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物启事,是指单位或个人丢失东西后,希望他人帮助寻找而使用的应用文体。
寻物启事按照失主的身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个人遗忘或不慎将东西遗失而写的寻物启事,另一种是由于单位遗失了东西而发布的寻物启事。
寻物启事传播的形式:可以贴在失物地点、单位门口、大街上,也可刊登在报纸上,或者通过电视台、电台播发。
寻物启事一般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项内容。
1.标题。
(1)缘由加文种组成。如《寻物启事》。
(2)由文种加丢失物品名构成。如《寻手机启事》、《寻钥匙启事》、《寻公文包启事》等。
2.正文。正文一般包括以下三层内容:
(1)写清丢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形状、质地和丢失的时间、地点等;
(2)写寻物者的单位、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
(3)如有必要还可以写明给予酬劳之类的话语。
3.落款。署上发文单位的名称、个人姓名等,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例文1】
寻物启事
本人不慎,于2007年3月5日上午8时左右在朝阳公园遗失棕色公文包一只,内有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证件以及带有瑞士小军刀的钥匙一串。拾到者请拨手机13693348177与
本人联系。面谢。
XXX公司黄力
2007年3月5日
【例文2】
寻车启事
本月上旬,我公司一辆黑色、全新的桑塔纳2000小轿车在中西里丢失。车牌号:京x-~,发动机号:~,车身号:~。知情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有重谢。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纸业公司
2007年3月20日
简析以上两例点明了物品丢失的时间、地点和丢失物品的名称、特征、联系方式等,内容具体明确,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