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了,自己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零花钱多起来,渐渐就有了一点点小小的成就感。这零花钱好是好,可有一次就因这个“零花钱”,还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财产纠纷案”哩!
一天早上,我兜里放着老妈刚发的零花钱,心里那个爽哦!一路上蹦蹦跳跳的上学了,路上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好开心!过马路时还能把汽车看成$,晕啊,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财迷……
到了学校里,到处请客,好爽呦!上课了,我在认认真真地写作业,摸了摸口袋,先是很高兴,然后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掏出钱来数了又数,咦?中午才请的客,怎么少了5块钱?还是早上去小店买本子时人家没找钱?对,一定是这样的。
一放学,我顾不上早上被我请客的同学的围攻,直冲向小店,只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叫骂声……我好不容易冲进小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含含糊糊的说:“阿……阿姨!早上……的那个本……子,没找……钱!"只见那个阿姨皱起了眉头:“没有呀,我记得找了。”“不会的,我的钱少了5块,你刚好应该找5块,而且我只在你这用过钱。”我终于顺了口气,说:“我的记性很好!我记得给了!”“怎么可能?没有!”声音越来越大,引得周围的同学都来了,当时什么都没想,当没人似的讨钱。事后想想,好丢脸喏!一大群熟人哩,就5块钱至于嘛!唉……最后,那阿姨也没给我钱,我气呼呼地走了,发誓再也不去她家买本子了!
回家后,我奇迹般地发现,5元钱在左边的口袋里,当时多么内疚啊,头都快和地面零距离接触了。
唉零花钱这东西啊,好是好,这次教训,我是记得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