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天,我总是要吃一盘油焖春笋的。
笋者,分初春与晚冬。春笋者,体态纤娥,细长如指,故有“玉笋指”一说,入口脆爽;冬笋者,体形肥壮,粗如臂腕,食前必先焯水,否则入口生涩。我独爱春笋,其中清明节前为上上者。
做油焖笋不难。剥皮洗净后,加油、生抽、黄酒、白砂糖煸炒,再小焖一会即可,是道家常小炒。
咸菜极鲜极脆。新春挖的笋肉没有土腥,只是草香。红烧汁赋予了春笋活力与鱼肉的肥美,鲜,却不腻。品尝时,笋尖在齿间炸裂,汤汁在舌尖飞溅的快感叫人痴醉入迷。老根虽硬,但犹不慷,颇富嚼劲。每当我站在门口,远远地闻到一股鲜香时,我便知道:今天吃油焖春笋。
油焖春笋的确是很香的,古人称戏子唱曲“余章绕梁”,我称油焖春笋“余香绕梁”。
每次烧油焖春笋,饭总宜多量丰升——筷子刚一点春笋,饭便少了半碗;再一点春笋,饭便又少了半碗——见底了!
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买春笋也有讲究。必须拣那些青翠欲滴的。卖春笋的铺子上,总看见女人一把把地把春笋码好,不时用扫帚扫上一点水,春笋总是鲜绿的——当真个“青翠欲滴”!
在东北民舍吃过一盘油焖春笋。临近春天,切成薄片的笋却毫不涩嘴,有股子甘甜。也许是因东北常年积寻雪,没了个春冬时节之分?
在东北留给我的印象,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玉米地。
我家的油焖春笋也总会招来一些“馋虫”。
邻家小弟吃春笋,总先用汤勺舀起,含进嘴里,只是那笋片不住地往外滑,于是,他只得将汤勺置于碗底,把脑袋伸入碗中腆着脸去吃,结果往往闹了一鼻尖的油,面那小弟琮恍不自知,只是满足地傻笑——咱们身子骨硬朗的春笋,就爱欺负不会使筷子的人。
每次回乡下的老家,只要逢春天,姥姥就一定会去挖春笋给我吃。
乡下土生土长的春笋与城内自然是有区别的,少了几分娇嫩,多了几分山林味。
只是姥姥的一手好手艺,再也吃不到了。
我想念老家的春雷。
我想吃老家的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