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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人情世界(2)

发布时间:2017-02-02 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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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日本人的观念,被迫断食是测试一个人“坚强”程度的绝好的试金石。正如放弃暖和睡眠一样,断食也是一种证明某人能够“忍受苦难”,并能像武士那样“叼牙签”的好机会。一个人面临无食可进的考验的时候,会由于神胜利而增加他的力量,不会因为缺少热量和维生素而减弱他的力量。日本人并不承认美国人的营养与体力之间的对等关系的公式。因此,战争期间,东京广播电台会对躲在防空洞中避难的人们说,体可以使饥饿的人增强体力与元气。

漫的恋也是日本人培养的另一种“人情。不管这与他们的婚姻形式和家庭的义务如何抵触,它完全是日本土生土长的东西。他们的小说中充满着这个主题,如同在法国文学中一样,主要人物总是已婚者。日本人喜欢阅读描写情死的作品,并喜欢谈论这一主题。10世纪的《源氏物语》是一部以漫恋为题材的杰出小说,堪与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任何伟大小说媲美。此外,关于封建时代大名的武士的恋故事也带有同样的漫色彩。这也是他们的现代小说的主要题材。这与中国文学大不相同。中国人对描写情和享受抱克制态度,从而免去了许多麻烦,因此,他们的家庭生活明显地呈平稳状态。

在这一点上,美国人理解日本人当然比理解中国人更容易些,不过这种理解也是非常肤浅的。对于享受,我们有许多禁忌,日本人可没有。在这个领域里日本人没有什么道德说教,而我们则装得道貌岸然。日本人认为,如同其他“人情”一样,行为是完全正当的,是一种生活小节。“人”丝毫没有邪恶可言,因此没有必要对享受作道德说教。英美人士把日本人珍藏的某些画册视为春宫图,把“吉原”——艺女的居住区——看成可怕的地区,日本人至今对此很有意见。在日本与西方接触的初期,日本人对外国人的这种批评就非常敏感,为此还制订了许多法律以使他们的惯接近西方的标准。但任何法律条文都无法沟通文化上的差异。

有教养的日本人完全知道英美人把某些他们心安理得的事情看成是不道德的与下流的行为,但他们没有完全意识到在我们的态度和他们的信条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他们的信条是:“人情”不能侵扰人生大事。正是这个主要原因使我们难以理解日本人对恋享受的态度。他们把属于妻子的领域同属于享受的领域明确地区别开来。这两个领域是同样公开与光明正大的。在美国人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分开的,但是事实上一个是属于男人公开承认的领域,一个是男人偷偷摸摸干的领域。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方属于男人所担负的主要义务的领域,另一方则属于次要的消遣的领域。用这种为各个领域划分“适当位置”的方式使一个人既可以是家庭的理想父亲,又可以是一个寻花问柳的花花公子。日本人不像我们美国人那样把恋与婚姻视为一个理想的统一整体。我们完全把情的深浅视为选择配偶的基础。“正在相之中”是我们最好的结婚理由。婚后丈夫受其他女人的肉体吸引会使妻子蒙受耻辱,因为他把理所当然属于妻子的东西给了别人。日本人对此持不同的看法。小伙子在选择配偶时应听从父母之命,盲目地结了婚。在与妻子的关系中他必须严守礼节。即便在融洽和睦的家庭生活中儿女们也看不到父母之间有任何愛的表示。“在这个国家里,结婚的真正目的是生儿育女,”正如一个当代的日本人在某一份杂志上所写的那样,“是保证家族生命的延续,除此之外的任何目的都只能起到歪曲其真谛的作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男人只有把自己禁锢在这样一种生活中才算有道德。如果财力充裕,他便养一个情妇。与中国的情况不相同,日本男人不把自己所恋慕的这个女人算作家庭中的一员。如果他这样做,便混淆了两个必须截然分开的人生领域。他所蓄养的这个情妇可能是个艺,在音乐、舞蹈、按摩和其他待客技艺方面很有教养;也可能是个女。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男人都同这个女人的雇主订立契约,这一契约保护这个女人免遭抛弃,并确保其经济收入。男人给这个女人一间独立的屋子。仅在罕见的例外情况下,即在这个女人有了孩子,男人又希望把这个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一起抚养的时候,他才把这个女人带回家中,此时她的身份是仆人而不是妾。这个小孩管其父亲的合法妻子叫“母亲”,而真正的母亲与孩子间的关系倒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像中国那种明确的传统惯:东方式的一夫多妻制在日本是根本不存在的。日本人甚至在空间上也使对家庭的义务和“人情”相互分离。

只有上层阶级的人才养得起情妇,但男人大多都在某个时候同艺女玩过。这种嫖行为完全不必偷偷摸摸。妻子或许还会给夜出寻欢的丈夫打扮一番。丈夫去过的院也有可能会把账单转给妻子,妻子会把支付账单作为理所当然的事。妻子也可能会感到不高兴,但这是她自己的事。上艺院比上院更花钱,男人付了钱就可在此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但是他没有权利与艺发生行为。他得到的只是受衣饰华丽、举止高雅的少女的款待与娱乐,这些少女为扮演此种角色曾受过心训练。一个男人为了结某个特定的艺,必须成为其庇护人,并订立以她为情妇的契约,或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她,使她自愿投入他的怀抱。但是,与艺度过的夜晚并非与感无关。艺的舞蹈、巧妙应答、歌曲和举止都带有传统的卖弄风騷的成分,处心积虑地表达上层阶级的夫人不能表达的一切。它们属于“人情领域”,给在“孝的领域”里感到疲倦的人以安慰。人们没有理由不去尽情享受,但这两个领域各有所属。

女住在领有营业执照的院里,男人同艺玩过后,如果还有兴致的话,可以再去院。进院花钱较少,因此那些钱囊瘪瘪的男人只得满足于此种享受,放弃上艺院的念头。院在门前挂出女的照片,嫖客通常花很长时间相当公开地审视照片,以选择对象。女身份低下,并不像艺那样受到尊重。她们大多是穷人家的女儿,在其家庭急需用钱时被卖入院,没有像艺那样受过招待艺术的训练。过去,女们本人常常毫无表情地当众坐在那儿让嫖客挑选他们的肉体,直到日本人意识到西方人在指责这种惯时才废止了这种做法。现在用她们的照片来代替。

如果有一位女被一个男人看中了,这时该男人成为独占她的主顾,并在与院订立契约后把她变为情妇。这样的女人受到契约条款的保护。但是,一个男人可以不订契约就把一个女仆或女店员变为他的情妇,这些“自愿情妇”最缺乏保护。她们正是那些最可能与男人相恋的女人,但她们处于一切公认的义务世界之外。当日本人读到我们的小说和诗歌中描写被恋人抛弃而“怀抱婴儿”过着忧郁生活的年轻女人时,他们就把这些私生子的母亲看成他们国家中的“自愿情妇”。

恋也是传统的“人情”行为的一部分。在旧时的日本,同恋在像武士和僧侣那样地位高贵的人中间是一种得到认可的乐趣。到了明治时代,日本为了迎合西方人而订立法律禁止许多俗时,亦规定这种俗应受法律制裁。但至今这种俗仍属于不违反道德观念的“人情”行为。但必须保持在适当位置上。不得干扰家庭生活。因此,在日本,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会像西方人所说的那样“堕入”同恋的危险几乎是不可想像的,尽管一个男人可以成为专业男艺。但日本人对美国竟有成年男子充当同恋配角的事特别感到惊愕。日本的成年男子通常找男孩当配角,因为成年男子认为当配角有损于自己的尊严。什么是男人既可以去做又不失自尊的事,日本人是有一定的界线的,不过这些界线不同于我们所划的界线。

日本人对自之乐也不作道德说教。没有一个民族像日本那样制造过如此繁多的自工具。在这一领域,日本人也试图清除某些太惹人注目的器具,以避免西方人的指责,但他们自己并不认为这些是罪恶的器具。西方人强烈地厌恶手——大多数欧洲人比美国人更强烈——这一点早在我们成年以前就已深深地印在我们的意识中了。男孩会听到人家窃窃私语说手会使一个男人发疯或秃顶。西方人在幼儿时代就受到母亲的严密监视,如果他做了这种事情,母亲就会小题大作地训斥他,并且施以体罚。母亲或许会绑住他的双手,她或许会对他说上帝会惩罚他。日本的幼儿和少年并无这些经历,因此成年后他们不可能抱着与我们相同的态度。自是日本人完全不感到罪恶的一种享乐,他们认为只要把它置于正经生活中的次要地位上就可充分控制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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