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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特悔罪记》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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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蓓特缘何婚后仍是处女之身

太子殿下首次出奔[1]曾给我们的好国王战胜者查理添了不少麻烦。大约这个时代,都兰省一个后来绝了子嗣的名门望族遭逢不幸,列位读了下面这个凄惨的故事便知其详。作者写下这个故事时得到圣洁的听忏悔神甫、殉道者及权德天使[2]之助,正是他们遵循上帝的训谕,把这桩风流公案引向善的结局。

因倍尔·德·巴斯塔奈老爷乃是我们都兰省最大的地主之一,由于自身性格上的缺陷,他丝毫不相信男人的配偶女人也有灵性,并且以为女人无不天生水性杨花。他既有这一谬误想法,年纪一大把仍未娶妻,这对他并非好事。此人孤身独居,不解和善待人,若不在战场上厮杀便与一帮单身汉在一起打闹作乐。岁月不居,他已进入暮年,衣着不整,两手乌黑,满脸皱纹如猴子,总而言之,单看外表他便是基督教世界最邋遢的男子。可是就心灵、头脑和其他玄妙的东西而言,他有许多品性值得称赞。列位请相信,天主的使者跋涉千里也遇不到一位战将比他更忠于职守,遇不到一位领主享有比他更多的不受玷污的荣誉,比他更言出必行,一诺千金。听过他发表议论的人说他见解高明,往往能给人忠告。想必是天主有意嘲弄世人,才把那么多完美的品性赋予一个外貌奇丑之人。

话说这位老爷刚满五十岁,看上去已像六旬老翁。此时他才决心娶妻成家,以便传宗接代。他打听什么地方能找到合适的人选,听人盛赞门第高贵的罗昂家族有位小姐德貌双全,顿时动了心。罗昂家族在都兰省拥有领地,小姐芳名蓓特,因倍尔遂到蒙巴宗城堡去拜访她。他见到这位蓓特·德·罗昂小姐果然名不虚传,巴不得立即消受艳福,便拿定主意娶她为妻,何况他相信名门闺秀决不会不守妇道。此后不久就举行婚礼了,因为罗昂老爷有七个女儿待嫁,值此乱世,战争频仍,他的财产蒙受损失,无力给每个女儿都置备丰厚的嫁妆。巴斯塔奈这位好人确实有福,他得到蓓特货真价实的完璧之身,证明她母亲管教有方。允许他挨上姑娘身子的第一夜,他着实出力播种。婚后第二个月,妻子便确信怀了身孕,因倍尔老爷万分喜欢。这些事情,都属于我们这个故事的开头部分。还要交代一笔,这个合法出生的儿子后来继承巴斯塔奈的姓氏,被国王路易十一晋封为公爵,当过国王的侍从,还曾出使欧洲各国。人人敬畏的国王对他宠信有加,他对国王也矢忠不渝。这份忠心本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因为早在国王当太子的时候,老巴斯塔奈眷恋幼主,与他同甘共苦,甚至追随他犯上作乱。只要太子提出要求,他会为了他把耶稣再次钉上十字架。王公大人能交上这般讲义气的朋友,实为少见。

再说姣美的巴斯塔奈夫人对丈夫可谓一片至诚。自从有她为伴,这位好人心里原来对光荣的女性怀有的种种成见便如云开雾散,驱除得一干二净。遵照不信天主之辈的通例,他迅速由猜疑变为信赖,把家务完全交给蓓特管理,对她言听计从,让她主宰一切,向她奉献自己的荣誉,让她守护自己的白发。他把她视作一面反映德行的明镜,除了从丈夫嘴唇间吹出的气息,不受任何别的气息的吹拂,而且不计较夫君是朱颜丹唇还是龙钟老翁。为了把话说全,还得说明夫人之所以博得贤惠的名声,也因为有个幼子需要她日夜照料。整整六年,这俏丽的母亲每天第一件事是亲自给孩子喂奶,把孩子当做情人的替身,听任他咬嚼她那对迷人的奶头,而那孩子咬起来也毫不客气,与情人一般无二。这个好母亲除了孩子玫瑰色的嘴唇的亲吻不知有别的接吻,除了孩子的一双小手如快乐的小耗子的爪子在她全身上下乱摸,不知有别的爱抚;除了孩子那对清澈明亮、映出碧空的眼睛,不曾读过别的书;除了孩子如天使的语言一般悦耳的叫喊声,不曾听过别的音乐。列位须知,她老是抱他哄他,一早起来就想吻他,晚上也惦记着吻他几次。据说她半夜里还会爬起来,把自己缩成一团以凑合他的小身体,跟他亲个没够。总而言之,她带给孩子的母亲爱尽善尽美,因此自己也成了世上最好、最幸福的母亲。这么说,并非对圣母意存不敬,因为圣母当年抚养主耶稣未必耗费偌多心血,既然吾主是神不是凡胎。巴斯塔奈这位好人见妻子热心哺乳,对夫妻之道缺乏兴趣,反倒高兴,因为他床上精力不济,乐得养精蓄锐,也好生第二个孩子。六年之后,当母亲的不得不把儿子交给骑术教练和其他人接管。巴斯塔奈老爷嘱咐这帮人严格教育这孩子,以便他日后继承自己的姓氏的领地时,也继承家族的美德、优良品格、高贵气度和勇敢。蓓特见自己的幸福被人夺走,不由伤心痛哭。现在她只有轮在别人之后,每天摊到短暂的几小时时间与亲爱的儿子相处。对于母亲伟大的爱心来说,这几个小时自然太少了,难怪她从此闷闷不乐。好丈夫见她流泪,便卖力气再让她生个孩子,不但未能成功,反而惹恼了他可怜的妻子。因为据她说,制造孩子的手续烦死人了,要她付的代价也太高了。此话听来幼稚可笑,在她却是由衷之言,否则世上就没有一种学说是真的了。您若不信此言,那就得把《圣经》也当做谎话谰言,付之一炬。不过有的女人不信确有此等事情,男人倒不以为谬,因为他们深明此中的学问。作者不才,自当解释蓓特产生这个怪想法的秘密原因所在。我说的怪想法,指的是她对夫人们爱之胜过一切的事情感到厌恶,虽说她少了这份快乐并不脸上憔悴,心头烦闷。列位见过与在下一样善献殷勤、一样喜欢女性的写家吗?想必没有。在下爱女人爱到极点,却又不能随心所欲向她们表达爱慕之情,因为我手里经常握着鹅毛笔管,而不是倒过来用羽毛去撩拨夫人小姐们的朱唇,逗她们发笑,与她们百无禁忌交谈。列位且听在下道来。

话说巴斯塔奈这个好人并非精于此道的风月老手。只要能杀死敌方的士兵,他才不在乎杀人的方式。遇到混战,他会不打招呼便朝对方全身上下乱刺乱砍。他杀人既不讲究方法,与之相应,事关生命、出生和在您知道的那个迷人的炉灶里烤制一个孩子时,他也不拘细节。这位老爷对各种准备手段、水磨功夫毫不开窍,不解在炉膛里频添柴禾以俾升温。那不是一般的柴禾,而是奇香馥郁,在爱情的树林中一枝一叶收集起来的。他既不会如公猫叫春唧唧哝哝,卿卿我我,两人共吃一块糖,合舔一杯酒,更不懂荡子手腕,情侣解数,以及夫人小姐们爱之胜过自身灵魂得救的种种小花招。夫人小姐们所以爱之胜过一切,是因为她们的天性更近于雌猫而非女人,这在女人的习性中显而易见。您曾否在她们用餐时略为观察她们的举止?她们中没有一个人——我说的是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如男子一样直截了当一刀切开食物,爽爽快快送进嘴里。她们先是反复审视盘中的菜肴,像用筛子筛选豆子一样挑出她们中意的部位,吮吸调味汁,丢弃粗糙的成分,懒洋洋摆弄刀叉,好像她们是接受司法机关的裁决才来就餐的,她们最恨直来直往,干任何事情都喜欢拐弯抹角,花样翻新,机巧百出,这正是女人的特性所在,亚当的子孙之所以对女人爱之欲狂,原因也在于此,女人做什么都跟他们不一样,而且做得好。您同意吗?好!我喜欢您!再说因倍尔·德·巴斯塔奈这名老兵不解风月手段,他闯入维纳斯漂亮的花园好像冲进被攻占的城池,对居民的哭声和叫声不理不睬,匆忙在那片园地里种下一个孩子,犹如在黑暗中开弓放箭。娇媚的蓓特哪里受得惯这样待遇!她还是个孩子,刚满十五岁。不过这个童贞女相信,为了有当母亲的幸运,就必须忍受这可怕、可恶、磨人、恼人的活计。所以她在受活罪的时刻就诚心祈祷天主帮助她挺住顶住,频频念诵“万福圣母马利亚”,而且觉得圣母的运气比她好得多,因为她只需要忍受一只鸽子,便怀上圣胎。她在夫妻生活中得不到乐趣,也就从不要求丈夫与她行事。如上所述,这位好人既然血气已衰,她便孤衾独眠犹如修女。她厌恶与男子做伴,尝尽了这件事情的苦头,从未想到造物主本来让这件事情带给人们那么多快乐。惟其儿子的出生让她付出那么高的代价,她才对他更加疼爱。男女相争,总是坐骑赢了骑士,倒过来驾驭他,逢到他精力不济便辱骂他。蓓特夫人偏对龙争虎斗不感兴趣,这下您该明白原委了。根据老头儿老太太的说法,有些婚姻不谐的原因盖在于此,而有的女人突然癫狂的原因肯定在此。这些女人等到上了岁数,不知怎的发现自己一直受骗,于是就把一天当好几天,拼命要在有生之年把失去的都补回来。这里面难道没有哲理,朋友们!所以你们应用心研读这一页文字,以便好生照管你们的妻子,女友以及其他由于偶然的机会需要你们守护的女人,同时我愿天主守护你们不受她们的连累。

再说蓓特虽然当了母亲,事实上仍是不解风情的处女。她年方二十一岁,众口交誉为城堡之花,她丈夫的光荣和全省的荣誉。她的丈夫巴斯塔奈每见这大孩子柔韧如柳条,活泼如游鱼在他眼前走动,心头便一阵喜欢。她与自己的儿子一样天真,可是处理事情头脑清楚,井井有条,以致她丈夫有所措置,必先征求她的意见,女人是天使,只要她们的灵性不泯,可谓有叩必响。蓓特当时住在洛什城附近她丈夫的城堡里,遵循古代贤妻良母的规矩,只管家务,不问外事。后来卡特琳娜王后带着一帮动辄举办庆典的意大利人来到法国,法国的贵妇就不守这好规矩了。当今风俗之败坏,弗朗索瓦一世国王及其继承人亦难逃其咎,他们的挥霍浪费与新教徒的恶行劣迹同样断送了法国。不过这与我讲的故事没有关系,那时候,朝廷驻跸洛什城,满朝文武都听说巴斯塔奈夫人美如天仙。国王遂邀请巴斯塔奈老爷和夫人进城做客。蓓特于是进城,国王见了她赞不绝口。年轻贵族见到这枚爱情的苹果,目光再也移不开,抢着对她献殷勤。老人见她如见到太阳,血脉也热起来了。他们无论老幼,个个目眩神迷,只求一餐秀色,人人甘冒万死。洛什城里议论蓓特夫人的次数之多,胜过《圣经》里提到天主,因此招惹了无数不如她那样天生丽质的贵妇。只要能把这人见人爱的美人打发回她的城堡,她们豁出去愿陪最丑的贵人睡上十夜,有位年轻贵妇眼见她的一名情人也迷上了蓓特,由妒生恨,从此伏下巴斯塔奈夫人的灾难。不过她得幸福,发现前此一无所知的爱情乐土,亦端赖于斯。这位狠毒的贵妇有个亲戚,他见到蓓特后,当下就跟她说,若能受用这美人一个月,事后要走他的性命他也不后悔。列位须知,这位贵妇的表弟年方二十,长得秀美如少女,下巴白净无毛,声音悦耳动听。他若开口向敌人求饶,对方必定会软下心来。

“漂亮表弟,”贵妇对他说,“您快离开这大厅,回到您的住所。我设法让您享受这快乐。不过您得注意,不要在她跟前露面,也不要让这老狒狒看到您。造化准是出了差错,才把这猴头接到基督徒的身子上,可是您那位仙女却是属于他的。”

漂亮老弟就此躲起来,贵妇满怀奸诈走到蓓特跟前,跟她套近乎,口口声声称她“我的朋友”“我的宝贝”“美貌之星”,想方设法讨她喜欢,一切都是为了有效地报复这可怜女人。她的情人另有所慕,其实蓓特一无所知,毫无责任,可是对于那些恨不得集天下人之爱于一身的女人来说,情人心里藏着别的女人,便是对她们最大的背叛。略经交谈,这位阴险的贵妇便猜出可怜的蓓特对风流缱绻之事一窍不通。她看到蓓特的瞳神清澈如水,两鬓的皮肤平滑,鼻子雪白,动人的鼻尖上找不出一星半点通常因纵情欢乐而留下的黑斑,额头更没有皱纹。总而言之,在这张如情窦未开的处女的脸上,没有丝毫沉湎于男欢女爱的痕迹。这刁滑女人又对她提了些女人之间的问题,从蓓特的回答,她确信后者虽然尝到了当母亲的甜头,与爱情的快乐却全然无缘。她暗自为表弟高兴,随即对蓓特说,洛什城里有位年轻小姐,出身高贵的罗昂家族。路易·德·罗昂先生一直不肯收留她,她需要一位行善积德的夫人的帮助才能如愿。如果天主赋予巴斯塔奈夫人的善良与美貌相等,她应该把这位小姐带回城堡,考查她是否过着圣洁的生活,然后劝说罗昂先生接纳她到自己的庄园里居住。蓓特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因为她对这位姑娘的不幸身世早有所闻,知道她名叫西尔薇,不过从未见过面,还以为她现在国外呢。

这里需要交代,国王陛下为何隆重招待巴斯塔奈先生。原来陛下对太子首次策划逃到勃艮第之事已有所觉察,巴斯塔奈既为太子的心腹谋士,陛下有意套他的口风。可是这老人对路易太子忠心不贰,说话滴水不漏。却说他把蓓特带回城堡后,夫人跟他说,她为自己找了一个女伴,并把那人领给他看。此非别人,即是上文说的那位贵人,他的表姐妒火中烧,恨煞蓓特的美德,特意把他改扮成少女,唆使他毁坏蓓特的名声。因倍尔获悉这是西尔薇·德·罗昂,当下皱眉蹙额,不过他深为蓓特的善良所打动,感谢她愿意从中斡旋,帮助迷路的羔羊返回羊圈。这是他在城堡的最后一夜,明天就要跟随太子前往勃艮第了。他备下一桌宴席与好妻子话别,留下若干家丁守护城堡,随后上路,一点也没有想到一名残酷的敌人已经埋伏在老窝里了。这位美少年的模样他以前从未见过,因为这是个特来朝廷观光的年轻贵族,现在杜诺阿老爷府上充当见习骑士。老贵族以为他真是女儿之身,还觉得这姑娘很虔诚,很腼腆,其实是这小伙害怕不能掩饰自己的目光,所以总是低垂眼帘。蓓特吻他的嘴唇时,他紧张万分,生怕裙子底下泄露天机,只有离开她身边,走到窗户跟前。万一被巴斯塔奈识破机关,弄得他偷情未成就丢了性命,岂非冤枉。所以,一俟城堡的狼牙闸门放下,老贵族在原野间策马疾驰,他才吃了宽心丸,喜不自胜。任何一位情郎处在他的位子上都不免如此。他刚才害怕得透心凉,曾暗中发愿:他这次色胆包天,轻举妄动,若能逢凶化吉,必出资为图尔大教堂建造一根柱子。后来他果真付出五十个银马克作为上帝赐给他的快乐的代价。可是事有曲折,为了这快乐,他还得向魔鬼交钱,您请读下文便知分晓,假如这故事您读来很有意思,愿意读下去。好话不在多,下文简明扼要。

第二章 蓓特尝到爱情的甜头后如何乐此不疲

这位年轻的见习骑士是约翰·德·萨赛家的少爷,蒙摩朗西老爷的表弟。他死后,萨赛家的领地和其他土地根据从属关系转归蒙摩朗西家族所有。那年他才二十岁,热情奔放如烧红的煤炭。列位可想而知,他在巴斯塔奈城堡的第一天强自克制,有多难熬。老因倍尔放马疾驰,表姐妹俩站在狼牙闸门顶上的小塔楼里目送他远去,频频向他挥手示意。直到马队掀起的尘土在地平线上消失,她们才走下塔楼,回到大厅。

“我们该作何消遣,美丽的表妹?”蓓特对假西尔薇说,“您若喜爱音乐,我们不妨合唱一首古代行吟诗人的抒情小诗,不知您意下如何?您同意了?您要弹奏我的风琴?来吧!假如您爱我,请不吝献技,让我们边弹边唱!”然后她抓住约翰的手,领他到风琴的键盘跟前。她的伴侣遂学女人的样子,仪态万方地坐下。试音之后,见习骑士即侧过头靠近蓓特,以便合唱。蓓特喊道:

“啊呀,美丽的表妹,您的目光那么吓人!您搅乱了我心里不知什么东西。”

“哎,表姐,”假西尔薇答道,“毁了我的就是这目光。海峡那边的国家有位可人意的爵士,他说我天生一双美目,然后就吻我的眼睛,吻得那么温柔,令我骨酥魂消,没法不失身于他。”

“表妹,难道爱情是用目光传送的?”

“我亲爱的蓓特,眼睛是丘比特[3]锻造神矢的炉子,”情郎说着,眼里迸出火光。

“唱歌吧,表妹!”

顺着约翰的心意,他们合唱克里斯蒂娜·德·皮桑[4]的一首对答诗,那里一唱三叹的不外乎男女之情。

“嗨,表妹,您的嗓子多么深沉宽厚!它在搜索我的生命。”

“在哪儿?”该死的西尔薇问道。

“就在这儿。”蓓特指着自己的横膈膜答道。横膈膜比耳朵更善于摄取爱情的声响,因为它的位置既挨着心脏,也靠近您知道的那个部位,而那个部位无疑是女人的第一头脑,第二心脏和第三只耳朵。我这么说毫无恶意,完全从生理上立论。

“别唱了,”蓓特又说,“这歌声叫我过于激动。到窗口来吧,让我们一起做点针线活直到晚祷。”

“唉,我最最亲爱的表姐,我不会穿针引线。因为我的手指习惯做别的事情,这才毁了我的名声。”

“那您又怎样打发日子呢?”

“这么说吧,我听任爱情的摆布。爱情把一天缩成一瞬间,一月缩成一天,一年缩成一月。只要爱情长存,它会把永恒当做草莓一口吞下去。有了爱情,一切变得鲜嫩、芬芳、甜蜜,一切都化为无穷的欢乐。”

然后这个好伴侣垂下俊秀的眼皮,面呈愁容,如被情人遗弃的痴心女子。凡是弃妇,无不一边伤心哭泣,一边盼着情人回心转意,巴不得原谅他的薄幸,只要他还想起自己曾一度眷恋的羊圈,为重返故地寻找那温柔的小径。

“表妹,婚姻生活里也有爱情吗?”

“哪能!”西尔薇说,“因为在婚姻生活里一切都是义务,而在爱情里心灵是自由自在的。情侣的相互爱抚好比爱情之花,正是这一差别为情人的爱抚平添说不出的温馨甜蜜。”

“表妹,别再说这闲话了,它比刚才的音乐更搅得我心烦意乱。”

她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唤来一名仆人,命他把儿子带上来。孩子来了,西尔薇一见就喊道:“啊!他美如爱神!”然后亲吻他的前额。

“来啊,我的乖孩子,”母亲说道。孩子随即扑入她的怀抱,“来啊,你是你母亲的快乐,是她的全部幸福,她每个时辰的欢乐,她的皇冠,她的珠宝,她纯洁无瑕的珍珠,她洁白的灵魂,她的宝藏,她夜晚和清晨的光明,她惟一的火焰,她的心肝。伸出你的手来让我咬几口,探过你的耳朵来让我啃一下,抬起你的头让我吻你的头发。我的小花朵,假如你愿意我幸福,那么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啊,表姐,”西尔薇说,“您在用爱情的语言跟他说话。”

“爱情难道是童稚所为?”

“是的,表姐,所以异教徒总把爱神画成一个儿童。”

表姐妹俩如一双玉人,她们与孩子做游戏直到吃晚饭,边玩边交谈,句句离不开爱情。

“您不希望再生一个孩子?”约翰觑住机会,凑近表姐的左边耳朵说道。他火热的嘴唇轻拂这耳朵。

“啊,西尔薇,要说这个,假如上帝赐给我这般福分,我甘愿在地狱里受罪一百年。可是,我夫君枉自尽力耕作,且不说这事情对我苦不堪言,我的腰身总是不见变化。只有一个孩子,这等于什么也没有。城堡里只要传来一声尖叫,我就心惊肉跳。为了这天真无邪的宝贝,我害怕动物和人,害怕有人舞剑弄枪,劈刺腾挪,害怕一切。我活着不是为了自己,整个心思都在他身上。话说回来,就这样担惊受怕,也是幸福,因为只要我感到惧怕,这表明我的骨肉还安然无恙。我为了他才祷告圣徒和使徒。说起孩子,我可以一直说到明天。长话短说,我以为我的生命在他身上,而不是在我自己身上。”

说着,她把孩子紧紧搂在胸口。如天下母亲搂抱子女那样,她用的纯是发自心灵的精神力量。假如您不信有这种力量,但看母猫嘴里叼着小猫奔走,便知在下所言不谬。她的好伴侣着意描绘男欢女爱之乐,企图打动她,犹如用水浇灌一片花团锦簇但不结果实的草地。他生怕说错了话,反而坏事,听到蓓特这一番话,也就大为放心。于是他想,假如他能征服这个灵魂,使之皈依爱情,这也是遵循天主的训诫;这个想法其实不错。到了晚上,按照贵妇们已不再奉行的习俗,蓓特邀请表妹与她同睡领主的大床。假西尔薇既然扮演名门闺秀的角色,当下便谢过女主人的盛情厚谊。熄灯钟敲响,表姊妹俩步入铺着地毯、挂着王家工场制作的壁毯,还有其他陈设的寝室。几名贴身女仆伺候蓓特宽衣卸妆。列位可想而知,那见习骑士满脸绯红,十分害羞,不让女仆伺候。他对表姐说,打从情郎不再帮她宽衣解带之后,自己就养成独自脱衣服的习惯,因为情郎的动作如此温柔,侍女们无不笨手笨脚,令人厌恶。又说她的情郎把帮她卸妆当做一种准备功夫,他逐件脱下她的衣服直到她赤身露体,同时说许多亲密的话,做许多亲昵的动作,此刻回想起来还叫她嘴馋,可是无从满足,徒唤奈何。表妹这番话令蓓特大为惊讶,她放下床幔去做祷告及其他临睡前的准备。这位年轻贵族心急火燎,早早钻进床帐,便从里面偷觑城堡女主人完好无损的色相,满心喜欢。蓓特相信自己的伴侣无非是个破了身的姑娘,不必提防,仍照老习惯行事。她先是洗脚,不介意脚面抬高还是抬低了,然后裸露楚楚动人的肩膀,接着又按部就班做女人就寝前必做的别的事情。事毕她才上床,舒舒坦坦躺下来亲吻表妹,发现她的嘴唇滚烫。

“您哪儿不舒服了,西尔薇?您身上发烫。”她说。

“我只要躺下,总是浑身发热,”他说,“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他为博我欢心而发明的各种妙不可言的小花样,越想越神往,身子就越热。”

“好表妹,您说说他究竟是怎么做的。您尝到了爱情的妙处,不妨也跟我讲讲。我与老翁同枕共衾,他头上的白雪散发凉意,使我无从感受您那种热情。您说了也能让我长长见识,而且我们这两个可怜人不谙世故,都可以从您的不幸得到教训,引以为戒。”

“美丽的表姐,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顺着您。”好伴侣说道。

“为什么不呢?”

“哎,这事与其说,不如做!”他长叹一声,犹如风琴奏出音阶的“多”音,“再说我害怕这位英国爵士已把这么多的快乐塞进我体内,万一我传给您一星半点,那也够让您生个女孩儿了——因为本可以用来生男孩儿的东西在我身上大概变弱了。”

“说真的,”蓓特说,“莫非我们之间做这事也是犯罪?”

“恰恰相反,天上地下都会一片欢腾,天使们会奏乐唱歌,朝您身上挥洒香水。”

“那您快说吧,表妹。”蓓特说。

“我那漂亮朋友是这样让我真个销魂的,”约翰说着就把蓓特紧紧抱在怀里,此时他的欲望已无以复加,因为灯光下蓓特披着白色睡袍躺在这张造孽的床上,宛如百合花的花蕊藏在贞洁的花萼深处,“他抱着我就像此刻我抱着您一样。他用比我的声音要温柔得多的声音说道:‘啊,蓓特,你是我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爱情,我的千万座宝库,我白天和黑夜的快乐。你比白昼更白,你的娇媚盖世无双,我爱你胜过爱天主,为了我从你那里得到的幸福,我就是死一千次也心甘情愿。’然后他就亲我吻我,不是像丈夫那样粗暴,而是像鸽子一样温柔。”

为了当场证明情人的办法无比优越,他即去吮吸蓓特唇际的全部蜜汁,并且教会她怎样利用自己如猫舌一般细巧的玫瑰色舌头,一言不发便能直诉心灵。约翰玩这游戏越玩越动情,不由把火热的吻由嘴唇移到脖子,由脖子移到自有女人喂奶以来,曾被婴儿咬住的果子中长得最馋人的那一对。任何人处在他的地位,若不如法炮制必将看不起自己。

“啊,”蓓特不知道自己已陷入爱情的胶漆,兀自说道,“这更舒服,我得告诉因倍尔也这么做。”

“您是不是犯迷糊了,表姐?什么也别跟您的老丈夫说,因为他不可能做得像我一样温柔有趣。他的手生硬如棒槌,他的花白胡子只会在您快乐的中心,您的玫瑰花里捣乱。我们的精神、财产、财富、爱情、幸运,统统藏在这朵花里。您可知道,这朵花是活的,它要求像我刚才做的那样百般温存,而不是把它当做投石器的目标一味蛮干。您瞧,我的英国朋友有多么体贴。”

说着,这俊俏伴侣便癫狂起来,直至他的火枪走火。可怜的蓓特懵懵懂懂,当下叫喊起来:“啊,表妹,天使降临了,这音乐那么美,我什么都听不见了!这光明那么强烈,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她确实昏过去了,因为爱情的欢乐在她体内爆炸,如风琴奏出最高的音阶,如灿烂的霞光四射,如极品麝香流入她的血脉,解开生命的束缚,把生命带给一个孕育于爱情的胎儿。这孩子投胎时好不老实,搅得天翻地覆。总而言之,蓓特以为自己置身天堂,她只觉浑身通泰。待她从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约翰的怀抱中,便说:

“为什么我没嫁在英国呢?”

“我美丽的女主人,”约翰从未得此奇趣,他答道,“你嫁给我了,是在法国。法国人更加高明,因为我是男子,为了你我愿意死一千次,如果我有一千条命。”

可怜的蓓特一声尖叫,隔墙也能听到她如埃及的蝗虫[5]跳下床来,双膝跪在祈祷凳上,两手合十,眼中流出的珠泪比马利亚-玛德兰娜[6]还多。她说道:“啊呀,羞死我了,一个乔装天使的魔鬼欺骗了我。我的清白已受玷污,我肯定已怀上一个漂亮的孩子,可是我与您一样无辜,圣处女。请您为我求得天主的宽恕,假如我得不到人间的宽恕。要不您就让我死去,免得我在夫君面前无地自容。”

约翰虽未听到蓓特以恶语相加,但看到她对刚才的双人舞竟然如此悔恨,他大为惊愕,也下了床。可是,不等她的加百列[7]有所动作,蓓特猛然站起来,汪汪泪眼燃烧着神圣的怒火,显得更加妩媚动人。她说:

“您若逼近我一步,我就向死亡走近一步!”说着她操起一把妇女护身用的小刀。

她的悲痛摧肝裂肺,约翰见了也揪心,赶忙答道:

“该死的是我,而不是你。我亲爱的美丽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女人会比你更为人所爱。”

“假如您果真爱我,您就不会毁坏我的名声。与其忍受丈夫的责备,我还不如死了的好。”

“您真会寻死?”

“当真。”她说。

“这么说吧,假如您用乱刀把我捅死,您就可以得到丈夫的宽恕。您跟他说您本是无辜的,是我趁您不备占有了您,您杀死了欺骗您的人,也就为他报仇雪耻了。至于我,从您厌恶为我而活着的那一刻起,为您而死就是我此生能得到的最大的幸福。”

听了这声泪俱下、情真意切的说辞,蓓特不由放下手中的刀子。约翰立即冲上去,把刀尖刺进自己的胸膛,说道:“如此艳福惟有以死相报!”接着就直挺挺倒在地上。

蓓特吓破了胆,赶紧把贴身女仆叫来。女仆来了,看到一名受伤的男子躺在夫人房间里,也吓得六神无主。她见夫人扶住这男子,对他说:“您怎么了,我的朋友。”

蓓特以为他死了,不由想起刚才的极乐,想起这个约翰长得多么俏丽俊秀,任何人,包括因倍尔在内,都以为他是女子。她于痛苦之中把一切都告诉贴身女仆,又哭又喊,说是她怀上一个私孩子,良心上已不堪负担,再添上一个为她而死的男子,叫她如何了得。听到这话,可怜的情郎用力睁开眼睛,只撑开一道缝,露出一点眼白。

“嗨!夫人,别嚷嚷了,”贴身女仆说,“别昏了头脑,还是救活这漂亮骑士要紧。这桩秘密不能让医生、郎中知道。我这就去找法洛特,她是女巫,为了讨夫人您的喜欢,自会作法治愈他的伤口,连痕迹都不留下。”

“快去,”蓓特说,“为了你给我的帮助,我一定爱你,给你许多好处。”

主仆俩首先商定对此事严守秘密,不让任何人见到约翰。然后女仆连夜去找法洛特。女主人一直送她到暗门口,因为大门设有狼牙闸门,没有蓓特专门下令,卫兵不能开启。待她回房,发现她的漂亮朋友又昏过去了,因为鲜血从伤口汩汩流淌。想到约翰是为她而流血的,她情不自禁俯身喝了一小口。这个侍从骑士曾带给她欢乐,他伟大的爱情与他眼前的危险处境深深打动了她,促使她去吻他秀美的脸庞,用眼泪洗涤他的伤口,为他包扎,跟他说千万别死,为了让他活下去,她一定好好爱他。列位须知,蓓特看到一名如约翰那样细皮白肉、如花初放的年轻贵族与因倍尔那样满身浓毛、皮肤黄皱的老贵族之间的差别,由不得她不爱上前者。这一差别也提醒她两者在爱情上的差别,回想颠鸾倒凤的乐趣,她的亲吻变得如此甜蜜,以致约翰恢复了知觉,终于凝住目光,看清蓓特。他用细如游丝的声音要求蓓特原谅他。法洛特未来之前,蓓特不许他说话,所以两人只能以四目传情。在蓓特的眼睛里仅有同情,可是在这种场合,同情与爱情相差无几。

法洛特是个驼背婆子,众人怀疑她招魂有术,并且按例每年一次骑着扫帚飞赴魔女的夜宴。有人亲眼见她在马厩里跨上扫帚柄,而她的马厩,众所周知,设在房屋的天沟之上。说句实话,她掌握一些治病的偏方,常在某些事情上为老爷太太们效劳,所以能过太平日子,非但不至于在柴禾堆上被活活烧死,反而在羽毛褥子上高枕无忧。她已攒下满筐的钱币,可是医生们与她过不去,说她是出售毒药发的财。这话倒也不假,有本故事为证。

贴身女仆与法洛特同骑一头母驴,兼程而行,天未亮就赶到城堡。驼背老妇走进寝室便开言:“喂,孩子们,出什么事了?”她与大人物说话的口气一向很随便,在她眼里大人物也是小可怜虫。她戴上眼镜,麻利地检查伤口,说道:“这可是上等好血,我的朋友,您已经尝过滋味了。情况还好,他不过是外伤。”夫人与女仆紧张得直喘气,她一边说,一边当着她们的面用一块细海绵擦洗伤口。然后她要言不烦,郑重宣布,这位老爷无性命之虞。“只不过,”她看了他的手相后说,“由于今夜的事,他必将死于非命。”蓓特和女仆闻之大骇。法洛特留下几服药后,答应第二天夜里再走。事实上她治疗这伤口连续花了十五天,每次都是黑夜里悄悄而来。城堡里的其他人听夫人的贴身女仆说,西尔薇·德·罗昂小姐得了鼓胀病,危在旦夕;不过此事有关夫人的面子,不宜张扬,因为她毕竟是夫人的表妹。众人听了这谎言不但听不出漏洞,还津津乐道,向其他人转述。

好心人以为是那怪病带来危险,其实不然,危险的是病后的康复期。约翰越是恢复元气,蓓特就越是心软,最终陷入约翰把她送进去的天堂而不能自拔。长话短说,她爱他爱个没够,不过她沉浸在快乐之中时,一想起法洛特不祥的预言就败了兴致,再说她奉教虔诚,她的良心常受谴责。她害怕因倍尔,出于无奈给他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已怀上他的孩子,待他回家时见到她腹中有孕,必定十分喜欢云云。她撒的这个谎可是不小,比孩子还大。那天可怜的蓓特写了这封骗人的信,白天避而不见约翰,因为她哭得伤心,泪水湿透了手帕。这对情人平时如干柴烈火,见了就离不开,约翰见她有意回避,便以为她必定恨他了,也在一边伤心流泪。他虽然擦干了泪水,眼睛里还是有哭过的痕迹,到晚上,蓓特见了大为感动,就对他直言自己缘何痛苦,还承认自己对未来深感恐惧,提醒他他俩都是有罪之人。她这一席话委婉恳切,句句契合基督教的精神,又伴随那么多圣洁的眼泪,那么大的悔过的决心,约翰不能不被情人的诚意深深打动。她的爱情因其纯真与悔恨难解难分,她在罪孽中不失高贵,混合了力量与软弱,照古代作者的说法,就是铁石人见了也要心软的。所以列位不必奇怪,约翰指着他作为见习骑士的名誉发誓,只要能在尘世和另一个世界救护她,不管她命令他做什么,他一定服从。蓓特见约翰对她如此信任,一心为了她好,当即扑倒在他的脚下,一边吻他的脚,一边说:“虽然这是犯下死罪,我还是不能不爱你,我的朋友,你心眼儿那么善良,那么同情你可怜的蓓特。假如你愿意你的蓓特想到你的时候永远只感到甜蜜,愿意她从此不再泪如泉涌,虽说使她流泪的原因如此可爱,如此有趣……”为了表明心迹,她又吻了他一阵,然后说下去,“约翰,我们享受过有天使奏乐、洋溢着爱情的芳香的天堂里的快乐,假如你愿意我回忆起这个快乐时不感到内疚,反而能为我的坏日子带来安慰,那么我请你做到圣处女在梦中命令我要求你做的事情。因为我曾恳请圣处女指点迷津,要求她显灵,而她果然显灵了。我告诉她,我心中无时不受烈火煎熬,因为我既担心自己腹中躁动的小生命会遇上灾难,又害怕他真正的父亲逃不脱另一个父亲的手掌,怕他为了补赎做私生子父亲的罪过而死于非命。这可是法洛特预言的,她料事如神。美丽的圣处女于是对我微笑,她说只要遵从教会的训诫,教会便能使我们的过失得到原谅。又说错已铸成,悔恨也无济于事,只有赶在上天还没降怒之前尽早改正。然后她伸出洁白的手指指给我看一个与你一模一样的约翰,可是他穿的衣服正是你应该穿而没有穿的。如果你爱你的蓓特至死不渝,你应该就是他。”

约翰要表明自己对她百依百顺,便搀扶她起来,抱她坐在自己膝上,接连不断地吻她。

可怜的蓓特跟他说,这身衣服是僧侣的法衣,她要求他——她怕他拒绝,说到这里浑身哆嗦——出家修行,隐姓埋名住进图尔城外的马穆斯吉埃大修道院。然后她指着自己的信仰起誓,再给他最后一夜的恩爱,这以后她在这个世界上既不属于他,也不属于任何人了,为了补偿他作出的牺牲,她允许他每年来城堡一天,看望他的孩子。

约翰既已发誓,不得改口,便答应顺从情人的心愿出家为僧。又说他一旦修行,必定对她忠贞不贰,除了在她身边度过的神仙日子,不会有其他爱情享受,从此惟以回忆这段幸福为生。

蓓特听了这动人肺腑的话,接着说道,不管她的罪孽有多深重,也不管天主给她安排了什么惩罚,眼前的情景使她有勇气忍受一切,因为她相信自己委身的不是凡人,而是天使。

他俩遂在他们的爱情曾在其中如花苞绽开的大床上睡下,以便对爱情所有盛开的鲜花道一声永别。丘比特大爷必定参与其事了,因为从没有女人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得到过同样的快乐,也从没有男人曾同样销魂。真正的爱情的特点正是某种密切配合,它使一方给得越多时另一方得到的越多,反之亦然,犹如某些数学演算里,数字无数次自动相乘。为向知识浅陋的人解释这个现象,就得拿威尼斯的镜厅作比方,因为他们能在镜子里看到同一形象复制的成千上万个形象。在这对情侣心里,欢乐的玫瑰花怒放盛开。他们双双跌入温柔乡,奇怪自己心里怎么装下这么多快乐也不胀裂。蓓特和约翰但愿这一夜便是他俩生命的最后一夜。当他们感到血管里流动一种懒洋洋的倦意时,便以为爱神已下决心把他们负在自己的翅膀上带走,只等他们作致命的最后一吻了。不料他们枉自万般爱恋,依旧安然无恙。

因倍尔·德·巴斯塔奈老爷归期已近,所以西尔薇小姐第二天就得动身。可怜这位小姐与表姐告别时难分难舍,泪流满面频频亲吻,每一吻都说是最后一吻,可是直到晚祷时刻这一吻还没有结束。最后不得不分手了,他才狠心道别,此时他心脏里的血液已经凝固,犹如复活节大蜡烛滴下的烛泪。遵循诺言,他直奔大修道院而去,次日上午十一点到达该处,被接纳为初学修士。巴斯塔奈老爷回家后,蓓特告诉他西尔薇已跟着英国爵士回去了。此话倒不是撒谎。

因倍尔见到蓓特大腹膨脝已系不住腰带,当下喜不自胜。丈夫越是喜欢,可怜的妻子越是受罪。她不善骗人,为了说过的每句谎言,都要跪在祈祷凳上暗自哭泣,泣尽继之以血,频频祝告天堂里列位圣徒向她伸出救援之手。她向天主发出的呼喊直达天庭,因为天主垂听一切,他听到石块在水下滚动,穷苦人宛转呻吟,苍蝇在空中振翅。诸位看官知道这点自有好处,否则诸位就不会相信下面的事情。却说天主命令米歇尔天使长安排这个悔罪的女子在人间预受地狱之苦,以便她日后上升天堂时无人责难。圣米歇尔于是从天上下降到地狱门口,把蓓特的灵魂托付给魔鬼,跟他说在她有生之年他怎么折磨她都是允许的,并且把蓓特、约翰和他们的孩子一一指给他看。魔鬼本是出于天主的意旨才成为万恶的主宰,他对天使长表示一定遵命照办。上天颁下有关这三个人命运的命令之际,尘世的生活照常进行,娇媚的巴斯塔奈夫人为因倍尔老爷生下人间最漂亮的婴儿。这是个男孩,美如百合花与玫瑰花,天资聪颖如童年的耶稣,既调皮又爱笑如异教的爱神。他越长越英俊,而他的兄长却越变越丑,与自己的父亲惟妙惟肖,一丝不走样。这幼子丰神俊秀如天上的星辰,像生父也像母亲,兼有二者外表和精神上的优点,举止娴雅,冰雪聪明。他本是精神与肉体在最佳状态下结合的产物,在巴斯塔奈眼中就像是活的奇迹,以致他常说,为了自己灵魂得救,他恨不得把幼子变成长子,打算请求国王为此特颁恩诏。蓓特不知如何表态才好,因为她虽然钟爱约翰的儿子,对另一个孩子爱之不深,轮到老好人巴斯塔奈起了对他不利的念头,她却想保护他了。当年的隐情有此下场,蓓特甚为满意,她用谎言包裹了良心,以为一切皆已结束,因为她平平安安过了十二年,偶尔想起旧事,才为欢乐的日子投下阴影。根据她许下的诺言,大修道院一名僧人每年到城堡里来度过一整天,看望自己的孩子。除了蓓特的贴身女仆,谁也不认识他。蓓特屡次恳求她的朋友约翰修士放弃他的权利,约翰就是不听,指着孩子对她说:“你每天都见到他,而我一年里只有一天!”于是那可怜的母亲便无言对答。

路易太子最后一次兴兵反抗他父亲之前几个月,这个孩子年方十二岁,已经满腹经纶,无所不知,看来准会当一个大学问家。老巴斯塔奈以前从未感到当父亲有这么大乐趣,决心携同儿子到勃艮第宫廷去,因为查理公爵喜欢聪明子弟,答应为他的爱子安排一个令王侯也艳羡不止的前程。魔鬼见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认为他作恶的时机已到,便把自己的尾巴不慌不忙塞进这家人的幸福之中,搅了个不亦乐乎。

第三章 蓓特受到可怕的惩罚,她如何赎罪,如何在临终时得到原谅

巴斯塔奈夫人的贴身女仆时年三十五岁,她爱上老爷的护兵头目,傻乎乎让那人从她烤熟的一炉面包中取走几个,以致自己的身体自然肿胀,照当地农民的说法是患上历时九月的鼓胀病。可怜这女子只得求女主人为她在老爷跟前说几句好话,以便迫使那个薄情男子在祭台前完成他在床上开始的事情。巴斯塔奈夫人轻而易举就求得老爷的恩典,女仆大为高兴。不过这个老军人的作风一贯严厉,他把护兵队长叫进公事房,骂了个狗血淋头,命令他娶女仆为妻,否则便处以绞刑。那名护兵为了保全性命,也就豁出去舍弃安静日子了。然后巴斯塔奈传那婆娘进来,他以为事关本府的体面,有必要长篇大论,正言厉色教训她一顿。他吓唬她说,他不允许她结婚,倒是要把她关进地牢以示惩罚。女仆以为夫人落井下石,借此机会永远埋葬关于她宠爱的儿子的出生秘密。她想到这里,正好那老猕猴冲她说了几句侮辱性的话,如一家之主必定犯了失心之疯才把一名婊子养在家里等等,于是她回答说,要说失心之疯,他肯定疯得无以复加了,因为多年来他妻子一直在当婊子,那位嫖客大老而且是名僧侣:对于一名军人,这才是奇耻大辱。

列位请在自己的经历中寻找曾经遭遇的最大的暴风雨,才能想象这老贵族的雷霆之怒于万一。他在心脏的要害,有三条命的地方受到打击。他当下掐住女仆的脖子,就要结果她的性命。女仆为替自己辩护,便把事情和盘托出,说道老爷若不相信她所言属实,至少应该相信自己的耳朵。等到大修道院院长堂·约翰·德·萨赛前来府上的那一天,他只要躲起来窃听神甫的谈话,便知端详。神甫常年守斋,到那一天才有机会亲吻自己的儿子,补偿一年的相思之苦。因倍尔叫这婆娘滚出城堡,因为即使她所言不假,他也会跟她造谣诬告一样把她宰了。他当场赏她一百埃居,把她的男人也一并交给她,命令他们立即上路,休得在都兰省辖地过夜。为了保险,巴斯塔奈老爷特命手下一名军官押送他俩到勃艮第。然后他告诉妻子这对男女已经远行,说这女仆是个烂果子,本应把她逐出门外,但他还是给了她一百埃居,并且为这男子在勃艮第宫廷谋了一份差使。蓓特得知她的贴身女仆未向女主人辞行便离开城堡,当下大为惊愕,不过她不敢多言。事后不久,她就遇上别的麻烦,因为夫君对她的态度有变而惴惴不安。她丈夫先是比较长子与自己的相似之处,然后说他爱若心肝宝贝的幼子的耳鼻口眼,上下各处,却与他毫不相同。某日他又说这种含沙射影的话,蓓特答道:

“可他长得跟我一模一样。莫非您不知道,和美的家庭中,丈夫和妻子各自出力生儿育女,或者他们齐心协力,因为做母亲的把父亲的元气融于自己的元气之中。有的医生声称见过许多孩子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说道事涉神秘,乃天主一时兴之所至。”

“我的朋友,您变得学识渊博了,”巴斯塔奈答道,“不过我乃无知之徒,我相信一个孩子若与一个僧侣相像……”

“必是该僧侣所生。”蓓特接下去说。她坦然望着丈夫的脸,其实她的血管里流的已是冰块,不是鲜血了。

老好人以为自己错怪妻子了,不由咒骂那贴身女仆,不过他弄清真相的心情变得更加迫切。堂·约翰来访的日子将临,蓓特已生戒心,就给他写了封信,说道自己希望他今年别来;至于原因,容后禀告。然后她到洛什城里找到法洛特,要她把信交给堂·约翰,便以为眼下不会出什么乱子了。每年可怜的僧人来访前几天,因倍尔老爷按例要到曼恩省去巡视,他在那里拥有许多地产。偏巧今年他推说路易殿下欲举兵起事,需要他协助准备,所以不能到曼恩省去了。众所周知,这次叛乱使可怜的国王伤透了心,终于使他郁悒而死。丈夫有正当理由不出门,她深信不疑。她庆幸自己已给修道院长写了信,也就放下心来。不料到了那一天,修道院长照常光临。蓓特见到他,吓得变了脸色,便问他是否收到她的信。

“什么信?”约翰问。

“这下我们三个人都完了:孩子、你和我。”蓓特说。

“此话怎讲?”修道院长问。

“我说不清,”她说,“不过我们的末日已临。”

她问自己的爱子,巴斯塔奈现在何处。少年回答说,有专人把他父亲叫到洛什城里去了,要到晚祷时分才能回来。约翰听了这话,就不管情人的劝阻,执意与她和亲爱的儿子待在一起。他开导她说,既然他们的儿子出生十二年以来平安无事,今天也不会出事。每年逢到这对情侣重温当年的艳情的日子,可怜的蓓特必与可怜的僧人关在房间里,直到开晚饭才露面。可是这次不同往常,蓓特把自己不祥的预感告诉堂·约翰之后,他也开始害怕了。两人早早就吩咐开饭。大修道院院长不断劝慰蓓特,提醒她教会享有特权;巴斯塔奈已在朝中失宠,谅他不敢加害大修道院的高级僧侣。两人在餐桌边就座时,他们的孩子不管母亲一再传唤,就是不肯过来。原来他骑着勃艮第的查理公爵送给巴斯塔奈的那匹西班牙良种矮马,在城堡院子里来回转圈子,玩得正欢。这也难怪:少年喜欢充大人,侍童愿装扮见习骑士,见习骑士爱当骑士,这孩子要在他的僧人朋友面前表明自己已长大成人。他指挥胯下坐骑如床单上的跳蚤腾空飞跃,自己端坐马背上纹丝不动,好像他出娘胎以来没有下过马似的。

“由他玩个痛快吧,亲爱的朋友,”僧人对蓓特说,“淘气孩子往往能长成栋梁之材。”

蓓特小口进食,她的忧心忡忡如浸水的海绵,根本没有胃口。僧人博学多闻,他刚尝了几口,便觉得胃里一阵骚乱,腭下如为毒虫所螫,又酸又麻,当下怀疑巴斯塔奈老爷给他们三人的菜肴下了毒。在他还没有得到确证之前,蓓特已经吃完了。僧人突然掀翻桌布,把菜肴统统扔进炉膛,然后把自己的疑虑告诉蓓特。蓓特感谢圣处女暗中庇佑,使她的儿子忙于游戏而顾不上吃饭。堂·约翰神志未乱,他想起自己当侍从骑士的老本行,一个箭步蹿进院子,从马上抱下儿子,自己翻身上马,穿越田野飞奔而去。假如您见到他拼命用脚后跟踢马胁,差点没踢破它的肚子,您准以为是一颗流星在您眼前闪过。魔鬼本人从城堡赶到洛什,用的时间也不会比他更少。他找到法洛特,三言两语说明情况,因为此时毒药已烧得他五内俱焚。他要求她给他解毒剂。

“糟透了!”那巫婆说,“我受到尖刀威逼时,假如我知道人家是要对您下毒手,我宁可刀锋扎进喉咙也不会交出毒药的。为了保全一名天主的仆人的生命,为了救活这朵世上最娇艳的鲜花,人间最妩媚的女人,我甘愿豁出自己这条苦命。可是,我亲爱的朋友,眼下我只有一星半滴用剩的解毒剂。”

“够她一个人用吗?”

“够的,不过您得赶快。”老妇人说。

僧人的返程比来时还快。待他赶回城堡院内,胯下的坐骑就瘫倒在地,活活累死了。他走进蓓特的房间,蓓特以为自己大限将临,只顾亲吻自己的孩子,她在剧痛下全身扭曲如火中的蜥蜴,但她没为自己而呻吟不已,每声惨叫都是为了这个将由怒不可遏的巴斯塔奈任意处置的儿童而发,看到他凶险的未来她便忘了自己的痛苦。

“给,”僧人说,“我已经服过解药了。”

堂·约翰说这句话时神情坚毅,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此时他已感到死亡的利爪攫住自己的心脏。蓓特刚喝下解药,修道院院长便倒下来死了。他在咽气前吻了儿子,并用深情的目光看着情人,这目光甚至在他死后仍保持原样。蓓特见此情景,吓得顿时浑身冰凉如石像。她木立在横卧在她脚下的死者跟前,怀中紧紧抱住哭泣不已的孩子,自己眼中却没有泪水,干涸如希伯来人在摩西长老率领下穿越的红海。她还以为自己眼皮底下滚动的是沙砾呢。众位善士请为她而祈祷,因为世上没有一个女人在猜到情人为救她而自我牺牲时,曾与她一样自恨自责。她在儿子的帮助下把僧人平放在床上,然后肃立在死者身边,与儿子一起祷告。她告诉儿子,这位修道院院长乃是他的生身之父,两人就这样静待厄运降临。厄运果然降临,因为巴斯塔奈于十一点左右回家,在狼牙闸门口即有人告诉他僧人已死,但是夫人和孩子安然无恙。然后他又看到自己的骏马倒毙在地。当下他怒从心头来,恶向胆边生,跳上台阶,直奔内室,意欲手刃蓓特和她与僧人生的儿子。他见到妻子和儿子正在为死者念经,并不因他到来而中断,对他的咆哮听而不闻,对他的威胁视若无睹,反倒失去行凶杀人的勇气了。一时冲动过去之后,他没了主张,只有在大厅里来回踱步,如胆小怕事者作奸犯科被人当场抓获,不知如何是好。偏生母子俩为僧人祈祷之声又不绝于耳,搅得他更加心烦意乱。

这一夜就在哭泣、呻吟与朗诵悼词中度过。贴身女仆奉夫人之命到洛什城里买来一袭贵族女子的服装,同时为她可怜的孩子买了一匹马和执盾骑士的装备。巴斯塔奈老爷见此大惊,他派人去叫夫人和那名私生子,可是母子俩不予理睬,自顾换上女仆买来的服装。遵从蓓特的意志,这名女仆清点夫人名下的财物,把她的衣服、珍珠、首饰、钻石整理妥当,聚成一堆,犹如寡妇宣布放弃自己的权利时所为。蓓特意犹不足,又命令把自己的钱袋也放上去,以便这个仪式完美无疵。夫人准备远行的消息在宅子里传开了,众人见她真的要走,心里都很难过,甚至一名上工不到一星期的厨房小厮也心酸流泪,因为夫人曾对他说过和蔼可亲的话。这番举动使老巴斯塔奈大为惊慌,他来到夫人的房间,见她正对着约翰的尸体垂泪,因为此时她的泪水已如泉涌。但是她见到夫君,立即擦干眼泪。他提了无数问题,而她的回答要言不烦,首先承认过失,然后说明她如何上当受骗,那侍从骑士如何受伤,——说着她指给他看死者身上刀刺的伤痕——如何治愈;为了顺从她的意志,也为了在世人和天主面前赎罪,他如何放弃骑士的锦绣前程,出家修行,从此他的姓氏湮没无闻,这是比死亡还要严厉的惩罚;而她在洗雪自己的名誉时想过,既然这名僧人为儿子牺牲了一切,天主也不会拒绝他每年有一天前来探望儿子;又说她不愿与杀人凶手朝夕相处,才决心离家出走,并且不带走自己的财产;假如巴斯塔奈家族的荣誉受到玷污,带来耻辱的不是她,因为大祸闯下以后,她已尽最大可能予以补救;最后她说,她发愿与儿子一起漂泊四方,直到赎清罪孽为止,因为她知道怎样抵罪补过。

蓓特脸色煞白但气度高贵,她说完这篇得体的言辞便挽住孩子的手向外走去。她穿一身丧服,比夏甲[8]小姐从亚伯拉罕老家出走时更加光艳夺目,她的神情又是如此骄傲,全体下人当她经过时无不下跪,双手合十央求她别走,如向里什圣母院的圣母像祷告。巴斯塔奈老爷手足无措跟在她后面,一边哭,一边承认自己犯下罪过,那绝望的样子煞如囚犯被押上断头台,令人见了好不可怜。

蓓特不听众人的劝慰。宅子里乱成一团,狼牙闸门半垂。蓓特害怕闸门突然吊起,有人追来,赶紧走出城堡。其实谁也没有理由、更没有勇气阻拦她。蓓特在城壕边上坐下,城堡里的人都望得见她,眼泪汪汪求她留下来。可怜的老爷手握升降闸门的铁链,一语不发如石雕的圣像僵立在大门顶上。他看到蓓特命令儿子把鞋子里的尘土抖干净,留在桥上,这样他就不欠巴斯塔奈家一分一毫。她自己也照此办理。然后她指着巴斯塔奈对儿子庄重宣告:

“孩子,此人便是杀死你父亲的凶手。你知道你父亲是那个可怜的修道院院长。可是你姓了此人的姓,所以你得设法有朝一日把这个姓氏还给他,就像你把自己的鞋子在他的城堡里沾上的尘土留在此地一样。至于你在他家里吃过的饭,有天主的帮助,我们也会偿还的。”

老巴斯塔奈闻听此言,宁可把一个修道院的全体修士奉送给妻子,也不愿遭受她和那个有能力光耀他的门楣的执盾骑士的抛弃。他头靠铁链僵立在那里。

“魔鬼!”蓓特不知道魔鬼真的插了一手,她对丈夫喊道:“这下你高兴了?愿我日夜祷告的天主、圣徒和天使长助我一臂之力,叫你不得好下场!”

蓓特心中忽然得到圣洁的安慰,因为她看见田野里道路转角处出现大修道院的旗幡,同时听到一片宗教歌声仿佛自天而降,响彻大地。原来是众僧侣获悉他们敬爱的院长惨遭谋害,便结队前来收尸,还带来了教会的司法人员。巴斯塔奈老爷见势不妙,赶紧带着亲信从暗门溜走。他去投奔路易殿下,把城堡里的一切都撇下不顾了。

可怜的蓓特坐在儿子身后,共骑一马来到蒙巴宗向父亲告别。她跟父亲说,她受此打击,痛不欲生。罗昂家的人百般劝慰她,要她看开一些,亦属徒劳。罗昂老爷送给外孙一副精美的甲胄,要他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把母亲的过失化为百世流芳的美名。但是巴斯塔奈夫人只向儿子灌输一个想法,即要求他弥补过失,以免她自己和约翰的灵魂万劫不复。两人于是前往叛兵举事的地点,希望有机会援助巴斯塔奈老爷,使他从他们手里得到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众所周知,叛乱之火正在昂古莱姆附近、基耶那的波尔多以及王国其他地方点燃,叛军与国王的军队将在上述地点鏖战、交锋。决定成败的一仗在吕费克和昂古莱姆之间进行,双方被俘的将士统统被绞死或处肉刑。这是十一月份的事情,距堂·约翰之死不过七个月。老巴斯塔奈出任路易太子这一方的主帅,他身为太子的首席顾问,知道国王那边的神甫在布道时一再号召割下他的首级。话说他的部下在战场下方厮杀时,他发现敌方六名武士向他步步进逼,志在必得。当下他明白,他们要生擒活捉他,以便对他的家族起诉,毁坏他的名誉,没收他的财产。可怜的贵族自己捐躯,也要保全家人,更要为儿子保留领地,所以他如猛狮一般奋勇自卫。袭击者虽然人多势众,已被打翻三个,剩下的人遂协力上阵,首先放倒巴斯塔奈身边的两名执盾骑士及一名侍从骑士,然后一起向他猛扑过来,眼看就要结果他的性命。值此千钧一发之际,一名戴着罗昂家族族徽的执盾骑士疾如闪电冲入包围圈,杀死两名敌人,喊道:“天主救援姓巴斯塔奈的!”第三名武士已经逼得老巴斯塔奈无力招架,无奈那个执盾骑士从背后袭来,使他不得不放过巴斯塔奈,转身对付来者,觑准他的护颈甲的空隙刺了一刀。巴斯塔奈素来讲义气,他转过身子时发现自己全家的救星受了伤,岂有只顾自己逃命,不舍命相救之理。他舞起狼牙棒,一下子就击毙那名武士,然后让执盾骑士横卧在马上,带着他落荒而走。一名向导给他引路,领他到拉罗什富科城堡。他进入城堡时,天色已黑,正好在大厅里遇上蓓特·德·罗昂,原来这里便是她的隐居之地。他为自己的恩人卸下盔甲时,认出他便是约翰的儿子。后者躺在长桌上,用仅剩的一点体力吻了母亲,高声对她说:“母亲,我们从此不欠他什么了!”说完就撒手人寰。

做母亲的听了这话,紧紧抱住亲爱的儿子的身体,与他再也不分离了。原来她已心碎而死,顾不上接受巴斯塔奈的原谅和悔恨。这场奇变惨祸大大折损了可怜的老贵族的寿命,以致他未能看到路易十一国王登基。他出资在拉罗什富科教堂每天做一场弥撒,把母子俩合葬在教堂里,并在墓碑上用拉丁文刻下颂扬他们一生的铭文。

世人都能从这个故事得出对做人大有裨益的教训,因为它说明,贵族对自己妻子喜爱的人应该以礼相待。此外,它告诫我们,所有的孩子都是天主派到人间的,不管是生身之父还是名义上的父亲,对他们都没有生杀大权。从前在罗马,有条可憎的异教法律允许父亲杀死子女。不过这对基督教世界不适用,因为我们都是主的儿子。

* * *

[1] 查理七世(1422—1461)的王储路易(后来的路易十一)因与父亲政见不同而出奔。

[2] “权德”是某一等级的天使的名称。

[3] 丘比特,罗马神话中的爱神。

[4] 克里斯蒂娜·德·皮桑(1363—1430),法国女诗人。

[5] 典出《圣经》,上帝为惩罚法老,降蝗灾于埃及。

[6] 即《圣经》中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原系一风尘女子,后向耶稣悔罪,痛哭流涕。

[7] 《圣经》中的天使长,他向圣处女马利亚宣告她将诞育圣婴。

[8] 据《圣经·旧约》载,夏甲原为亚伯拉罕之妻撒莱(即撒拉)的使女。撒莱不能生育,便将夏甲赠给亚伯拉罕为妾以得子嗣。后撒莱自己怀孕,便要亚伯拉罕将夏甲母子赶出家门,流落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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