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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祖光《半夜跌交记》原文

发布时间:2023-07-04 1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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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祖光(1917~2003),浙江武进人,剧作家。著有话剧《风雪夜归人》、《林冲夜奔》,电影剧本《国魂》,散文集《后台朋友》、《艺术的花朵》等。

这个题目就叫我琢磨了一阵子,用口语说应该是“摔交”或“摔了一交”,没有说“跌交”或‘跌了一交”的。但说“摔交”不合适,因为“摔交”在目前是一种体育项目:半夜三更,这七十五岁的老头子还跟人家摔交,难道是疯了?神经病?

我要说的是,在刚过去的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深夜,亦即十二月十四日凌晨二时我真的摔了一交,摔得很利害,很危险,弄不好真会送命。

我的生活习惯数十年如一日,改不了;那是每晚就寝,大都在凌晨二时左右。奇怪的是每到深夜,精神更好;写点东西,做点正经事都在晚上八点钟以后到两点这段时候。到了这时候其实仍无睡意,而是心想:这时还不睡,到明天得什么时候才起来呀,才不得不睡的。

就在十三日晚上大概十一点钟左右,正在写一篇小文章的时候,忽然电话响起来,我拿起电话就听到熟悉的香港《明报》记者林翠芬的声音,她说:“吴老,你听说一件和你有关的新闻了吗?”我说:“什么新闻?我没有听说啊。”她说:“我读给你听吧。这是一则香港中国通讯社电讯,标题是:《北京国贸中心起诉吴祖光》。里头说:北京国贸中心的法律顾问韩小京日前透露,国贸中心已以吴祖光侵害其名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法院业已立案受理。据韩律师介绍,在几个月前的一场涉及惠康超级市场侵害名誉权的诉讼案中,吴祖光在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篇署名文章。国贸中心方面认为,该文仅依据某些报纸所载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单方面的陈述,有些语言带有侮辱性,已构成侵害国贸中心名誉的事实。所以,国贸中心以侵害名誉权起诉吴祖光。”

我谢过小林对我的关心,把电话挂了。

开始我确实有点生气,但马上就觉得滑稽可笑了0显然这个国贸怕报纸,因为这件案子北京很多报纸都有披露,谁都知道你国贸赔礼道歉又自动认罚了。这只能说明这一些表演只是由于羞恼难堪,想找个他们认为可欺的对象挽回点脸面。所以在此后多次被记者提问国贸为何不控告那些“所载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报纸而控告吴祖光时,这位律师先生一贯答曰:“我们有选择被告的自由。”因此选了我。

我要去睡觉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我到洗手间去匆匆洗漱之后,把日常衣服脱下来换睡衣。怎么换法呢?已经是终生的习惯了,即是在最后穿睡裤时从来不是坐着而是采取金鸡独立的姿式;左脚站在地上穿右裤腿,然后右脚站在地上穿左裤腿。但是这一回出乎意料的是右腿独立时,突然一下向右歪倒了,闪电一般的急速,根本来不及作任何抢救和纠正,整个身体就倒到右侧去了。右侧是书桌的左角,书桌下面放着一张圆凳,右侧胯骨猛磕在圆凳边上,而右侧眉梢偏上一点更猛地磕在书桌上的玻璃边上。我只觉得头撞得非常疼,赶快跑到洗手间,开亮灯才看见右眉梢上裂开了约半寸长的口子,而鲜血正如开了水龙头那样地流下来,经过嘴唇流到脸盆里。

这下子我真害怕了,妻子早在三个小时前就在北边卧室睡着了,那个小姑娘亦都早已入睡。我本想收拾一下便在小书房里睡觉的,但这回不行了。我按住伤口敲隔壁山东小芹的房门叫她快来,小芹睡眼蒙地爬起来,一看见我就吓傻了。我才想起她最怕血,一个多月以前,由于凤霞不慎摔倒骨折,去医院复诊,打开石膏看到血迹时竟然当场休克。这下子见我血流满面,脸都变青了。我说:“小芹,快去打开大书桌后面的柜子,把里头的云南白药拿给我!”小芹慌慌张张地跑去把书柜打开,但是什么也找不到,说:“什么白药呀,哪个是白药呀?”这当然难怪她,书柜里上下三层,每层靠外边都是药瓶子,大大小小的,她怎么知道哪个是云南白药呀?我只好再次按住伤口跑过去拿了一小瓶白药,又回到洗手间的面盆前,叫小芹赶快把药瓶打开。我把头横向左边,叫她把药粉洒在正在流血的伤口土,她战战兢兢地做了……“啊!”我和小芹同时叫起来。出现了奇迹,不停涌出的一股鲜血立即止住了。出血的部分只留下个小圆圆的淡黄粉迹。

我们伟大的祖国居然有这样神奇的止血药,怎不教人感激!这下子我的灾难结束了,否则我该怎么办?我必需再把衣服穿上,然后下楼出门,有幸拦到出租车最好,不然我就得跑步,去附近的朝阳医院挂急诊。这还是我的有利条件,朝阳医院就在我家不远,但即使跑步总也得十分钟,真要跑的话,这顿跑也得把我累个半死。

而这瓶白药还是我在十多年前偶然一次去友谊商店时买的,那是一大盒,大概装着十小瓶,这么多年过去大部分都送了人,只剩下这两小瓶了;不久前忽然发现就摆在身后的书柜里的,不想这回用上了。

这一下问题解决了,我把脸上的血洗净,伤口贴了一张“创可贴”,一心感激医务工作者发明这么好的药,这么方便的“可贴”,真正是造福无穷呀!这一闹腾,快三点了,居然一点也没有惊动妻子;否则我倒没事,会把她吓个半死。

奇怪的是:伤处始终一点没疼过。而在躺到床上时,才突然感觉右侧胯骨撞在圆凳边上的部位疼得好利害!又想到,肯定这一部分是和眉梢部分同时撞上的,因此它至少也分担了一半的冲撞力:否则额角被撞处也许会把头骨撞裂。它接触的地方是书桌上玻璃板的边沿,假如稍靠右方正是太阳穴,假如稍靠下边则是右眼珠,则其后果定是非死即瞎!

终于平安无事,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第二天见到妻子,她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简单一说,正好来客了,她没再深问,否则她那个唠叨埋怨劲儿比跌一大交还难受。

头上贴这么一块异物终是不大好看,但是却无处藏躲,过了一天就是十二月十五日,天津的风流人物、文艺班头冯骥才在中国美术馆举行的画展开幕。又是请帖,又是电话,还有大将小田的面邀,再是什么缘由也得参加呀!而伤处显然肿起了一块,这还不说;在右眼梢处和眼皮下边各青了一片,都超过了五分钱币大小,实在难看。这就不得不求助于妻子了,她取出了二十年前由于绝迹舞台而弃置无用的化装油彩,轻轻一抹,便盖住了这两块青。因此那十多天我一直没离开这盒油彩。

在大冯画展上,四方八面的英雄豪杰纷纷拥到,很可能是近年少有的热闹画展了。遇见了好多的新知旧友,无法避免的是,大多数人都注意到了右眉梢上的这块胶纸“可贴”,于是我不得不解说一下这块创疤的来历,于是也不得不受到一些比我更年长者的训诫。譬如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采取这样的姿势穿裤子?”连年轻人都说:“我们都没这样干,您可真是……”

不过一天多点的时间,我成了国贸中心被告的消息也在展览会上被人说到了。真感激舆论立即倒向了我这边,而且立即有一位我叫不出名字的朋友告诉我:“一位年轻律师明天会来看你,愿意帮你打这场官司!”

人总是同情弱者的,不论在什么时代。这也叫做得道多助吧。现在已经至少有六位律师表示愿帮我打官司,我已经具备条件组织一个律师团了。

我的头一个律师彭学军正赶上看见我半夜跌交的狼狈相,他建议应当去照张相,将来打官司提出赔偿时,这是一个重要项目。到底是律师,想得全面周到,而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可也是呀,我从来都这样脱裤穿裤,可就从来没有摔过一次嘛!而这次摔这一交正是香港《明报》记者小林打电话告诉我这一场国贸中心的官司之后的两小时,可能我走了点神。

在中国美术馆我提到十几年前买来的云南白药的神奇功能时,围着我的几位老朋友不约而同地叫起来:“啊!十几年前买的,那是真货!”对了,那时候好像还没有伪劣产品。

半个月后摔伤痊愈,只是右眉梢下留下一个坑,成为永远的记念。

1993年1月20日

选自《随笔》,199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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