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之先生在上海演说,说中国还容忍人力车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国。胡先生的演说连《顺天时报》的日本人都佩服了,其不错盖无疑了,但我怀疑,人力车真是这样地野蛮,不文明么?工业的血汗榨取,肉眼看不出,也就算了;卖淫,似乎也不比拉人力车文明罢,大家却都容许,甚至不容许人力车的文明国还特别容许这种事业,这是怎的?常见北京报载妇人因贫拉洋车,附以慨叹,但对于妇女去卖淫并不觉得诧异,在替敝国维持礼教的日本《顺天时报》第五版上还天天登着什么“倾国倾城多情多义之红喜”等文字,可见卖淫又是与圣道相合——不,至少是不相冲突了。这一点可真叫人胡涂住了,我希望胡先生能够赐以解决。
江浙党狱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传闻的罗织与拷打或者是“共党”的造谣,但杀人之多总是确实的了。以我贫弱的记忆所及,《青天白日报》记者二名与逃兵一同斩决,清党委员到甬斩决共党二名,上海枪决五名姓名不宣布,又枪决十名内有共党六名,广州捕共党一百十二人其中十三名即枪决,……清法着实不少,枪毙之外还有斩首:不知胡先生以为文明否?我仿佛记得斩决这一种刑法是大清朝所用的,到了清末假维新的时候似乎也已废除,——这有点记不大清楚,但在孙中山先生所创造的民国,这种野蛮的刑法总是绝对没有,我是可以保证的。我想,人力车固然应废,首亦大可以不斩; 即使斩首不算不文明,也未必足以表示文明罢。昔托尔斯泰在巴黎见犯人被利刃切为两节的刹那,痛感一切杀人之非,胡先生当世明哲,亦当有同感,唯惜杀人虽常有,究不如人力车之多,随时随地皆是耳,故胡先生出去只见不文明的人力车而不见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斩首,此吾辈不能不甚以为遗恨者也。
尤奇者,去年一月中吴稚晖先生因 为孙传芳以赤化罪名斩决江阴教员周刚直,大动其公愤,写了《恐不赤,染血成之欤? 》一文,登在北京报上: 这回,吴先生却沉默了。我想他老先生或者未必全然赞成这种杀法罢? 大约因为调解劳资的公事太忙,没有工夫再来管这些闲事罢? ——然而奇矣。
(1927年7月16日《语丝》第140期)
【赏析】
1927年蒋介石发动“4·12”反革命政变后,不久公布了一项所谓 “清党决议案”,大肆逮捕屠杀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内真正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这即是国民党反动派所谓的“清党运动”。当时,身在北京的周作人写了《人力车与斩决》这篇杂文,对之进行了抨击。
本文由“胡适之先生在上海演说,说中国还容忍人力车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国”为发端立论。既批驳了胡适之先生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避重就轻、亦即“小骂大帮忙”的“指责”,又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黑暗现实,鞭挞了反动派杀害进步人士的罪行。可谓打在胡先生身上,疼在反动派心里。作者之笔浅起深落,一箭双雕。
本篇行文运用了对比手法。首先将“人力车”与“卖淫”进行对比。“常见北京报载妇人因贫拉洋车,附以慨叹,但对于妇女去卖淫并不觉得诧异……”这一比,比出了天理之不公,社会之黑暗,道德之沦丧,“文明”二字不翼而飞了。进而,作者又将“人力车”与“清党斩决”进行对比。说人力车有损“文明” ,虚笔一点; 道“清党斩决”却实实在在,屡见不鲜。事实,数字,铁证如山。这种在清末似乎早已废除的刑法,如今却被清党委员们捡起来,而且用得很带劲,这不正是对奢谈文明,标榜公道,甚至对斩决保持沉默的国党文化名人的绝妙讽刺吗?
文笔犀利多刺,是这篇杂文在语言上的特点。如,“胡先生的演说连《顺天时报》的日本人都佩服了,其不错盖无疑了”,显然是带刺的反语; “以我贫弱的记忆”之后,作者一口气举了五次斩决的实例,倘记忆清楚又当何如?言外之意发人深思; 作者“赞”胡先生为“当世明哲”却又“只见不文明的人力车而不见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斩首”,“明”在哪里?篇末提及吴稚晖先生,作者指为 “尤奇者”,“奇”在何处?在乎国党文化名人对“清党斩首”居然耐得住沉默也。这些具有讽刺性的语句,作者挥洒自如,读者读来有味,对主题思想的表达无疑起到了强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