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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暴虐(2)

发布时间:2023-03-20 15: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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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以为,原始社会非常简单,原始语言不过是几声简单的咕哝,原始人的自由只是在社会变得“复杂”以后才消失。

近五十年来,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在中非、北极地区和玻里尼西亚进行调查,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原始社会非常复杂,原始语言的时态和变格比俄语和阿拉伯语还要多,原始人不仅是现实的奴隶,也是过去和未来的奴隶;一句话,他们是凄凉悲惨的生灵,在恐惧中求生,在战栗中死去。

对野蛮人的通常想象是一群红肤色人悠闲自得地在大草原上漫步,寻找野牛和战利品,而我所讲的却似乎和这种想象相差很远,不过这更接近于事实。

事情怎么会是别的样子呢?

我读过许多介绍奇迹的书。

但是它们缺少一个奇迹:人类能够活下来的奇迹。

这些手无寸铁的哺乳动物居然抵御细菌、柱牙象、冰雪和灼热的侵袭,最后成为万物的主宰,他们到底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做到这些的,在这里就不多谈了。

不过可以肯定一点,这不是一个人所能单独完成的。

当时的人为了获取成功,不得不把自己的个性融化在复杂的部落生活中。

统治原始社会的只有一个信条,即至高无上的求生欲望。

这有许多困难。

因此所有其它欲望都得服从于最高的要求——活下来。

个人是无足轻重的,集体却至关重大。部落是活动的堡垒,它自成体系,依靠群力,为己谋利只有排斥一切外来的东西,才能得到安全。

但是问题比刚才说的还要复杂,我的话只适于可以看到的世界,但是在人类发展初期,可见的世界与不可见的世界相比,简直不足挂齿。

为了充分理解,我们必须记往,原始人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根本不懂因果法则。

如果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上,我会责怪自己的疏忽,派人去请医生,并让孩子赶快弄走那些东西。辨明原因效果的能力告诉我,有毒的常青藤会引起皮疹,医生会给我药止痒,清除毒藤可以避免痛苦的事情再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不同。他不会把皮疹和毒藤联系起来。在他生活的世界中,过去、现在和将来盘根错节,纠缠不清。死去的首领变成了上帝,死去的邻居变成了精灵,仍然是家族中看不见的成员,步步陪伴着活着的人。他们与死人仍然同吃同睡,一同看守大门。是避免与他们亲近还是争取得到他们的友情,这是活着的人应考虑的问题,否则就立即会遭到惩罚。由于活人不可能知道怎样才能取悦于精灵,便总是害怕上帝把不幸作为报复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他不是把异常的事情归结于最初的原因,而是归结于看不见的精灵的涉足。他发现臂上的皮疹时,不是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小声嘟嚷:“我得罪了上帝,他来惩罚我了。”他跑去找医生,不是去讨抵消藤毒的膏药,而是要一张符,还必须比愤怒的上帝(不是毒藤)甩给他的那张符灵验百倍才行。

至于使他遭罪的毒藤他却不予理睬,依然让它象往常一样生长。如果偶尔有个白人带来一桶煤油把它烧掉了,他还会骂他招惹麻烦。

因此,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一切事情都被认为是由看不见的生灵操纵的,那么社会要维持下去,就必须绝对服从能平息上帝怒火的律法。

按照野蛮人的看法,律法确实存在。祖先创立了律法,把它传授下来,这一代最神圣的职责就是把它原封不动完美无缺地传给下一代。

这在我们看来当然荒诞无稽,我们相信的是进步、发展和持续不断的改进。

不过,“进步”是近年来才形成的概念,而低级社会形态的特点是,人们认为现状已经完美无暇了,没有理由再做什么改进,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别的世界。

如果上面所说的是真的,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律法和已定的社会形式有所变更呢?

答案很简单。

就是靠及时惩处拒不把公共条例看做是上天旨意具体体现的那些人,说得露骨一点,就是靠僵化的专横制度。

* * *

如果我由此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本意也不是侮辱他们,因为我马上要加上一句,在他们借以栖身的环境里,专横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们一意容忍,用来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头脑纯洁和部落生活的许多清规戒律遭人践踏,便会陷入灭顶之灾,这可是最大的罪过。

但是(这个问题值得探讨),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又是怎样保护了一整套靠口口相传的条例呢?今天我们拥有成千上万的警察,数以百万计的军队,却仍然觉得连推行一点普通法律都困难重重。

答案同样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得多,他们精明地估算出用武力不能推行的东西。

他们发明了“忌讳”(塔布)这个概念。

也许“发明”这个词有些文不达意,这类东西很少是一时灵感的产物。它们是长年累月的积累和实践的结果。不管怎样,非洲和玻里尼西亚的野蛮人想出了“忌讳”这个概念,从而省去了不少麻烦。

“忌讳”这个词起源于澳大利亚。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它的含义。如今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忌讳,也就是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说的话,譬如在吃饭时谈及刚刚做完的一次手术或把小勺放在咖啡杯里不拿出来。不过我们的忌讳都没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只是一些礼节,下会扰乱生活的幸福。

对于原始人,忌讳则甚为重要。

它意味着超然于这个世界的人或没有生命的物体,(用希伯莱语说)是“神圣”的东西,人们绝不能冒着即刻死去的痛苦或永恒磨难的代价谈论或涉及。对于胆敢违抗祖先意志的人可以大骂特骂,切不可表示冷惜。

* * *

究竟是教士发明了忌讳,还是为了维护忌讳才产生教士,这是尚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传统比宗教更为源远流长,因此很可能早在男巫师和女巫婆问世之前忌讳就存在了。但是巫师一在世上露面,就成为忌讳的顽固支持者,以巧妙的手法大肆盗用这个概念,使忌讳成为史前的“禁物”象征。

我们第一次耳闻巴比伦和埃及的名字时,它们还处于忌讳举足轻重的发展时期。粗糙原始的忌讳并不象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那样,而是带有“汝不能……”这样字眼的戒律。它们是约束人类行为的严肃的否定式准绳,就象我们熟悉的基督教“十诫”中的六条一样。

不用说,在那些国度的早期历史中,宽容的概念完全不为人知。

我们有时看到的宽容,其实是由于无知导致的漠不关心。

我们从没有发现国王和教士能够有一丝诚意(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同意别人履行“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成“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而现在这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理想。

* * *

由此说来,这本书的兴趣并不在研究史前的历史,或者研究按一般所称的“古代历史”。

为宽容的斗争直到个性发现以后才开始。

在现代最伟大的新发现中,个性发现的荣誉应当归于希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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