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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他为何被冠以“疯狂”的名号的原因。
这个小镇沸腾了。学校也沸腾了。走廊里、餐厅中、大街上、操场上、西区、东区,无处不在谈论着他。
大家被这个小镇里新来的孩子震惊了。这个陌生的孩子,衣衫褴褛,穿着一双啪啪响的运动鞋,还 拿着一本书。
这个孩子截获了布莱恩·丹易的传给神手道恩的球,并把它打得比布莱恩自己扔的任何一个球都远得多。
这个孩子曾在芬斯 特沃德的后院解救过阿诺德。
这个孩子对大块头约翰·麦克纳博打出了半打的全垒打,在他的快球上刺花纹,然后把被触击的青蛙用麻布袋包了起来。
不知谁是始作俑者,但肯定有人说过:“这孩子简直是个疯子。”
而且肯定有人说过:“对,合格的疯子。”
然后更有一些人随声附和。
这就是来龙去脉了。没有人(除了阿曼达·比尔)叫他其他的名字,所以很快,当人们再谈论起他的时候就有新名字了,他们叫他:疯子。
传奇就这样被命名了。
关于他的住址没有任何信息,至少没有一个正式的,带数字的。
唯一可以知道的,是这个小镇榆木公园的鹿园,他刚来小镇的前几夜是在那儿度过的。鹿吃的东西,尤其是胡萝卜、苹果,以及不新鲜的汉堡面包,就是他的充饥之物。
他到小镇的第二天开始阅读阿曼达的书,当天下午就看完了。本来他打算看完了就马上还 回去的,可是他觉得童子十字军的故事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把它读了一遍又一遍。
当他不念书的时候,他就到处闲逛。当大多数人闲逛的时候,是走。而疯子麦基则是跑。
围绕着小镇,围绕着附近的镇区,永远拿着书,让它处在最佳位置。
这就是当他的生活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时——虽然这看起来经常发生——他正在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