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图书读物 > 世界名著 > 狄更斯 > 狄更斯短篇小说 >

《走进上流社会》原文

发布时间:2023-03-07 11:46:52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这幢房子也经历过逆境,有段时期它落到了一个杂耍团老板手里。他租下它以后,作为它的承租人,在教区登记过,因此用不到费心查考他的姓名。然而他本人却不容易找到,因为他过的是流浪生活,定居的人轻易见不到他,何况那些自封为有身份的人,也耻于承认与他有任何交往。最后,在德特福和附近一带的菜园之间,靠河边的一块沼泽地上,出现了一个白发老人;他穿一身平绒衣服,那张久经风霜的脸好像刺了花纹,只见他坐在一所活动木房子门口吸烟斗。到了冬天,这木房子通常便停在泥泞的海湾口;附近的一切,那浓雾笼罩的河道、那烟霭迷漫的沼泽、那蒸汽回荡的菜园,仿佛都与白发老人在一起吸烟斗。在这一片吞云吐雾的氛围中,活动木房子的漏斗形烟囱也不甘落后,配合其他一切,喷吐着自己的烟雾。

穿平绒衣服的白发老人听到别人问他有没有租过那幢招租的房屋,露出了惊异的神色,但答说租过。那么他名叫马格斯门?一点不错,托比·马格斯门,合法的教名是罗伯特,但在杂耍圈内,他从小就被叫做托比。托比就托比,托比·马格斯门有什么不好?要是谁认为不好,但说无妨!

没有人认为不好,他可以放心。但是关于那房子,有些事想请教一下,他愿意告诉大家,他为什么离开它吗?

当然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呢?他离开它是为了一个矮子。

为了一个矮子?

马格斯门先生加重语气,郑重其事地又说了一遍:为了一个矮子。

那么,如果马格斯门先生不反对,觉得方便的话,是否可以讲得详细一些?

马格斯门先生便谈了下面一些细节。

首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彩票等等还没有禁止。 [1] 马格斯门先生想物色一个恰当的表演场所,他看到了那房子,对自己说:“如果可以得到你,我就要得到你。如果可以用钱租到你,我就要用钱租到你。”

邻居们冒火了,纷纷表示反对;但是马格斯门先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反对的。要知道,这是一个有趣的玩意儿。首先,那儿要挂上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巨人,穿着西班牙灯笼裤,脖子上围着轮状绉领,画有屋子的一半高,用绳子和滑轮吊在屋顶的一根柱子上,这样,他的头就与阳台的栏杆达到了同一高度。还要挂上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患白化病女人,正把她的满头白发对着全副戎装的海陆军士兵。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印第安野人,正在剥一个外国人的头皮。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英国种植园主的一个孩子,被两条大蟒蛇卷住——那种我们从未见过的孩子和从未见过的蟒蛇。同样,那儿还要挂一大幅画,画的是大草原上的一只野驴——不是我们平常见到的那种野驴,也不是英国运进过的野驴。最后,还有一大幅画,画的是一个矮子,就相貌而论有些像他,使乔治四世见了吃惊得瞠目结舌,简直不知该把自己高贵文雅的仪表和发胖的身子怎么办才好。就这样,房屋前面挂满了这些画,没有一点光线可以从这一边照进屋子。“马格斯门娱乐场”的横幅长十五英尺,宽两英尺,高悬在前门和客厅窗户上面。入口处有一条由绿呢和树木搭成的过道。一只手摇风琴在那儿不停地奏乐。要说体面,如果三便士还不够体面,怎么才够体面?

但现在要谈的主要是那个矮子,他是值些钱的。他的名字写的是皇家保加落得旅特不死丑夫基少校。这个名字谁也念不清楚,也不想念清楚。观众照例随意乱叫,把他叫成了丑不基。在同行中,他便叫做丑不死;这一部分是由于那个原因,一部分也由于他的真名——如果他有真名的话(那是值得怀疑的)——是叫厮打克死。

他是一个不寻常的矮子,名不虚传。当然,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矮,但是个矮子是没有疑问的。他身体非常小,脑袋却非常大,至于脑袋里装着些什么,那只有他自己明白了——这是说如果他思考过这问题,尽管这种事他是很难胜任的。

这个矮子心地之好是世上少有的!他朝气蓬勃,但并不傲慢。他跟穿花衣服的小丑一起旅行时,虽然他知道,他是天生的矮子,小丑却是靠那身花衣服假扮的,他还是像母亲一样关心他。你从没听他诽谤过“巨人”。确实,对那个来自诺福克的胖太太,他是讲过她一些坏话的;不过这含有感情因素,一个人的感情遭到了一位太太的玩弄,她把他看得还不如印第安人,他自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了。

当然,他经常在恋爱,这是人之常情嘛。可是他恋恋不舍的偏偏是一个大块头女人;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矮子会爱小个子女人。正是这点使他们成了与众不同的宝贝。

他脑袋里有一个古怪的念头,这必然是有它的道理的,要不然它不会出现在那里。他始终相信,他是注定要发财的。他永远不会在任何文书上签名。他学过写字,那是一个没有胳膊的年轻人教他的,这年轻人在靠脚趾挣钱过活(他是一个书法家,在杂耍行业中教过不少人),但是丑不死若要靠写字过日子,他非饿死不可。这想法特别奇怪,因为他没有财产,也没有希望得到财产,他所有的只是一间房子,一只盘子。我说的房子是一只木箱,木箱油漆过,从外表看,像是一幢六个房间的屋子,他通常便爬进箱子,伸出食指上戴着一只钻戒(或者看上去像钻戒的东西)的手,从观众相信是客厅的窗口摇小铃铛。至于我说的盘子,那是只瓷盘子,每逢表演结束,他便拿了它在观众中收钱。他这是得自我的言传身教:“女士们,先生们,小矮子现在要绕大篷车兜三圈,然后退场啦。”在私生活中,每逢有大事要谈,他也用这句话作开场白,夜里上床以前,又用这句话作告别辞。

我认为,他有一颗美好的心——一颗诗人的心。他坐在手摇风琴旁边摇它的时候,头脑里那个发财的念头总是特别活跃。只要旋律进入他的意识,他便会忘乎所以,大声喊叫:“托比,我觉得我的财产快到手了——用力摇啊!托比,我的金币滚滚而来,数也数不清呢——用力摇啊!托比,我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托比,我觉得大洋钱一个个在滚进我的口袋,我身上装满了钱,简直成了英格兰银行!”这就是音乐对一颗诗人的心发生的作用。除了手摇风琴,他对别的乐器没有好感,相反,还讨厌它们。

谈起观众,他总是牢骚满腹,这并不奇怪,凡是要靠他们给钱过活的人,大多这样。他对他干的营生特别反感的是,它把他排斥在上流社会之外。他老是唠叨:“托比,我的志向是走进上流社会。我诅咒我的职业,我对观众不满,原因就在于它使我不能跨进上流社会。这对印第安人那样的下贱胚子自然算不得什么,他本来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子。这对穿花衣服的小丑也算不得什么,他也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子。但我是的。”

谁也不知道丑不死把他那些钱干什么用了。他拿的工钱不少,每到礼拜六晚上便拼命摇手风琴,何况伙食还免费——他食量大,吃东西跟啄木鸟似的,不过凡是矮子无不这样。盘子也能带来一笔小收入,他把许多半便士铜币包在一块手帕里,一星期也有不少。然而他还是没有钱。人们本来以为,这是诺福克的胖太太干的好事,其实不是,因为可想而知,你既然仇恨印第安人,见了他便咬牙切齿,在他跳野人舞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嘘嘘喝倒彩,你自然不会拿钱给胖太太,让她养汉子,跟印第安人逍遥快活。

一天在埃格姆赛马场上,秘密揭开了,这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当时观众寥寥无几,丑不死为了招揽生意,在他的客厅窗口拼命摇小铃,他的身子跪着,两条腿伸到了后门外面——因为他必须跪下,才能钻进小房子,它容不得他站直身子——他从肩上回过头来向我嚷嚷:“瞧,这就是你的好观众,真见鬼,他们干吗不滚进来啊?”正在这时,人群中来了一个人,他举起一只信鸽喊道:“这儿有人买过彩票没有?刚才开奖啦,头奖号码是三七四二!三七四二!”我恨不得揍这个人一家伙,因为他一嚷嚷,观众的注意力便分散了,要知道,只要出了什么新奇事儿,观众随时都会走开,你如若不信,不妨试试,随便找个借口,把大伙儿召集拢来,只要有两个人迟到,大家便会回头瞧这两人,不来听你的。总之,我对那个嚷嚷的人很不高兴,心里在骂他,但蓦地看到丑不死的小铃子给扔到了窗外,落在一个老太婆身上,他本人也一跃而出,踢翻了箱子,把它的秘密统统公之于众了。他抓住我的小腿,对我说:“带我到车上去,给我浇一桶凉水,要不我非死不可,我中奖啦,发财啦!”

丑不死得到的奖金是一万两千多镑。一张彩票的全部奖金是两万五千镑,他买了半份,现在中奖了。他干的第一件事是提议与印第安人决斗,每人打赌五百镑,他的武器是一枚毒针,印第安人的武器是一根棍子;但是没有人肯掏那笔钱给印第安人撑腰,事情只得作罢。

他发狂似的过了一个礼拜——他的心情如何可想而知。要是我让他摇风琴,我相信不消两分钟,他就会把它摇破,幸亏我们已把风琴藏好。后来他清醒了,对所有的人都十分慷慨,花钱大手大脚。那时他把他认识的一个年轻人找来。那人外表非常文雅,实际是赌场里拉人下水的骗子(他的出身相当体面,父亲开马车行发了财,可惜生意上遭了一次挫折,因为他把一匹灰色老马漆成栗色,冒充纯种马出售),他自称名叫诺曼第,实际并不是。丑不死对他说道:

“诺曼第,我现在要走进上流社会了。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诺曼第答道:“丑不死先生,如果我没有听错,你的意思是,今后一切费用都归你负担?”

“不错,”丑不死先生说,“你还可以得到一大笔津贴。”

骗子立刻把丑不死先生抱到椅子上,跟他热烈握手,眼睛充满了泪水,用诗歌回答道:

“我的船在岸上,

我的舟在海上,

我现在别无要求,

只想与你一起出游。”

他们穿着丝绸衣服,坐上四匹灰色马拉的马车,前往上流社会。到了伦敦,他们住在蓓尔美尔大街,从此杳无音信。

第二年秋天,我正在巴托罗缪市场表演,一个仆役打扮得奇形怪状,穿着乳白色灯芯绒裤子和长统马靴,给我送来了一张请帖,于是我在指定的一个晚上,洗得干干净净,来到了蓓尔美尔大街。高贵的先生们已用过晚餐,正在喝酒,在丑不死先生的大脑袋上,那对眼睛呆滞无神,使我不免替他担心。那儿共三位仁兄(我是指一起作乐的共三人),第三个人我也认识,曾看到他穿一件罗马式衬衫,戴一顶披豹皮的主教冠,在野兽杂耍团的乐队里乱吹单簧管。

这先生装作不认识我,于是丑不死先生介绍道:“先生们,这位是我从前的老朋友。”诺曼第从眼镜后面望望我,说道:“马格斯门,欢迎你!”——不过我发誓,他并不欢迎。丑不死先生为了便于喝酒,把椅子垫得高高的,像坐在御座上(颇有大画幅上乔治四世的架势),但是除了这点,从任何其他方面看,他都不像王上,倒是那两个朋友指手画脚的,很有帝王气派。他们都穿得花里胡哨,像过五朔节似的!至于酒,真是应有尽有,但喝无妨。

我每瓶都尝了一下,起先分开,喝完一杯再斟一杯,然后把各种酒调在一起,喝了一杯,又把两种对半掺在一起,接着又把另两种掺在一起。总而言之,我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晚上,喝得差点酩酊大醉,幸好及时想起应该适可而止,于是赶紧起身告辞:“丑不死先生,最好的朋友也得分手;谢谢你用各种外国酒款待了我,你过得不错,现在我用红葡萄酒祝你健康,我得告辞了。”丑不死先生答道:“马格斯门,劳驾你用右手把我提出椅子,我得送你出去。”我说我实在不敢当,但他坚持要送,我只得把他提出了他的宝座。他满嘴马德拉酒的气味,我抱他下楼时不由得想,我好像是捧着一大瓶葡萄酒,瓶口装着一个难看的塞子,大得异常。

我把他放在大厅门口的地席上,可他抓住我的上装领圈,不让我站直身子,对着我的耳朵小声道:

“马格斯门,我并不幸福。”

“丑不死先生,你有心事吗?”

“他们待我并不好。这些人忘恩负义,只要我不给他们喝香槟酒,他们便把我放在壁炉架上,只要我不给他们钱,他们便把我锁在柜子里。”

“那就叫他们滚蛋,丑不死先生。”

“这不成。我们是一起走进上流社会的,那上流社会将怎么说我呢?”

“那你就离开这个社会!”我说。

“这不成。你不明白你在讲什么。一个人一旦走进上流社会,就没法离开它。”

“那么,如果你不计较的话,丑不死先生,”我一边讲,一边严肃地摇摇头,“我得说,你根本不应该进去。”

丑不死先生拼命晃动他那个大脑袋,简直有些吓人,还用手把它捶了六七次,那副恶狠狠的样子是我从未料到的。然后他说:“你是一个好人,但是你不明白。晚安,走吧。马格斯门,小矮子现在要绕大篷车跑三圈,然后退场啦。”这次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用手和膝盖一级级爬上楼梯。尽管很吃力,他好像毫无知觉。要是他头脑清醒的话,这么陡的楼梯,他是不敢爬的;但这已无法改变。

那以后不久,我在报上看到,丑不死先生进宫引见了。报上写道:“人们会记住”——我一生总是发现,凡是不必记住的事,报上偏偏说会记住——“丑不死先生是一个身材极端矮小的人,他在上次国家彩票中荣获头奖,使举世震惊。”好吧,我对自己说,生活就是这样!他终于如愿以偿,进了王宫!他使乔治四世大吃了一惊!

(就为这件事,我添制了那一大幅画,在画中,他拿了一袋金币献给乔治四世,还赢得了一位夫人的爱情,夫人帽上饰有鸵鸟翎毛,他则戴着丝袋假发,佩着剑,钮扣扣得整整齐齐。)

你们现在要问这幢房子,是的,我租下了它——虽然与诸位还无一面之交——在这里开办马格斯门游乐场,前后共十三个月,有时表演这个,有时表演那个,也有时并无特别节目,但是那些画始终挂在外面。一天夜里,表演刚刚结束,送走了最后一批不太热心的观众,由于天不作美,下着大雨,我坐在后面楼梯上吸烟斗,那个用脚趾写字的年轻人跟我在一起(可惜他从来不会用脚趾吸烟,只会用脚趾写字)。正在这时,我听得前面有人踢门。我对年轻人说:“喂,老伙计,这是怎么回事?”他用脚趾揉了揉眼睛,说道:“我不知道,马格斯门。”真的,他从来什么也不知道,这是一个枯燥的伙伴。

声音断断续续,没有停止,我放下烟斗,拿起蜡烛,走下楼梯,开了门。我向街上张望,但周围毫无动静,连个人影也没有,我正在诧异,猛然觉得有个东西从我胯下钻进了过道,我赶紧转过身子,原来这是丑不死先生!

“马格斯门,”他说,“收下我吧,条件照旧,我给你干活;你同意的话,就说同意。”

我给弄糊涂了,但我还是答道:“同意,先生。”

“我也同意,双方同意!”他说。“你屋里有什么吃的没有?”

我一直记着我们在蓓尔美尔街喝的那些闪闪发光的外国酒,因此现在只能给他吃冷香肠和掺水杜松子酒,觉得很不好意思,但他毫不在乎,拿了不少食物,用一只椅子当餐桌,像从前一样,坐在小凳子上大吃起来。直到这时,我还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他终于把香肠一扫而光(那是牛肉香肠,据我估计,至少有两磅四盎司),吃完以后,那个小矮人心头的智慧才像出汗似地向外渗透。

“马格斯门,”他说,“你瞧我!站在你面前的,就是进了上流社会,又走出上流社会的人。”

“啊!丑不死先生,你离开它了?先生,你是怎么离开的?”

“我给骗光了!”他说。想不到他能说出这句话,可见他的脑袋一点不笨,根本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

“我的朋友马格斯门,我不妨把我的一大发现告诉你,这是花了代价的,它值一万两千五百镑呢;你终生都用得到它。我发现的这个秘密就是:与其说一个人走进上流社会,不如说是上流社会吞没了这个人。”

我不能准确领会他的意思,只得摇摇头,装出深思的表情,说道:“丑不死先生,你讲得有道理。”

“马格斯门,”他说,扭住了我的大腿,“上流社会吞没了我,把我的每个便士都吞没了。”

我觉得我的脸色发白了,尽管我天生能说会道,这时却开不得口,只是勉强问道:“诺曼第在哪儿?”

“跑掉了。还偷走了一只盘子,”丑不死先生说。

“那另一个呢?”我是指从前戴主教帽子的那个伙计。

“跑掉了。偷走了我的珠宝,”丑不死先生说。

我坐下,望着他,他站直身子,望着我。

“马格斯门,”他说,这时我觉得他虽然声音变粗了,但人却变得聪明了,“上流社会从整个说来,只是一群矮子。在圣詹姆士宫中,他们都在干我干的老行当——绕着大篷车跑三圈。只是他们穿着古老的朝服,而且都是阔人。在别处,他们都是摇着小铃铛在玩骗人的把戏。到处都有瓷盘子向人收钱。马格斯门,这盘子就是无往而不在的衙门!”

你们明白,我看到他的不幸把他弄得非常伤心,因此对他很同情。

“至于那些胖女人,”他说,把脑袋朝墙上狠狠撞了一下,“在上流社会,这种女人有的是,比我们那个更坏。我们那个只是不知好歹,低级趣味,叫人瞧不起,以致自作自受,落在一个印第安人手中!”说到这儿又把头撞了一下。“但她们呢?马格斯门,她们是为了钱不要廉耻。她们披着羊毛围巾,戴着手镯,把你的屋子弄得到处都是漂亮的扇子之类的东西,因为她们知道,只要奉承你几句,你便会把钱当水一样送给她们。这不是跟着你的风琴上场的那种胖女人,不论你是谁,她们都会从各个角落拥到你的身边来。她们像过滤器一样,要把你心中的血滤光。等你没有什么可以给她们的时候,她们就当着你的面嘲笑你,把你被吸干了血的身体丢在那儿喂秃鹫,像大草原上的死野驴一样,但这是你咎由自取!”说到这里,他又把脑袋死命撞了一下,倒在地上了。

我以为他死了。他的脑袋这么大,撞得又那么凶,轰隆一声掉在地上,肚子里那些香肠一定兜底翻了个身,因此我以为他死了。但是不久他慢慢苏醒了,坐在地上,眼睛中露出从未有过的智慧的光芒,对我说道:

“马格斯门!在你这个不幸的朋友经历的两种生活方式中,最本质的区别就在这里,”他伸出可怜的小手,眼泪淌到了胡子上——应该说他还是个男人,他的胡子不少,只是它并不能保证人们赢得爱情,“那就是,在上流社会外面,我给人观看是别人付给我几个小钱;在上流社会里面,我给人观看却要自己付出一大笔钱。哪怕没有人强迫,我也宁可要前者,不要后者。明天用号角宣传吧,说我回来了,照旧参加表演。”

这以后,他又回到了杂耍团,干得那么轻松,好像完全换了个人。但是我们没有再让他摇手风琴,在朋友们面前也不再提他的财产。他一天天变得聪明了,他对上流社会和公众的观点,既光辉灿烂,又令人费解,让人感到可怕;随着他的智慧的增长,他的脑袋也越变越大了。

他干得很好,吸引了不少观众,这样过了九个礼拜。到这个时期结束时,他的脑袋已成为一大奇观;一天晚上,送走最后一批观众,关上大门以后,他表示希望听听音乐。

“丑不死先生,”我说(我从不漏掉“先生”这称呼,哪怕别人都直呼他的名字,我也不干),“丑不死先生,你真的认为,你的身体和心情都允许你听风琴了吗?”

他的回答是:“托比,下一次跑码头能遇到的话,我要宽恕她和印第安人。就这样。”

我开始摇手风琴,但有些害怕,手直哆嗦;他一言不发,乖乖坐着。直到我死的一天,我都相信,他那么坐着的时候,脑袋在越变越大;因此你们可以断定,他头脑里的思想一定非常多。他一直坐着,听着音乐,然后突然醒了。

“托比,”他说,露出了安详的笑容,“现在小矮人要绕大篷车跑三圈,然后退场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叫他的时候,发现他已到另一个社会去了,那个社会比我的和蓓尔美尔街的都好得多。我尽一切力量,为丑不死先生举办了值得欣慰的葬礼,我作为葬礼的主持人跟在他的后面,乔治四世的那一大幅画则作为先导,像一面旗子似的。但是这房子以后显得那么阴沉凄凉,我退租了,重新回到了大篷车上。

* * *

[1] 英国于1826年通过法案,禁止抽彩活动。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分享到:

推荐阅读

·狄更斯短篇小说·董贝父子·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双城记·匹克威克外传·远大前程·荒凉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