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赵清献公未第时,乡之户家陈氏,延之教子。其母岁与新履。公乡荐①,陈厚赆②其行。随以家贫,而用告乏,复赆之亦然。陈乃赍③行囊送入京,一举及第,仕寖显④。
陈之子后因人命事系狱。或曰:“尔家昔作馆赵秀才,今显宦于朝,可以为援。”陈乃谋诸妇。妇曰:“翁当亲行,我仍制履送之。”翁至汴⑤,阍人不为通。翁俟朝回,揖于马前。公命之入,即送其履。公持而入,良久,乃濯足穿以出。叩其来意,翁言其故。公曰:“且留书院。”经旬余,不容所言。乃申之,唯唯而已。月余告归,公曰:“且宽心。”两阅⑥月,公以翁家闻⑦示之,其子已贷命⑧矣。公但使亲仆至衢,日送饭狱中。主者闻之,得从末减⑨。衢士至今言之。
(《庶斋老学丛谈》)
【注释】
①乡荐——被地方上举荐到京城去参加进士考试。②赆(jin)——赠送给人的路费或财物。③赍(ji)——送人东西。④仕寖(qin)显——宦途逐渐显达。⑤汴——北宋京城开封府。⑥阅——经。⑦闻——在此指书信。⑧贷命——赦免了死罪。⑨末减——从轻定罪量刑。
【赏析】
赵抃是北宋时衢州人。清献是他死后的谥号。仁宗、神宗两朝历任地方与中央官职,官至参知政事。据云为政清廉,曾获铁面御史之美誉。然而此篇却是揭露他利用职权徇私之丑事。
赵抃未中进士前,在同乡陈家坐馆,东家与西宾相处甚厚。陈家女主人每年赠给他一双新鞋穿。后赵抃参加进士考试,因家贫,不止一次受到陈家的厚赠。这开始一段虽非正文,但却是赵后来为救陈家子徇情枉法的根由,因而是不可缺少的铺垫,并非无用闲笔。
在叙述陈家求情、赵抃徇私的过程中,作者突出了两个细节:一是送鞋,一是送饭。虽是日常生活细节,却是当事人用心选择、安排的,人物性格尽见其中,因而颇具小中见大的特色。
陈家子因人命官司被系狱中。陈妻让陈翁亲自前去求助现在已是显宦的赵抃,并特意做一双布鞋相赠。然而,为什么相求有关人命的大事却赠此微物?陈妻的心意不难明白。她是要以此勾起赵抃的怀旧之情,并点醒他不要忘记往日陈家在贫中相助的恩惠。而此时双方地位相差悬殊,两家关系已今非昔比,用微薄之物动之以情,也许比厚赠金银财物更能奏效。因为有清廉之名的赵抃,接受旧交的一双布鞋,不会有受贿之嫌,他是乐于接受的。可见陈妻送鞋,可谓用心深矣!送得有情义,有分寸,不卑不亢。这个妇道颇有见识,实非等闲之辈可比。
事情果然不出陈妻所料。赵抃不仅接受了,而且还马上洗干净脚,穿上新鞋,出来和陈翁相见。此举也非同一般。如此得意这双鞋,也是用行动表明,他是重视往日情谊的。然而,他对陈翁为子求情的事却态度不明朗,不仅十多天不给陈翁求情的机会,就是陈翁再次申说之,也只是含糊答应。但以后事态的发展表明,陈翁临别时,他告之“且宽心”不是随便说的,此时他心里已决定帮忙,但是,就是对有多年交情而且是当事人的陈翁,他也不给他露底。因为他既要徇私情,又要把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不露痕迹。以后他正是这样做的,他并不亲自去见或写信给地方官,仅仅是派自己亲信的仆人,远赴衢州,每天到狱中去给陈的儿子送饭。其目的是以此向衢州主事官员暗示他和陈家非同一般的关系。当地执法者,也果然心领神会,宽赦了陈家子的死罪,按从轻定罪的条款发落。赵抃就是这样不动声色、不留一点把柄,只是靠自己的地位,利用“送饭”这一区区小事给自己的下级施加影响和压力,就达到了徇情枉法的目的,其人对官场三昧体味可谓深矣!说他老奸巨滑不为过分。如此“铁面御史”,真耶,假耶……
全文用笔平实,只是淡淡地如实叙来,不夸饰,不渲染,而人物性格与含蓄的讽刺都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