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
大班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他是一个重要人物。他是中国最重要的英国公司中并非最不重要的分公司的一号人物。他凭借坚实的能力逐步拓展自己的事业,现在他可以微笑着回首三十年前来中国的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办事员。他想起出国前他那个朴素的家,一排小红房子中的一所小红房子,那是在巴恩斯的一个郊区,那里的人徒劳地向往着上流社会,得到的只是一种可怜的忧伤;再比比现在这座气派的石砌大厦,大阳台和宽敞的房间,这里原先是公司办公的地方,现在是他的住宅,想到这些,他不禁满意地笑出声来。在此之前,他可是走过了一条很长的路。他想起放学回家(他在圣·保罗学校读书),他坐下来和父母及两个姐妹用茶点,一薄片冻肉、一大块抹了黄油的面包和加了很多牛奶的茶;每个人自己用餐,而再想想现在他用晚餐的情景。他总是穿上礼服,无论是否单独吃饭都会有三个人在旁侍候。他的大管家确切地知道他喜欢什么,他自己从不为家务一类的琐事烦神;但他总是备有一套正餐:汤、鱼、头道菜、烤肉、甜点和餐末开胃菜,这样,即使他最后一刻请人来吃饭,他也拿得出全套菜肴。他喜欢美食,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一个人用餐就应该比他请人来吃饭菜肴要差一些。
他确实成功了。那就是为什么他现在不怎么考虑回国,他有十年没回英国了,他到日本和温哥华休假,他肯定能在那儿遇到来自中国口岸的老朋友。他在国内没有熟人。他的姐妹都嫁了同一个阶层的人,她们的丈夫是职员,她们的儿子也会是职员;在他和她们之间没有共同之处;她们讨厌他。每个圣诞节,他送她们一段漂亮的丝绸、一块精美的刺绣品或一盒茶叶,他对由此而使关系得以保持感到满意。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只要他的母亲活着,他就给她一份津贴养老。然而当他也到退休的时候,他并不打算回英国,他看到太多的人告老还乡,而他知道这多半是个失败;他想在上海跑马场附近买一幢房子:玩玩桥牌、骑骑马和打打高尔夫球,他期望这样舒舒服服地安度晚年。但需要考虑退休之前他还有一大把好日子呢。五六年后,希金斯就要回国,那时他就会接手上海总部的职位。同时,他也很高兴能在此地攒些钱,而在上海就难于做到,此外这儿生活也过得快乐。这个地方还有另一个上海所不及的优点:他是当地侨界中最有名望的人,他说啥都管用。甚至于领事都小心地站在他这一边。有一次,一位领事和他发生争执,败北的并不是他。大班想起这桩往事,不禁好斗地翘了翘下巴。
但他笑了,因为他现在处在一种极为舒畅的心情中。他参加了汇丰银行重要的午餐会,正走回他的办公室去。他们对你非常友好。菜肴是一流的,酒也丰盛。他先喝了一杯威士忌,随后喝了些优质的苏特恩白葡萄酒,最后还喝了两杯红酒和少许上好的陈年白兰地。他感觉良好。他离开时,他做了件在他是难得的事:他走着回去。他的轿夫抬着轿子隔几步跟在后面,以防他脚步不稳时好坐进去,但他要享受伸展双腿的乐趣。这些日子他锻炼不够。由于他身体超重不宜骑马,这便难于得到锻炼。但即使因体重不能骑马,他仍然养着几匹马,当他在这温馨的空气中溜达时,他想起了春天的赛马会。他有一对寄予厚望的快马,他办公室的一个小伙子原先就是出色的骑师(他必须小心别让他们把他挖走,上海的老希金斯愿意出大价钱把他弄过去),他应该能赢上两三场比赛。他自认为有着城里最好的马厩。想到这里,他像一只鸽子那样鼓了鼓宽阔的胸脯。这是一个美丽的日子,活着也是十分美好啊。
他来到公墓时停住了脚步。它坐落在那儿,干净而整洁,仿佛是侨界兴旺的明显的标志。他每次从公墓经过都会有几分骄傲。他为自己是一个英国人而高兴。因为公墓所处的这块地方,当初选址的时候,它毫无价值,而随着城市的越来越繁荣,如今它值一大笔钱了。有人提议将公墓迁到别处,这块地卖给房产公司,但从情感上考虑,侨界反对这么做。大班想到他们的故人安息在城里的黄金地段就感到十分满意。这表明他们有比金钱更看重的东西。金钱被打败了!这就是所谓“事情该是怎样就怎样”(这是大班的口头禅),是的,人该记得:金钱不是万能的。
此刻他想应该进去走走。他看了看墓地。墓地打扫得很干净,小路上连根杂草都没有。看去一派富足的景象。他一边随意走着,一边浏览墓碑上的那些名字。这块墓碑上并排写着三个人的名字,是三桅帆船“玛丽·巴克斯特”号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他们在1908年的台风中一并遇难。这事故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块墓碑上有一组人名,包括两个传教士,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他们是在义和团骚乱中被杀害的。真是骇人听闻的事情!倒不是他特别看重传教士,而是,该死,可不能容忍这些该死的中国人来屠杀他们呀。随后他来到一个十字架前,上面写着他熟悉的一个名字。好伙计,爱德华·米洛克,他嗜酒如命,最后把自己喝死了,可怜的家伙,才二十五岁。大班知道许多人都这样,那里还有好几个更简单的十字架,上面写着姓名和年龄,二十五、二十六或二十七,他们的故事如出一辙:出门来到中国,此前从未见过这么多的钱,都是好小伙子,想和其他人喝喝酒,一喝就挡不住,最后喝到墓地里来了。在中国的口岸城市,你得有好酒量和好体魄才能对付得了为喝酒而喝酒。自然这很悲哀,但大班想到他认识的小伙子中有这么多家伙喝到地下去了,他还是忍不住笑了。另一块墓碑写着的是他的一个同行,比他年长些,也是个聪明的家伙,此人的死有些深意:要是这个家伙还活着,那么他现在就不会是大班了。命运之路真是不可知啊。呃,这儿是特纳女士,维尔莱特·特纳,她是个可爱的小妇人,曾与他有过一段私情;她的去世令他伤心不已。他看了一下墓碑上她的年龄,要是她现在活着,就不再是没有经验的小丫头了。当他想起所有那些死去的人,他感到了全身心的满足。他把他们都打败了。他们死去了,他还活着,的确,他占了他们的上风。他的眼睛扫过所有这些紧挨着的坟墓,他轻蔑地笑了,几乎就要搓起手来。
“没有人会认为我是个傻瓜,”他咕哝道。
他对失去说话能力的死者怀有一种善意的轻蔑。他信步走去,这时突然见到两个苦力在挖一个墓。他吃了一惊,因为近来没有听说侨界有人死去。
“这坟是给谁挖的?”他大声问。
两个苦力甚至都没有瞧他,他们站在很深的坑里继续挖着,把大块的泥土抛出来。虽然他在中国多年,但他不懂中文,他年轻时并不认为有必要学这种该死的语言,他用英语问苦力他们在挖谁的墓。他们听不懂。他们用中文回答他,他骂他们是无知的傻瓜。他知道布卢姆太太的孩子病了,也许孩子死了,但他肯定会听说的呀,另外,那也不像是一个小孩子的墓,这是一个成人的,还是一个大男人的墓。这真不可思议。他希望他没有走进这个墓地来;他赶紧出去,快步上了轿子。他的好心情无影无踪,脸上布满了阴云。他一回到办公室就大声问他的副手:
“我说,彼德,谁死了,你知道吗?”
但彼德一无所知。大班困惑不解。他叫来一个本地职员,打发他去墓地问那两个苦力。他开始处理公务。职员回来说苦力走掉了,也没有问到别的人。大班莫名地生起气来。他不喜欢有事情发生而他蒙在鼓里。他自己的听差应该知道,他的听差总是什么都知道,他派人去找他,但那听差没听说侨界的什么人死了。
“我也知道没有人死。”大班恼火地说。“但挖那坟墓干什么呢?”
他叫听差去找公墓的看门人,问清楚没有人死掉,他挖个该死的坟干什么。
“你走之前我先喝杯苏打威士忌吧,”当听差要离开办公室时他又说了一句。
他不知道为什么见了那新挖的墓会如此地不舒服,但他竭力不去想它。当喝过那杯威士忌,他觉得好受些了,就把手头的事做完。他上楼去并翻起《笨拙》周刊来。几分钟后,他可以去俱乐部,晚餐前玩上一两局纸牌或桥牌。然而听听差说些什么会让他心安的,所以他就等听差回来。过一会儿,听差回来了,还把看门人叫来了。
“你挖坟干什么呢?”他直截了当地问,“没有人死啊。”
“我没挖坟,”那男子说。
“你究竟什么意思?今天下午有两个苦力在挖坟啊。”
那两个中国人彼此看看。接着听差说他们一起去公墓了,那儿没有新的坟墓。
大班只能让自己打住不说话。
“该死的,我亲眼看见了,”这句话已经上了他的舌尖。
但他没有说出口。他压住了不说,脸涨得通红。两个中国人直瞪瞪地看着他。有一阵,他都喘不上气来了。
“好了,出去吧。”他喘着气说。
但他们刚走,他又大声将听差叫来,听差漠然地进了门,他让听差去倒一些威士忌。他用手帕擦擦汗津津的脸。当他举杯喝酒时他的手抖动起来。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而他看见了那个坟墓。不是吗,他现在还能听见苦力把一大铲泥土扔上来时那沉闷的落地声呢。这又怎么说呢?他觉得心在怦怦直跳,浑身不自在。但他振作起来。这都是胡闹。要是那儿没有坟墓,那必定是一种幻觉了。他现在最好是去俱乐部,说不定碰上医生,就可以让医生给他做个检查。
俱乐部里的每个人看去就跟平常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期待他们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安慰。这些人,多年来彼此都那么生活着,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慢慢养成一些小习惯——有一个人打桥牌时不停地哼唱,另一个坚持用麦管喝啤酒——这些怪癖时常令他心烦,而如今却让大班有一种安全感。他需要这种安全感,因为他还无法将他见到的那奇怪的情景从头脑中弄出去;他今天桥牌打得很差,他的搭档又特别挑剔,大班发起火来。他觉得人们都古怪地看着他。他想知道他们在他身上看出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他突然感到不能再在俱乐部待下去了。他出去时看到医生正在阅览室读《泰晤士报》,但他缺乏勇气去跟医生说。他要亲自去看看坟墓是否真的在那儿,他坐进轿子让轿夫抬他去公墓。你不会再次产生同一个幻觉,对吧?另外,他要带看门人一起去,如果那坟墓不在那儿,他就看不见它,而如果坟墓在那儿,他就要给看门人他前所未有的一顿痛打。但他哪儿也找不到看门人。他出门去了,还带走了钥匙。大班发现自己进不去公墓时,顿时觉得精疲力竭。他坐回轿子让轿夫送他回家。他晚饭前还能躺上半个时辰。他浑身没劲。那就是事情的症结所在了。他听说人一没劲就会产生幻觉。当侍者进来取出他用餐穿的晚礼服,他只是意志上努力一把才起了床。今晚他很不愿意穿晚礼服,但他还是坚持穿起来,因为在他这已是一个惯例,二十年来他每个晚上都穿晚礼服,这个规矩从来没有打破过。用餐时他要了一瓶香槟酒,这使他感觉舒坦了一些。之后他又让侍者拿来最好的白兰地。喝过两杯后他觉得自己又有了精神。去它的幻觉!他来到弹子房练习了几杆有难度的打法。在他的眼力如此稳当时,他还会有什么了不得的事呢。他一上床很快就进入了深沉的梦乡。
但他突然醒过来。他梦见了那敞开的坟墓,苦力慢悠悠地挖着。他肯定看到他们了。要是他亲眼所见而说是一个幻觉这就很荒诞。这时他听见更夫巡夜的梆子声。刺耳的声音打破了夜的寂静,也令他一阵惊惶。随之恐惧攫住了他。他害怕起中国城市的这些弯曲、拥挤的街道来,觉得中国庙宇重叠繁复的屋顶中阴森可怖,那儿游荡着狰狞和痛苦的鬼魂。他讨厌刺鼻的怪味,也讨厌这儿的人。他讨厌那大群的一身蓝褂子的苦力和衣衫褴褛、脏兮兮的乞丐,也讨厌穿着黑色长衫、圆滑、满脸堆笑但不可捉摸的商人和地方官员。他们似乎都威胁着压过来。他恨中国这个国家。他究竟为什么来这儿呢?他现在极度恐慌。他一定要离开。他不想再待上一年,一个月也不行。他干吗在乎上海呢?
“哦,我的上帝,”他叫道,“要是我能平平安安回英国就好了。”
他想回家去。如果他得死他也要死在英国。他不想和所有这些黄种人埋在一起,他受不了他们歪斜的眼睛和龇牙咧嘴的脸。他想要埋在家乡,不想埋在这天看到的那个坟墓里。他永远不要安息在那儿,永远不要。人们怎么想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好了。唯一重要的是他一有机会就要打道回府。
他下床来,给公司经理写信说他得了重病,必须有人来接替。纵然再走不开他也不想留在这儿了。他得马上回家。
早晨他们发现这封信紧攥在大班手里,他滑落在书桌和椅子之间的地板上。他早已死翘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