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第十一章 分配总论
第十一章 分配总论
第一节 前八章摘要,其中寻求一条连续线横于第五篇第十四章中的那条连续线,并在决定各种不同生产要素和生
产工具(物质的和人的)的正常价值的原因上达到统一。
前十章的论点,现在可加以总结。它远不能完全解决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因为其中涉及对外贸易、信用与就业的变动、及其多种多样的集体作用和共同行动的影响。但是,以上所论,确实接触到支配分配和交换的那些最根本而经常存在的因素的广泛作用。在第五篇末尾的结论中,我们曾发现了一条连续不断的线,它使供求均衡的一般理论连续适用于各种不同时期,从这样短的时期,以致生产成本对价值没有直接影响,到那样长的时期,以致各种生产工具的供给可以和它们的间接需求(亦即从对它们所生产的商品的直接需求所派生的需求)相适应。在本篇中,我们曾涉及另一条连续不断的线,它横交于连接各个不同时期的那条线。它把各种不同的生产工具(物质的和人的)都连接起来;虽然它们在外表上有重要的差别,而它却使它们在根本上统一起来。
首先,工资及其他的劳动报酬,和资本的利息有许多共同之点。因为决定物质资本和人身资本的供给价格的因素具有一致性。使人投资于他的儿子的教育上的动机,和使他为他的儿子积累物质资本的动机相同。其中有一种相续不绝的过渡,即由父亲的工作和等待,而遗留给他的儿子一个极富的工业企业或商业企业,过渡到一个人的工作和等待,以维持他儿子的生活,使他逐步受到完全的医学教育,最后,为他获得一种有利的职业。此外,还有同样的相续过渡,即由他过渡到一个人的工作和等待,以能使他的儿子可以受到长期教育;在习艺时,工作可以不取报酬,而不是像杂勤童工早期被迫参加工作自食其力那样,这种童工的工资比较高,因为这种工作对他的未来发展没有什么帮助。
的确,在现存社会制度下,只有父母在发展青年能力的人身资本上愿付出很大的代价。而许多头等才能之所以未加培植,湮没无闻,是由于能发展这种才能的人对此事没有任何特殊兴趣。这种事实实际上至关重要,因为它的影响是积累性的。但这并不能使物质生产要素和人力生产要素发生根本的区别,因为它和这一事实相似,即许多良田耕作得很差,实因善耕者未曾耕之。
其次,因为人的成长很慢,消磨也很慢,父母为子女选择职业时,通常必须远鉴一百年,所以需求的变动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在人力要素比在其他物质生产设备方面所需要的时间较长;而在劳动的场合,如使供求趋于协调的那些经济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则非需要特别长的时间不可。因此,总的说来,任何一种劳动对于雇主的货币成本,在长期内和生产该劳动的实际成本大体一致。
第二节 续前。
一端是人力生产要素的效率,另一端是物质生产要素的效率,二者相权之后再与它们的货币成本相比较。一种要素,如它的效率相对于它的货币成本而大于另一种要素时,则有被使用的趋势。企业的主要职能,在于使伟大的代用原则自由发生作用获得便利。一般地与公共利益相合,有时也与它相反,企业家不断地比较着机器和劳工,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以及额外监工和经理所提供的服务;他们对于各种不同生产要素的使用经常筹谋划策,重新组合,而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那些组合。
从而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部门中,几乎每一类劳动的效率(相对于它的成本)和其他几类的劳动是不断地加以比较的,其中每类劳动又和他类劳动相比较。这种竞争本质上是“纵的”竞争;因为它是属于不同级的,从事于同一生产部门而又为它所限制的工群为获得雇用场所而进行的斗争。但是,同时“横的”竞争也在时时进行,而所用的方法却比较简单;首先由于成年人在本业中可以从一业自由地转向他业;其次由于父母一般都能使子女参加同他们那一级相近的任何其他行业。由于纵的和横的竞争相并而行,虽然事实上不论哪一级的劳动大部分都可以从本级的子女得到补充,但各级劳动所得的报酬是按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得到有效而合理的调整的。
可见,代用原则的作用主要是间接的。如有两桶,其中满盛液体,并有管相接,则在较高水平的桶内靠近该管的液体,虽有粘性,也将流入另一桶内。这样,即使没有液体从此桶的一端流向彼桶的另一端,而两桶的一般水平也可以趋于一致。设有数桶,以管相接,则各桶中的液体必将趋于同一水平,虽然其中有几个桶和别的桶并不直接相连。同样,代用原则不断通过间接的途径,有使所得的分配和各业甚或各工种的效率相准的趋势,而所谓各业和各工种彼此并没有直接的接触,乍看起来似乎无法彼此竞争。
第三节 续前。
自非熟练工人进而至熟练工人,再进而至监工,再进而至主任,再进而至大企业的总经理(部分酬以红利),再进而至股东,再进而至大私营企业的财东,其中都是相连不断的。
而在股份公司中,由董事而至承担企业的最后主要风险的普通股东,我们看到他们层层下退,如一梯形。不过,企业家在某种程度上另成一类。
因为代用原则在比较这一生产要素和那一生产要素时主要是通过他们的自觉作用的;就他们来说,除了他们相互竞争的间接影响外,代用原则就没有别的媒介。所以,它盲目地发生作用,且造成品大的浪费。它强使那些许多如有良好的开端就能作出极大贡献的人遭到失败,兼以与报酬递加趋势相结合,它使强者更强,并使弱者的企业落入已拥有部分垄断的那些人之手。
但是,另一方面,能打破旧有垄断,并给自身有极少资本的人提供创办新企业和升任各种大公司的经理的机会的那些力量也有不断的增加;而这种力量能使运用资本所需要的经营能力发挥出来。
总的说来,企业管理工作的代价是低廉的,的确也许不如将来的低廉,在将来,人们的集体智慧,责任感和公益精神更加发展,社会更努力使出身卑贱的人的才能有所发展,使企业的秘密减少;使各种投机和竞争的浪费方式都得到制止。
但是,甚至现在管理工作也是低廉的,它对生产的增益大于它的报酬。因为企业家,像熟练的工匠一样,所提供的服务是社会所需要的,如没有他来提供这种服务,则取得这种服务所用的成本也许更大。
决定一方面是普通能力与另方面是运用资本的经营能力的正常报酬的因素,其间的相同之点并不适用于它们的当前报酬的变动。因为雇主居于缓冲地位,在商品的买主和生产它的各种劳动者之间起着媒介作用。他取得商品的全部价格,而把它付给工人。他的利润随着他所售的商品的价格的变动而同时变动,且变动的幅度较大;而他的雇工的工资变动得较晚,且变动的幅度较小。在任何特定时间,他的资本和能力的所得有时很大,有时也是负数,而他的雇工的能力所得永不会很大,也永不会成为负数。工资领受者如失业时,势必受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的产生,并不是因为他是工资领取者,而是因为他手中没有积存。
某人因拥有特殊天赋能力而来的那部分收入,是对他的一种赠品;从抽象的观点来看,和其他自然恩赐譬如土地所固有的属性的地租相似。但就正常价格来说,它应与荒地开垦者所获利润,或与寻珍珠者的所得列入一类。在垦荒者中,有的人的土地比原来预期的要好些,而有的人的土地却差些。
寻珍珠者一次潜水的丰富收获,同多次潜水而毫无所获相抵销。律师、工程师或商人由于他的天才而得的高额收入,非与许多其他人的失败相较不可;而失败者在青年时似具有相同的前途,所受的教育和立业机会都一致,但是,他对生产所提供的服务,相对于该服务的成本却比成功者的要小些。最有能力的企业家一般都是那些获利最多的人,而同时他们所做的工作,反而极其低廉;如果社会把这种工作交给能力较差,索价较廉的人来做,则无宁等于浪费,如同把一块贵重的金钢钻交给一个工资很低而技术恶劣的人加工一样。
第四节 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争相雇用,但它们也是相互雇用的唯一泉源。
回顾本篇第二章中所述的论点时,我们所应当铭诸于心的是,各种不同生产要素彼此保持着二重关系。一方面,它们往往为得到雇用而相互竞争;任何一种要素,它的效率相对于它的成本而大于另一种要素时,则有代替该要素的趋势,从而,限制着它的需求价格。另一方面,所有的要素都为彼此提供了雇用场所,任何一种要素,除非其他要素给它提供了雇用场所,是得不到雇用的。一切生产要素所共同创造的,并随着各要素供给的增加而增加的国民收入,也是其中各要素的需求的唯一源泉。
因此,物质资本的增加,给它开辟了新的运用场所;虽然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它可以减少少数行业中的手工劳动的雇用场所,但就全体而论,它会大大增加对手工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的需求。因为它将大大增加作为一切要素需求的共同源泉的国民收入;由于资本雇用竞争的增加,利率势必有所降低,从而,资本和劳动所共同创造的那部分国民收入将在比以前有利于劳动的条件下加以分配。
对劳动的这种新的需求,部分地由于新事业的开辟,而这种事业以前也许无法偿其所负。而一部分新的需求是由于制造昂贵的新机器需要工人。因为当人们说以机器代替工人时,它指的是以和大量等待相结合的劳动来代替和少量等待相结合的劳动,只根据这个理由,不可能以资本来代替一般劳动,除非就一个地方来说,它从其他地方输入资本。
不过,仍然真实的是,资本的增加所给予劳动的主要利益,并不是由于它使劳动得到新的就业机会,而是由于增加了土地、劳动和资本(或土地,劳动和等待)的共同产品,及减少了任何既定资本(或等待)数量在该产品中当作自己报酬所能要求的那一份额。
第五节 任何工种的工人人数增加或其效率提高有利于其他工人,但是当后者受益时,前者却受迫害。它改变自己的和其他工人的边际产品,从而影响工资。计算正常边际产品时,要谨慎小心。
在讨论任何一组工人的工作供给量的变动对其他各种工人的雇用所发生的影响时,无须追问这种工作量的增加是由于该组工人增加了人数,还是由于他们提高了效率。因为这个问题是同其他问题没有直接关连的。不论哪一场合,对国民收入的增加都相等,不论哪一场合,竞争将迫使他们不得不在相同程度上退入他们的边际效用较小的使用之处;从而在相同程度上减少他们在共同产品中所能得的份额,以作为某种工作的一定工作量的报酬。
但是,这个问题对于该组内的工人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如果这种变动是他们的平均效率提高十分之一,则他们十人中每人所得的总收入将等于人数增加十分之一而效率不变的十一个人中每人所得的总收入。
每组工人的工资以他组工人的人数和效率为转移,是通例中的一个特例,即环境(或机遇)在决定一个人的工资所接近的纯产品中,至少和他的精力与能力起同等的作用。
任何一组工人的工资所接近的那种纯产品必须以下述假设为计算的标准,即生产已达到一点,在该点,产量的销售仅能带来正常利润,而不是更多的利润。同时它必须就具有正常效率的工人而加以计算,他所增加的产品,只能报酬具有正常能力、正常时运和正常资金的雇主以正常利润,而不是更多的利润(如求高于或低于正常效率的工人的正常工资时,则必须在该纯产品中增加或减去某种数额)。所选择的时间也必须是生意正常的时间,而各种劳动都有比较相宜的供给。例如,假使建筑业特别衰败,或特别繁荣,或如果它的发展因砖匠或木匠的供给不足而受到阻碍,而其他建筑工人的供给却有所过剩,则这种时机就不适合于估计砖匠或木匠的正常工资和纯产品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