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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绝缨》原文及鉴赏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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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①,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②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欢!”群臣有百余人,皆绝去其冠缨而上火。卒③尽欢而罢。

居三年,晋与楚战。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奋首却敌①,卒得胜之。庄王怪而问曰:“寡人德薄,又未尝异子⑤。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对曰:“臣当死,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加诛也。臣终不敢以荫蔽之德,而不显报王也!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湔⑥敌久矣。臣乃夜绝缨者也。”遂败晋军,楚得以强。此有阴德者必有阳报也。

(《说苑》)

【注释】

①“美人”句——援绝,扯断。冠缨,帽带。②趣——催促。③卒——终于。④“五合”句——意谓五次接战都奋不顾身地打头阵。⑤又未尝异子——意谓不曾给你以特殊的恩遇。⑥湔(jian)——溅洒。

【赏析】

一个君臣宴饮的欢畅之夜,堂上的灯火突然熄灭。一名大臣趁机拉扯楚庄王美人的衣衫。美人当即一把扯断对方的帽带,转身气咻咻地告状庄王,催促快拿火来,要看看“绝缨”者何许人也!此刻,只要庄王一句话,“引衣”者就现形于众目睽睽之下,还可能杀头问罪。庄王的反映却出人意料,传令左右:“今日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欢!”等到灯火复明,美人再也找不到谁是“扯衣”人——“绝缨”者了。故事到这里本可结束,但作者以“居三年”宕开一笔,添了一段“晋与楚战”的袅袅尾声:庄王发现,战斗的关键时刻,“有一臣常在前”,五次迎战,奋不顾身地打头阵。原来此人就是当年“引美人之衣”而被“美人援绝其冠缨”者。

读罢全文,一位颇富人情味的可敬可爱的雄主迎面走来。然而,刘向记载这则故事却要说明“有阴德者必有阳报”。这种陈腐的“因果报应”说在无形中扭曲了有着磊落豪爽襟怀的楚庄王。难道楚庄王决定“绝缨”者命运的刹那间,想到的是积阴德图阳报吗?不,他想的是:“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他检讨自己不该赐酒醉人“失礼”,既无惩治臣下“越轨”的动意,更没有想到收买人心。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是在醉酒失态之际,怎么能因为偶尔扯了一下美人的衣衫就予以羞辱、惩治呢?这才是庄王的真实心意。这正是他体谅人才、尊重人格的敦厚、贤明之处。其实,“贤材”与常人一样,并非“足赤”的“完人”,甚至有明显的缺点。春秋初期政治家,帮助齐桓公成就霸业的管仲算得上是一位杰出人才,而他穷困时“分财”亦曾“多自与”;辅助刘邦成就帝王之业的陈平,是难得的人才,但其家居时还曾“盗嫂”。曹操懂得这番道理,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公然宣布:愿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的能人。但刘桢只因不敬曹丕的甄夫人,就触怒曹操,竟惩罚他去服苦役。看来,认识了的,不见得能付诸实践。楚庄王在这方面应该说是言行一致的楷模。

这篇短文千古传颂,就在于作者在动人的描述中,展示出楚庄王尊重人格、器重人才,而又勇于自责、宽容大度的磊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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