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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护士和病人

发布时间:2023-03-07 2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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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家来有几天了;一天晚上,我到楼上自己屋子去,站在查理背后,偷偷看她怎样练习书法。对查理来说,写字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为她好像天生就拿不好笔,无论什么笔,只要落在她手里,就像中了魔似的,一会儿东倒西歪,一会儿停着不动,一会儿墨水四溅,一会儿又像上了鞍的驴子,专往死角里钻。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查理那只小孩子的手,写出来的字一个个都像是小老头:满脸皱纹、骨瘦如柴、摇摇欲倒,而她那只手却是又圆又胖。不过查理做别的事情还是挺有办法的,像她那样灵巧的手指头,我从来也没见过。

“好啊,查理,”我一边说,一边看她临摹的O字,那些字有的写成四方的,有的写成三角的,有的又像个梨子,总而言之,歪歪扭扭,什么样子都有,“有些进步啦,查理,如果你能写得圆一点,那就蛮好了。”

后来,我写了一个,查理跟着写了一个,可是,查理写的那个,笔划合不拢,弯弯曲曲的,好像打了一个结。

“没关系,查理,将来一定能学好的。”

查理写完以后,放下了笔,她那只小手都抽筋了,正在那里一开一合地活动着。她认真看了看写的那一页字,好像有点骄傲,也有点怀疑,然后站起来,向我行了一个屈膝礼。

“谢谢您夸奖,小姐。您认识一个叫珍妮的穷人吗,小姐?”

“是一个烧砖工人的女人吧,查理?我认识她。”

“我刚才出去的时候,她走过来跟我说话,说是您认识她,小姐。她问我是不是那位年轻小姐的侍女——年轻小姐指的是您,小姐——我说是的,小姐。”

“我以为她早就离开这里了,查理。”

“她本来是离开了,可是现在又回来了,住在原来的地方——和莉子在一起。您认识另外一个叫莉子的穷人吗,小姐?”

“我想我认识她,查理,不过,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也这么说来着!”查理答道。“小姐,她们在外面流浪了一段时候,现在回来了。”

“在外面流浪吗,查理?”

“是的,小姐。”查理用圆圆的眼睛看着我,如果她在练习本上写的字也这么圆,那就太好了。“那个可怜人到山庄附近来过三四趟,总想看您一眼——她说,她只想看您一眼——可是,您那些天不在家。她就是在那时候看见我的。她看见我走来走去,小姐,”查理说到这里笑了笑,表示非常高兴和自豪,“觉得我大概是您的侍女!”

“她真的这样想吗,查理?”

“是的,小姐!”查理说,“一点都不假。”查理又非常高兴地笑了笑,而且又把眼睛瞪得圆圆的,样子很认真,简直就是我的侍女似的。查理觉得,做我的侍女是一个莫大的荣幸,她站在我面前,样子是那么年轻,身材是那么娇小,然而态度又是那么稳重,而最有趣的是,她那种小孩子的兴高采烈的样子往往突破稳重的态度显露出来,总之,她那怡然自得的样子,我是怎么也看不厌的。

“你在哪儿看见她的,查理?”我问道。

“在药铺门口,小姐,”我的小侍女说着,脸色就沉下来了。查理因为父亲刚去世不久,现在还穿着丧服哩。

我问查理是不是那个烧砖工人的女人病了,查理说不是。是别人病了。那人四处流浪,曾经到过圣阿耳本斯,现在正呆在她家里,以后究竟要到哪里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查理说,那是个很可怜的小孩,没有爹娘,没有亲人。“如果我和爱玛随着爸爸死去,小姐,托姆也会像他那个样子呢,”查理说到这里,圆圆的眼睛里含满了泪水。

“她是去给那小孩买药吗?”

“是的,小姐,”查理答道,“她说他从前也给她买过药。”

我的小侍女站在那里望着我,脸上露出着急的样子,她那双向来很柔和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这时候我不难猜出她在想些什么。“嗯,查理,”我说,“我想,我们俩最好到珍妮家里,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转眼间查理就把我的帽子和面纱拿来,帮着我把衣服穿好,然后她自己也裹上一条暖和的大围巾,用别针别起来,怪模怪样的,活像一个小老太婆,这一切都充分说明,她很想到珍妮家里去。就这样,我和查理也没有跟任何人说一声便出去了。

那天晚上又黑又冷,树木被风吹得瑟瑟抖。那天一直下着大雨,而且好几天来就没有怎么停过。不过,我们出去的时候却没有雨。天空有些地方已经没有阴云,可是非常阴暗——就连我们头顶上有几颗星星的地方,也很阴暗。在北边和西北边,也就是三个钟头前日落的地方,有一道灰白色的暗淡的亮光,显得又好看又可怕;几长片滚滚而来的乌云插进那道亮光里去,这会儿凝然不动,仿佛是一片突然静止的狂涛。在伦敦城那边,一片暗红色的亮光笼罩着那黑沉沉的荒原;这两种亮光形成的对比,显得异常庄严肃穆,尤其是那片暗红色的亮光(它照耀着伦敦城那些我们看不见的房子以及成千上万感到惊奇的居民),使人产生一个幻觉,以为这是从天而降的一场大火。

那天晚上,我没有想到——丝毫没有想到——不久以后我会遇到什么不幸。可是,自从那一天,也就是我们上街之前在花园门口站着仰望天空的时候起,我就一直记得,我当时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感觉——觉得自己跟以前不大一样了。我知道,正是在那个时候和那个地方,我有了这种难以言传的感觉。从那时候起,每当我回忆起当初那种感觉,就联想到那个时间和地点,以及跟那个时间和地点有关的一切,甚至联想到远处伦敦城的嘈杂声、狗吠声,还有马车沿着泥泞的山坡驰下来的辘辘声。

那天晚上是星期六,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大多数的人都到别处喝酒了。那个地方比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安静一些,不过,还是像早先那样破烂。砖窑在烧着,令人窒息的浓烟,在火光的映照下呈灰蓝色,向我们迎面扑来。

我们来到珍妮住的小房子门前,从那修补过的窗户,可以看见里面暗淡的烛光。我们敲了敲门,就进去了,那个死了孩子的妈妈,坐在微弱的炉火旁,也就是靠近床铺的一张椅子上,在她对过,有一个可怜的男孩背靠着壁炉,坐在地上缩成一团。他腋下像挟着小包裹似的,挟着一顶破皮帽;他想法让自己暖和,可是反而哆嗦得更厉害,连那些破门窗都跟着晃动了。这地方比以前还要气闷,而且有一股不卫生的怪味。

刚一进去的时候,我并没有把面纱揭开,就和那个女人打招呼。那个男孩马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眼睛瞪着我,充满了惊讶和害怕的神色。

他的动作很快,不难看出,这是由我引起的,我只好站住,不再往前走。

“我再也不到那个坟地去了,”那男孩喃喃地说,“老实告诉你,我绝对不去了!”

我把面纱揭开,和那个女人聊起来。她低声对我说:“你别理他,小姐。他过一会儿就清醒了,”然后又对那男孩说,“乔,乔,你怎么啦?”

“我知道她来干什么!”那男孩喊道。

“谁?”

“这位夫人。她是来叫我带她上坟地去的。我才不上坟地去哩。我一听见坟地这两个字就腻味了。她说不定会把我埋进去的。”这时候,他又打起哆嗦来了,当他往墙上一靠,整所房子就跟着晃动。

“小姐,他一天不停地在唠叨这些事情,”珍妮轻轻地说。“乔,你干吗直瞪眼!这位小姐是来看我的呀!”

“是吗?”那男孩半信半疑地说,伸出手来挡着亮光,用火红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我觉得她就是那个夫人。帽子不是那样,衣裳也不是那样,可是我觉得她就是那一个。”

查理年纪虽小,但对害病这种麻烦事儿早就有了经验,这会儿她摘下帽子和围巾,轻轻搬了一把椅子来到男孩跟前,扶他坐在椅子上,那样子很像个老练的护士,只是那些护士不可能长着像查理那样小的脸蛋罢了;现在这张脸蛋似乎博得了那个男孩的信任。

“你听我说!”那男孩说,“你告诉我,她是不是那个夫人?”

查理一边摇头,一边把他身上的破衣服理好,让他尽量暖和一点。

“噢!”男孩喃喃地说,“这么说,她不是那个夫人。”

“我是来看看,能不能帮你点忙,”我说。“你怎么啦?”

“我身上冷得要命,”男孩声音嗄哑地回答说,那茫然失神的眼睛左右转动,好像没有看见我,“可是过一会儿又热得要死。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一个钟头里折腾好几回。我的脑袋直发晕,老是想睡觉——我的嘴干极了——我的骨头痛极了,好像都散了似的。”

“他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我向那女人问道。

“今天早上,小姐,我是在城边看见他的。我早在伦敦就认识他了。对不对,乔?”

“对,在托姆独院,”那男孩回答说。

他每次打起精神,或是睁开眼睛,都经不了很长时间。过一会儿,他又耷拉着脑袋,费力地摇着,说话时的样子好像没有睡醒。

“他是什么时候从伦敦来的?”我问道。

“我是昨天从伦敦来的,”那男孩自己答道,这会儿他脸上又烧得通红。“我还要到别的地方去。”

“他要到什么地方去?”我问道。

“到别的地方去,”男孩提高声音又说了一遍。“他们一直在赶我往前走,往前走,自从那个夫人给了我一个金币,我就不像从前那样自由自在了。斯纳斯比太太,她老是盯着我,赶我走开——可我没惹她啊!——他们那伙人老是盯着我,赶我走开。从我早上爬起来,到我晚上躺下去,他们每个人都是这样对付我。我还要到别的地方去。反正是别的什么地方我都去。在托姆独院的时候,她告诉我,她是从圣阿耳本斯来的,所以我就到这儿来了。我到这儿或者到别的地方,还不是一样吗?”

他无论说什么,最后总是转过脸去对着查理。

“我们怎么安顿他呢?”我把那女人拉到一边说,“就算他有个目的,知道要到哪儿去,他这样子也不能走啊!”

“小姐,我实在不知道,”她一边说,一边同情地看了看乔。“我真说不上该怎么办。我很可怜他,把他留在这里,呆了一整天,让他喝了汤,吃了药,莉子还出去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收留他(我的小孩在床上哩——是莉子的孩子,可是我把他当作我自己的);不过,我不能老让他呆在这里,因为我的男人要是回来,看见他在这里,一定会把他赶走,甚至会把他打伤。你听,莉子回来了!”

话音未落,另外那个女人就进来了,那男孩挣扎着站起来,好像他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他应该走开了。床上那个小孩什么时候醒的,查理什么时候和怎么样过去把他抱起来,走来走去哄着他,那我就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在那里像个做母亲的人似的,悄悄地做着这些事情,像她当初和托姆、爱玛住在布兰德太太的阁楼里那样。

莉子去过好几个地方,被人推来推去,结果还是白跑。最初,收容所的人说,时间太早不能收,最后又说,时间太晚了。一个公务员让她去找另外一个公务员,而另外那个公务员又让她回去找原先那个公务员,就这样,这两个人让她跑来跑去。我觉得,这两个人当初得到差事,似乎是因为他们善于敷衍塞责,而不是因为忠于职守。“你瞧,”她最后喘着气说(因为她刚才一直在东奔西跑,而且还提心吊胆),“珍妮,你男人眼看就要到家,我男人也快回来了,我们不能再留这孩子了,但愿上帝保佑他吧!”她们凑了几个半便士,匆匆忙忙塞进那男孩手里,他便迷迷糊糊的,又像是表示感谢,又像是毫不在意,拖着脚步走出去了。

“亲爱的,让我来抱吧,”孩子的妈对查理说,“谢谢你帮忙!再见啦,亲爱的珍妮!小姐,要是我男人不跟我吵架,我过一会儿就到砖窑那边去看看,因为那小孩一定会到那儿去的,等到天亮我再去一次!”她匆匆地走了,后来,我们经过她家时,她正在门口哼着歌儿哄孩子,担心地望着街上,等她那喝醉了的丈夫。

那时候,我不敢停留下来跟她们任何一个人谈话,免得给她们带来麻烦。可是,我对查理说,我们不能让那小孩就这样死掉。对于这种事情,查理懂的比我多,头脑也机灵,办事也利落,她听了便跑到我前头去带路,不一会儿,我们就在离砖窑不远的地方追上了乔。

我想,他离开伦敦的时候,一定是挟着一个小包裹,只是后来被人偷走,或是自己弄丢了,因为他仍然把那顶破皮帽当作包裹挟在腋下,而光着脑袋淋雨——这会儿雨又大起来了。我们招呼他的时候,他就站住了,可是,我刚一走过去,他又害怕起来。他站在那里,用发亮的眼睛瞪着我,甚至不敢再哆嗦了。

我让他跟我们一起走,答应给他安排一个过夜的地方。

“我不要什么过夜的地方,”他说,“我可以到热乎乎的砖堆里去睡觉。”

“难道你不知道,有人就死在那里头?”查理说。

“人在哪儿都能死,”那男孩说。“有的人死在家里——她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带她去看过——在托姆独院的人是一群一群地死掉。依我看,那里死了的人比活着的人还多。”接着,他压低了嗄哑的嗓音对查理说:“如果她不是那个夫人,也不是那个外国人。那么难道她们一共有三个人?”

查理看了看我,似乎有点害怕。那小孩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自己也有点心虚。

可是,我向他招手的时候,他就转过来,跟着我走;我看他还愿意听我的话,就在前面领路,径直走回家去。我们家并不远,就在小山的顶上。我们在路上只遇到一个人。当时我心里直嘀咕,要是没有别人帮忙,我们能不能走到家,因为那小孩走路摇摇晃晃,身子直打哆嗦。不过,他没有叫痛,而且说来奇怪,他对自己的事情,一点都不在乎。

我让他暂时呆在门厅里,他就在窗座的一角缩成一团,看着周围舒适的摆设和那熊熊的炉火,那种漠不关心的样子,丝毫没有表示惊奇的意思;我随即走进客厅,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告诉监护人。我看见斯金波先生也在那里,他是坐驿站马车来的,他常常不预先通知,就跑到我们家里来,而且从来不带衣服,需要什么,就借什么。

他们立刻和我一起出来,去看那孩子。这时候,仆人们也都聚在门厅里,查理就站在那孩子旁边。那孩子在窗座上直打哆嗦,很像是一只从沟里找到的受伤的小动物。

“这事儿真糟糕,”监护人问了他一两个问题,摸摸他,看看他的眼睛,然后说,“哈罗德,你说怎么办?”

“你最好把他赶出去,”斯金波先生说。

“你说什么?”监护人很严肃地问道。

“亲爱的贾迪斯,”斯金波先生说,“你是知道我这个人的,我是个孩子。要是我不好,你就跟我发发脾气吧。可是,我对害病这种事情,素来就有反感。甚至在我当大夫的时候,也有反感。你知道不,他可能传染别人。他得的病很危险。”

斯金波先生已经从门厅回到客厅,他坐在钢琴前面,对我们说这话的时候,样子很轻松。

“你们也许会说这是孩子脾气,”斯金波先生愉快地看着我们说。“好吧,我承认这是孩子脾气,可是,我本来就是孩子,根本不想冒充大人。如果你把他赶到街上去,那不过是让他回到原来的地方罢了。你知道不,他那样也不见得比原先更坏。说不定比原先还好呢。你不妨给他六个便士,或者五个先令,或者五英镑十先令——你自己去计算吧,我不是数学家——然后就把他打发走!”

“那时候,他怎么办呢?”监护人问道。

“坦白说,我根本不知道他那时候怎么办,”斯金波先生耸耸肩,笑嘻嘻地说,“不过,我相信他一定能想出办法的。”

“你瞧,这事情想起来真可怕,”监护人说,——因为我已经简单地告诉他,那两个女人为乔东奔西跑,但是没有结果,“这事情想起来真可怕,”他一边来回踱着,一边搔头,“如果这可怜的孩子,是个判了罪的犯人,那么监狱里的医院就一定收容他,而他也会像英国任何一个害了病的孩子那样,得到适当的照顾。”

“亲爱的贾迪斯,”斯金波先生说,“请原谅我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我对世事一窍不通——不过那孩子为什么不是一个犯人呢?”

我的监护人停下来,望着他,脸上露出又好笑又生气的表情。

“我觉得,我们这位小朋友大概不会干出什么不得体的事情吧,”斯金波先生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如果他惹出什么乱子,被关到监牢里,我觉得那反而聪明一些,而且从某个角度来说,也值得人敬重。那样子就更富有冒险精神,因而也就更富有诗意。”

“我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像你这样的孩子了,”我的监护人一边说,一边又不安地踱来踱去。

“你真的这样想吗?”斯金波先生说,“也许是吧!可是,我们这位小朋友处在这样一个地位,完全可以搞得很有诗意,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那样做。他生来就有很好的胃口,那是没有问题的——说不定,他身体比较好的时候,胃口还很大哩。那很好啊。我们这位小朋友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大概是中午吧,就对社会说:‘我饿了,劳驾把匙子拿给我,让我吃饭吧!’社会本来就有责任全面解决匙子分配的问题,而且也明白说过要给我们这位小朋友一个匙子,可是,社会现在不给他匙子,我们这位小朋友只好说:‘对不起,我要自己动手拿了。’你瞧,我觉得,这是一种越轨行为,不过,这里头也有一定的道理,一定的浪漫色彩。如果我们这位小朋友在这类事情上,做出光辉的榜样,而不去做一个普通的流浪儿,那么,我对他一定会更感兴趣。”

“可是,他这会儿的情况越来越坏呢,”我鼓起勇气说。

“可是,他这会儿,”斯金波先生嬉皮笑脸地学着说,“就像经验丰富的萨默森小姐说的那样,情况越来越坏。因此,我建议你趁早把他弄走。”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那种乐呵呵的样子,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当然啰,小老太太,”我的监护人转过来对我说,“我要是到医院去说一声,他们是会把他收下的,不过,像他这种情形,如果到了非进医院不可的时候,事情就糟糕了。可是,现在天已经黑了,天气很不好,孩子也很累了。我们马厩旁边有一个干净的阁楼,里面有一张床,我们就让他睡在那里,等明天早上再把他裹起来送走。我们就这样办吧。”

“哦!”我们走开的时候,斯金波先生按着琴键说,“你们是去看我们这位小朋友吗?”

“是的,”我的监护人说。

“贾迪斯,你这个人真了不起!”斯金波先生开玩笑似的称赞道。“你不在乎这样的事情,萨默森小姐也不在乎。你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就是所谓‘意志’!可是,我根本没什么意志不意志的,我干脆就‘办不到’。”

“这孩子需要怎样照顾,我想你总可以出点主意吧?”我的监护人回过头,似怒非怒地说;我们只能说他似怒非怒,因为他似乎从来不把斯金波先生当作一个对自己言行负责的人来看待。

“亲爱的贾迪斯,我看见他的口袋里装着退烧药的瓶子,他吃那种药最合适。你不妨让人在他睡觉的地方洒上点醋,把屋子弄得凉快一些,让他盖得暖和一些。不过,由我来出主意,实在不合适。萨默森小姐对这些细微的地方很有经验,而且也很会料理这些细微的地方,用不着我出主意,她全都知道。”

我们回到门厅,把准备做的事情说给乔听,查理又向他从头到尾说一遍,可是,就像我早先看到的那样,他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在乎,只是疲乏不堪地睁着眼睛看我们做这做那,好像我们不是为他而是为别人操心。仆人们很同情他的悲惨处境,也很愿意帮忙,所以那个阁楼很快就收拾好了;有几个在园子里干活儿的人,把他裹得严严的,抬他穿过湿漉漉的院子。他们都很体贴他,而且似乎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觉得多叫他几声“老弟”,可能使他精神起来:这一切看了真叫人高兴。这些事情都是在查理的指导下做的,她在阁楼和正房之间跑来跑去,一会儿拿点兴奋剂,一会儿拿点吃的东西,我们觉得,那些东西对他是没有害处的。在安顿那孩子睡觉以前,我的监护人亲自去看了看,他回来以后,在“牢骚室”里为那孩子写了封信,让信差明天一早就送走,他对我说,那孩子似乎好一点,想睡觉了。他还说,为了防备他神志不清的时候出事,他们已经把他的房门反锁起来,并且做了种种安排,只要他起来折腾,就会有人听见。

婀达伤风了,呆在我们卧室里没出来,只有斯金波先生一个人一直在客厅里,弹奏着片断的悲哀的曲子;我们在远处听见,他有时还边弹边唱,声音悠扬,感情洋溢,真是自得其乐。我们回到客厅的时候,他说要给我们演唱一首小小的歌谣,因为他忽然想起,那歌谣“对我们这位小朋友很合适”,于是,他就唱了一首关于“乡下孩子”的歌谣:

东奔西跑,四顾茫茫,

既丧父母,又失家园。

他对我们说,这首歌谣写得真不错,他每次唱的时候,都想掉眼泪。

那天晚上,他的兴致始终很好,“因为他一想到周围有这许多精明强干的人,”这是他嬉皮笑脸说的原话,“他就要高声歌唱。”他举起一杯尼格斯酒(1),建议我们大家“为我们这位小朋友的健康干杯”!并且神气活现地描绘说,他认为那孩子和惠廷顿(2)一样,命中注定要当伦敦的市长,而且只要他一旦当上市长,就会成立以贾迪斯命名的慈善机构和以萨默森命名的养老院,而且每年组织一个小团体到圣阿耳本斯去参拜圣地。他说,他一点都不怀疑,我们这位小朋友,从他本身的情况来看,是个挺好的孩子,可是,他走的道路和哈罗德·斯金波走的道路不同;哈罗德·斯金波第一次对自己有所认识,因而发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曾经大吃一惊,他听天由命,对自己的一切缺点置之不顾,他认为得过且过,随遇而安,是最好的人生哲学;他希望我们都能像他那样。

查理最后来报告说,那孩子已经睡着了。我从卧室的窗户可以看见,他们给他留下的那盏灯,射出了淡淡的亮光。想到他终于有个过夜的地方,我就安然入睡了。

黎明前,人们走动和说话的声音都比平时大,把我吵醒了。我一边穿衣服,一边往窗外望,看见昨天晚上积极帮助那孩子的一个仆人,就问他家里出了什么事。阁楼里的那盏灯还点着,从窗户透出光来。

“那孩子出事了,小姐,”他说。

“他病得很厉害吗?”我问。

“没了,小姐。”

“死了!”

“死了,小姐?不是。没影儿了。”

他在夜里什么时候走的,怎么走的,为什么走的,那就不知道了。阁楼的门还是那样关着,那盏灯也还放在窗台上,人们只能设想,他是从地板上的活门跑掉的,因为那扇活门和下面的空马车房相通。可是,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孩子一定是随手把门关上,所以那扇活门好像根本就没开过似的。屋里的东西一件也没有丢。这些事情弄清楚以后,我们大家都很伤心,都相信他一定是在夜里烧得昏昏迷迷,产生了幻觉,被什么东西所吸引,或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所以在那奄奄一息的情况下还是设法逃跑。我们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只有斯金波先生例外,他像平时那样无动于衷地一再说,我们那位小朋友生来就是有教养的,觉得自己身上有病,住在别人家里不合适,所以就走了。

凡是要问的人都问过了,凡是要找的地方都找过了。那些砖窑也仔细看过,那些茅屋也去过,那两个女人也都盘问过了,可是她们不知道他的下落,而且她们那副惊讶的样子也绝不是装出来的。这几天一直下着大雨,那天夜里也下大雨,所以根本看不出脚印来。每个篱笆和水沟,每一堵墙,每个干草堆,不论远近,我们的仆人都去找过,免得那孩子在什么地方昏倒或死去;可是,没有任何迹象说明他曾经在附近呆过。总之,他们把他一个人留在阁楼的时候起,就听不见他的声息了。

我们找那孩子,找了五天。我并不是说,五天以后就不再找了;不过,那时候发生了一件使我终生难忘的事情,我的注意力就转到那上面去了。

有一天晚上,查理又在我屋里练习书法,我坐在她对面做针线活儿,忽然,我觉得桌子晃个不停。我抬头一看,发现我的小侍女浑身哆嗦。

“查理,”我说,“你怎么感到这么冷啊?”

“我是浑身发冷,小姐,”她回答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我连坐都坐不住。昨天,大概在这个时候,我也是浑身发冷,小姐。不过,你别着急,我大概是病了。”

我听见门外有婀达的声音,就赶紧跑过去把房门关上,那扇门是和我跟婀达合用的漂亮起居室相通的。我刚把门关好,我的手按着门上的钥匙,还没有拿开,她就已经在敲门了。

婀达要我放她进来;可是我说:“亲爱的,现在不行,你走吧。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过一会儿就来找你。”啊,后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才和婀达重新作伴哩。

查理病了。过了十二小时,她就病得非常厉害。我把她搬到我屋里来,让她躺在我床上,我轻轻地坐下来照顾她。我把事情全都跟监护人说了,还说我为什么必须隔离,为什么绝不能和婀达见面。起初,她常到门口来找我,甚至哭哭啼啼地责备我;可是,我给她写了一封长信,说她这样子反而使我心烦意乱,如果她真爱我,希望我心里安宁,那就请她到花园里来看我。从此以后,她就到我窗户下面来,甚至比从前到门口来的次数还要多;如果说以前我们朝夕相处的时候,我就很喜欢她那甜蜜的声音,那么现在,当我躲在窗帘后面,不敢探出头来,一边听着,一边回答的时候,我就越发喜欢她的声音了!后来,在那更加令人难受的时刻里,我是多么爱听她的声音啊!

现在婀达搬到别的房间去住了,仆人在那起居室里给我摆了一张床,我把那扇门打开,把两间屋子变成一间,并让空气永远保持清新。屋里和花园里的那些仆人,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我一招呼,就高高兴兴地走来,他们一点也不害怕,也没有不情愿;可是,我觉得,最好是找个可靠的女人,那人既能不和婀达见面,又能来来去去都很小心。有了这样一个人帮忙以后,当我知道不会和婀达碰上,我就和监护人一起出去换换空气;同时,我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不缺别的东西。

就这样,可怜的查理病得越来越厉害,濒临死亡的边缘,整天整夜卧床不起。她很有耐性,从不抱怨,默默地忍受着病痛;当我坐在她身旁,让她的头靠在我怀里——因为有时候她只能用这个姿势才睡得着觉——我常常默默地祷告上帝,求上帝帮助我,永远记住这个小妹妹给我做出的榜样。

查理将来即使恢复健康,她的美貌也可能受到损坏和有所改变,我一想到这个心里就难过——要知道,她那带着酒窝的脸蛋就像一个小孩子的那样——可是,看到她面临着更大的危险,也就顾不得这个了。她病得最厉害的时候,常常在昏迷中想起当初如何服侍卧病不起的爸爸,如何照顾弟弟妹妹,不过,她还认得我,因为她怎么躺着都不合适的时候,在我怀里躺着就比较安静,她由于胡思乱想而喃喃自语的时候,也不那么转辗不安。在这种时候,我常常想,像她这样一个诚实可靠的孩子,毅然挑起妈妈的重担,照顾嗷嗷待哺的弟妹,万一死了,我怎么对那两个活着的孩子说呢!

有时候,查理神志清醒一些,便和我聊聊天,要我替她向托姆和爱玛问好,还说她相信,托姆将来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在这种时候,查理常常跟我说,她爸爸害病时,她为了给他解闷,曾经尽自己的能力给他念一些书听,书上说什么有个年轻人死了,被抬出去埋起来,那人是个独生子,母亲是寡妇,书上又说有个会堂管理人的女儿,在耶稣的抚摸下,起死回生。(3)查理对我说,她爸爸死的时候,她在最初的悲痛中,曾经跪下来祷告,希望她爸爸也能复活,回到可怜的子女身边来;还说,如果她的病好不了,终于死去,她觉得,托姆也很可能会为她祷告。那时候,我能不能告诉托姆,古时候的人死后复活,只是为了让我们知道,我们有希望回到天堂去!

护士和病人

不过,查理无论病得多厉害,都没有失掉我说过的那些优秀品质。有很多很多次,我在夜里想到她那受人歧视的可怜爸爸,对守护天使有着很大的信赖,而对上帝又有着更大的信仰。

可是查理并没有死。她在死亡线上挣扎了很长时间,时好时坏,但慢慢地熬过来,开始好转。最初,根本不敢指望,她在外表上能恢复原来的样子。可是,我们不久就产生了希望,而且这种希望还很有实现的可能,因为我看见她又变成早先那样一个孩子了。

那天早上婀达站在花园里,我把这一切告诉她的时候,我是多么高兴啊,那天晚上我和查理终于在起居室里一起喝茶的时候,我又是多么高兴啊!可是,就在那天晚上,我忽然觉得自己浑身发冷。

所幸的是,到了查理躺下睡觉的时候,我才想到她的病传染给我了。在喝茶的时候,我还支持得住,现在已经不行了,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步查理的后尘。

不过,我还没有垮下来,第二天一早就起床了,婀达从花园里愉快地向我问好的时候,我还像平时那样,跟她聊了很长时间。可是,我始终有一种感觉;那天夜里,我在那两间屋子里走来走去,虽然也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但总是有点失常;有时候,我觉得心里发烧,头晕脑涨,好像整个人都发胖了。

那天傍晚,我觉得体力不支,就决定让查理有个心理准备,因此,我说:“查理,你身体已经很好了吧?”

“噢,很好了!”查理说。

“相当好吧,查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受得了吗?”

“当然受得了,小姐,”查理喊道。可是,查理还没来得及高兴,脸色就变了,因为她从我脸上看出那是什么样的秘密;她从那张安乐椅上扑过来,倒在我的怀里,说:“噢,小姐,这都是我不好!这都是我不好!”她因为满心感激,还说了些许多别的话。

“你瞧,查理,”我等她那一阵子激动过去以后说,“万一我病倒了,按人之常情,我当然是把最大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可是,查理,除非你对待我的病,像对待你自己的病那样沉着、镇静,不然我的希望就得落空了。”

“让我再哭一会儿吧,小姐,”查理说。“噢,亲爱的,亲爱的!让我再哭一会儿吧,亲爱的!我一定听您的话。”她搂着我的脖子,说出这话的时候,是多么热情,多么忠诚啊,后来,我一想起这个,总不免落下泪来。

因此,我让查理再哭一会儿,这使我们两人心里都好过一些。

“请您相信我,小姐,”查理平静地说,“您说什么我都听着。”

“这会儿没什么可说的,查理。我今天晚上要跟你的大夫说,我病了,要由你来照顾我。”

为了这个,那可怜的孩子衷心地感谢了我。

“明天早上,你听见婀达小姐在花园说话,我要是不能像平时那样到窗帘后面去,查理,就由你去说我睡着了——说我太累了,睡着了。查理,在这些日子里,你要把屋子收拾干净,就像我做的那样,还不要放人进来。”

查理答应了,我就上床去躺着,因为我觉得身子很疲倦。那天晚上我见着大夫,就请他帮个忙,暂时不要跟家里人说我病了。我现在还模模糊糊地记得,那天的黑夜渐渐变成白天,白天又渐渐变成黑夜;可是,第一天早晨,我还能勉强走到窗前,跟亲爱的婀达说话。

第二天早上,我又听见她在窗外的可爱的声音——噢,现在听起来多么悦耳啊——我让查理去说我睡着了(我当时说话感到有点吃力和痛苦)。我听见婀达轻轻地回答:“查理,你千万可别吵醒她!”

“查理,我的婀达今天是什么样子?”我问。

“她有点失望,小姐,”查理透过窗帘看着外面说。

“可是,我知道她今天早上一定非常漂亮。”

“确实很漂亮,小姐,”查理回答的时候,依然看着外面。“她还抬头望着窗户呢。”

用她那明媚的蓝眼睛望着呢,愿上帝保佑,她抬头往上看的时候,那双眼睛可爱极了!

我把查理叫到跟前,交给她最后一项任务。

“你听我说,查理,她要是知道我病了,那一定要想办法闯进屋里来的。如果你真爱我,查理,你一定要坚持到底,别放她进来!查理,我躺在这里的时候,你哪怕是放她进来一次,看我一眼,那我就得死了。”

“我绝不会!我绝不会!”她答应我说。

“亲爱的查理,我相信你。你过来,在我身边坐一会儿,用手摸摸我,因为我看不见你,查理,我眼睛瞎了。”

* * *

(1) 尼格斯酒是一种开水、糖、柠檬汁、肉豆蔻及葡萄酒掺兑的饮料。

(2) 指理查德·惠廷顿,见本书第六章注。

(3) 这里指的是《新约全书·马可福音》第5章,犹太会堂管理人睚鲁的小女儿濒于死亡,耶稣把她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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