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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阅读·村上春树

发布时间:2022-11-26 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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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永远记得我

我今年三十七岁。现在,我正坐在波音七四七的机舱里。这架硕大无比的飞机正穿过厚厚的乌云层往下俯冲,准备降落在汉堡机场。十一月冷冽的雨湮得大地一片雾蒙蒙的。穿着雨衣的整修工、整齐划一的机场大厦上竖着的旗、BMW的大型广告牌,这一切的一切看来都像是法兰德斯派画里阴郁的背景。唉!又来到德国了。

这时,飞机顺利着地,禁菸灯号也跟着熄灭,天花板上的扩音器中轻轻地流出BGM音乐来。正是披头四的“挪威的森林”,倒不知是由哪个乐团演奏的。一如往昔,这旋律仍旧撩动着我的情绪。不!远比过去更激烈地撩动着我、摇撼着我。

为了不叫头脑为之迸裂,我弓着身子,两手掩面,就这么一动不动。不久,一位德籍的空中小姐走了过来,用英文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答说不打紧,只是有点头晕而已。

“真的不要紧吗?”

“不要紧,谢谢你!”我说道。于是她带着微笑离开,这时,扩音器又放出比利乔的曲子。抬起头,我仰望飘浮在北海上空的乌云,一边思索着过去的大半辈子里,自己曾经失落了的。思索那些失落了的岁月,死去或离开了的人们,以及烟消云散了的思念。

在飞机完全静止下来,人们纷纷解开安全带,开始从柜子里取出手提包、外套时,我始终是待在那片草原上的。我嗅着草香、聆听鸟鸣,用肌肤感受着风。那是在一九六九年秋天,我就要满二十岁的时候。

刚刚那位空中小姐又走了过来,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开口问我要不要紧。

“不要紧!谢谢。我只是觉得有些感伤而已。(lt''s all right now.thank you.Ionly felt lonely,you know.)”我笑着答道。

“Well,I fell same way,same things,once in a while.I know what youmean.(我也常常这样子哩!我能理解!)”说罢,她摇摇头,从座位上站起来,对着我展开一副美丽的笑容。“I hope you''ll have an ice trip. AufWiedersehen!(祝您旅途愉快。再见!)”

“AufWiedersehen!”我也跟着说道。

就算在十八年后的今天,那片草原风光也仍旧历历在目。绵延数日的霏霏细雨冲走了山间光秃秃的地表上堆积的尘土,漾出一股深邃的湛蓝,而十月的风则撩得芒草左右摇曳,窄窄长长的云又冻僵了似的紧偎着蔚蓝的天空。天空高踞顶上,只消定睛凝视一会,你便会感到两眼发痛。风吹过草原,轻拂着她的发,然后往杂树林那头遁去。树叶沙沙作响,远处几声狗吠。那声音听来有些模糊,仿佛你正立在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一般。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声响。不管是什么声响都无法进入我们的耳里。再没有人会和我们错身而过,只看到两只鲜红的鸟怯生生地从草原上振翅飞起,飞进杂树林里。一边踱着步,直子便一边跟我聊起那口井来了。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历其境时,我是一点儿也不去留意那风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它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绝没料到在十八年后,我可能将那一草一木记得这么清楚。老实说,那时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么风景。我只关心我自己,关心走在我身旁的这个美人,关心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回头来关心自己。不管见到什么、感受到什么、想到什么,结果总会像飞镖一样,又飞到自己这一边来,当时正是这样一个时代。再说,我那时又在谈恋爱,那场恋爱谈得也着实辛苦。我根本就没有气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风景。

然而,现在率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却是那一片草原风光。草香、挟着些微寒意的风、山的线、狗吠声,率先浮现的正是这些,清清楚楚地。也因为实在太清楚了,让人觉得仿佛只要一伸手,便能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描绘出来。但草原上不见人影。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直子,也没有我。我不知道我们究竟上哪儿去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呢?曾经那么在意的,还看她、我、我的世界,究竟都上哪儿去了?对了,我现在甚至无法立即记忆起直子的脸来,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幕不见人影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肯花时间我还是可以忆起她的脸。小小的冰冷的手、一头触感柔顺光滑的长发、软而圆的耳垂、耳垂下方一颗小小的痣、冬天里常穿的那件骆驼牌外套、老爱凝视对方的双眼发问的怪癖、有事没事便发颤的嗓音(就像是站在刮着强风的山坡上说话一样),把这些印象统统集合起来的话,她的脸便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最先显现出的是她的侧脸。这大约是因为我和直子总是并肩走在一块的关系罢。所以先让我忆起的常是她的侧脸。然后,她会转向我这边,轻轻地笑着,微微地歪着头开始说话,一边凝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要在清澈的泉底寻找一晃而过的小鱼似的。

不过,我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如此这般地忆起直子的脸。而且,随着岁月的消逝,时间花得愈来愈长,尽管很叫人感到悲哀,但却是千真万确。最初只要五秒钟我便能想起来的,渐渐地变成十秒、三十秒,然后是一分钟。就像是黄昏时的黑影,愈拉愈长。最后大概就会被黑暗给吞噬了罢?是的,我的记忆确实是和直子离得愈来愈远了,正如我和过去的我离得愈来愈远一般。只有那风景、那十月的草原风景,就像电影里象征的画面,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浮现。那风景执拗地“踢”着我脑中的某一个部分。喂!起来吧!我还在这儿哩!起来吧!起来了解一下我为什么还在这儿的理由吧!不痛!一点儿都不痛!只是每一脚便会有回音。但恐怕过不了多久回音也会消失吧?正如所有一切已然消失了一般。然而,在这汉堡机场的路福特汉札(Lufthansa航空公司名)的飞机里,它们比往常更长时间地、更强烈地打着我的头。起来吧!起来了解吧!所以,我才写了这篇小说。因为我是那种一旦有什么事,不把它写成文字的话,便无法清楚地理解它的人。

那时候,她究竟都聊了些什么?

对了,她聊起一口野井。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那一口井,或许那只是存在她脑海中的一个形象的记号而已——如同那段晦暗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编织出的许多事物一般。然而,自从直子提过之后,我每想起草原的风景,便会跟着想起那口井来。我虽不曾亲眼目睹过,但在我脑中它却和那片风景紧密地烙在一块儿,是不可分割的。我甚至能够详细地描出那口井的模样。它就位在草原和杂树林之间。蔓草巧妙地遮住了这个在地表上横开约直径一公尺的黑洞。四周围既没有栅栏,也没有高出的石摒。只有这个洞大大地张着口。井缘的石头经过风吹雨打,变成一种奇特的白浊色,而且到处都是割裂崩塌的痕迹。只见小小的绿蜥蜴在石头的缝隙里飞快地续进续出。横过身子去窥探那洞,你却看不到什么。我只知道它反正是又恐怖又深邃,深到你无法想像的地步。而其中却只充塞着黑暗——混杂了这世界所有黑暗的一种浓稠的黑暗。

“是真的——真的很深唷!”直子谨慎地措词。她说话常常是那种方式。一面谨慎地选词,一面慢慢地说。“真的很深。不过,没有人知道它的位置。但它一定是在这一带的某个地方。”

说罢,她将双手插进斜纹软呢上衣的口袋里,微笑地看着我,一副认真的表倩。

“那不是太危险了?”我说道。“在某个地方有一口深井,没有人知道它在哪儿。万一掉进去不就完了?”

“是呀!咻——砰!然后一切结束!”

“会不会真有这种事呀?”

“常有啊!大约每两年或三年就会发生一次呢!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所以这一带的人就说了,说是掉进那口深井去的。”

“这似乎不算是一种好死法咧!”我说。

“很惨哩!”她说道,一边用手拂去黏在上衣上的草屑。“如果说就这么摔断脖子死了也就算了,万一只是挫了腿,那可就糟了。即使扯破喉咙也没有人会听见,没有人会找到你,蜈蚣、蜘蛛在一旁蠕动着,从前不幸死在那儿的人的骨头零星散布,四周阴阴湿湿地。只有小小的一道光圈仿佛冬月一般浮在头顶上。你就得一个人孤单地慢慢死去!”

“光是想就让人汗毛直竖哩!”我说。“应该要找到它的位置,然后做一个石摒才对!”

“可是谁也没法找呀!所以呀!不能走得离大马路太远唷!”

“不会的。”

直子从口袋里伸出左手,握住我的。“不过你没关系。你不必担心啦。就算在黑夜里到这儿来『盲盲』然地走上一遭,你也绝对不会掉进井里的。所以说,我只要紧跟着你,就不会掉下去了。”

“绝对?”

“绝对!”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呀!就是知道嘛!”直子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一边说道。然后,有好一段时间默默地走着。“那种事我马上就能知道。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感觉而已。像今天晚上我一直跟着你走。就一点儿也不害怕。不管是多坏多黑暗的东西都引诱不了我!”

“那还不简单?你就一直跟着我好了!”我说。

“嗯——你是真心的?”

“当然是真心的罗!”

直子忽地停下脚步,我也跟着停了。她将两只手搭在我肩上,从正面凝望着我的眼睛。在她的明眸深处,一洼浓黑的液体聚成一种奇妙的图形。这么一对美丽的眸子盯了我好久好久。然后她踮起脚,轻轻地将她的脸颊贴上我的。这动作棒透了,暖得教人感到胸口一阵紧缩。

“谢谢!”直子说道。

“不客气!”我说。

“你能对我说那些话,我太高与了。真的!”她哀切地边微笑边说道。“不过,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因为不能那么做!那样太过份了。那是——”话才到嘴边,直子突然又吞了回去,然后继续踱步。我知道现在她的脑子里有太多念头正在团团转着,因此我也不开口,只默默地走在她身边。

“那是——错的,对你对我都是。”久久,她才接着说道。

“怎么个错法?”我用平静的声音问道。

“因为没有谁能够永远保护另一个人呀!那是不可能的。听着,假设说我和你结了婚好了!你会上班吧?那你去上班的时候谁来保护我呢?难道我能跟着你一辈子吗?你看这公平吗?这还能叫做人际关系吗?而且总有一天你一定会觉得腻了。我的人生到底在干啥呀?当这女人的秤砣吗?到时候你一定会这么自问的。我不喜欢这样!这样根本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呀!”

“总不会腻一辈子吧?”我将手贴在她的背上说道。“总会告一段落吧?等到告一段落,我们都得要重新考虑,今后该怎么做。到那个时候说不定还是你反过来帮我呢!我们需要随时盯着收支清算单过活吗,如果你现在需要我,你大可好好利用,不是吗?为什么非得这么固执不可呢?放松自已吧!你若是不肯放松,到头来就会变得硬梆梆的。放松自己,你会舒坦些的。”

“你为什么这么说?”直子的声音听来既可怕又冷漠,我直觉得自己似乎是说错话了。

“为什么?”直子盯着地面说道。“放松自己会觉得舒坦些,这一点我也知道呀!你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呢?听着,如果我现在放松自己,我会整个垮掉!从前我就是这一套生活方式,今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我只要放松自己一次,就无法再恢复原状了!我会垮掉,然后随风散去。你难道不能理解吗,连这些你都不能理解,还谈什么保护我?”

我默不吭声。

“我比你所想像的要复杂多了。阴郁、冷淡、复杂……你那时候为什么会和我上床?你别理我就好了。”

我们在一片悄然无声的松林里踱着步。小径上散见些死于夏末的蝉的骸,干干痒痒的。踩在脚下便发出哔哩啪啦的声响。我和直子像是在找寻什么似的,一边盯着地面,一边徐徐地在小径上踱步。

“对不起!”直子说道,然后轻轻地握住我的手腕,摇了摇头。“我并不想伤害你,别在意我说的。真的抱歉!我只是在生自己的气而已。”

“我想大概是因为我还不算真正地了解你吧!”我说。“我不顶聪明,想了解某些事物都得要花时间才行。不过只要有时间,我就可以好好地了解你,我可以比谁都了解你。”

我们伫立在那里,倾耳聆听这一片宁谧。我用鞋尖去踢蝉的残骸和松枝,从树隙间仰望天空。直子则将两手插进上衣口袋里,一动不动地陷入沉思。

“喂!渡边,你喜不喜欢我?”

“当然喜欢!”我答道。

“那我可不可以拜托你两件事?”

“三件都可以!”

直子笑着摇头。“两件就可以了。两件就够了!第一件,我希望你明白,我非常感激你能够到这儿来和我碰面。我非常高与,算是——得救了。也许你看不出来,但这是事实。”

“我还会再来呀!”我说。“那另外一件事呢?”

“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我曾经在你身边。”

“我当然会永远记得。”我答道。

她一言不发地走到前头去。透过树梢射进来的秋日阳光,在她的肩头上熠熠跳跃着。我又听到了狗叫声,似乎比刚才更近了。直子爬上一处如小丘般的坡,走出松林,然后快步跑下坡去。我跟在她身后约两、三步的距离。

“到这儿来啦!那口井说不定就在那边哟!”我在她背后喊。直子于是站住脚,一面笑一面轻轻地抓住我的手腕。我们便并肩走完剩下的路。

“你真的会永远记得我?”她轻声问道。

“永远记得,”我说道。“我怎么忘得了?”

尽管如此,这份记忆的确是已经离我远去,我已经忘掉太多事了。像现在,一边回忆一边写,就常会教我陷入一种不安的情绪。因为我担心自己也许会将最重要的记忆遗漏掉。说不定,这回忆早已在我体内的哪方阴暗的“记忆边疆”里化作春泥了呢!

但同无论如何,现在我所要写的,就是我所有的记忆了。我紧拥着这已然模糊,而且愈来愈模糊的不完整的记忆,敲骨吸髓,尽我所能地写这篇小说。为了信守对直子的承诺,除了这么做,我没有别的法子。

更早以前,在我还算年轻,记忆仍然鲜明的时候,我曾有几回试着想写直子。可是当时我却一行也写不下去。我当然明白,只要能写出冒头的一行文字,便能顺畅地将她写完,但不管怎么努力,第一行就是写不出来。一切是如此鲜明,教我不知从何为起。这就好比说,一张画得太详细的地图有时反而派不上用场一样。不过,现在我总算懂了。原来——我想——只有这些不完整的记忆、不完整的思念,才能装进小说这个不完整的容器里。而且,有关直子的记忆在我脑中愈是模糊,我便愈能了解她。我现在也想通了她叫我不要忘记她的道理了。直子当然也知道。她知道总有一天,我脑中的记忆会渐渐褪色。也因此,她非得一再叮咛不可。

“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

想到这儿,我就觉得非常难过。因为直子从来不曾爱过我。

第二章 好友之死

很久以前,大约是二十年前,我曾在一幢学生宿舍里住过。当时我十八岁,才刚上大学而已。爸妈担心我一来在东京人生地不熟,二来又是头一次离家,所以帮我找了这个宿舍。这儿不但供应三餐,而且设备齐全,两老都觉得,即使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初出茅庐的少年,也应该能够适应才是。当然,钱也是个因素。住宿舍的花费要比一个人过活便宜得多了,因为你只要准备好棉被和台灯,其他的就都不必买了。如果可能,我自然希望一个人租个公寓,过得舒服自在一些,不过,一想到私立大学的入学金、学费,还有生活费,我就不好意思开口了。何况,只是找个地方栖身而已,并不需要太讲究。

这幢宿舍位在东京都内一个视野良好的高台上。占地很广,四周还围着高高的石墙。一进大门,迎面便是一棵高大的榉树耸立在那儿,树龄少说也有一百五十年。站在树底下仰头一看,天空都教绿叶给遮得无间无隙。

水泥道是绕着这棵巨树的,之后才成一直线穿过院子。院子的两侧分踞两栋三层楼高的水泥建物,平行并排。这种大型建有许多窗子,看上去总给人一种像是由公寓整修而成的监狱,或是由监狱整修而成的公寓的感觉。不过绝对不会有不洁或阴暗的印象。从敞开的窗子你可以听见收音机的声音。而且每一个房间的窗都是乳白色,就算晒了太阳也看不出褪色的痕迹。

从水泥道上往前直走,迎面是一栋二层楼建,正是本都。一楼是餐厅和大型公共澡堂,二楼则有礼堂和几个会议室,甚至也有贵宾室,就是不知道到底是用来做啥的。本部旁边是第三栋宿舍,也是一栋三层楼建。院子很大,绿色的草皮上有台水车溜溜地转来转去,阳光在车子上闪闪发亮。而本部后面,则是一块棒球和足球兼用的场地和六个网球场。设备的确是尽善尽美。

整个学生宿舍只有一个基本的疑点。它的经营者是一个以某极右派人士为中心的财团法人,而它的经营方针这自然是我个人主观的看法扭曲得相当蹊跷。你只要翻翻住宿手册和宿舍条规就能知道个大概了。“教育的基本方针在于为国家培育有用的人才”,这是宿舍的始创本意。许多财界人士表面上是出于赞同才捐出个人财产,但实际上的用意则暧昧模糊,和这社会上的其他团体没有两样。没有人知道他们真正的目的。有人说这只是单纯的避税对策,也有人说是一种沽名钓誉的行为,更有人说他们是藉口盖宿舍,目的只是想把这块一等土地以类似诈欺的方式弄到手而已。还有人说,其实都错了,真正的用意要更复杂得多了。他说,经营者是打算以住宿生为班底,组成一个政经界的地下派系。不过,事实上宿舍里确实有个特权集团,专门吸收住宿生中的佼佼者为团员。详细的情形我虽不很清楚,但我知道他们每个月都要召开好几次的研究会,经营者也参与其中。听说只要加入为团员,将来便不愁没有工作。众说纷云,我实在也无法判断究竟孰是孰非,但这些说法有一个共通点,即“反正这鬼地方是有些蹊跷的”。

尽管如此,从一九六八年春到七Ο年春的两年,我就都在这个“有些蹊跷”的宿舍度过。要是有人问我,为什么能在这种“蹊跷”的地方过了整整两年,我也答不上来。如果只是过过单纯的日常生活的话,管他是右派也好,左派也好,是伪善也好,伪恶也罢,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差别。

每天一早,庄严的升旗典礼便揭开一整天宿舍生活的序幕。当然也播放国歌。

就好比说进行曲离不开体育报导一样,国歌自然也离不开升旗典礼。升旗台就安置在院子的正中央,不管从那一栋的宿舍窗口都看得见。

主持升旗典礼的是东宿舍(我住的宿舍)的舍监。他长得高头大马,目光锐利,年纪约在六十岁左右。满头怒发混杂着几许白发,晒黑了的脖子上有道长长的伤痕。听说他是陆军中野学校出身,但不知是真是假。在他身边有个仿佛是升旗帮手的学生,没有人知道这个学生的来历。他理了个小平头,老是穿着学生制服,也不知道他姓啥叫啥,住哪个房间。我从不曾在餐厅或澡堂里遇过他,是否真是学生也不知道。不过因为他总是穿着学生制服,想来大概是学生吧。否则实在也猜不出来会是什么人。和“中野学校”先生不同,他长得矮矮胖胖,肤色白皙。就是这么一对宝,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在宿舍的院子里升旗。

刚搬进宿舍时,好奇起见,我常特地在六点钟起床参观这项爱国仪式。早上六点正,几乎是和收音机的报时分秒不差,这对宝便出现在院子里,“学生制服”不消说,自然是穿着学生制服,外加黑皮鞋;而“中野学校”则一身运动服打扮,外加一双白色布鞋。“学生制服”提着一口薄薄的桐木箱,“中野学校”则提着一台新力牌的手提录音机。“中野学校”将录音机放在升旗台边之后,“学生制服”便打开木箱。箱子里放着一面折得四四方方的国旗。这时,“学生制服”恭恭敬敬地将国旗递给“中野学校”,好让他为旗穿绳,然后“学生制服”便按下录音机的电源开关。

“我皇治世”(译注:日本国歌名)国旗攀着旗竿,冉冉上升。

唱到“小石的……”时,国旗才升到旗竿中央,唱到“暂且……”时,旗子已经升到顶端了。两人挺直腰(立正),目不转睛地仰望国旗。如果这时天空晴朗,又吹着风的话,那可真是一幕感人的景象了。

傍晚的降旗典礼和升旗典礼大致相同。只不过顺序正好和早上相反。傍晚时是让国旗冉冉下降,然后收进木箱子里。晚上不挂国旗。

为什么晚上不挂国旗?我不知道。晚上这段时间,国家还不是一样存在着,还不是有很多人在工怍?像是火车、计程车的司机、酒吧小姐、上夜班的消防队、大楼的夜间警卫等。而这些人都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总觉得很不公平。但也许这其实并不挺严重罢!大概也没有人会注意这些罢?会注意的大概只有像我这种人!再说,我也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突然想到而已,也没打算再深究下去。

宿舍分配房间,原则上是一、二年级学生两个人一间房,三、四年级学生则一人一间。住两个人的房间约六个榻榻米大,呈长方形,房间尽头的墙壁上镶着一面铝门窗,窗前则分别安上两组可以背向读书的书桌椅。在房门口的左手边还放了一张双层的铁床。家具看来都极简单牢固。除了书桌和床,另外还有两个柜子,一张小小的咖啡桌,一个固定了的架子。再怎么往好的方面想,你也绝对没法说这是个诗情画意的环境。大部分的房间架子上都摆着电晶体收音机、吹风机、热水瓶、电热器、即溶咖啡、茶包、方糖、煮泡面的锅子和简单的餐具等等。在水泥壁上贴了些“平凡出击”里的裸照,或是一些不知从哪儿撕来的小电影的海报。也有人开玩笑地贴了两头猪交配的照片,不过这算是极少见的。大部分都是贴裸女或年轻女歌星、女演员的照片。而桌上的书架上则摆了一些教科书、字典、小说等。

由于住的是清一色的男生,大部分的房间都脏得不像话。垃圾筒底黏着些发了霉的橘子皮,被当作菸灰缸来用的空罐子,积了足足有十七公分的菸灰,一冒起烟来,就立刻倒些咖啡或啤酒来灭火,所以房里总是弥漫着一股馊味。每一种餐具都脏兮兮的,到处更是都黏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地板上也尽是些泡面袋子、空啤酒瓶、盖子什么的。但就是没有人会想到要拿支扫把将这些废物扫进畚斗,再拿到垃圾桶去倒。因此,只要一吹起风,地板上的灰尘便跟着飞扬起来,弄得房里灰蒙蒙的。而且,每个房间都飘着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怪味道。味道固然是依房间不同而略有差别,但构成味道的“分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没别的,就是汗、体臭、还有垃圾。由于大伙儿把脏衣服全堆在床底下,再加上没有人定期去晒晒棉被,棉被又吸进了大量的汗水,味道就臭不可闻。在这一片混沌之中,居然没有致命的传染病发生,直到今天我仍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和他们比起来,我的房间却干净得像太平间一样。地板一尘不染,玻璃窗闪闪发亮,棉被一星期晒一次,铅笔好端端地收到铅笔盒里,连窗都一个月洗一次。我的室友爱干净爱到几近病态。我对其他人说:“这家伙连窗都拆下来冼。”居然没有人相信。没有人知道窗是必须经常清洗的。大家都相信窗一挂上去就挂个大半辈子。“他神经病呀?”他们说道。于是,自此以后,大伙儿都管他叫“纳粹”或“突击队”。

我们的房间不贴暴露的照片,贴的是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我本来贴了张裸女,但他却说:“喂!渡边,我……我可不喜欢这玩意儿……”,然后就将它撕下,换上运河的照片。我倒也并不是非贴裸照不可。所以也就没说话了。不过,到我房间来玩的人看了那张运河照片,都说:“这是什么东西啊?”我答道:“『突击队』可是一边盯着,一边手淫哟!”我只是开玩笑地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大伙儿全爽快地相信了。因为大伙儿实在太爽快了,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相信这是真的了呢!

而且,大伙儿对我和“突击队”住在一块儿的事,都抱着同情的态度,但我倒不怎么厌恶他。只要我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他倒是不怎么干涉我,我反而乐得清闲。扫地是他,晒棉被是他,倒垃圾还是他。我要是一忙起来就三天不洗澡的,等到发出臭味,他使会忠告我该洗澡了;或是忠告我该去理发、剃鼻毛了。比较伤脑筋的是,只要有一只虫出现,他就拿着杀虫剂绕着房里四处喷。这时,我便只好躲到隔壁房间的那一片混沌之中了。

“突击队”在某国立大学里攻读地理。

“我呀,正在背地……地图。”第一次见面时,他对我说道。

“你喜欢地图呀?”我问道。

“唔!大学毕业以后,我想进国土地理院去做地……地图。”

我深深体会出这世界上的人们果然是有着各种不同的希望。不同的人生目标。

这还是我到东京之后第一次有所感的事情之一。在现今的社会里,对制作地图有兴趣、有热爱的人少之又少尽管实际上也不需要太多这的确教人很伤脑筋。

但是一个一说出“地图”两个字就开始口吃的人会想进国土地理院,实在有点诡异。“突击队”并不一定是一开口就会口吃的人,可是只要一说到“地图”这个字眼,便百分之百,立刻口吃了起来。

“你……你念什么?”他问道。

“戏剧。”我回答。

“戏剧?意思是演戏?”

“不!不是。是读剧本、研究戏剧。像拉席尔啦、伊友奈斯利啦、莎士比亚的。”

他表示他只听说过莎士比亚。其实连我自己也几乎可说是没听过。只是作笔记时曾写过罢了。

“你就喜欢这些?”他问道。

“谈不上特别喜欢。”我说。

这个回答使他感到有些困惑。一困惑起来,口吃便愈形严重,使我觉得自己似乎很不应该。

“我什么都喜欢,”我解释道:“什么民族学呀、东洋史,我通通喜欢。只是有时会比较喜欢戏剧,如此而已。”不过,这段说明自然说服不了他。

“我还是不懂,”他确实是一副不解的表情。“我……我喜欢地……地图,所以才念地……地理,所以才专程到东京来上大学,要家人寄钱给我用。可是你又是不一样的动机……”

其实他的动机才是正确的。但我已经懒于解释了。之后,我们便将火柴棒折成两段来决定上下。结果他睡上,我睡下。

平日他总是穿着白衬衫、黑长裤,再套上一件蓝色毛衣。小平头、高个子、高颧骨。到学校上课时则穿学生制服。鞋子、书包一律全黑,看上去倒是一副十足的右派学生打扮。所以说,他对政冶是百分之百的没兴趣,尽管大伙儿给他起了个浑名叫“突击队”。他之所以老是穿同一套衣服,也是因为懒得挑衣服穿的关系。他只关心海岸线的变化啦、新铁路隧道完工等等这类的新闻事件。只要一谈起这方面的话题,他就会一面口吃、一面咿咿呀呀地谈上一、两个钟头,直到你想逃跑或打瞌睡为止。

而每天早上的“我皇治世”则是他的闹钟,只要一听见,他就起床。这么看来,那堂堂皇皇、煞有介事的升旗典礼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价值。起床之后。他便穿上衣服,然后到盥洗室去刷牙洗脸。一开始刷牙洗脸,总是非大半天不肯出来。教人忍不住要怀疑他会不会是把牙齿一颗颗拔下来洗。好不容易回到房里,“帮!帮!”几声扯平毛巾的皱褶,将它摊放在暖气孔上烘干,跟着又把牙刷和肥皂放回架子上,之后便扭开收音机开始做起收音机体操来。

由于我习惯熬夜读书,因此早上总得睡到八点左右。常常,他已经起床嗦嗦地开始忙,或是开始做体操,我还是好梦方酣的时候。可是,这时若是正好碰上体操中跳跃的那一节,我一定会醒过来。你非醒来不可。因为他每跳一次也确实是跳得很高就会震得我的床上下晃动、嘎嘎作响。我隐忍了三天。因为有人劝我说团体生活必须作某种程度的忍耐。但是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实在已经忍无可忍了。

“对不起啦!你能不能到屋顶上去做收音机体操呀?”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在这里做会把我吵醒。”

“可是已经六点半了啊!”他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知道是六点半啊!但是六点半对我来说还是睡觉的时间。没什么理由,反正就是这样!”

“不行呀!到屋顶去做的话,三楼的人会说话。这房间下面是仓库,没有人会说。”

“那你到院子去做好了!在草坪上做!”

“那也不行呀!我……我的收音机不是电晶体的,没有电源就不能用,没有音乐我就不能做体操了呀!”

他的收音机确实是古董型的,而我的虽是电晶体的,但却只能接收FM的音乐,这下子可好了。

“彼此作一点让步吧!”我说。“你还是做你的体操,但跳跃那一节就省了吧!跳起来真吵死人了!这样可以了吧?”

“咦!跳跃?”他仿佛吃了一惊,又追问道:“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嘛!碰碰跳的那种呀!”

“没有啊!”

我的头开始痛了。心里是已经不想再计较了,但又觉得说出口的事不弄清楚又不行,我便真的哼起NHK电台体操节目的第一首旋律,然后在地板上“碰!碰!”地跳了起来。

“你看,就是这个呀!有没有?”

“哦!对了!是有呀!我忘……忘了。”

“所以说呀!”我坐回床上说道。“就这一节省了好吗?其他的我都可以忍受。省了这一节,让我好好睡觉,行吗?”

“不行!”他爽快地说道。“我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一节省掉。十年来,我每天都做,只要一开做,就毫无意识地做到结束。省掉一节的话,我就完全做不起来了。”

我还能说什么?到底还能说些什么?最省事的做法就是趁他不在的时候,把那台可恶的收音机扔到窗外去,但倘若真这么做了,势必会大大地引来一番革命。因为“突击队”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财产”的人。我一时语塞,呆呆地坐在床边。

这时,他倒笑嘻嘻地安慰起我来了。

“渡……渡边,一块儿起床做体操不就得了?”说罢,便吃他的早餐去了。

我把“突击队”和他的收音机体操的事说给直子听,直子咯咯地笑个不停。我原先并没打算拿它当笑话来讲,但结果却连我自己也笑了。她的笑脸即便是一闪即逝可真是久违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下了电车,便沿着铁路旁的长堤走到市谷去。这是五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早上的一场倾盆大雨在中午之前就停了,低垂郁结的乌云被南边吹来的风吹得不知去向。鲜绿的樱树迎风摇曳,阳光在上头闪闪发亮。那阳光已是初夏的阳光。擦肩而过的人们已经脱去毛衣、外套,将它披在肩上或抱在怀里。在星期天午后和煦的阳光下,人人看来仿佛都沉浸在幸福之中。长堤的对侧有个网球场,一个年轻男人脱下衬衫,只穿着短裤在挥舞着球拍。两个修女整整齐齐地里着一袭黑色的冬制服,让人觉得夏日的阳光对她们似乎是莫可奈何。不过两人仍旧带着一副满足的表情,边晒太阳边谈天。

走了十五分钟,背部渗出汗来了,我便脱下厚棉质衬衫,仅余一件T恤。她则将淡灰色运动服的袖子卷至上臂。运动服看上去似乎已经下水多次了,颜色褪得很好看。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曾见她穿过,但已记不大清楚了。只觉得仿佛见过。当时,我对直子的印象并不那么深刻。

“团体生活好吗?和别人住一起愉快吗?”直子问道。

“我不知道。还不到一个月嘛!”我说。“不过也还不坏啦!至少还没有什么事让你无法忍受的。”

她在饮水处站定,喝了小小一口水,又从裤袋里掏出白色手帕来抹抹嘴。这才弯下腰来小心翼翼地系了鞋带。

“喂!你想我也能过那种生活吗?”

“你指团体生活吗?”

“嗯!”直子说道。

“唔……那得看个人的想法了。说烦人倒也挺烦人的。规定多不说,又有一些傲个半死的蠢家伙,还有人一大早六点半爬起来做体操。不过,一想到这种人哪儿都有,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你反正知道自己非得住那儿不可,就能住下去了。就是这么回事。”

“说的也是。”她点点头,有一会儿陷入沉思,然后仿佛想窥探些什么似的,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仔细一看,她的双眸竟清澈深邃得令人心惊。我从不曾发现到她有着如此清澈的眸子。说起来,我实在也不曾有过凝视她的机会。这还是头一回两人一块散步,头一回聊了这么多的话。

“你要搬到学生宿舍去吗?”我问道。

“不!不是的。”直子说。“我只是在想,团体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而已。然后……”直子咬着唇,正想着要如何措词,结果似乎并不顺利。她叹口气,跟着垂下眼来。“唉!不知道!算了!”

话就聊到这儿为止。直子又继续往东边走,我紧跟在她身后。

在这之前,我和直子已有一年不曾碰面了。这一年来,直子瘦得很厉害。曾经是她的特征的那圆圆的双颊已然凹陷,脖子也变得纤细,但尽管如此,却不会予入骨感或不健康的印象。她的瘦看来极其自然、沉着。仿佛是悄然隐身到一个狭小的空间,身子就这么自然地瘦下去的。而且,直子也比从前我所记忆的漂亮了许多。

就这些我一直想告诉她,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措词才好,结果什么也没说。

我们到这儿来,并没有什么目的。我和她是在中央线的电车上偶然遇上的。她正打算一个人去看场电影,而我则正在往神田书店街的途中。两个人都没有要事在身,直子便邀我一块儿下车,我们于是下了电车。下车之后才知道是四谷车站,如此而已。但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非得两个人一块商量不可。直子为什么要我一块儿下车,我是一点也不懂。打从认识开始,我们俩就没什么话说。

走出车站,她也不说往哪儿去,只自顾白地划着快步。没奈何,我只得跟在她后头。两人之间保持着一公尺左右的距离。当然,你要想走在她身边也并非不行,但不知怎的,我有点畏缩,所以总是没法和她并肩齐步。在距她一公尺的后方,我边盯着她的背、她的乌黑的长发边走着。她的发上插着一支茶色的发夹,旁边则是一只白白的小耳朵。直子常回过头来和我说话,有些话我能答得出来,有些却不知该答些什么,有些更是听不清楚。但她似乎并不在乎我究竟能不能听得见。她回过头来说完自己想说的话之后,便又继续往前走。唉!算了!反正这天气挺适合散步的,我想就随她去罢!

然而,直子愈走愈不像是散步。她在饭田桥往右拐,出水渠边,然后穿过神保町的十字路口,再爬上御茶水的坡道,到达本乡,最后又沿着东京都电的轨道旁走到驹迅。这一段路并不算短。到了驹迅时,正是日落时分。这是个晴朗的春日黄昏。

“这是哪儿?”直子仿佛大梦初醒般问道。

“驹迅。”我说。“你不知道吗?我们绕了一大圈呢!”

“为什么走到这儿来呢?”

“那得问你呀!我只是跟来的。”

我们走进车站附近一家面店,随便叫点东西吃。口干舌燥的,我喝了些啤酒。

从点菜到吃完面,我们一句话也没说。我是走得精疲力尽,她则将两手搭在桌上,仿佛又在沉思。电视上的新闻报导说,今天因为是星期假日,风景区到处人山人海。而我们,从四谷走到驹迅。

“你身体不错嘛!”吃完面,我说道。

“你吓了一跳?”

“嗯!”

“念初中时,我曾经是马拉松选手,跑过十公里、十五公里的。而且因为我父亲也喜欢爬山,小时候一到星期天就去爬。你知道的,我家后面是一片山嘛!自然而然地脚力就不错了。”

“不过倒真看不出来哩!”我说。

“是呀!大家都以为我弱不禁风呢!但是人岂可貌相呀?”说罢,她附带地微微一笑。

“反倒是我失礼了,累得不像话!”

“真抱歉!黏了你一天。”

“但我很高兴能和你说说话呀!我们从没有过单单两个人聊天的机会哩!”我说道。其实我根本不记得今天都聊了些什么。

她开始无意识地拨弄桌上的菸灰缸。

“如果可以的话如果不会太打扰你我们能不能再碰面?当然,我知道我没有理由作这种要求。”

“理由?”我惊道。“没有理由是什么意思?”

她倏地红了脸。也许是我吃惊得过头了。

“我说不上来啦!”直子急欲辩解。她把运动上衣的袖子卷到臂上,跟着又放下来。灯光将她臂上的汗毛染成一片金黄,煞是好看。“我原本没打算说『理由』两个字的。我原本不是这个意思的。”

直子一手靠着桌子,盯着墙上的月历好一会儿。像是期待从那上面找出适当的词汇来解释似的。但她当然没有找到。叹口气,她闭上眼睛,又转去拨弄发夹。

“没关系!”我说。“我想我能了解你的意思。不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呢!”

“就是说不上来。”直子说道。“最近我老是这样哩!每当想要表达些什么,脑里就尽浮现出些牛头不对马嘴的字眼来。不是牛头不对马嘴,就是正好相反。然后呢,越想把它纠正过来,脑袋里就越是混乱,越是牛头不对马嘴。这么一来,反而忘了自己最初的意思了。仿佛自己的身体分裂成两个,彼此追着跑!正中央有根粗大无比的柱子,就绕着它打转、追逐。最适当的字眼总是被第二个我揣在怀里,第一个我是绝对追不上的。”

直子抬起头,凝视着我的眼。

“你懂吗?”

“我想谁都会有那种感觉吧!”我说。“每个人都想表达自己,无法正确地表达时就开始急了。”

听我这么说,直子似乎有些失望。

“跟那个不一样!”直子说道。但并没有再作说明。

“我们当然可以再碰面呀!”我说。“反正星期天闲着也是闲着,走走路对身体也好哇!”

之后,我们搭上山手线,直子在新宿改搭中央线。她在国分寺(译注:东京地名)租了层小小的公寓。

“你觉得我说话的方式是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分手时,直子问道。

“是有点不一样。”我说。“不过,我搞不清楚是怎么个不一样法。老实说,从前我们虽然常在一起,却似乎很少说话。”

“是啊!”她也赞同。“下个星期六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好哇!当然可以。我会等你!”我说道。

我是在高中二年级那年春天认识直子的。那年她也读二年级,读的是一所贵族的教会学校。这学校“贵族”到什么地步?你若是太用功读书,会被人说闲话,说是“不高尚”。我有个感情不错的朋友叫木漉的(与其说感情不错,还不如说是唯一的好友,一如字面所示),直子正是他的女朋友。木漉和她是从呱呱坠地便开始的青梅竹马,两家的距离也不到两百公尺。

正如一般青梅竹马的情侣一般,他们俩的关系相当公开,但并不会成天腻在一块儿。两人时常互相到对方家中作客,和对方的家人共进晚餐或打麻将。我也常常充当电灯泡。直子会将她的同学带来,四个人一起到动物园玩,或是去游泳、看电影等。不过,老实说,直子带来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水准显然是在我之上。我始终觉得还是公立高中的女孩子比较适合我,谈起话来比较自在,虽然她们是粗俗了些。我一点也弄不懂直子带来的女孩那可爱的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我想,或许她们也无法了解我这个人罢!

因此,木漉不再要我参加“四人约会”,以后就只有我、木漉、直子三个人一块儿出去玩,或是聊天什么的。说起来是有点畸形,但结果证明这才是最愉快、最完美的安排。一旦有第四个人加入,气氛就立刻变得很僵。我们三个人约会的时候,真像极了电视上的访谈节目,我是客人,木漉是脑筋灵活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理。木漉总是扮演中心人物的角色,这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木漉确实有种喜欢冷笑的习惯,旁人常会误以为是傲慢,但他其实是个亲切而公正的人。我们在一起时,他总是特别留意,设法对直子和我同等待遇,又是说话又是开玩笑的,不让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觉得受到冷落。要是有任何一方始终保持缄默,他便会转去和他说话,说些和对方有关的话题。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么做太累人了,但事实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木漉有一种能随时意识到气氛变化、并巧妙应付的能力。同时更有种罕见的能力,能从对方无聊至极的谈话中,设法找出几个有趣的话题来。所以,和他聊天时,在不知不觉中你会以为自己很风趣,自己的人生也十分趣味。

不过,他绝不是那种社交人物。在学校里,他只和我一个人熟。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脑筋好、口才好的人,不往外头那一片广大的世界发挥他的能力,却自足于我们这小小的三人世界。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选择我作他的朋友。因为再怎么说,我都是既平凡又不起眼,只喜欢一个人看看书、听听音乐。并没有木漉那种随时驱走冷场、取悦他人的才干。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拍即合,马上成了好朋友。他的父亲是个牙医师,出了名的医术好、收费高。

“这个星期天,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约会呀?我的女朋友念女校,她会带可爱的女孩来唷!”一认识,木漉立刻对我说。我也立刻答应。如此这般,我才认识直子。

我、木漉、直子,我们的三人约会于是频繁了起来。但只要木漉离开座位,我和直子便立即僵住了。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事实上,我和直子之间并没有共通的话题。没奈何,我们只得默默地喝水,或是开始拨弄桌上的东西,静静地等木漉回来。木漉一回来,又继续聊下去,直子不爱说话,而我又是个比较喜欢当听众的人,两人单独相处时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并不是合不来什么的,只是无话可说。

在木漉的丧礼过后两个礼拜,我曾和直子碰过一次面。我们约好在咖啡店碰头谈点事情,谈完之后就不知该说些什么了。我试着找了几个话题和她聊,但总是说到一半就接不下去了。而且直子在说话时总是多所设防。我老觉得她似乎对我有些不高与,只就不知道原因何在。之后,我便和她分手了,直到再次在中央线的电车中相遇为止的一年当中,我们不曾再见过面。

我想,直子之所以对我不高与,会不会是因为最后一个和木漉见面说话的人是我而不是她?这么说也许并不很妥当,但我似乎能理解她的心情。倘若可能,我情愿当时是她而不是我,然而事已至此,再怎么想也是枉然。

在五月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刚吃完中饭,木漉便邀我翘掉下午的课,一起去玩撞球。我对下午的课也是没啥兴趣,两人于是走出校门,晃呀晃的下了坡路往港口方向走去,然后走进一家撞球俱乐部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赢得相当轻松,木漉便突然认真了起来,赢了其余三局。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付了钱。奇的是,打球时他居然一句玩笑话也不说。结束之后,我们各抽了一支菸。

“你今天怎么这么严肃呢?”我问道。

“我今天不想输嘛!”木漉满足地笑道。

就在当天晚上,木漉死在家中的车库里,他将橡皮管接到N360的排气管上,再用橡胶胶带封死窗口,然后便发动引擎。我不知道究竟花了多久时间他才死去。

总之,一直等到他的双亲探过亲戚的病回家,将车库门打开放车子时,才发现他早已气绝。当时车上的收音机还开着,雨刷上夹着一纸加油站的收据。

没有遗书,也想不出他的动机。由于我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警察便把我调去问话。我对问话的警官说,我完全看不出他有什么异样,他和平日没什么不同。

警官对我和木漉似乎都没有好印象。他大概是觉得翘课去玩撞球的高中生会闹自杀,根本不足为奇罢!结果就只在报上登了个小方块,事情便草草结束了。那辆红色的N360也被处理掉了。而木漉在教室里的座位上则放了好一阵子的白花。

从木漉死后,到高中毕业为止的这十个月之间,我发现我很难在周遭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我是有个女朋友,也和她上过床,但也维持不了半年。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动过情。后来,我选了一所比较容易进去的东京私立大学考,之后就浑浑噩噩地进去念了。临行前,那女孩一直要我打消主意,但我当时只一心想离开神户。到另一块陌生的土地上开始我的新生活。

“我已经和你有过关系了,所以你就不理我了是不是?”她哭道。

“没的事。”我说。我只是想离开这个地方而已,但她却不能谅解。于是我们便分手了。在开往东京的新干线上,想起了她的种种好处,觉得自己实在过份,不禁有些后悔,但眼看着木已成舟,我只好下定决心忘了她。

到了东京,住进宿舍,开始我的新生活时,我知道只有一件事是自己该做的。

亦即凡事都不能想得太深,凡事和自己之间都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我决定将过去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忘了那铺着绿毡的撞球台,红色的N360、座位上的白花,还有从火葬场那高耸的烟囱冒出来的烟、警察局的审问室里那个厚重的文镇,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忘掉。刚开始的时候进行得还算顺利,但不论如何努力想忘掉,我心中总是还残存着一种朦胧而仿佛空气一般的凝块。随着时光的流逝,那凝块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单纯、清楚的形状。我现在可以用一句话来替代这个形状了,也就是底下这句话。

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它的一部分。

将它替换成文字就显得俗气多了,但对于当时的我而言,我所感受到的并不是文字,而是一种空气的凝块。死,它存在于文镇里面,存在于撞球台上面四个并排的红、白色球里。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

在那之前,我将死看成是一种和生完全迥异的东西。死,就是“总有一天,死会紧紧的箍住我们。但是反过来说,在死箍住我们之前,我们是不会被死箍住的”。我一直觉得这是最合乎逻辑的思考方式。生在这头,死在那头。而我是在这头,不是那头。

然而自从木漉自杀的那个晚上开始,我无法再把死(还有生)看得那么单纯了。死已不再是生的对立。死早已存在于我的体内,任你一再努力,你还是无法忘掉的。因为在五月的那个夜里箍住木漉的死,也同时箍住了我。

我就这样一面感受那空气的凝块,一面度过我十八岁那年的春天。但同时,我也努力不让自己变得深刻。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不过,左思右想,死仍旧是一种深刻的事实。我便在这几乎令人窒息的矛盾中,来回地兜着圈子。如今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奇妙的日子。在生的正中央,一切事物都以死为中心,不停地旋转着。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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