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是只普普通通的昆虫,但它却在乔治.赛尔登的笔下栩栩如生,本领高强,本书说明地久天长,不只是人和人之间是朋友,动物和人类也有真挚的友情。
这本书描写动物的特点和生活习性都非常细致,语言优美,语句通顺,这本书与众不同,因为,西方人的不朽杰作,都没有中国人的角色,是冯赛,而且,还有一些蟋蟀能做温度计的奇思妙想。
柴斯特有点贪吃,这点和塔克极为相似,它特别喜欢腊肠,一见就流口水,这里作者说了柴斯特爱吃,喜欢吃什么,写出了柴斯特憨态可掬,是吸引读者的角色,无论什么事物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蟋蟀可以给人们带来好运,因为有了柴斯特美妙的歌声,打动了纽约市的每位人,这样无数位听众都陶醉于中。这里说明作者有充分的想象力,才能编造出这样有趣的故事,让我们读的津津有味,从此以后柴斯特成了时代广场的明星,这里写的让我大吃一惊,一只低级动物也能成为明星。
我对亨利猫的评价是,做事沉着冷静,不急不躁,不像塔克急躁,反而会办砸一些事,它对朋友非常关心、忠厚,我们要学习亨利猫的精神。在这里,乔治.赛尔登写的小猫和老鼠是朋友,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搞的,鼠和猫天生就是冤家,它俩却和睦相处。塔克老鼠是个贪财的家伙,它也非常聪明伶俐。
作者的一字一句都是那么的优美、生动,处处都有友谊的感觉,这本书十分感人,所以我要投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