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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一六九)

发布时间:2023-03-20 1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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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天发生的一件事却给了爱兰调皮捣蛋的机会。有一天傍晚,王源准备去吃晚饭,当他从房里出来时,看到母亲在桌旁等他。爱兰不在,屋子里显得很静,王源对此并不奇怪,因为爱兰常出去和朋友们玩时,他俩常常是单独用餐的。但今晚王源刚坐定,太太就用平静的语调开了口:“我有一件事想求你帮忙,我知道你很忙,所以没打扰你,可是,我已经把你当作自己的儿子,我已不能请别人帮忙,所以只好请你帮我解决。”王源觉得很奇怪。因为母亲向来是能干自信、从容不迫的,会有什么事做不到而找我帮忙呢?他从端着的饭碗上面望了她一眼,惊讶地说:“母亲,你尽管说,我一定会尽力去做的,你对我如此关心照顾,比我亲母亲还好,我一定会去做的。”

王源的话,使母亲很快就说出了自己还思考忧虑的事。她紧抿着的嘴唇颤抖着,说:“是关于你妹妹的事。我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我的这个女儿。因为她不是男孩,当初我就经受过痛苦。你父亲出去打仗时,我和你母亲已先后怀孕,而等你们出世后,你父亲才回来。你父亲从来不到我那边来看我和爱兰一眼。当时我很想你是我的儿子,也许这一点你没法想象。我老觉得他有某种情感的动力——有一颗古怪、玄秘莫测的心,我知道,除你之外,谁也没有获得过他的心。我只知道他盼望有一个儿子,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恨女人。在他出门的那几个月里,我心里常常想,要是怀个男孩就好了——我并不蠢,源,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我父亲把他所有的学问都传授给了我。

“我常想如果你父亲因为我有点知识得到一些安慰,了解我一点,他就不会因为我生了爱兰而冷落我和爱兰。源,他打了胜仗回来,立刻就去看你乡下母亲怀里抱着的你。爱兰是个极漂亮的孩子,尽管我把她打扮得多男孩气,多漂亮,你父亲仍不会看她一眼的。因为爱兰这孩子极其聪明,又比同龄儿童懂事得多,所以我一次次地借故把她送到你父亲跟前,或是自己带她去他那儿,我认为他一定会好好地看看她。但是,他对所有的女性似乎都怀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戒心。在他眼中,她不过是个女孩。为此,我以女儿上学为由离开了他,这事我是下了很大决心的。我抱定宗旨,一定要让爱兰得到一个男孩所能得到的一切,尽我所能去冲破一个女人与生俱来所受的束缚。你父亲除了寄钱给我们,是不会管我们的死活的。不过,我帮助你,只是为了你自己,我的儿子,并不是为你的父亲。”

王源从母亲浸有深意的眼神中,了解了一切。从此刻起,他了解了她的生平以及思想。她是他的长辈,如此知情使他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于是,她继续往下说道:“就这样,我为可爱而快乐的孩子爱兰献出了自己的一切。我一直希望爱兰有一天会有所成就,能继承我父亲的职业,当一名医生。至少,她会成为我国新时代献身妇女事业的某种领袖。就像我原本可以做到一样,我以为我的孩子一定会博学多才,会成为伟人的。可惜我从来没有获得自己曾渴望得到的西洋学识。现在我翻翻她扔在一边的学校课本,为书中有那么多我永远弄不懂的东西感到悲伤……现在我知道爱兰她唯一的才能就是笑谑、嘲弄以及漂亮的脸蛋,以及争得人心。她永远不会成为伟人的。不会有什么成就的。

“她什么事都不会尽心竭力去做,除了尽情地寻求欢乐之外,她什么都不爱。因为她觉得她的友好会换来快乐,所以她是个很能友好待人的人,但她的友好缺少感情,深情。哦,我知道我的孩子的分量,源——我知道我自己造就的东西,我不会盲目相信别人的恭维。我的梦已经做完了。现在我能做的便是解决她的婚姻。她需要有人照顾她。她在这样自由的环境中长大,在婚姻上绝不会服从我的选择。她是个很任性的人,所以我担心,她会随便找个不适合她的人来。她甚至有些异想天开,有次居然想找一个白人男子,她觉得和这种人在一起,让人们瞧着是一种荣耀。可现在我对这个倒不怕了,她已经转变了方向,我怕的是经常跟她在一起的那个人。我信不过其他任何人,但又不能老跟在她身边,所以,王源我想请你帮我去看看她晚上出去是否平安。”

正当她母亲娓娓而谈时,爱兰进了这个房间穿着一身准备晚上外出作乐的服装,她身穿一件镶银边的深玫瑰红的长旗袍,脚上是一双进口的银色高跟鞋。那件旗袍是无领的,这是眼下最时髦的式样,这样她那孩子一般纤柔光润的颈项全部露出来了,旗袍还是无袖的,这使她两条美丽的手臂也都裸露在外面,她的手和臂膀虽纤细,却不见骨头,能见到的只是最柔嫩的肌肤。她手腕细得像孩子,然而却像任何妇女的手腕那样浑圆,手腕上还套着一个雕花的银手镯。在她两手的中指上,都戴着银镶玉嵌的戒指。一头卷曲的、像墨玉般乌黑光亮的头发飘拂在她那可爱的、化过妆的脸上。她一进门,便卸下那件柔白的毛皮制成的白斗篷。她微笑着顾盼着母亲和王源,看得出她对自己的美很自信。并为此感到一种天真的骄傲。

爱兰觉察出王源和她母亲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轻轻地发出一阵纯洁而喜悦的笑声。笑声使她母亲从凝视中回过神来,她平静地问:“我的孩子,今晚你跟谁一起出去?”

“跟王盛的朋友——一个作家——伍力扬,他的小说很出名的。”

这个名字王源曾听说过几次——他用西洋手法写的小说确实颇负盛名,描写的都是男女之间的情事,这些小说很大胆,很豁得开,故事往往以死亡告终。王源还曾为偷看过他的小说而感到害臊,可是今天他还是很想见见这个人的。

“有时候你满可以带王源一起去,”母亲温和地说道,“我同他说,他工作得太辛苦了,有时也应该同你们兄妹们一起,去寻找一点小小的乐趣。”

“你是该这样,源,我已经等了好久了,”爱兰笑着喊道,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看着王源,“你要添些衣服,你可以脱掉长袍,穿上西服和长裤,跳起舞来更轻便些。我喜欢看你穿西服,明天我帮你去买东西,等你穿上西服,你会和别的男人一样漂亮,一样去跳舞了。明天我教你!”

王源红着脸摇摇头,但当他记起太太的话,他记起太太对他的关心,觉得拒绝太不应该,而且那样做也可以对太太有了回报。这时,爱兰又嚷了起来:“如果不跳舞,那你干什么呢?你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我们都跳舞,因为我们是年轻人!”

“跳舞确实是一种时尚,源,”母亲像叹息似的说,“一种从西方传来的奇怪的时尚,但我并不喜欢它。我无法认为这是明智的,或是好的,但它就是这么回事。”

“妈,你是最最古怪、最最守旧的人,但我还是喜欢你。”爱兰笑着说。

还没等王源开口,门打开了,穿着西服的王盛和另外一个男子走了进来,那男的必定是那个小说家。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漂亮的姑娘,她的穿著和爱兰一样,只是旗袍的颜色是绿色夹金的。王源觉得现在的女孩都一个样,都很漂亮,也都化妆,并且声音也很清脆,无论痛苦或快乐都会发出小声呼喊。因此,他没朝那姑娘看,却注视着那个颇负盛名的青年男子。

他长得高大魁伟,一张宽大的脸盘又白又光洁,薄薄的红唇,眼不大但乌黑有神,还配上两条细而笔直的黑眉。王源觉得那人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手,不停动着,手虽大,却像女人手一般,手端很尖,手掌厚实柔软,皮肤光滑,并有一股香气。王源同他握手致意时,他的手彷佛在王源的手中融化了,暖暖地流淌在王源的指间,王源蓦然间恨起这种接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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