皂的形状好似小蛋糕。还有一些杂货店,是买润肤膏的好去处。如果道奇城①是由同性恋者建立并管理的,那么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这里的温泉好极了。”帕特边说边把车子停到了一间木偶店前面。接下来我们走下一个缓坡,路过一群头顶有黄色羽毛的凤头鹦鹉,它们正忙着在草坪上捉虫子吃,相当于美味的早餐。这时那种熟悉的感觉不见了,澳大利亚看上去不仅十分遥远,而且陌生得一塌糊涂。“你看那个。”我说道。①  美国堪萨斯州西南部城市,开发西部时牛仔汇集。

帕特预定了午餐的位置。饭店与一家旅馆相连,我们进店后被安排在一张紧靠落地窗的桌子旁。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木头码头,以及紧挨着码头的小湖。天气晴朗时,湖面的反光会晃得人睁不开眼,但冬季的天空有如磨砂铝一般,所以不必担心。湖水也泛着昏暗的光泽,没有反射出任何倒影。

即便还没看到菜单,也会知道这里是个什么地方,点一道猪肉,最后的样子也许会像一只经过粗略加工的木筏,被由玉米粥构成的狭窄海滩困在原地。鱼肉大概会和切碎的萝卜或者用文火煮过的水果一起上桌。原料越鲜嫩,就越为珍贵,比如童子鸡、嫩菠菜,还有新摘的芦笋,每一根都像动物的尖牙一样细长。

像每次光临高级饭店一样,我拜托休帮忙点菜。“随便什么都可以。”我告诉他,“只要里面没有巧克力。”

他和帕特在看菜单,而我在看女服务员招呼一家八口。走在最后的是一位三十五六岁的女士,很漂亮,肩膀处趴着一个婴儿。婴儿被一条围巾从后面裹住,但从轮廓上判断,孩子非常小——最多只有一个月大。

“千万别让厨师看到!”我不禁在想。

过了一小会儿,孩子的位置一直没有变过。那位女士的手在她后背上不停摸索,像是在找开关一样,这时孩子脑后的围巾掉了下来,我这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洋娃娃。

“快看。”我低声说道,迫不及待地让他们注意大厅那头的景象。

“这在澳大利亚普遍吗?”我问。

“也许是在致哀吧,”她尝试给出答案,“也许孩子生下来就是死胎,这样做可以帮助她尽快恢复。”

看着别人和盯着别人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那位女士发觉后,我便把头转向了窗户。码头最高的围栏上面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站在上面直视我双眼的那种鸟,我知道它的名字,叫做笑翠鸟。这个小家伙和海鸥一般大小,但更加敦实,身体呈方形,通体褐色,即米黄色与深胡桃木色之间的颜色。看到它的全身后,我发现其头顶羽毛像是被人剃了寸头,看上去很粗野,甚至有种守旧的感觉。如果猫头鹰是鸟类王国的教授,那么我想笑翠鸟就是体育老师了。

随后饭店招待来了,我指着窗外问了她五六个问题,全部都是出于恐惧。“噢,”她回答道,“那只鸟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她问完我们要点的菜,就跑去和一名男招待说了些什么。那个男招待个头很高,看样子是个大学生,拿着一只用布盖起来的小碗来到了我们这桌。我本以为是开胃菜,结果发现是为笑翠鸟准备的。“您愿意出去喂它吗?”他问道。

我很想告诉他,经历过沙袋鼠和洋娃娃的事情后,我已经受够了惊吓,但这样的机会一生能有几次呢?于是我来到码头,端着一碗切成细条的生鸭肉。刚一看到碗里的东西,那只鸟就起身飞了过来,两只爪子轻轻扣住我的手臂。

“别害怕。”那位服务员用一种抚慰、敬畏的声音对笑翠鸟说道,仿佛面对着一个手握弹簧刀的孩子。这只小生灵的嘴可是一件危险的武器。我拿起一条生鸭肉,笑翠鸟一嘴叼了过去,然后飞回了围栏。接下来它不停地把肉往木制平台上摔。啪,啪,啪。一直摔个不停,仿佛在做软化处理。

“在野外它就是这样处理蛇、蜥蜴和其他猎物的。”服务员解释说,“它觉得猎物还没死,明白了吧。所以要先弄死再吃。”

笑翠鸟把肉往平台上摔了足足十次,然后才吞下去,吃完又满怀期待地看着这边。我又从碗里拿出来一条,整个过程重复了一遍。啪,啪,啪。小鸟第三次来取餐时,我习惯了它站在我手臂上的感觉,开始想起了其他事情,一切都由“笑翠鸟”这个词开始。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在五年级,我们的音乐老师那时刚好迷上了澳洲文化。她教我们唱《丛林流浪》、《把我的袋鼠捆起来,老兄》,还有我们简称为“笑翠鸟”的一首歌。我从未听过那么荒唐的歌。比如说第一首歌,歌词里有“詹姆巴克”、“比拉邦”、“斯瓦格曼”和“塔克包”①这样的词,但没有任何解释。歌词越难懂,就越不容易记住,这大概是我只记住了笑翠鸟那首的原因——没有那么深奥。①  四个词均为澳大利亚英语用词,分别意味“绵羊”、“死水塘”、“流浪汉”和“食品袋”。

我记得那天放学后,我把这首歌教给了我妹妹艾米,当时她上一年级。我们在车里唱,在饭桌上唱,后来一天晚上还跑到她的床上唱,我们并排躺在一起,一边唱歌一边前后摇晃。

唱了半小时后,房门被人推开了。“这他妈什么情况?”原来是我爸爸,一只手叉着腰,像茶壶把,而另一只手,也就是茶壶嘴,已经攥成了拳头。他身穿通常的家居套装,即他的内裤。无论是什么季节,他在家时都不穿上衣和袜子,结果成了一个裹着尿布、蹒跚学步的婴儿。自我们记事以来,这种习惯就没变过:他下班回家,脱下长裤,心满意足地呼一口气,好像那不是裤子,而是一双高跟鞋。话说回来,我爸爸穿着内裤的样子还是挺好看的。他站在门口的轮廓活像个摔跤手,体态也许称不上完美,但已经比街上的其他爸爸都要好了。“上帝啊,都凌晨一点了。戴维,回你的房间去。”

我知道当时最晚也就十点半,但争辩是没有意义的。于是我回到了地下室的房间,他也重归电视机前的位置。几分钟后传来了他的呼噜声,我蹑手蹑脚地上了楼,和艾米又唱了二十遍。

没过多久爸爸又来了。“我不是让你回房间去了吗?”

事后让我津津乐道的是当时的童真。如果我的孩子熬夜唱一首关于小鸟的歌,我一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我就知道这两个孩子不会让我失望的。”我大概会这样对自己说。我可能还会偷偷把他们的歌声录下来,然后交给“我的孩子就是比你的可爱”大赛。然而,爸爸显然不同意这种观点,这让我完全不能理解。我们又没有干扰他的电视信号。他在那么远的地方其实根本听不到,为什么还要来抱怨呢?“好了,小子,我给你十秒钟。一,二……”

我觉得他真正讨厌的是被我们无视。如果是妈妈来制止,我们可能就乖乖听话了。可是他嘛,穿着内裤坐在那里——说话似乎没有什么分量。

他数到六时我拉开了被子。“我走了。”我很不情愿地跟着爸爸下楼去了。

十分钟之后,我又回来了。艾米为我腾出位置,我们接着刚才的地方继续唱着:“笑吧,笑翠鸟!笑吧,笑翠鸟!你的生活一定无比快乐。”

其实,最令他受不了的也许是最后一点。一个十一岁大的男孩和妹妹待在床上,不仅唱关于小鸟的歌,而且用尽了全力,随着歌词前后摇晃,想象自己是在舞台之上,也许还穿着斗篷,在一大群观众前表演。

爸爸第三次进入房间时,已经彻底疯狂了。更糟糕的是,他还拿着家伙——可怕的兄弟会之桨。那玩意儿看起来像是用木头做成的海狸尾巴。在我的记忆里,桨的一面刻有希腊字母,字母周围则是其他兄弟会成员的签名。上面都是些我没有见过的人,起了诸如左撇子、银币之类的老式绰号——这样的名字对我来说,就是不幸的同义词,就像史密斯和威森①一样。爸爸不经常把桨拿出来,但只要这玩意儿一出现,就要出大事了。①Smith& Wesson,美国最大的手枪军械制造商。

“好了,你小子,咱们来个痛快的吧。”艾米知道她没什么可担心的。他是冲我这个教唆犯来的,于是她靠在枕头上,抬起腿给我让出去床另一端的路,然后站起身来,左右腿轮流跳着。那是最糟糕的策略,因为躲避只会令他更加愤怒。但是,脑子正常的人面对这样的惩罚会没有反应吗?

最终他还是得逞了,第一下打到了我膝盖下面。我倒下之后,大腿上又挨了几下。啪,啪,啪。虽然很疼,但我承认他还是比较有分寸的。他向来如此。十四岁的时候我向他问起过这件事,他表示那是常识和非凡自制力的综合结果。“我知道如果不阻止自己的话,你就没命了。”他说。

挨揍完毕后,回到房间的我发誓再也不和爸爸说话了。让他见鬼去吧,还有妈妈,她完全没来阻止,还有艾米,竟然不主动替我挡几下,还有其他人,他们现在一定都在议论这件事。

当时我还不知道那个炉子的比喻,可已经决定将写着“家庭”的灶眼关闭了。然后我反锁了房门,坐在那里生闷气,但心里清楚少了他们自己什么都不是。不是儿子,也不是哥哥,仅仅是个小男孩——那可是远远不够的。如今我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情况依旧如此。切断你同家庭的联系,你还知道自己是谁吗?为了成功而舍弃他们,这样取得的成功又该如何衡量呢?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陷入回忆的时候,笑翠鸟终于吃饱了,叼走最后一条鸭肉,朝着湖对面飞去了。在饭店里面,我们的第一道菜已经上桌,我透过窗户看着休和帕特正在观察面前的菜肴。我也应该进去了,但我还需要一分钟,来消化这一切,并庆幸能有这次旅行,至少是向我自己道谢。世界另一端的一个童话般的小镇,荷包里的钞票足够“喊”一顿丰富的午餐,还有远处树上刚才那只笑翠鸟的笑声。是啊,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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