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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日复一日

发布时间:2023-03-08 1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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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日复一日

七岁真是一个美妙的年纪,可以足足持续两天。那正是我的朋友帕姆和她上二年级的儿子泰勒通常来我家做客的时间。泰勒正处于那个阶段,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想模仿。这包括穿领口下有纽扣的衬衫;唱《加尔维斯顿》——一首由格伦·坎贝尔唱红的歌曲——直到大家都求你看在上帝的面子上闭嘴;拿一个欧洲品牌的记者速写本。上次他来我们在西萨塞克斯郡的房子时我送了他一个,后来他模仿我的样子塞进了口袋里,还插了支笔。那天下午,休开车送我们去附近的阿伦德尔小镇参观城堡。后座上有一份当地的报纸,路上我随手翻了翻,看到一个标题很有意思——《危险的橄榄可能正在打折销售》。

“嗯。”我说,把标题记在了我的小本子上。

泰勒也记了下来,只是有些犹豫。“为什么又要这么做?”

“为了你的日记啊,”我解释说,“白天时把事情大致记下来,第二天早晨再去充实。”

“但为什么呢?”他问,“这有意义吗?”

自1977年9月5日以来,每天我都会问这个问题。9月4日我还不知道,从第二天下午开始我就要记日记了,而且一记就是三十五年多。那并不是我特别愿意分神来做的事,可一旦开了头,也只好坚持下去。我还明白,我所写的并非日志,而是那种老式的、少女的“别给其他人看,这是你的命根子”类型的日记。日志(journal)和日记( diary)两个词经常被混用,我一直搞不清楚原因。两个词的词根都是“日”,但在我看来日志是想法的仓库——把头脑里想的事落到纸上。相比而言,日记则是你内心的反映。“写日志”这个词差不多是和“做剪贴簿”同时出现的,那只能说明你有些神经质,手头的空余时间太多了。

自从1977年写下第一篇日记后,有些情况已经不一样了,但我的决心从未动摇,平均下来一年只会漏记一两天。并非因为我认为自己的生活很重要,也不是担心后人也许会想知道2009年7月6日发生了什么:那天一个带着她的瘾君子聋子老妈的女人,教给了我如何用手语说“我希望你别再这么白痴了”。也许这只是满足了我的强迫症本性,需要在每天早上相同的时间做相同的事情。某篇日记可能比其他的更长,但长度更多的还是取决于我的心情,而不是所发生的事。我曾见过吉恩·哈克曼,在日记里只写了三百字。六周之后,我看见一只蜈蚣攻击并杀死了一条蠕虫,却足足写了两页纸。需要说明的是,我真的非常喜欢吉恩·哈克曼。

起初我在纸餐垫背后写日记。当时我的朋友罗尼和我在西海岸搭便车。我定期会给家乡的朋友们寄信件和明信片,但由于我没有固定地址,所以没人回复。于是我开始给自己写信。最初那几年的信简直不忍重读,并不是因为无聊——日记这玩意儿注定没什么意思——而是因为写作的风格太做作了。那些诗都出自某个从不读诗的人,  自以为写诗的关键就是小写字母

和很多

一个字也

 不写的

  留白。

我很想知道当时干洗一次衣服需要多少钱——随便什么事情,只要是实实在在的信息就可以——但我看到的只有通篇的胡言乱语。我住的地方有门却没锁,可能是担心有人会找到我的日记,了解我到底是个什么人,那样的话他们会不理我的,因为我太没劲了,而且是中产阶级出身,与我努力营造的艺术家形象相去甚远。所以我不会记录下第一天到卡罗莱纳咖啡店上班的情形,而是用红笔写了一百遍“我没看《星球大战》”。

用纸餐垫凑合了几个月后,我改用硬皮的速写簿了,并开始在文字旁边粘东西:租金收据、票根——最终这些短效物为我提供的信息比文字丰富多了。后来又经历了尴尬的绘画阶段,再后来则是稍微没那么尴尬的拼贴阶段。1979年,我开始像个笨蛋似的打字写日记,还只用一根手指,最后把打出的文字都装订好,夹在手绘的硬纸板封面中间。这意味着我结束了在公共场所写日记的阶段,那时常常选在煎饼店里,有时头上还戴一顶贝雷帽,而现在我在家里写,是真正的公寓哦,有门也有锁。

可能正是这样——那种私密的感觉——让我放松下来,得以流露真实的情感。那年六月,我写道,有四个州的油价都达到了每加仑一美元——“一美元啊!”我还写道,我家的德国牧羊犬麦德琴二世在我爸爸的床上撒尿之后,我妈妈的骂街水平再创新高,叫那只母狗“臭不要脸的死畜生”。最后我还写到我的世界,记录下那些似乎值得记忆的东西。可没过多久我便迷上了冰毒,生活倒退了两大步。接下来的六篇日记相当于一个紧张不安的超长句子,一段缺乏幽默感还妄自尊大的荒唐梦境。最近我又翻出来重读了一遍,结果很想知道“那个筋疲力尽的瘾君子到底是谁”。

我渴望否认那段经历,但这就是日记的可怕之处:不但会唤起曾经的你,还会把你的脑袋安到他身上,提醒你并非所有改变都是理所当然的。很多情况下,你根本从没有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并不是上了年纪后自然就聪明了,二十五岁吸毒后不小心尿在朋友卡瑟琳的猫身上,到了三十五岁喝醉后又尿在了自己小学的沙坑里。“那可是沙坑啊!”我妹妹艾米当时对我说,“你不知道小朋友还要在里面撒尿的吗?”

等我戒掉冰毒之后,记日记的习惯又回来了。从写作的角度来看,仍然很糟糕,但最起码关注的范围扩大了。当时我没有电视机,所以写了很多与电台节目相关的内容。偶尔我会调到音乐频道,但我更喜欢听人说话的声音,即便是我不关心的话题——比如体育,或者耶稣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回归人世的可能性。

1984年我搬到了芝加哥,电台在我的日记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这时我开始收听一档每周一次的周日深夜节目,名叫《亲密无间》,主持节目的是个叫做菲利斯·利维的女人。今天听到性治疗师讲话的机会很多,但这档节目可不是播客或者卫星节目,在措辞方面需要非常注意。菲利斯·利维所在的是一家商业电台。她和打来电话的人都要注意语言,只能使用“取悦”和“腔洞”之类的字眼,可不知为什么,这样讲话比直白地说出来更让人脸红。

我经常写这个女人有多么体贴,对于新生事物有多么容易接受。我还记得她唯一一次阻止别人,是一个男的想和他老婆那只瞎了的眼睛性交。现在回想起来,那肯定是个恶作剧。说真的,谁能干出那种事啊?值得表扬的是,菲利斯对这通电话十分认真,温柔地指出身体上还有其他天然的洞洞可以使用,所以他提到的那个最好还是别碰了。作为一个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人,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些内容上了电台节目!还是在星期日!我过去常在打字机旁边收听这个节目,随手便把觉得最有趣的问题和答案记录下来。其他人的性生活是写起来非常有趣的题目。然而,我自己的性生活却朴实无华到了极点。早期的日记中记载着“B.来了,还过了夜”,或者“晚饭后,M.和我浪漫了两次”。没有细节,连全名都很少出现。我猜我担心如果有人读到了我写的东西,某些事情可能比性本身更加令人尴尬,到底是什么呢?对于没有性生活的抱怨?

在芝加哥读书时,我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同我正式交往的对象读了我的日记。当时我出城去了,后来才得知他伤了心,并不是因为我写了什么,而是因为里面几乎没有提到他。确实,写理发师的内容都比写他的多,更别提我花在学校生活上面的篇幅了。第二学年开始时,我报名参加了创意写作班。导师是一个叫做林恩的女人,要求我们写日志,一学期上交两次。这意味着我要记两份日记,  一份自己看,另外一份经过大幅加工的给她。

我最后上交的内容就是有时我在舞台上念的那些,其中0.01%可能还算有趣:我听来的笑话,T恤衫上的标语,由女招待或者出租车司机口中得知的小道消息。为了找到这些内容,我翻开了日记的索引,这里省略了所有碎碎念的部分,仅列出某一天可能用得着的信息。

  87卷:5月15日,莉萨把一片用过的高洁丝混进了要洗的衣服,被她老公错当成了  垫肩。

  128卷:1月23日,一个女售货员说,我正在试穿的大衣是防水的,“只要雨不是  太大”。

  129卷:4月6日,我为伊恩写下了我的电子邮箱地址,他看了看说:“我的天啊,  你的笔迹和希特勒一模一样。”注:什么样的人才会知道希特勒的笔迹呢?

  132卷:12月5日,帮妹妹格蕾琴修炉子的男人叫迈克·亨特。

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大概能攒下五十条,而其中有六条我觉得经过一些加工可以大声读给别人听。翻阅着现在已经二百八十页的索引,我注意到这些年来日记内容的变化——没有那么多思考了,更多的是像素描一样。凌晨五点,在瓦伦西亚酒店的大堂里,两名员工正在讨论父母教育的问题。“我告诉我的儿子们,一定要给女士开门。”接待员说道。他是个西班牙人,身材很胖,嘴里有不少闪闪发光的假牙。另外一个站得离他不远,正在往袋子里装报纸,听完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我告诉他们不要管那个女士是什么样子。可能是个胖娘们,但你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另外一边房间里的漂亮妞注意到,所以不能说是白干了。”

在巴黎开往伦敦的欧洲之星列车上,有一位美国女乘客,身穿土黄色的背心,正在用一本旅行指南打她十几岁的小孙女,孩子都被打哭了。“你是个非常懒惰、非常自私的人。”她责骂道,“一点儿都不像你姐姐。”

如果我在六个月、一年或者五年后决定把这个故事写成文章,无疑会怪罪自己没有记录下更多的细节。小孙女穿着什么样式的鞋子?老太太用来打她的书叫什么名字?但如果你把认为好奇或者有趣的细节都加进来,也就没有时间干别的了。实际上,好像是我要求太高了。休和我去旅行时,他外出游玩,走在马尼拉、雷克雅维克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大街上,而我则回到宾馆,记录下我们在早餐餐厅听到的一次吵架。我如此忙碌地记录生活其实对我个人而言没什么意义,因为我没有时间去真正地体验生活。我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他们去博物馆不是为了欣赏勃鲁盖尔①的精彩画作,而是为了照相,活活把艺术变成了证据。并不是“瞧瞧勃鲁盖尔做了什么,真是一幅杰作”,而是“瞧瞧我做了什么,去了鹿特丹,亲身站在一幅勃鲁盖尔的画作前面”。①  荷兰著名风景画家。

我要是不写日记就离开酒店,总会感觉坐立不安,仿佛少了些什么,因此无法尽兴。即便我记录的内容无关紧要,我也要写到纸上。

“我觉得你是患了一种失调症。”休总是这么说。但当他想知道那家提供软质乳酪冰激凌的巴塞罗那餐厅叫什么名字时,提供关键信息的是谁?他妈妈喜欢的肥皂品牌呢?他从来不觉得好笑的那个笑话呢?“噢,你肯定还记得。有关某个女人捐献血浆的。”他说。

当然了,日记对我同样有用。“那绝对不是你1991年7月7日的观点。”我们吵架一个小时后我提醒休说。我很想当场反驳他,但查找资料需要一段时间。

遇到我家里的事日记也能派上用场,但扮演的角色和一张偶然发现的老照片差不多。“还记得在希腊的时候吗,我在公交车上睡着了,你在我眼皮上涂满了牙膏?”我对我弟弟保罗说。

对于一个重度大麻依赖者而言,这种提醒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等等,咱们还去过希腊?”

小时候我认为,只要成年了,想法也会成熟起来。我的意思是,我会脱离那个幻想的世界:排队买汉堡包或者用取款机时,我会幻想和一只黑猩猩成为好朋友,或者发明一种让头发防水的药片。但在这方面,我的日记又一次证明了我的错误。我写的东西总是和不可能的情况有关:这里我在给熊猫挤奶,动手术,还用海啸给亚利桑那州来了次大扫除。2011年11月末,我最可怕的幻想是抓住那个偷我电脑的家伙,电脑里面的内容我几乎有一年没有备份了。我打印出来的日记截止到那年的9月21日,但随后的八周永远消失了。“我的两个月生命啊,就这样被抹杀了!”我对休说。

他提醒我那两个月也是一天一天活过来的。“被偷走的不是时间,”他说,“只是你的记录罢了。”记了三十四年日记后,二者之间的差别我已经分不清了。幸运的是笔记本我还留着,所以警察刚离开,我就新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开始坐下来恢复那丢失的八个礼拜。

第一个难题是辨认笔迹,第二个则是弄清楚那些文字描述的对象。好不容易认出了“刮了胡子的陌生人”这几个字,我又想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那是达拉斯机场的一个女人。我们排队登上飞往圣安东尼奥的飞机,我偶然听到她在谈论自己的猫。我记得那是只长毛的公猫,去年夏天她有一天回家后发现猫被人剃了毛。

“哦,天气那么热,剃了毛也好。”同她聊天的男人说。

“但不是我剃的。”那女人说,“是别人剃的!”

“一个陌生人给你的猫剃毛?”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件事!”那女人说。

我最终补上了那丢失的两个月,打印出来,放进了带锁的柜子里,其余一百三十六本日记也都在里面。

“你死了之后这些东西我应该怎么办?”休问道。

要我说,可以选的只有土葬或者火化。“但把封面留下吧,”我对他说,“那些封面很漂亮。”

对于七岁的泰勒来说,谁知道他能不能坚持下去呢?孩子的日记和孩子画的房子一样,都相当简单。“我们去了城堡。挺好玩的。后来我们又去了一个小动物园。也挺好玩的。”

我想我8月11日的日记可以由我在城堡的小事故开篇。当时我们在法式庭院中,我踩空了台阶,当着一大群人摔了一跤,他们中间有人喊道——令我觉得自己不是愚蠢,而是愚蠢外加上了年纪——“别碰他!”

我从地上站起来时,脸涨得通红。

“前不久我也有这么一次。”帕姆说道,想让我好受一点。

“胡闹就是这种下场。”休责备我说。

泰勒则很简单,也很诚实。“真是太好玩了。”

我拿出笔记本,记下了——好像第二天早晨一瘸一拐地来到书桌前时,还能把这事忘了似的——“在花园中摔倒”。我在心中已经把日记的文字补全了:我感到的尴尬,膝盖处刺骨的疼痛,身体摔倒在石子路上的声音;可后来进入城堡的爱畜动物园时,我看到的事情让我把摔跤这件事从当天日记的封面转到了“其他新闻”的版块。那个地方不大:几只鸡,一家子狐獴,一两匹矮种马。在一个大笼子里关着一对雪貂,旁边的笼子里则是几只长毛豚鼠。一个女人和她的两个儿子与我同时发现了笼子里的动物,便跑过去想看个清楚。小一点的男孩大概五岁,看起来已经很高兴了,但他七岁的哥哥简直是进入了疯狂的状态。“耶稣啊!”他边说边回头看他妈妈,“耶稣啊,你看看这些!”

我拿出了笔记本。

“你写什么呢?”泰勒问道。

“你见过这么大的豚鼠吗?”那个男孩问,“真的,耶稣啊。”

那个女人尴尬地看了泰勒和我一眼。“你不应该这样说主的名字,杰瑞。有些人听完会不高兴的。”

“万能的基督啊,”那个男孩还没平静下来,“真该拍张照片。”

第二天早晨写到这件事时,我回忆起那个男孩不可思议的感慨。是的,豚鼠很大——像带毛的拖鞋,9码到10.5码不等。但很难说是大得吓人。他是不是把它们和仓鼠弄混了?他脸上的表情和出乎意料的举止——像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一样呼喊耶稣的名字——对我来说是很不寻常的。站在那个小小的动物园里,膝盖因为疼痛而抽动,手中紧紧握着我的小笔记本,我知道要把那个瞬间永远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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