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之声Ⅴ
“杰洛特!嘿!你在吗?”
他把目光从罗德里克·德·诺温布瑞所著的《世界历史》那发黄粗糙的书页中抬起。这是一本有趣但充满争议的著作,他从前天开始就在研究它了。
“我在。什么事,南尼克?要我帮忙?”
“你有客人。”
“又是客人?这回是谁?希沃德公爵亲自到访了?”
“不。这回是你的老伙计,丹德里恩。那个懒散又没用的寄生虫,那个侍奉艺术的祭司,那位民谣和情歌领域的闪亮之星。和往常一样,他炫耀名气,吹着牛皮,浑身酒臭。你想见他吗?”
“当然。怎么说他也是我朋友。”
南尼克恼怒地耸耸肩,“我真不明白你们的友谊。他跟你根本是天差地别。”
“互补嘛。”
“这倒没错。好,他来了,”她撇了撇脑袋,“你的知名诗人。”
“他确实是个知名诗人,南尼克。就连你也不会说自己没听过他的民谣吧。”
“我听过。”女祭司缩了缩身子,“是啊,我听过。噢,也许我对诗歌了解不多,但能如此流畅地从动人的抒情诗转到淫声秽语,的确算得上一项天赋。别介意,但我得失陪了。我恐怕没那个心情去听他的粗俗笑话。”
大笑声和鲁特琴弦的颤动声在走廊里回响,身穿淡紫色花边短上衣,歪戴帽子的丹德里恩正在图书室入口处。看到南尼克,这位吟游诗人夸张地鞠躬行礼,帽顶上的苍鹭羽毛拂到了地面。
“老妈妈,向您致以最深的敬意,”他傻乎乎地嘀咕着,“赞美伟大的梅里泰莉和她的女祭司们,美德与智慧的源泉——”
“别再胡说八道了,”南尼克哼了一声,“也别再叫我老妈妈了。光是想到这种可能,我就害怕得发抖。”
她转身离开,曳地长袍沙沙作响。丹德里恩弓起身子,夸张地模仿她走路的姿势。
“她一点儿没变,”他欢快地说,“还是开不起玩笑。她只因我跟守门的女祭司聊了会儿天就大发雷霆。那是个睫毛细长的金发美女,还梳着处女辫,一直垂到她可爱的小屁股上,不去捏一把简直是种罪恶。所以我就捏了,南尼克恰好那时候来了……呃,运气够坏的。你好啊,杰洛特。”
“你好,丹德里恩。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诗人挺直脊背,扯了扯裤子。“我去了趟维吉玛,”他说,“听说了那个吸血妖鸟的事,也听说你受了伤。我猜你会来这儿休养。看来你已经痊愈了,是吗?”
“你说得没错,但你最好跟南尼克也解释一下。坐下吧,我们聊聊。”
丹德里恩坐了下来,瞥了眼讲经台上那本书。“历史?”他笑了,“罗德里克·德·诺维布瑞?我读过他的书。历史是我在牛堡学院进修时第二喜欢的科目。”
“第一是什么?”
“地理,”诗人严肃地说,“地图集够大,在后面藏伏特加酒瓶比较容易。”
杰洛特一本正经地笑了笑,起身取下书架上那本卢宁和泰尔斯所著的《魔法奥秘与炼金术》,又拿出藏在厚重书籍后面的那只包裹着稻草的细颈大肚瓶,让它重见天日。
“啊哈。”吟游诗人的喜悦溢于言表,“我懂了,图书馆里还是存在智慧和灵感的。噢噢噢!我喜欢这味道!是李子酒,对不?没错,这才是真正的炼金术。这才是真正值得研究的贤者之石。为你的健康干杯,兄弟。噢噢噢,它简直跟传染病一样厉害!”
“你来这到底想干吗?”杰洛特从诗人手里接过细颈瓶,啜饮一口,咳嗽起来,抚摸着缠着绷带的脖子,“又准备去哪儿?”
“哪儿也不去。也就是说,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们可以结伴。你打算在这儿待很久吗?”
“不久。本地的公爵来通知过,说他不欢迎我。”
“希沃德?”丹德里恩了解从雅鲁加河到巨龙山脉的所有国王、亲王、领主,“别把他当回事。他不敢顶撞南尼克或梅里泰莉,否则老百姓们会烧了他的城堡。”
“我不想惹麻烦。而且我也在这待太久了。我要去南方,丹德里恩。很远的南方。在这儿根本找不到活干,这儿的人太开化了。他们要猎魔人干吗?我每次找活干的时候,他们都像看疯子似的看着我。”
“你在说什么?什么开化?我一星期前渡过布伊纳河,一路上听到了各种各样的故事。很显然,这儿有水精灵,多足巨虫,奇美拉,飞龙,所有肮脏的怪物都有。你应该忙得不可开交才对。”
“噢,故事,其中一半都是凭空捏造或经过夸大的。不,丹德里恩,世界在变化。有些东西迟早会到头的。”
诗人喝下一大口酒,眯起眼睛,重重叹了口气:“你又要为猎魔人的不幸命运而哀叹了?还要来一番哲学探讨?我能理解你不恰当的措辞,因为世界的确是在变化着,就算对那个老古董罗德里克·德·诺维布瑞也一样。说来巧了,世界的无常正是你认同的这部著作里的唯一主题。哈,你摆出一副大思想家的嘴脸跟我谈这些早就不新鲜了——我得说这一点也不适合你。”
杰洛特没有回答,而是喝了口酒。
“是啊,是啊,”丹德里恩又叹了口气,“世界在变化,日升日落,伏特加也喝得快到头了。在你看来,什么东西不会到头?你老是跟我提什么结局啊终点的,大哲学家先生。”
“我可以给你举几个例,”沉默片刻后,杰洛特道,“都是这两个月来,布伊纳河的这边发生的事儿。有一天我骑马过去,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吗?一座桥。就在那座桥底坐着个巨魔,它跟每个过路人收钱。那些拒绝付钱的人会伤着一条腿,有时是两条。所以我找到郡长,问他‘你打算为那头巨魔付我多少?’他很惊讶,‘你在说什么?’他反问我,‘如果巨魔不在了,那谁来修桥呢?他挥汗如雨来修桥,干得又快又好。相比起来,过桥费便宜多了。’于是我继续前进,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一条剪尾龙。个头不太大,从头到尾也就四码长。它在飞,爪子里还抓着只绵羊。我去了村子,问他们,‘你们愿意为那只剪尾龙付我多少?’农夫们纷纷跪下来,‘不!’他们大喊着,‘那是俺们男爵小女儿最喜欢的龙。如果它背上掉下一片鳞,男爵就会烧了俺们的村子,扒了俺们的皮。’我继续前进,也越来越饥肠辘辘,不得不四处找活干。活儿肯定是有的,但那都是什么活儿?替某个男人抓个水泽仙女,替另一个男人抓个宁芙,为第三个人找个树精……他们根本是疯了——村里塞满了女孩,他们却想要类人怪物。还有个人要我杀掉一只蝎蛉,再把它的一根手骨带给他,因为那东西磨碎了放进汤里能治阳痿——”
“胡扯,”丹德里恩打断道,“我试过了,根本就没用,还让汤里全是旧袜子的味道。不过如果有人相信这个,而且愿意付——”
“我可不会去杀蝎蛉。还有其他那些无害的生物。”
“你宁愿挨饿?除非你改行。”
“改行做什么?”
“什么都成。当个祭司好了。有了你瞻前顾后的道德观、还有对人对事的了解,你应该不会干得太坏。你不信神明这件事也不是什么问题——我认识的祭司没几个信的。去当个祭司吧,别再自怨自艾了。”
“我没有自怨自艾。我只是在陈诉事实。”
丹德里恩跷着腿,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自己磨损不堪的鞋底:“杰洛特,你让我想起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渔夫。他发现鱼儿都臭气冲天,海风也吹得人骨头发痛。坚定点儿吧,怨天尤人一点用都没有。如果我发现大家都不想听诗歌了,我就丢下鲁特琴,做个园丁去。我会种很多玫瑰。”
“胡扯。你根本没法放下诗歌。”
“唔,”诗人盯着鞋底,承认道,“也许吧。但我们的职业还是有些不同。对诗歌和鲁特琴声的需求永不会减少,可你们这行却一天不如一天。说到底,你们猎魔人是在缓慢但确凿无疑地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你们干得越出色,越尽职尽责,剩下的工作也就越少。毕竟你们的目标是一个没有怪物存在的世界,一个和平安宁的世界,一个不需要猎魔人的世界。悖论,不是吗?”
“说得对。”
“在独角兽尚未绝种的过去,有很多女孩保守贞洁,为的就是能捕捉它们。还记得那些吹风笛的捕鼠人吗?所有人都抢着请他们帮忙。但他们很快就被炼金术士和其他高效的毒药所取代,然后是驯化了的白鼬和黄鼠狼。那些小动物更便宜,办事更利索,而且也不会酗酒。明白我的比喻吧?”
“明白。”
“所以学习一下前人的经验吧。捕猎独角兽的处女丢了工作以后,立刻抛弃了贞洁。其中有些渴望弥补那些年的牺牲,于是因技巧和热情而声名远扬。那些捕鼠人……噢,你还是不学他们的好,因为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酗酒和颓废。好吧,猎魔人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你在读罗德里克·德·诺维布瑞的书?在我印象里,书里提到的猎魔人,还是差不多三百年前刚开始从事这一行的那些。那时农夫们习惯带着武器去收割作物,村庄也总是围着三重护墙,商队马车看起来就像正规部队在行军,少数几座镇子总有上好弹药的投石车日以继夜地守在墙头。统治这块大地的是巨龙、蝎尾狮、狮鹫、双头蛇怪、奇美拉、吸血鬼和狼人,外加奇奇摩、吸血妖鸟与飞龙兽。我们从它们手里一点一点夺过土地来,每次夺走一片山谷、一个隘口、一座森林或一片草地。如果没有猎魔人的帮助,我们根本办不到。但那些时光早已消逝,杰洛特,无可挽回地消逝了。男爵不允许你杀死剪尾龙,因为它是方圆千里最后的龙族,而且随着时代变迁,它所招来的不再是恐惧,而是怜悯和怀旧之情。桥底下那个巨魔和人们友好相处,他不再是个用来吓唬小孩的怪物了。他是件纪念品,是这儿的名胜景点——而且他还有实际用处。至于奇美拉、蝎尾狮和双头蛇怪?它们都居住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或者难以攀登的高山上——”
“所以我说的没错。万事都有个头。无论喜不喜欢,它总是会到头的。”
“我不喜欢听你口吐陈词滥调。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方式。你这是怎么了?我都认不出你来了,杰洛特。该死,我们赶快去南方,去那片荒芜的国度吧。等砍倒一两只怪物,你的忧郁就会不翼而飞了。那儿肯定有不少怪物。据说如果那边哪个老女人活够了,就会不带武器跑进林子里去捡柴火,这样就能得到想要的结果。你真该去那儿,然后定居下来。”
“也许是吧。但我不想去。”
“为什么?猎魔人在那儿很容易赚钱。”
“赚钱容易,”杰洛特抿了一口酒,“可花钱也难了。最糟糕的是,他们吃珍珠麦和粟米,啤酒的味道就像尿,女孩都不洗澡,蚊子又特别凶狠。”
丹德里恩哈哈大笑,脑袋倚着书架上那些皮革装订的书卷。
“粟米和蚊子!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头一次结伴前往世界边缘的远征,”他说,“你还记得吗?我们在古勒塔的节庆宴席上相遇,你说服我——”
“是你提出的!你必须尽快逃离古勒塔,因为你在指挥台下搞大肚子的那个女孩有四个大块头兄弟。他们在镇子里到处找你,扬言要阉了你,再把你身上涂满沥青和锯末。所以那时候你才缠着我不放。”
“错,有人能跟你结伴让你喜出望外,从前陪伴你的只有马儿。当然。我必须得消失一段时间,百花之谷似乎是最合适的目的地。毕竟它在传说中位于人类聚居地的最远处,是文明社会的边境,在两个世界的交界线上……记得吗?”
“我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