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混血豺王》。它是沈石溪写的。讲的是有一只豺和一只猎犬交配后,生下了一只豺崽,因额头有一撮白毛,所以起名叫白眉儿。出生后被赶出了豺群,被人带到了村子里做猎狗。第一次打猎就捉住了一条猞猁。后来,因为被狗的头领陷害,流放到野外,后来它回到了豺群,为了保护豺群和狼王大战,把狼王咬死后成为了豺王。人类打猎时遇到了豺群,又为了保护豺群和幼崽,将猎人击退,拯救了豺群,但自己腿骨也中了一枪,被豺群赶出,后来活活饿死。是一个很有爱心,勇于牺牲自己的豺王。
这本书写得动物栩栩如生,写出了动物的情感,让人感觉像真的一样。书里面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它第一次领受来自人的亲昵,怪别扭的,想拒绝,但奇怪的很,四条腿似乎生了根般挪不动。人类的手掌有一种奇异的魔力,掌心仿佛带着电流,渗透皮毛和肌腱,流入心田流入丹穴流入血管流入灵魂,它立刻感觉到一种酥骨的情醉心的热,产生一种依恋的快感。”我家的小狗旺仔,每天放学都是在家门口等着我,一进门它就不顾一切的扑了上来,还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然后就露出小肚子让我挠挠。尤其是它生过两次病,我们给了它最精心的照料,它每天睡在我们床边上,吃得比我们人吃还营养丰盛。从那以后它对我们的依恋和感情就越来越深了。和书上写得好多地方都很相似。
我非常喜欢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系列,我已经看了12本了,我这个寒假还要继续看沈叔叔写的动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