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他的儿子今天结婚。我去扰了他的喜酒,喝的醉了。不,我没有喝的醉!
他家里的酒真好,是陈了三十年的花雕,呷在嘴里滋味浓厚而微涩,——这个要内行家才能扼要地辨别出来——委实是好酒。
他们玩的把戏真有趣,真有趣!那一对小新人面对面站着,在一阵沸天震地的拍手声里,他们俩鞠上三个大躬。他们俩都有迷惘的,惊恐的,瞪视的眼光,好像已被猫儿威吓住的老鼠。……不像,像屠夫刀下的牲牛。我想: 你们怕和陌生的人面对面站着么?何不啼着,哭着,娇央着,婉求着你们的爹爹妈妈,给你们换个熟识的知心的人站在对面呢?
我想的晚了,他们俩的躬已鞠过了,我又何必去想它。
那些宾客议论真多。做了乌鸦,总要呀呀地叫,不然,就不成其为乌鸦了。他们有几个人称赞我那位朋友有福分,今天已经喝他令郎的喜酒了。有几个满口地说些“珠璧交辉”“鸾凤和鸣”的成语。还有几个被挤在一群宾客的背后,从人丛的缝里端相那一对小新人,似羡似叹地说,“这是稀有的事!”
我没有开口。
那几个说我那位朋友有福分的,他们的话若是有理,今天的新人何不先结了婚再喝奶汁? 那几个熟读《成语辞典》的,只是搬弄矿物动物的名词,不知他们究竟比拟些什么?
“这是稀有的事!”这句话却有些意思。
然而也不见得是稀有。“稀有”两字不妥。哈! 哈!我错认在这里批改学生的文稿了。
我那位朋友结婚的时候,我也去扰他的喜酒,也喝的烂醉,今天一样的醉。这是十四年前的事——或者是十三年?记不清楚了。当时行礼的景象,宾客的谈话,却还印在我的脑子里,一切和今天差不多,今天竟把当年的故事重新搬演一回。我去道贺作宾客,也算是个配角呢。
我记得那位朋友结婚之后,我曾问他:
“可有什么新的感觉?”
他的答语很有趣:
“我吃,喝,玩耍,都依旧; 快意的地方依旧,不如意的地方也依旧,只有卧榻上多了一个人,是我新鲜的境遇。”
我又问他:
“你那新夫人的性情和思想如何?”
他的答语更有趣:
“我不是伊,怎能知道那些呢?”
他自然不知道。他除了惟一的感觉“新鲜的境遇”而外,哪里还知道别的。我真傻了,将那些去问他。当时我便转了词锋道:
“伊快乐么?”
“伊快乐呀。伊理妆的时候,微微地,浅浅地对着镜里的伊笑。伊见我进内室,故意将脸儿转向别的地方,两颗乌黑的,灵活的,动人的眼睛却暗地偷觑着我; 那时伊颧颊间总含着无限的庆幸,满足,恋爱的意思。伊和女伴商量装饰,议论风生,足以使大家心折,伊又喜欢 ‘叉麻雀’,下半天和上半夜的工夫都消磨在这一件事上。你道伊还有不快乐的一秒么?”
后来他们夫妻俩有了小孩子了,便是今天的新郎。他们俩欢喜非常,但是说不出为什么欢喜。……我又傻了,觉得欢喜,欢喜就是了,要说出什么来? 这个欢喜。还普及到他们俩的族人和戚友,因为这事也满足了彼等对于他们俩的期望。然而他们俩先前并没有什么预计。论到这事,谁有预计? 哪一家列过预算表?原来我喝的醉了!
他们俩生了儿子,生活上丝毫没变更。他吃,喝,玩耍,依然如故。伊对着镜里的伊笑,偷觑着他得意,谈论装饰,“叉麻雀”,也依然如故。
小孩子吃的,是一个卖了儿子。夺了儿子的权利换饭吃的妇人的奶汁。他醒的时候,睡眠的时候,都在伊的怀抱里。不到几个月,他小小的庞儿会笑了,小手似乎会招人了。
他们俩看了,觉得他很好玩,是以前不曾有过的新鲜玩意儿。一个便从乳母手中抱过来和他接个吻,一个不住地摩抚他的小面庞。他觉得小身体没有平常抱的那样舒服,不由得哭了起来。他们俩没趣,更没法止住他的哭,便叫乳母快快抱去。
“我们不要看他的哭脸!”
那小孩子到了七八岁,他们俩便送他进个学校。他学些什么,他们俩总不问。受教育原是孩子的事,哪用父母过问呢!
今天的新郎还兼个高等小学肄业生的头衔! 他的同学有许多也来道喜。他们活动的天性没有一处地方一刻功夫不流露,刚才竟把礼堂当做球场踢起球来,然而对于那做新郎的同学,总现出凝视猜想的神情,好像他满身都披着神秘似的。
我想今天最乐意的要算我那位朋友了。他非但说话,便咳一声嗽也柔和到十二分; 弯着腰,执着壶,给宾客斟酒,几乎要把酒杯敬到嘴边来。他听了人家的祝贺语,眉花眼笑地答谢道:
“我有什么福分? 不过干了今天这一桩事,我对小儿总算尽了责任了。将来把这份微薄的家产交付给他,教他好好地守着,我便无愧祖先。”
我忽然想起,假如我那位朋友死了,我给他撰《家传》,应当怎样地叙述?有了,简简括括只要一句话:“他无意中生了个儿子,还把儿子按在自己的模型里。”呀!谀墓之文哪有这种体例! 原来我喝的醉了……
一九二○年十二月
【赏析】
人为什么而活着?古往今来形形色色的人以其言论或行为作了种种不同的回答。在这篇小说中,“我”的那个朋友却将传宗接代视作人生的要义,认为能在“无意中生了个儿子,还把儿子按在自己的模型里”,好好地守着一份微薄的家产,娶妻生子,繁衍下去,“便无愧祖先”、最有福分了。对这种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小市民们卑琐庸俗的人生哲学,作者满怀激愤,作了尖锐的讽刺和抨击。
作者在构思这一作品时,选择了一个绝妙的视角,即是通过似醉非醉、具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作为主人公朋友的“我”来叙述故事,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这样的叙述角度不仅强化了小说的生活实感,而且使作品的思想倾向表现得更为鲜明。“我”的“那位朋友”的儿子,小时候吃的是“一个卖了儿子,夺了儿子的权利换饭吃的妇人的奶汁”。在整日吃、喝、玩耍、“叉麻雀”的“朋友”夫妇的眼里,儿子只是他们 “不曾有过的新鲜玩意儿”,只生不育,只养不教,从未给予什么真正的爱和教育。父母应尽的责任只是在儿子到了自己昔日结婚的年龄——充其量也只有十四、五岁吧,便能为其热热闹闹地操持好婚事。因此,当儿子的同学还“没有一处地方一刻功夫不流露出”儿童活泼的天性、“竟把礼堂当做球场踢起球来”的时候,儿子就已像“被猫儿威吓住的老鼠”,“像屠夫刀下的牲牛”,被捉到了封建婚礼的舞台上。而新婚夫妇唯一“新鲜的境遇”“只有卧榻上多了一个人”,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面对着这一切,“我”像一个聚集焦点的滤光器,既把丑陋的事物浓缩了,又把自己深入社会的感知和价值观汇聚成强烈的光芒,用来烛照、透视“那位朋友”庸碌无为的生活、卑琐灰暗的心灵和封建的早婚习俗摧残人性的罪恶,越发使人感到触目惊心。
美国的理查德·泰勒说过:“第一人称的叙述也许更宜于表现生活中的喜剧观点,这是因为它的直接性和由有限的人物告诉我们的故事更接近于真实。”(《理解文学要素》,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一个朋友》不仅因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无法对所叙述的事物漠然处之、超然物外,而且由于将“我”设计为婚礼上的一位似醉非醉的来宾,这就更便于对丑陋的事物加以揭露和抨击,增添了作品幽默讽刺的色彩。“我”在婚礼上,常常醉眼朦胧地虚去眼前的实景,幻化出变形了的、然而更加真实的幻影。那些“满口说些‘珠璧交辉’‘鸾凤和鸣’”的来宾,在“我”的眼里成了 “乌鸦,总要呀呀地叫,不然,就不成其为乌鸦了”。他们对婚礼奉迎凑趣的赞语,在“我”看来也 “只是搬弄矿物动物的名词”。这就一下子揭出了捧场者猥琐的丑态和无爱的封建婚姻只近于矿物化合、动物交配的实质。正因为“我”处于似醉非醉的状态,才可以对常态下的朋友之谊无所顾忌,竟然在喜气洋洋的婚礼上“忽然想起”如何替朋友撰写“谀墓之文”来,并借此一语道破了灰色的小市民们卑琐的人生要义。醉者非醉,非醉者才真的终日处于醉生梦死之中。全篇洋溢着对醉生梦死之徒及其生活的激愤,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醉与非醉还是这篇小说的一条结构线索。由于“我没有喝的醉”,才能再现婚礼上的现实图景,交代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在描述之中又是醉态毕现,思绪活泼跳动,忽人忽我,忽父忽子,忽今忽昔,常常冒出一些不合时宜的奇思怪想,每到此时,便又立即以“原来我喝的醉了”挽回脱缰的文思。看似以“醉”来掩饰对“朋友”的不恭,实是借“醉”来对“朋友” 展开嘻笑怒骂。作者以这一巧妙的构思,一扫在其他作品中时有出现的过于板实平和的不足,从而使《一个朋友》焕发出分外诱人的艺术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