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陌生人
卫捷
因为有人说,人生就是天气前的预报,总也不准。
所以有人说,爱情就是预报后的天气,总是出乎意料。
因为有人说,男人都是野兽。
所以有人说,野兽也有自己的爱情呀。
第一章
1
书在翻开之前,我就已经知道结果。灰姑娘最后会成为王后,丑小鸭最后会变成天鹅。这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从很多张嘴里讲出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没什么新意,全是老一套,大伙儿都听烦了,都觉得这纯粹是在胡扯。
但我依然强迫着自己看下去,因为我想从书中找到她们之所以交好运的理由,她们如此弱智却如此幸运到底是为什么?
但结果却让我遗憾,她们的好运是天生的,没有任何外来的因素。于是,我开始理所当然的怀疑,所有经过努力而获得成功的故事都是别有用心的家长用来蒙孩子的。
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你永远也无法把自己举起。在通往爱情的道路上,一加一等于二的公式绝不成立。这是经过了证实的,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
其实,一切都可以更美丽的。
就像色情电影,一旦抛开那些原始、兽性之后,剩下的那种“唯美”则完全可以让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也感到赏心悦目。所以,喜欢色情电影什么的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人有理由去尝试一下说真话。
尽管说真话的后果往往让人感到遗憾。但人活着,总得尝试一下冒险,体验一下极限。这,是生命的乐趣之一。
2
我一直都坚持相信所有的激情都会退去,所有的记忆都会遗忘,但我始终不知道自己的记忆中为什么总是有那样一段灰色。
灰色中,我的影子与背景完美地统一在一起,我像是一个会飞的人。
当我再一次站在这海边,再一次看到天空中的浮云飘动,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发抖,就像大病来临前那样,手脚冰冷,四肢麻木。我感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与绝望。
除去算命这一功能,手纹另外的作用就是让你能随时判断自己是不是老了。
伸开手,看着手心那清晰的纹路,看着它的指向,猛然间,我感到自己真的老了。
我瞅着自己的手纹傻笑,但笑得很有道理: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天底下不止我一个人摆脱不了生老病死。
3
“想我吗?”
“恩。”
“想和我……?”
“恩。”
她的手伸了过来,不轻不重地抚摸我。我再恩一声,然后一阵阵的抽慉,接着感到内裤一片温热,片刻后开始冷却。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性体验,激动、兴奋、无知……
这是一个阳光异常明媚的下午,我站在窗前,背对着阳光,脸冲着一个有着一头长发的女人。她比我大,不是大一点,而是大很多,大了整整十岁。但这没什么,她身体的丰满与美丽足以弥补年龄的差距。我唯一感到不平衡的是在这次性体验中,我居然连她的身体都没触摸过。
让我更遗憾的是,她的身体如同魔鬼般让人窒息。
我就这样失去了童子之身,每次想起我都会感到羞愧。之后,我还会为自己的纯情感到苦笑不得。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那种感觉很美妙,我永生难忘,永远追寻。
我所住的那所房子被称做鹰宅,它是一座老楼,关于它的传说有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在胡说八道,因为每个版本都在讲述一个关于魔鬼的故事。有的说魔鬼升了天,成了天使,还有的说魔鬼下了地狱,成了野兽,等等。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整天都看着这所房子,因此我知道,这里别说魔鬼,就是大一点黑一些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这里特别的安静。
这是一座古老的德国式建筑,它的外形从远处看去很象一只鹰,它就这么得的名。
我很小的时候,就自己在这里住。我家里另有一套房子,在旁边那栋楼上,我的父母都住在那里。我很喜欢这种安排,我喜欢自由的生活方式。
我这栋楼住的都是团结户,我的隔壁住着一个老太太,她没儿没女也没丈夫,整天都不说话,时时都阴着脸,晃着一双毫无色彩的眼睛,而且白眼球比黑眼球大得多,一看就像老式电影里的特务。
我们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我记忆当中仅有的几次谈话都是关于水费及电费的争执。我们共用一个水表和电表。
有一天,我闻到她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很臭。我以为她又在腌咸菜,她特别喜欢腌咸菜,她家里光咸菜缸就有十几口。因此我并没有在意,只是捏着鼻子忍着。我忍了一天又一天,而咸菜味却越来越重,也越来越臭。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去砸她家的屋门。
然后我就发现,她已经死在了家里。
她是正面朝下趴在地下的,我在无数警察中间看到了她的背影。据称,她死于意外。她摔了一跤,脑袋摔在一枚竖起的铁钉上。铁钉直接掼入她的脑袋。
她死之后,我一个人寂寞了很长时间。后来我上中学上大学,每天都住校,直到那一年放暑假回家,我才发现我有了新的邻居。
我的新邻居依然是一个单身女人,但她漂亮,而且妩媚。她的眼睛又大又美丽,长长的睫毛就像假的似的,一忽闪一忽闪,似乎时时都在跟我打哑语。她有一个女儿,上小学,只在星期天的时候来找她。她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叫王丽萍。
还有,她是一个比我大十岁的女人。
她的女儿很喜欢和我玩,她常带着作业来这里写。一有问题就问我,有时候甚至让我帮她抄课文,而她却跑到外面去抓蜻蜓。她的女儿很漂亮,非常像她。
在一个星期天,她女儿离去后,她忽然朝我微笑,说:“你帮我回答女儿的问题,我也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我说:“什么问题都行吗?”
她说:“是的。”
可我不知道该问什么。
她就引导我:“你想知道女人的构造是什么样的吗?”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点头还是摇头,我只看到她慢慢地脱去身上的衣服,就像一首激扬的歌曲,让我兴奋难耐。
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时,我兴奋地迎向前去,可她,却冲我摆手。
她说:“不行不行,你还是孩子。”
然后,她钻进被窝,说:“你走吧。我累了,要睡了。”
我依然能看到她露在被子外面光洁的小腿,那双腿让我嘴里一阵阵发干,眼珠子都开始充血。
我想走上前,但没有勇气。
她把灯关了,屋内一片黑暗。我猛地想起此时站立的地方就是那个老太太死亡的地方,由此,我感到了一阵阵的恐惧,后背开始发麻,眼前金星乱冒……
我,落荒而逃。
从此之后,我迷上了色情刊物,杂志、小说、录像带,我什么也喜欢,每每从中看到漂亮女人所露出的光洁大腿时,我就会想起她。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4
很久很久之后的一个夏天,我开始过得烦躁不安。原因是那个夏天里,我一直在被一个怪梦所左右。在那个梦里,所有的一切都披着五光十色的外衣,远远看去灿烂生辉,光彩夺目,但真走到眼前却发现所有的醒目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梦境和真实的差距太大,每次醒来我都会感到沉重和压抑,但又无可奈何。我不可能永远不睡觉。
我所住的房子最有特色的是窗前的风景,曾经有一个时期,我对面的那栋楼里每天都会有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姑娘在清晨出现,她所住的楼层与我平行,她出现的阳台也与我的窗户相对。
第一次发现她时我打了一夜麻将,我拉来的牌架子们都倒下了,他们抢了家里所有能睡的地方,包括床包括沙发包括椅子甚至都包括写字台。弄得我只好站在窗前伸胳膊伸腿,准备死捱着扛到天亮。
这一夜我的手气真是不错,从第一次上厕所出来之后就没停下赢钱,他们的口袋都让我缴空了。当然,这也是他们理直气壮霸占我地盘睡我床的主要原因。
我在窗前长久地呆立时,她,出现了。
她从阳光明媚的清晨里慢慢浮现出来,这使得我眼前一亮,立刻便兴奋起来。好像四周的场景都变了,我似乎站在了云层之中,脚下是一片虚空。
她穿一条白色的吊带裙,丰润的肩头直接面对着我的眼睛。她站在阳台上舞动长发,犹如表演少数民族舞蹈,任长发在阳台上漫天飞舞,让人眼花缭乱。然后,她低下头,用一个特大号的梳子精心地梳着她的头发,她那披下的长发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瀑布,比电视广告里那些洗发水模特们的头发还要飘逸。
整个过程我一直看着,看得我口水横流,恨不得窗台与阳台之间会冒出一条钢丝,然后我像只山羊一样走过去。至于走过去之后会怎么样我心里就没底了。我对这时候的自己比较了解,除了会幻想会吹牛之外,我,就是一胆小鬼。
太阳出来了,她是那么年青、那么健康、那么漂亮,和我第一次性体验时接触到的那个女人有着许许多多的不同。
由此,我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美好生活感到无比的喜悦。
之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天亮得越来越早,她的影像也越来越清晰。她在晨光中舞动长发,阳光映在她的脸上,使她变得光彩而夺目。
这一切都使我相信,我靠打麻将赢来的钱所买的那个大号望远镜实在是物有所值。
那是个大号的俄罗斯军用望远镜,放大比例足足有六十倍。我用这大号的望远镜一天又一天地观察她,她的一举一动我都慢慢熟悉,直到她的头发她的锁骨甚至她脸上的小雀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大脑。
她,成了我假想中的情人。
终于有一天,她在我的梦中出现了,她表情严肃地问我:“你赶紧告诉我,我昨天晚上脱下的胸罩放到哪儿去了?你不是天天都用望远镜看我吗?”
忽然间我就醒了,是被吓醒的。
这个梦之后,她就没有再在阳台上出现过。这让我觉得很疑惑,她到底上哪儿去了?被人绑架?远走他乡?患病住院……
我的望远镜很久没有用过了,我实在是不甘心,就去那所房子里找。我去过两次,第一次去的时候房门上挂着一把很大的锁;第二次去的时候锁没了,但我刚敲门就听到一个男人在屋里闷声闷气地喊:“你他妈的有病呀!这才早晨五点,你敲什么敲……”
我落荒而逃,跑得急了些,脚脖子都给扭伤了。
几天之后,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出现在了阳台上,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风情万种的风骚女人。他们取代了她从前的位置。
又是几天之后,我把远望镜借给了一个要去现场看球赛的朋友,然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那望远镜。这是因为那朋友有一个爱好,借了别人的东西从来不还。对此我没跟他计较什么,反正对我而言,远望镜已经彻底地失去了作用。
在那一年里,视觉极大程度地欺骗了我的思维。
也就在那一年,我实实在在地遇见了铃兰格格。
那一年,我正好二十岁,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每每见到漂亮姑娘就眼睛发亮,然后便会在自己所认为的幸福中沉沉睡去。
5
我一直认为遇到铃兰格格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所以,连两辆同向飞速行驶的汽车在高速路上相撞这么离谱的事发生我都没觉得意外,反而觉得剌激,然后就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上天总得安排一种方式让我们相遇,不是这种,就会是另外一种。
反正我们总得相识。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上苍的职责。
那天真是惊险,如果不是司机反应快,我坐的大客车和铃兰格格坐的小客车就得一起滚到高速路下。要真那样,我以后的种种劣迹,包括现在能坐在电脑面前也就成了一种奢望。
车祸的开始与过程我毫无记忆,唯一有印象是车祸的结尾。两辆车都停了下来,一前一后,车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当我狼狈地从翻倒在地的客车里钻出来时,我看到了她,看到了那张我一生也无法忘却的脸。
她就是铃兰格格。这名字是她身份证上的名字,她的名字很怪,是四个字,可她不是公主,也和公主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非要把她和公主扯上什么关系的话,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公主。
她从那辆已经严重变形了的小客车里钻出,脸色显得很苍白,估计是吓的。她摸摸头,摸摸脸,然后从上到下开始活动自己的关节,在确定自己什么事都没有之后,她露出了一丝笑容。
那就是她的笑容,明艳、灿烂,熠熠生辉,荡漾着不羁的美丽。
她有一张让人一眼看到便会永生难忘的脸,小巧的鼻子,大而夸张的眼睛,以及一笑便浅浅浮出的酒窝。一切都是那么平凡。不,不,我说错了,我没觉得那是平凡,事实证明也正是如此。那些不经意间露出的平凡凑到一起,显示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般的精致。
我对这种精致充满了向往与心醉,尽管事实上她并不像我所形容得那样美丽与清纯,但我依然觉得自己沉入了一见钟情的可怕漩涡中。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她,在此之前,我已经见过她无数次。我认出了她,她就是那个在远望镜里与我共度无数个夜晚的女孩。她,有着一头如瀑布般的长发。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的很多朋友都见到了她,然后都异口同声地说:“也没什么嘛,很普通嘛,哪有你形容得那么天仙。”
这是好的,还有人更直接更干脆:“你眼瞎了。”
我把这都理解为是视觉上的差异。
美丽是相对的,就像一把钥匙配一把锁一样,只要钥匙和锁互相瞅着顺眼,别人的意见就纯属多余。
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
我的事情我清楚,谁也不能替我思维。
再来说说那场车祸。那场车祸非常可疑,明显像在拍电影。虽然两辆车都擦碰得面目全非,可乘客却都什么事没有,就连最普通的擦伤都没人沾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是车主自己捣的鬼。我这么怀疑是很有依据的,我的一个邻居就曾为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而故意制造出类似的车祸。不过他的尺度没掌握好,把自己撞成了植物人。
在等待事故处理的空挡,两辆车上的幸存者都一起站在高速路边,互相庆幸着自己的大难不死。
在这种时刻,没受伤就是难得的幸福。大家有理由为自己的幸福说些什么。
在所有的乘客中,铃兰格格的年纪和我最接近。于是我理所当然地跟她攀谈了起来。这不是谁与谁搭讪的问题,而是顺理成章的机缘。我坐的大客车的目的地是青岛,她做的小客车的目的地也是青岛;我返回青岛是去上学,她来到青岛也是去上学;我在青岛一所靠海的大学里上学,她也在青岛那所靠海的大学上学;我上大三,她上大一……
还有,我们都在青岛生活了好多年。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们想不熟悉都不行了。太多的巧合使我们间的距离感在瞬间就淡化了许多。我们就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说着笑着闹着,直到周围的其他人都慢慢离去。
几乎就在转眼之间,天就黑了。
昏暗中,她的样子越发让我着迷。瞅着她,我再一次想起了那句俗得不能再俗的成语:一见钟情。
我想,这句落伍的成语只配用在这里。
我们上了另外一辆过路车,在颠簸一个小时后到了青岛。下车时她和我告别,我刚想说我和你顺路我可以送你回家时,她却说要去一个亲戚家,就在车站附近。
我只得和她握手告别,我们的态度很友好。
然后,我看着她离去,她的步子很轻盈,像只矫健的小鹿。
很多天之后,关于那天的记忆,我所能记起的就只有她一笑后所露出的光洁的牙齿。其它的,都如梦境般虚幻飘渺。
6
夜幕拉下的时候,黑暗就会涌出,掩盖住所有的丑恶。于是,美丽与丑恶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消退,直到它们变得相亲相爱。
已经成了习惯,一到夜晚我就会像个游魂野鬼般在校园里游荡。我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所以我很投入,以致眼睛在黑暗中都灿灿生辉,远远看去就像只恶狼。
我在寻找她,寻找那张让我永远都无法遗忘的面容。
我在寻找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希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失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她似乎是骗我的,她根本就没在学校里出现过,我有绝对的把握这么说。这座校园即使翻过来也不会有她的影子。我已经翻过了不止一遍。
被人欺骗的感觉是不好受的,我一次次地印证了这一点。
忘记她,忘记她,一定要忘记她……
我决定自己和自己赌一下,听天由命,如果太阳明天从西方升起,那我一定忘记她;如果太阳明天还从东方升起,那我还得继续寻找。
结果第二天,太阳果然还是从东方升起,奇迹没有出现,于是我明白了,明天不是用来幻想的,而是用来回忆的。
7
在我和铃兰格格做爱之前,我已经不是处男了。那个女人比我大整整十岁。她,是王丽萍。
事后她解释是她勾引的我,我想这只是她的借口,她不过是想让我好受一点罢了。其实,事实的真相是我勾引的她。准确地说,是我强暴了她。
再次见到她之前,我已经有了一次性体验,虽然严格的说那并不是真正的性体验。
她又问:“你想我吗?”
我说:“恩。”
她还问:“想和我……”
我说:“恩。”
然后,我们就做了。我疯狂地把她压倒在地上,把从毛片中学来的全部动作一一复习了一遍,我伸张,我压缩,我冲撞,我像一列高速奔跑的火车,不停地往前奔、奔、奔……
她不停地呻呤,不停地呼喊,歇斯底里地大声念着一些莫明其妙而又毫无关联的词语,剌激而具有挑逗性。
我只是个初涉尘世的毛头小伙,我只是个经不住诱惑的单身男人。
我,其实应该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一泄千里,我崩溃了,我瘫软了,我倒在她身上,感到一阵阵的虚空。然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感到对不起铃兰格格。这一切,应该是给她的。
我哭出声来,就像个刚失身的少女,真他妈的。
王丽萍把我抱在怀里,说:“没什么没什么,这没有什么,每个男人都会经历这个过程的。咱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对你女朋友好一些,有需要就来找姐姐,别去碰妓女,她们脏。”
她让我叫她姐姐,我叫了。她摸着我的头,把我拥向她乳房的位置。我把头俯在那里,紧紧地搂着她。
她的胸部非常得柔软,把我带回了童年,就像躺在母亲的怀里。
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安全感。非常安慰。
她又把灯关了,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再来一次。”
8
现在来说说我和铃兰格格接触的过程。
我在叙述自己与铃兰格格与王丽萍这两个女人的接触过程中,很明显地感到自己的思维逻辑产生了混乱,把时间表搞得颠三倒四。好在我的叙述在主干上还有章可循:我是按照做爱的顺序来一一叙述的。
王丽萍是第一个和我做爱的女人。
铃兰格格是第二个。
和铃兰格格做爱时,我还在上学,还是学生,但我的身体却早已发育完全,而且生理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我第一次和铃兰格格做爱很不顺利,我刚进入她身体她就哭出了声,她连声说:“疼疼疼,我疼。”
这使得我兴奋的情绪在瞬间就降了温。我们静止了几分钟,然后拉开灯,床单上几滴鲜艳的血花让我的兴奋重新燃起。我再次抱住她,可她还是喊疼。我急了,说:“你闭嘴,又不是光你一个人疼,我也疼。”
她不再出声,任由我在她身上纵横驰骋,直到我像撒气的气球一样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她说:“你太粗鲁了,这不像平时的你。”
我们都笑了,然后开始紧紧地相拥着。那一夜,我始终是在持久的兴奋中,一点倦意都没有。
此前她的身体我不止一次地抚摸过,所有的性征我都一一接触过,可她就是不让我真刀真枪地来。她说你放心,不到咱们结婚那一天,我决不让你得逞。如果你想试的话就过来,反正我最近一直在练女子防身术。
我当然不死心,我试过很多次,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她的劲一点不比我小,在我们一对一搏斗的时候,我一点便宜也沾不到。不过值得我欣慰的是,在床上翻天覆地的搏斗中我也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终点。直到有一天,她实在烦了,问我:“你说实话,你是不是整天都在惦记着这事,不得到你就不死心是不是?”
我当然说是,然后又讲事实又摆道理给她上了半天课,包括性是人类感情的最终阶段,性可以让爱情更牢固,性是爱情发展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等等。
她听得聚精会神,说:“怎么一谈起这个问题你就两眼放光呢?算了算了,随你吧。明天行不行?”
我急了,说:“你这不是晃点我嘛?不行不行。”
我脱去她衣服,在解她裙子的时候,她忽然满脸通红呵呵地笑道:“咱们还是改天吧,我大姨妈来了。”
9
如果夸张一些,无耻一些,铃兰格格便是我学生时代的全部记忆。
学生时代的宿舍里永远都有一股无法清除的脚丫子味,我所住的宿舍里更是如此。我们这里的气味让人想到的不是单纯脚丫子,而是那种患了脚气的脚丫子。有经验的都知道,有脚气的臭脚丫子和没脚气的臭脚丫子的味道绝不一样,有脚气的脚丫子所散发出的是一股子严重串味的腥臭,闻着特别剌激。
睡在我上铺的是“马猴”,他姓马,长得尖嘴猴腮的,所以大伙就明目张胆的叫他马猴。马猴有一个爱好,就是不洗脚,这听起来在以懒惰成性的大学生们中间似乎没什么“出众”的,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他的不洗脚是出了名的,出名的原因是他的不洗脚极具连惯性,用他的话说,从他记事起就没洗过脚。
可以断定,宿舍里的气味就是他制造出来的。
马猴身体虽然不壮,但打起架来却非常舍得拼命,属于那种宁可自己不要脑袋也要砍下你一只手来的人物,非常有个性。鉴于他的这种特长,我们只能放弃用武力强迫他洗脚的设想,不得不去忍受他那股子特别浓郁的臭脚丫子味。
我专门做过测试,待在屋里的各个位置比较气味的大小。最后的结果证实,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下方,也就是我睡的那张床,是味道最集中的地方。只有起风而且大开着窗的时候,老枪睡的那张床才会替代我的床。
但老枪很个聪明人,自从搞明白这一个物理特性之后,他就对风特别敏感,一起风就先去关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是最悲壮的受害者。我曾千方百计地引诱马猴去洗脚,以改变这一事实,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有一次把他逼急了,他居然用极其严肃的口气告诉我:“要不咱们就打一架,你赢了我听你的,我赢了你听我的。谁最后站着就算谁赢。”
我只好摇头,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闻闻怪味是死不了人的,跟他打架可没准。
之后,他公然在宿舍里宣布:“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股子浓郁的味道,剌激!除非我得了脚癌,否则我决不会染上洗脚的恶习!”
我不知道有没有脚癌这种病,但我知道他说的没错,他确实喜欢那股子臭脚丫子味,这延伸到他喜欢的食物都是臭豆腐一类气味独特的怪东西上,就连他出去买咸鸭蛋都要买臭的那一种。
既然他不去改变,那我就得去学会适应他。日子总得过下去的,自己不能跟自己过不去。
我用了大半年的时间习惯了那股子味道,慢慢地练出一身闻臭脚如无物的功夫。可就在我这门功夫练到炉火纯青的时候,风向忽地一变:马猴居然开始洗脚了!
这奇迹发生的时候我们都躺在各自的床上研究几天之后的考试该怎么作弊,有人说打小抄比较科学,但费事;有人说直接带书进考场省事,但风险大……
正说的热闹时,马猴穿着拖鞋两脚湿淋淋地走进屋来,冲着我们美滋滋地宣布:“从今天开始,我洗脚了!”
一时之间,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盯着他,一脸的奇怪,大伙都一头雾水,七嘴八舌地问他:“明天的太阳从哪儿出来?”
“洗脚,你怎么可能洗脚呢?”
“你是不是真得了脚癌?明天我们就给你张罗着捐款去。”
“甭理他,前天他打蓝球时撞头了,现在正处于傻了没好又摔脑子的阶段。”
见大伙儿的反应这么强烈,马猴也急了。他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就跟我欠了你们钱似的。不就是我洗脚了嘛,我这叫讲卫生,响应政府的号召。”
“别废话,到底怎么回事?你喝了多少?”
“跟喝酒没关系。”马猴神秘地冲我们笑笑,说:“我泡上一姑娘,这两天要跟她私定终身。嘿嘿,嘿嘿,嘿嘿!”
这理由听起来很像样,于是我们都围了上来:“说来听听,泡的哪儿的姑娘,就你这水平?这姑娘是手不好还是脚不好,是不是聋哑学校的?年龄够不够四十?”
“你们这帮子丧尽天良的家伙,凭什么我就泡不到好姑娘?好汉无好妻,赖汉娶仙女,这是无数前辈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真理,你们急也没用。”
“甭理他甭理他,越说他越来精神,这样的人属狼的,灯越照眼越亮。”
“信不信由你们,反正我幸福我知道。幸福,幸福,我太幸福了!”
大家一阵哄笑,各自散去。
我们反应这么大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马猴是专泡丑姑娘的,在对待女人这一原则性问题上,他是公认的不挑食。我们曾经见到他跟一个裤腰要长过裤长的姑娘真诚无比地说:“你瞧,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明亮的烟头。”
那是在一家录像厅里,烟头在黑暗中确实显得灿烂无比。据马猴说这家录像厅一到半夜就会放一些剌激的片子,我们这些对自身性功能缺乏必要实践的热血青年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可没戏,屏幕上的姑娘每次脱到胸罩时就要换镜头,惹得我们不断破口大骂:“这狗导演!生个孩子没屁眼!”
马猴把他对那个姑娘的热情用烟头比喻形容出来之后,整个录像厅立刻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愣了。无数双眼睛从各种不同的方位瞅了过来,那一瞬间,和他并肩战斗的我们变得无地自容,觉得认识他简直是一种耻辱。
好在屏幕上及时出现了几条诱人的大腿,这才把大伙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可马猴仍不觉悟,继续跟那姑娘海侃他的爱情。从一个烟头引申到了一堆烟头:“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一地烟头一样炽热……”
好在我们晚饭吃得不多,不然真要吐了。
我们实在受不了了,再加上那天的录像片也确实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我们连招呼都没跟他打,就从录像厅撤了出来。
早晨,他一回宿舍就神秘地跟我们说:“脱了脱了,全脱了,你们一走就脱了,连裤衩都不剩。”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物。
他洗脚的那一夜,我一次感觉到了空气的纯净,整个宿舍也都似乎有了一股香气。不过很可惜,那股子香气中混杂了一股子肥皂味,这使得宿舍更像一个澡塘子。
马猴对自己的臭脚很有数,以致他在洗脚这事上下了狠功夫。据知情人透露,单洗脚这一项工程,他一次就动用了大半块香皂,真舍得!
要知道,他平时可是连肥皂都不用的。他所谓的洗脸就是把水猛地往脸上一泼,然后跟猫似的再擦两把就算完成。
单凭马猴用香皂这一点来看,他恐怕是真的交上了女朋友。当然,我们丝毫也不怀疑这女朋友的裤腰要长过裤长。
我们宿舍里流传着一句极为壮烈的口号:头可断,血可流,朋友之妻绝对不能客气!对我们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行为准则。大家谁都不例外,主动的把这口号的实质纳入到了行动之中。因此,在侦察出马猴下午要旷课到宿舍里接见他女朋友之后,我们都积极地采取了行动。
我们一起去药店买了一包避孕套,到宿舍里布好点,有藏衣柜里的,有藏床底下的,然后准备看好戏。
宿舍里有人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屋里静得出奇。在床底下的我很清楚地看见了六只脚。我的算术虽然不怎么样,但还是一下子就判断出进来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再随着说话的声音不断涌出,我又判断出那三个人的性别是一男二女。男的是马猴,一个女的是马猴的女朋友,另一个女的是马猴女朋友的朋友。
看样子那姑娘对马猴早有防备,为防备马猴做出什么越规的事,就带着朋友一起来了。对马猴来说,这肯定是件特遗憾的事;对我们来说,这可是一好机会。送上门的姑娘,我们可不能放过。
老枪首先发难,从另一张床底扔出几个避孕套,正扔在他们坐着说话的那几张椅子边。姑娘应该是看见了,可马猴也看见了,他率先伸脚牢牢地踩在避孕套上,然后起身装成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问那俩姑娘喝不喝水。
姑娘当然说不喝。于是他重新坐下,跟姑娘们接着侃中国足球。
他说别的还好,一说中国足球,我的胃就直翻腾,有些恶心,非常不舒服。好在我手上也有几个避孕套,于是我也行动。我瞄了瞄准朝着马猴就扔了过去。我的准头不错,那几个避孕套都扔在马猴的衣服上,然后发出一声轻响,落在地上,就像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一样。
这次姑娘抢先弯腰,伸手把避孕套从地下捡了起来,在还给马猴的一瞬间,姑娘看了手里的东西一眼,然后吃惊地问马猴,声音都变了调:“这是什么?你,你,你这儿怎么有这个?”
马猴赶紧解释:“我不是我的,真不是我的!”
“这是你的宿舍,谁能陷害你?”
“真不是我的,我根本不用这个。”
“什么?你都不用这个——你太不讲卫生了!”
“算了算了,我是被人陷害的。你们又不是不看国产电视剧,这点道理还能不明白?越是你身边的人,越能陷害你。”
“你说清楚点!”
“我招,我全招!”马猴换了一付面孔冲床底下的我们大喊,“出来出来,都他妈给我滚出来!一进这屋我就闻着你们的味了,都在这儿憋着劲害我!奶奶的,毁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嘛?”
老枪先钻出来,边钻边骂:“这谁呀,什么东西都往床底下塞!你瞅瞅,这都什么玩艺?鞋擦子、木梳子、臭袜子,还有半拉成干了的苹果……都要赶上拉圾箱了!这种卫生条件怎么能行吗?别说四化,就是五讲四美三热爱都不达标……”
老枪的碎嘴一直是我们宿舍里的一绝,屁大的事他也能说成山那么大。关于这一点我们都有常识,无论什么话题让他开上头,他就能一直说下去,不到饿得心发慌他绝不停下。可这次显然有些意外,在越说越热闹的时候他忽的就住了嘴,然后闷闷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于是我立刻就明白了:屋里的两个姑娘至少会有一个美女!
只有看到美女的时候,老枪才会成为哑吧,这已经成了老枪一个标志性的特征。
老枪这毛病大伙儿都知道,所以屋里瞬间就热闹起来,大伙一声哄,从屋里的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床底下、衣柜里……都是常人绝对想象不到的地方,跟电影里演的地道战似的,神出鬼没。
姑娘呵呵地笑了起来:“贵宿舍真是藏龙卧虎啊!”
我所隐藏的床底比较宽敞,所以我钻出来的动作也就比较利落。可等站在那两个姑娘面前时,我也和老枪一样,傻了!
但我傻的理由要比老枪堂皇,因为其中一个姑娘居然是铃兰格格。
10
我上千次地设想过和铃兰格格的重逢,也上千次地精心设计了再见她时的开场白。可真的站在她面前时,我居然也和老枪一样,哑了。
她认出了我,冲我呵呵地一笑,说:“是你呀,好好的往床底下钻什么?”
她的笑容让我平静了些,我看看天花板,再看看床底,然后说:“屋里太热,相比之下还是床底下凉快,你要不要试试?”
她说:“算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马猴看了看我,一脸的阴险,再扭头看看铃兰格格,已经是一脸的灿烂。他跟铃兰格格说:“看样你们认识,这我更得警告你,别被这小子的外表所蒙蔽,他是典型的坏人,知道什么叫披着人皮的狼吗?看到他你就明白了。”
她仔细打量我:“你身边的人就这么评价你?”
“他这是夸我,是在美化我!”
马猴嘿嘿一乐,开始给我们互相介绍:“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你们已经认识了,他叫卫捷,我们都叫他老狼。那个一直躲在衣柜里的,叫常军,我们叫他大炮。这个一直躲在吊橱里的,叫江正汉,我们都管他叫大傻,你们也别客气。还有这个,这是老枪,那个,那是闷雷……”
“你们这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怎么听怎么不像好人。”铃兰格格身边的圆脸姑娘开了腔,全是日本连续剧里的词,“我叫虹静,她叫铃兰格格,第一次见面,请多关照。”
虹静长得也挺不错,高个长发,像混血儿,而且特大方,还伸出手来挨个和我们握。握到我的时候,她眉毛挑了挑,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你就是卫捷呀!”
我没搞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在此之前,我没见过她,更不可能欠她的钱,我就根本不认识她。
和她握手的时候,我发现她的手很冷,握在手里非常不舒服。还有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像狐狸一样让人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接下来大伙就围坐在一起胡侃,侃国际形势,侃国内政策,侃银河系里有没有外星人,什么离谱侃什么,满嘴跑火车,什么边都不靠。
这种气氛下大家是很容易互相熟悉的,没费什么功夫,虹静就跟我们嘻嘻哈哈地打成了一片。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铃兰格格,她表现得特安静,几乎不说话,无论我们说得多热闹她都只是微笑着点头。
虹静晚上要去游泳,可她从来没下过水,她怕把自己交待在了海里,就问谁有空陪她?
除我和铃兰格格之外,所有人都说有空。
这样,就有了我和铃兰格格单独接触的时间。
必要的沉默之后,我问铃兰格格:“喜欢蓝球吗?”
她说:“喜欢。”
“喜欢乔丹吗?”
“喜欢。”
“喜欢巴特尔吗”
“喜欢。”
“喜欢宋世雄吗?”
“喜欢。”
“喜欢泰森吗?”
“喜欢。”
“那我们去看球,今天有排球赛。”
“好。”
走在校外的街道上,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浑身的细胞都在拼命地伸懒腰。
我说:“好久没见了。”
她说:“哦。”
我说:“我在学校里找过你,可没找到。”
她说:“哦。”
我说:“我每天都在找你。”
她说:“哦。”
我说:“为了找你我几乎要把学校翻过来。”
她说:“哦。”
我说:“那天之后我一直想见你。”
她说:“哦。”
天越来越黑,街上的人越来越少,我们的身影在路灯下显得有些张牙舞爪。无意中,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她身体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继续走。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浑身一震,停了一下,低下头,继续走。
有意地,我的手握住了她的。她挣了一下,没挣脱。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长久地看着。之后,她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在路灯的映耀下,滴滴晶莹。
她说:“我骗了你,我在另外一所学校。”
她说:“我常到你们学校来,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的就是想见到你。”
她说:“我每天都在打听你,想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跟谁说话和谁做朋友……”
她说:“我每天黄昏都在学校门口徘徊,希望我们可以在偶然中重逢……”
她说:“我早就喜欢上了你……”
她说:“我早就知道你用望远镜看我,但你不知道我也买了一个望远镜,比你的还大……”
如果心情可以让自己飞翔,我想我此刻应该正在飞往天堂的路上。
她穿一袭白包的长裙,身体扭动间那长裙就飞舞了起来,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这种形容有些牵强,但她给我感觉确实如此。她像花一般的优雅,让我沉醉不止。
夜色中,我闻到了百合花开的味道,香气四溢,令人心醉。
这突如其来的快乐让我们相信,我有足够的理由高声大叫,即使吵醒这座城市中那些正在梦中的人们我也不在乎。
第二章
1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砸我别克车的那个人不是你?”我捧着电话跟一个叫王觉重的家伙说,“我一直以为那人是你呢。”
“你说什么呀,我能吃饱了撑得干那事吗?我这几天都在北京没完没了地开会,下个星期去上海,再下个星期去广州,会太多,我太忙,只好等我回去之后再还你钱了。”
“那好,等你回来我请你吃饭,不过在这儿我先给你道个歉,因为砸你别克车的那个人是我。”
“去你妈的……”
我及时扔了电话,让他接下来的精彩技艺无处炫耀。他的骂人技艺一向以精彩著称,又狠又含蓄,我领教过。我们俩曾经在保龄球馆里合伙把一个小偷骂到吐血,尽管事后证明那小偷的吐血与我们手里的保龄球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还记得把那小偷送到医院后的情景,大夫撕开他胸口的衣服看到他的伤痕后不住地“赞叹”:“真狠呀!”
王觉重是一家“戴”着外资“帽子”的资易公司老总,其实就是一空心萝卜,水灵的只是外面的那一层皮。我们的熟悉是因为大家做的生意内容大体相同,全是什么事都干,什么人都骗。正因为如此,我以前才把他当成一个不错的贸易伙伴,也是朋友。
不过后来他欠我钱了,我们也就由朋友关系改成了天敌关系,跟猫和老鼠的关系比较相近。我们每天都在玩捉迷藏,他躲我抓,一玩就是半年多,谁都没歇口气。战争年代,一歇气什么都飞了。
为找他这半年里我神出鬼没,白天黑夜漫山遍野地堵他。相比之下,还是他技高一筹,整个城市都要被我翻遍,就差下水道没找了,可还是抓不着他,他比神仙还神仙。
在这一点上,我服他。我就没他这么能干,谁要想找我,一找一个准。
上个月,我查到他平时开的那辆别克车在一家汽车整理厂里停着,准备拖回来的时候忽然又冒出来另外一个车主,说那车是他私人的,和王觉重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人跳出来的时候理直气壮,说话的声音也特大。他手里关于那辆车的全套手续无一不全,而且怎么看都像是真的,弄得我很下不来台,感觉特没面子。
回家后我就找人去把那车给砸了,标准是砸过之后再也不能送修理厂,要直接送垃圾回收站。
我还特别吩咐,一定不能放过那车主,他的两眼必须要像熊猫那样青,我不喜欢看到他的眼睛,必须要让他妈都认不出他来。
这叫“一拍两散”,这是我在社会上晃荡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几条原则之一。我得不到的你也甭想得到,谁都别跑我眼前来装大个的。现在做生意非得这么狠不可,你不收拾别人,你就得挨别人收拾。
笑着打招呼那是陷井,笑完了大家就会亮刀子。人性表面的那套善良是装给人看的,里面的那套狠毒是扮给鬼看的。见人杀人,见佛杀佛,给谁都不能留面子。夏天喝冰水是享受,冬天还喝冰水那就是有病。
人都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在那些谁都不愿多回忆的倒霉日子过去之后,我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好时光。在这几年里我干了不少事,先是把自己的印刷公司脱了手,卖了一个好价钱;然后在另一家公司不怎么景气的时候把它收购进来,结果几个月后这家公司又莫明其妙兴旺起来,于是再把这公司卖掉;然后再买一家新公司,然后再卖掉……
做习惯后就知道了,卖买公司跟贩买烂白菜的程序基本一致,都是低入高出,不用费什么脑子,有便宜就脱手,一切都OK。
可我还是失了手。泡妞泡成老公,炒股炒成股东,我最后买这家公司的时候实在是喝醉了,以致日后我怎么促销都没法把这公司脱手,买一送一都不成,没人要。
最后没招了,我只好去当这公司的经理。
这家公司是一个除了军火毒品之外什么都折腾的公司,总部在香港,国内设有青岛、北京、上海三个分公司做为骗人的常设机构,每个分公司的老总都是董事会成员,每人都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股份。
卖给我这百分之二十股份的孙子是我大学的同学,闷雷。他的家庭一直就很传奇,据说他爷爷在国民党时期就是一大财主。当时我跟他套近乎时还想着从他手里捡点便宜,结果证明,这家伙的道行比我深,他美滋滋地涮了我。
他卖给我的这二十股份干脆就是一堆垃圾,不是垃圾,是比垃圾还垃圾。不过,这一切都是到了手里之后我才明白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还是老天长眼,闷雷涮我之后就出了车祸。先是酒后驾车撞人逃跑,后是碰到警察拦车又把警察撞了,弄了个一死一伤。结果两罪并罚,被判了十多年的徒刑。
活该,骗我的人,都没好下场。
其实友谊完全可以用贷币来衡量,这个朋友是值五万的朋友,那个朋友是值十万的朋友,等等。像闷雷这样绝对只值十万块以下的朋友,非要来跟你办超过十万的事,那就准有麻烦,不是黑你就是蒙你。
真他妈的!
这公司也曾经很辉煌过,当年名振江湖,后来活活被欠债拖垮。现在的它除了一个看起来比较体面的躯壳之外,其它的都和膨化食品一样,全是吹出来的。另外,我接手之后还发现它竟然欠了银行上千万的贷款,而闷雷居然把这事瞒得汤水不漏,这一点真是让人佩服,他真是一人才。可惜,天妒英才呀!
杀人者必被人杀,欠钱者必被人欠,骗人者必被人骗。坐在这公司经理室里宽大的老板台后面,我哭笑不得。
在这几年骗来骗去的生涯里,没完没了的吃喝使我胖了不少,我变得又胖又丑,可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我相信,头顶的光环和手里的钞票会让一个白痴也变得貌似潘安。
钞票是所有一切的货币表现形式,有了它就有了一切。
2
经过几年的变化,大炮现在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我计算过,算上大学同学这层关系,我们的友谊最少得值二十万。当然,这其中包括我欠他钱的因素。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只要现在这公司能捞着钱,我欠他多少还他多少,连利息都算上,还按高利贷的标准。
他信了我。于是每每有和中年妇女有关的欠债纠纷他都会自告奋勇地去处理。在对待中年妇女这一问题上,他的表现非常出色,从没让我失望过:什么骨头,甭管有肉没肉,肉质如何,他全不放过,一律啃得干干净净。
对于大炮,我对他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学时代的记忆上。
大炮不仅是第一个把女同学领进宿舍里来过夜的勇士,还是我们同学当中最早参与嫖娼活动的无耻之徒。在大炮的嫖娼生涯中,他曾经干过一件轰动一时的事。这件事一直在我们同学当中流传,有了好几个不同的版本,成了他的独特记号。
其实,这件事是非常恶心非常无耻也非常没有道德取向的。
关于这件非常恶心非常无耻的事的全过程是这样的:在一次警察打非扫黄的嫖娼检查中,正在洗头房里猫着的他被警察堵了个正着。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床上,仰面朝天,另有一个女人坐在他身上,采取着女上位的做案姿式。
警察冲到他跟前的时候,那女人还疯狂地在他身上运动。警察把女人拎起来之后,他的做案工作还在那儿雄伟地挺着——他那时的身体素质实在太棒了。
按理说,这事放在谁头上都得罚款五千,这是稳拿准没跑的事。可他就能找到另一种说辞。他跟警察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喝醉了,路过洗头房,就进来找张床睡一觉,他只是在睡觉,非常舒服地睡觉。至于那女人什么时候进来的,干了什么,他一点都不清楚。
他这样的回答,傻瓜都不会相信,更别说是警察了。
警察说那女人在干什么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的家伙怎么还竖在那里?
他一脸的迷茫说什么什么?那女人趴到我身上来了?我的家伙还竖着?警察叔叔们,你们是不是看错了?
警察说废话,多少双眼睛都看见了,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
他说既然你们都看见了,那我得报案,我让女人强奸了!天呀,这是什么事呀,我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让女人给强奸了!这还有没有天理呀。起码让那女人赔我点精神损失费。警察叔叔们,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呀……
再接下来,无论警察怎么着,他都坚持说他在睡觉,别的什么事也不知道。
他还一个劲地跟警察们解释,你看我这人多诚实多善良,我怎么可能干你们想的那种缺德事呢……
最后警察都让他给惹烦了,那五千块愣是没罚他。臭骂他几句后,谁也懒得再搭理他。
回来之后,他就跟我们吹开了:他老子是什么官,他大爷是什么官,他三叔是什么官……总之,就是他干什么警察都不能管他,要管的话也只能当他的保镖。
对此,老枪的分析是:从法律的角度,由此来认定他嫖娼缺少必要的证据,而这证据的取证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可有一天,他喝醉了,把实话说了出来。然后,他忧心重重地告诉我:“以后如果你要嫖娼,一定要让女人趴在你身上!”
3
“市南的‘大都会’里来了新妞,有日本的也有俄罗斯的,个个水灵,瞅着就眼馋,咱们去视察一下吧?”大炮一进我办公室门就跟我说,“出去这一趟我身上零件都要憋坏了,你让我去的那是什么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满大街都找不着个上档次点的妓院,‘娼’盛繁荣‘娼’盛繁荣,不娼盛那城市怎么可能繁荣嘛!”
“我下午约了朋友,另外我对外国妞不感兴趣,她们都有狐臭。要去你自己去。一会儿我得去喝茶,陶冶一下情操。”
“茶有什么好喝的?算了,你不去我自己去。你约的这朋友是女的吧?这是哪儿的良家妇女?你小子太卑鄙了,怎么老冲良家妇女下手?都快成了‘妇女杀手’了。”
“妇女杀手”,这是他送给我的外号,这外号有两个作用:一是为了恶心我,二是对我这几年荒淫无耻生活的总结,非常形象。
“找良家妇女就像吃家养的草鸡,肉质结实且滑软,而找职业‘选手’则像吃工厂的养殖鸡,全是催化剂,所有的大腿都一个形状,千篇一律一个味道,越吃越够。” 空中有只蚊子,飞来飞去,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伸手抓住,然后捏死。
他说:“你那是不饿,饿极了别说养殖鸡,就是鸡爪子也能馋出满嘴口水来。对了,我在外面听到了一个消息,公司要大地震,就在最近,你得当心点。”
“地震?这有什么好处?大家的利益互不侵犯,瞎折腾个什么劲。还是老老实实地去蒙别人的钱吧,自相残杀能杀出钱来?”
“这事可是好事,能杀出大把的钱来。你欠我的钱总算是有戏了。”
“好事?猫在这公司里我就从来没听到过什么好事!”
“我听说香港总公司以前曾经从一个国际骗子手里买过北美一个叫阿其比亚的小国家的债券,是七十多年前的债券,债券是真的,那国家也承认,但就是换不回钱来,因为那国家人特少也特穷,根本就没钱。当年经手这票单据的业务员是为了吃回扣才买的债券,反正花的是公司的钱,回扣是塞进他自己腰包。他做完这笔业务后就辞职了。”
“靠,那个白痴,那种债券就是废纸一张。前些天还有伙骗子要卖给我袁世凯时期中国发行的债券,为此我专门到银行打听过,这种债券有是有,可咱们国家根本就不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那债券就是一堆废纸——这和咱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现在那个小国家从地下挖出了石油。更难得的是,这小国家居然要对以前的欠债进行偿还。”
“真的假的?这么说起来咱们要发财了,那笔债券的面值有多少?”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照我的估计,这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你自己算算,就是一千块钱,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利滚利,存七十年也不是个小数。”
“你这消息从哪儿得来的?”
“从哪儿来的你甭管,总之很可靠。我别的不关心,只关心你欠我的钱。你有了钱,我也就有了。”
我拍拍大炮的肩膀,感到他太可亲了。在我心中,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在这一瞬间由二十万上升到了三十万。之后我猛地发现,这世界充满了意外,喜剧的开场却以悲剧结尾,悲剧的下面又隐藏着喜剧,不到大幕落下,你永远不知道结局是怎样的。
“所以,现在咱们得防着点背后的冷枪。香港那帮家伙也不是吃素的,你手里才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说起话来没什么说服力,当心人家把你清出局,那可得不偿失。你想想,那笔钱要是兑了现,咱们光每年的分红就能拿多少?。”
“股份大家都差不多,大股东每人都是二十左右,香港的大老板能多一些,可也多不了多少,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就看谁能争取主动了,有了制动权,那笔钱就可以任自己调配了。”
“还有,听说林静芝已经回来了,现在正躲在家里,可能她也知道了债券的事,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林静芝回来了?按理说她回来会先给我打招呼的。”
“我没看见她,但有人看见了,是在机场见到的,已经回来十多天了。”
我抄起电话,给林静芝打手机,接通后我问她事办的怎么样,香港总公司现在什么态度,今年有什么新动向没有,林静芝一一作答,说得模棱两可,答得滴水不漏,特别有水平,很有外交官的风采,就跟事先排演好了似的。
接下来我问:“香港天气怎么样?多注意身体,别乱吃东西,身材是革命的本钱呀,特别是对女人而言。”
她呵呵地笑,说:“这里天气不错,我挺适应这里的生活。”
电话收线后我立刻打给一个香港的朋友,问他香港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他的回答是不好,连着下雨,七八天了,人都快变成泥鳅了。我在心里暗骂:“这个狗女人,敢跟我撒谎,真是欠收拾!”
看样林静芝真是已经回来了,可她为什么要躲起来不见我呢?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她想串通香港公司来整我,或者她自己想来整我。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合理答案。
林静芝是青岛公司的副经理,也是股权人之一,她的股权在百分之十以下,是家族遗留,准确地说是前夫遗留。她前夫我没见过,我见她第一面时她正带孝,给他前夫带的。有人说她前夫是因为没日没夜和她做爱累死的,精尽人亡。
林静芝是个漂亮的女人,身体丰满,腿细而长,还总穿短裙黑袜,特性感。有好几次我趴在妓女身上时都在想她,于是稀里糊涂就交了枪,让妓女白捡了便宜。一想起这事我就特郁闷。
我对她的总结是思想简单,身材魔鬼,追求高贵,最后的定义是她没什么可怕的。本来我是没把她放在心上的,把她想到最伟大,她也不过是香港总公司安排在我身边的一个奸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我干什么坏事而已。
只是,她最近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怪异,单就她自费去香港这一事就超出我意料之外。再加上债券这档子事,于是我开始怀疑,在她的身后是不是隐藏了些什么?这可不是件小事。
我煮了一壶咖啡,边喝边琢磨。为了那一大笔美金,我完全有理由为此付出智力上的投入。
我琢磨得太出神,大炮什么时候出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从我手里抢过咖啡,边喝边骂:“屁屁屁!商业欺诈!商业欺诈!典型的商业欺诈!什么日本妞,那叫床声明摆着就是东北腔。妈的!你跟我说说,会喊一嗓子‘八格牙鲁’就是日本人了?”
4
现在青岛公司的所有开销都是银行贷款,这公司已经欠了银行上千万,所以再要个十万八万的就跟玩似的,从来没遇到什么障碍。我总结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想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得欠他钱,欠得越多,他对你就越好。现代社会就有这么一种贱脾气,别人都黑,你不得不黑。
我现在就靠花银行的贷款混生活过日子,我挺感谢银行,银行确实太够哥儿们了,每到过年过节还总送礼物来,大鱼大肉的,生怕我吃不饱穿不暖。还有,银行的行长见我总是特热情,跟我一握手就要试我的脉搏,好像对我的健康特别关心,生怕我死了。要我真死了,公司欠他们的钱就都打了水漂。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牵动着这么多人的心。一想到这事我就哈哈大笑,感到每一天的阳光都灿烂无比。
今天的阳光更是灿烂。一天之内,香港公司发来了上百个传真,说是香港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已经换了人,原来的总经理于日前染病暴毙(有消息说是仇杀),他的全部股份由新任总经理接手。新任总经理是位女性。看样挺年青,漂亮不漂亮没法认定,传真过来的照片模模糊糊,连男女都分不清。
我对谁当董事长谁当总经理并不关心,我只是关心那笔债券什么时候能兑现,我什么时候能拿到分红。
总公司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能证明一件事:关于那笔债券的传说是真的。
从公司出来,我琢磨着没什么事,就开着车在黑暗中四处乱逛起来,这已经成了我现在的习惯,对一个单身男人来说,这没什么可指责的。
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5
“先生,把你的眼镜摘掉好吗?这样按摩的话会很碍事的。”
跟我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短裙短衫的姑娘,她的裙子和衣服都短到了极点,几乎要包不住她丰满的身体。她穿成这样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里是洗浴中心,换成通俗的说法就是澡塘子。另外,这里是会员制的,说得直白点就是收费虽然贵但安全。还有,我比她穿得更少,我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浴巾。
我摘下眼睛,扔到一边。其实那只是一副平镜,是虚假的掩体,是掩耳盗铃的工具。我戴着它就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有一点好人的架式,哪怕只有是一丁点。不过很可惜,这一点我一直没能做好,最近这几年就一直没有谁拿我当好人。
她按我头时,身体晃在我面前,我没客气,直接把手从她上衣里伸进去,捏了两下然后再往下面摸。
她往后一躲,说:“先生,请你尊重一点!”
我说:“你少他妈的给我装,你是新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你不知道?你说点专业术语成不成?讲点职业道德好不好?”
她白了我一眼,说:“我就这样,不好你就换。”
我坐了起了,挥手给她一记耳光,她捂脸时我又飞起一脚。她蹲到地上,也不哭,只是瞪着我,那双眼睛里充满了仇恨。我丝毫不怀疑如果我们现在在相对公平的一个环境里,例如我们都是男人,都是一丝不挂,那她一定会挥动拳头扑上来跟我拼命。
但现在不会,因为这里是会员制的娱乐中心,她所做的只能是服从。
听到里面的声音,外面的服务员也就是保镖迅速冲了过来,问我什么事?我头也不抬地说:“换人!”
新换的姑娘懂事多了,什么剌激她说什么,一脸的媚笑,她在我身上轻重不一的按着,还时不时的用她丰满的胸部来触摸我,这样的结果是很快我就烦了。于是我干净利落地冲她说:“脱衣服脱衣服……”
再连下来就是感觉代替视觉,我开始一任自己胡作非为。我已经堕落在这个肉欲横行的世界里了。呼吸,嚎叫,呻吟之后,我快乐了,我兴奋了,我满足了,我开始为自己辩解了:堕落其实也挺美。
没有激情,也没有情感,没有亏欠,一切都是平静而苍白,完整而真实。
这是钞票可以办到的事,与其它无关。
出门结帐时,我看到那个被我打过的小姐正呆坐在门口的沙发前,无聊地翻着一份破杂志。见有客人出门,她立刻站起,堆起职业的微笑说:“谢谢光临,下次再来……”
冲我说完后她认出了我,表情有些僵硬,但依然还是笑容。她的脸红肿着,眼角隐约可见仇恨的泪花。
我伸手去摸她脸,她缩了一下,然后不再动,任由我抚弄。
我捏捏她鼻子,然后拍拍她的脸,接着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大约有一千块,我把钞票卷成一个卷,掀起她的裙子,塞了进去。她抖了一下,脸色明显变白。我一声冷笑,扳过她的脸,在她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按开电梯,钻了进去。
7
我开着车,在青岛的马路上没完没了毫无目的地乱窜。
在一天又一天的动荡生活中,我变得越来越接近野兽的脾性,只知道贪婪和发泄。可以前,我却是那么……
记得刚认识铃兰格格时,我纯情得像一个白痴,就知道傻乎乎地跟她谈什么人生理想崇高道德,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她居然对这一话题感到万分有趣,我们甚至还为某一理想的状态而争吵,积极地探讨着人生种种伟大的可能。
那一年,我只有二十岁,每天醒来都会有晨勃发生。那时候的我是那么年青,两眼迷蒙,总是一付睡不醒的样子。
那时候的世界是那么清新那么美好,周围的人们也总是那么单纯,每天都在为能如何更好地为大家服务而费心伤神。而现在,城市中早已充满了各种喧嚣和肮脏,就连厕所里都塞满了各种性病广告,所有的人都在为操和被操而奔波……
不是不是,也不完全是,世界没有改变,世界依然如旧,多年前修建的车站依然在那里给外来者被骗被打被丢钱包提供方便。我和铃兰格格当年站立的地方现在立起了一个书报摊,上面摆满了各种封面剌激内容普通的非法刊物。
我们曾经在那里傻站着,我伸手去拉她,但她躲了,她的脸红红的,她说要去亲戚家,然后她就走了,头都没敢回,步子乱乱的。我就那么傻站着,直到有人问我住不住旅馆我才想起应该往家走——那是当时的我,十年前的我,皮肤白嫩且易红,一见姑娘就心跳加速。
而现在……
我叹了一口气,把车停在书报亭边,让摊主给我拿盒泰山烟。摊主把烟拿来的时候看看左右,然后小声问我:“要毛片吗?特精彩,强暴幼女的,保证你没看过这么剌激的,绝对的物有所值,不好看我退你钱。”
反对一切可以反对的人,打击一切可以打击的事,任谁都不能给他们机会,这是我现在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结果是我对谁都不放心,无论是谁我都觉得他们有害我的可能性。于是,我特累。对谁都要提防可是一项大工程,通常是顾了头顾不了脚,谁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到天亮。
如果可能,我睡觉都不愿闭上眼睛。
林静芝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回来之后十多天的行踪让我给调查清楚了:她泡了一个情人,这十多天她都躲在郊外海边的一座别墅里和那情人厮守缠绵,连门都不出。鬼知道他们这些天都靠吃什么为生。没完没了的做爱多费体力呀!
负责办这事的大炮告诉我:“这女人干什么都投入,她那叫床声——简直太大了,我顶风隔着两里地都听得清清楚楚,跟他妈的杀猪似的。那叫声,海里的鱼都勃起了,简直太剌激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面色红润,激动得两眼放光,跟身临其境似的,脸上的肌肉都在剧烈地收缩,感染得我也没来由地产生了种种兴奋。
9
上午一到公司,策划部就给我送来了一份策划书。开头几页都是废话,跳过去之后是一项建议,建议把石老人附近的土地征下,开发花园式商品房及住宅,将公司少量的流动资金转化成大量的固定资产……
话说白了,换成跟策划不沾边的说法,就是圈地盖房子然后卖钱。
策划书的最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论证了这一行为的益处:第一期可以收入多少,第二期可以收入多少,等等,只报喜不报忧,一点困难也不替自己设想,尽想着捡便宜。在这薄薄几页纸的文字里,我所能见到的到处都是形容词。好好的一策划书,弄得跟散文似的,而且还变着花样地夸自己,非逼着人相信这策划人简直就是天才。
只是,这策划书里死活不提盖房子的钱从哪儿找。
这主意不是什么稀罕货,在当前这环境下,需要成本投入的主意都不是好主意。在眼前这个节骨眼,我什么风险都不会去冒,我要老老实实地等着那笔巨款分到我的口袋里。待在目前这个位置上,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装扮成个傻子,老老实实待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我把策划书扔在一边,然后给策划部打了个电话,说:“策划书我看了,感觉不错,挺好,非常好,很有想法,很有创意,很有建设意义……”
乱夸一通后我婉转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策划,虽然很有智力投入,但等等再说吧。最近公司紧张,没钱!
我这么给策划部面子的原因是因为策划部的经理是王虹艳。王虹艳身高一米七八,曾经是个模特,据说还在全国大奖赛上拿过名次,走到大街上绝对得鹤立鸡群。我一直想泡他,但终始没能得手,她就从来不给我单独和她见面的机会,她就跟防贼似的防着我,极其警惕。不过这证明了一点:身材越好的姑娘警惕性就越强。
这边电话刚扣下,海山公司的老总张海山就打过来,约我去打高尔夫。我一听他的声音就想找借口扣电话,但他很识时务地表明了他的立场:“今天只打球,不谈别的。”
我听明白他的意图后连声说:“没问题,只要不找我要债,就是跳楼我也陪着你。”
张海山长着一张和他名字一样庸俗的脸,一张嘴你就能知道他上顿饭吃的是什么。他的穿着是最没品味的,“皮尔·卡丹”西服能和军用布鞋混在一起穿,搭配得牛头不对马嘴。虽然他的衣服件件都是名牌,但套在他的身上都比地摊货还要地摊货。
他居然还打发蜡,隔着老远我就能闻到一股子怪味。
在高尔夫球场里我们泡了几个小时,话题不知不觉又扯到了钱上。不过是我先提出来的,我说:“你那笔钱我一直想还,可你看,我现在手头特紧,实在是周转不开,你再拖拖吧。”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什么关系呀,不就几十万嘛,咱们的关系还能不值这几十万?你跟我提钱那是瞧不起我!”
他这人我了解,不喝醉了绝不会是这样。清醒的时候,一分钱他也能看得比世贸中心还大。我挺奇怪,说:“你的意思是我欠你的钱就不用还了?”
“你还跟我提什么欠不欠还不还呀?自家兄弟吗!最近手头宽余不宽余?有困难尽管提,哥哥的钱就是你的钱,甭跟我不好意思。”
我盯着西边,发现太阳并不是从那里升起。于是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到底什么事?”
他说:“没事,我没事,我什么事都没有!你要有事你说话!”
我说:“那好,我手头紧,先拿两万来花花!”
他一口答应,回去的时候路过银行就去提钱。他越答应得痛快,就越加深了我的疑惑。这下情形倒了过来:借钱的不着急,欠钱的却着急起来。比较搞笑!
我说:“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说实话,大家都是明白人,黑灯瞎火的你在这儿乱喷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他打了一通哈哈,说:“你真是快人快语,我没什么意思,只是希望回头你老哥发达了,有了好处可别忘了你兄弟呀!你知道我那建筑公司最近一直没接什么大活,听说你们要在石老人那儿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能关照兄弟可一定得关照兄弟呀!”
我刚收到策划书,他就约我打高尔夫。事情联系起来之后我恍然大悟,看样这家伙已经把王虹艳给摆平了。想到这儿我就一阵酸意上涌,狠不得上前踹这家伙几脚。妈的,表面上跟我称兄道弟,背地里却到我公司里扒小妞裙子。
我说:“老兄,你这赌注可压歪了。已经欠你那么多钱了我就不妨告诉你,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这想法挺好,可没钱,这工程根本就没法进行。”
“得了,你就别瞒我了。”他也跟我推牌,“现在就凭你公司的招牌,市里这几家银行,哪一家都巴不得借钱给你。”
“我公司什么信誉我还不知道,要个十万八万没有敢不给我的,可要多了,行长就该给拖出去毙了。”
“你别逗了,你还瞒什么呀,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们公司债券那事都上内参了,拆成人民币那是三个多亿呀,现在谁不知道这事?大家眼都红着呢!”
如果不是大炮告诉我,我就不知道。我心里想着,脸上却毫无表情,我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你刚才不是说兄弟嘛,关照自然是一定的。”
接下来的安排我没少宰他。我们去了海洋皇宫,包了一间贵宾房,然后我又找了四个小姐来陪酒,说不喝醉谁也不准出门。我知道他,干别的行,可酒量极差,一瓶啤酒他就能弱智到去跟酒店服务员拜把子做干兄弟。
我说最近我神经衰弱,正好找这机会治一下。他听了连声附和,说:“对对对,美女就治这病,这是绝好的偏方。”
这一趟花了张海山不下两万块。放在以前,他早就哇哇乱喊不住惨叫了。可今天他居然满脸微笑,一个劲地说便宜,其它的连屁都不多放一个。
这就是生意人,这就是投资,这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妈的!
海洋皇宫的屋顶呈圆形,从外面看上去就是一个圆球,很像个乌龟盖。上学那会,它差不多算是青岛市最高档的娱乐场所。铃兰格格每次路过都要冲我喊:“看,那像不像乌龟盖?”我每次都说不像,她逼问我像什么的时候,我说像海龟盖。她就撅着嘴说:“切,还不是一回事嘛!”
那时候进海洋皇宫吃一碗面条一直是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工作之后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就要来这里,请铃兰格格美美地吃一顿。后来真的工作了,真的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但铃兰格格没请成,所有的工资基本都还债了。在开工资之前,我就已经花掉了接下来大半年的薪水。我总改不了透支的坏习惯,哪怕钱包里只有十块钱,我也会琢磨去买五十块钱的烤鸭。
到了今天,海洋皇宫依然没关门,但档次已经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场所了。不过,在这种地方,只要有钱,只要想花,多少钱也能花出去。你就是不想花,他们都能制造理由让你花出去。
我要了一瓶“路易十三”,小姐们喝了一大半,有一个酒量挺差,没喝几口就抱着我吐,吐了我一裤子。我也喝了些酒,正是最兴奋的时候,于是不顾我和小姐的裤腰其实有很大的差别这一事实而去抢小姐的裤子穿。小姐挣扎着尖叫了几声,发现叫也是白叫,越叫我还越来劲,就顺从地让我为所欲为。
女人的身体昏暗中看起来都一样,在酒醉之后更是如此。我和她们滚成一团,分不清谁是谁,反正她们的功能都一样。我捞起一个来就搂抱一番,接着再搂下一个,直到自己无力倒下,然后沉沉睡去。
夜色下,一切的丑陋都变得无足轻重,反正明天醒来天空依然会干净得如同水洗一样,只有屋里这此起彼伏的叫床声在时刻提醒着我:这,是一个真实而活生生的夜晚。
10
大炮告诉我,已经有人动手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得像他脸上要进行某种化学反应。他说:“香港人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一出手就是狠招。”
果然,我一进办公室就收到香港公司的传真,上面说由于特殊的原因,董事会要重新开会,各公司副总经理一职都要重新任命,一律由香港总部签署任命书。
没过半个小时,北京公司、上海公司的两个经理都给我打来电话,他们的意思和香港公司背道而驰,不是砍掉分公司经理而是要解除总经理的职务。在权力与金钱面前,他们每个人都显得很有勇气。我很快就判断出来,这两人已经联起手来,他们要对付的不是我,而是刚上任的总经理。就目前而言,双方谁更有实力一些还是个未知数。我观望下去是最好的办法。
事情很清楚了,公司的全部股东不过十几人,股份接近百分之二十的只有四个人。制造这次骚动的必定在这四个人当中,其他人不会那么不自量力。坦白地说,自从我知道总公司有这么一笔横财之后,我也想夺位。现在这世道,谁看了钱都眼红,不眼红那他就是白痴。
北京公司的王瘸子说:“兄弟,咱们是自家兄弟,没理由让一个外来的丫头指手划脚,`你说是不是?”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说:“兄弟,香港总公司那边的为人你可是知道,新来的这丫头一站稳脚跟就会先拿你开刀,你和前任老总一直不合,你心里有数吧?”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我没什么可说的,我跟他没怎么犯过事,他是好是坏,是人是鬼我都没印象。可北京的王瘸子,我怎么瞅他怎么不顺眼。这家伙绝对就是一恩将仇报的无耻之徒,我们之间的友谊连两毛钱都不值。
上次他来青岛寻欢作乐的时候,吃喝嫖赌全是我买单,可这家伙临走时还是趁我不备撬了我的姑娘。
一提这事我就生气。当时我带的那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她是个跳舞的,据说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她那腿,随便一抬就能够到鼻子。为了让她抬腿,我在她身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那钱花的,我想起来都心碎,开间妓院省着花都够了。
可王瘸子在青岛的那几天,居然三下五除二就把她搞了,然后还领着她去了北京,同居了大半年。后来我才知道,王瘸子在青岛的时候,出手就是一克拉的钻戒。对女人,这家伙总是很有办法,稳准狠,非常舍得花钱。
也就是因为这事,我跟他算彻底地结下了仇。
当然,这绝不是一个姑娘这么简单——这就不是姑娘的事。
第三章
1
我的记忆再次明显地出现混乱。在我的大脑中,时空出现断层,我似乎又成了那个纯情无比对爱情一心向往的少年。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崇高。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纯净。
那时候的我只想一心一意在爱情周围扫土铲雪。
可结果却是我无情地被爱情所抛弃,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漫天风雪之下,傻乎乎的不知哪里是北,哪里又是南。
我在慢慢地培养自己对爱情的抵触,直到我不得不相信:爱情其实就是自欺欺人的天方夜谭。
学生宿舍里曾经有人公布过他发现的一条真理: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泡却怎么也泡不上的姑娘,每个人也都有一个想他死却怎么也死不了的仇人。
以前一直认为很对。
现在认为纯属胡扯。
例如我,一直想泡铃兰格格,结果就泡上了。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一居室,煤气什么的都齐全,而且走廊特长,能放一大堆东西,从厨房到客厅的距离甚至都可以练往返跑。那房子是我大哥他朋友的,说租显然不合适,那租金少得简直跟白给一样,完全是象征性的。
家里有房子,但我不想回去住。一是离学校特别远,光坐车就要一个多小时。二是邻居王丽萍喜欢叫床,我一看到她就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她实在是太妖艳了,只需一声软语一个眼神我就会自投罗网。
她的身材她的脸庞她的叫床实在是让人没法扛得住,就像再正经的男人也幻想过一夜春情一样,我绝对不是例外。
好在我知道“惹不起躲得起”这句话。所以,我才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过说实话,我租房子的目的比较阴暗,就是想在和铃兰格格缠绵的时候能有个安全的地方,不被人打扰,不被人干涉。
做爱的时候,安静就是一切享乐的基础。
铃兰格格知道我租房子之后,立刻就判断出我的目的。当然,我是不承认的,我得把自己伪装得崇高一些。我说我就要毕业了,租间房子纯属为了学习为了毕业后找工作等一系列高尚的目的,才没有她那么心理阴暗。
她听我说她心理阴暗后气坏了,眼泪哗哗地往下流,非得让我承认我错了。
我赶紧承认:“我错了我不对我心理阴暗我是流氓我不得好死……”
她就笑了,说:“没让你说那些难听的,呸,呸,呸,你死了我跟谁去?”
2
按照当地的习俗,搬家之后要烧炕,意思是搬新地方之后要把朋友都邀请来,吃喝一顿以示庆祝。
尽管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庆祝的,可还是把学校里那帮朋友都招集了过来,把屋子塞得满满的。为此我准备了不少吃的,还亲自下厨,我对自己的手艺非常有信心:只要是我做的,肯定没人爱吃。
铃兰格格被我打发出去买熟食了,让她和我那帮子爱泡别人女朋友的狐朋狗友们待在一起,我实在是不放心。
我在厨房忙的时候,虹静也钻了进来,四处乱看一通后问我:“帅哥,婚后生活幸福吗?”
我说:“美女,现在是试验阶段,一切保密。”
她呵呵地笑,说:“你们俩真是有意思,我就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太传奇了。”
我说:“更传奇的还在后面呢。别废话,进来就帮我干活!”
她答应了一声,然后伸胳膊撸袖子带围裙,我一看她架式拉得这么圆,也乐得清闲,赶紧把厨房交给她领导,自己跑客厅跟朋友们看球去了。
虹静忽然在厨房里叫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大家都听到了,不过都不怎么在意,电视转播的足球赛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我也没当一回事,只是冲厨房里问了一句:“怎么了?”
虹静说:“没事。这鱼还活,我让它吓着了。”
电视里,一个长头发家伙在中场抢到了球。他可能是忙了半天才抢到球,乐坏了,于是抬腿就射门。可惜,球过了边线。请注意,是边线,不是底线,这家伙的脚真是臭得可以了。大伙一起骂。我也骂,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捎上了。
骂了一会儿,实在没词了,我就到厨房去巡视。我进去的时候虹静正在煮鱼,案板上全是血,细看之下我才发现血的来源地竟然是虹静的食指。她用手绢缠着食指,整个手绢都染红了。
我赶紧拉过她的手,发现她伤得不轻,食指尖被切了一刀,很深,几乎看到了骨头。我说:“你傻不傻呀,跟菜刀拼什么呀,吃奶的劲都用上了吧?痛不痛,要不要紧?”
她说:“你别声张,今天这么高兴的事,让我搅了多不好。”
我说:“你疯了,这么大的事,血止不住就麻烦了,你死在我这儿我可是嫌疑犯。”
她说:“没事,这点伤才到哪儿,离心脏远着呢!我讨厌医院。千万别让我去医院。”
我没理她,抓着她的手腕就往门外拖。我拽她的时候,她挺顺从,没费什么力就把她拉到了门口。这时候铃兰格格也拎着一堆东西进了门,见我们神情古怪地往门外走她挺奇怪:“你们这是去干什么?是不是改去饭店庆祝了?这菜是不是白买了?”
我把情况简单跟铃兰格格说了说,然后让她自己先顶着,厨房里的东西会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陪虹静去医院。我有个亲戚是市立医院的大夫。
铃兰格格放下手里的东西,也想看虹静的伤口,我说:“伤有什么好看的,别添乱。你收拾一下厨房,我一会儿就回来。”
铃兰格格答应了一声,拎着东西到厨房继续其它的工作。
我们走到楼下时,铃兰格格打开窗户伸出头来问:“海螺是水开了放进去还是水不开就放进去?”
我说:“你看着办吧,怎么做就怎么吃,反正死不了人。”
她点点头,然后把头缩回去。
片刻她又把头伸出来,说:“早点回来!”
3
医院的亲戚见我领个姑娘去找她顿时很紧张,一个劲地问我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发生的怎么才来?不过当她搞明白我们仅仅是伤了手而不需要做人工流产手术后,立刻就轻松下来,坐的姿势都变了。她重重地靠在椅子上,边摸我头边说:“还以为你闯祸了呢,吓死我了!”
虹静的伤口很深,缝了四针,然后包了一大圈纱布。这样的结果衬得她其它的指头细而长,象葱段般洁白晶莹。
亲戚说:“没什么事,皮外伤,别碰水,休息几天就会好,手指头上的肉好长。”
有熟人就是好,挂号之类的手续能免的亲戚都给我免了,而且还不用排队,整套程序干净利落。
送我们到门外时,她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你能不来尽量别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傻乎乎的哥儿们正领着一个姑娘在打听做流产手术危险不危险。于是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虹静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她的脸皮比我薄,红得也比我快。我们很不好意思地离开医院,就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我们为根本就没出现过的错误而自责,很好笑,但谁也没笑出声来。
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虹静莫名其妙地冲我说了一句:“你这人还挺仗义。你陪我出来,不怕铃兰格格吃醋?”
“这有什么醋可吃?”我说,“这叫义气,明白不?”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那表情弄得我有些傻,实在搞不明白她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
我们坐大巴,然后转小巴,就在我们快要到家的时候,她忽然大吓一声,然后捂着那受伤的手,痛苦万状。
“怎么回事,是不是麻药的劲消了?”
她摇头,满头大汗,一脸的痛苦。
“麻药的劲过了,肯定会有些痛。忍一忍就好了。”
她还是摇头,脸色显得更痛苦。
“吃个糖球是不是能好些?那边有卖糖球的。”
她白了我一眼。
“或者吃个粽子?”
她再白我一眼。
“难道你想吃烤地瓜?”
她不再白我,随后发表她自己的观点,她说:“是针没缝好。咱们没交钱,缝针的大夫蒙咱很正常。”
我说:“不可能,人家怎么着也是白衣天使,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
“可我现在特别痛,这怎么解释?”
“痛就痛,这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我得回医院去,问问大夫,到底是怎么回事!”
“家里还一屋子人呢,把铃兰格格一个人留给那帮孙子,我真不放心。”
“那你甭陪我了,我自己去。”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意思,要不,我去把马猴叫来陪你去?”
“你叫马猴干什么?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和马猴就是普通朋友,上次去你们宿舍也是铃兰格格的主意。她是为了去找你,拉我当幌子,我完全是做好人好事。至于马猴怎么想是他的事,反正我什么都没想。”
“说那么多干什么?好人做到底,我陪你去。”
我们坐小巴,然后转大巴,在已经看见医院大门的时候,虹静忽然伸出手来转了转手腕关节,说:“怪了,一看到医院就好了。现在好多了,没事了,也不痛了!”
“你确定?”
“我确定。”
她的表情很古怪,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来来回回的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但女人做什么都会有很多理由,没有理由也是理由的一种,让你无从去争辩。
我和虹静回家的时候,天黑了,球赛也完了,家里一片狼籍,那帮子狐朋狗友不知道喝了多少,一个个都眼珠子发红,浑身兴奋,满嘴胡话。
铃兰格格坐在屋里陪着这群酒鬼,她和他们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有说有笑,开心得一塌糊涂。虽然能够想到没我他们也能玩得开心,但他们玩得这么开心却实在让我接受不了。
他们这是在打击我的自信心。
他们真的很无耻!
他们实在太无耻!
桌子上能吃的他们都吃光了,每个盘子都是那样得光洁干净,根本就不用再怎么清洗。
他们真的很热情!
他们实在太热情!
他们热情地冲我大呼小叫,不顾我是主人的事实客气地把我往桌子上按:吃呀吃呀你使劲吃,千万别客气千万别客气,就跟到自己家一样。
虹静在一边呵呵地笑,笑泪都笑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虹静的笑其实另有内容。至于是什么内容,我无从猜测,只是隐隐感觉似乎和我有些关系。
当然,只要她不找我借钱,其它什么都好说。
一想到这一点,我自己忽然间就变得坚强起来了,感觉未来所面临的一切其实都是可以无所畏惧的。
4
爱情是蒙新手的,当你不知所措地被她击中,快乐就会从天而降。
可是,当爱情来临之后,你还是会被她所附加的零碎折腾得满身是伤,而且,没人跟你说对不起,同样,你也没机会跟别人说对不起。
这句话是我从一部电影里看来的,真正理解它的时候,铃兰格格正跟我大发脾气。至于她发脾气的原因,我始终没搞清楚。
这也正是她发脾气的理由。
她说:“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说:“我爱你,我根本就是爱你的。”
她说:“你能证明你爱我吗?”
我想了半天,只能反问她:“你能证明我不爱你吗?”
“我能。”她说,“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我恍然大悟,“怪我怪我,我的记忆太差,今天是你的生日。”
“胡扯!我的生日下个月才过。”
“下个月是阳历的,这个月是阴历的?”
……
“不是你的生日难道是我的,也不对呀,我的生日还差大半年呢。”
“和生日没关系。”
“我想起来了,今天是美国的独立日。”
“不是!”
“是西班牙的独立日?”
“不是!”
“那是哪儿的独立日?”
她不再理我,直接走进卧室,我想跟过去的时候,发现她把门反锁上了。
我在门外敲门:“傻丫头,我怎么会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呢?这是我生命中第一个重要的一个日子呀……”
坦白地说,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是没想起来这是什么日子。如果真要细算的话,每天都可以说是特别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例如今天是生日,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二天,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三天……
卧室里没有声音,但我知道她在听。有些话在外人听来是异常恶心的,但在热恋中的情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恶心这一词。我们正在热恋之中,所以我们说什么都属正常。
“喂,你没事吧?”
“你当然希望我有事是不是?呸,崇洋媚外,只知道洋人的情人节,不知道中国的情人节。”
我恍然大悟:“七月七呀,中国的情人节。”
“这日子你忘了吧?”
“我怎么可能忘?我什么日子也忘不了。我礼物都买好了。我就是为了考验你能不能沉得住气,你呀你呀,怎么就不能长点出息呀!”
门轻轻地打开,铃兰格格轻盈地钻入我的怀中,一脸的委屈,看看我,那一脸委屈立刻就变成了一脸的笑容。
我们在激情中忘我地拥抱,几乎不知身在何处。
她说:“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我永远要和你在一起。”
我说:“Me,too。”
我能感觉到她脸上的泪,她也能感觉到我的,凉凉的……我们在泪水的浇灌中快乐地笑着,就像两个小傻瓜。
我送她的礼物是一块手表,时装表,不值钱,但挺好看,是我用在宿舍征了半个月的捐款买来的。本来想等她生日送她的,现在只好提前送了。她送我的是一个亮晶晶的领带夹,瞅着像白金的,但实际上是不锈钢的。
在选择礼物这一方面,她比我差远了。我送她的手表,她什么时候戴都可以,配什么衣服也都行。可她送我的领带夹……
唉,我就从来没系过领带,也跟本没有领带。
5
铃兰格格是个喜欢浪漫的人,她经常在半夜里把我拉出来,让我和她一起看星星。尽管我们都知道星星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我们看不看它都会继续发光继续闪亮。可铃兰格格就是喜欢看,而且喜欢我坐在她身边看。
她还喜欢和我一起穿梭在雨中,有伞也不打,任由老天来替我们洗衣服,不打肥皂。
她更喜欢我和她一起在海边呆呆地望着海浪翻起再落下,不吃不喝,就那么傻傻愣愣地坐着,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
……
……
当所有的一切都成为回忆的时候,这些原来不为我所喜欢的往事就变得那么美好,那么缠绵,那么遥不可及。
这一幕幕都已成为水晶般的回忆,被我永久地镶嵌在了记忆之中。
6
和所有庸俗的悲剧电影一样,我和铃兰格格也走到了道路的尽头。当然,这绝不是爱情的尽头,我一直这样充满憧憬地想像着。可是结果……
和所有庸俗的爱情电影一样,铃兰格格的父母充当了我们短暂的幸福生活的刽子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知道铃兰格格在学校之外和我同居的事后,一气之下就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联系了一所大学,非要她出国去读书,非要她离开我。
她必须去那里。这是父母的命令。
她可以违背我,但绝不能违背自己的父母,这是传统的惯性,这是顶巨大的帽子,她无法更改。
我一直不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是干什么的,直到铃兰格格离开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是一些神通广大的人物。他们能把铃兰格格轻而易举地从我身边拉走。试问:世间还有什么比他们更神通广大的呢?
铃兰格格哭成了一个泪人。
我也一样,几乎要把眼睛哭瞎。
我为此做过不少努力,但都毫无作用。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力量在事实面前居然是这样的渺小,也第一次看到爱情的甜蜜之下所埋藏的种种苦涩。
我自然而然地开始仇视一切,眼睛也不自觉地染上了些许血色,我的视线一团模糊,眼前一团红斑。
7
铃兰格格在青岛的最后一个夜晚,天上下起了雨,不大,但雾气蒙蒙的,惹得整个世界都显得湿淋淋的。
那一个夜晚,我们去海边待了一夜,谁也不说话,就那么相拥着,紧紧的。雨打在我们脸上,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忽然的,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我几乎就想抱着她一起跃入海中,永远不再上来。在幸福中毁灭,就会永远地拥有幸福。我不知道这等式是否能成立,我想去试一下。
但我不能。我没有资格让她陪我一起去试。
此刻,她就活生生地待在我怀里,而我居然感觉到了如此的一种绝望。我长叹一声。
相拥着,相拥着,相拥着……
我今生今世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这种感觉。对我而言,这种拥抱的滋味便是我爱情的遗迹,我期盼着它的回归。
雾气蒙蒙中,我们的视线一团模糊。
我整夜的拥抱着她,恨不得把她揉碎,然后塞入我的身体,与我的肌体一起成长一起呼吸一起死亡。
8
第二天,她离开了青岛,回到了父母身边。我没去送她。因为我知道,那种送行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种绝望的痛苦。
半个月之后,她发来一封信,是她在机场寄的。她已经去了澳大利亚。
她的信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我永远记着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三年后的七月七,让我们继续相约在青岛的海边。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我等,我会一直等的!
在看信的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那句话说的没错,只有经历过爱情迷失的男人才能算真正的男人。
9
她走之后的那个夜晚,我害怕极了。一个人住在那所房子里,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我总觉得铃兰格格其实没走,她就待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趁我不注意,她就会突如其来地跳出来吓唬我。
她一直没跳出来,可我的恐惧却在一点点的积累。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压抑,我几乎要崩溃了。
我回到了鹰宅,回到了有王丽萍做邻居的那所房子。
可那一夜,王丽萍却没有出现。我等了一夜,直到天色发白我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她依没有回来。
第三天,她还没有回来。
第四天,她回来了,可我也该回学校了,我已经旷了一个星期的课。她那几天出差去了外地,说是去和兄弟城市的同行交流经验,其实就是公费旅游。
她看到我后两眼闪烁着兴奋的火花,她说:“你回来了呀,是不是想我了?要是知道你在这里,我会早点回来的。”
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我回鹰宅的本意是想见她,可真见了她,我又感到一种强烈的厌倦感。
坦白地说,我见她是想让她来安慰我。
可是,女人能用什么来安慰男人呢?
结果是我退缩了,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就离家而去。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摆脱她的诱惑。我甚至都有些骄傲。
但我始终忘不了她。她的声音她的身体她的一言一行总是在我眼前乱晃。尤其是一个人所处的深夜,她会从寂静中冒出来,让我心痒难耐。
“和女人做爱,一定要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在说这话时表情是那样得灿烂,让我怦然心动。她说:“只有把女人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那女人才会死心踏地永远想着你。”
她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要求我做的。我们每一次做爱她都特疯狂。那是一种常人无法想象的疯狂,隐隐的我都能感觉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
但有一次,我们做完之后她哭了,她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她说:“你这么年青,而我这么老……”
10
几乎是在转眼之间,我就毕业了。然后就在不由自主中感受到了生活的压抑与社会的残忍。
不对不对,我说错了,我拿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肄业证书,我没能通过毕业考试。老师说我的成绩太过离谱,他想帮忙都帮不上。他说这话非常扯淡,可惜了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
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并不能怪他,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居然过期了。我这是自作自受。
我考了一百分,不是单科一百分,那样我就会成为好学生。我这一百分是所有功课加到一起的总和。
马猴比我多了二十分,但结果没什么改变,他拿的也是肄业证书。
我们就这么惨不忍睹地走上了社会。好在铃兰格格离开之后,我对人生的种种惨淡都有了必要的心理准备。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一切都很普通都很平常,明天的太阳依然还会升起,日子依然还会一天又一天地继续。
这是我生命中最倒霉的一段日子,干什么都不顺。
我先是去了一家船务公司,打杂。三个月也就是试用期后,我就被赶了出来。
然后又去了一家动物饲料加工厂家,还是打杂。还是三个月,还是被赶了出来。
接着又去了手表厂、化工厂、夜总会、市府招待所……行业涉及面极广,但所有的工作对我来说都一样:三个月,然后走人。不是别人炒我鱿鱼,就是我炒别人鱿鱼。
与我相比,宿舍里的其他同学都挺顺,整天有吃有喝,满脸红光。鬼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那么顺。老枪之流甚至还搞了几次同学聚会,来向我炫耀他们的得意。面对他们的挑衅,每次聚会我都很平静,即使酒喝的再多依然清醒异常。
我甚至清醒地跟他们指出:小时候胖是奶胖!
我甚至很不友好地继续指出:不信就等着瞧!
对我的这种反应,他们每次都显得很大度,异口同声地喊着:瞅瞅,瞅瞅,你们瞅瞅!这家伙又喝醉了。
最后一次,他们甚至还用手来摆弄我的头,就像大人玩弄小孩似的,充满了嘲讽:“就你?就你?就你?你要能成,人家铃兰格格能把你蹬了跑国外去?”
我使劲拨拉开他们的手,感到了极大的愤怒,恨不得上前对他们一通臭揍。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知道他们人多,我凭一己之力是打不过他们的。
从此之后,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我都拒绝参加。我很干脆地认为这种白痴般的聚会毫无意义。
11
我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样,孤独地在这座城市里穿梭,从日暮到清晨,再从清晨到日暮,周而复始。
最初,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给铃兰格格写信上。那几乎成了我日常生活中唯一的一件正经事。开始时我每星期寄三次,后来是每星期寄一次,再后来是半个月寄一次,再再后来是一个月寄一次。
不是不想寄,而是往澳大利亚寄信得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对我这样的穷光蛋来说,更是如此。
铃兰格格只给我回过一次信,信里依然重复着她临走时的承诺,我永远记得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为了她,我得好好地活着。
那个夜晚,我待在青岛海拔最高的一栋楼的楼顶对自己不停地说:为了她,我得好好活着!
这是我生命中唯一一次对自己的承诺。
之后,我不再写信。
之后,我冷冷地抬起了头。
12
又经历了无数次变换工种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项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现在的工作是一个讲究斗智斗勇的行当。这项工作既要保持大脑的高度警惕,又要保证体力的极度充沛。换句话说,气氛热烈的时候得极具智慧地跟人讨价还价,情况不妙的时候得像免子一样撒腿飞奔。
我现在跑得飞快,基本没人能追的上我。这是由工作的特性所培养出来的特长。
还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要扣着帽子戴着墨镜。我照过镜子,这种打扮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是谁来。这,也是职业的需要。
我的工作具体点说就是低价购进火车票,然后高价卖出,我这一职业有人称票贩子,有人称黄牛党,比较体面点的说法是投机倒把,倒卖火车票。
和所有城市的火车站一样,青岛的火车站周围也是乱七八糟,有卖假车票的,有卖假发票的,还有拉皮条的,有的妓女不满皮条客抽取她们的利润,便走上前台以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顾客,自己揽生意。
对此,警察也抓过,但没什么没显的效果,大家都懂“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八字方针,碰到来检查的,就躲一躲,风头一过,再继续出来,而且越演越烈。
不仅火车站,就连它周围的西镇、八大峡一带的洗头房也多如牛毛。除此之外,这里的小饭店、小旅店也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无师自通地经营着皮肉生意。
火车站附近一家生意最好的洗头房里养了一只会讲话的鹦鹉,都快成精了,每当有单身男人从这里经过,它就会扯着它的尖嗓子大叫一声:“二百来一下吧!”如果这人停下脚步往里看,它就会再跟上一句:“包夜五百不叨叨!”
开始时我对自己沦落至此感到很不理解,习以为常后也就心理平衡了。怎么活不是活?怎么过不是过?
人活着就得有自己生活的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过程就属多余。
13
这个黄昏,我倒票时碰到两个年青的女人,一个嫌我的票太贵,一个嫌我的票看起来像假的。她们这么说完全是外行的挑剔。我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们:一,票是真的;二,票和铁路卖一个价我就得喝风去。
这两个姑娘就不算完了,说我态度差,不厚道,不讲职业道德。
我也急了,说:我就是一黄牛党一票贩子,难道你们还指望我边倒票边学雷锋?
这话说完的时候,我摘下墨镜,想跟他们横眉冷对,可没想到其中一个姑娘竟然瞅着我叫了起来,边叫连拉着我,喜不自胜的样子。
她在叫我的名字,一脸的开心。她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她。
她是虹静。
我为在这种时候碰到她感到脸红。当然,这感觉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很快我就恢复如初。我说:“算了算了,看你们长得这么漂亮,这票算我义务了。”
虹静赶紧摆手:“别别别,你累半天可不能白忙活,你刚才说多少钱来着?”
我说出了一个数。
虹静说:“不对不对,刚才不是这数,我可不能沾你的便宜,该怎么办怎么办,该铁面无私的时候你就应该铁面无私。人人平等嘛!”
我又说了一个数。
虹静身边的姑娘撅起了嘴:“不对不对,才不是这数呢,比不认识你的时候开价还高,哪有你这样的呀?”
我说:“低也不成高也不行,那就算了,免费了。”
那姑娘一脸的高兴,虹静却一脸的反对,继续跟我争。
就在我们争执到最热闹的时候,周围忽的围上来一群警察。其中一个瞅着我,一脸的开心:“这下你跑不了了吧?再让你跑,有本事你再跑呀,这次我看你往哪儿跑!”
我说:“我不跑,我没干坏事我跑什么?”
“没干坏事?明告诉你,我们盯你半天了,抓的就是你这样不长眼的票贩子。”
“票贩子?”我两眼翻白,“你们说谁呢?我都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甭废话,跟我们去所里再说。”
“你们没事我还有事呢,耽误我事你们给我补贴?”
“你还不老实,小刘小宋,把他塞车里,再不老实就给他戴手铐!”
关键时刻虹静的作用显示出来了,她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哪儿来的票贩子,你们抓错人了!他是我朋友,我托他买的火车票,多少钱买的多少钱转给我,怎么就成了票贩子?”
“你们认识?”警察看看我再看看她,冲她说,“你得对你说的话负责!”
“我当然负责,我说的话我不负责难道还要你负责?你们对工作也太不负责了,不搞清楚就乱抓人。你先把人放了!”
几个警察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然后过来一个警察把我带到一边,边让我掏身份证边问我虹静叫什么家住那儿在哪儿上班,等等。
我知道这是在检验我们是不是真的认识。我知道的就照实说了,不知道的就说是个人隐私,不想说。
另有警察把虹静带到一边,盘问她,估计是相同的问题。
然后两个警察凑到一起,把盘问的结果对了对。接着,刚才主张要抓我的警察冲我点点头,说:“你可以走了。以后没事别跑火车站来乱逛,别在这儿添乱。”
我说:“废话,没事谁愿意往外跑,家里多舒服!”
警察白了我一眼,我也白了他一眼。
这种时候,我觉得自己没必要示弱,大不了以后不干这行了。
14
又是一觉睡到中午,这次是太阳把我晒醒的。昨晚上没拉窗帘,窗也没关。我感到了些许寒冷,风从窗外呼呼地涌进屋内,有很多灰尘在飘。
起床后我站在窗口发了一阵呆,然后到冰箱里找吃的。结果很不巧,冰箱里食物倒是有一堆,但都是昨天的剩饭。我犹豫了一阵,然后盛了一碗剩饭,在里面倒了一些剩菜,放进微波炉里转了转,热乎乎地吃下肚,感觉舒服了很多。
然后,虹静就来了。她敲门的方式很特别,有点像砸门,分贝特高。她边敲门边喊:“卫捷卫捷卫捷……”
我赶紧开门,把她让进来,否则我家的门没开,别人家的门就都要开了。
她说:“你这儿可真难找,我找了半天,热死我了——你给我倒杯水喝!”
我找了一下,没有。只好打开冰箱,给她一桶啤酒。
“我喝水,不喝啤酒。”
“没水。我这儿生活困难,只有啤酒。”
“你这日子怎么过的呀,连水都没有!算了,啤酒就啤酒吧。”
“其实一样,都是液体,啤酒还贵,水三块钱能买两吨,啤酒三块钱只能买这一罐,属于超浓缩的。”
“说到钱提醒我了,我来就是还你钱的。上次从你那儿拿了车票,连钱都没给你,让警察一闹,把钱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算了吧,就当我是捐的吧!要不是你,我那票也得没收。捐给你捐给警察都一样,你比警察长得漂亮,捐给你我心甘情愿。”
“一码归一码。”虹静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你别跟我争了,你也不容易。”
我没再跟她争执,只是说:“没零钱找你。”
她说:“那算了,你晚上请我吃顿饭咱们就扯平了。”
我还没答应她就开始笑,很痛快的那种笑,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这让我惊奇地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她早已设计好的圈套——她想泡我。她是个很有办法的人,也可以叫做很有心计。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了。
不过她不承认,而我也没证据,至少在目前没有证据。
还有,让她泡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15
夕阳下,我和虹静就像两个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在青岛啤酒厂门口的一家酒店里傻傻地坐着。开始时我喝酒,她喝饮料;后来我喝酒,她也喝酒;再后来我喝饮料,她喝酒。她的态度明显让我害怕。
酒在我们之间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她喝醉了,而我也喝的找不着东南西北。我虽然喝高了,但神智还算清楚,还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要回哪儿去。
她的神智陷入一片混沌,她说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关于她和我的。
她说我本来是应该属于她的而不是属于铃兰格格的:“你最早是我发现的,那时候我就跟铃兰格格说,你看那人,高高的,壮壮的,我喜欢。他是我的,他一定是我的。”
她嘿嘿笑了两声,接着说:“结果,我说话不算话,说到没有做到,你最后成了她的。我特恨她,可还拿她当朋友,我他妈的真虚伪!”
她又嘿嘿地笑:“不过她也没得到你,这一点我挺高兴。她还是让她父母给拎到了国外。哈哈……我告诉你,她家在国外有亲戚,她不会回来了。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跟我说过的,她永远不会来青岛了,因为她不想再看见你。”
她再次嘿嘿地笑:“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怎么知道她跟你在外面同居的吗?”
她还是嘿嘿地笑:“是我告诉他们的,是我打的电话。我看你们在一起我就别扭,我就心烦,我就浑身不舒服,不把你们拆散了我就活得不自在。”
“再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知道她为什么永远不回来,为什么不想再见到你吗?呵呵,你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我告诉你,也是因为我。因为我跟她说,你已经成了我的,你是我的人了。我还告诉她,你没脸跟她坦白,所以让我去说的。”
我感了周身的凉意,那一瞬间,我体验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痛。
我的手在抖动,剧烈地抖动。
我的眼睛很痛,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镜子里的那双眼睛红得几乎要流出血来。
16
屋里的录音机开着,一个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吼着什么,音量很大,但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的耳朵里是一片嗡嗡声。
我面前的所有一切都像是流质的,它们沿着各种轨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形成一幅很怪异的画面,色彩单一却极其虚幻。
我在画面里显得很生硬,似乎我根本就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我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就目前这个环境而言,这种说法是成立的。
在这个爱情逝去的秋天,落叶美得像一种经典。
我生平第一次彻底喝醉了,喝醉的原因是我意外地碰到了一个和我一样倒霉的男人。我们在一个肮脏的小酒馆里相逢。这家酒馆只卖一种纯粹的鲜啤酒,从顾客爆满的程度来看,不像兑过水。
第一杯酒他请我喝,第二杯酒我请他喝,第三杯酒他又请我喝,第四杯酒我又请他喝……他没完没了地请我喝酒,我也没完没了地请他喝。
然后,我们开始头晕眼花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说他曾经非常有钱,有房子有车还有女人,很多女人。说到这时,我发现他的眼睛异常明亮,就像白炽灯泡在毁灭前的最后一瞬。
每个人都会有些这样或那样的故事,都会有自己的辉煌期也会有自己的暗淡期。谁这一生也不可能永远快乐,永远走运。同样,谁这一生也不可能一直倒霉。
命运不会没理由地垂青一个人,也不会没理由地陷害一个人。
我找到了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在这个世界上,比我还惨的人有的是。
第四章
1
每个人一生都要经历过几次成为万众瞩目焦点的幸福时光,对这事我是这么理解的:谁家过年还不得吃顿饺子?
当这种比较焦点的时刻向我冲来时,我显得非常得意,就像自己的灵魂真的得到升华一样,几乎要美出鼻涕泡来。当然,这纯粹是自欺欺人,我能被别人注意自然是因为我在某一方面还有某些利用价值。
香港公司新上任的董事长打来电话,想把我争取过去。对她来说,我不过是那百分之二十股份的替代品。至于人,对她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与其说她找我还不如说她找那股份。
她操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丝毫听不出来她像会粤语的样子。她的声音很沙哑,显得很有磁性,而且乐感极好,具有穿透力,让我不由自主就产生一种亲切感,并在这基础上开始想入非非。
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如此,不管瞅见什么都爱胡思乱想,而且每天都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怪梦,以致早晨起床总是浑身酸痛。我分析过,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总想把我的各种怪梦一一变成事实。对于这点,大炮对我非常看不惯,他不止一次地向我表达过他的不满:“就没见过你这么不挑食的!”
我们私下里谈话时,他总是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你好歹也是一有身份的人是不是?怎么着也是一白领吧?人民币教育了你这么多年,把你从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拉扯到现在,多不容易呀。你就不能给人长点脸——不泡丑妞你能死呀?”
在这一点上,我和大炮的意见总达不成一致,我们的审美观差距太大,简直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我觉着漂亮的姑娘在他眼里一律是垃圾。同样,他觉得天仙似的美女在我眼里也一律是怪物。
他喜欢的是那种所谓的骨感美人型的,身上肉越少越好。我见到的最离谱的一个姑娘只有七十斤,身高却有一米七。我琢磨,我要压到她身上,不是我把她压死,就是她把我硌死。总之,我们之间非得死一个不可。
而我喜欢的则是那种白白净净、丰满有肉型的,起码搂起来有质感,心里不亏。
新任的董事长英文名字叫JOE,中文名字叫刘亚萍。她的名字让我想起带给我第一次性体验的姐姐,她们的名字都是亚萍。我已经好久没见到我的亚萍姐姐了,一想到她,我的身体就起了很明显的某种变化。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她依然能让我兴奋。
她的身体,她的眼神,她那让人心醉的叫床声……
连回忆都是极其具有挑逗的剌激性,唉……
我开始心不在焉,即使捧着电话也不知道董事长在里面说什么。她连着喂了好几声我才回过神来,赶紧告诉她我头晕,这两天一直在发烧,身体不舒服。她说:“那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了。现在公司处在一个非常微妙的时期,认准人排对队是很重要的,希望你不要认错方向。”
我听懂了她背后的意思,就很爽快地告诉她:“只要能保证我的即得利益不受侵犯,我乐意排在美女身后。”
她在电话里笑了两声,说:“我相信你是一个聪明人。你的名字真有趣,你怎么叫三七?这两个数字代表什么意思?”
我也跟着笑了两声,说:“我相信你也是一个聪明人。三七是一种中药,我得了病,需要药物来治疗。”
她又呵呵干笑两声后更干脆地告诉我:“下星期在香港开董事会,你早来几天,咱们商量一下。”
2
所谓商量,不过是想让我听她的话,这不是什么秘密,人尽皆知。王瘸子和老于头也都想跟我商量商量,但我觉得他们品行不好,不厚道。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他们的性别不好,他们的性别太有杀伤力,远不如香港公司的女董事长容易接近。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我上学时物理学得非常不错。
所以,我没理王瘸子和老于头。他们就不值得我理他们。
我一出香港机场,就有人迎了上来,小声询问:“你是三七先生吧?刘总安排我们来接你。”
我点头,跟着他们往外走。接我的人来得挺多,一共四个,都是墨镜黑西服,表情肃然但趾高气扬,我混在他们中间,感觉自己就像香港枪战电影里的黑社会老大。
机场外面停着两辆车,全是奔驰600,我钻进车里飞驰而去。这是我第一次到香港,眼睛不停地扫射着窗外的风景和香港的姑娘,想看些内地看不到的稀罕玩艺,可什么都没有。不知是车速太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路上一个漂亮姑娘也没见到。
车在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口停下,为首的黑衣人把房间钥匙给我,说:“入住手续都已经办好,请到房间休息。明天一早,刘总在公司里等你。今天晚上你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我们四个人会分班在一楼待命。”
我呵呵地笑,然后问他:“香港哪儿的小姐最漂亮?”
黑衣人一愣,然后露出了男人的微笑,他说:“没问题,你想去哪儿就去那,都给您安排好了。”
我拍拍他肩膀:“你应该加薪。”
尖东小区是香港豪华夜总会的集中地,其中包括著名的大富豪及中国城。这两家夜总会的名字我在国内就知道,很多港产的三级片里都提到过它们。我周围很多去过香港的朋友谈起它们来也都眉飞色舞,一脸的兴奋,就好像里面的小姐都是镶金镀银似的。现在再想想他们,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让黑衣人带我去大富豪,黑衣人说大富豪曾经是他的梦,很多年前他就对自己说,要玩就去大富豪,不然宁可闲着。
他这话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我曾经的影子,当年我也以去海洋皇宫吃一碗面条为最终理想。后来理想实现了,面条也改成了鱼翅,而且是最贵的那种,可我心里却没什么喜悦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酒店就是酒店,夜总会就是夜总会,生产快乐的是自己,与其它无关。
黑衣人叫郑伟,现在是百利香港公司公关部的经理,是公司的元老,有公司那天就有他了。他能陪着我干四处找小姐这种事就证明刘总很给我面子。我简单一思考就琢磨出刘总目前遇到了困难。一个外人,想钻进这个相对固定的圈子,肯定是危机重重。
郑伟一直跟着前任老总,可以算是忠心耿耿,估计在老总死前交待过他什么,要不他不可能对一个新来的女人如此服从。单凭这一点,我对郑伟便产生了非常盲目的好感。
大富豪装修得豪华而独特,从迈进大门那一刻开始,就有进入天堂的感觉,尽管我没去过天堂,但我琢磨,天堂再好也不过如此了。
郑伟订了一个K房,我进去时里面已经坐满了姑娘。看样郑伟是这里的常客,小妞们全都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就好像他是自己的亲爹。她们一拥而上,捎带着我也让姑娘们趁机摸了几下。我心里暗骂:“妈的,比我还急。”
郑伟把我叫到门口说:“这些小姐看好了谁都可以领回酒店,这里和大陆不一样,永远不会有人查房。”
我呵呵笑,说:“我只是来看看稀罕,回去好跟人吹一下,我也去过大富豪了。至于其它的,我并没什么兴趣。我比较偏好良家妇女。”
郑伟一愣,然后满脸堆笑,说:“那就唱唱歌,喝两杯酒,高兴为止。”
我拍拍他肩,说:“回去吧,明天还要见刘总,今天没什么兴趣。”
郑伟又是冲我一笑:拍了我一个非常舒服的马屁:“我喜欢你这种工作是工作,玩乐是玩乐的认真态度。”
3
见到刘董事长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她是一个冷艳得近似于卡通画的女人,标准的鼻子,标准的嘴唇,标准的下巴,怎么看都像是卡通画里的标准美人,美丽得让人不敢正视,完美得让人无法接受。
她见面后热情地和我握手,但她的手却冷得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握着非常难受。我见过美女无数,但从来没有一个气质能赶得上她。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似笑非笑,似冷非冷,似骄傲非骄傲。
她的样子太神秘了,让人琢磨不透,这也正是她的气质所在。
她说:“我以前听刘先生说过你的事。他对你的人品一直很欣赏,他认为在现有的股东里,只有你是最正直的。”
她这话一听就不是人话,我本能的发现了这一点。
她所说的刘先生就是公司以前的老总,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把我当无赖。当然,我也一直没把自己当好人。如果“欣赏我的人品”这句话让他听到,相信他一定会从坟墓里跳出来破口大骂。
我说:“大家都是明白人,咱们就别绕弯了。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得把青岛公司欠的债务还清,而且允许我自由调动资金干我想干的事,当然,我不会超过必要的限度。”
“这就是你开出来的条件?我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可以吗?”
“可以,但你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因为明天所有的股东都会聚集到香港来开董事会。”
“明天?开董事会的时间是在三天之后,是不是时间弄错了?”
“没有,这是他们的聪明之处,在你没有准备妥当之前,他们全线进攻。为了显示诚意,这消息算我白送你的订金。还有,我估计他们现在都已经到香港了,你可以去查一下。”
她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她站起来说:“我领你在周围转一下,中午一起吃饭。”
4
董事会果然在第二天举行,对此刘董事长表示了短暂的不同意见后就不再坚持,任由会议提前召开。
和我想象的一样,这会开得非常扯淡,大家都在吵吵嚷嚷,北京的王瘸子抡开自己的胖腮帮子就止不住嘴,从东到西,什么都扯。上海的老于头摆明了在跟他联手,王瘸子说什么老于头都说:“有道理太对了就应该这么办……”
这种回音似的附和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问王瘸子:“你什么时候收了这么一个干儿子?你什么眼神呀,这干儿子收的怎么年纪比你还大?”
这下老于头的脸上挂不住了,非得让我出去跟他比武。
我说:“咱们又不是西部牛仔,实事求是,是流氓咱就得承认,别美化自己。真要决斗的话咱们去妓院,谁先射出来谁立刻滚蛋。”
老于头犹豫了一下说:“好,就这么办,谁缩头谁是孙子,你以为我会怕你?”
王瘸子及时拉了架:“大家都消消火,真想去嫖娼也犯不上找这么个借口吧,你们都来不及了呀?”
一时之间,屋里充满了暧昧的气氛,男人都在笑,笑得还都不怀好意。林静芝骂了一句“流氓”,脸变得红红的。刘总表现如旧,没有一点变化,就像一口深不可测的井,让人不知道她接下来想干什么。
扯累了,王瘸子忽然话锋一转,说:“如果没意见,那谁的股份多就听谁的,这是最公道的办法,商场的老规矩,国际惯例,咱们别老那么农民,也与国际接轨一把。”
他这话一说,老于头率先支持,大家也都没意见,于是会场立刻就安静了。我知道这时候每个人都在算自己股份的多少。我手里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王瘸子跟我差不多,老于头比我少不了多少,林静芝有百分之七或者八,其他的散户不是百分之一就是百分之二,剩下的都是刘总的,她得有百分之二十七八的样子。当然这都是估计数,除了自己,谁也不知道别人有多少。
单凭估计的数额也能判断王瘸子这么说是明摆着要给自己找难堪。可从他吃我的喝我的泡我的之后又在背后捅我刀子的种种劣迹来看,他绝对不会这么笨,也不会这么傻。
之后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他一点也不白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每个人都是心怀鬼胎,都在琢磨怎么搭配可以让自己成为更大利益的收益者。相比之下,那几个散户显得特轻松,他们知道自己不可能当主宰者,但帮着摇旗呐喊收点回扣什么的还有希望。
从会议一开始,我就看出王瘸子其实是在等这一时刻,他那不着边际的胡扯都是在为这一时刻打基础。
我沉不住气了,就问王瘸子:“我们为什么要按你的想法来?”
看样他一直在等这句话,我一问完,他的脸就象抹布遇到脏水一样平摊开。他拍拍我的肩,然后一声冷笑:“因为现在我是董事长!”
这恐怕就是他的底牌。他说完之后扔出一份资料,刘董事长看后示意大家都看一下。于是一个传一个,传到老于头的时候他随手就塞给了别人,看他的表情这一切他早已清楚,今天他不过是在配合王瘸子演一出戏而已。
那是一份股权证明,上面显示王瘸子居然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从理论上来说,他是最大的股东,总公司完全应该由他来作主。鬼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刘总表情依然如旧,不笑不怒,这使得整个会场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生气。真是活见鬼了,这孙子怎么就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股份?
王瘸子呵呵一笑,说:“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那刘董事长的位置就由我坐了?”
老于头率先表态:“王总的股份最多,当然是他做董事长。”
王瘸子一拍桌子,说:“大家放心,我会把大家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多为大家创收,就目前的格局嘛,我看这样,大家以前干什么现在还干什么,总公司搬到北京,刘董事长,哦,不,刘总您就委屈一下,做香港分公司的经理吧!”
刘总点头:“既然你的股份最多,那你说了算。不过根据我的测算,你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股份,可以请教一下你的股份怎么一下子这么多了,你把谁的收购了?”
“不是收购不收购的问题。”王瘸子哈哈大笑:“答案其实很简单,说穿了不值一钱——我结婚了。”
我恍然大悟,扭头看林静芝,发现她正对我露出灿烂的笑脸。于是我明白了,王瘸子这手是早就酝酿好了的。这家伙早有计划早有预谋,前阵子林静芝也根本不是去香港,而是去北京和王瘸子结婚。
王瘸子笑得满面油光,以胜利者的姿态再一次拍着我肩膀,说:“下个月我摆婚宴,过来喝喜酒呀。”
我不理王瘸子,扭头冲林静芝伸出手,一边恭喜她一边说:“你还真不挑食呀,跟谁结婚不好非得跟他?可惜呀,可惜呀,一朵野花插在牛粪上了……”
王瘸子的笑容忽的就僵硬了,他恶狠狠地瞪我一眼,那眼中的表情我很熟悉,和前些天洗桑拿时遇到的那个女孩眼中的表情完全一样。我明白,这是一种愤怒,一种想治我于死地的愤怒。
我仰头看会议室里的天花板,细心地数吊灯的个数,就当自己是个局外人。
5
我躺在九龙香格里拉那宽大的双人床上,两眼翻白,像一条死鱼,慢慢地吐出胸中的余气,准备随时跳上餐桌成为别人的晚餐。人总会有对自己感到厌恶的时候,不在绝望中沉默,就在绝望中爆发。我哈哈地大笑,让眼泪慢慢盈出眼眶。
在那个遥远的阳光明媚的下午,海水打湿了我们的裤腿。那时的铃兰格格说:“你娶我吗?”
我坚定地说:“娶!”
她伸出手,说:“钻戒拿来,我要一克拉的。”
我说:“你是嫁给钻戒还是嫁给我?”
她说:“我看好的,百万富翁也嫁;我看不好的,穷鬼也不嫁。”
那个下午是我第一次吻她,她的吻既生硬又害羞,几乎都把我逗笑了。
那个晚上也是我第一次抚摸她。我们从学校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到家里。她紧张得身体僵硬地缩成一团,像条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硬带鱼。我一点一点脱去她的衣服。她挣扎,但力气没我大,只好伸手四处防护。我的手在她身体上四处游走,直到她喘息连连,彻底被我缴了械。
她的身体和王丽萍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她的皮肤滑润而有弹性,尤其是她的乳房,丰满而坚挺,没有一丝下垂。比起王丽萍来,她的身体更真实更煽情更像女人。抱着她,我激动得无法自制,汗都出来了。
然后,门铃就响了,我没管,继续抚摸她。没人知道我带着个女孩子回来,所以不可能有人到这里来找我,就是找我也会去学校。我对她说:“没事,不用理,肯定是找邻居的,敲一会儿门没人理他就会走。”
可铃兰格格吓成一团,都快要哭了,我只好去开门。
门打开了,外面是一张惊喜的脸,那双眼睛紧盯着我,说:“你在家呀!我没带大门的钥匙,正愁怎么回家呢。能看见你真好。”
她的嘴迎了过来,在我脸上印了一个吻。
我吓了一跳,但没退缩,因为没来得及。
她是我的邻居、性感而美丽的王丽萍姐姐。以前她也经常不带大门的钥匙,每次都是我由我家阳台出去,从我家的窗户爬出从她的窗户爬入,然后跳进她家把门打开。我的身手因为跳出跳入而变得灵活了很多。我几乎成了她的后备钥匙。
这次只好也这么办。她想都没想就要求我这么办;我也一样,想都没想就决定帮她这么做。
她跟我一起进屋时看到了铃兰格格。铃兰格格衣服没穿利索,见人进来赶紧钻进被子里,吓坏了。
王丽萍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你们小两口了,真是的真是的!卫捷你家里有人跟我说声呀,我这么闯进来多不好意思?真是的真是的!小姑娘你别怕,卫捷这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他就跟我的孩子一样,我和他之间没有秘密的。”
王丽萍在瞬间长了我一辈,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目的,她在声明我们有辈份差别的同时排除了我们乱伦的可能性。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铃兰格格羞得满脸通红,把头埋入了被子里,怎么叫也不露出头来,非常有趣。
我从窗口爬出去,铃兰格格也把头伸出被子,一个劲地让我小心。我冲她笑笑,然后往邻居的窗口爬。这么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很容易我就爬了进去,然后把门打开。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王丽萍做的菜,而且她还买了几瓶啤酒。王丽萍对铃兰格格显得很亲热,以致铃兰格格也亲热地管她叫“王阿姨”。她的“王阿姨”不停地给她挟菜,不停地劝她喝酒,直到她跑进厕所吐了一地。
王丽萍默默地清理两家共用的厕所。我静静地把铃兰格格扶上床,盖上被子,然后躺到她身边。铃兰格格睡得很香,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她甚至在睡梦中都露出笑容。
半夜里,我隐隐听到熟悉的歌声,是卡带的声音,我以前每次和王丽萍做爱的时候,她都要求把录音机打开。她的录音机里只有那一盘带。我们每次缠绵的时候,她都会叫喊,而且声音很大。她是个喜欢叫床的女人,卡带的声音能掩盖她叫喊的一部分。
我曾经问她:“做爱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叫那么大声?”
她说:“不知道,或许是一种条件反射。那时候的大脑一片空白,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完全是下意识的。”
我去上厕所时,看到她屋里的灯隐隐亮着,已经是半夜二点了。正琢磨她为什么还不睡的时候,她的门忽然开了,她从黑暗中冲出,紧紧地搂着我,在我耳朵轻轻的说:“抱着我,阿捷,进来抱着我。”
她把我拉进她的房间,在卡式带的掩护下,我又一次迈出了良心之门。这一次她一改常态,既不大声叫床也不说脏话,极其传统地牵引我走向一个又一个高地。人习惯的某种生存方式一旦被打破,心理便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感。我证实了这种说法非常有道理。这一次,我在射精之后身体急速冷却时忽的开始讨厌起她来。
我在她的提包里看到了钥匙。她根本就没有忘带钥匙,今天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是她采取的伎俩。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她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我不是她,我无法了解她的思维。但在我看来,她是一个怪女人。她总是一个人生活,我问过她很多次:“为什么不再去找个男人嫁了,趁着你现在还年轻,还有几分姿色,蒙人要趁早。要是再过几年,再想找个好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了。”
她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我被婚姻伤透了心,我不会再结婚了。这样挺好,寂寞的时候你还可以来安慰我。”
在这样的对话之后,我们通常会拥抱在一起。这已经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律。
我并不爱她,可我却喜欢她,不仅喜欢她的身体,还喜欢她给我带来的种种快乐。她教会我很多东西,都是极其实用的,我从她身上学到的这些东西是我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资本。
她是我的情人,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敌人。
她使我在与铃兰格格的交往中总有一种负罪感,尽管这感觉并没有在我们中间产生什么实际的影响。对于一个真实的男人来说,这没什么可以脸红的。性是性,感情是感情,完全可以分离开来。
当然,这是被许多自认为是正人君子的家伙所不齿的行为。可不齿归不齿,他们同样也好色,同样也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与常人不同的是他们脸上摆一套手上玩另一套而已。。
我自认坦荡,所以敢向她坦言:“我贪图的是你的身体,没有其它。”
她也同样坦荡,她冲我说:“我喜欢的也同样是你的身体。”
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我摔倒在地,眼前金星乱迸。她跟了过来,扶起我笑着说:“受剌激了?”
她总能在瞬间获得我的好感,即使在我射精之后的厌烦中她也能再次唤醒我的热情。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她的职业是教师,她平日里的气质与仪态让你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她和那具扭动呻吟的肉体联系在一起。她喜欢我在和她做爱的时候嘴里不干不净地说些下流话,她说这样特别剌激。做爱时鼻子眼睛嘴都可以得到享受,但耳朵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她喜欢这样。她喜欢把“做爱”这一名词还原成“干”,有时候也说成是“操”。
我每次和她做爱,她都让我说下流话,她也很配合我,不停的喊着平时我想都想不到的脏话。
这种剌激对一个未涉世事的年青小伙子来说,简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
她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我悄悄钻回自己家中,铃兰格格依旧在甜甜地酣睡,我看着她那张宁静而平和的脸,多么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刚才不过是平日里的一个春梦而已。
忽然之间,我对王丽萍也对自己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感。我想,这恐怕不是良心发现这么简单。
我把房间的钥匙给了王丽萍,说我以后不再回来了,这里就交给她了。然后,我出去另租了一套房子,一直住在那里。鹰宅成了我心头的一块伤疤,一想起来就非常不舒服,可真要把它揭掉,伤口就会疼痛难耐。
唉,又痛又痒!
6
我第一次跟铃兰格格在做爱的过程里说脏话时,她哭了。她愤怒地推开我,说:“你这个流氓。”
当时我吓坏了,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光着身子坐在床上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手足无措。
王丽萍曾经教过我,女孩子潜意识里都是愿意被强暴的,这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喜欢这样。可铃兰格格显然不是王丽萍所描述的那种女孩,她纯净、天真,清洁得像经过二十一层消毒处理的纯净水,没有一丝污染。
在王丽萍身上所获得的经验,完全不能用在铃兰格格身上,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有机体。
我找了很多理由哄铃兰格格,其中包括说我有口腔肌肉失控症情绪一激动就会乱骂人,为了表现出我这种症状的不确定性,我故意把面部肌肉扭曲得一塌胡涂,而且浑身抖动。
她又一次信了我,不再愤怒,反而忧心重重:“你这病该怎么治呢?”
回忆总让我疲惫,我浑身虚空得像一具行尸走肉,目光呆滞,瞅谁都像尸体。
7
一回青岛,我就立刻到林静芝的办公室里解开裤子,很畅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下达命令:“把这间办公室改成厕所,男厕,全天候免费对外开放。”
林静芝也挺知趣,干脆就不再到公司来,只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要调到北京总公司去了,以后有什么事说话,没事就算了。
我骂了一句:“婊子。”
她愣了一下,然后回敬给我一长串奇特的名词,全跟生殖系统有关,我统计了一下,十分钟之内居然一句重样的都没有。妈的,我以前真是小看了她,这女人确实是人才。
王瘸子一当领导就开始作威作福,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每天都让人给我发传真,全是些狗屁事,没一件能端上台面来的。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我有什么事都向他汇报。 他要把自己的趾高气扬劲转嫁到我头上,可我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可他偏要给自己制造这个机会。几个回合之后,我实在懒得理他,就告诉秘书,再有人找就说我病了。
我在家休息了两天,搓了两天麻将,赢了一万多块钱,但被人怀疑出千玩花样,有五千块拖着没给。很是郁闷。
给张海山打电话,让他请我吃饭。他特懂事,知道利害关系,不仅请我吃了鲍鱼、蒸了桑拿,还请我趴到包房里让小姐踩背。
踩背的小姐都挺漂亮,是当地的。在娱乐场所里,当地的姑娘是绝对的稀罕货,平时想找都没地儿去找。
他一边哼哼乱叫,一边问我上次说的那事怎么样了,房子什么时候盖?
我说:“没戏了,我现在自身都难保。”
他再三追问,我只是摇头,说:“大势已去大势已去!”
然后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这家伙已经先走了。我出门时服务员客气地拦住我,告诉我这次消费还没结帐。我骂了一句“张海山这孙子”,然后掏钱。可在我掏钱这功夫服务员又告诉我张海山还干了两个当地的小姐,账都记在了我的单上。
我请人吃饭请人喝酒,还从来没请人嫖过娼,而且还是嫖当地姑娘。当时我这个气,抄起手机就冲他骂。可没想到他更气,他说:“你大爷的,欠我的钱你什么时候还?”
我一连喊了十几句“操你妈”,然后把电话扣死。他也挺乖,没把电话打回来。
我坐在肯德基店堂里,要了一杯饮料,喝了几口发现这家的百事可乐特难喝,有一股子糖浆味。就把饮料倒掉,只啃里面的冰。我大口地嚼着冰,逼真地想象着王瘸子被我撕咬的情景,然后我就感觉到了恶心,他身上那些肥厚的脂肪极大程度地影响了我的味觉。我把嘴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接起来是个女人的声音,很沙哑的声音,是刘丽萍。
我问什么事,她说我想找你谈。我问谈什么,她说谈合作。我说那就谈吧。她说事情很重要,要面谈。
我说:“好,那你飞青岛来吧,我不想再动弹了。”
她说:“我已经在青岛了。我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机场。”
8
刘丽萍这次到青岛纯属私人行为,说白了,就是不想让外人知道。为了保密,她干脆没到公司里来,直接在香格里拉定了房间。
又是我去见她,又是我处在被动的位置。
好在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还不至于太冤太郁闷。换种说法,在一个漂亮女人面前,无论你干什么都不委屈。
刘丽萍是和郑伟一起来的青岛,我到酒店的时候,他们正在争论着什么,表情都很僵硬,跟仇人似的。见我进来,他们都停了下来,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刘丽萍依然热情地跟我握手,郑伟冲我笑笑,说:“你来了,就没我什么事了,我下午回香港。”
说完,他头也不回就离开了酒店。我挺奇怪,上次见他时他还特热情,这次怎么这么冷淡?香港人怎么有这坏毛病,香港可都回归了呀!
我问刘丽萍怎么回事,她沉默了一会儿后说:“我才知道,郑伟已经不是咱们的人了,以后要注意他一些,北京方面把他收买了。”
“是王瘸子?”
刘丽萍点头,说:“事情已经到这份上了,咱们不妨把话挑明了,北京方面看咱们都不顺眼,咱们都是被下手的目标。有了郑伟,这次我到青岛的事北京方面肯定会知道。接下来会是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如果咱们拿不出一个好的方案,那咱们都得被清除出局。北京那伙人绝对不是吃白饭的。”
“这事我和你一样清楚。你说吧,你想怎么办?”
“我先问你。你甘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吗?”
“我又不是白痴。你有什么好办法?别卖关子。”
“有办法是有办法,但需要你配合。”
“怎么个配合法?”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刘丽萍给我解释了很多分析了很多,最后在当前的形式面前确定了一个大方向。她的大方向是这么构划的——摆在我面前有两条路:一、任由王瘸子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然后在某一天一不小心被他踢出局,成为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二、和刘丽萍合作,趁王瘸子不备,一刀拿下,把他清理出局。
刘丽萍让我搞明白以上两个方案之后问我:“你选第一还是第二?”
我说:“废话,当然选第二,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问题是咱们的合作采用什么形式?”
“和他们一样,”刘丽萍看我一眼说,“结婚!”
“结婚?”
“是,结婚。我另收购了几个小股东,我刚计算过,咱们结婚之后合起来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完全可以操纵全局。因此只要咱们结婚,整个公司就由咱们说了算。你有没有意见?”
“意见?不是不是,我一直没想过要结婚,这事太突然了,你得让我想想,我从来就没动过结婚的念头。”
“结婚只是咱们合作的一种形式。在形式之内,咱们仍然还是两个自由的人,你做什么我不干涉你,我做什么你也别干涉我。”
“你是指假结婚?”
“是。咱们现在没有感情,以后也不可能有感情。我是一个对爱情失去兴趣的人,我不会再爱别人了。咱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达到一种功利目的。我答应过死去的刘先生,我要把百利做得最好。”
“爱情?这世界上还有爱情吗?”我为之动容,对我而言,爱情两字的神圣已经超过了她的本意。铃兰格格之后我已经没有爱情了,那些让我兴奋的都不过是生理上的欲望。我同样是一个没有情感没有爱情的人。
“现在不必给我答案,你考虑一下,想好了通知我。”
“不用考虑了,我同意。反正是假结婚。人生就是一处戏,结婚也是。”
刘丽萍抬头看我,依然没有表情。我冲她笑,她没冲我笑,但我却在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些纯净。那些纯净像大雨过后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来污染。
9
这一次的董事会是刘丽萍发起的,开会地点定在北京——王瘸子的老窝。我总结了一下,我们这招以退为进应该叫“虎口拔牙”。
开这个会之前,王瘸子好像已听到点什么风声,推三阻四,乱找理由,就是不想开这个会。后来发现董事会的其他成员都同意了,被逼无奈,只好顺从了刘丽萍的意思。
王瘸子来开会时穿得特体面,一身西服,还戴着一付墨镜,瞅着人模狗样的,参加追悼会都没什么问题。
我瞅着他就乐,说:“你丫最近怎么样,肾虚吗?”
他没反应,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一脸的阴险。
我说:“你丫要是不肾虚就太浪费了,多棒的妞呀。”
他转过头不看我,自己掏烟点火,不知道是他太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一根烟他点了八次都没点着——手抖得太厉害。
在我还想再损他几句的时候,刘丽萍走了过来,说:“开会了。”
这次的会开得特直接,上来直奔主题,一点虚的都没有,直接就宣判王瘸子的失败。
当王瘸子知道我也结婚的消息之后,他脸色灰得发白,像一个被扎了洞的避孕套,叭地就摔在了椅子上。
我拍拍他肩,推心置腹地和他说:“你他妈的就以为你有个鸡巴?”
他扫了我一眼,推开会议室的大门,扬长而去。林静芝瞅瞅他走后的空位置,再看看我,也跟了出去。她边走边说:“你少得意,牌没打到最后就不知道是谁赢!”
不管谁赢,打牌就是打牌,谁占优势就由谁说话。态度决定一切!你再反击是你的事,反正现在我占优势。
林静芝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身体的曲线扭得特性感,这让我不由得羡慕起王瘸子来,这家伙总是这么有艳福,先是以前的舞星又是现在的林静芝,哪一个都曾让我心痒难耐。单从这方面来说,这家伙可是绝对的赢家。
刘丽萍也白了我一眼,说一声“散会”后头也不回就往外走,门摔得山响。我这才想明白,刚才那句话说的有些过份,得罪的不仅是王瘸子,还有刘丽萍。我这属于典型的晕招,里外都不讨好,两头都得罪。
10
我和刘丽萍的婚宴订在五星级的青岛丽晶大酒店,所有的安排都按最高规格来。我的原则就是一条,必须得让外人知道什么样才算有钱人。年青时我穷得太狠了,到酒店吃一碗面条都能成为理想之一,现在的所作所为也算是对童年的一种怀念和报复吧。
我的父母早已故去,现在只有一个哥哥,他是我唯一的亲属。刘丽萍比我还可怜,她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参加婚宴的所有宾客都是我的狐朋狗友。
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依然是人单势薄,孤零零地生活在这座城市的边缘。
张海山来得最早,见我二话不说先送上一个大红包,我当着他面把红包撕开,里面是一万美金,崭新的,泛着纸香。我说:“我欠你的钱……”
他说:“欠什么欠!咱们兄弟,都别提了,我以前是猪头狗脑……”
朋友们接来连三地来,都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出手一个比一个大方,红包越包越厚,就像在比谁更富一样。有一个家伙身上带的钱不够了,就干脆把金表摘下,塞进红包放到我手里,说这是最新款的劳力士,上个月买的,十一万七,现在打个八折,当九万吧。
我把表扔给他,说:“你当这是当铺呀!”
他也急了,说:“你非收下不可,这面子你要不给我跟你没完。”
我看清了形势,知道我要是不收下他这块表,他真能跟我不算完。这家伙,没他干不出来的事。
刘丽萍穿婚纱的样子更加美丽,在丽晶酒店千平米的大厅里也显得光彩夺目。我看得直眼晕,心想这么漂亮的女人要是只能看不能摸的话,我做梦都会哭醒的,这不是折磨人嘛?太冤了!
好在有的是时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有了这信念,我心里多少坦然了些。
仪式本来是不想举行的,但刘丽萍说做戏就要做像了,王瘸子林静芝都不是吃干饭的,如果他们能找到我们是假结婚的证据,那接下来事情朝哪个方向发展就不好说了。
推杯换盏中,灯红酒绿里,我们挂着新郎新娘的标签在人群里穿梭,举杯、干杯,再举杯、再干杯,胡扯胡扯再胡扯……周而复始,直到人事不省。
我们的婚宴更是一场活生生的证明,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真诚地向世人展示我们的虚假。
这就是我的婚礼,一个美丽的新娘,一场离谱的戏。
11
明明是结婚了,可她连一个拥抱都没给过我,非常得不近人情。
这一天的阳光毒得让人烦躁不安,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我扑到刘丽萍床上时她很不客气地把我赶了下来。我有点恼羞成怒,就很干脆地把她堵在床上,身体全部压到了她身上。这根本不需要讲什么道理,在我看来,结婚证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而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这证不用,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太浪费了!
她不停地挣扎,但在我的努力下毫无用处。她是女人,我是男人,我的劲比她大多了。我的手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触碰到了她丰满的胸部,正要解裙子的时候,她猛地腾出手来,狠狠地在我脖子上挖了一道。这一下太狠了,我都能隐隐地感到全身的血液在顺着伤口往外涌。
我的激情立刻便退去,就像放毛片的时候猛地出现人妖一样让人倒胃。
我翻下床来,很不相信地问她:“干吗这么大反应,难道你是处女?”
她的回答什么边都不挨,她说:“去你妈的,你再过来试试!”
我没再过去。我不傻,我看到她已经把头上的金属发卡握在了手里,那发卡的边角非常尖锐,可以和匕首相提并论。
我退出家门,沮丧地来到停车场,找了半天才找到我的车。然后我开着它在青岛市区乱绕,哪堵车我往哪儿跑。这辆车是刚换的新款别克,真皮坐椅,木制表盘,挺像样,配我实在是可惜了。我坐在里面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由得感到一阵阵的伤感。透过车窗,我毫无理由地感觉自己就像白痴一样。
我渴了。来回流窜几个小时之后,我感觉到浑身的水分都蒸发光了,剩下的只是一摊毫无用处的死肉。
我需要水。我就近找了一家商场,可停车场里没有空车位,我等了半天才看到一个胖子搂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往一辆卡车里钻。那女人太浓妆艳抹了,我坐在车里似乎都能闻到她身上刺鼻的香水味。另外,我还看到那胖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摸那女人的屁股。
去超市买矿泉水的时候,一个短裙短衫的姑娘拦住了我,她说:“先生你买烟吧?今天我们搞活动,买一条烟送一块时装表。”
我手腕上戴的是劳力士,我不知道那时装表是什么牌子,我也不知道那时装表值多少钱,我只知道为了烟为了时装表这女孩冲我笑,不停地笑。
她笑的样子很可爱,青春而有朝气。
我说:“你卖一条烟能提多少钱?”
她笑而不答,只是说:“买吧买吧,你买一条吧,还送时装表呢!”
我说:“好,我买,你这儿有多少条,我都买了。表我不要,都送给你。”
她的笑容立刻就僵了,她说:“你是说真的?”
我说:“是,当然是真的,买烟没有问题,不过你得陪我去吃饭。”
她咬咬牙,然后抄起计算机,一通计算后告诉我:“这里连库存带样品,一共有九十七条,一条二百,一共一万九千四。”
我说:“好,你把烟都给我送去,货到付款。”
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正规的商场,规矩是先交钱,后送货。”
我掏出信用卡,跟她去刷卡。支付完成之后我说:“行了吧,可以跟我走了吧?烟到不到没关系,人到了就行。”
她说:“好好好,你等我,我去更衣室里换衣服,一会儿就出来。”
我就等,可等了半天连她人影都没看见,我觉得不太对劲,就到她刚才指给我的更衣室那儿去看。果然,那儿不是什么更衣室,那里有个后门。
我又一次让人涮了。我站在原地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涌了出来。
12
天差不多黑了,我在黑色中慢慢地游荡,肚子饿的时候,我到肯德基里塞了个汉堡包,然后继续绕着这座城市画地图。在车体的平稳行走中一想到和刘丽萍在床上的搏斗,以及在床上挤压中得手的几个瞬间,我身体就不由自主地起了变化。男人就是男人,为了一时畅快可以不择手段也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这有什么错。
在这个夜晚,我只知道没完没了的乱逛。
和所有的大中城市一样,这里的色情场所也折腾得轰轰烈烈花样百出,让人眼花缭乱。曾经有一家洗头房,把我惹得呵呵真乐。这家洗头房的招牌上特干脆特直接特豪迈地写着三个大字:干、干、干!
我奔驰在宽阔的福州路上,笔直地前行,却不知目的地在何方。
路过云霄路那条美食街的时候,我不得不放慢了速度。那些刚刚从酒店里钻出来的酒足饭饱身体乱晃的酒鬼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规则,他们行走在马路中央,一个个都以为自己是交警,毫无顾虑地让汽车喇叭在他们身后鸣叫。
形形色色的酒店门口聚集着三三两两的互相道别的人群。他们的作别花样繁多,有握手的,有拥抱的,还有一起坐在酒店台阶上抱膝长谈的,都是满脸的激情,就跟这次分手之后大家就永远见不着了似的,反正都不急着走。这惹得在路边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又急又气,恨不得跳下车把他们一个个塞进车里。
一伙人东倒西歪地挤到了马路中央,挡在我的车前,有人冲我挥手,还有人来拉我的车门,我扫了一眼,拉我车门的是个姑娘,就没拦她。她钻进车里莫名其妙地冲我说了一句:“去台东三路,别绕路,我可是青岛人。”
真好,她把我这车当出租车,把我当出租车司机了。我正要跟她解释的时候,猛地发现那张脸挺眼熟,再仔细一端详就认了出来,她就是那天放过我鸽子的卖烟女孩。我不动声色,开车直奔我的住所。
她什么也没发现。她瘫在车座上,睡着了。
车一停下,她就醒了过来,她说:“你怎么绕这儿来了,你以为我不认识路呀?我可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
我说:“我当然知道你认识路,我还知道你连后门在哪儿都认识。”
她见我说话阴阳怪气的就扭脸看我,然后她的表情不自在了起来,她说:“呵呵,哦哦,嘿嘿,嘻嘻,原来是你呀!怎么还是掉在你手里了,我怎么上了你的车呀?”
我说:“屁,看你喝那样,把我这车当出租车了吧?什么眼神呀,马路上有我这样的出租车吗?”
“是呀,刚才我还觉得奇怪,你这车怎么没计价器呢?”
“什么叫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你现在明白了吧?”
“明白了明白了,反正现在掉你手里了,你随便吧。反正我也打不过你,挣扎也是白挣扎。”
“你不用说得那么委屈,咱们还是以自愿为原则,以你的态度为准。你自己说吧,是我把你送回你家,还是把你带回我家?”
“怎么样都行,不过……你可不可以温柔一点?”
13
在我以一个外地人的身份在别的城市里穿梭的时候,很多人都问我:青岛的特色是什么?
一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就头痛,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青岛正在向一个移民城市转变,大量的外地人在一点一点侵占我们的地盘,青岛所谓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丧失。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那些小姐队伍里的青岛人正在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支撑起了这一队伍的主要结构。
卖烟的姑娘在我那儿睡了一夜,她醉得一塌糊涂,我怎么折腾她都没反应。我没了兴致,我实在不愿意在一摊死肉上费什么劲,就干脆不再碰她。这下把她感动坏了,第二天醒来后一个劲地说我是好人,都不愿走了。
她说她是当地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去商场里卖烟是利用假期来勤工俭学。对于她的话,我的处理方式是她说她的,我想我的。谁也不挨谁,两回事。
她的鞋是NIKE的,内衣是Chloe的,还有手机也是最新款式的,如果这些都是一个学生靠勤工俭学换来的话,那只能有两种解释:一、她是李嘉诚的女儿;二、她是李嘉诚的情人。
这两种解释哪一种都不能成立,所以,我没必要相信她说的。
我给楼下的饭店打电话要了两份早餐,吃完后她冲着我笑,说:“饱暖思淫欲,你是不是想要了?”
我没正面回答她,只是指给她浴室的位置。
她去洗澡,在水声中唱起了歌,歌声模糊,但有种熟悉的感觉,很自然地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打开音响,放进一张CD,是张萨克斯的独奏,精致而有穿透力。听着这样的音乐,会想起很多事情。我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暗暗地在大脑中勾画她裸体的曲线。
她走出浴室时穿戴整齐,一边甩头发一边说:“一件一件地脱,这样更有情调一些,你说是不是?”
我说那你就脱吧。
她说:“别急别急,你急什么呀,早晚是你的!你先去洗个澡。”
我走进浴室,打开水阀开关,水喷了出来,但我没碰水,我边看着水花四处喷溅边点燃一支烟,一边抽一边照镜子,镜子里的我在歪着嘴笑,一付得意的样子。
烟抽完了,我把水阀关掉,然后走出浴室。外面的场景和我想的一样:她不见了,我的钱包也不见了。
我坐在沙发上,继续听着萨克斯,一点也不着急。因为我知道,这里的保安不是吃素的,更何况,我已经跟保安打过招呼。果然,几分钟之后,电话响了,是院里的保安打来的,他说:“有位女士没有出门证,她说是从你这儿出来的,我们想确定一下。”
我说:“谢谢你了!这姑娘是我老家来的亲戚,精神有些毛病,老找不着家门,麻烦你把她给我送过来吧。”
再见到她时我的表情有些洋洋得意,她盯了我半天后往床上一躺,冲着我恶狠狠地说:“妈的,算你狠!快点快点,你想干什么就干吧!”
我就干了。她的身体虽然年青,但不是处女,而且性经验丰富,所以我没什么可留情的。
把该干的都干完之后,我冲她说:“去你妈的,给我滚!”
她愣了一下,然后默默地穿衣,走到门口时我又叫住她,让她把我的钱包留下。她从屁股后面的包里掏出钱包,放在地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我说:“你现在可以滚了!”
在她打开门之后,我又告诉了她一条消息:“那些烟,我已经去利群商场退了货。”
她一言不发,扭头离去。
我在屋里哈哈大笑,笑声结束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干脆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冷血动物,这一发现让我的脸色变得惨白。
14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我的手机在半夜响起,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本不想接,但打电话者似乎很有耐性,一遍一遍没完没了地打,直到我彻底烦了。
我摸起话筒,冲着里面喊:“有事说事,没事挂机,打错了我操你妈!”
电话里沉默了半天,然后一个女人柔弱的声音在里面响起:“当然有事。”
那声音很陌生,弄得我有些迷糊,我说:“你大爷的,你谁呀?现在几点了,你不睡觉我还得睡!”
那声音沉默了一下,然后说:“给我两万块钱,我陪你一个月。”
这话的内容让我挺感兴趣:“我说你到底是谁,凭什么要这个价?”
那声音说:“是我,你见过我的,在利群商场我卖过烟。”
我想起了她是谁,同时在脑中浮现的还有那张圆脸,然后紧接着我想起了她的身体。那个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的快乐。
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我都要把她遗忘了。
她的身体是什么滋味?软的?酸的?麻的?酥的?
对她身体的猜测让我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再复习一下那种滋味!
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玩的花样,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想涮我以报复我上一次的残忍,我只知道我喜欢这游戏中有她。快乐的只是过程,结果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输赢也完全可以无所谓。
我冲电话里说:“好,我同意,我跟你玩这个游戏。你说怎么玩就怎么玩,第一步是什么?给你两万块?”
她说:“是,两万块,而且要在一个小时之内送到‘黑梦’夜总会来。”
“好,我照办。”
我翻了翻钱包,里面只有四五千,再翻一下抽屉,又找到两三千,但还是不够。好在楼下不远处就有24小时的自助银行,没用多长时间我就凑齐了两万块钱。
然后我开着车,带着钱,来到她说的黑梦夜总会。对这家夜总会我早有了解,这里好像永远都被一批来历不明的人占据着,每个人都不像善良之辈,他们只会打架不会干别的。平时我都很少来这里,真不知道那丫头怎么窜到这里来了。
我一走进黑梦夜总会的大门,就看见她灰头灰脸地坐在大厅里的沙发来。她看见我二话不说先问了一句:“钱带来了吗?”
我把钱拿给她,她看也没看就转交给身边一个圆头圆脑的家伙,然后冲他说:“钱来了,快放人。”
那圆头圆脑的家伙不知从哪儿翻出一个验钞机,把这两万块一一验过之后,冲着她呵呵一笑,说:“不打不相识,以后常来玩呀!只要不来闹事,下次我请客。”
几分钟后,从楼上下来了两男两女,男的一律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女的一律脸色发白,走路都打晃。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清楚,这里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和我无关。我只是来跟那姑娘玩游戏。
她迎上去,和那两男两女打个招呼之后,说:“你们回去吧,这里没事了。”
两个男的看看我,可能意识到事情与我有关。其中一个冲我笑笑,说:“兄弟,谢你了!”他的笑比哭还难看:他的嘴里也是血,一咧嘴牙都是红的,很像恐怖片里的恶鬼。
人走后,她冲我说:“你要去哪儿?我跟着你。从现在开始计时,我陪你一个月,今天是第一天。”
我看看她,说:“今天我没情绪,你先回家,洗个澡,睡一觉,明天再给我打电话。”
她说:“好,我听你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这晚上也算。”
她走之后,我在黑梦夜总会里了解了一下情况,才知道这姑娘领来的那帮人在夜总会里喝醉了,然后把人家的场子砸了。这家夜总会可不是吃素的,碰到砸场子的自然是以暴制暴。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挨了一通揍,然后我带钱来领人。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挺佩服这群小青年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胆子真不小,连这里都敢来闹事。
那圆头圆脑的家伙装成认识我的样子跟我套近乎,边亲热地拍我的肩膀边问门口那辆别克车是不是我的?见我点头后他对我更亲热了,不停地说:“有空常来,别客气,就跟自己家一样!”
见我不怎么感兴趣,他又把我拉到一边推心置腹地跟我说:“每到月底,我这儿就换新姑娘,个顶个的都是精品,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又便宜又实惠,不来准后悔……”
我冲他嘿嘿一笑,说:“你要给我打一折我就天天来。”
他也嘿嘿一笑:“你看我像是白痴吗?”
15
早晨一睁眼电话就响了,是那女孩打来的,说她就在我家附近。我说:“那你就上来呗,你又不是不认识门,记性再差也不至于这样吧!”
几分钟后,她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两个袋子,一个袋子里装的是她的内衣,另一个袋子里是一些早点,有油饼和牛奶,还有两个茶蛋。她说她在楼下吃的早饭,估计我也没吃,就给我带了上来。
我瞅瞅她,似笑非笑地说:“里面没下‘敌敌畏’吧?”
她连头都不抬,直接走到厨房,踩开垃圾箱的盖,很利落地把那袋子早点扔了进去。她这行动弄得我非常没趣,本来挺好的心情迅速就坏了起来。
我冲她说:“滚!”
“这可是你说的。是你让我走的。”
“赶紧滚!”
“你要清楚,那两万块钱我是不会还给你的,你能得到的只是我的身体,你想清楚,我走了,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我冲她挥手,让她快走:“就当我让你又掏了一次钱包。”
她咬咬牙,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冲我说了一句:“你根本就不值得别人对你好,我真的是看错了人!”
“你说什么?”
“你是一头野兽,谁喜欢你谁就是有病!”
说完后她推开门,扬长而去。几分钟后,大门口的保安又给我拨来电话,说:“你家那位女亲戚又走丢了,需要我们帮你领回来吗?”
我说:“不用,让她走吧!她的病治好了。”
我走到窗前,看到她正往大门外走。今天的阳光好得不能再好,大地一片灿烂,她在阳光中慢慢消失,就像两万块人民币在火焰中慢慢烧尽。
忽然之间,我感到万分沮丧。
第五章
1
我并不是活着,我只是存在。
如果岁月可以回头,如果时间可以更改,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当然,这是废话!
回忆是最好的朋友,它可以一一指出你的伤口。当然,这也是废话!
我曾经有过很多朋友,在岁月的迁移中,他们一点点地显露出本来的痕迹。这痕迹让我失望,也让我警惕。
在那些遥远的曾经里,我是一个善良而纯真的人,以德报怨,分不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迷迷糊糊,傻里傻气。
回忆中,虹静曾经给过我致命的打击,让我在稀里糊涂中变得更加稀里糊涂。
对于虹静,我实在是无话可说。骂她不合适,打她不合适,爱她更不合适。她是我的灾难,她给我制造了足够的麻烦。
在那一段日子里,我没命地往澳大利亚寄信,想跟铃兰格格解释这一切。但信被退回,理由是“查无此人”。
我仍不死心。
我装扮成别人往铃兰格格的父母家打电话,想探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的联系方法。结果却是一场徒劳,铃兰格格的父母听出了我是谁,他们毫不犹豫地扣了电话。
无论我怎么改变方式,他们都能知道我是谁。对于这一点,我实在是佩服他们,他们比007还要007,简直就是间谍中的高手。
虹静劝我,别费劲了,事情已经发生了,结果是不能改变什么的,只能如此。
虹静依然来找我,一来就会待上好几个小时,虽然有时一上午我们什么话都不说,她就傻坐着,看着我焦急地从这间屋子游荡到那间屋子,一刻不停地走动着。
无论我假装成多忙,她都赖在我的屋子里,就好像我的房子是她的似的。
终于有一天,她跟我说,爱情是可以用来同归于尽的!
她跟我说这句话时,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阳光出奇得好,天空蓝得透明。我们待在电视塔上的旋转式西餐厅里,餐桌上放了一瓶干红,但谁都没喝,就摆在桌上,跟一只只能欣赏的花瓶一样。她左手玩着餐刀,有模有样地转动着,就像西部片的牛仔。
我感到了恐惧,我丝毫不怀疑她会把那把刀准确地插进我的咽喉。事实上,她已经试图这么做过一次了。
她的眼里下着雨,雾气蒙蒙,但窗外却白云朵朵,流光异彩。
于是我知道她的眼睛可以调节季节,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她都能在瞬间给我展示出来。她就是这么一个可以千万种变化的女人。
她笑着说爱情是有两面的,它的正面是爱情,它的反面呢,是不爱?还是恨?
虽然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还是很实在地告诉她,爱的背面其实是漠然。
她无语。
我说没错,是漠然。
这年的冬天格外冷,我在寒冷中感到一种让人压抑的恐惧,恐惧的来源是餐刀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寒光。我总是感觉身边有无数闪亮的餐刀在瞄准我,我知道虹静什么都能干出来,只要她想干。
当然,只要我愿意,我也什么都能干出来。在舍得自己这一点上,我一点不比她差。我们都是能拿自己不当人的那种人。
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理由,我做什么也都有我的理由。她不能干涉我的自由,也无法改变我的选择。同样,我也不能干涉她的自由,改变她的选择。
但我可以选择漠然。
我漠然地看着虹静,直到她在我面前消失。
我知道,她能看到我冷静面容下的愤怒。只有愤怒,对于她。这是对她的全部。
在寒冷的冬天里,还有什么是比温暖更重要的呢?
2
一个男人,只要能豁出去,拿自己不当人,把自己当成神,那他面前的一切就会变得简单。
我决定豁出去了。
所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其简单,我开始单纯地为钱财而奔波。
最初时我开了一个饭店,说饭店是好听点,其实就是一小吃摊。开始只卖早餐;后来人来的多了,就开始卖午餐盒饭;再后来,人又多了,就干脆把夜宵也摆上。有卖买总是件好事。
开始时我请了一个工人,后来发现这工人虽然干的活比我少但挣的钱却比我还要多,就很干脆地把她开除了。之后所有的活我都自己干,每天都在洗菜做饭刷锅刷碗中忙忙碌碌。这事听起来挺离谱,但事实却是如此。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自己比那些家庭主妇还主妇。
我总得经营一样可以吃饭的行当,先生存后才能发展。目前这一行就不错,我对自己挺满意。
我开始日复一日地洗菜做饭,每天都把自己弄得肮脏不堪,一身的葱花味。后来实在忙不过来了,就一下请了两个工人,还正儿八经地租了一间小房子,认认真真地开了一回饭店。
这么干了一年,我手里多少有了点钱,就把饭店关了,然后孤身一人去深圳倒走私电脑。这一行比开饭店要强很多,不仅体面,而且收入丰厚。
倒电脑这事干起来没什么智力上的投入,认准了上家,接货的时候仔细一些,然后看清下家,收钱的时候利落一些,生意基本就完成了。坦白地说,这行当白痴都会,而且不用经过任何培训。
在倒电脑的过程中我一直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始时是一台一台的倒,几个月后是三四台三四台的倒,半年之后是十几台十几台的倒,再之后就是几十台几十台的倒……
正在我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政府忽然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开始时我仍以为是走走形势,喊喊口号,但事实决非如此。几个月内,做此行当的其他兄弟纷纷落网,早年挣的银子统统都塞了回去,现在基本上就是人财两空。
我及时地认清形势,知道这是玩真的了,就果断地收了手。然后,我搬了家,换了电话,和以前的朋友断绝了一切来往。
我落荒而逃。
3
天亮了,梦醒了,我要换一张面孔继续生活。
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可思议,无论是开饭店还是倒电脑,我都异常的顺利,顺利得都有些离谱。
情场失意,赌场得意。我这能算得上是后者吧?
我挺得意。但冷静之后我又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我贪婪的欲望被彻底搅动了,野兽之性似乎就要在瞬间爆发起来。
还有还有还有,我还知道,一帆风顺的背后将是无可避免的灾难,这是经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的真理。
在这些日子里,我常问自己的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现在的天空美丽吗?
另一个是:现在的天空快乐吗?
那些日子里我举头望去,天空总是蓝的,云也总是白的,阳光依然明媚,我依然憔悴,依然郁闷。我在星空下黯自神伤,但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打发空虚。只能散步,只能长叹。我总是不能让自己从心底快乐起来。我对此彻底灰了心。
我离开深圳,重新回到了青岛这座刮着温带海风的城市。我喜欢青岛,喜欢这里的海,喜欢这里的记忆,也喜欢这里带给我的忧伤。
我在东部新城区租了一套房子,在海边,推开窗户就能看见海。海水拍打着海岸,浪花朵朵。
那是一片我所熟悉的海域,我就是在这里的海边和铃兰格格相拥着度过了最后一个夜晚。如今,我依然可以站在那里,而她,却已远去。
青春像水一样地慢慢流向远方,没留一点痕迹,没有一丝味道。
我倒腾电脑挣的钱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省着花,顿顿四菜一汤的话,完全可以保证我衣食无忧地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时之间,我感到生命是那样的暗淡,它所制造的全部快乐我已没有任何激情去享受。我从来没有如此消极过。
在百般无聊中,我想起了这座城市中的另一个叫做王丽萍的女人。她的美丽,她的性感,她的风骚……让我在回忆中再次悸动。
我追随梦的影子回到鹰宅,但我没有见到她。她家里安静极了,好像很久都没有人来住了。邻居告诉我,王丽萍又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军人。她搬了新家,平时基本上不住这里了。
天空只有一个太阳,人群里只有一个我,我是一个无依又无靠的人。
4
我喜欢夜晚,喜欢那黑而空旷的天空,它们能带给我巨大的安慰。它们能使我安静,使我疲惫。
我披着夜晚的光辉在这座城市中穿梭,孤独而寒冷。
我现在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酒吧,我几乎转遍了这座城市里的所有酒吧,喝遍了酒吧里所有的酒,有加冰的,有不加冰的,有兑水的,有不兑水的……它们的味道千奇百怪,但结果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人醉。
我常常喝醉,然后摇晃着回家。
我从来没有在外面发过酒疯,对一个常醉的人来说,这几乎算是一个奇迹。
我每次喝醉都会两眼血红地在人群里寻找。我总是什么也找不着,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
我在酒吧里见到过老枪,也见到过马猴。有一次是他们一起来的,他们每人都领着一个妞儿,那两个妞惨不忍睹,一个赛一个丑。
我估计他俩泡这种妞肯定没花什么钱,他们那种白痴只配泡劣质货,如果他们泡这俩妞也花了钱,那他们更白痴。
我在他们对面坐了一晚上,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聊天。后来他们喝醉了,开始前言不搭后语地回忆从前。他们的从前有很多场景都是我所熟悉的,我静静地听着,为之心动。我直愣愣地盯着他们,希望他们认出我,然后让我加入到他们当中。
但他们没有看我,扫都没扫我一眼。他们只是搂着身边的丑妞不停地说:现在的江湖,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
这句话被不停地重复,让我觉得他们不仅白痴而且无耻,和他们混在一起,是对我智慧的极大嘲弄。好在没人知道我和他们是同学。
我还在酒吧里遇到过虹静。她一个人来的,坐了十分钟,喝了一杯君度,然后认识了一个洋鬼子,谈了二十分钟,最后和他一起离去。
在酒吧里,我只见过她那一次。我以为她没认出我来。
我见过那洋鬼子很多次,他是墨西哥的留学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到酒吧里泡中国姑娘。他的中国话说得非常差,可泡的妞却非常多,这一点让我实在是不平衡。
终于有一次,我的忍耐力到达了极限。那个晚上我滴酒未沾,却着实发了一通酒疯。我结结实实地痛揍了那洋鬼子一顿,从头到脚,哪儿都不放过。我揍他时他已喝的一塌糊涂,连举手抱头这样的简单动作都做的不连惯。这便使我揍他的动作显得既到位又顺畅,就像个专业的拳击运动员。
我非常开心,第一次发现打人居然可以让自己如此兴奋。我边揍他边说这顿打是替那些被他泡的中国姑娘赠送的,全部免费。
不仅我自己开心,酒吧老板也非常开心,他甚至倒了一大杯芝华士给我,说这也是免费的,这家伙尽泡咱们的女同胞,我早就瞅他不顺眼了。
那一大杯芝华士使我顺利地喝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家。
5
青岛的酒吧很多都是带有表演性质的,有的请国外不入流的乐队,有的请国内三流的乐队。看上去都没什么区别,乐手们头发都很长,嗓门都挺大,舞得都一样难看,唱得都一样难听。
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他们都挺投入,再离谱的歌也能让他们陶醉。这一点很让我佩服。
更多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干脆别唱,就站在台上摆摆架式,制造一下氛围。
这,就足够了。-
其实酒吧老板请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制造氛围。
我常去的那家酒吧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酒吧,是一个化装酒吧,每个进来的人都要选择一个合适的面具戴在脸上,目的是让别人认不出自己是谁。酒吧里有一个乐手,叫来昂,他的身材很高大,肌肉很结实,头发打着很精致的卷,看起来像好莱坞电影里的某位明星。他每次演出都声嘶力竭,又蹦又跳,又跺脚又摇头,兴奋得让人莫名其妙。
很快,他无缘无故持久兴奋的秘密就被人揭露了出来,他是吸毒者。在一个黄昏,他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吸毒过量”。
那个晚上,本应有的演出因为他的消失而停了台。也巧了,那天酒吧又正好来了一个三十多人的旅行团,就冲着演出来的。
酒吧老板急坏了,正在上蹿下跳之际瞅到了嘴里乱哼的我,满脸皱纹的脸立时就笑开了花。他非让我上台演出,给他救场。
上学时我无数次的想过自己要当个乐手什么的,却万万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机会满足自己的意愿。
我就上台!我就唱!我就兴奋而快乐地唱!
乐队配合得很好,完全在随着我走。我向东,他们也向东,我向西,他们也向西,完全在听我指挥。台下的观众没什么特别,一如在其它酒吧里那样平静。有人喝酒,有人抽烟,有人说废话,还有人在泡妞。
那是一个化装舞会,酒吧里的所有人都不是真面目。他们或是肢体变了形,或是动作在扭曲……总之,我一个像样点的人也没见到。
唱完三首歌后,我走下吧台,要了一杯冰水,一口气喝了下去。
我成了酒吧里的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双眼睛,晶莹的,闪亮的,容纳了无数快乐与忧伤。她只露出那双眼睛。她的脸上戴着面具,是一个蝴蝶的图案,黑色的,不漂亮,也不碍眼。
她走到我身边,说:“你唱的很难听,我从来没在酒吧里听过这么难听的歌。”
我琢磨再三,慢慢地点头,不得不承认她的观点非常有道理。
“但你唱的很感人,我也从来没在酒吧里听到过这么感人的歌。”
我重重地点头,再次认同她的观点。
她在我身边坐下,要了一杯二十四年的皇家礼炮芝华士,推给我,说:“这是我请你的,感谢你的歌声。”
我没客气,把酒接过来张嘴就喝。这酒真的不错,浓浓的醇醇的,一股香气由胃里升腾到嘴里。
她盯着我,盯了半天,然后问我:“你是一个会哭的人吗?”
我说:“理论上是,在合适的环境下,我会哭。”
“你是一个伤心的人吗?”
我想了半天,越想越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就端起酒杯,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向外走去。
她在我身后叹了一口气,说:“我明白了。”
她叹气的声音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我就像是被电击到了一般,猛的转过头来——
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我的面前只有那只黑色的蝴蝶和那个空杯子。
我扭过头,拉开酒吧的门,扬长而去。
6
我开始陷入深深的回忆。回忆中,我有自己纯情的爱人,有自己依赖的幸福。后来梦醒了,所有的美丽都不见了,快乐的基石也在瞬间倒塌,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而我,只是一个有着灰色皮肤的人,在与背景的重叠下,我在天地间没有任何惹眼的地方。
半夜的时候,有人打来电话,说“|我知道你回来了,你躲是躲不过去的。”
我听出了她的声音,她是虹静。
我说:“你想干什么?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
她说:“我知道,我还知道你并没有睡。你的灯还亮着。”
我服了,如果谁请她去当间谍,一定物超所值。
她说:“你别臭美,我对你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年底就结婚,我先生是拿美国护照的。”
我说:“恭喜你,你终于碰到一个不挑食的了。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我这个?”
“这个和你没关系,我想告诉你的是,铃兰格格已经回国了。”
“你怎么证明这消息是真的?”
“她下午来找过我。不过,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我劝你还是甭去找她。小孩过家家玩的爱情游戏是不能持续到最后的。”
“告诉我怎么找她!”
“我也没有她的联系方法,她没给我。我们见面很仓促,就吃了一顿饭。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早上,她坐十点的飞机去北京,你可以去机场找她。”
“我是不是应该谢你?”
“算了,谢不谢的,就那么回事!我欠你一次,现在还你一次,咱们扯平了。”
“没门,你欠我的还是你欠我的,不可能抵消,我要让你记一辈子,如果我得不到幸福,你也得不到。”
她呵呵地笑,说:“幸福,你觉得咱们之间有什么幸福可以谈吗?”
她的话又变得让人莫名其妙,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懒得再说什么,直接扣了电话。然后洗个澡,从床底找出闹钟,设定下响铃时间,沉沉睡去。
7
闹钟响的时候天还没亮,醒来后仔细看了一下闹钟:我设定的时间没错,闹钟走得也挺准,只是提前了两个小时响铃。
我骂了一句,把闹钟塞进垃圾箱。然后起床洗脸,冲着镜子梳了半个小时头,直到自己瞅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才算完。
然后出门打车,直奔机场。上车时司机打量我半天,以为我是外地人,说:“咱们打表跑吧,计价器显示多少就多少,明码实价。”我说:“屁,就四十,我还不知道你那表是怎么回事,你不拉我就换一辆,大清早的,你愿意就继续在马路上当免费巡逻车。”
司机一伸大拇指:“四十就四十,你真是高手,大清早就碰高手,有福!”
到机场后我随手买了一张十点去北京的机票,然后在候机室里四处寻找。这是海南航空公司的一架小飞机,票总共没卖出几张,但就在仅有的几个人中,我依然没有找到我想要找的。
候机大厅里我没有看到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虹静给我的消息的真实性。
我第一个上的飞机,然后就站在空中小姐旁边挨个审视上飞机的人,直到空中小姐把我赶回座位。
我座位旁边是一个女性,长得什么样没注意,只感觉气质不错。我们友好地互相笑笑,我问她去北京?问完之后我就后悔自己说了一句废话,飞机上的人只要不是劫机的都是去北京的。
好在不仅我一人说废话,她点了一下头后也问我:你也去北京?
一人一句废话,扯平了。
我说:“去不去北京无所谓,去了也没什么事,我的目的是找人。”
“找人?”
“是找人,有人告诉我,我要找的这人上了这架飞机。”
“为了找人你就飞一趟北京?”
“是,这人对我很重要。”
“找到了没有?”
“目前还没有,不过我相信,没有一种努力是白费的。我会找到她的。”
飞机猛的开始加速,一阵颠簸之后上了天。我解开安全带,从机舱的第一排一路找下去,很遗憾,我找到最后一排也没找到。
我仍不死心,还想去头等舱找。但空姐阻止了我,她说我不能去打扰那里的客人,这是规定。我说我只是找人,对我来说,这个人很重要。空姐只是微笑着摇头。翻来覆去地说这是我们的规定,希望你配合……
一阵争执之后,我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坐下。这是因为我发现很多人都在警惕地望着我,以为我是恐怖分子。他们都是电影看多了,中国哪来的恐怖分子?中国就没有黑社会。
我旁边挺有气质的女人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她说:“别急,还有机会。”
我说:“是呀,就等飞机落地吧。”
一小时的行程很快就结束了,飞机安全地升起,安全地落地,平静而无聊。到达首都机场之后,我第一个跳下飞机,然后开始继续寻找。
人一个一个地往外走,但每一张脸都不是我要找的。
那个女人最后出来,很关心地问了我一句:“你找的那个人到底欠了你多少钱?”
我苦笑。
然后我问自己:“是呀,她到底欠我什么?”
她欠我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欠她的。我欠她一生的思念,无法偿还。
所有人都走完之后,我问空姐:“这飞机什么时候回青岛,捎着我行吗?”
8
酒吧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很多高手都混迹其中,所谓高手,便是指那些敢拿自己不当人的人。我非常佩服这种人,在我看来,他们能对生活保持绝对的低调,单就这一点来说,他们非常值得尊敬。
我再次见到大炮时,他已经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时间真快!
现在的大炮浑身都是肌肉,有棱有角,就象健美运动员。我几乎不敢在他面前脱衣服。他的身材太让我羡慕了。
他总是在半夜十二点推开这家酒吧的门,他也总是先要一扎啤酒,用三十分钟把它喝下去,情绪好的时候,他会再要一杯“太亏了”,情绪不好的时候,他就点一支烟,边抽边跟身边的人说几句话。
十二点四十分,他会准时离开酒吧。这是他的习惯。
他现在挺牛逼,不仅钱包里塞着大把的美金,而且还开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来也呼啸,去也呼啸。不过说实话,那车很不配他,那车应该是女人开的。对于这点,每当有人问起他,他就呵呵地笑,说开车和开女人都是一样。先骑上去,然后发动。
再正统的谈话,他也能拐到岔道上去,当然,那些岔道上除了色情就是色情。他有这本事。据说他的本事千变万化,就没有他不能干的。有人说他是一个生意人,做生意挣足钱之后,就对挣钱失去了兴趣。然后开始整日闲逛,活脱脱成了一个流浪汉。还有人说,他其实就是一高级面首(男妓),专泡富婆,他的长处就是讨女人欢心。
我最清楚他不过了,无论他怎么折腾,都无法摆脱当年的低级趣味。
有一天晚上,他在抽烟时告诉我,人活着,就得付出活着的代价。
人一旦失去目标,人生就成了一件麻烦事。没完没了地消费人生在别人眼里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而我,现在就在通过死亡的道路上一点一点消耗自己的生命。
还有,我之所以要讲述大炮的生活片段,是因为他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是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没有他,我以后的故事就要完全重写。
9
与其说大炮重要,不如说大炮的印刷公司重要。大炮想把他的印刷公司卖给我。他说自己没精力干了,现在只想着过得舒服点。
他说:“公司里的工人都是创业的时候就跟着我干的,扔给别人我真不放心呀。要不我能给你?你一看就是好人,没什么坏心眼,工人们跟了你,差不了。”
我说:“你骂谁呢,你才是好人呢。现在谁当好人谁吃亏。”
他呵呵地乐,说:“这是口号,人的骨子里还是有当好人的天性的。我这公司三十多号人,四百多平米厂房,整套设备都是新进的,全是德国货,你接手就能干,才他妈的五百万。便宜得简直就是白给。”
我说:“扯淡,这价太离谱了!贵,非常贵!”
他说:“你真是没数,五百万现在能干什么?”
我说:“要是天天啃鸡腿五百万可以活到老。”
他说:“白痴才啃鸡腿,现在都兴啃鸡爪子。”
“二百五十万。”
“屁,没你这么讲价的,对半砍,你当这是买衣服?”
“二百四十万。”
“算了算了,我吃点亏吧,三百八十万,”
“二百三十万。”
“你他妈的怎么越喊越低,你当这是股市呀?”
“二百二十万。”
“我他妈的就没见过你这种鸟,算了算了,就当我白送吧。二百五十万,一口价。”
“你跟我说实话,这公司真是你一手拉扯大的?”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边笑边拍我肩膀:“兄弟,你的钱是怎么来的,我可从来没问过吧?我这公司怎么来的,好像跟你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你说是不是?觉得合适就干,不合适就不干,你说呢?”
“那行,成交。再把你那辆跑车借我开一个月。”
10
这家印刷公司花了我全部的积蓄。所幸物有所值,大炮没骗我,厂房里的设备都是新的,工人也不错,干活多拿钱少,很给我面子。
只是公司已经闲了大半年,以前的老客户基本没给我留下什么。
没办法,只好重新去开辟市场。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天天都泡在饭店里,吃完了上顿吃下顿,喝完了啤酒喝白酒,每天都在吃来吃去喝来喝去中变得迷迷糊糊,以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什么姑娘都觉得像酒店里的服务员。
不过这样做很有效果,我拉来了大把的定单,一时之间公司里生意兴隆,一片红火。
半年之后,我在香格里拉饭店包了两个房间,设了个业务部,招聘了三个模样酒量都不错的姑娘负责公关。换种说法,就是拉活儿跑业务。
我跟她们说得很清楚,公关归公关,安全第一。
她们呵呵地笑,说明白明白,这门学课从小学就开始学了。
漂亮的姑娘都机灵,不机灵的早被色狼洗劫了。
几个姑娘干得都很出色,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酒,她们拉来的单子比我的要大得多。这是性别赋予她们的优势。
这几个姑娘尽管漂亮,但我对她们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我分得清形势,她们也分得清。
慢慢的,公司走上了正轨,我几乎可以脱离出来了。
在生意场上我再一次受到顺利的垂青,我有些沾沾自喜,同时也开始有些担心,连惯性的一帆风顺背后必定是个不小的灾难。
应该是这样的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有一定的道理。
11
“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她身为女人,那她就得承担被欺骗的风险。而男人,则得具备谎言被揭穿后依然谈笑风生的无耻。”
大炮跟我说这实话时,两眼翻白,非常的无耻。
他的话很直接,但却非常有道理。我想了半天,觉得他这话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尽管他本人与经典毫无关系。
依然是这间化装酒吧。我们坐在酒吧的吧台边,虽然都举着酒杯,可谁都没心思喝酒,都在想着心事,各怀鬼胎。
我买他印刷公司时有一些尾款还没付清,三十万。按照我们签的合同,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天,我应该全部付清。可我只带了二十万来。原则是一回事,事实是另一回事。合同在关键时刻就是废纸一张,只要你有那胆子有那魄力。
所以,我先岔开话题。
我说:“这家酒吧有个总戴蝴蝶面具的姑娘,瞅身材真是不错,真想上她,可好长时间都没见她了。”
他说:“戴蝴蝶面具的?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了,恐怕她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我感到奇怪:“为什么?”
他说:“半年前,也是在这家酒吧,她的面具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很多人看到了她的模样。人家说她的样子太恐怖了,跟鬼似的。我没看到,只是听人说。”
我说:“人怎么可能跟鬼似的,肯定是胡扯——今天应该还你钱了。”
他说:“是呀,我最近手头紧,你那钱能救我一阵子急。”
我说:“别扯了,谁不知道你,视金钱如粪土,还能把这点钱看在眼里?”
“那是以前,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泡的那个富婆和我掰了,我现在的日子特不好过,车都卖了,就指着你欠我那点尾款买米下锅呢。”
“这印刷公司是那富婆的?”
“以前是,后来过户给我了,然后又卖给了你。”
“这公司让我费了不少事,可收入有点惨,跟本不像你当初给我介绍的那么好。”
“什么都得有广告不是?”
“你这是虚假广告。”
“你的意思是欠我那笔钱就不还了?”
“不是不还,呵呵,咱能是那种人嘛?来,喝酒喝酒。”
我们端起杯来,很郑重其事地碰一下,装成一饮而尽的样子,但实际上都是喝了一口又放下。然后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五万怎么样?”
“你别闹了,你欠我整整三十万,咱们合同上写着呢。”
“合同管什么用,你合同上写的公司里还没有呢!告诉我印刷设备都是新的,可他妈的全是二手货”。
“那是改装货,也算新的。”
“八万,再给多了,我心理就该不平衡了。”
“不行不行,你给八万,我心理还不平衡呢。”
“我再退一步,十万,你要不要都是这十万了。”
“不行,绝对不行。”
“行,绝对行。”
“不行。”
“行。”
争到这份上,原则上已经没什么可争的了,除了行就是不行,就看谁能挺住了。
于是大家就开始满嘴废话。我说:“今天天不错,早上风挺大,中午就停了。”
他说:“不是中午,是下午,这风怎么也得有个五级。”
“绝对没五级,我看只有四级。”
“押一千块,我赌有五级。”
“那你赢了,就算五级吧。”
他拎起面前的啤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浑身巨震,全部的抵御都在瞬间瓦解。
我追问他说的那句话的下文。
他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十万,一分不能少。”
我二话没话,拎起随身的包,包里有二十万,我都扔给他,然后摘下表,也扔给他。
他看看表的成色,然后点点头,找服务员要了一张餐巾纸,在上面写下一排数字。之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声“好运”。
他给我说的那句话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写的那排数字是一个电话号码。
他说的那个名字是:铃兰格格。
12
那个曾经请过我一杯酒的女人我经常能在化装酒吧里碰到,她总是固定地戴一个蝴蝶面具。有时她温柔似水,有时她冷艳逼人。换句话说就是有时她理我,有时她不理我。理我的时候她会没完没了地缠着我,什么酒都请我喝,再贵的她都不眨一下眼;不理我的时候她看见我就当没看见一样,连招呼都不打,我请她喝酒她都不愿看我,请多贵的酒她都不看我一眼。
我怀疑她有问题,或者她干脆就是两个人,一个喜欢男人,一个讨厌男人。
好在我对她没什么兴趣,她怎么样都和我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我只是把她当成陌生的朋友。我们之间再发展也只能是友谊。
我相信她也是这样想的,以至她跟我之间的交往完全都是无性的。她喜欢说话时,我们可以一起谈性谈毛片谈色情网站,她不喜欢说话时,我们连“你好”都不说,看都不看对方一眼。
和这样的女人交朋友,挺有趣。这是我心里的想法,我嘴上的说法是:这样的女人很变态。
我总在猜测那张蝴蝶面具之后的面容是怎样的,是特别丑陋,还是特别漂亮?
有一次我这么说过之后,她忽然冲我特深沉地说了一句:“你找到你的爱情了吗?”
酒吧的光线特昏暗,人影绰约中我猛的发现自己很尴尬,不仅尴尬,而且狼狈。她没费一枪一弹就击中我的痛处,弄得我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甚至都不具备还手的能力。
她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后说:“你是一个受过伤的人。我看的出来。”
我不再说话,抓起面前的酒杯,把其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身离去。
酒吧外面下起了小雨,雨雾迷蒙。多少年前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的雨,也是这样的雾气。
长叹一声,我再一次体验到那种遥远的刻骨铭心的伤痛。夜升上来的时候,孤独总是如影相随。
我应该干点什么了,等死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第六章
1
大炮是如何得知铃兰格格电话的,我一直猜不出来,问他他也不说,只是笑眯眯冲着我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能在江湖上混到现在,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于是我懒得再搭理他。过程只是形式的,结果才是重要的。
电话我一直不敢打。我怕电话那端是错号,是空号,更怕电话那端的铃兰格格已经结婚,已经生子,已经……
我自己都无法让自己放心。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我冲自己说:早死早脱生,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二点,我刚从酒吧回来。强烈的兴奋与激动让我心跳明显加速。我深吸了一口气,按了好几次才把电话键全部按对。
电话通了。但没人接。
我继续打,继续没人接。
我一直打,一直没人接。
我守在电话边,慢慢睡去。迷糊中,我隐隐听到一连串的汽笛声,犹如一首经典的老歌,很有节奏,也很有韵律。
然后,天就亮了。
然后,我就被电话吵醒了。
电话那端是个女人,她问:“谁找我?”
我说:“电话是你打来的,我怎么知道谁找你?”
她说:“我这电话是来电显示,它记录昨天晚上有人用你这部电话找过我。”
“昨晚的电话是我打的,我找铃兰格格。”
“我就是铃兰格格。你哪位?”
“你是铃兰格格?你的声音变了,我几乎都要听不出来了。”
“别废话,你到底哪一位?有事说事,没事我挂线。”
“我是卫捷。”
“卫捷?哪个卫捷?”她的声音里传出了颤抖。
“你认识几个卫捷?”我的声音也有些变调。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是我,是我,真的是我。”
电话里变得空空荡荡,我们谁也不说话,就那么傻傻地捧着话筒,一任沉默在我们之间流淌。
良久之后,我问:“你在哪儿?告诉我,我要去找你。”
她叹了一口气,说:“你别来找我,千万别来。变了,都变了,我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她的声音忽然变成了呜咽,她说:“我已经不再漂亮,不再美丽,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女孩了。”
我说:“我不管,我要去找你,你告诉我你在哪儿,你快说呀!”
她说:“算了吧,尘归尘,土归土,我们依旧是有缘没份的人,忘记我吧,我会永远祝你幸福的。”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呀,喂喂喂……”
她已经扣了电话,留给我的只是话筒里那无边的忙音。那是一种无边的凄凉,我感到了突如其来的寒意。
我拨通了114,问铃兰格格的电话号码是在哪儿,什么路什么号。
我问的干脆,114的工作人员回答的也利落,她说这部电话申请了保密功能,我不能帮你。
我骂了一句,然后开车去派出所,拉出一个整天蹭我饭吃的民警,二话不说,塞上车就拉到了电信局。
在电信局里,我说这部电话那端是个嫌疑犯,我们需要知道它的地址。电信局的工作人员扫了一眼民警的制服,连问都不问就把地址给我打印出来。那地址我挺熟,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
出门之后,民警拍拍我肩,说:“你行你行你真行,你要是去搞个诈骗什么的,肯定能得逞,真有出息,你简直就是人才呀!”
2
开车。
找路。
上楼。
这是一个独立的单元,一楼,几乎就算是一个半地下室,光线非常不好。
没错,是这地址,是这门,门后面就应该是我期待已久的铃兰格格。我敲门,激动无比地敲门,心跳的声音如同打鼓。
门慢慢地打开,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陌生的脸。不仅陌生,而且丑陋;不仅丑陋,而且非常丑陋;不仅非常丑陋,而且丑陋到了极点。说实话,这张脸我如果在夜晚遇到的话,它会吓着我的。
这张脸就像一张被搓揉之后的报纸,上面全是夸张的交错纵横的折痕,如同在上面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但那双眼睛却是异常得明亮,它瞅着我,充满了疑惑。那双眼睛非常熟悉,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我说:“我找铃兰格格,我叫卫捷,是铃兰格格的朋友。”
她眼中灵光一闪,又迅速暗淡下来。她迟疑一下后说:“你找错了,这里没有这个人。”
我拿出从电信局里得到的地址,重新对了一下后说:“没错,就是这,我没找错,铃兰格格就住这儿。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是铃兰格格的朋友。”
她沉默了一会,改口说:“铃兰格格住这儿没错,但她现在不在,她出去了。”
“我在这儿等她。”
“她要出去很久。”
“那我就等很久。”
“她也可能今天不回来了。你还是别等了。”
“可我必须要见到她,她一天不回来我等一天,一个星期不回来我等一星期。”
“你别找她了,她不想见你。”她说完这话后,眼泪忽地涌了出来,顺着她的脸颊静静的滑落。
我看着她,静静地看着她,看她的眼,看她的唇……我们谁都不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对望着。
我伸出手去,抚摸着她的长发说:“别哭了,我来了,铃兰格格,我又站在你面前了。是我呀,你仔细看看,是我呀,我是卫捷呀!”
她的眼泪越涌越凶,她挡开我抚摸她头发的手,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请你离开这里,这里没有铃兰格格,铃兰格格已经死了。”
“我知道你受了苦,受了委屈,现在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又在一起了。感谢老天,感谢上帝……”
“不是不是不是,我不是铃兰格格,铃兰格格已经死了,这世界上已经没有铃兰格格了,你走,你走,你赶紧走!”
我猛地抓过她的手,指着手腕问她:“你如果不是铃兰格格,那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是什么,你说,这是什么!?”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廉价的手表,那是一块时装表,不值钱,但挺好看。我认的它,那是我送给铃兰格格唯一的礼物。
她不再解释,任由眼泪疯狂地涌出。她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铃兰格格了,我毁了容,我丑了,我是一个丑八怪了,我再也不能做你的妻子了……”
无论我怎样安慰,她只是哭,疯狂地、没完没了地哭。
而我,也没有更好的安慰她的办法。
在这一刻,我感到了世界的不公平,同时也感到了上苍的无耻,他阴险地在举手投足间便毁灭了一对真情男女的幸福。
人定胜天。在这种时候,我还能相信这句话吗?
还有,我认出了这双眼睛,它的主人既是铃兰格格,也是在酒吧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
3
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已经成千上万次地跟铃兰格格说明了我的立场:在中国这个只允许一夫一妻制的国家里,我只会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也只会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就是铃兰格格。
我每次说到这儿都会被她的泪水打断,她说:“这样对你不公平,我不值得你这样……”
然后,我们的谈话就无法再继续下去。
等她安静之后,我告诉她,虹静所告诉她的都不是真的,全是无中生有的,我只喜欢她一个人。
她说她知道,她已经见过了虹静。虹静都告诉了她。
她告诉我,在澳大利亚时她出了车祸,她摔倒在马路上,一辆越野摩托从她的脸上驰过……她能活着已经算是奇迹了。
为了治疗脸上的疤痕,她几乎花掉了全部的积蓄。
在外飘荡了这么多年,她已经被打磨得光滑无比。和以前相比,现在的铃兰格格改变了很多。无论是习惯还是脾气,都彻底地改变了。她甚至学会了逆来顺受,细声细语地给我说话,这一点更是让我心痛。
但这仅仅是我前三天所受到的待遇。
三天之后,她表现出来更多的是烦躁,我不在的时候,她开始大动作地摔东西发泄。她摔镜子,摔一切可以映出人影来的东西。
我让她搬到我那里住,她不肯,坚持说她住在这里挺好。
我知道,她现在变得特别自卑,我任何过份的言行都能令她产生强烈的不快。
我尽一切努力,想让她感觉我依然是以前那个无比纯情的男孩。但效果并不明显,她和我之间总是有种难以跨越的距离感。
而这种距离感,又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冒出来,这,正是我所害怕的。
4
天冷时,她每次出门都要戴一个口罩;天热时,她干脆不出门。所有的生活必需品的购置都由一个佣人去完成。
我的出现使佣人觉得很没趣,理所当然地辞职不干了。
于是,我就成了她的佣人,无论她需要什么,只要她提供一个意向,其它的都由我来完成。开始时,我对此并没感到什么不公平,她依然是我的恋人,我们之间依然有着真实而完整的感情。
只是时间长了,以上这种定式便有些摇摆。换句话说,我对这种比较没劲的生活多少有些厌倦。这是可以理解的,任谁在我这个位置都会如此。
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生,这话只可以在电影里瞎扯,现实中的人必须得活得现实。这是我总结出来的真理。
5
铃兰格格现在的工作都是在家里完成的。她工作的全部工具就是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个传真机。往复杂里说,她做的是股票投资顾问;往简单里说,她就是帮人家买卖股票。挣了她分成,赔了没她事。
在我看来,这行当跟赌博一样,存在着相当大的偶然性。
可她却不这么看,她说这其中涉及很多,金融、政治、天气等等,凭的不是运气,而是头脑。她在澳大利亚这几年,学的就是这个。
我还是摇头:“别人凭什么要相信你?”
“你的技术好,眼光准,别人自然来找你。第一次你帮人挣了钱,第二次他就会主动找上门来,人就这样,都是贪婪的。”
和她说的一样,她确实有很多“傻帽”顾客。她的电话从早响到晚,从什么地方打来的都有,她一会儿说中国话,一会儿说外国话,忙得不亦乐乎。
我问:“你真的懂?真的买哪支股票哪支股票就涨,那你不就成聚宝盆了?”
她说:“理论是理论,事实是事实,两者之间永远都有距离,这是没办法的事。所以,我的意见也不一定全对。”
我说:“懂了,总算见识了真正的骗子,见识了真正的骗人伎俩。”
她呵呵地笑,笑声依然是以前的笑声,但时过境迁,她的容颜已改,再也不是当年的铃兰格格了。
我一声长叹,感到昏暗中那种令人窒息的压抑。
6
我们现在所有快乐与痛苦的聚集地都是在她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子里。这房子是她租的,她太对得起这房子的租金了,因为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待在屋里。
我曾想拉她出去散步,但她总是以各种理由来拒绝我。后来,她的理由用尽了,她也懒得再去找新的理由,就干脆直接跟我说:“我不想出去。我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我不想吓着别人。”
她说这话时,眼泪总会涌出。
每到这时,我就会感到胃被扭曲得紧紧的,同时也感到心里空荡荡的,空得要死。
我查过不少资料,想找一家整容手术做的好的医院去给她整容。但找来找去也没什么好地方,每家医院都一样,收费昂贵之后除了吹牛和蒙人别的什么也不会。
她知道这消息后告诉我算了,别费事了,毫无用处的。她说她已经做了八次整容手术,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什么作用也不起。
“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处女膜都能整好,更何况一张脸?我不信。”
她继续摇头,不再说话,一脸的茫然。
后来我才知道,摩托车从她脸上驰过时已经把她脸上皮肉组织彻底破坏掉了,现有的整容手术很难克服这一点,除非她能够连着做几十次甚至上百次的手术。
我心冷到了极点,眼前一片雪花,寒冷中我感到现在距离春天的温暖居然是那么遥远。
7
虹静来时,天已经黑了,我和铃兰格格都在忙。铃兰格格忙她的电脑,我忙我的厨房。我去开门时,铃兰格格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把她的门关上。她不愿见人,谁都不愿意见。
虹静一进门就先在我脸上印了一个口红印,然后呵呵笑着说:“我就知道你肯定在这儿。”
我一边庆幸这一幕铃兰格格没看到,一边擦脸上的印记,问她:“你怎么知道的?”
她说:“这还用想呀?我到你常去的酒吧找过你,想告诉你铃兰格格的情况,但没找着你,连去好几天都没找着你,就告诉了大炮,大炮说他经常能见到你,他会转告你。”
我拍头,一脸心痛地说:“瞅你干的好事,你这句话让我损失了三十万呀。”
她也拍我头,边拍边问:“你发烧了吗?烧糊涂了吗?”
我说:“铃兰格格在里面,你去找她吧。”
虹静进屋时把随身带的袋子塞给我,那里面是一些水果,还有几瓶酒,她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喝几杯吧,酒是好东西,越喝越幸福。
虹静不知道跟铃兰格格说了些什么,两人在屋里发出了笑声,很清脆的声音,银铃般的,让我不由自主的就被卷起的回忆所淹没。
回忆中,也是这样的笑声,也是这样的夜晚……
多少年前的学生时代里,虹静和铃兰格格也是这么亲密无间。现在多少年过去了,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全变了。
我把冰箱翻到底,找出来几把油菜,就多炒了两个菜:一个炒油菜一个拌油菜。等我把菜端出来后才发现虹静带来的袋子里有吃的,都是熟食,猪耳朵猪口条猪蹄子之类,都和猪有关。
人挺多,菜挺丰盛,酒也不错,铃兰格格很利落地就喝醉了。
喝醉后的铃兰格格不再哭,开始笑,她傻傻地望着我,不停地笑,在光线如此昏暗的屋子里,她的笑让我的汗毛根根直立。
虹静看着我,表情怪异,隐约可见那是笑容,但我实在分不清那是冷笑还是苦笑。
我把铃兰格格抱上床,盖好被子,然后出来陪虹静继续喝。
虹静没什么酒量,我也没什么心情,所以我们很快就喝不下去了。然后虹静说要走,我说你走吧,有空常来。虹静说走说了半天,然后看看表说:“这么晚了,你不送我也太说不过去了。”
我同意她这说法,就陪着她出了门。不知道是街道两边的路灯坏了,还是故意省电,反正附近没一盏路灯亮着,周围一片黑暗。
黑暗中,虹静的话飘了过来:“你准备一直这样吗?一天两天你能接受,三天四天你能忍耐,可你能这么扛一辈子?你能陪她一直到老?”
我说:“会的,我会的!”
她说:“你说这话时自己都在颤抖,你自己都没把握。这不是一句话答应了那么简单,你知道要为此付出什么吗?”
我摇头,又点头,然后说了一句什么,话说得含含糊糊,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说了句什么。
她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真正永恒的,一切都可以找到替代品。”
“包括爱情?”
“包括。”
“你确定?”
“我确定。就拿咱们来说,尽管我喜欢你,可没有你我依然会结婚,因为我可以找到替代品。”
“但你不会幸福。”
“幸福不幸福我自己知道,我说幸福就是幸福,我说不幸福就是不幸福,你左右不了我的感觉。”
“我不知道你说的对不对,我只知道你喝多了。”
“去你妈的!”
8
我开始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了大量的怀疑,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钻牛角尖,是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我始终没找到答案,因为根本就没有答案。
从理论上来推断,我们之间应该有一段超越情感的距离,但遥远的爱情遥远的回忆阻挡了所有的一切。我的眼睛被蒙住了,除了雾气什么也看不到。
我不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那间昏暗的小屋里,一天又一天,一直重复到生命的尽头。可我没法说服她,她不愿见人,不愿见到阳光。还有还有,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半夜醒来面对那样一张脸时是怎样的一种心痛,那简直一种残酷的折磨,能让人窒息。
我无数次问自己,我是不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为什么会冒出这些念头?难道我真的嫌弃她了?
每次问完之后,我都半天不敢再想这事,因为我回答不了自己。
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问题。
连着几天,她的脾气都非常得坏,又摔杯子又摔门,接电话都没什么好气,隔老远我就能听出她的不耐烦。我本以为她是针对我的,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她工作方面的问题,她对股票的判断连续出现失误,害得不少人赔了钱。
她帮人挣钱的时候,什么都好说,夸她仙女的都有;可她帮人赔了钱,说什么的都有了,有骂她白痴的,有劝她去死的,甚至还有人扬言要来砍她双脚,等等。
她气得直喘粗气,眼睛都红了。
我安慰她,这种事谁都有可能发生,谁也不是神仙,不可能全知全能。
我的安慰对她毫无作用,她依旧脾气暴躁,瞅什么都不顺眼,就像更年期提前来临的妇女。
她说:“你走吧,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什么都不能干,一点用都没有,你跟我在一起只能拖累你。”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这种话。我在短暂的沉默后问她:“你真这么认为?你真对自己没有信心?”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蒙起头,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我猛的发现爱情这两字其实是玻璃做的,根本无法经受外界的击打,一块砖头就能让她粉身碎骨。而传说中那些所谓动人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过是把普通玻璃换成了有机玻璃,她们同样经受不起砖头。
爱情竟然是如此的肤浅,她让我羞愧难当。
这个夜晚,我一夜未眠。
铃兰格格也一样,她也在床上翻来覆去,我们都无法入睡。每人都是一肚子心事,我无法说给她听,她也不愿讲给我听。
这,就是同床异梦吧!
9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人过生日,轮来轮去就轮到了铃兰格格的生日。
铃兰格格说算了,过生日就是那么一种形式,过不过都一样。我说不行不行,一定得好好庆祝一下,不然,你会长不大的。
我联系了一家酒店,订了一个单间,买了一个鲜奶蛋糕,我没敢多找朋友,只通知了虹静一个人。可等我把这一切都安排好之后,铃兰格格却说不想去了。
我追问原因时,她说:“没什么原因,就是不喜欢。”
我说:“你难道永远都不走出这间房子,永远都不见外人吗?”
她说:“如果可能,我会这样做的,因为我没的选择。”
“事情出现了,你逃避是不会解决任何问题的,你为什么不给自己一点信心,不给我一点信心呢?”我开始生气,生气的原因绝不是因为酒店收了订金就不退。
她沉默良久后冷冷地说:“你别管我了,我完了,生命已经对我没什么意义了,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维持。”
她的口气与她所说的话吓了我一大跳,我紧紧地拉住她的手说:“别放弃别放弃!我求你了,别放弃!一切都会过去的!”
她说:“你知道吗?我现在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我在黑暗中做什么都是错的。而且,我今天可以看到明天,明天又可以看到后天,我只是在一天又一天中重复自己,这是一件多么没劲的事,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惦记我的父母,我早就选择干脆的死亡了。”
我这才知道,她出车祸毁容这一系列事情她的父母都不知情,他们还以为她在澳大利亚,还在四处跟亲戚朋友炫耀,这也是她不回家而坚持待在青岛的主要原因。她这么做给自己带来了相当的麻烦,为了不让父母发现,她要把信寄到澳大利亚,然后再由朋友从澳大利亚寄给父母。
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她一直是父母的骄傲,她在澳大利亚上学期间品学兼优,工作的公司又是国际知名大公司,而且职位也不错。可是,一切都被那场车祸毁了。由于毁了容,公司无法再继续留用她,因为她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恐惧。
“黑暗会一直继续下去的,我努力它也存在,我不努力它还存在。”她苦笑着问我,“那我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就会有希望。”
“有希望又有什么用?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还不如把希望全部掩盖,让一切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铃兰格格,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我相信你会做出你认为对的选择。即使你不考虑我,你也应该考虑你的父母。”
“如果我走了,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摆脱我。我毁了容,但我的心不瞎,这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你的处境。我一直爱着你,现在更加爱你,可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权力再爱你了。你已经不是我的了,尽管我非常想得到你。但我知道这没什么用,我的一厢情愿只会逼你干你不愿意干的事。”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真的,我依然是以前的那个我,你千万别乱想,也千万别干傻事。”
“那你敢说这些天来你没有嫌弃过我?我能感觉出来。半夜醒来,我想找到你肩膀,但没有,伸手之处只有你的后背。你甚至都不愿意看见我。”
我无言。
她没有哭,而是微笑,一直微笑着。
之后,她甩甩头说:“这些话我一直憋在心里,憋得我难受,今天都说开了,我反而舒服了很多。我想明白了,活着其实也是件无所谓的事,几十年的光阴很快就过去了,你说的对,我完全没必要像现在这样。酒店既然订好了,那你就先去吧,我冷静一会,换件衣服,随后就去。”
我盯着她问:“你真没事?”
她摇头:“放心吧,我不会去干傻事的,我又不傻。”
我点头,相信了她。
就在我要出门的时候,她忽然叫住我:“问你一问题,你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吗?”
我摇头,又点头,再摇头,我实在搞不明白我应该做出什么姿态来。
她呵呵地笑了两声,说:“我懂了,我的答案和你一样。”
她的笑声很难听,比哭还难听。
10
在铃兰格格生日这天,我和虹静在酒店的单间里傻坐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实在饿坏了,就让服务员上菜,然后我们一轮疯抢。我们之所以要疯抢的原因是我们两人的口味比较接近,例如“松子玉米”只喜欢吃其中的松子,“腰果青瓜”只喜欢吃其中的腰果,以此类推。
等我们把“松子玉米”清理成“清炒玉米”,“腰果青瓜”清理成“清炒青瓜”之后,屋门一敲,铃兰格格走了进来,她在脸上罩了块纱巾,便她看起来像印度女人。
我对她的到来很意外,尽管这是她的生日聚会。
她在屋里坐下,揭去脸上的纱巾,看看桌上的菜,说:“看样你们已经给我过过生日了,我是不是来的多余?”
我赶紧出门找服务员,告诉她把已经上过的菜再上一遍。
服务员跟没听懂似的问我:“你确定是再上一遍?”
我说:“我是上帝,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这里是你给钱还是我给钱?你别废话。”
我返回屋里时,铃兰格格正跟虹静激烈地争执什么,两人都是一脸的理直气壮,声音一个比一个大,但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她们一看到我,都立刻安静了下来,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我问她们吵什么,她们说没事。我再问,她们还是那么回答,于是我明白了,她们的争执与我有关。
我要了两瓶红酒,本来只要一瓶的,但酒店今天买一送一,另一瓶不要白不要,不要就太对不起自己了。等菜再上来之后,我已经没什么胃口了,刚才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可虹静还摆出架子来跟铃兰格格抢“松子玉米”里的松子、“腰果青瓜”里的腰果,要知道她起码得比我轻五十斤,她的肚子最少也得比我小一圈,我的肚子都塞满了,可她愣还有地方放。这真让我佩服。
不过,她们再没有争执,而是漫山遍野地说起了废话,从天文地理到日月星河,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她们全都一通胡扯。我听得直翻白眼,以往的经历告诉我,胡扯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她们今天很明显是抢了我的饭碗。
这违反常理,所以这其中必然有事。试想想,如果一个总是吃肉的人忽然在某天吃起了素,那肯定是有问题,不是他泄了肚子就是口蹄疫泛滥,总之你甭指望他能在一夜之间就变得一心向佛,满脸慈悲。
这酒店说起来不错,菜虽然贵,但盘子大,味道也挺浓,很舍得放盐。酒尽管买一送一,但质量不差,起码能让人把脸喝红。还有,服务员也挺漂亮,都穿着白衫衣,尽管分辨那是不是真的白色有一定的难度,但瞅着还算比较顺眼。
在离去之前一切都很平静,都和想象的完全吻合。
在出门时却出了意处,一个孩子奔跑时撞到铃兰格格身上然后摔在了地上,铃兰格格去扶她时孩子突然间哇哇大哭起来,边哭边喊:“鬼来了!鬼来了!”
我跟上前去时,铃兰格格的纱巾已经扬起,她的脸在惨白的日光灯下显得更加阴森,看到的人都会起鸡皮疙瘩,我也一样。但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我知道这种结果将会导致另外一种结果。
果然,铃兰格格眼中露出了恐惧,她大叫一声,掩面而奔。
我往外追,但服务员拦住我让我结帐。等我再追出去时,只看到黑夜中有一个人影在迅速地缩小,然后消失。
夜依然是夜,黑暗依然如影相随,她奔到哪里都会是一团黑暗。
远处的电视塔上灯光闪耀,像无数只眨动的眼睛。
11
我回家,准备拿几件衣服就走。开门时发现门口塞满了广告宣传单,以伟哥一类的性保健药物为主,有说能治早泄的,有说能治爱滋的,还有说能连癌症一起收拾了的……一个比一个能吹,但谁也不能改变自己是骗子的本质。
除了白痴,谁也不能跟骗子一般见识。他们塞他们的,我只当没看见。出门时我拿着那堆玩意下了楼,本想扔到楼下的垃圾箱里,可又觉得费事,就瞅瞅左右,见没人注意就塞到另一家的门上,然后轻松下楼。
走到楼下,我猛的发现最重要的内衣内裤没拿,又重新返回。这时候电话响了,我接起来,里面没人说话,就扣下。电话又响,再接起来,还是没人说话,再扣下。再响,于是接起来不管有人没人张嘴就骂:“你他妈的有病呀!”
里面却传来同样的动静,声音一点也不比我的小:“你他妈的才有病!”
我细听,听出来是印刷公司的会计,她敢这么跟我说话的原因很简单,她老公是税务局的,他的工作就是每月按时收我的税。她说:“五号开工资,今天都十五号了,你想饿死大伙呀?”
我拍拍头说:“工资得按时开,这你还用问我什么,该开就开呀!你不是会计嘛,发钱还不会呀?”
她说:“屁,你连个人影都没有,我又怎么拿钱呀。害得我天天给你打电话,你手机又不开机,家里电话又没人接,你说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失踪呀?”
我说:“这两天有事,大事,非常大。”
她说:“大事不大事我不管,你再不开工资,大伙都要罢工了,那你可就连吃的也没有了。你还是快来吧,稳定一下军心也好。”
我答应一声,从床底找出来一个大包,把衣服都塞进去,然后直奔公司。得知我要回公司,已经下班了的员工也陆续返回,就像要来堵通奸的奸夫淫妇一样,每个人都是一脸的兴奋。
只要有足够的钱,那天底下最容易解决的就是和钱有关的事。欠的工资都补齐,每人再加一百块钱的红包,再补上一句“家里临时有事不好意思”,我只用了十五分钟就把事情全部摆平,结果是使刚才还是满肚子怨气的员工都露出了笑容。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钞票的力量是巨大的。
知道我回来了,公关部的三个姑娘打着车也赶了回来,就像好久没见到肉的狼。相比之下,对付她们要简单一些。我只需在她们塞给我的种种票据上签字就行。
几天没见,她们依然花样百出,为了考验我的视力,她们居然在那堆票据中塞进了一堆破烂,其中包括她们做头发的收据和买内衣的发票。
我简单了解了一下,这些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收入稳定而持续,这结果我挺满意,也挺郁闷。看来这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我的自身价值在这时候被降到了最低。我干脆就成了一个废物。
这就是我的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职员漂亮且能干,会计厉害还会做假帐。我坐在办公室里望着窗外,看着黑漆漆的夜空,怎么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倒霉的人。
夜空星光闪耀,我是那么年青,马路上闲晃着三三两两的情侣,整座城市像一艘巨大的飞船,不知要驰向何方。
一切都是安静而和谐的。
12
返回铃兰格格家时她还没回来,我在屋里等,越等越久,越等越困。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连梦都没做。
醒来之后天已经亮了,上夜班的都该回家了,可她还是没回来。
我有些着急,但转念一想又放了心。我想明白了,除了这里她再无处可去。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她早晚都得回来,她只能回到这里。
但她显然不知道我的想法,因为我等来等去,只等到天黑她还没回来。我开始着急了。我给虹静打电话,问铃兰格格在不在她那儿,在我看来,这是她另外一个可以去的地方。
可她的行事再一次超出我的判断之外,她并不在那里,于是我只能往意外上考虑。说实话,我觉得意外出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谁也不会对一个有着那样一张脸的女人心存不轨,除非这人心理有毛病。
之后的几十个小时,我都是在躁动不安中度过的。饿了就炒盘鸡蛋,渴了就喝点自来水,烦了就打开电视看里面的大小孩子一起装疯卖傻,可就是不困。我总是睡不着。即使我强迫自己躺到床上也毫无用处,只要我脑袋一碰到枕头,原本静止的情绪就开始跳动,我的体内似乎有没完没了的液体,都要赶在这种时候窜出来挥发掉。
她始终没有回来,我也始终没能睡着。
虹静再次来到这里见到我时,她立刻就叫了起来,声音又大又恐怖,比杀猪时还要高三个分贝。
我也被她的声音吓着了,我问她叫的理由是什么,她指指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是红的,跟恐怖片里的鬼一样。”
我找镜子,想看看自己的样子,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整间屋子里都不可能有镜子,这是我和铃兰格格共同清理过的。
虹静包里有面化妆镜,很小,但也是镜子。她塞给我,让我看清自己目前的样子。我看过后也想叫出声来。镜子里的那张脸已经不像人脸了,胡子老长,两眼血红,布满血丝,而且充满忧郁,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
她说:“你这几天没睡好是不是?”
我说:“是,我根本就没睡。”
她说:“你睡不睡都是这结果,这其实就是天灾人祸,你们俩都没错,但环境错了,你们出现在了一个扭曲的空间里,所以,一切的改变都是顺理成章的。你得理性一些,虽然你面对的不是一个理性的对手。”
我说:“你今天说的话挺怪,好像挺有道理。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发现你的舌头除了接吻之外还能干别的。”
她说:“这话我想了好久,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是旁观者,我看的最清楚。”
“看清楚有个屁用?”我忽然间变得烦不可耐,“你清楚个屁,我的事你能比我还清楚?我要是自己都不知道长了几条腿,你就更不知道了,你就是再化妆也不可能成为我肚子里的蛔虫。就是你成了蛔虫我也会去吃蛔虫药。”
“你激动了,你发疯了,你说话颠三倒四了,这说明我说到了点上。”
“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我懒得理你,你说吧,你来什么事?有事说事,没事回家。”
“我来就是要问你一个问题,其实这问题是替铃兰格格问的。”
“那你快说,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我现在不问了,你现在心情不好,不符合我问问题的条件。我问了也是白问。等你什么时候心情好了,我再问吧!”
“好了好了,我现在的心情已经好了,好得不能再好了,你快问吧。”
“我看不出你的心情有多好。怎么能证明你的心情好了?”
我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拉开门,跟从门口经过的一个小孩子说:“小朋友,这钱给你买糖吃。”
小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举起钞票冲着明亮处判断一下是不是假币,最后才露出天真的笑脸跟我说谢谢。连小孩都活得如此谨慎,我感到很悲哀。
我关上门,冲虹静说:“这样的证明够不够?”
虹静微微一笑,说:“如果在对得起铃兰格格的前提下,让你和我在一起,OK?”
“不OK,不OK,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要不就是咱们都疯了。你要是想考验我的话这很没劲,男人是不可能经得住考验的。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是生理健全的男人,如果你愿意奉献什么而不用我负责什么的话,我是无所谓的。男人尿急的时候不一定非得找到合适的厕所才发泄,逼急了任何一个墙角都可以解决。”
“想白沾便宜没那么容易,我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要有法律公正,要有夫妻关系。说到底,要有结婚证。”
“知道男人的三大窝囊吗?不知道我告诉你,炒股炒成股东,卖楼卖成房东,泡妞泡成老公,你看我像一个窝囊废吗?”
“胡扯,你就从来没泡过我,都是我泡你。可如果——这也是铃兰格格的意思呢?”
“你以为我是傻子还是铃兰格格是傻子?跟你在一起了我怎么还能对得起铃兰格格?这跟本就不是一个烧饼掰成两半就能解决的问题,这就跟本不是烧饼的事。”
“这是铃兰格格的意见,我们那天在酒店里争执的就是这事。她觉得她没有资格再用整个身心来爱你,所以她选择放弃她的身体,只留下思想来陪你。而我,她希望我能补上她放弃你时所产生的空缺,她一直都知道我喜欢你。她说她想明白了,她不介意跟我一起分享这种生活。”
“你不是就要结婚了吗?”
“我就不能有说谎的时候吗?”
我眼前金星乱冒,感到手腕处的脉搏突突地跳,如果这时有一道伤口鲜血就会喷涌而出。我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打击是彻底的,是毁灭理性的,它是一种侮辱,侮辱我曾经的海誓山盟,侮辱我曾经无比真诚的信念。
但我无力还击,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所以的勇气都被环境磨损耗尽。现在的我就像一个被抓现行的小偷,瞅着手里的赃物无话可说。
我愣愣地站在屋中央,呆了许久之后才想起身在何处。我打开冰箱,乱翻一气后找到一瓶可乐,用牙咬开呼呼灌下,之后,我生理和心理同时达到了透心凉的状态。
我问虹静:“你说实话,铃兰格格是不是在你那儿?”
虹静想了想说:“不在我那儿,但我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可我不能告诉你,在事情解决之前,你和虹静的见面毫无意义。那样的环境会把人逼疯的,你们两个人都会疯掉。”
我静了下来,慢慢地坐下。冲虹静挥挥手,让她先走,我想一个人彻底安静一下。
13
我不知道在屋里待了多久,直到我喘不过气来。我打开屋门,走上马路,来来往往的车流在无情的穿梭,焦急的人们在快步行走,四面八方都有人的声音,谁也不理谁。太阳出来了,一切都是那样灿烂。
回忆在慢慢地腐蚀我的大脑,远去的曾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地展现过,那些浓重的痕迹,那些淡淡的轨道,所有的一切都在高质量地来回播放,一幕又一幕,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我听到了天使的声音,清晰、准确!
14
我找到虹静家,告诉她我已经想清楚了该怎么办。虹静看看我的样子说你看起来好像挺轻松,我说是,解决事情并不困难,困难的只是解决事情的方式。
她说:“那恭喜你了,说说吧,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事?”
我问:“铃兰格格在哪儿,是不是在这屋里?”
她说:“没在,不信你找。”
我里外找了一遍,铃兰格格果然不在这里。
她说:“你甭费事了,这事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铃兰格格是不会再见你的,否则只会增加你们两个人的痛苦。”
我说:“那就请你转告她,今年的情人节,中国的情人节,七月七,我会在我们曾经分手的海边等她,我会给她一个完整的答案。”
“为什么要等到那时候?”
“因为在这之前我有很多事需要办。”
“好,我会转告她的。你还有什么可以告诉我的吗?也需要我等到情人节吗?”
我摇头,告诉她:“别等了,有合适的人就嫁了吧,这事赶早不赶晚。”
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历史会重演,你们还会重新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请你一定转告她好吗?你害了我一次,你不会再害我第二次吧?”
她郑重地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做。”
我拍拍她肩膀,伸开双臂把她搂在杯中,然后拍拍她的背,把她推开。
在我出门时,她忽然叫住我,我回头时她冲我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很普通很平静很没有创意,可我却在瞬间泪流满面。
她说:“祝你幸福!”
15
我从公司帐上划出五万现金,去旅行社里挑了一趟国内最贵的线路,然后开始了畅游祖国大好河山的旅程。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都是如些重复的:我不停脚地在各种旅游景点间穿梭,直到对此感到彻底的厌烦。
然后,我回到家里,哪儿都不去,睡醒了就喝酒,喝醉了就再睡,昏昏沉沉地又过了一个星期。
翻一下日历,时间已经差不多了,距离情人节已经没多长时间了。
之后的一星期里,我每夜都在酒红酒绿的娱乐场所里独自买醉。我喝酒,我赌钱,我找小姐,我搂着那些身材标致的姑娘胡言乱语,胡说八道,一任自己放纵到底。看到钱就会笑的姑娘在我怀里扭动的时候,我总是哈哈大笑,有的时候都把眼泪笑出来。
一切都会过去的。这个世界里,没有翻不过去的山,也没有渡不过去的河,更没有扛不过去的委屈。
我站在窗前,看着面前的那片海滩,那里有我和铃兰格格缠绵的印记,它已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无法抹去。
我从黄昏时就那么坐着,直到太阳升起我才起身。伸一个懒腰,打一个哈欠,挑一套最贵的西装穿上。然后,我给大炮打电话,说:“我受了伤,现在在家里,你找辆救护车来。”
他说:“真的假的,兄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说:“不是,是真的,我受了伤,你快点来。”
他连声说:“好,马上就到,你挺住。”
拉开所有的灯,关上所有的窗,我走到浴室那面宽大的镜子前,看着那张无比熟悉无比亲切的脸,努力地笑了一下,但我的笑很不合格,那笑容充满了伤感,让我伤心,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就涌了出来。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将脸猛的向镜子撞去……
我看到脸子里的那张脸在瞬间破碎,同时我感到一阵剧烈的几乎无法忍受的痛楚,我大叫一声,听到了远处隐约可辨的救护车的鸣笛声。
……
……
……
16
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神说,只有你先拿自己不当人,别人才能把你当成神。
我说,去你妈的,不就是一张脸嘛。
17
纱布一层层地褪去,我的脸一点点地显现,我伸手摸了一下,它带给我的是树皮般的手感,很是怪异。我找护士要镜子,但护士很谨慎地告诉我,这里没有镜子,
我朝她笑笑,说我又不是姑娘,不怕丑,我一直认为男人越丑越性感。
护士只得找来镜子让我看。尽管我对自己的样子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还是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那张脸是那么陌生那么丑陋,就像被一柄大锤重重地砸过一样,全都变了形,我自己看着都充满了厌恶。
再厌恶也得适应,在今后的漫长岁月里,它将伴我一直到老。
走在街上,本以为会引来围观,可没想到根本就没人理我,大家都在忙忙碌碌,谁也懒得多看我一眼。于是我明白了,对一个男人来说,你长什么样都是你自己的事,没人愿意在你脸上挑剔什么。嫌货的才是买货的,不买货谁也懒得搭理你。
明天就是中国的情人节了,我会到海边等我的铃兰格格,然后和她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小城市里厮守一生。
也许,我们就会永远这么寂寞地度过一生。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同样也是一种幸福。
18
事情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一回到家里就被人堵上了,堵我的是两个戴着墨镜的男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跟上我的,我一开门他们就闪了过来。我比他们要高一些,也要壮一些,因此我觉得如果就此展开一番搏斗的话,我赢的概率还是挺大的。
可我很快就放弃了这打算,因为我发现其中一个男人身上竟然带着枪。
正在我吃惊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冲我说他们是警察,然后掏出警官证给我看。我更迷糊了,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你们来找我干什么?”
他们冲我笑笑,说:“你干过什么你自己知道,我们没事是不会来找你的。这里不是说事的地方,你跟我们走吧。”
看起来他们不像是征求我的意见,而仅仅是来通知我。于是我只好跟他们走。等到了公安局我才知道是什么事,一个仍在深圳倒腾走私货的家伙被逮进去之后张嘴胡喷,把我给咬了出来,说我也是搞走私的。
我一再跟警察强调跟本就没那回事,我是正当商人。
警察冲我说这话他们听够了,每个人进来都这么说。“不过你放心,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我说:“那家伙和我有仇,他欠我钱,他咬我是想害我,是想不还我钱。”
警察说:“我们会调查,你犯没犯法是法律说了算,我们也愿意相信你是好人。”
我说:“既然这样你们就先放我出去,我明天有事,非常大的事,事关我这一辈子。”
“这不行,很抱歉,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你只能在这里。我们有权扣留你四十八小时。”
接下来无论我再说什么都没用,他们只关心我坦白不坦白诚实不诚实身后是不是埋藏着什么大案要案,而跟本不关心我是不是冤枉有没有内情什么时候放我。
我苦笑一声,不知道命运将把我带向何方。
19
再次回家已经是半年之后。警方根据调查的事实认定我参与了一些走私活动,虽属情节轻微,但仍触犯了刑律。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我对这处罚并没什么意见,自己惹了祸就该自己受到报应。玩火者必自焚。
只是我对处罚来临的时间感到不可接受,不早不晚,非等这个时间来,它毁灭的决不仅仅是我,也决不仅仅是这六个月。它毁灭的是我一生的幸福,一辈子唯一的爱情。
我来到铃兰格格家里时,那里已经人去屋空,旁边的邻居告诉我:“这房子有半年没人住了,房子现在往外租,你有没有兴趣?”
推开屋门,以前熟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所有的家俱摆设都已不见,只留下满地的废纸。
我找到虹静家,迎接我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我说我找一个叫虹静的女人时,她说:“知道知道,就是她把房子卖给我的。这房子根本不值这么多钱,我也想找她退钱呢。”
……
……
……
所有的一切都已更改,我无可奈何也毫无办法。
我在海边傻傻地坐着,从清晨一直坐到黄昏,海水涨上又退去,太阳升起又落下,世界是那样美好,我是那样弱小。
梦总有醒的时候,想让梦长久,死亡是唯一的办法。可我不想死,我的年纪离看破人生实在是有些差距。
我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在这个迷茫而无序的夜晚里,我在街头逛了很久,然后不知不觉中回到鹰宅。一走进院门我就看到了王丽萍家的灯光,以及她在灯光中闪烁的身体。在周围幽暗的光线中,那具身体是那样得性感,与实际年龄有着很大的距离。
我拿出这套房子的备用钥匙,打开大门,一走进走廊就看到了她。她已经站在了她房间的门口,穿着粉红色的睡衣,微笑着看我,说:“是你吗?你的脸……”
“我已经不是我了,我是一个已经死去了的人。”
“不管怎么样,你终于回来了。”
她说这话时的态度就像一个妻子在面对一个出了远门刚刚回来的丈夫,亲切而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虚假,忽然间,我无比感动。
我知道她,她身上的所有一切都是真的,她一直是在为自己而活着。
她走过来,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我的所有防线都在瞬间瓦解,我感动无比,我心情激荡,我抱着她放声哭泣,我说:“铃兰格格走了,铃兰格格走了,她永远地走了……”
她任由我搂着,双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的后背,她轻轻地说:“别哭,别哭,她走了你还有姐姐,我永远都不走,别哭,像男人一样,坚强一些。”
“像男人一样。”她总是这么安慰我。
我止住了悲伤,在她的指引下,我表现得非常男人。我和她一起穿越高山,一起穿越乌云,直到天堂的尽头,我们放声大叫,引得窗外野猫也跟着叫春。
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熟悉,让我留恋,让我赞叹。
然后门就响了,有人在门外不停地敲门,一个声音在外面说:“兄弟,你轻点成不成?你们折腾出这么大动静来,也太恐怖了吧?我这都没法睡觉了,孩子今年要考大学,让他听见影响太不好了。”
我和王丽萍哑然失笑,我们为我们的快乐付出了代价。
王丽萍是我这一生当中永远无法遗忘的女人,尽管我们之间没有爱情,但我能记得她每一寸肌肤的样子。还有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永远都有一层雾气,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会怀念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望着我,那张嘴唇吻着我,我听到了天堂的声音,但代价是我必须经过地狱的门前。
作为一个姐姐,她是称职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优秀的;作为一个恋人,她是缺德的。
她曾在我初涉尘世时和我做爱,她曾在铃兰格格昏睡时和我做爱,她曾在我郁闷时和我做爱,她曾在我伤心时和我做爱。
记忆中关于她的所有痕迹都是做爱。她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富有质感,就像一具完美的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身体,任由我参观、摆弄、抚摸……她从来没有拒绝过我。
她身体内所蕴藏的巨大能量让我叹息不止。
第二天,她告诉我,她再一次相信了爱情,又再一次被爱情所欺骗。她再一次结了婚,又再一次离了婚。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不住地抚摸她,她的身体依然结实,依然让我感动。
她还告诉我,她的女儿要上大学了,她想把女儿送到英国去上学,她缺钱,希望我帮她……
她居然将我们之间的关系简单的货币化,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仰天大笑,鼻子酸酸的。
第七章
1
我的简单生活在安静和动荡中不停地反复,我的原始兽性在光天化日之下光彩夺目。
我不再倒走私电脑了,我开始倒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倒走私电脑是违法的,而倒公司则是合法的。我再次尝到了一帆风顺的滋味。倒卖公司这简单的智力劳动使我的资本就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几乎没费什么劲,我就算是有钱人了,尽管我的公司欠了银行一大笔外债。
我再一次更换了电话,也换了住址。我在青岛最高档的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过上了新的生活。为了使牢狱一事不为外人所知,我还到派出所改了名字,我不再叫卫捷,而叫三七。这名字既是数字,又是药材,我需要药物来治疗我的精神创伤,更需要数字在钞票上得到体现。
在派出所里的时候,民警告诉我原则上过了十六岁就不允许改名字,我改名这事非常麻烦。我明白了他所谓的原则,就在晚饭时间把他约了出来,干净利落地扔给他一个红包。他也干净利落地告诉我:一个月内肯定搞定。
什么都有价码,所有的不可能都是因为具有隐蔽性的价码不为人知。
房子大了很多,世界清静了很多。马路上来回奔跑的依旧是人,四处乱停的依旧是车,蚊虫依旧那么讨厌,城市的上空依旧被云层所遮挡。哦,那不是云层,只是我眼镜上的灰。
空虚与无聊已经吞噬了我的整个身体。它们就像蚯蚓一样,一边消灭,一边制造,如同流水线,奇思怪想慢慢被清除,留下的只有虚伪和麻木。
与生命相伴的,总有一些被外人所鄙视的乐趣。可它们,却恰恰是我在这世上的唯一爱好与留恋。
我染上了许多恶习,有钱人应该有的坏毛病我一样不缺,有钱人没有的坏毛病,我也大胆创新。我赌博,我嫖娼,我冷血,我瞅谁都不顺眼……
我甚至瞅自己也不顺眼,每当我聚精会神地看着镜子里那张丑陋的脸,我的胃就会剧烈地抽搐。
我为自己感到恶心。我却无可奈何,无能为力。
2
在被苍白记忆填充的日子里,时间总是过得最快的,多少年的光阴几乎就是一晃而过,就像眼皮跳动了一下,眼前又是一片阳光一片灿烂。
认识刘丽萍这么久了,我始终没看到过她的笑容,她的脸上总是毫无表情,她似乎永远都不会笑。哦,这也不是绝对,我还是见到过她几次笑容,只是她笑容后面的背景总是光怪陆离,这使得她的笑容很容易被人在不知不觉中淡忘。
我喝酒从来不吐,男人说你丫是酒漏,女人说你肚子太大,刘丽萍说你时时刻刻都需要酒精的麻醉,不然你不能说实话。
这天晚上,我们参加了一个行业联盟机构发起的什么企业家联谊会,意思是有什么困难跟组织说。看起来是像帮助我们,可实际上却是这联盟机构提供了几个项目让我们接手。那几个项目我以前就知道,全是些投资大回收难的项目,谁做谁是白痴。
一同去的其他公司的老总们也都明白这事,一听这话头就打断,然后往岔路上引,什么火星登陆、月球上挖钻石、大西洋里找石油……都是些听起来天花乱坠的屁话。
组织者急了,说这是上面安排下来的任务,完成也得完成,不完成也得完成。
大家打着哈哈,说:“好好好,那就这样吧!喝酒喝酒,工作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喝酒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来来来,干干干……”
刘丽萍是这群文盲企业家里唯一一个比较有姿色的女性,她的身体几乎吸引了全部的眼球,一会儿是这个处长来敬一杯,一会儿是那个局长来敬一杯,哪一杯都不得不喝。一二两下去,她喝的脸色越来越白,眼睛都有些呆滞了。
在这关键时刻,我挺身而出,说:“算了算了,这是我家属,你们跟个女人家犯什么劲嘛,还是我来喝吧!”
这一场饭局是我这一生中所经历的为数不多的几次险恶饭局之一,我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只知道很快我的大脑就不受自己控制了。我开始胡说八道,满嘴乱喷,一会儿说比尔·盖茨是我小舅子,一会说我在以色列有口石油井,一听就不是人话。
我的对手们也大都和我一样,有的人钻到了桌子底下,还有人指手划脚满脸豪迈以为自己是来自火星的使者。
饭局结束之后,我坐着刘丽萍的车去了她包的酒店,那一夜,我睡在了她的床上。
但我毫无记忆,在极度的酒精刺激之后,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一夜的机会如此之好却让我给活生生地浪费了。一回想起来,我心里就感觉极度遗憾,太可惜了!
还好,这一夜我没吐。
印象中,这是她第一次对我露出笑脸,这笑容是我在睡梦中如隔着朦胧面纱般观察到的,极度不真实。
醒来后,我四处去寻找她的笑容,但没有。她的脸依然毫无表情。她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你醒了”,第二句是“你走吧”。
还有一次,是在青岛飞往广州的飞机上,我和刘丽萍挨着坐在一起,在这漫长的三个小时里,我一直在闭着眼睡觉。飞机飞得很平稳,我睡得也很香,我甚至做起了梦。梦境中我看到刘丽萍笑了,笑得很可爱、很天真,她拿着一个精致的首饰盒,看着里面的东西甜美地笑着,表情是那样幸福!
我想凑上前去看看那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醒了。她也发现我醒了,立刻恢复了一惯的表情。她刚才真的在笑,也真的有那么一个首饰盒。不过她收拾得很快,转瞬间便把那首饰盒收起来放进衣袋里。
我的行动晚了一点,我没看清那首饰盒里放的是什么。
总之,我开始怀疑,这到底是真实的现实,还是虚幻的梦境?
总之,我又一次见到了她的笑容,美丽、可爱、天真……
3
刘丽萍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回青岛的几天都住在宾馆里。公司为此专门在香格里拉包了几套长包房。那可是五星级的酒店,女服务员特漂亮,为了不空置浪费,她不在的时候我也去住。
当然,她在的时候我也想去住,但她总是把我赶出来。有时候找借口,有什么干脆连借口也懒得找,直接就把我轰出门。
有一天晚上,我们又一起参加了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组织举办的招待会,由于是熟人牵头,我们不得不去。
在宴会上,刘丽萍喝了几杯酒,我也喝了几杯,然后她借口身体不适要先走。我只好跟着。我看出了她要走的原因,一个色迷迷的狗屁局长盯上了她,想泡她。
司机把车停到宾馆门口,我问她需不需要我上去陪她。她想了想说:“你上来吧,我估计陈局长一会儿会来,你在也好。”
果然,我们刚进房间。狗屁局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听刘丽萍接电话的动静,好像是狗屁局长不放心她,怕她喝醉了,非得要过来看看。
大半夜的,他过来能有什么好事?明摆着想沾便宜。
这个局长从理论上讲我们不想得罪他,毕竟我们有几项工程都要有他盖的章。所以刘丽萍一直好言好语、温柔之极。等到把电话扣下,她忽然骂了一句,声音既大又清晰:“妈的,这个色鬼。”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骂人,她骂起人来的声音和以前不一样,这声音非常熟悉,就像我曾经熟悉的某个人,一时之间我愣在那里,恍然梦中。
她看了看我,说:“陈局长一会儿过来,你知道该怎么办吧?你别太让他下不来台。”
我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办。”
陈局长来的时候是我开的门,我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短裤。他一愣之下赶紧把手里那一大棒玫瑰花别到身后。我看见装没看见,显得很奇怪的样子问他:“陈局长,今天怎么有空亲自过来了呀?”
他尴尬地笑笑,说:“刘总走了我不太放心,想过来看看呢,怕不安全。你在这儿我就放心了,你跟刘总……”
“我们是夫妻呀。五一在丽晶举行的婚礼,我以为你知道了呢!”
“你说你说,我消息就是不灵通呀,回头补上我的贺礼,有你照顾刘总,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嘛,我这不是多此一举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了打扰了……”
他悻悻而去。我到窗口看了看,发现他在酒店门口傻站着。他连自己的司机都打发走了,看样他本来是志在必得,今天晚上想住在这儿的。
刘丽萍说:“今天谢谢你了,你也走吧。”
我说:“太累了,今天不走了,我就睡这儿了。床挺大,咱们挤挤得了。”
她说:“请你尊重我,也尊重你自己。”
我说:“怎么个尊重法?你是我媳妇呀。”
“你别忘了咱们的协议,咱们说好了谁也不干涉谁的。”
“如果我今天非得干涉你呢?”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也是犯罪。如果你想试的话就过来,反正我最近一直在练女子防身术。”
她今天的声音一改往日,越来越像我所熟悉的某个人。这个发现让我忽然间变得烦躁无比。那些遥远的往事从各个方位呼啸而来,一起击中我的面门,使我眼睛直冒金星。
我套上长裤,蹬上皮鞋,开门而去。
我走出大厅时发现那狗屁局长还没走,他正用手机通知他的司机过来接他。他看我出来很奇怪,问我这是要去干什么?
我没好气地告诉他:“刘总来大姨妈了,今天没法干,我现在出去嫖娼,你去不去?我请客!”
4
银行的贷款顺利到手,一点事都没费。我有种感觉,银行他们就像是巴不得要把钱借给我们似的。石老人花园式住宅小区也顺利开发,公司的各项业务一帆风顺,就连早已消失了的王觉重都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不仅还清了欠我的钱,还一脸真诚地给我送了一个大红包,让我以后有生意也多关照关照他。
这就是他妈的生意人。
还有,张海山也顺利地竞标成功,我也理所当然地从他那儿领出一笔私房钱。在一个相对合理的环境里,很多东西都是人为的表面功夫,全是做给外人看的。
这,就是生活。
我几乎每天都去工地,里里外外地看,生怕让人给蒙了。这是件大事,这要被人蒙了,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张海山说:“你根本就没必要,再说,就是看你能看的懂?”
我说:“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这工程你要是盖成豆腐渣,那就新伤旧痛一起算,不把你打成瘸子我就跟你姓。”
他说:“你放心,我哪怕少挣点,也要把这工程做成样板工程,我还指望着拿它当诱饵多骗一点呢。”
接下来,他用行动让我相信他是一个把工作和娱乐完全分开的人。他不再来找我吃鲍鱼泡桑拿了,我给他打电话,他也总是以忙工程为借口推掉。这让我毫无办法。这家伙,已经完全不受我的控制了。
还有,张海山已经彻底泡上了王虹艳,据说两个人已经一起住了。我知道这事后心里直泛酸,怎么琢磨怎么不是味,我忙了半年多都无功而返,而张海山没见他怎么使劲就泡到了手,这让我心理非常之不平衡。
王虹艳怎么能和张海山走到一起呢?从身高从模样从素质从所有的地方来说,这都无异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简直太不合理了,插到我身上嘛还差不多。
小姑娘不懂事容易上当,可王虹艳怎么说也经历了大风大浪,怎么就能随随便便让张海山给收拾了呢?我感到不可理解。对我的疑惑,王虹艳在辞职的时候解释得非常清楚,她说她要去当歌星了。
我问她:“怎么想起来走这条绝路呢?”
她说:“张总夸我的嗓子好,他说我肯定能成歌星。”
甭管姑娘的牙齿露不露风,反正张海山他就敢跟她吹:三年之内一定让你成歌星。这就是张海山,这就是他泡妞的路子,如此简单却如此有效。我以前怎么就想不到呢?我跳起来大骂:“张海山这头披着人皮的狼!”
相比之下,打着艺术的旗号当幌子骗姑娘相对要容易一些。这世界上,肯为艺术献身的姑娘太多了。王虹艳就是最新一轮的选手。她们都一样单纯一样爱做梦,而且还不愿意醒来。
我对这样的结局非常生气,在我看来,张海山这样又老又丑的色狼只配去泡女民工。
几天之后,我在一个非常弱智的电视节目里看到了王虹艳,她做为歌手出场,唱了一首非常抒情非常搞笑的主旋律歌。她唱的不怎么样,但手势繁多,而且全是跟港台那帮子浪荡娘们学的,看起来非常可笑。
但她的表情很畅快,就像自己真成了歌星一样。
节目结束后我看到了这期节目的赞助单位,没错,是张海山的建筑公司。这也属于肥水不流外人田,自产自销。
5
长期动荡而不规律的生活使我的身体特差,动不动就感冒。前段时间各种媒体都在热炒艾滋病,而艾滋病最明显的症状就是感冒。知道这一特征后把我吓坏了,连着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
最后狠狠心去了三家不同的医院验血,所幸我运气不错,验血的结果是除了血脂有点高,其它基本正常。
我从海水浴场开始慢跑,一直跑到栈桥,汗出了一身,衣服都湿透了。实在没劲了,就在栈桥附近的一个躺椅上坐了一会儿,抽了根烟。眼前就是大海,海水已经退去,人群聚集在平时由海水覆盖的礁石上,热情高涨地挖着蛤蜊小螃蟹之类,一有收获就快乐得跟白痴般的欢叫。
他们所挖的蝓蜊,五块钱能买一水桶,如果换算成货币单位来计算,那他们挖一早晨也捡不了一块钱。这个等式如果再继续下去的话,就等于他们捡到一块钱就会美出鼻涕泡来,真是没出息。
在某一个时期,栈桥几乎是青岛的象征,所有造假贩假的小贩都认准了这里,什么卖假珍珠的、卖假贝壳的,就连卖假文凭的都成群地往这里钻。这里几乎成了假冒伪劣一条街,繁华而热闹。
我是青岛人,实在懒得看这些外地人眼里的风景,就继续跑步。
我在天海大酒店的大厅里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我对自己的体力实在是估计不足,跑到天海大酒店门口的时候我实在跑不动了,只好钻起来休息一下。
天海大酒店是青岛在改革开放初期兴建的为数不多的涉外酒店之一,曾经有一段时间,似乎整座城市的漂亮姑娘都集中到酒店附近。每到天色擦黑,酒店外面便会涌出形形色色的姑娘,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妖艳。
有一个夜晚,我从那里经过,然后就受了剌激。那里的姑娘如此之多,如此之漂亮,而且还如此容易搭讪。只是,这一连串的如此之后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钞票。这里的姑娘全部都是明码标价的,再便宜再实惠也得是普通工人个把月的工资。
就是从那儿之后,我开始发奋学习,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就为日后能让她们围着我打转。结果证明,学习的好坏并不能直接操纵自己的命运。我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大学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美好的回忆。
我在大厅里大模大样地坐着,女服务生尽管看我的打扮可疑,但还是非常有礼貌地问我喝点什么。我要了一杯牛奶,喝完后又要了一壶茶,然后边喝边看昨天的晚报。
报纸上一片繁荣,都是形式一片大好的消息,在市内新闻里我又看到了自己公司的名字。最近这一段时间,我们很舍得花广告费,没命地往报社送钱,就跟钱真的花不了似的。
休息好了,准备继续出门晨跑时,我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我感到很尴尬,忙跟服务员商量:“你看,我这是出门运动,没带钱包,我一会儿让人送钱包过来好不好?我付双倍。”
服务员直摇头,说:“你把我当傻子了,你走了我到哪儿去找你呀?你还是练跑步的,我先跑都没你跑得快。”
这女服务员虽然嘴损一些,但人长得还算不错,和她争执也挺有乐趣。我和她据理力争,非让她给我先记上帐,等回头再还她。
我说:“我还你五倍,还你十倍,还你十五倍,还你二十倍……”
我说得越多,她的脸色越难看,和我争执的口气也越来越恶毒:“你没钱跑来装什么阔?几十块钱你都拿不出来,还在这儿跟我装有钱人,穷鬼、恶心、流氓、无耻……”
她都骂到了这份上,我觉得衣服让她扒得也差不多了,自己也就没什么情面可以留给她了。我摆好了架式跟她对骂,她骂我“穷鬼”我就骂她“富婆”,她说我“恶心”我就说她“漂亮”,她说我“流氓”我就说她“高尚”,她说我“无耻”我就说她“善良”……
我说:“你这么一漂亮的富婆怎么跑这儿来当服务员呀,像你这么善良而高尚的女流氓多难找呀,你不进中南海非跑这儿当服务员,这多浪费国家的资源呀……”
单就语言这一功能而言,她的所知比我差远了,我一轮精致的脏话就让她哑口无言,脸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然后我就看到她气急败坏地冲另一个方向大喊:“大军大勇,有人耍流氓。”
她的话音刚落,从那方位就窜出来两个浑身肌肉的青年壮汉,两人什么废话都不说,上来就是一通拳脚,这两个家伙看样是练过,出拳出脚又准又狠,我抵挡几下之后,下巴猛的挨了一记钩拳,这一拳力大势沉,我只觉得眼前,然后就人事不省了。
6
如果我真的成为一头没有道德取向的野兽,我面前的事情就会简单很多,我可以如行尸走肉而且沾沾自喜,我可以面带微笑地向每一个看着不顺眼的人捅刀子。
可现在,我却在病床上浑身疼痛地挣扎着。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有两个民警在我身边站着,其中一个问我:“怎么样?好点了没有?”
我说:“怎么到这儿来了,那两个打人凶手呢?”
民警说:“哪儿来的打人凶手?你是肇事者,你挨打是咎由自取,人家那是正当防为,谁让你没事到人家酒店里捣乱呢?”
我翻翻白眼,问:“这事是这么定的性质?咎由自取?”
民警说:“是,很多人都看见了,你吃完喝完不交钱,想吃霸王餐呀?”
“谁说我不交钱,我那是没带钱。我跟那服务员说了,回头我还她二十倍。”
“得了吧,你就甭狡辩了,人家酒店也算不错,你这通打也不算白挨,钱人家免了。”
“免了?妈的,不就几十块钱吗!他们免了我还不免呢,这事我跟他们没完。”
“那你还要怎么着?告诉你,咱们国家可是一个法制社会,做什么事都得动动脑子,这次就这样了,你在这儿躺着就躺着,下次再惹事,我们就得给你换个地方了。”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人民警察为人民不是?告诉你们,我也是人民。”
“你哪来那么多废话?告诉你,餐费人家虽然免了,但打坏餐厅的设施你还得赔,你看看,这是酒店列出来的清单,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我看了一眼那清单,上面列了杯子若干,茶壶若干,桌椅若干,甚至还有一个大唐三彩,共计人民币九千五百块整。
我哈哈地乐了,问警察:“这酒店经理是谁,我得认识认识,这家伙真是一人才呀。”
“得了,甭废话了。现在我们得做一下笔录,你身体没事就配合一下,看你那身子骨也没什么事。姓名?”
“我也懒得跟你们废话,等我律师来了再说。”
“律师?你小子港台电影看多了吧,别废话,我问你答,告诉你,别给我们惹麻烦!”
我干脆闭上眼睛,不理他们。我开始在脑子里琢磨这事怎么报复好,我设计了几种方案,包括砸断那姑娘一条腿,砸断那两小伙子两条腿,可都觉得不合适。这次亏吃大了,绝不能这么简简单单就算完。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两个警察继续问,一脸的不耐烦。我看得出来,如果没有纪律限制,他们俩也想揍我一顿。
我报出了公司的名字,然后说了一个电话号码。一个警察掏出电话,边拨号码边说:“你还在一大公司呢,那怎么还赖人家餐费?你们外资企业不是也拖工资吧?告诉你,这事不是小事,让你们领导来领人吧。医院的费用也得你们自己交。”
警察的电话接通后,冲着里面喊:“我找你们经理,我是公安局的,什么事?还能有什么事,你们一职员在外面惹了事,让你们领导来领人!你怎么听不懂中国话?什么,你们不管,我可告诉你,我现在是在执行公务,你们领导要是不来,人就一直在这儿扣着。你们合资企业怎么了,在中国的地盘上就得服从中国人的管理!”
警察声音越吵越大,吵得我头痛。我让他把电话拿过来,我自己来说。警察看我一眼,把电话递给我,告诉我:“电话费我自己拿,没人报销,赶紧说。”
我说的话特简单,只说了两句就还给他。我冲着电话里说:“我是三七,我在医院,让刘总来。”
警察接过电话盯着我看了两眼,点了点头,说:“看样你是真忘带钱了。”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外面挤满了车,全是我公司里的,车里都坐满了人,很多我都没见过,但无一例外都是身强力壮,瞅这架式就像是要聚众闹事。跟出来的警察也让这阵式唬住了,他们转过头来问我:“兄弟,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没理他们,直接奔向我的车。大炮在我车里坐着,他迎了上来,说:“事我都搞清楚了,你想怎么处理?”
我说:“你给我解释解释,难道这世上还有白挨的打吗?”
大炮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当然知道该怎么办。当天下午他就带着一帮子人去了天海大酒店,把大厅里的所有位置都坐满,但什么也不要,就连茶都不喝,只是自顾自地磕随身携带的瓜子,把皮吐得到处都是。
他们去了二十多个人,打扮都一样,一身西服,一付墨镜,在大厅里也不摘下来,宁可眼前一片漆黑也得保持这酷劲,非常敬业,真不知道大炮是怎么培养出来这批人的。他们这样的打扮尽管视线可能受到一些影响,但外型明显让酒店的人感到心虚,因为谁也搞不清楚这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在那儿坐了一下午,客人一见就害怕,都躲得远远的,于是从部门经理到总经理全都过来了,全都满脸赔笑,又递烟又送饮料,那客气劲,比见了老丈人还热情。
大炮也陪着他们笑,他们说什么大炮就跟着说什么,全都什么边也不挨。经理说:“大家都是青岛人,咱们明眼人不说瞎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大哥,我这里先给各位大哥赔个不是了。”
大炮也是一脸的客气,说:“没事没事,你这儿说哪儿话,没事没事,你没什么地方做错,我们就是瞅这风景好,过来坐坐而已。好像没有哪一条规定不准我们过来坐吧?”
“可你们在这儿坐着,别的客人还怎么敢过来呀?”
“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又没强迫他们,我们看我们的风景,他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这样吧,我摆个面子,请你们老大给个面子,大家有事说事,缺钱了你们就说话,大家好商量。”这经理看起来也像是在黑道上混过,说起话来头头是道。
大炮也不拒绝也不答应,拍拍手站了起来。这时大厅里的时钟正好走过六点,正是酒店里人最多的时候,他拍拍经理的肩,说:“我走了,桌子上的瓜子就留这儿吧,你别给我扔了,我明天还来。明天我来这儿上中班。”
大炮跟我转述下午的经历时,我乐得眉开眼笑,笑得我肚子都隐隐作痛。
大炮第二天再去酒店时,酒店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他们不知道上哪找了一群同样是戴墨镜的兄弟。看样酒店这经理也不是吃素的,起码懂得以暴制暴。只是这两伙人见了面都挺心虚,很明显都是冒牌的黑社会,谁也不敢乱动手。大家都懂得“后发制人,先发受制于人”的道理。
他们的见面很客气,甚至可以称得上友好,有的人甚至伸出手来互相握,就像在参加什么友谊赛。其实,他们都看到对方的后腰显然有鼓鼓的家伙的痕迹,大家都不傻,在暗自猜测那后面是什么的同时也开始盘算。如果战斗不可避免的话,那大家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在当前这个环境里,流血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件轻松的事。
面对这种局面,大家更愿意用和平的方式来处理,于是两伙人都坐到酒店大厅里,这使得昨天挤拥的场面忽然间扩张了一倍。大家依旧在大厅里坐着,椅子不够,又到餐厅去借了一些来,你瞅着我我瞅着你,互相说着你好你好,久仰久仰之类的客气话。
大炮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捣乱,相比之下,经理找来的那批人要完成他们的使命就要困难一些,想阻止捣乱的过程本身就是捣乱。
大炮在给我复述下午这些经历时,我听得有些不耐烦,对我来说结果是主要的,至于过程中他怎么努力怎么智取那都是他个人的事情。对我而言,结果是唯一重要的。
第三天下午,酒店的经理就来到公司,看来他真的不是只知道吃饭不知道干事的人物。他找到我之后,把话跟我谈得非常明白非常在理也非常透彻,他说:“前两天的事是我们不对。打伤您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您的医药费以及您的精神损失我们会做相应的赔偿。当然我知道您的身份对这些经济赔偿是丝毫看不到眼里的,所以我把当天的服务员给您带来,让他们当面向您道歉,请您原谅。”
我不动声色地听他说,不动声色地任由那个女服务员走进我的办公室给我鞠九十度的躬。女服务一改当天的嚣张气焰,变得极其温柔,之后她又说了一大堆“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之类的废话,看来这几句话她在家里已经练了很多遍了,说得非常熟练,而且声情并茂,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听了非常别扭,就挥手让她出去。
那经理说这事咱们就这么算了吧,然后他递上了他的名片,说:“大家一回生两回熟,不打不相识,以后做个朋友吧!”
我拿起他的名片,在那下面看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江正汉。我再仔细看他,他的模样几乎完全变了,时光在他脸上留下了太多的印迹,只能隐隐得从他的眉目中找到星星点点过去的影子。
我拿着他的名气,依然不动声色地告诉他:“这事不能这么算完。这事谁处理都行,但就是不能由你来处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大傻’。”
他的眉毛快速地挑起来,脸上的表情在瞬间凝固。他本来是坐在沙发上的,听到我的这种称呼他立刻站了起来,走到我办公桌前,紧紧地盯着我,然后说:“我一见到你就感到特眼熟,但看来看去我就是认不出你是谁来。”
我说:“是呀,不光你认不出我是谁来,就连我自己也认不出我是谁来,你现在看到的这张脸其实只是医生手术刀下的成品,我毁了容,现在的脸是任手术刀纵横后的战场。”
“知道‘大傻’这外号的只有我的大学同学,而且叫的这么熟练的只有我这一个宿舍里的六个人,按照你的身材你的身高,你只能是卫捷。是你吗?”
我叹了一口气说:“是我,一切都变了,又看到你真好!”
大傻的意外出现,使得那些过去的时光开始迅速地倒流,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放任欢畅。
7
郁闷充斥了生活中的所有空白,天空里乌云散漫。我的生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变得孤独而忧郁,就像一个傻瓜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之后的几天里,我和大傻常常在回忆当中不自觉地喝得酩酊大醉,我们一起说起了当年的那批人,至于他们的下落,大傻知道的比我多。我们说起了马猴,大傻说马猴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前些年因为偷外商的塑料袋被开除,现在已经下岗在家.
我已经很久没见到马猴了。最后一次见他也是在好几年前,我还没有毁容的时候。当时我不想见他,但他在我家门口赖了三天,愣是堵住了我。
他来找我之前,我就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早就有人告诉我,那时的马猴跟疯了似的,四处找人借钱。甭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只要能聊上两句的,他就不放过人家。他借钱的理由是旧城区改造,要买新房子,急缺钱。
但熟悉他的人告诉我,他借钱跟买房子毫无关系,他的房子拆迁属于福利分房,根本就不存在缺钱不缺钱的事。而且,他的房子也根本没拆。
他四处借钱是因为赌博,他借了高利贷去折腾游戏机生意。
他借了五万块,月息百分之五。但他计算过,游戏机生意的利润在百分之三百以上。他算的没错,游戏机的利润超过了百分之五百,可就因为这一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取缔一切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室。
这一下子他就傻了。
我见他的时候,他两眼血红,就跟几天没合眼似的,他说:“哥儿们,借我点钱用。我现在手头紧,等我一有了就还你。”
我说:“别的都好说,就是别跟我提钱。现在这年月,宁借媳妇不借钱。这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要不是逼的走投无路了我能来找你?你就这么直说吧,借,还是不借?你给个痛快话。不借我就去跳楼,这没什么,人总有一死,不是重于泰山,就是轻于鸡毛。”
“你这不是在威胁我吗?我是最不吃这套的。你想想,我连自己死都不怕,我还能怕你死?”我拍拍他的脑袋说,“给你钱没问题,但你得帮我去做件事,咱们的友谊值不了什么钱,所以,咱们只能做交易。”
“只要借我钱,你让我做什么都行,让我上吊让我跳楼都行。”
“你以为我是白痴?借给你钱再让你上吊,你死了我找谁要钱去?”
“那是什么事?”
“还记得虹静吧?”
“记得。”
“去找到她,找到她后,砍下她一只手来。”
他浑身一颤:“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有为什么也不是你该问的。你少跟我废话,你做,或者是不做!”
“我做。”
“那好,明天来我这里拿钱,我给你两万。下个月之前,把她的手拿过来。下个月之前,我看不见她的手,我就要你的手。”
马猴走后,我忽然感到一种抑制不住的笑意,这么涮马猴也太狠了点。马猴干别的也许有胆量,但砍下虹静的手来,我用脚丫子想想就会知道,他没那魄力。而且,他也不会舍得。
虹静,这个曾经毁过我爱情的女人,你现在好吗?
8
我们也说起了老枪。当年的同学,就属遇到老枪最有戏剧性。
老枪是我在监狱里重新认识的。他比我早进去,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待了两年半,成了一个小牢头。我们的相见可以说是又惊又喜,在相隔这么多年之后,我们居然会在这里重新相遇。我们不住叹息,不住摇头,感觉人生真是无情,开起玩笑来竟然会是这样残忍。
说起老枪进来的原因,他一肚子恼火,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呀。我细问之下,才知道他能进来居然是被女人所害。他说:“我进来是顶着强奸罪的帽子进来的,你想想就行了,我这么帅的小伙子,什么姑娘泡不上,我还用得着强奸?”
可他就是犯的强奸罪。他说自己本来有机会摆脱这罪名,但就为赌一口气,他宁可在监狱里住上几年也不愿低头。
再追下去,他把事实真相告诉了我。
毕业后他去一家医药公司做采购,这一行有很多不需明说的好处,所以他的钱包很快就厚实了起来。有了钱,又会说两句笑话,人也长得不差,老枪自然而然就成了姑娘们人见人爱的帅哥,身后有一大批追随者。
老枪一点没玷污自己“老枪”的名声,他日日花天,夜夜酒地,每周换新娘,小日子过得比皇帝还皇帝。
不过有那么一句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于是他就湿了鞋,他碰上了一个叫黑牡丹的姑娘,黑牡丹人长得虽然黑一些,但别有韵味,更重要的是她特有脑子。这具体表现在她和老枪一夜风流之后就要逼着老枪娶她。对老枪来说,他怎么会为一棵松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呢?他当然会拒绝。
黑牡丹也不生气,在另一个黑夜中她再一次和老枪滚到了床上。这次她没再提娶她的事,老枪也就放松了警惕。对老枪来说,只要可以不负责任,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就没什么区别,都可以同床而睡、同被而眠。
黑牡丹也挺特别,这次的呼天喊地中她非得跟老枪玩个性游戏。对床上所玩的游戏,老枪更是满怀热情全力以赴。黑牡丹和老枪玩的是强奸游戏,老枪扮演强奸犯,处处使用暴力。黑牡丹配合的也很好,惨叫连连,又叫“救命”又喊“放开我”,就像真的被强奸了一样。
老枪玩的挺上瘾,还以为自己又发现了生命中的另一个乐趣,可现实却兜头给他了一盆凉水。那天接电话时,里面传出来的居然是那天晚上强奸游戏的原音重现。正惊讶的时候,黑牡丹跟他摊牌:或者娶她,或者进监狱,罪名是强奸罪。
那天游戏她都录了音,她相信警察不会相信那是录音。
老枪也是有个性的,思前想后硬是醉死不认这壶酒钱。老枪心里琢磨:哥儿们这辈子就没栽到姑娘手里,我得宁死不屈。
有了那盘录音带,老枪又懒得分辩什么,所以就很利落地被扔进了监狱。他跟我说他觉得这三年监狱他没白待,他算是整明白了,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什么都得付出代价,这其实就是对他以往放纵生活的一种惩罚。
有他在挺好,在我入狱的这半年里,从来没有犯人敢欺负我,大家都给他面子。我们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水的生活,除了没有自由,生活基本与从前无异。
我们数着日子,一天又一天地乞求着自由的来临。
我进去的比老枪晚,出来的可比老枪早。
老枪出狱时我去接他,他出来后朝监狱大门跪了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感觉他的样子很虔诚。鬼知道我出狱这段时间他又犯什么病了。他起来后拍拍我肩,满脸微笑,说:“以后再也不过这种日子了,我得好好活着,外面的天空多蓝呀!”
说着说着,他的笑容忽然就僵硬了,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个女人站在一辆车前,默默地注视着他。那女人皮肤虽然有些黑但面目清秀,和漂亮这词非常沾边。
他的深情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平静的海面猛的掀起巨浪。他愤怒地朝她冲过去,什么话也不说冲她扬手就是一记耳光,一记不解恨,又跟了第二记,还要抽第三记的时候我拦住了他。
我说:“你疯了,冷静冷静,千万冷静,你这才刚出来,难道还想再进去吗?”
他的喘气粗重起来,他说:“你知道她是谁吗?就是她害我在里面待了整整三年,我这辈子能有几个三年?”
那个女人擦了擦嘴角的血,什么话也不说,转身把车里的一个孩子抱了出来。她指着老枪冲那孩子说:“这人就是你爸爸,叫爸爸。”
然后她又冲老枪说:“这是你儿子,今年两岁,属虎的,一月二十一日的生日。”
老枪立时呆若木鸡,傻了半天后忽然推我,脸上的表情古怪之极,似笑非笑,似哭非哭,他说:“你相信吗,我居然有儿子了,我居然有儿子了……”
他跑过去把孩子抱起,一脸的喜悦,他瞅着孩子说:“像我像我太像我了,也是双眼皮,也是高鼻梁,太像我了!”
他呵呵地笑,然后又呜呜地哭,孩子也跟着哭,黑牡丹和他抱成一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静静地看着人生这出曲折的喜剧,感到心抽动了一下。
这种场面完全不需要我了,我转身默默离去。
几天之后,老枪给我送来请柬,说他要结婚了,新娘就是这位黑牡丹。他说:“我想明白了,她也不容易,未婚先孕,一个人把我儿子拉扯这么大,单是这一点,以前的所有不快也就都有理由忘记了。”
我没说别的,只是恭喜他。他那畅快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个孩子。
他结婚那天,我送了一个大红包,他掂着红包,什么都不会说了,只知道傻来傻去地拍着我的肩膀,翻来倒去的只是重复着一句话:“再好的老婆也比不上儿子。”
然后我就喝醉了,连家都找不着了,只得在酒店里睡了一觉。
时光就这么慢慢地淡化记忆,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所有的繁荣与沧桑在我面前都是那样的陌生。
第八章
1
在石老人花园小区楼封顶仪式上,张海山挺着富态的大肚子,穿戴一新,黑色的礼服,还扎着领结。他一见我就说:“几天没见你越来越帅了,又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
我揪揪他的衣服告诉他:“你的样子也挺帅,很像宾馆里的服务生。”
电视台来了几台机器,一通拍,我们在镜头前都表情严肃,就像是在参加谁的追悼会,全是一脸的沉重。
仪式弄得很花哨,既有模特走台,又有舞狮表演,甚至还有几辆越野摩托来表演飞车,这些节目什么边都不靠,哪儿都不挨哪儿,既没有喻意,也没有向征。不用说,这肯定是张海山这白痴想出来的主意。
模特走台时,人围得最多,基本上以民工为主。漫天风沙中,那些可爱而标致的模特们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给漫山遍野的民工们看,惹得掌声连连,很是搞笑。其中有一个模特的脸都要绿了,我估计她还从来没给民工表演过。
民工们边瞅边兴致勃勃地探讨着:“这个姑娘的裙子真短,那个姑娘的裙子更短,都能看见内裤了……”
等到越野摩托上台时,人群更是乱到了极点。机车的轰鸣声,小孩的尖叫声,音箱的音乐声,全都乱作一团。
混乱中,忽然有只手抓住了我的胳膊,那只手冰凉的,没有一丝热度,几乎不像只活人的手,把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刘丽萍的手。
在摩托车的轰鸣中,刘丽萍的脸色发白,身体不停地颤抖,似乎见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东西,情绪特别激动。
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她摇头,说:“离开这儿,赶紧带我离开这儿!”
她在说这些话时,如同一个小女孩般柔弱。这时候,她真的像一个女人,而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我。
她的手很用力,指甲都要抠进我的肉里。我痛得直咧嘴,可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不停地让我带她离开这里。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她钻了进去。我问她去哪里,她说随便,只要能离开这里就行。我说没问题,别的不敢说,乱撞乱闯我最拿手。
正往外走时,张海山追了过来,问:“怎么回事,这么早走干什么?我中午订好了饭局,很多人是冲你们来的,你们就给个面子成不成?”
我按下车窗直接告诉他:“滚你大爷的!”
2
印象中这是和刘丽萍第一次单独吃饭。饭店的环境不错,窗外就是海,几个玩滑板的孩子不时地从窗前滑过,再远点儿还有几只海鸥,漫无目的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我的眼睛也漫无目的地在她脸上扫来扫去。
刘丽萍说:“我刚才失态了,我想起了很多事,真是对不起。”
我说:“你别客气,至少你让我知道你还有软弱的一面。女人就应该是由男人保护的,你的男人呢?”
她摇头,不说话。
“刘先生是你……?”
“不是。”
“那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怎么会把他的股份都让给你?”
“因为我曾经是她未婚妻,我不想再谈这个。可以吗?”
“你普通话说得很好,常在国内?”
“我是在国内长大的。”
菜端了上来,我们也沉默起来。旁边有个家伙喝醉了,举着杯子四处敬酒,让人实在搞不懂他是真傻还是装傻,保安迅速赶来,要拉他出去,他边走边喊:“干杯,干杯,闲着也是闲着,干!”
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似乎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她有她相对独立的世界,我有我相对独立的世界,尽管在名义上我们是夫妻。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们都明白了:我们不过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个体而已。
3
公安局打来电话,问谁是百利公司的负责人。我说:“我是,有什么事吗?”
电话里的人介绍说他是市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有点事需要我们配合一下。我很是奇怪:“我能配合你们什么?我是正当商人呀。再说偷税漏税也不归你们管呀,真要查帐也得是税务局呀。”
警察跟我解释一通我才明白怎么一回事:有两口子因为拆迁安置的房子出现纠纷,现在正浑身捆着炸药站在花园小区里面,说他们要和开发商直接对话,目的达不到就引爆,人飞楼灭。
我赶紧通知刘丽萍,说:“这事你去处理吧,你是董事长。”
刘丽萍说:“我有事,要赶紧飞香港,中午十一点的飞机,没多少时间了,还是你去处理吧。”
我说:“好,真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你是不是巴不得我赶紧死,我死了股份才能踏踏实实地归你了?”
刘丽萍哼了一声,直接把电话扣死。
我刚扔下电话张海山开着车就过来了,说:“兄弟我对不住你,我也不知道事情能闹到这地步。这两口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有火性的人呀。这事闹的,影响太坏了,影响太坏了。”
张海山简单跟我介绍了一下情况。这两口子原来是石老人的坐地户,征地时拆了他们的房子。当时答应给二套套二的房子作为补偿,可现在房子快建好了,眼瞅着当地的房价在猛涨,张海山就贪了心,说以前说的不算数,折合市价,现在只能给一套套三的房子做补偿。
这两口子就急了,所以现在要抱着炸药去炸楼。
我到达时事故现场已经围满了人,这些人都不傻,知道炸药的危险性,所以都站得远远地看,就像站在好莱坞大片的拍摄现场。
有一男一女,身上密密麻麻地绕了一大堆炸药,站在已经封顶的楼下,表情僵硬的如同石像。
我向警察表明身份,说:“我就是百利公司的董事长,我会积极配合警方的。”
警察看了我一眼,说:“你真的假的,已经来了一个董事长了。“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刘丽萍正在跟另外一个警察说着什么。这个警察问我:“你们俩到底谁是董事长?“
我说:“我们都是。”
警察冲我一伸大拇指:“男人!有义气!”
我走向刘丽萍,她看看我说:“你回去,这我处理就行。”我说:“用不着,我还怕你以为我想贪你的股份呢!要死就一起,让王瘸子捡这现成的便宜吧。”
警察反复告诉我们,说:“特警都安排好了,已经埋伏在他们的身后了,你们什么都听他们的,他们说什么你们都答应,只要牵扯一下他们的注意力就可以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他们一分心,我们的人就会控制住局面。”
这一幕很是熟悉,港台的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我的角色也很熟悉,应该是谈判专家一类的人物。
警察用高音喇叭喊:“你们要找的人来了,希望你们能够冷静冷静再冷静,你们现在这样冲动是不解决什么问题的,大家有话好好说嘛!”
我紧张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拽着为首的警察问:“如果我就这样英勇牺牲的话,能不能算是烈士?”
刘丽萍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迈步就朝他们两个走去。我狠了狠心,跟在她身后。我边走边琢磨:这两个家伙肯为了一套房子就这么干,必定是小气鬼,小气鬼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的性命给交待了呢?
想通这一点,我又轻松了一些。
我们走到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我先把手举了起来,就和电影里常出现的投降动作一样,刘丽萍看看我,也学着我的样子。我说:“我们身上没有武器,我们也不是警察,我们是来帮助你们的。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帮你们。”
刘丽萍也随声附和:“是是是,大家都有话好好说,你们没必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呀。”
这一男一女瞅瞅我们,说:“我们也不想惹麻烦。我们不惹事,可也不怕事,没理由让你们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你们给一句痛快话吧,到底给我们多少套房子?”
“你们要多少就给多少。”刘丽萍说,“我们俩都是百利公司的负责人,说话算话,不骗人。”
“那好,你把刚才说的话写下来,把房子朝向面积什么都写下来。我这次要白纸黑字,你们这帮人,说话没一个算数的,我再也不相信你们了!”
我们慢慢地走过去,男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本子,扔过来。在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男人的长相。刘丽萍也看清楚了女人的长相。
“马猴!?”我叫了起来。
“虹静!?”刘丽萍也叫了起来。
“你们……”他们抬头看着我们,一脸的雾水,我们的喊声实在是让他们感到迷惑。尤其是“马猴”这名字,更是让他们感到吃惊。
他们一愣神,对警察来说是自然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几个埋伏的警察从他们身后迅速跳出,一个侧扑,一个扣摔,很轻松地控制住了他们。
这时我也看清楚了那个女人,没错,她是虹静。她的样子改变了很多,比起我认识她时起码胖了三十斤,脸上都有了横肉,不仔细看根本认不出来。
她惊讶地看着刘丽萍,我发现她看我的眼神也同样充满了惊讶。我们居然认识同一伙人!难道……
警察边拆他们身上的炸药边哭笑不得:“这他妈的什么炸药,全是土包,连导火线都是假的。你们这俩人可真敢干,从地里挖堆土就敢提条件!太有创意了……”
4
事情处理完之后,刘丽萍坐车直奔机场,在她走的时候,我拉住她,想让她跟我解释一下她是怎么认识虹静的。我心里有太多的疑团没有解开,但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始问好。她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这也正是我想要问你的,我现在去机场,你别乱跑,等我回来,咱们细谈。”
我点头,说:“我觉得咱们之间可能有些联系,而且还可能隐藏着某种关系,我们既然可以认识相同的人,那我们的身上也许会埋藏着相同的故事。”
她冲我挥挥手,在阳光的掩映下,我越发觉得她身上所有的阳光都是阴影。
5
每年的七月初七我都会等在这里,这片海曾经埋葬了我唯一的青春与爱情。我在这里变得衰老,在这里对爱情失望,也在这里对爱情充满仇恨。
但我依然在盼望着奇迹的出现。
许多年前,我和铃兰格格相约在这里继续我们的生活,但我失了约,于是所有的激情都在海水中退去,我成了一个无情无义狼心狗肺的奸恶之徒。
阳光出来时,大地一片温暖,和多少年前的那个日子一样让人留恋。
擦着额头的汗,我希望苍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今天又是七月七,又是一个让人寒冷的日子。
我把车停到路边,默默地注视着远处海面的潮起潮落,直到清障车把我的车清走我都没移一下地方。我孤独地站着,盼望着冥冥之中会有个声音来安慰我。
夕阳慢慢地退去,天地间的光线在一一变淡。就在我认为这一天又将过去时,我听到身后那来自天堂的声音:“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我希望是她,但我不敢扭头,我怕转过头去梦就会醒来。
随着声音,一个温软的身体靠在我的背上,一双手紧紧地从我身后抱紧我,那么用力,就像怕我会离去一样。她说:“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感谢老天,让我又见到你。”
我的心跳我的血液我的呼吸……似乎一切都已静止。我慢慢地转回头——出现在眼前并不是那张丑陋无比的脸,而是一张美丽的、光洁的、充满生机的脸,更让人意外的是,那张脸我居然认识。
她是刘丽萍。
她愣了,我也愣了。她松开抱着我的手,我们四目相对,心中有上千个问题,但一时之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说:“你不是回香港了吗?”
她说:“我上午就回来了。你,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在等人。”
“我刚才认错人了,对不起。”说完,她扭头而去。
“你等等。”我叫她,她停了下来,扭回头问:“你还有什么事?”
我没回答她,只是朝她走过去,然后一把揽过她,把她拥入怀中。她拼命地挣扎,但她的劲没我大,她的挣扎丝毫不起作用。我强行搂住她,大约持续几秒钟后,我就像触了电一样,把她推开。
我瞅着她,她瞅着我,我们都像在看着天底下最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我几乎不敢相信,刚才拥抱她的感觉是那样熟悉,那样亲切,那样具有震撼力……
我再次把她拥过来,这次她没有再反抗,而是顺从地迎合着我。我们紧紧地搂抱着,搂抱着……时间与生命好似在经历了长久的静止之后突然被重新启动了一样。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寻找她的嘴,她主动献上她的吻,我们在海天相接处疯狂地缠绵着,一任时光快速地消逝……
……
……
……
天呀,天呀,天呀……
她的身体是那样熟悉,每一尺每一寸都是那样的熟悉,这里我抚摸过,那里我亲吻过……它们都有我生命中曾经的痕迹,永生难忘。
“你是铃兰格格,你是铃兰格格,你真的是铃兰格格?”
她泪流满面,不停地点头,说:“是我,是我,我每天都在你身边,却不知道你就是卫捷。你的脸,你的脸怎么成这样了?”
什么也不需要再说了,我抱着她,紧紧地抱着,直到她快要喘不上气来。
她也拼命地抱着我,不停地说:“抱紧我抱紧我,这是一个梦,醒来就什么都没有了,求求你,别让我醒,别让我醒……”
她的眼睛依然那样清澈那样明亮,在她眼里,我看到那些遥远的往事正一幕幕向今天冲来,它们具有极强的杀伤力,让我们体无完肤。
还好,我们是两个最终的幸存者。
我放声大哭,然后纵声大笑。
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谁也不想分开,直到海水慢慢涨上来,把我们的裤脚都打湿……
6
那年的七月七,她苦苦等我等不到,便灰了心,心如死水。然后,她重新回到澳大利亚。在那里,她连续做了七十次整容手术,忍受了一遍又一遍死亡般的折磨。
直到去年她的手术才算全部成功。也就是那个时候,她遇到了前来考察的百利公司董事长刘先生。在遥远的澳大利亚,刘先生对她一见钟情,非要娶她。为了得到她的好感,刘先生不仅帮她还清了因做整容手术而欠下的巨额债务,还每天给她送一束玫瑰花。
她四处找人打听过我的下落,但音信全无,因为我已彻底地从人间蒸发了。
终于有一天,她心灰意冷,决定要嫁给刘先生。
再后来的事我便知道了,刘先生辞世,她得到了全部股份。然后,为了对付王瘸子,她又嫁给了我。
……
……
……
第九章
还没结束,再讲一个故事。
1
冬天是冷的,有雪飘落,有风吹过,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他站在雪地里,仰着头,让飘落的雪花盖在他的脸上。雪慢慢地融化,带走了他的体温,使他的脸越来越凉,几乎陷入麻木。
他喜欢抬头望天,尽管他知道什么也不可能看到,可他还是喜欢抬头。
他盼望着,盼望着,盼望着能有一天,她会从天上飘摇而下,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和他在风雪中拥抱。
他知道,这是在做梦。可他喜欢,喜欢时时刻刻都快乐地活在梦中。因为离开温暖的梦境,他就是一个麻木而冰冷的商人,血管里流淌的是比雪还要冷的血。
2
她在舞台上旋转,跳跃,就如一只色彩艳丽的孔雀,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热情。她在观众眼里是那么得美丽,纯洁得和天使一样美丽。
她喜欢跳舞,视它为自己的第二生命。它也没白让她喜欢,它给了她很多,快乐、金钱、名气、成功……
在别人眼里,她因为跳舞而有了一切。
但其实不是。她并没有拥有全部,至少,她没有爱情。
是的,她没有爱情,每每提起爱情这个字眼,她就会落泪。她的泪真实而晶莹,闪烁着遥远时那曾经的初恋……
还有那风雪中的拥抱。
3
许多年前一个夜晚,雪大得要命,风也凶得离谱。他和她相拥在寒冷的街道中央。雪继续下,风继续刮,可他们却感到别样的温暖。
那一个夜晚,他们在相爱。
那一个夜晚之后的无数个夜晚,他们各奔西东,谁都没有再回头。
他们相互间感知的温暖在一天又一天的消退,直到有一天,那温暖已经和冰雪一样,再也没有了一丝热度。
雪下了一场又一场,风刮了一遍又一遍,他们慢慢地都忘记了彼此的容颜,所有的关于对方的信息都遗留在了仅有的那个风雪中的拥抱里。
已经很遥远了……
4
在激烈而残忍的商场大战中,他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一次又一次的把对手扔进死亡的谷地,没有丝毫的手软。
他很得意,看着属于自己的钞票一点点的变厚,变厚,再变厚,他感到一丝变态的快乐。
他抚摸着毫无生命的钞票,感到了岁月的苍桑:他需要一个家了。
可他的爱情已经送给了多少年前的那个有着风雪的夜晚,他不会再爱别人了。
5
在舞来舞去的生涯里,她演出无数,得奖无数,在很多场合里都混成了熟脸。她自然而然地成了名人,走到哪里身后都有一群追随者。
在星光灿烂的背后,她同样感觉到了时光的残忍:她决定要把自己嫁出去。
女人最终都是要找人嫁的,唯一不同的是找一个她爱的人嫁,还是找一个爱她的人嫁。
可她的爱情已经送给了多少年前的那个有着风雪的夜晚,她不会再爱别人了。
6
没有了爱情,婚姻依然得继续。
于是,他娶她。
于是,她嫁了他。
他娶她是因为她的美丽,他不爱她,但他至少不讨厌她。
她嫁他是因为他的财富,她不爱他,但她至少不讨厌他。
雪下了一场又一场,风刮了一遍又一遍,他们在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7
给他们一些音乐,让他们在自由中尽情地飞翔。
8
新的一年来临时,雪大得要命,风也凶得离谱,在这样一个曾经熟悉的夜晚,他们都无限伤感。
他说要出去走走。
她说她也要出去走走。
他先走,她后走。
他从东边来到那条街道,她从西边来到那条街道。
他们都认得那条街道,也都记得那个夜晚。
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他。
他们互相对望着,傻傻的,愣愣的……
在这个有雪有风的夜里,他和她再次相拥在寒冷的街道中央。雪继续下,风继续刮,可他们却感到别样的温暖。
这个夜晚,他们又一次相爱了。
他们的泪水都涌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他的泪水流淌到她的嘴里,她的泪水滑落到他的唇边,他们都尝到了泪水的滋味。那,就是爱情的滋味。
在这个有风有雪无比寒冷的夜晚里,他们的泪水却是温暖的。
只爱陌生人
卫捷
因为有人说,人生就是天气前的预报,总也不准。
所以有人说,爱情就是预报后的天气,总是出乎意料。
因为有人说,男人都是野兽。
所以有人说,野兽也有自己的爱情呀。
第一章
1
书在翻开之前,我就已经知道结果。灰姑娘最后会成为王后,丑小鸭最后会变成天鹅。这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从很多张嘴里讲出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没什么新意,全是老一套,大伙儿都听烦了,都觉得这纯粹是在胡扯。
但我依然强迫着自己看下去,因为我想从书中找到她们之所以交好运的理由,她们如此弱智却如此幸运到底是为什么?
但结果却让我遗憾,她们的好运是天生的,没有任何外来的因素。于是,我开始理所当然的怀疑,所有经过努力而获得成功的故事都是别有用心的家长用来蒙孩子的。
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你永远也无法把自己举起。在通往爱情的道路上,一加一等于二的公式绝不成立。这是经过了证实的,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
其实,一切都可以更美丽的。
就像色情电影,一旦抛开那些原始、兽性之后,剩下的那种“唯美”则完全可以让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也感到赏心悦目。所以,喜欢色情电影什么的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人有理由去尝试一下说真话。
尽管说真话的后果往往让人感到遗憾。但人活着,总得尝试一下冒险,体验一下极限。这,是生命的乐趣之一。
2
我一直都坚持相信所有的激情都会退去,所有的记忆都会遗忘,但我始终不知道自己的记忆中为什么总是有那样一段灰色。
灰色中,我的影子与背景完美地统一在一起,我像是一个会飞的人。
当我再一次站在这海边,再一次看到天空中的浮云飘动,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发抖,就像大病来临前那样,手脚冰冷,四肢麻木。我感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与绝望。
除去算命这一功能,手纹另外的作用就是让你能随时判断自己是不是老了。
伸开手,看着手心那清晰的纹路,看着它的指向,猛然间,我感到自己真的老了。
我瞅着自己的手纹傻笑,但笑得很有道理: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天底下不止我一个人摆脱不了生老病死。
3
“想我吗?”
“恩。”
“想和我……?”
“恩。”
她的手伸了过来,不轻不重地抚摸我。我再恩一声,然后一阵阵的抽慉,接着感到内裤一片温热,片刻后开始冷却。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性体验,激动、兴奋、无知……
这是一个阳光异常明媚的下午,我站在窗前,背对着阳光,脸冲着一个有着一头长发的女人。她比我大,不是大一点,而是大很多,大了整整十岁。但这没什么,她身体的丰满与美丽足以弥补年龄的差距。我唯一感到不平衡的是在这次性体验中,我居然连她的身体都没触摸过。
让我更遗憾的是,她的身体如同魔鬼般让人窒息。
我就这样失去了童子之身,每次想起我都会感到羞愧。之后,我还会为自己的纯情感到苦笑不得。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那种感觉很美妙,我永生难忘,永远追寻。
我所住的那所房子被称做鹰宅,它是一座老楼,关于它的传说有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在胡说八道,因为每个版本都在讲述一个关于魔鬼的故事。有的说魔鬼升了天,成了天使,还有的说魔鬼下了地狱,成了野兽,等等。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整天都看着这所房子,因此我知道,这里别说魔鬼,就是大一点黑一些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这里特别的安静。
这是一座古老的德国式建筑,它的外形从远处看去很象一只鹰,它就这么得的名。
我很小的时候,就自己在这里住。我家里另有一套房子,在旁边那栋楼上,我的父母都住在那里。我很喜欢这种安排,我喜欢自由的生活方式。
我这栋楼住的都是团结户,我的隔壁住着一个老太太,她没儿没女也没丈夫,整天都不说话,时时都阴着脸,晃着一双毫无色彩的眼睛,而且白眼球比黑眼球大得多,一看就像老式电影里的特务。
我们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我记忆当中仅有的几次谈话都是关于水费及电费的争执。我们共用一个水表和电表。
有一天,我闻到她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很臭。我以为她又在腌咸菜,她特别喜欢腌咸菜,她家里光咸菜缸就有十几口。因此我并没有在意,只是捏着鼻子忍着。我忍了一天又一天,而咸菜味却越来越重,也越来越臭。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去砸她家的屋门。
然后我就发现,她已经死在了家里。
她是正面朝下趴在地下的,我在无数警察中间看到了她的背影。据称,她死于意外。她摔了一跤,脑袋摔在一枚竖起的铁钉上。铁钉直接掼入她的脑袋。
她死之后,我一个人寂寞了很长时间。后来我上中学上大学,每天都住校,直到那一年放暑假回家,我才发现我有了新的邻居。
我的新邻居依然是一个单身女人,但她漂亮,而且妩媚。她的眼睛又大又美丽,长长的睫毛就像假的似的,一忽闪一忽闪,似乎时时都在跟我打哑语。她有一个女儿,上小学,只在星期天的时候来找她。她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叫王丽萍。
还有,她是一个比我大十岁的女人。
她的女儿很喜欢和我玩,她常带着作业来这里写。一有问题就问我,有时候甚至让我帮她抄课文,而她却跑到外面去抓蜻蜓。她的女儿很漂亮,非常像她。
在一个星期天,她女儿离去后,她忽然朝我微笑,说:“你帮我回答女儿的问题,我也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我说:“什么问题都行吗?”
她说:“是的。”
可我不知道该问什么。
她就引导我:“你想知道女人的构造是什么样的吗?”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点头还是摇头,我只看到她慢慢地脱去身上的衣服,就像一首激扬的歌曲,让我兴奋难耐。
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时,我兴奋地迎向前去,可她,却冲我摆手。
她说:“不行不行,你还是孩子。”
然后,她钻进被窝,说:“你走吧。我累了,要睡了。”
我依然能看到她露在被子外面光洁的小腿,那双腿让我嘴里一阵阵发干,眼珠子都开始充血。
我想走上前,但没有勇气。
她把灯关了,屋内一片黑暗。我猛地想起此时站立的地方就是那个老太太死亡的地方,由此,我感到了一阵阵的恐惧,后背开始发麻,眼前金星乱冒……
我,落荒而逃。
从此之后,我迷上了色情刊物,杂志、小说、录像带,我什么也喜欢,每每从中看到漂亮女人所露出的光洁大腿时,我就会想起她。
她是一个娇艳的女人,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4
很久很久之后的一个夏天,我开始过得烦躁不安。原因是那个夏天里,我一直在被一个怪梦所左右。在那个梦里,所有的一切都披着五光十色的外衣,远远看去灿烂生辉,光彩夺目,但真走到眼前却发现所有的醒目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梦境和真实的差距太大,每次醒来我都会感到沉重和压抑,但又无可奈何。我不可能永远不睡觉。
我所住的房子最有特色的是窗前的风景,曾经有一个时期,我对面的那栋楼里每天都会有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姑娘在清晨出现,她所住的楼层与我平行,她出现的阳台也与我的窗户相对。
第一次发现她时我打了一夜麻将,我拉来的牌架子们都倒下了,他们抢了家里所有能睡的地方,包括床包括沙发包括椅子甚至都包括写字台。弄得我只好站在窗前伸胳膊伸腿,准备死捱着扛到天亮。
这一夜我的手气真是不错,从第一次上厕所出来之后就没停下赢钱,他们的口袋都让我缴空了。当然,这也是他们理直气壮霸占我地盘睡我床的主要原因。
我在窗前长久地呆立时,她,出现了。
她从阳光明媚的清晨里慢慢浮现出来,这使得我眼前一亮,立刻便兴奋起来。好像四周的场景都变了,我似乎站在了云层之中,脚下是一片虚空。
她穿一条白色的吊带裙,丰润的肩头直接面对着我的眼睛。她站在阳台上舞动长发,犹如表演少数民族舞蹈,任长发在阳台上漫天飞舞,让人眼花缭乱。然后,她低下头,用一个特大号的梳子精心地梳着她的头发,她那披下的长发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瀑布,比电视广告里那些洗发水模特们的头发还要飘逸。
整个过程我一直看着,看得我口水横流,恨不得窗台与阳台之间会冒出一条钢丝,然后我像只山羊一样走过去。至于走过去之后会怎么样我心里就没底了。我对这时候的自己比较了解,除了会幻想会吹牛之外,我,就是一胆小鬼。
太阳出来了,她是那么年青、那么健康、那么漂亮,和我第一次性体验时接触到的那个女人有着许许多多的不同。
由此,我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美好生活感到无比的喜悦。
之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天亮得越来越早,她的影像也越来越清晰。她在晨光中舞动长发,阳光映在她的脸上,使她变得光彩而夺目。
这一切都使我相信,我靠打麻将赢来的钱所买的那个大号望远镜实在是物有所值。
那是个大号的俄罗斯军用望远镜,放大比例足足有六十倍。我用这大号的望远镜一天又一天地观察她,她的一举一动我都慢慢熟悉,直到她的头发她的锁骨甚至她脸上的小雀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大脑。
她,成了我假想中的情人。
终于有一天,她在我的梦中出现了,她表情严肃地问我:“你赶紧告诉我,我昨天晚上脱下的胸罩放到哪儿去了?你不是天天都用望远镜看我吗?”
忽然间我就醒了,是被吓醒的。
这个梦之后,她就没有再在阳台上出现过。这让我觉得很疑惑,她到底上哪儿去了?被人绑架?远走他乡?患病住院……
我的望远镜很久没有用过了,我实在是不甘心,就去那所房子里找。我去过两次,第一次去的时候房门上挂着一把很大的锁;第二次去的时候锁没了,但我刚敲门就听到一个男人在屋里闷声闷气地喊:“你他妈的有病呀!这才早晨五点,你敲什么敲……”
我落荒而逃,跑得急了些,脚脖子都给扭伤了。
几天之后,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出现在了阳台上,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风情万种的风骚女人。他们取代了她从前的位置。
又是几天之后,我把远望镜借给了一个要去现场看球赛的朋友,然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那望远镜。这是因为那朋友有一个爱好,借了别人的东西从来不还。对此我没跟他计较什么,反正对我而言,远望镜已经彻底地失去了作用。
在那一年里,视觉极大程度地欺骗了我的思维。
也就在那一年,我实实在在地遇见了铃兰格格。
那一年,我正好二十岁,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每每见到漂亮姑娘就眼睛发亮,然后便会在自己所认为的幸福中沉沉睡去。
5
我一直认为遇到铃兰格格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所以,连两辆同向飞速行驶的汽车在高速路上相撞这么离谱的事发生我都没觉得意外,反而觉得剌激,然后就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上天总得安排一种方式让我们相遇,不是这种,就会是另外一种。
反正我们总得相识。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上苍的职责。
那天真是惊险,如果不是司机反应快,我坐的大客车和铃兰格格坐的小客车就得一起滚到高速路下。要真那样,我以后的种种劣迹,包括现在能坐在电脑面前也就成了一种奢望。
车祸的开始与过程我毫无记忆,唯一有印象是车祸的结尾。两辆车都停了下来,一前一后,车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当我狼狈地从翻倒在地的客车里钻出来时,我看到了她,看到了那张我一生也无法忘却的脸。
她就是铃兰格格。这名字是她身份证上的名字,她的名字很怪,是四个字,可她不是公主,也和公主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非要把她和公主扯上什么关系的话,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公主。
她从那辆已经严重变形了的小客车里钻出,脸色显得很苍白,估计是吓的。她摸摸头,摸摸脸,然后从上到下开始活动自己的关节,在确定自己什么事都没有之后,她露出了一丝笑容。
那就是她的笑容,明艳、灿烂,熠熠生辉,荡漾着不羁的美丽。
她有一张让人一眼看到便会永生难忘的脸,小巧的鼻子,大而夸张的眼睛,以及一笑便浅浅浮出的酒窝。一切都是那么平凡。不,不,我说错了,我没觉得那是平凡,事实证明也正是如此。那些不经意间露出的平凡凑到一起,显示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般的精致。
我对这种精致充满了向往与心醉,尽管事实上她并不像我所形容得那样美丽与清纯,但我依然觉得自己沉入了一见钟情的可怕漩涡中。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她,在此之前,我已经见过她无数次。我认出了她,她就是那个在远望镜里与我共度无数个夜晚的女孩。她,有着一头如瀑布般的长发。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的很多朋友都见到了她,然后都异口同声地说:“也没什么嘛,很普通嘛,哪有你形容得那么天仙。”
这是好的,还有人更直接更干脆:“你眼瞎了。”
我把这都理解为是视觉上的差异。
美丽是相对的,就像一把钥匙配一把锁一样,只要钥匙和锁互相瞅着顺眼,别人的意见就纯属多余。
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
我的事情我清楚,谁也不能替我思维。
再来说说那场车祸。那场车祸非常可疑,明显像在拍电影。虽然两辆车都擦碰得面目全非,可乘客却都什么事没有,就连最普通的擦伤都没人沾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是车主自己捣的鬼。我这么怀疑是很有依据的,我的一个邻居就曾为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而故意制造出类似的车祸。不过他的尺度没掌握好,把自己撞成了植物人。
在等待事故处理的空挡,两辆车上的幸存者都一起站在高速路边,互相庆幸着自己的大难不死。
在这种时刻,没受伤就是难得的幸福。大家有理由为自己的幸福说些什么。
在所有的乘客中,铃兰格格的年纪和我最接近。于是我理所当然地跟她攀谈了起来。这不是谁与谁搭讪的问题,而是顺理成章的机缘。我坐的大客车的目的地是青岛,她做的小客车的目的地也是青岛;我返回青岛是去上学,她来到青岛也是去上学;我在青岛一所靠海的大学里上学,她也在青岛那所靠海的大学上学;我上大三,她上大一……
还有,我们都在青岛生活了好多年。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们想不熟悉都不行了。太多的巧合使我们间的距离感在瞬间就淡化了许多。我们就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说着笑着闹着,直到周围的其他人都慢慢离去。
几乎就在转眼之间,天就黑了。
昏暗中,她的样子越发让我着迷。瞅着她,我再一次想起了那句俗得不能再俗的成语:一见钟情。
我想,这句落伍的成语只配用在这里。
我们上了另外一辆过路车,在颠簸一个小时后到了青岛。下车时她和我告别,我刚想说我和你顺路我可以送你回家时,她却说要去一个亲戚家,就在车站附近。
我只得和她握手告别,我们的态度很友好。
然后,我看着她离去,她的步子很轻盈,像只矫健的小鹿。
很多天之后,关于那天的记忆,我所能记起的就只有她一笑后所露出的光洁的牙齿。其它的,都如梦境般虚幻飘渺。
6
夜幕拉下的时候,黑暗就会涌出,掩盖住所有的丑恶。于是,美丽与丑恶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消退,直到它们变得相亲相爱。
已经成了习惯,一到夜晚我就会像个游魂野鬼般在校园里游荡。我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所以我很投入,以致眼睛在黑暗中都灿灿生辉,远远看去就像只恶狼。
我在寻找她,寻找那张让我永远都无法遗忘的面容。
我在寻找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希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在失望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她似乎是骗我的,她根本就没在学校里出现过,我有绝对的把握这么说。这座校园即使翻过来也不会有她的影子。我已经翻过了不止一遍。
被人欺骗的感觉是不好受的,我一次次地印证了这一点。
忘记她,忘记她,一定要忘记她……
我决定自己和自己赌一下,听天由命,如果太阳明天从西方升起,那我一定忘记她;如果太阳明天还从东方升起,那我还得继续寻找。
结果第二天,太阳果然还是从东方升起,奇迹没有出现,于是我明白了,明天不是用来幻想的,而是用来回忆的。
7
在我和铃兰格格做爱之前,我已经不是处男了。那个女人比我大整整十岁。她,是王丽萍。
事后她解释是她勾引的我,我想这只是她的借口,她不过是想让我好受一点罢了。其实,事实的真相是我勾引的她。准确地说,是我强暴了她。
再次见到她之前,我已经有了一次性体验,虽然严格的说那并不是真正的性体验。
她又问:“你想我吗?”
我说:“恩。”
她还问:“想和我……”
我说:“恩。”
然后,我们就做了。我疯狂地把她压倒在地上,把从毛片中学来的全部动作一一复习了一遍,我伸张,我压缩,我冲撞,我像一列高速奔跑的火车,不停地往前奔、奔、奔……
她不停地呻呤,不停地呼喊,歇斯底里地大声念着一些莫明其妙而又毫无关联的词语,剌激而具有挑逗性。
我只是个初涉尘世的毛头小伙,我只是个经不住诱惑的单身男人。
我,其实应该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一泄千里,我崩溃了,我瘫软了,我倒在她身上,感到一阵阵的虚空。然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感到对不起铃兰格格。这一切,应该是给她的。
我哭出声来,就像个刚失身的少女,真他妈的。
王丽萍把我抱在怀里,说:“没什么没什么,这没有什么,每个男人都会经历这个过程的。咱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对你女朋友好一些,有需要就来找姐姐,别去碰妓女,她们脏。”
她让我叫她姐姐,我叫了。她摸着我的头,把我拥向她乳房的位置。我把头俯在那里,紧紧地搂着她。
她的胸部非常得柔软,把我带回了童年,就像躺在母亲的怀里。
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安全感。非常安慰。
她又把灯关了,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再来一次。”
8
现在来说说我和铃兰格格接触的过程。
我在叙述自己与铃兰格格与王丽萍这两个女人的接触过程中,很明显地感到自己的思维逻辑产生了混乱,把时间表搞得颠三倒四。好在我的叙述在主干上还有章可循:我是按照做爱的顺序来一一叙述的。
王丽萍是第一个和我做爱的女人。
铃兰格格是第二个。
和铃兰格格做爱时,我还在上学,还是学生,但我的身体却早已发育完全,而且生理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我第一次和铃兰格格做爱很不顺利,我刚进入她身体她就哭出了声,她连声说:“疼疼疼,我疼。”
这使得我兴奋的情绪在瞬间就降了温。我们静止了几分钟,然后拉开灯,床单上几滴鲜艳的血花让我的兴奋重新燃起。我再次抱住她,可她还是喊疼。我急了,说:“你闭嘴,又不是光你一个人疼,我也疼。”
她不再出声,任由我在她身上纵横驰骋,直到我像撒气的气球一样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她说:“你太粗鲁了,这不像平时的你。”
我们都笑了,然后开始紧紧地相拥着。那一夜,我始终是在持久的兴奋中,一点倦意都没有。
此前她的身体我不止一次地抚摸过,所有的性征我都一一接触过,可她就是不让我真刀真枪地来。她说你放心,不到咱们结婚那一天,我决不让你得逞。如果你想试的话就过来,反正我最近一直在练女子防身术。
我当然不死心,我试过很多次,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她的劲一点不比我小,在我们一对一搏斗的时候,我一点便宜也沾不到。不过值得我欣慰的是,在床上翻天覆地的搏斗中我也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终点。直到有一天,她实在烦了,问我:“你说实话,你是不是整天都在惦记着这事,不得到你就不死心是不是?”
我当然说是,然后又讲事实又摆道理给她上了半天课,包括性是人类感情的最终阶段,性可以让爱情更牢固,性是爱情发展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等等。
她听得聚精会神,说:“怎么一谈起这个问题你就两眼放光呢?算了算了,随你吧。明天行不行?”
我急了,说:“你这不是晃点我嘛?不行不行。”
我脱去她衣服,在解她裙子的时候,她忽然满脸通红呵呵地笑道:“咱们还是改天吧,我大姨妈来了。”
9
如果夸张一些,无耻一些,铃兰格格便是我学生时代的全部记忆。
学生时代的宿舍里永远都有一股无法清除的脚丫子味,我所住的宿舍里更是如此。我们这里的气味让人想到的不是单纯脚丫子,而是那种患了脚气的脚丫子。有经验的都知道,有脚气的臭脚丫子和没脚气的臭脚丫子的味道绝不一样,有脚气的脚丫子所散发出的是一股子严重串味的腥臭,闻着特别剌激。
睡在我上铺的是“马猴”,他姓马,长得尖嘴猴腮的,所以大伙就明目张胆的叫他马猴。马猴有一个爱好,就是不洗脚,这听起来在以懒惰成性的大学生们中间似乎没什么“出众”的,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他的不洗脚是出了名的,出名的原因是他的不洗脚极具连惯性,用他的话说,从他记事起就没洗过脚。
可以断定,宿舍里的气味就是他制造出来的。
马猴身体虽然不壮,但打起架来却非常舍得拼命,属于那种宁可自己不要脑袋也要砍下你一只手来的人物,非常有个性。鉴于他的这种特长,我们只能放弃用武力强迫他洗脚的设想,不得不去忍受他那股子特别浓郁的臭脚丫子味。
我专门做过测试,待在屋里的各个位置比较气味的大小。最后的结果证实,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下方,也就是我睡的那张床,是味道最集中的地方。只有起风而且大开着窗的时候,老枪睡的那张床才会替代我的床。
但老枪很个聪明人,自从搞明白这一个物理特性之后,他就对风特别敏感,一起风就先去关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是最悲壮的受害者。我曾千方百计地引诱马猴去洗脚,以改变这一事实,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有一次把他逼急了,他居然用极其严肃的口气告诉我:“要不咱们就打一架,你赢了我听你的,我赢了你听我的。谁最后站着就算谁赢。”
我只好摇头,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闻闻怪味是死不了人的,跟他打架可没准。
之后,他公然在宿舍里宣布:“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股子浓郁的味道,剌激!除非我得了脚癌,否则我决不会染上洗脚的恶习!”
我不知道有没有脚癌这种病,但我知道他说的没错,他确实喜欢那股子臭脚丫子味,这延伸到他喜欢的食物都是臭豆腐一类气味独特的怪东西上,就连他出去买咸鸭蛋都要买臭的那一种。
既然他不去改变,那我就得去学会适应他。日子总得过下去的,自己不能跟自己过不去。
我用了大半年的时间习惯了那股子味道,慢慢地练出一身闻臭脚如无物的功夫。可就在我这门功夫练到炉火纯青的时候,风向忽地一变:马猴居然开始洗脚了!
这奇迹发生的时候我们都躺在各自的床上研究几天之后的考试该怎么作弊,有人说打小抄比较科学,但费事;有人说直接带书进考场省事,但风险大……
正说的热闹时,马猴穿着拖鞋两脚湿淋淋地走进屋来,冲着我们美滋滋地宣布:“从今天开始,我洗脚了!”
一时之间,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盯着他,一脸的奇怪,大伙都一头雾水,七嘴八舌地问他:“明天的太阳从哪儿出来?”
“洗脚,你怎么可能洗脚呢?”
“你是不是真得了脚癌?明天我们就给你张罗着捐款去。”
“甭理他,前天他打蓝球时撞头了,现在正处于傻了没好又摔脑子的阶段。”
见大伙儿的反应这么强烈,马猴也急了。他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就跟我欠了你们钱似的。不就是我洗脚了嘛,我这叫讲卫生,响应政府的号召。”
“别废话,到底怎么回事?你喝了多少?”
“跟喝酒没关系。”马猴神秘地冲我们笑笑,说:“我泡上一姑娘,这两天要跟她私定终身。嘿嘿,嘿嘿,嘿嘿!”
这理由听起来很像样,于是我们都围了上来:“说来听听,泡的哪儿的姑娘,就你这水平?这姑娘是手不好还是脚不好,是不是聋哑学校的?年龄够不够四十?”
“你们这帮子丧尽天良的家伙,凭什么我就泡不到好姑娘?好汉无好妻,赖汉娶仙女,这是无数前辈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真理,你们急也没用。”
“甭理他甭理他,越说他越来精神,这样的人属狼的,灯越照眼越亮。”
“信不信由你们,反正我幸福我知道。幸福,幸福,我太幸福了!”
大家一阵哄笑,各自散去。
我们反应这么大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马猴是专泡丑姑娘的,在对待女人这一原则性问题上,他是公认的不挑食。我们曾经见到他跟一个裤腰要长过裤长的姑娘真诚无比地说:“你瞧,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明亮的烟头。”
那是在一家录像厅里,烟头在黑暗中确实显得灿烂无比。据马猴说这家录像厅一到半夜就会放一些剌激的片子,我们这些对自身性功能缺乏必要实践的热血青年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可没戏,屏幕上的姑娘每次脱到胸罩时就要换镜头,惹得我们不断破口大骂:“这狗导演!生个孩子没屁眼!”
马猴把他对那个姑娘的热情用烟头比喻形容出来之后,整个录像厅立刻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愣了。无数双眼睛从各种不同的方位瞅了过来,那一瞬间,和他并肩战斗的我们变得无地自容,觉得认识他简直是一种耻辱。
好在屏幕上及时出现了几条诱人的大腿,这才把大伙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可马猴仍不觉悟,继续跟那姑娘海侃他的爱情。从一个烟头引申到了一堆烟头:“我对你的感情就像那一地烟头一样炽热……”
好在我们晚饭吃得不多,不然真要吐了。
我们实在受不了了,再加上那天的录像片也确实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我们连招呼都没跟他打,就从录像厅撤了出来。
早晨,他一回宿舍就神秘地跟我们说:“脱了脱了,全脱了,你们一走就脱了,连裤衩都不剩。”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物。
他洗脚的那一夜,我一次感觉到了空气的纯净,整个宿舍也都似乎有了一股香气。不过很可惜,那股子香气中混杂了一股子肥皂味,这使得宿舍更像一个澡塘子。
马猴对自己的臭脚很有数,以致他在洗脚这事上下了狠功夫。据知情人透露,单洗脚这一项工程,他一次就动用了大半块香皂,真舍得!
要知道,他平时可是连肥皂都不用的。他所谓的洗脸就是把水猛地往脸上一泼,然后跟猫似的再擦两把就算完成。
单凭马猴用香皂这一点来看,他恐怕是真的交上了女朋友。当然,我们丝毫也不怀疑这女朋友的裤腰要长过裤长。
我们宿舍里流传着一句极为壮烈的口号:头可断,血可流,朋友之妻绝对不能客气!对我们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行为准则。大家谁都不例外,主动的把这口号的实质纳入到了行动之中。因此,在侦察出马猴下午要旷课到宿舍里接见他女朋友之后,我们都积极地采取了行动。
我们一起去药店买了一包避孕套,到宿舍里布好点,有藏衣柜里的,有藏床底下的,然后准备看好戏。
宿舍里有人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屋里静得出奇。在床底下的我很清楚地看见了六只脚。我的算术虽然不怎么样,但还是一下子就判断出进来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再随着说话的声音不断涌出,我又判断出那三个人的性别是一男二女。男的是马猴,一个女的是马猴的女朋友,另一个女的是马猴女朋友的朋友。
看样子那姑娘对马猴早有防备,为防备马猴做出什么越规的事,就带着朋友一起来了。对马猴来说,这肯定是件特遗憾的事;对我们来说,这可是一好机会。送上门的姑娘,我们可不能放过。
老枪首先发难,从另一张床底扔出几个避孕套,正扔在他们坐着说话的那几张椅子边。姑娘应该是看见了,可马猴也看见了,他率先伸脚牢牢地踩在避孕套上,然后起身装成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问那俩姑娘喝不喝水。
姑娘当然说不喝。于是他重新坐下,跟姑娘们接着侃中国足球。
他说别的还好,一说中国足球,我的胃就直翻腾,有些恶心,非常不舒服。好在我手上也有几个避孕套,于是我也行动。我瞄了瞄准朝着马猴就扔了过去。我的准头不错,那几个避孕套都扔在马猴的衣服上,然后发出一声轻响,落在地上,就像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一样。
这次姑娘抢先弯腰,伸手把避孕套从地下捡了起来,在还给马猴的一瞬间,姑娘看了手里的东西一眼,然后吃惊地问马猴,声音都变了调:“这是什么?你,你,你这儿怎么有这个?”
马猴赶紧解释:“我不是我的,真不是我的!”
“这是你的宿舍,谁能陷害你?”
“真不是我的,我根本不用这个。”
“什么?你都不用这个——你太不讲卫生了!”
“算了算了,我是被人陷害的。你们又不是不看国产电视剧,这点道理还能不明白?越是你身边的人,越能陷害你。”
“你说清楚点!”
“我招,我全招!”马猴换了一付面孔冲床底下的我们大喊,“出来出来,都他妈给我滚出来!一进这屋我就闻着你们的味了,都在这儿憋着劲害我!奶奶的,毁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嘛?”
老枪先钻出来,边钻边骂:“这谁呀,什么东西都往床底下塞!你瞅瞅,这都什么玩艺?鞋擦子、木梳子、臭袜子,还有半拉成干了的苹果……都要赶上拉圾箱了!这种卫生条件怎么能行吗?别说四化,就是五讲四美三热爱都不达标……”
老枪的碎嘴一直是我们宿舍里的一绝,屁大的事他也能说成山那么大。关于这一点我们都有常识,无论什么话题让他开上头,他就能一直说下去,不到饿得心发慌他绝不停下。可这次显然有些意外,在越说越热闹的时候他忽的就住了嘴,然后闷闷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于是我立刻就明白了:屋里的两个姑娘至少会有一个美女!
只有看到美女的时候,老枪才会成为哑吧,这已经成了老枪一个标志性的特征。
老枪这毛病大伙儿都知道,所以屋里瞬间就热闹起来,大伙一声哄,从屋里的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床底下、衣柜里……都是常人绝对想象不到的地方,跟电影里演的地道战似的,神出鬼没。
姑娘呵呵地笑了起来:“贵宿舍真是藏龙卧虎啊!”
我所隐藏的床底比较宽敞,所以我钻出来的动作也就比较利落。可等站在那两个姑娘面前时,我也和老枪一样,傻了!
但我傻的理由要比老枪堂皇,因为其中一个姑娘居然是铃兰格格。
10
我上千次地设想过和铃兰格格的重逢,也上千次地精心设计了再见她时的开场白。可真的站在她面前时,我居然也和老枪一样,哑了。
她认出了我,冲我呵呵地一笑,说:“是你呀,好好的往床底下钻什么?”
她的笑容让我平静了些,我看看天花板,再看看床底,然后说:“屋里太热,相比之下还是床底下凉快,你要不要试试?”
她说:“算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马猴看了看我,一脸的阴险,再扭头看看铃兰格格,已经是一脸的灿烂。他跟铃兰格格说:“看样你们认识,这我更得警告你,别被这小子的外表所蒙蔽,他是典型的坏人,知道什么叫披着人皮的狼吗?看到他你就明白了。”
她仔细打量我:“你身边的人就这么评价你?”
“他这是夸我,是在美化我!”
马猴嘿嘿一乐,开始给我们互相介绍:“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你们已经认识了,他叫卫捷,我们都叫他老狼。那个一直躲在衣柜里的,叫常军,我们叫他大炮。这个一直躲在吊橱里的,叫江正汉,我们都管他叫大傻,你们也别客气。还有这个,这是老枪,那个,那是闷雷……”
“你们这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怎么听怎么不像好人。”铃兰格格身边的圆脸姑娘开了腔,全是日本连续剧里的词,“我叫虹静,她叫铃兰格格,第一次见面,请多关照。”
虹静长得也挺不错,高个长发,像混血儿,而且特大方,还伸出手来挨个和我们握。握到我的时候,她眉毛挑了挑,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你就是卫捷呀!”
我没搞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在此之前,我没见过她,更不可能欠她的钱,我就根本不认识她。
和她握手的时候,我发现她的手很冷,握在手里非常不舒服。还有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像狐狸一样让人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接下来大伙就围坐在一起胡侃,侃国际形势,侃国内政策,侃银河系里有没有外星人,什么离谱侃什么,满嘴跑火车,什么边都不靠。
这种气氛下大家是很容易互相熟悉的,没费什么功夫,虹静就跟我们嘻嘻哈哈地打成了一片。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铃兰格格,她表现得特安静,几乎不说话,无论我们说得多热闹她都只是微笑着点头。
虹静晚上要去游泳,可她从来没下过水,她怕把自己交待在了海里,就问谁有空陪她?
除我和铃兰格格之外,所有人都说有空。
这样,就有了我和铃兰格格单独接触的时间。
必要的沉默之后,我问铃兰格格:“喜欢蓝球吗?”
她说:“喜欢。”
“喜欢乔丹吗?”
“喜欢。”
“喜欢巴特尔吗”
“喜欢。”
“喜欢宋世雄吗?”
“喜欢。”
“喜欢泰森吗?”
“喜欢。”
“那我们去看球,今天有排球赛。”
“好。”
走在校外的街道上,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浑身的细胞都在拼命地伸懒腰。
我说:“好久没见了。”
她说:“哦。”
我说:“我在学校里找过你,可没找到。”
她说:“哦。”
我说:“我每天都在找你。”
她说:“哦。”
我说:“为了找你我几乎要把学校翻过来。”
她说:“哦。”
我说:“那天之后我一直想见你。”
她说:“哦。”
天越来越黑,街上的人越来越少,我们的身影在路灯下显得有些张牙舞爪。无意中,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她身体抖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继续走。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浑身一震,停了一下,低下头,继续走。
有意地,我的手握住了她的。她挣了一下,没挣脱。
我说:“我喜欢上了你。”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长久地看着。之后,她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在路灯的映耀下,滴滴晶莹。
她说:“我骗了你,我在另外一所学校。”
她说:“我常到你们学校来,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的就是想见到你。”
她说:“我每天都在打听你,想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跟谁说话和谁做朋友……”
她说:“我每天黄昏都在学校门口徘徊,希望我们可以在偶然中重逢……”
她说:“我早就喜欢上了你……”
她说:“我早就知道你用望远镜看我,但你不知道我也买了一个望远镜,比你的还大……”
如果心情可以让自己飞翔,我想我此刻应该正在飞往天堂的路上。
她穿一袭白包的长裙,身体扭动间那长裙就飞舞了起来,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这种形容有些牵强,但她给我感觉确实如此。她像花一般的优雅,让我沉醉不止。
夜色中,我闻到了百合花开的味道,香气四溢,令人心醉。
这突如其来的快乐让我们相信,我有足够的理由高声大叫,即使吵醒这座城市中那些正在梦中的人们我也不在乎。
第二章
1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砸我别克车的那个人不是你?”我捧着电话跟一个叫王觉重的家伙说,“我一直以为那人是你呢。”
“你说什么呀,我能吃饱了撑得干那事吗?我这几天都在北京没完没了地开会,下个星期去上海,再下个星期去广州,会太多,我太忙,只好等我回去之后再还你钱了。”
“那好,等你回来我请你吃饭,不过在这儿我先给你道个歉,因为砸你别克车的那个人是我。”
“去你妈的……”
我及时扔了电话,让他接下来的精彩技艺无处炫耀。他的骂人技艺一向以精彩著称,又狠又含蓄,我领教过。我们俩曾经在保龄球馆里合伙把一个小偷骂到吐血,尽管事后证明那小偷的吐血与我们手里的保龄球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还记得把那小偷送到医院后的情景,大夫撕开他胸口的衣服看到他的伤痕后不住地“赞叹”:“真狠呀!”
王觉重是一家“戴”着外资“帽子”的资易公司老总,其实就是一空心萝卜,水灵的只是外面的那一层皮。我们的熟悉是因为大家做的生意内容大体相同,全是什么事都干,什么人都骗。正因为如此,我以前才把他当成一个不错的贸易伙伴,也是朋友。
不过后来他欠我钱了,我们也就由朋友关系改成了天敌关系,跟猫和老鼠的关系比较相近。我们每天都在玩捉迷藏,他躲我抓,一玩就是半年多,谁都没歇口气。战争年代,一歇气什么都飞了。
为找他这半年里我神出鬼没,白天黑夜漫山遍野地堵他。相比之下,还是他技高一筹,整个城市都要被我翻遍,就差下水道没找了,可还是抓不着他,他比神仙还神仙。
在这一点上,我服他。我就没他这么能干,谁要想找我,一找一个准。
上个月,我查到他平时开的那辆别克车在一家汽车整理厂里停着,准备拖回来的时候忽然又冒出来另外一个车主,说那车是他私人的,和王觉重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人跳出来的时候理直气壮,说话的声音也特大。他手里关于那辆车的全套手续无一不全,而且怎么看都像是真的,弄得我很下不来台,感觉特没面子。
回家后我就找人去把那车给砸了,标准是砸过之后再也不能送修理厂,要直接送垃圾回收站。
我还特别吩咐,一定不能放过那车主,他的两眼必须要像熊猫那样青,我不喜欢看到他的眼睛,必须要让他妈都认不出他来。
这叫“一拍两散”,这是我在社会上晃荡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几条原则之一。我得不到的你也甭想得到,谁都别跑我眼前来装大个的。现在做生意非得这么狠不可,你不收拾别人,你就得挨别人收拾。
笑着打招呼那是陷井,笑完了大家就会亮刀子。人性表面的那套善良是装给人看的,里面的那套狠毒是扮给鬼看的。见人杀人,见佛杀佛,给谁都不能留面子。夏天喝冰水是享受,冬天还喝冰水那就是有病。
人都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在那些谁都不愿多回忆的倒霉日子过去之后,我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好时光。在这几年里我干了不少事,先是把自己的印刷公司脱了手,卖了一个好价钱;然后在另一家公司不怎么景气的时候把它收购进来,结果几个月后这家公司又莫明其妙兴旺起来,于是再把这公司卖掉;然后再买一家新公司,然后再卖掉……
做习惯后就知道了,卖买公司跟贩买烂白菜的程序基本一致,都是低入高出,不用费什么脑子,有便宜就脱手,一切都OK。
可我还是失了手。泡妞泡成老公,炒股炒成股东,我最后买这家公司的时候实在是喝醉了,以致日后我怎么促销都没法把这公司脱手,买一送一都不成,没人要。
最后没招了,我只好去当这公司的经理。
这家公司是一个除了军火毒品之外什么都折腾的公司,总部在香港,国内设有青岛、北京、上海三个分公司做为骗人的常设机构,每个分公司的老总都是董事会成员,每人都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股份。
卖给我这百分之二十股份的孙子是我大学的同学,闷雷。他的家庭一直就很传奇,据说他爷爷在国民党时期就是一大财主。当时我跟他套近乎时还想着从他手里捡点便宜,结果证明,这家伙的道行比我深,他美滋滋地涮了我。
他卖给我的这二十股份干脆就是一堆垃圾,不是垃圾,是比垃圾还垃圾。不过,这一切都是到了手里之后我才明白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还是老天长眼,闷雷涮我之后就出了车祸。先是酒后驾车撞人逃跑,后是碰到警察拦车又把警察撞了,弄了个一死一伤。结果两罪并罚,被判了十多年的徒刑。
活该,骗我的人,都没好下场。
其实友谊完全可以用贷币来衡量,这个朋友是值五万的朋友,那个朋友是值十万的朋友,等等。像闷雷这样绝对只值十万块以下的朋友,非要来跟你办超过十万的事,那就准有麻烦,不是黑你就是蒙你。
真他妈的!
这公司也曾经很辉煌过,当年名振江湖,后来活活被欠债拖垮。现在的它除了一个看起来比较体面的躯壳之外,其它的都和膨化食品一样,全是吹出来的。另外,我接手之后还发现它竟然欠了银行上千万的贷款,而闷雷居然把这事瞒得汤水不漏,这一点真是让人佩服,他真是一人才。可惜,天妒英才呀!
杀人者必被人杀,欠钱者必被人欠,骗人者必被人骗。坐在这公司经理室里宽大的老板台后面,我哭笑不得。
在这几年骗来骗去的生涯里,没完没了的吃喝使我胖了不少,我变得又胖又丑,可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我相信,头顶的光环和手里的钞票会让一个白痴也变得貌似潘安。
钞票是所有一切的货币表现形式,有了它就有了一切。
2
经过几年的变化,大炮现在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我计算过,算上大学同学这层关系,我们的友谊最少得值二十万。当然,这其中包括我欠他钱的因素。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只要现在这公司能捞着钱,我欠他多少还他多少,连利息都算上,还按高利贷的标准。
他信了我。于是每每有和中年妇女有关的欠债纠纷他都会自告奋勇地去处理。在对待中年妇女这一问题上,他的表现非常出色,从没让我失望过:什么骨头,甭管有肉没肉,肉质如何,他全不放过,一律啃得干干净净。
对于大炮,我对他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学时代的记忆上。
大炮不仅是第一个把女同学领进宿舍里来过夜的勇士,还是我们同学当中最早参与嫖娼活动的无耻之徒。在大炮的嫖娼生涯中,他曾经干过一件轰动一时的事。这件事一直在我们同学当中流传,有了好几个不同的版本,成了他的独特记号。
其实,这件事是非常恶心非常无耻也非常没有道德取向的。
关于这件非常恶心非常无耻的事的全过程是这样的:在一次警察打非扫黄的嫖娼检查中,正在洗头房里猫着的他被警察堵了个正着。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床上,仰面朝天,另有一个女人坐在他身上,采取着女上位的做案姿式。
警察冲到他跟前的时候,那女人还疯狂地在他身上运动。警察把女人拎起来之后,他的做案工作还在那儿雄伟地挺着——他那时的身体素质实在太棒了。
按理说,这事放在谁头上都得罚款五千,这是稳拿准没跑的事。可他就能找到另一种说辞。他跟警察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喝醉了,路过洗头房,就进来找张床睡一觉,他只是在睡觉,非常舒服地睡觉。至于那女人什么时候进来的,干了什么,他一点都不清楚。
他这样的回答,傻瓜都不会相信,更别说是警察了。
警察说那女人在干什么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的家伙怎么还竖在那里?
他一脸的迷茫说什么什么?那女人趴到我身上来了?我的家伙还竖着?警察叔叔们,你们是不是看错了?
警察说废话,多少双眼睛都看见了,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
他说既然你们都看见了,那我得报案,我让女人强奸了!天呀,这是什么事呀,我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让女人给强奸了!这还有没有天理呀。起码让那女人赔我点精神损失费。警察叔叔们,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呀……
再接下来,无论警察怎么着,他都坚持说他在睡觉,别的什么事也不知道。
他还一个劲地跟警察们解释,你看我这人多诚实多善良,我怎么可能干你们想的那种缺德事呢……
最后警察都让他给惹烦了,那五千块愣是没罚他。臭骂他几句后,谁也懒得再搭理他。
回来之后,他就跟我们吹开了:他老子是什么官,他大爷是什么官,他三叔是什么官……总之,就是他干什么警察都不能管他,要管的话也只能当他的保镖。
对此,老枪的分析是:从法律的角度,由此来认定他嫖娼缺少必要的证据,而这证据的取证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可有一天,他喝醉了,把实话说了出来。然后,他忧心重重地告诉我:“以后如果你要嫖娼,一定要让女人趴在你身上!”
3
“市南的‘大都会’里来了新妞,有日本的也有俄罗斯的,个个水灵,瞅着就眼馋,咱们去视察一下吧?”大炮一进我办公室门就跟我说,“出去这一趟我身上零件都要憋坏了,你让我去的那是什么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满大街都找不着个上档次点的妓院,‘娼’盛繁荣‘娼’盛繁荣,不娼盛那城市怎么可能繁荣嘛!”
“我下午约了朋友,另外我对外国妞不感兴趣,她们都有狐臭。要去你自己去。一会儿我得去喝茶,陶冶一下情操。”
“茶有什么好喝的?算了,你不去我自己去。你约的这朋友是女的吧?这是哪儿的良家妇女?你小子太卑鄙了,怎么老冲良家妇女下手?都快成了‘妇女杀手’了。”
“妇女杀手”,这是他送给我的外号,这外号有两个作用:一是为了恶心我,二是对我这几年荒淫无耻生活的总结,非常形象。
“找良家妇女就像吃家养的草鸡,肉质结实且滑软,而找职业‘选手’则像吃工厂的养殖鸡,全是催化剂,所有的大腿都一个形状,千篇一律一个味道,越吃越够。” 空中有只蚊子,飞来飞去,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伸手抓住,然后捏死。
他说:“你那是不饿,饿极了别说养殖鸡,就是鸡爪子也能馋出满嘴口水来。对了,我在外面听到了一个消息,公司要大地震,就在最近,你得当心点。”
“地震?这有什么好处?大家的利益互不侵犯,瞎折腾个什么劲。还是老老实实地去蒙别人的钱吧,自相残杀能杀出钱来?”
“这事可是好事,能杀出大把的钱来。你欠我的钱总算是有戏了。”
“好事?猫在这公司里我就从来没听到过什么好事!”
“我听说香港总公司以前曾经从一个国际骗子手里买过北美一个叫阿其比亚的小国家的债券,是七十多年前的债券,债券是真的,那国家也承认,但就是换不回钱来,因为那国家人特少也特穷,根本就没钱。当年经手这票单据的业务员是为了吃回扣才买的债券,反正花的是公司的钱,回扣是塞进他自己腰包。他做完这笔业务后就辞职了。”
“靠,那个白痴,那种债券就是废纸一张。前些天还有伙骗子要卖给我袁世凯时期中国发行的债券,为此我专门到银行打听过,这种债券有是有,可咱们国家根本就不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那债券就是一堆废纸——这和咱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现在那个小国家从地下挖出了石油。更难得的是,这小国家居然要对以前的欠债进行偿还。”
“真的假的?这么说起来咱们要发财了,那笔债券的面值有多少?”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照我的估计,这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你自己算算,就是一千块钱,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利滚利,存七十年也不是个小数。”
“你这消息从哪儿得来的?”
“从哪儿来的你甭管,总之很可靠。我别的不关心,只关心你欠我的钱。你有了钱,我也就有了。”
我拍拍大炮的肩膀,感到他太可亲了。在我心中,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在这一瞬间由二十万上升到了三十万。之后我猛地发现,这世界充满了意外,喜剧的开场却以悲剧结尾,悲剧的下面又隐藏着喜剧,不到大幕落下,你永远不知道结局是怎样的。
“所以,现在咱们得防着点背后的冷枪。香港那帮家伙也不是吃素的,你手里才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说起话来没什么说服力,当心人家把你清出局,那可得不偿失。你想想,那笔钱要是兑了现,咱们光每年的分红就能拿多少?。”
“股份大家都差不多,大股东每人都是二十左右,香港的大老板能多一些,可也多不了多少,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就看谁能争取主动了,有了制动权,那笔钱就可以任自己调配了。”
“还有,听说林静芝已经回来了,现在正躲在家里,可能她也知道了债券的事,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林静芝回来了?按理说她回来会先给我打招呼的。”
“我没看见她,但有人看见了,是在机场见到的,已经回来十多天了。”
我抄起电话,给林静芝打手机,接通后我问她事办的怎么样,香港总公司现在什么态度,今年有什么新动向没有,林静芝一一作答,说得模棱两可,答得滴水不漏,特别有水平,很有外交官的风采,就跟事先排演好了似的。
接下来我问:“香港天气怎么样?多注意身体,别乱吃东西,身材是革命的本钱呀,特别是对女人而言。”
她呵呵地笑,说:“这里天气不错,我挺适应这里的生活。”
电话收线后我立刻打给一个香港的朋友,问他香港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他的回答是不好,连着下雨,七八天了,人都快变成泥鳅了。我在心里暗骂:“这个狗女人,敢跟我撒谎,真是欠收拾!”
看样林静芝真是已经回来了,可她为什么要躲起来不见我呢?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她想串通香港公司来整我,或者她自己想来整我。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合理答案。
林静芝是青岛公司的副经理,也是股权人之一,她的股权在百分之十以下,是家族遗留,准确地说是前夫遗留。她前夫我没见过,我见她第一面时她正带孝,给他前夫带的。有人说她前夫是因为没日没夜和她做爱累死的,精尽人亡。
林静芝是个漂亮的女人,身体丰满,腿细而长,还总穿短裙黑袜,特性感。有好几次我趴在妓女身上时都在想她,于是稀里糊涂就交了枪,让妓女白捡了便宜。一想起这事我就特郁闷。
我对她的总结是思想简单,身材魔鬼,追求高贵,最后的定义是她没什么可怕的。本来我是没把她放在心上的,把她想到最伟大,她也不过是香港总公司安排在我身边的一个奸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我干什么坏事而已。
只是,她最近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怪异,单就她自费去香港这一事就超出我意料之外。再加上债券这档子事,于是我开始怀疑,在她的身后是不是隐藏了些什么?这可不是件小事。
我煮了一壶咖啡,边喝边琢磨。为了那一大笔美金,我完全有理由为此付出智力上的投入。
我琢磨得太出神,大炮什么时候出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从我手里抢过咖啡,边喝边骂:“屁屁屁!商业欺诈!商业欺诈!典型的商业欺诈!什么日本妞,那叫床声明摆着就是东北腔。妈的!你跟我说说,会喊一嗓子‘八格牙鲁’就是日本人了?”
4
现在青岛公司的所有开销都是银行贷款,这公司已经欠了银行上千万,所以再要个十万八万的就跟玩似的,从来没遇到什么障碍。我总结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想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得欠他钱,欠得越多,他对你就越好。现代社会就有这么一种贱脾气,别人都黑,你不得不黑。
我现在就靠花银行的贷款混生活过日子,我挺感谢银行,银行确实太够哥儿们了,每到过年过节还总送礼物来,大鱼大肉的,生怕我吃不饱穿不暖。还有,银行的行长见我总是特热情,跟我一握手就要试我的脉搏,好像对我的健康特别关心,生怕我死了。要我真死了,公司欠他们的钱就都打了水漂。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牵动着这么多人的心。一想到这事我就哈哈大笑,感到每一天的阳光都灿烂无比。
今天的阳光更是灿烂。一天之内,香港公司发来了上百个传真,说是香港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已经换了人,原来的总经理于日前染病暴毙(有消息说是仇杀),他的全部股份由新任总经理接手。新任总经理是位女性。看样挺年青,漂亮不漂亮没法认定,传真过来的照片模模糊糊,连男女都分不清。
我对谁当董事长谁当总经理并不关心,我只是关心那笔债券什么时候能兑现,我什么时候能拿到分红。
总公司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能证明一件事:关于那笔债券的传说是真的。
从公司出来,我琢磨着没什么事,就开着车在黑暗中四处乱逛起来,这已经成了我现在的习惯,对一个单身男人来说,这没什么可指责的。
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5
“先生,把你的眼镜摘掉好吗?这样按摩的话会很碍事的。”
跟我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短裙短衫的姑娘,她的裙子和衣服都短到了极点,几乎要包不住她丰满的身体。她穿成这样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里是洗浴中心,换成通俗的说法就是澡塘子。另外,这里是会员制的,说得直白点就是收费虽然贵但安全。还有,我比她穿得更少,我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浴巾。
我摘下眼睛,扔到一边。其实那只是一副平镜,是虚假的掩体,是掩耳盗铃的工具。我戴着它就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有一点好人的架式,哪怕只有是一丁点。不过很可惜,这一点我一直没能做好,最近这几年就一直没有谁拿我当好人。
她按我头时,身体晃在我面前,我没客气,直接把手从她上衣里伸进去,捏了两下然后再往下面摸。
她往后一躲,说:“先生,请你尊重一点!”
我说:“你少他妈的给我装,你是新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你不知道?你说点专业术语成不成?讲点职业道德好不好?”
她白了我一眼,说:“我就这样,不好你就换。”
我坐了起了,挥手给她一记耳光,她捂脸时我又飞起一脚。她蹲到地上,也不哭,只是瞪着我,那双眼睛里充满了仇恨。我丝毫不怀疑如果我们现在在相对公平的一个环境里,例如我们都是男人,都是一丝不挂,那她一定会挥动拳头扑上来跟我拼命。
但现在不会,因为这里是会员制的娱乐中心,她所做的只能是服从。
听到里面的声音,外面的服务员也就是保镖迅速冲了过来,问我什么事?我头也不抬地说:“换人!”
新换的姑娘懂事多了,什么剌激她说什么,一脸的媚笑,她在我身上轻重不一的按着,还时不时的用她丰满的胸部来触摸我,这样的结果是很快我就烦了。于是我干净利落地冲她说:“脱衣服脱衣服……”
再连下来就是感觉代替视觉,我开始一任自己胡作非为。我已经堕落在这个肉欲横行的世界里了。呼吸,嚎叫,呻吟之后,我快乐了,我兴奋了,我满足了,我开始为自己辩解了:堕落其实也挺美。
没有激情,也没有情感,没有亏欠,一切都是平静而苍白,完整而真实。
这是钞票可以办到的事,与其它无关。
出门结帐时,我看到那个被我打过的小姐正呆坐在门口的沙发前,无聊地翻着一份破杂志。见有客人出门,她立刻站起,堆起职业的微笑说:“谢谢光临,下次再来……”
冲我说完后她认出了我,表情有些僵硬,但依然还是笑容。她的脸红肿着,眼角隐约可见仇恨的泪花。
我伸手去摸她脸,她缩了一下,然后不再动,任由我抚弄。
我捏捏她鼻子,然后拍拍她的脸,接着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大约有一千块,我把钞票卷成一个卷,掀起她的裙子,塞了进去。她抖了一下,脸色明显变白。我一声冷笑,扳过她的脸,在她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按开电梯,钻了进去。
7
我开着车,在青岛的马路上没完没了毫无目的地乱窜。
在一天又一天的动荡生活中,我变得越来越接近野兽的脾性,只知道贪婪和发泄。可以前,我却是那么……
记得刚认识铃兰格格时,我纯情得像一个白痴,就知道傻乎乎地跟她谈什么人生理想崇高道德,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她居然对这一话题感到万分有趣,我们甚至还为某一理想的状态而争吵,积极地探讨着人生种种伟大的可能。
那一年,我只有二十岁,每天醒来都会有晨勃发生。那时候的我是那么年青,两眼迷蒙,总是一付睡不醒的样子。
那时候的世界是那么清新那么美好,周围的人们也总是那么单纯,每天都在为能如何更好地为大家服务而费心伤神。而现在,城市中早已充满了各种喧嚣和肮脏,就连厕所里都塞满了各种性病广告,所有的人都在为操和被操而奔波……
不是不是,也不完全是,世界没有改变,世界依然如旧,多年前修建的车站依然在那里给外来者被骗被打被丢钱包提供方便。我和铃兰格格当年站立的地方现在立起了一个书报摊,上面摆满了各种封面剌激内容普通的非法刊物。
我们曾经在那里傻站着,我伸手去拉她,但她躲了,她的脸红红的,她说要去亲戚家,然后她就走了,头都没敢回,步子乱乱的。我就那么傻站着,直到有人问我住不住旅馆我才想起应该往家走——那是当时的我,十年前的我,皮肤白嫩且易红,一见姑娘就心跳加速。
而现在……
我叹了一口气,把车停在书报亭边,让摊主给我拿盒泰山烟。摊主把烟拿来的时候看看左右,然后小声问我:“要毛片吗?特精彩,强暴幼女的,保证你没看过这么剌激的,绝对的物有所值,不好看我退你钱。”
反对一切可以反对的人,打击一切可以打击的事,任谁都不能给他们机会,这是我现在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结果是我对谁都不放心,无论是谁我都觉得他们有害我的可能性。于是,我特累。对谁都要提防可是一项大工程,通常是顾了头顾不了脚,谁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到天亮。
如果可能,我睡觉都不愿闭上眼睛。
林静芝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回来之后十多天的行踪让我给调查清楚了:她泡了一个情人,这十多天她都躲在郊外海边的一座别墅里和那情人厮守缠绵,连门都不出。鬼知道他们这些天都靠吃什么为生。没完没了的做爱多费体力呀!
负责办这事的大炮告诉我:“这女人干什么都投入,她那叫床声——简直太大了,我顶风隔着两里地都听得清清楚楚,跟他妈的杀猪似的。那叫声,海里的鱼都勃起了,简直太剌激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面色红润,激动得两眼放光,跟身临其境似的,脸上的肌肉都在剧烈地收缩,感染得我也没来由地产生了种种兴奋。
9
上午一到公司,策划部就给我送来了一份策划书。开头几页都是废话,跳过去之后是一项建议,建议把石老人附近的土地征下,开发花园式商品房及住宅,将公司少量的流动资金转化成大量的固定资产……
话说白了,换成跟策划不沾边的说法,就是圈地盖房子然后卖钱。
策划书的最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论证了这一行为的益处:第一期可以收入多少,第二期可以收入多少,等等,只报喜不报忧,一点困难也不替自己设想,尽想着捡便宜。在这薄薄几页纸的文字里,我所能见到的到处都是形容词。好好的一策划书,弄得跟散文似的,而且还变着花样地夸自己,非逼着人相信这策划人简直就是天才。
只是,这策划书里死活不提盖房子的钱从哪儿找。
这主意不是什么稀罕货,在当前这环境下,需要成本投入的主意都不是好主意。在眼前这个节骨眼,我什么风险都不会去冒,我要老老实实地等着那笔巨款分到我的口袋里。待在目前这个位置上,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装扮成个傻子,老老实实待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我把策划书扔在一边,然后给策划部打了个电话,说:“策划书我看了,感觉不错,挺好,非常好,很有想法,很有创意,很有建设意义……”
乱夸一通后我婉转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策划,虽然很有智力投入,但等等再说吧。最近公司紧张,没钱!
我这么给策划部面子的原因是因为策划部的经理是王虹艳。王虹艳身高一米七八,曾经是个模特,据说还在全国大奖赛上拿过名次,走到大街上绝对得鹤立鸡群。我一直想泡他,但终始没能得手,她就从来不给我单独和她见面的机会,她就跟防贼似的防着我,极其警惕。不过这证明了一点:身材越好的姑娘警惕性就越强。
这边电话刚扣下,海山公司的老总张海山就打过来,约我去打高尔夫。我一听他的声音就想找借口扣电话,但他很识时务地表明了他的立场:“今天只打球,不谈别的。”
我听明白他的意图后连声说:“没问题,只要不找我要债,就是跳楼我也陪着你。”
张海山长着一张和他名字一样庸俗的脸,一张嘴你就能知道他上顿饭吃的是什么。他的穿着是最没品味的,“皮尔·卡丹”西服能和军用布鞋混在一起穿,搭配得牛头不对马嘴。虽然他的衣服件件都是名牌,但套在他的身上都比地摊货还要地摊货。
他居然还打发蜡,隔着老远我就能闻到一股子怪味。
在高尔夫球场里我们泡了几个小时,话题不知不觉又扯到了钱上。不过是我先提出来的,我说:“你那笔钱我一直想还,可你看,我现在手头特紧,实在是周转不开,你再拖拖吧。”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什么关系呀,不就几十万嘛,咱们的关系还能不值这几十万?你跟我提钱那是瞧不起我!”
他这人我了解,不喝醉了绝不会是这样。清醒的时候,一分钱他也能看得比世贸中心还大。我挺奇怪,说:“你的意思是我欠你的钱就不用还了?”
“你还跟我提什么欠不欠还不还呀?自家兄弟吗!最近手头宽余不宽余?有困难尽管提,哥哥的钱就是你的钱,甭跟我不好意思。”
我盯着西边,发现太阳并不是从那里升起。于是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到底什么事?”
他说:“没事,我没事,我什么事都没有!你要有事你说话!”
我说:“那好,我手头紧,先拿两万来花花!”
他一口答应,回去的时候路过银行就去提钱。他越答应得痛快,就越加深了我的疑惑。这下情形倒了过来:借钱的不着急,欠钱的却着急起来。比较搞笑!
我说:“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说实话,大家都是明白人,黑灯瞎火的你在这儿乱喷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他打了一通哈哈,说:“你真是快人快语,我没什么意思,只是希望回头你老哥发达了,有了好处可别忘了你兄弟呀!你知道我那建筑公司最近一直没接什么大活,听说你们要在石老人那儿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能关照兄弟可一定得关照兄弟呀!”
我刚收到策划书,他就约我打高尔夫。事情联系起来之后我恍然大悟,看样这家伙已经把王虹艳给摆平了。想到这儿我就一阵酸意上涌,狠不得上前踹这家伙几脚。妈的,表面上跟我称兄道弟,背地里却到我公司里扒小妞裙子。
我说:“老兄,你这赌注可压歪了。已经欠你那么多钱了我就不妨告诉你,开发花园住宅小区这想法挺好,可没钱,这工程根本就没法进行。”
“得了,你就别瞒我了。”他也跟我推牌,“现在就凭你公司的招牌,市里这几家银行,哪一家都巴不得借钱给你。”
“我公司什么信誉我还不知道,要个十万八万没有敢不给我的,可要多了,行长就该给拖出去毙了。”
“你别逗了,你还瞒什么呀,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们公司债券那事都上内参了,拆成人民币那是三个多亿呀,现在谁不知道这事?大家眼都红着呢!”
如果不是大炮告诉我,我就不知道。我心里想着,脸上却毫无表情,我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你刚才不是说兄弟嘛,关照自然是一定的。”
接下来的安排我没少宰他。我们去了海洋皇宫,包了一间贵宾房,然后我又找了四个小姐来陪酒,说不喝醉谁也不准出门。我知道他,干别的行,可酒量极差,一瓶啤酒他就能弱智到去跟酒店服务员拜把子做干兄弟。
我说最近我神经衰弱,正好找这机会治一下。他听了连声附和,说:“对对对,美女就治这病,这是绝好的偏方。”
这一趟花了张海山不下两万块。放在以前,他早就哇哇乱喊不住惨叫了。可今天他居然满脸微笑,一个劲地说便宜,其它的连屁都不多放一个。
这就是生意人,这就是投资,这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妈的!
海洋皇宫的屋顶呈圆形,从外面看上去就是一个圆球,很像个乌龟盖。上学那会,它差不多算是青岛市最高档的娱乐场所。铃兰格格每次路过都要冲我喊:“看,那像不像乌龟盖?”我每次都说不像,她逼问我像什么的时候,我说像海龟盖。她就撅着嘴说:“切,还不是一回事嘛!”
那时候进海洋皇宫吃一碗面条一直是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工作之后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就要来这里,请铃兰格格美美地吃一顿。后来真的工作了,真的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但铃兰格格没请成,所有的工资基本都还债了。在开工资之前,我就已经花掉了接下来大半年的薪水。我总改不了透支的坏习惯,哪怕钱包里只有十块钱,我也会琢磨去买五十块钱的烤鸭。
到了今天,海洋皇宫依然没关门,但档次已经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场所了。不过,在这种地方,只要有钱,只要想花,多少钱也能花出去。你就是不想花,他们都能制造理由让你花出去。
我要了一瓶“路易十三”,小姐们喝了一大半,有一个酒量挺差,没喝几口就抱着我吐,吐了我一裤子。我也喝了些酒,正是最兴奋的时候,于是不顾我和小姐的裤腰其实有很大的差别这一事实而去抢小姐的裤子穿。小姐挣扎着尖叫了几声,发现叫也是白叫,越叫我还越来劲,就顺从地让我为所欲为。
女人的身体昏暗中看起来都一样,在酒醉之后更是如此。我和她们滚成一团,分不清谁是谁,反正她们的功能都一样。我捞起一个来就搂抱一番,接着再搂下一个,直到自己无力倒下,然后沉沉睡去。
夜色下,一切的丑陋都变得无足轻重,反正明天醒来天空依然会干净得如同水洗一样,只有屋里这此起彼伏的叫床声在时刻提醒着我:这,是一个真实而活生生的夜晚。
10
大炮告诉我,已经有人动手了!
大炮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得像他脸上要进行某种化学反应。他说:“香港人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一出手就是狠招。”
果然,我一进办公室就收到香港公司的传真,上面说由于特殊的原因,董事会要重新开会,各公司副总经理一职都要重新任命,一律由香港总部签署任命书。
没过半个小时,北京公司、上海公司的两个经理都给我打来电话,他们的意思和香港公司背道而驰,不是砍掉分公司经理而是要解除总经理的职务。在权力与金钱面前,他们每个人都显得很有勇气。我很快就判断出来,这两人已经联起手来,他们要对付的不是我,而是刚上任的总经理。就目前而言,双方谁更有实力一些还是个未知数。我观望下去是最好的办法。
事情很清楚了,公司的全部股东不过十几人,股份接近百分之二十的只有四个人。制造这次骚动的必定在这四个人当中,其他人不会那么不自量力。坦白地说,自从我知道总公司有这么一笔横财之后,我也想夺位。现在这世道,谁看了钱都眼红,不眼红那他就是白痴。
北京公司的王瘸子说:“兄弟,咱们是自家兄弟,没理由让一个外来的丫头指手划脚,`你说是不是?”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说:“兄弟,香港总公司那边的为人你可是知道,新来的这丫头一站稳脚跟就会先拿你开刀,你和前任老总一直不合,你心里有数吧?”
上海公司的老于头我没什么可说的,我跟他没怎么犯过事,他是好是坏,是人是鬼我都没印象。可北京的王瘸子,我怎么瞅他怎么不顺眼。这家伙绝对就是一恩将仇报的无耻之徒,我们之间的友谊连两毛钱都不值。
上次他来青岛寻欢作乐的时候,吃喝嫖赌全是我买单,可这家伙临走时还是趁我不备撬了我的姑娘。
一提这事我就生气。当时我带的那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她是个跳舞的,据说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她那腿,随便一抬就能够到鼻子。为了让她抬腿,我在她身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那钱花的,我想起来都心碎,开间妓院省着花都够了。
可王瘸子在青岛的那几天,居然三下五除二就把她搞了,然后还领着她去了北京,同居了大半年。后来我才知道,王瘸子在青岛的时候,出手就是一克拉的钻戒。对女人,这家伙总是很有办法,稳准狠,非常舍得花钱。
也就是因为这事,我跟他算彻底地结下了仇。
当然,这绝不是一个姑娘这么简单——这就不是姑娘的事。
第三章
1
我的记忆再次明显地出现混乱。在我的大脑中,时空出现断层,我似乎又成了那个纯情无比对爱情一心向往的少年。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崇高。
那时候的我将爱情看的是那样的纯净。
那时候的我只想一心一意在爱情周围扫土铲雪。
可结果却是我无情地被爱情所抛弃,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漫天风雪之下,傻乎乎的不知哪里是北,哪里又是南。
我在慢慢地培养自己对爱情的抵触,直到我不得不相信:爱情其实就是自欺欺人的天方夜谭。
学生宿舍里曾经有人公布过他发现的一条真理:每个人都有一个想泡却怎么也泡不上的姑娘,每个人也都有一个想他死却怎么也死不了的仇人。
以前一直认为很对。
现在认为纯属胡扯。
例如我,一直想泡铃兰格格,结果就泡上了。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一居室,煤气什么的都齐全,而且走廊特长,能放一大堆东西,从厨房到客厅的距离甚至都可以练往返跑。那房子是我大哥他朋友的,说租显然不合适,那租金少得简直跟白给一样,完全是象征性的。
家里有房子,但我不想回去住。一是离学校特别远,光坐车就要一个多小时。二是邻居王丽萍喜欢叫床,我一看到她就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她实在是太妖艳了,只需一声软语一个眼神我就会自投罗网。
她的身材她的脸庞她的叫床实在是让人没法扛得住,就像再正经的男人也幻想过一夜春情一样,我绝对不是例外。
好在我知道“惹不起躲得起”这句话。所以,我才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过说实话,我租房子的目的比较阴暗,就是想在和铃兰格格缠绵的时候能有个安全的地方,不被人打扰,不被人干涉。
做爱的时候,安静就是一切享乐的基础。
铃兰格格知道我租房子之后,立刻就判断出我的目的。当然,我是不承认的,我得把自己伪装得崇高一些。我说我就要毕业了,租间房子纯属为了学习为了毕业后找工作等一系列高尚的目的,才没有她那么心理阴暗。
她听我说她心理阴暗后气坏了,眼泪哗哗地往下流,非得让我承认我错了。
我赶紧承认:“我错了我不对我心理阴暗我是流氓我不得好死……”
她就笑了,说:“没让你说那些难听的,呸,呸,呸,你死了我跟谁去?”
2
按照当地的习俗,搬家之后要烧炕,意思是搬新地方之后要把朋友都邀请来,吃喝一顿以示庆祝。
尽管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庆祝的,可还是把学校里那帮朋友都招集了过来,把屋子塞得满满的。为此我准备了不少吃的,还亲自下厨,我对自己的手艺非常有信心:只要是我做的,肯定没人爱吃。
铃兰格格被我打发出去买熟食了,让她和我那帮子爱泡别人女朋友的狐朋狗友们待在一起,我实在是不放心。
我在厨房忙的时候,虹静也钻了进来,四处乱看一通后问我:“帅哥,婚后生活幸福吗?”
我说:“美女,现在是试验阶段,一切保密。”
她呵呵地笑,说:“你们俩真是有意思,我就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太传奇了。”
我说:“更传奇的还在后面呢。别废话,进来就帮我干活!”
她答应了一声,然后伸胳膊撸袖子带围裙,我一看她架式拉得这么圆,也乐得清闲,赶紧把厨房交给她领导,自己跑客厅跟朋友们看球去了。
虹静忽然在厨房里叫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大家都听到了,不过都不怎么在意,电视转播的足球赛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我也没当一回事,只是冲厨房里问了一句:“怎么了?”
虹静说:“没事。这鱼还活,我让它吓着了。”
电视里,一个长头发家伙在中场抢到了球。他可能是忙了半天才抢到球,乐坏了,于是抬腿就射门。可惜,球过了边线。请注意,是边线,不是底线,这家伙的脚真是臭得可以了。大伙一起骂。我也骂,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捎上了。
骂了一会儿,实在没词了,我就到厨房去巡视。我进去的时候虹静正在煮鱼,案板上全是血,细看之下我才发现血的来源地竟然是虹静的食指。她用手绢缠着食指,整个手绢都染红了。
我赶紧拉过她的手,发现她伤得不轻,食指尖被切了一刀,很深,几乎看到了骨头。我说:“你傻不傻呀,跟菜刀拼什么呀,吃奶的劲都用上了吧?痛不痛,要不要紧?”
她说:“你别声张,今天这么高兴的事,让我搅了多不好。”
我说:“你疯了,这么大的事,血止不住就麻烦了,你死在我这儿我可是嫌疑犯。”
她说:“没事,这点伤才到哪儿,离心脏远着呢!我讨厌医院。千万别让我去医院。”
我没理她,抓着她的手腕就往门外拖。我拽她的时候,她挺顺从,没费什么力就把她拉到了门口。这时候铃兰格格也拎着一堆东西进了门,见我们神情古怪地往门外走她挺奇怪:“你们这是去干什么?是不是改去饭店庆祝了?这菜是不是白买了?”
我把情况简单跟铃兰格格说了说,然后让她自己先顶着,厨房里的东西会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陪虹静去医院。我有个亲戚是市立医院的大夫。
铃兰格格放下手里的东西,也想看虹静的伤口,我说:“伤有什么好看的,别添乱。你收拾一下厨房,我一会儿就回来。”
铃兰格格答应了一声,拎着东西到厨房继续其它的工作。
我们走到楼下时,铃兰格格打开窗户伸出头来问:“海螺是水开了放进去还是水不开就放进去?”
我说:“你看着办吧,怎么做就怎么吃,反正死不了人。”
她点点头,然后把头缩回去。
片刻她又把头伸出来,说:“早点回来!”
3
医院的亲戚见我领个姑娘去找她顿时很紧张,一个劲地问我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发生的怎么才来?不过当她搞明白我们仅仅是伤了手而不需要做人工流产手术后,立刻就轻松下来,坐的姿势都变了。她重重地靠在椅子上,边摸我头边说:“还以为你闯祸了呢,吓死我了!”
虹静的伤口很深,缝了四针,然后包了一大圈纱布。这样的结果衬得她其它的指头细而长,象葱段般洁白晶莹。
亲戚说:“没什么事,皮外伤,别碰水,休息几天就会好,手指头上的肉好长。”
有熟人就是好,挂号之类的手续能免的亲戚都给我免了,而且还不用排队,整套程序干净利落。
送我们到门外时,她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你能不来尽量别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傻乎乎的哥儿们正领着一个姑娘在打听做流产手术危险不危险。于是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虹静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她的脸皮比我薄,红得也比我快。我们很不好意思地离开医院,就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我们为根本就没出现过的错误而自责,很好笑,但谁也没笑出声来。
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虹静莫名其妙地冲我说了一句:“你这人还挺仗义。你陪我出来,不怕铃兰格格吃醋?”
“这有什么醋可吃?”我说,“这叫义气,明白不?”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那表情弄得我有些傻,实在搞不明白她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
我们坐大巴,然后转小巴,就在我们快要到家的时候,她忽然大吓一声,然后捂着那受伤的手,痛苦万状。
“怎么回事,是不是麻药的劲消了?”
她摇头,满头大汗,一脸的痛苦。
“麻药的劲过了,肯定会有些痛。忍一忍就好了。”
她还是摇头,脸色显得更痛苦。
“吃个糖球是不是能好些?那边有卖糖球的。”
她白了我一眼。
“或者吃个粽子?”
她再白我一眼。
“难道你想吃烤地瓜?”
她不再白我,随后发表她自己的观点,她说:“是针没缝好。咱们没交钱,缝针的大夫蒙咱很正常。”
我说:“不可能,人家怎么着也是白衣天使,不会干这种缺德的事。”
“可我现在特别痛,这怎么解释?”
“痛就痛,这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我得回医院去,问问大夫,到底是怎么回事!”
“家里还一屋子人呢,把铃兰格格一个人留给那帮孙子,我真不放心。”
“那你甭陪我了,我自己去。”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意思,要不,我去把马猴叫来陪你去?”
“你叫马猴干什么?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和马猴就是普通朋友,上次去你们宿舍也是铃兰格格的主意。她是为了去找你,拉我当幌子,我完全是做好人好事。至于马猴怎么想是他的事,反正我什么都没想。”
“说那么多干什么?好人做到底,我陪你去。”
我们坐小巴,然后转大巴,在已经看见医院大门的时候,虹静忽然伸出手来转了转手腕关节,说:“怪了,一看到医院就好了。现在好多了,没事了,也不痛了!”
“你确定?”
“我确定。”
她的表情很古怪,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来来回回的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但女人做什么都会有很多理由,没有理由也是理由的一种,让你无从去争辩。
我和虹静回家的时候,天黑了,球赛也完了,家里一片狼籍,那帮子狐朋狗友不知道喝了多少,一个个都眼珠子发红,浑身兴奋,满嘴胡话。
铃兰格格坐在屋里陪着这群酒鬼,她和他们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有说有笑,开心得一塌糊涂。虽然能够想到没我他们也能玩得开心,但他们玩得这么开心却实在让我接受不了。
他们这是在打击我的自信心。
他们真的很无耻!
他们实在太无耻!
桌子上能吃的他们都吃光了,每个盘子都是那样得光洁干净,根本就不用再怎么清洗。
他们真的很热情!
他们实在太热情!
他们热情地冲我大呼小叫,不顾我是主人的事实客气地把我往桌子上按:吃呀吃呀你使劲吃,千万别客气千万别客气,就跟到自己家一样。
虹静在一边呵呵地笑,笑泪都笑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虹静的笑其实另有内容。至于是什么内容,我无从猜测,只是隐隐感觉似乎和我有些关系。
当然,只要她不找我借钱,其它什么都好说。
一想到这一点,我自己忽然间就变得坚强起来了,感觉未来所面临的一切其实都是可以无所畏惧的。
4
爱情是蒙新手的,当你不知所措地被她击中,快乐就会从天而降。
可是,当爱情来临之后,你还是会被她所附加的零碎折腾得满身是伤,而且,没人跟你说对不起,同样,你也没机会跟别人说对不起。
这句话是我从一部电影里看来的,真正理解它的时候,铃兰格格正跟我大发脾气。至于她发脾气的原因,我始终没搞清楚。
这也正是她发脾气的理由。
她说:“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说:“我爱你,我根本就是爱你的。”
她说:“你能证明你爱我吗?”
我想了半天,只能反问她:“你能证明我不爱你吗?”
“我能。”她说,“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我恍然大悟,“怪我怪我,我的记忆太差,今天是你的生日。”
“胡扯!我的生日下个月才过。”
“下个月是阳历的,这个月是阴历的?”
……
“不是你的生日难道是我的,也不对呀,我的生日还差大半年呢。”
“和生日没关系。”
“我想起来了,今天是美国的独立日。”
“不是!”
“是西班牙的独立日?”
“不是!”
“那是哪儿的独立日?”
她不再理我,直接走进卧室,我想跟过去的时候,发现她把门反锁上了。
我在门外敲门:“傻丫头,我怎么会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呢?这是我生命中第一个重要的一个日子呀……”
坦白地说,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是没想起来这是什么日子。如果真要细算的话,每天都可以说是特别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例如今天是生日,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二天,后天是生日之后的第三天……
卧室里没有声音,但我知道她在听。有些话在外人听来是异常恶心的,但在热恋中的情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恶心这一词。我们正在热恋之中,所以我们说什么都属正常。
“喂,你没事吧?”
“你当然希望我有事是不是?呸,崇洋媚外,只知道洋人的情人节,不知道中国的情人节。”
我恍然大悟:“七月七呀,中国的情人节。”
“这日子你忘了吧?”
“我怎么可能忘?我什么日子也忘不了。我礼物都买好了。我就是为了考验你能不能沉得住气,你呀你呀,怎么就不能长点出息呀!”
门轻轻地打开,铃兰格格轻盈地钻入我的怀中,一脸的委屈,看看我,那一脸委屈立刻就变成了一脸的笑容。
我们在激情中忘我地拥抱,几乎不知身在何处。
她说:“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我永远要和你在一起。”
我说:“Me,too。”
我能感觉到她脸上的泪,她也能感觉到我的,凉凉的……我们在泪水的浇灌中快乐地笑着,就像两个小傻瓜。
我送她的礼物是一块手表,时装表,不值钱,但挺好看,是我用在宿舍征了半个月的捐款买来的。本来想等她生日送她的,现在只好提前送了。她送我的是一个亮晶晶的领带夹,瞅着像白金的,但实际上是不锈钢的。
在选择礼物这一方面,她比我差远了。我送她的手表,她什么时候戴都可以,配什么衣服也都行。可她送我的领带夹……
唉,我就从来没系过领带,也跟本没有领带。
5
铃兰格格是个喜欢浪漫的人,她经常在半夜里把我拉出来,让我和她一起看星星。尽管我们都知道星星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我们看不看它都会继续发光继续闪亮。可铃兰格格就是喜欢看,而且喜欢我坐在她身边看。
她还喜欢和我一起穿梭在雨中,有伞也不打,任由老天来替我们洗衣服,不打肥皂。
她更喜欢我和她一起在海边呆呆地望着海浪翻起再落下,不吃不喝,就那么傻傻愣愣地坐着,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
……
……
当所有的一切都成为回忆的时候,这些原来不为我所喜欢的往事就变得那么美好,那么缠绵,那么遥不可及。
这一幕幕都已成为水晶般的回忆,被我永久地镶嵌在了记忆之中。
6
和所有庸俗的悲剧电影一样,我和铃兰格格也走到了道路的尽头。当然,这绝不是爱情的尽头,我一直这样充满憧憬地想像着。可是结果……
和所有庸俗的爱情电影一样,铃兰格格的父母充当了我们短暂的幸福生活的刽子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知道铃兰格格在学校之外和我同居的事后,一气之下就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联系了一所大学,非要她出国去读书,非要她离开我。
她必须去那里。这是父母的命令。
她可以违背我,但绝不能违背自己的父母,这是传统的惯性,这是顶巨大的帽子,她无法更改。
我一直不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是干什么的,直到铃兰格格离开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是一些神通广大的人物。他们能把铃兰格格轻而易举地从我身边拉走。试问:世间还有什么比他们更神通广大的呢?
铃兰格格哭成了一个泪人。
我也一样,几乎要把眼睛哭瞎。
我为此做过不少努力,但都毫无作用。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力量在事实面前居然是这样的渺小,也第一次看到爱情的甜蜜之下所埋藏的种种苦涩。
我自然而然地开始仇视一切,眼睛也不自觉地染上了些许血色,我的视线一团模糊,眼前一团红斑。
7
铃兰格格在青岛的最后一个夜晚,天上下起了雨,不大,但雾气蒙蒙的,惹得整个世界都显得湿淋淋的。
那一个夜晚,我们去海边待了一夜,谁也不说话,就那么相拥着,紧紧的。雨打在我们脸上,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忽然的,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我几乎就想抱着她一起跃入海中,永远不再上来。在幸福中毁灭,就会永远地拥有幸福。我不知道这等式是否能成立,我想去试一下。
但我不能。我没有资格让她陪我一起去试。
此刻,她就活生生地待在我怀里,而我居然感觉到了如此的一种绝望。我长叹一声。
相拥着,相拥着,相拥着……
我今生今世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这种感觉。对我而言,这种拥抱的滋味便是我爱情的遗迹,我期盼着它的回归。
雾气蒙蒙中,我们的视线一团模糊。
我整夜的拥抱着她,恨不得把她揉碎,然后塞入我的身体,与我的肌体一起成长一起呼吸一起死亡。
8
第二天,她离开了青岛,回到了父母身边。我没去送她。因为我知道,那种送行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种绝望的痛苦。
半个月之后,她发来一封信,是她在机场寄的。她已经去了澳大利亚。
她的信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我永远记着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三年后的七月七,让我们继续相约在青岛的海边。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我等,我会一直等的!
在看信的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那句话说的没错,只有经历过爱情迷失的男人才能算真正的男人。
9
她走之后的那个夜晚,我害怕极了。一个人住在那所房子里,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我总觉得铃兰格格其实没走,她就待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趁我不注意,她就会突如其来地跳出来吓唬我。
她一直没跳出来,可我的恐惧却在一点点的积累。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压抑,我几乎要崩溃了。
我回到了鹰宅,回到了有王丽萍做邻居的那所房子。
可那一夜,王丽萍却没有出现。我等了一夜,直到天色发白我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她依没有回来。
第三天,她还没有回来。
第四天,她回来了,可我也该回学校了,我已经旷了一个星期的课。她那几天出差去了外地,说是去和兄弟城市的同行交流经验,其实就是公费旅游。
她看到我后两眼闪烁着兴奋的火花,她说:“你回来了呀,是不是想我了?要是知道你在这里,我会早点回来的。”
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我回鹰宅的本意是想见她,可真见了她,我又感到一种强烈的厌倦感。
坦白地说,我见她是想让她来安慰我。
可是,女人能用什么来安慰男人呢?
结果是我退缩了,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就离家而去。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摆脱她的诱惑。我甚至都有些骄傲。
但我始终忘不了她。她的声音她的身体她的一言一行总是在我眼前乱晃。尤其是一个人所处的深夜,她会从寂静中冒出来,让我心痒难耐。
“和女人做爱,一定要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在说这话时表情是那样得灿烂,让我怦然心动。她说:“只有把女人做到她叫做到她爽做到她这辈子都忘不了你为止,那女人才会死心踏地永远想着你。”
她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要求我做的。我们每一次做爱她都特疯狂。那是一种常人无法想象的疯狂,隐隐的我都能感觉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
但有一次,我们做完之后她哭了,她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她说:“你这么年青,而我这么老……”
10
几乎是在转眼之间,我就毕业了。然后就在不由自主中感受到了生活的压抑与社会的残忍。
不对不对,我说错了,我拿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肄业证书,我没能通过毕业考试。老师说我的成绩太过离谱,他想帮忙都帮不上。他说这话非常扯淡,可惜了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
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并不能怪他,我送他的那两桶咖啡居然过期了。我这是自作自受。
我考了一百分,不是单科一百分,那样我就会成为好学生。我这一百分是所有功课加到一起的总和。
马猴比我多了二十分,但结果没什么改变,他拿的也是肄业证书。
我们就这么惨不忍睹地走上了社会。好在铃兰格格离开之后,我对人生的种种惨淡都有了必要的心理准备。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一切都很普通都很平常,明天的太阳依然还会升起,日子依然还会一天又一天地继续。
这是我生命中最倒霉的一段日子,干什么都不顺。
我先是去了一家船务公司,打杂。三个月也就是试用期后,我就被赶了出来。
然后又去了一家动物饲料加工厂家,还是打杂。还是三个月,还是被赶了出来。
接着又去了手表厂、化工厂、夜总会、市府招待所……行业涉及面极广,但所有的工作对我来说都一样:三个月,然后走人。不是别人炒我鱿鱼,就是我炒别人鱿鱼。
与我相比,宿舍里的其他同学都挺顺,整天有吃有喝,满脸红光。鬼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那么顺。老枪之流甚至还搞了几次同学聚会,来向我炫耀他们的得意。面对他们的挑衅,每次聚会我都很平静,即使酒喝的再多依然清醒异常。
我甚至清醒地跟他们指出:小时候胖是奶胖!
我甚至很不友好地继续指出:不信就等着瞧!
对我的这种反应,他们每次都显得很大度,异口同声地喊着:瞅瞅,瞅瞅,你们瞅瞅!这家伙又喝醉了。
最后一次,他们甚至还用手来摆弄我的头,就像大人玩弄小孩似的,充满了嘲讽:“就你?就你?就你?你要能成,人家铃兰格格能把你蹬了跑国外去?”
我使劲拨拉开他们的手,感到了极大的愤怒,恨不得上前对他们一通臭揍。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知道他们人多,我凭一己之力是打不过他们的。
从此之后,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我都拒绝参加。我很干脆地认为这种白痴般的聚会毫无意义。
11
我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一样,孤独地在这座城市里穿梭,从日暮到清晨,再从清晨到日暮,周而复始。
最初,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给铃兰格格写信上。那几乎成了我日常生活中唯一的一件正经事。开始时我每星期寄三次,后来是每星期寄一次,再后来是半个月寄一次,再再后来是一个月寄一次。
不是不想寄,而是往澳大利亚寄信得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对我这样的穷光蛋来说,更是如此。
铃兰格格只给我回过一次信,信里依然重复着她临走时的承诺,我永远记得你,永远忘不了你,永远爱你。信的最后是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字:等我。
为了她,我得好好地活着。
那个夜晚,我待在青岛海拔最高的一栋楼的楼顶对自己不停地说:为了她,我得好好活着!
这是我生命中唯一一次对自己的承诺。
之后,我不再写信。
之后,我冷冷地抬起了头。
12
又经历了无数次变换工种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项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现在的工作是一个讲究斗智斗勇的行当。这项工作既要保持大脑的高度警惕,又要保证体力的极度充沛。换句话说,气氛热烈的时候得极具智慧地跟人讨价还价,情况不妙的时候得像免子一样撒腿飞奔。
我现在跑得飞快,基本没人能追的上我。这是由工作的特性所培养出来的特长。
还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要扣着帽子戴着墨镜。我照过镜子,这种打扮我自己都认不出我是谁来。这,也是职业的需要。
我的工作具体点说就是低价购进火车票,然后高价卖出,我这一职业有人称票贩子,有人称黄牛党,比较体面点的说法是投机倒把,倒卖火车票。
和所有城市的火车站一样,青岛的火车站周围也是乱七八糟,有卖假车票的,有卖假发票的,还有拉皮条的,有的妓女不满皮条客抽取她们的利润,便走上前台以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顾客,自己揽生意。
对此,警察也抓过,但没什么没显的效果,大家都懂“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八字方针,碰到来检查的,就躲一躲,风头一过,再继续出来,而且越演越烈。
不仅火车站,就连它周围的西镇、八大峡一带的洗头房也多如牛毛。除此之外,这里的小饭店、小旅店也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无师自通地经营着皮肉生意。
火车站附近一家生意最好的洗头房里养了一只会讲话的鹦鹉,都快成精了,每当有单身男人从这里经过,它就会扯着它的尖嗓子大叫一声:“二百来一下吧!”如果这人停下脚步往里看,它就会再跟上一句:“包夜五百不叨叨!”
开始时我对自己沦落至此感到很不理解,习以为常后也就心理平衡了。怎么活不是活?怎么过不是过?
人活着就得有自己生活的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过程就属多余。
13
这个黄昏,我倒票时碰到两个年青的女人,一个嫌我的票太贵,一个嫌我的票看起来像假的。她们这么说完全是外行的挑剔。我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们:一,票是真的;二,票和铁路卖一个价我就得喝风去。
这两个姑娘就不算完了,说我态度差,不厚道,不讲职业道德。
我也急了,说:我就是一黄牛党一票贩子,难道你们还指望我边倒票边学雷锋?
这话说完的时候,我摘下墨镜,想跟他们横眉冷对,可没想到其中一个姑娘竟然瞅着我叫了起来,边叫连拉着我,喜不自胜的样子。
她在叫我的名字,一脸的开心。她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她。
她是虹静。
我为在这种时候碰到她感到脸红。当然,这感觉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很快我就恢复如初。我说:“算了算了,看你们长得这么漂亮,这票算我义务了。”
虹静赶紧摆手:“别别别,你累半天可不能白忙活,你刚才说多少钱来着?”
我说出了一个数。
虹静说:“不对不对,刚才不是这数,我可不能沾你的便宜,该怎么办怎么办,该铁面无私的时候你就应该铁面无私。人人平等嘛!”
我又说了一个数。
虹静身边的姑娘撅起了嘴:“不对不对,才不是这数呢,比不认识你的时候开价还高,哪有你这样的呀?”
我说:“低也不成高也不行,那就算了,免费了。”
那姑娘一脸的高兴,虹静却一脸的反对,继续跟我争。
就在我们争执到最热闹的时候,周围忽的围上来一群警察。其中一个瞅着我,一脸的开心:“这下你跑不了了吧?再让你跑,有本事你再跑呀,这次我看你往哪儿跑!”
我说:“我不跑,我没干坏事我跑什么?”
“没干坏事?明告诉你,我们盯你半天了,抓的就是你这样不长眼的票贩子。”
“票贩子?”我两眼翻白,“你们说谁呢?我都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甭废话,跟我们去所里再说。”
“你们没事我还有事呢,耽误我事你们给我补贴?”
“你还不老实,小刘小宋,把他塞车里,再不老实就给他戴手铐!”
关键时刻虹静的作用显示出来了,她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哪儿来的票贩子,你们抓错人了!他是我朋友,我托他买的火车票,多少钱买的多少钱转给我,怎么就成了票贩子?”
“你们认识?”警察看看我再看看她,冲她说,“你得对你说的话负责!”
“我当然负责,我说的话我不负责难道还要你负责?你们对工作也太不负责了,不搞清楚就乱抓人。你先把人放了!”
几个警察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然后过来一个警察把我带到一边,边让我掏身份证边问我虹静叫什么家住那儿在哪儿上班,等等。
我知道这是在检验我们是不是真的认识。我知道的就照实说了,不知道的就说是个人隐私,不想说。
另有警察把虹静带到一边,盘问她,估计是相同的问题。
然后两个警察凑到一起,把盘问的结果对了对。接着,刚才主张要抓我的警察冲我点点头,说:“你可以走了。以后没事别跑火车站来乱逛,别在这儿添乱。”
我说:“废话,没事谁愿意往外跑,家里多舒服!”
警察白了我一眼,我也白了他一眼。
这种时候,我觉得自己没必要示弱,大不了以后不干这行了。
14
又是一觉睡到中午,这次是太阳把我晒醒的。昨晚上没拉窗帘,窗也没关。我感到了些许寒冷,风从窗外呼呼地涌进屋内,有很多灰尘在飘。
起床后我站在窗口发了一阵呆,然后到冰箱里找吃的。结果很不巧,冰箱里食物倒是有一堆,但都是昨天的剩饭。我犹豫了一阵,然后盛了一碗剩饭,在里面倒了一些剩菜,放进微波炉里转了转,热乎乎地吃下肚,感觉舒服了很多。
然后,虹静就来了。她敲门的方式很特别,有点像砸门,分贝特高。她边敲门边喊:“卫捷卫捷卫捷……”
我赶紧开门,把她让进来,否则我家的门没开,别人家的门就都要开了。
她说:“你这儿可真难找,我找了半天,热死我了——你给我倒杯水喝!”
我找了一下,没有。只好打开冰箱,给她一桶啤酒。
“我喝水,不喝啤酒。”
“没水。我这儿生活困难,只有啤酒。”
“你这日子怎么过的呀,连水都没有!算了,啤酒就啤酒吧。”
“其实一样,都是液体,啤酒还贵,水三块钱能买两吨,啤酒三块钱只能买这一罐,属于超浓缩的。”
“说到钱提醒我了,我来就是还你钱的。上次从你那儿拿了车票,连钱都没给你,让警察一闹,把钱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算了吧,就当我是捐的吧!要不是你,我那票也得没收。捐给你捐给警察都一样,你比警察长得漂亮,捐给你我心甘情愿。”
“一码归一码。”虹静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你别跟我争了,你也不容易。”
我没再跟她争执,只是说:“没零钱找你。”
她说:“那算了,你晚上请我吃顿饭咱们就扯平了。”
我还没答应她就开始笑,很痛快的那种笑,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这让我惊奇地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她早已设计好的圈套——她想泡我。她是个很有办法的人,也可以叫做很有心计。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了。
不过她不承认,而我也没证据,至少在目前没有证据。
还有,让她泡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15
夕阳下,我和虹静就像两个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在青岛啤酒厂门口的一家酒店里傻傻地坐着。开始时我喝酒,她喝饮料;后来我喝酒,她也喝酒;再后来我喝饮料,她喝酒。她的态度明显让我害怕。
酒在我们之间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她喝醉了,而我也喝的找不着东南西北。我虽然喝高了,但神智还算清楚,还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要回哪儿去。
她的神智陷入一片混沌,她说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关于她和我的。
她说我本来是应该属于她的而不是属于铃兰格格的:“你最早是我发现的,那时候我就跟铃兰格格说,你看那人,高高的,壮壮的,我喜欢。他是我的,他一定是我的。”
她嘿嘿笑了两声,接着说:“结果,我说话不算话,说到没有做到,你最后成了她的。我特恨她,可还拿她当朋友,我他妈的真虚伪!”
她又嘿嘿地笑:“不过她也没得到你,这一点我挺高兴。她还是让她父母给拎到了国外。哈哈……我告诉你,她家在国外有亲戚,她不会回来了。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她跟我说过的,她永远不会来青岛了,因为她不想再看见你。”
她再次嘿嘿地笑:“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铃兰格格的父母怎么知道她跟你在外面同居的吗?”
她还是嘿嘿地笑:“是我告诉他们的,是我打的电话。我看你们在一起我就别扭,我就心烦,我就浑身不舒服,不把你们拆散了我就活得不自在。”
“再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知道她为什么永远不回来,为什么不想再见到你吗?呵呵,你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我告诉你,也是因为我。因为我跟她说,你已经成了我的,你是我的人了。我还告诉她,你没脸跟她坦白,所以让我去说的。”
我感了周身的凉意,那一瞬间,我体验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痛。
我的手在抖动,剧烈地抖动。
我的眼睛很痛,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镜子里的那双眼睛红得几乎要流出血来。
16
屋里的录音机开着,一个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吼着什么,音量很大,但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的耳朵里是一片嗡嗡声。
我面前的所有一切都像是流质的,它们沿着各种轨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形成一幅很怪异的画面,色彩单一却极其虚幻。
我在画面里显得很生硬,似乎我根本就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我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就目前这个环境而言,这种说法是成立的。
在这个爱情逝去的秋天,落叶美得像一种经典。
我生平第一次彻底喝醉了,喝醉的原因是我意外地碰到了一个和我一样倒霉的男人。我们在一个肮脏的小酒馆里相逢。这家酒馆只卖一种纯粹的鲜啤酒,从顾客爆满的程度来看,不像兑过水。
第一杯酒他请我喝,第二杯酒我请他喝,第三杯酒他又请我喝,第四杯酒我又请他喝……他没完没了地请我喝酒,我也没完没了地请他喝。
然后,我们开始头晕眼花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说他曾经非常有钱,有房子有车还有女人,很多女人。说到这时,我发现他的眼睛异常明亮,就像白炽灯泡在毁灭前的最后一瞬。
每个人都会有些这样或那样的故事,都会有自己的辉煌期也会有自己的暗淡期。谁这一生也不可能永远快乐,永远走运。同样,谁这一生也不可能一直倒霉。
命运不会没理由地垂青一个人,也不会没理由地陷害一个人。
我找到了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在这个世界上,比我还惨的人有的是。
第四章
1
每个人一生都要经历过几次成为万众瞩目焦点的幸福时光,对这事我是这么理解的:谁家过年还不得吃顿饺子?
当这种比较焦点的时刻向我冲来时,我显得非常得意,就像自己的灵魂真的得到升华一样,几乎要美出鼻涕泡来。当然,这纯粹是自欺欺人,我能被别人注意自然是因为我在某一方面还有某些利用价值。
香港公司新上任的董事长打来电话,想把我争取过去。对她来说,我不过是那百分之二十股份的替代品。至于人,对她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与其说她找我还不如说她找那股份。
她操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丝毫听不出来她像会粤语的样子。她的声音很沙哑,显得很有磁性,而且乐感极好,具有穿透力,让我不由自主就产生一种亲切感,并在这基础上开始想入非非。
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如此,不管瞅见什么都爱胡思乱想,而且每天都在做着不切实际的怪梦,以致早晨起床总是浑身酸痛。我分析过,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总想把我的各种怪梦一一变成事实。对于这点,大炮对我非常看不惯,他不止一次地向我表达过他的不满:“就没见过你这么不挑食的!”
我们私下里谈话时,他总是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你好歹也是一有身份的人是不是?怎么着也是一白领吧?人民币教育了你这么多年,把你从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拉扯到现在,多不容易呀。你就不能给人长点脸——不泡丑妞你能死呀?”
在这一点上,我和大炮的意见总达不成一致,我们的审美观差距太大,简直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我觉着漂亮的姑娘在他眼里一律是垃圾。同样,他觉得天仙似的美女在我眼里也一律是怪物。
他喜欢的是那种所谓的骨感美人型的,身上肉越少越好。我见到的最离谱的一个姑娘只有七十斤,身高却有一米七。我琢磨,我要压到她身上,不是我把她压死,就是她把我硌死。总之,我们之间非得死一个不可。
而我喜欢的则是那种白白净净、丰满有肉型的,起码搂起来有质感,心里不亏。
新任的董事长英文名字叫JOE,中文名字叫刘亚萍。她的名字让我想起带给我第一次性体验的姐姐,她们的名字都是亚萍。我已经好久没见到我的亚萍姐姐了,一想到她,我的身体就起了很明显的某种变化。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她依然能让我兴奋。
她的身体,她的眼神,她那让人心醉的叫床声……
连回忆都是极其具有挑逗的剌激性,唉……
我开始心不在焉,即使捧着电话也不知道董事长在里面说什么。她连着喂了好几声我才回过神来,赶紧告诉她我头晕,这两天一直在发烧,身体不舒服。她说:“那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了。现在公司处在一个非常微妙的时期,认准人排对队是很重要的,希望你不要认错方向。”
我听懂了她背后的意思,就很爽快地告诉她:“只要能保证我的即得利益不受侵犯,我乐意排在美女身后。”
她在电话里笑了两声,说:“我相信你是一个聪明人。你的名字真有趣,你怎么叫三七?这两个数字代表什么意思?”
我也跟着笑了两声,说:“我相信你也是一个聪明人。三七是一种中药,我得了病,需要药物来治疗。”
她又呵呵干笑两声后更干脆地告诉我:“下星期在香港开董事会,你早来几天,咱们商量一下。”
2
所谓商量,不过是想让我听她的话,这不是什么秘密,人尽皆知。王瘸子和老于头也都想跟我商量商量,但我觉得他们品行不好,不厚道。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他们的性别不好,他们的性别太有杀伤力,远不如香港公司的女董事长容易接近。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我上学时物理学得非常不错。
所以,我没理王瘸子和老于头。他们就不值得我理他们。
我一出香港机场,就有人迎了上来,小声询问:“你是三七先生吧?刘总安排我们来接你。”
我点头,跟着他们往外走。接我的人来得挺多,一共四个,都是墨镜黑西服,表情肃然但趾高气扬,我混在他们中间,感觉自己就像香港枪战电影里的黑社会老大。
机场外面停着两辆车,全是奔驰600,我钻进车里飞驰而去。这是我第一次到香港,眼睛不停地扫射着窗外的风景和香港的姑娘,想看些内地看不到的稀罕玩艺,可什么都没有。不知是车速太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路上一个漂亮姑娘也没见到。
车在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口停下,为首的黑衣人把房间钥匙给我,说:“入住手续都已经办好,请到房间休息。明天一早,刘总在公司里等你。今天晚上你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我们四个人会分班在一楼待命。”
我呵呵地笑,然后问他:“香港哪儿的小姐最漂亮?”
黑衣人一愣,然后露出了男人的微笑,他说:“没问题,你想去哪儿就去那,都给您安排好了。”
我拍拍他肩膀:“你应该加薪。”
尖东小区是香港豪华夜总会的集中地,其中包括著名的大富豪及中国城。这两家夜总会的名字我在国内就知道,很多港产的三级片里都提到过它们。我周围很多去过香港的朋友谈起它们来也都眉飞色舞,一脸的兴奋,就好像里面的小姐都是镶金镀银似的。现在再想想他们,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让黑衣人带我去大富豪,黑衣人说大富豪曾经是他的梦,很多年前他就对自己说,要玩就去大富豪,不然宁可闲着。
他这话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我曾经的影子,当年我也以去海洋皇宫吃一碗面条为最终理想。后来理想实现了,面条也改成了鱼翅,而且是最贵的那种,可我心里却没什么喜悦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酒店就是酒店,夜总会就是夜总会,生产快乐的是自己,与其它无关。
黑衣人叫郑伟,现在是百利香港公司公关部的经理,是公司的元老,有公司那天就有他了。他能陪着我干四处找小姐这种事就证明刘总很给我面子。我简单一思考就琢磨出刘总目前遇到了困难。一个外人,想钻进这个相对固定的圈子,肯定是危机重重。
郑伟一直跟着前任老总,可以算是忠心耿耿,估计在老总死前交待过他什么,要不他不可能对一个新来的女人如此服从。单凭这一点,我对郑伟便产生了非常盲目的好感。
大富豪装修得豪华而独特,从迈进大门那一刻开始,就有进入天堂的感觉,尽管我没去过天堂,但我琢磨,天堂再好也不过如此了。
郑伟订了一个K房,我进去时里面已经坐满了姑娘。看样郑伟是这里的常客,小妞们全都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就好像他是自己的亲爹。她们一拥而上,捎带着我也让姑娘们趁机摸了几下。我心里暗骂:“妈的,比我还急。”
郑伟把我叫到门口说:“这些小姐看好了谁都可以领回酒店,这里和大陆不一样,永远不会有人查房。”
我呵呵笑,说:“我只是来看看稀罕,回去好跟人吹一下,我也去过大富豪了。至于其它的,我并没什么兴趣。我比较偏好良家妇女。”
郑伟一愣,然后满脸堆笑,说:“那就唱唱歌,喝两杯酒,高兴为止。”
我拍拍他肩,说:“回去吧,明天还要见刘总,今天没什么兴趣。”
郑伟又是冲我一笑:拍了我一个非常舒服的马屁:“我喜欢你这种工作是工作,玩乐是玩乐的认真态度。”
3
见到刘董事长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她是一个冷艳得近似于卡通画的女人,标准的鼻子,标准的嘴唇,标准的下巴,怎么看都像是卡通画里的标准美人,美丽得让人不敢正视,完美得让人无法接受。
她见面后热情地和我握手,但她的手却冷得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握着非常难受。我见过美女无数,但从来没有一个气质能赶得上她。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似笑非笑,似冷非冷,似骄傲非骄傲。
她的样子太神秘了,让人琢磨不透,这也正是她的气质所在。
她说:“我以前听刘先生说过你的事。他对你的人品一直很欣赏,他认为在现有的股东里,只有你是最正直的。”
她这话一听就不是人话,我本能的发现了这一点。
她所说的刘先生就是公司以前的老总,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把我当无赖。当然,我也一直没把自己当好人。如果“欣赏我的人品”这句话让他听到,相信他一定会从坟墓里跳出来破口大骂。
我说:“大家都是明白人,咱们就别绕弯了。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得把青岛公司欠的债务还清,而且允许我自由调动资金干我想干的事,当然,我不会超过必要的限度。”
“这就是你开出来的条件?我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可以吗?”
“可以,但你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因为明天所有的股东都会聚集到香港来开董事会。”
“明天?开董事会的时间是在三天之后,是不是时间弄错了?”
“没有,这是他们的聪明之处,在你没有准备妥当之前,他们全线进攻。为了显示诚意,这消息算我白送你的订金。还有,我估计他们现在都已经到香港了,你可以去查一下。”
她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她站起来说:“我领你在周围转一下,中午一起吃饭。”
4
董事会果然在第二天举行,对此刘董事长表示了短暂的不同意见后就不再坚持,任由会议提前召开。
和我想象的一样,这会开得非常扯淡,大家都在吵吵嚷嚷,北京的王瘸子抡开自己的胖腮帮子就止不住嘴,从东到西,什么都扯。上海的老于头摆明了在跟他联手,王瘸子说什么老于头都说:“有道理太对了就应该这么办……”
这种回音似的附和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问王瘸子:“你什么时候收了这么一个干儿子?你什么眼神呀,这干儿子收的怎么年纪比你还大?”
这下老于头的脸上挂不住了,非得让我出去跟他比武。
我说:“咱们又不是西部牛仔,实事求是,是流氓咱就得承认,别美化自己。真要决斗的话咱们去妓院,谁先射出来谁立刻滚蛋。”
老于头犹豫了一下说:“好,就这么办,谁缩头谁是孙子,你以为我会怕你?”
王瘸子及时拉了架:“大家都消消火,真想去嫖娼也犯不上找这么个借口吧,你们都来不及了呀?”
一时之间,屋里充满了暧昧的气氛,男人都在笑,笑得还都不怀好意。林静芝骂了一句“流氓”,脸变得红红的。刘总表现如旧,没有一点变化,就像一口深不可测的井,让人不知道她接下来想干什么。
扯累了,王瘸子忽然话锋一转,说:“如果没意见,那谁的股份多就听谁的,这是最公道的办法,商场的老规矩,国际惯例,咱们别老那么农民,也与国际接轨一把。”
他这话一说,老于头率先支持,大家也都没意见,于是会场立刻就安静了。我知道这时候每个人都在算自己股份的多少。我手里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王瘸子跟我差不多,老于头比我少不了多少,林静芝有百分之七或者八,其他的散户不是百分之一就是百分之二,剩下的都是刘总的,她得有百分之二十七八的样子。当然这都是估计数,除了自己,谁也不知道别人有多少。
单凭估计的数额也能判断王瘸子这么说是明摆着要给自己找难堪。可从他吃我的喝我的泡我的之后又在背后捅我刀子的种种劣迹来看,他绝对不会这么笨,也不会这么傻。
之后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他一点也不白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每个人都是心怀鬼胎,都在琢磨怎么搭配可以让自己成为更大利益的收益者。相比之下,那几个散户显得特轻松,他们知道自己不可能当主宰者,但帮着摇旗呐喊收点回扣什么的还有希望。
从会议一开始,我就看出王瘸子其实是在等这一时刻,他那不着边际的胡扯都是在为这一时刻打基础。
我沉不住气了,就问王瘸子:“我们为什么要按你的想法来?”
看样他一直在等这句话,我一问完,他的脸就象抹布遇到脏水一样平摊开。他拍拍我的肩,然后一声冷笑:“因为现在我是董事长!”
这恐怕就是他的底牌。他说完之后扔出一份资料,刘董事长看后示意大家都看一下。于是一个传一个,传到老于头的时候他随手就塞给了别人,看他的表情这一切他早已清楚,今天他不过是在配合王瘸子演一出戏而已。
那是一份股权证明,上面显示王瘸子居然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从理论上来说,他是最大的股东,总公司完全应该由他来作主。鬼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刘总表情依然如旧,不笑不怒,这使得整个会场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生气。真是活见鬼了,这孙子怎么就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股份?
王瘸子呵呵一笑,说:“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那刘董事长的位置就由我坐了?”
老于头率先表态:“王总的股份最多,当然是他做董事长。”
王瘸子一拍桌子,说:“大家放心,我会把大家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多为大家创收,就目前的格局嘛,我看这样,大家以前干什么现在还干什么,总公司搬到北京,刘董事长,哦,不,刘总您就委屈一下,做香港分公司的经理吧!”
刘总点头:“既然你的股份最多,那你说了算。不过根据我的测算,你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股份,可以请教一下你的股份怎么一下子这么多了,你把谁的收购了?”
“不是收购不收购的问题。”王瘸子哈哈大笑:“答案其实很简单,说穿了不值一钱——我结婚了。”
我恍然大悟,扭头看林静芝,发现她正对我露出灿烂的笑脸。于是我明白了,王瘸子这手是早就酝酿好了的。这家伙早有计划早有预谋,前阵子林静芝也根本不是去香港,而是去北京和王瘸子结婚。
王瘸子笑得满面油光,以胜利者的姿态再一次拍着我肩膀,说:“下个月我摆婚宴,过来喝喜酒呀。”
我不理王瘸子,扭头冲林静芝伸出手,一边恭喜她一边说:“你还真不挑食呀,跟谁结婚不好非得跟他?可惜呀,可惜呀,一朵野花插在牛粪上了……”
王瘸子的笑容忽的就僵硬了,他恶狠狠地瞪我一眼,那眼中的表情我很熟悉,和前些天洗桑拿时遇到的那个女孩眼中的表情完全一样。我明白,这是一种愤怒,一种想治我于死地的愤怒。
我仰头看会议室里的天花板,细心地数吊灯的个数,就当自己是个局外人。
5
我躺在九龙香格里拉那宽大的双人床上,两眼翻白,像一条死鱼,慢慢地吐出胸中的余气,准备随时跳上餐桌成为别人的晚餐。人总会有对自己感到厌恶的时候,不在绝望中沉默,就在绝望中爆发。我哈哈地大笑,让眼泪慢慢盈出眼眶。
在那个遥远的阳光明媚的下午,海水打湿了我们的裤腿。那时的铃兰格格说:“你娶我吗?”
我坚定地说:“娶!”
她伸出手,说:“钻戒拿来,我要一克拉的。”
我说:“你是嫁给钻戒还是嫁给我?”
她说:“我看好的,百万富翁也嫁;我看不好的,穷鬼也不嫁。”
那个下午是我第一次吻她,她的吻既生硬又害羞,几乎都把我逗笑了。
那个晚上也是我第一次抚摸她。我们从学校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到家里。她紧张得身体僵硬地缩成一团,像条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硬带鱼。我一点一点脱去她的衣服。她挣扎,但力气没我大,只好伸手四处防护。我的手在她身体上四处游走,直到她喘息连连,彻底被我缴了械。
她的身体和王丽萍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她的皮肤滑润而有弹性,尤其是她的乳房,丰满而坚挺,没有一丝下垂。比起王丽萍来,她的身体更真实更煽情更像女人。抱着她,我激动得无法自制,汗都出来了。
然后,门铃就响了,我没管,继续抚摸她。没人知道我带着个女孩子回来,所以不可能有人到这里来找我,就是找我也会去学校。我对她说:“没事,不用理,肯定是找邻居的,敲一会儿门没人理他就会走。”
可铃兰格格吓成一团,都快要哭了,我只好去开门。
门打开了,外面是一张惊喜的脸,那双眼睛紧盯着我,说:“你在家呀!我没带大门的钥匙,正愁怎么回家呢。能看见你真好。”
她的嘴迎了过来,在我脸上印了一个吻。
我吓了一跳,但没退缩,因为没来得及。
她是我的邻居、性感而美丽的王丽萍姐姐。以前她也经常不带大门的钥匙,每次都是我由我家阳台出去,从我家的窗户爬出从她的窗户爬入,然后跳进她家把门打开。我的身手因为跳出跳入而变得灵活了很多。我几乎成了她的后备钥匙。
这次只好也这么办。她想都没想就要求我这么办;我也一样,想都没想就决定帮她这么做。
她跟我一起进屋时看到了铃兰格格。铃兰格格衣服没穿利索,见人进来赶紧钻进被子里,吓坏了。
王丽萍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你们小两口了,真是的真是的!卫捷你家里有人跟我说声呀,我这么闯进来多不好意思?真是的真是的!小姑娘你别怕,卫捷这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他就跟我的孩子一样,我和他之间没有秘密的。”
王丽萍在瞬间长了我一辈,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目的,她在声明我们有辈份差别的同时排除了我们乱伦的可能性。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铃兰格格羞得满脸通红,把头埋入了被子里,怎么叫也不露出头来,非常有趣。
我从窗口爬出去,铃兰格格也把头伸出被子,一个劲地让我小心。我冲她笑笑,然后往邻居的窗口爬。这么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很容易我就爬了进去,然后把门打开。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王丽萍做的菜,而且她还买了几瓶啤酒。王丽萍对铃兰格格显得很亲热,以致铃兰格格也亲热地管她叫“王阿姨”。她的“王阿姨”不停地给她挟菜,不停地劝她喝酒,直到她跑进厕所吐了一地。
王丽萍默默地清理两家共用的厕所。我静静地把铃兰格格扶上床,盖上被子,然后躺到她身边。铃兰格格睡得很香,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她甚至在睡梦中都露出笑容。
半夜里,我隐隐听到熟悉的歌声,是卡带的声音,我以前每次和王丽萍做爱的时候,她都要求把录音机打开。她的录音机里只有那一盘带。我们每次缠绵的时候,她都会叫喊,而且声音很大。她是个喜欢叫床的女人,卡带的声音能掩盖她叫喊的一部分。
我曾经问她:“做爱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叫那么大声?”
她说:“不知道,或许是一种条件反射。那时候的大脑一片空白,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完全是下意识的。”
我去上厕所时,看到她屋里的灯隐隐亮着,已经是半夜二点了。正琢磨她为什么还不睡的时候,她的门忽然开了,她从黑暗中冲出,紧紧地搂着我,在我耳朵轻轻的说:“抱着我,阿捷,进来抱着我。”
她把我拉进她的房间,在卡式带的掩护下,我又一次迈出了良心之门。这一次她一改常态,既不大声叫床也不说脏话,极其传统地牵引我走向一个又一个高地。人习惯的某种生存方式一旦被打破,心理便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感。我证实了这种说法非常有道理。这一次,我在射精之后身体急速冷却时忽的开始讨厌起她来。
我在她的提包里看到了钥匙。她根本就没有忘带钥匙,今天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是她采取的伎俩。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她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我不是她,我无法了解她的思维。但在我看来,她是一个怪女人。她总是一个人生活,我问过她很多次:“为什么不再去找个男人嫁了,趁着你现在还年轻,还有几分姿色,蒙人要趁早。要是再过几年,再想找个好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了。”
她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我被婚姻伤透了心,我不会再结婚了。这样挺好,寂寞的时候你还可以来安慰我。”
在这样的对话之后,我们通常会拥抱在一起。这已经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律。
我并不爱她,可我却喜欢她,不仅喜欢她的身体,还喜欢她给我带来的种种快乐。她教会我很多东西,都是极其实用的,我从她身上学到的这些东西是我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资本。
她是我的情人,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敌人。
她使我在与铃兰格格的交往中总有一种负罪感,尽管这感觉并没有在我们中间产生什么实际的影响。对于一个真实的男人来说,这没什么可以脸红的。性是性,感情是感情,完全可以分离开来。
当然,这是被许多自认为是正人君子的家伙所不齿的行为。可不齿归不齿,他们同样也好色,同样也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与常人不同的是他们脸上摆一套手上玩另一套而已。。
我自认坦荡,所以敢向她坦言:“我贪图的是你的身体,没有其它。”
她也同样坦荡,她冲我说:“我喜欢的也同样是你的身体。”
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我摔倒在地,眼前金星乱迸。她跟了过来,扶起我笑着说:“受剌激了?”
她总能在瞬间获得我的好感,即使在我射精之后的厌烦中她也能再次唤醒我的热情。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她的职业是教师,她平日里的气质与仪态让你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她和那具扭动呻吟的肉体联系在一起。她喜欢我在和她做爱的时候嘴里不干不净地说些下流话,她说这样特别剌激。做爱时鼻子眼睛嘴都可以得到享受,但耳朵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她喜欢这样。她喜欢把“做爱”这一名词还原成“干”,有时候也说成是“操”。
我每次和她做爱,她都让我说下流话,她也很配合我,不停的喊着平时我想都想不到的脏话。
这种剌激对一个未涉世事的年青小伙子来说,简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
她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我悄悄钻回自己家中,铃兰格格依旧在甜甜地酣睡,我看着她那张宁静而平和的脸,多么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刚才不过是平日里的一个春梦而已。
忽然之间,我对王丽萍也对自己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感。我想,这恐怕不是良心发现这么简单。
我把房间的钥匙给了王丽萍,说我以后不再回来了,这里就交给她了。然后,我出去另租了一套房子,一直住在那里。鹰宅成了我心头的一块伤疤,一想起来就非常不舒服,可真要把它揭掉,伤口就会疼痛难耐。
唉,又痛又痒!
6
我第一次跟铃兰格格在做爱的过程里说脏话时,她哭了。她愤怒地推开我,说:“你这个流氓。”
当时我吓坏了,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光着身子坐在床上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手足无措。
王丽萍曾经教过我,女孩子潜意识里都是愿意被强暴的,这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喜欢这样。可铃兰格格显然不是王丽萍所描述的那种女孩,她纯净、天真,清洁得像经过二十一层消毒处理的纯净水,没有一丝污染。
在王丽萍身上所获得的经验,完全不能用在铃兰格格身上,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有机体。
我找了很多理由哄铃兰格格,其中包括说我有口腔肌肉失控症情绪一激动就会乱骂人,为了表现出我这种症状的不确定性,我故意把面部肌肉扭曲得一塌胡涂,而且浑身抖动。
她又一次信了我,不再愤怒,反而忧心重重:“你这病该怎么治呢?”
回忆总让我疲惫,我浑身虚空得像一具行尸走肉,目光呆滞,瞅谁都像尸体。
7
一回青岛,我就立刻到林静芝的办公室里解开裤子,很畅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下达命令:“把这间办公室改成厕所,男厕,全天候免费对外开放。”
林静芝也挺知趣,干脆就不再到公司来,只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要调到北京总公司去了,以后有什么事说话,没事就算了。
我骂了一句:“婊子。”
她愣了一下,然后回敬给我一长串奇特的名词,全跟生殖系统有关,我统计了一下,十分钟之内居然一句重样的都没有。妈的,我以前真是小看了她,这女人确实是人才。
王瘸子一当领导就开始作威作福,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每天都让人给我发传真,全是些狗屁事,没一件能端上台面来的。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我有什么事都向他汇报。 他要把自己的趾高气扬劲转嫁到我头上,可我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可他偏要给自己制造这个机会。几个回合之后,我实在懒得理他,就告诉秘书,再有人找就说我病了。
我在家休息了两天,搓了两天麻将,赢了一万多块钱,但被人怀疑出千玩花样,有五千块拖着没给。很是郁闷。
给张海山打电话,让他请我吃饭。他特懂事,知道利害关系,不仅请我吃了鲍鱼、蒸了桑拿,还请我趴到包房里让小姐踩背。
踩背的小姐都挺漂亮,是当地的。在娱乐场所里,当地的姑娘是绝对的稀罕货,平时想找都没地儿去找。
他一边哼哼乱叫,一边问我上次说的那事怎么样了,房子什么时候盖?
我说:“没戏了,我现在自身都难保。”
他再三追问,我只是摇头,说:“大势已去大势已去!”
然后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这家伙已经先走了。我出门时服务员客气地拦住我,告诉我这次消费还没结帐。我骂了一句“张海山这孙子”,然后掏钱。可在我掏钱这功夫服务员又告诉我张海山还干了两个当地的小姐,账都记在了我的单上。
我请人吃饭请人喝酒,还从来没请人嫖过娼,而且还是嫖当地姑娘。当时我这个气,抄起手机就冲他骂。可没想到他更气,他说:“你大爷的,欠我的钱你什么时候还?”
我一连喊了十几句“操你妈”,然后把电话扣死。他也挺乖,没把电话打回来。
我坐在肯德基店堂里,要了一杯饮料,喝了几口发现这家的百事可乐特难喝,有一股子糖浆味。就把饮料倒掉,只啃里面的冰。我大口地嚼着冰,逼真地想象着王瘸子被我撕咬的情景,然后我就感觉到了恶心,他身上那些肥厚的脂肪极大程度地影响了我的味觉。我把嘴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接起来是个女人的声音,很沙哑的声音,是刘丽萍。
我问什么事,她说我想找你谈。我问谈什么,她说谈合作。我说那就谈吧。她说事情很重要,要面谈。
我说:“好,那你飞青岛来吧,我不想再动弹了。”
她说:“我已经在青岛了。我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机场。”
8
刘丽萍这次到青岛纯属私人行为,说白了,就是不想让外人知道。为了保密,她干脆没到公司里来,直接在香格里拉定了房间。
又是我去见她,又是我处在被动的位置。
好在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还不至于太冤太郁闷。换种说法,在一个漂亮女人面前,无论你干什么都不委屈。
刘丽萍是和郑伟一起来的青岛,我到酒店的时候,他们正在争论着什么,表情都很僵硬,跟仇人似的。见我进来,他们都停了下来,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刘丽萍依然热情地跟我握手,郑伟冲我笑笑,说:“你来了,就没我什么事了,我下午回香港。”
说完,他头也不回就离开了酒店。我挺奇怪,上次见他时他还特热情,这次怎么这么冷淡?香港人怎么有这坏毛病,香港可都回归了呀!
我问刘丽萍怎么回事,她沉默了一会儿后说:“我才知道,郑伟已经不是咱们的人了,以后要注意他一些,北京方面把他收买了。”
“是王瘸子?”
刘丽萍点头,说:“事情已经到这份上了,咱们不妨把话挑明了,北京方面看咱们都不顺眼,咱们都是被下手的目标。有了郑伟,这次我到青岛的事北京方面肯定会知道。接下来会是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如果咱们拿不出一个好的方案,那咱们都得被清除出局。北京那伙人绝对不是吃白饭的。”
“这事我和你一样清楚。你说吧,你想怎么办?”
“我先问你。你甘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吗?”
“我又不是白痴。你有什么好办法?别卖关子。”
“有办法是有办法,但需要你配合。”
“怎么个配合法?”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刘丽萍给我解释了很多分析了很多,最后在当前的形式面前确定了一个大方向。她的大方向是这么构划的——摆在我面前有两条路:一、任由王瘸子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然后在某一天一不小心被他踢出局,成为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二、和刘丽萍合作,趁王瘸子不备,一刀拿下,把他清理出局。
刘丽萍让我搞明白以上两个方案之后问我:“你选第一还是第二?”
我说:“废话,当然选第二,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问题是咱们的合作采用什么形式?”
“和他们一样,”刘丽萍看我一眼说,“结婚!”
“结婚?”
“是,结婚。我另收购了几个小股东,我刚计算过,咱们结婚之后合起来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完全可以操纵全局。因此只要咱们结婚,整个公司就由咱们说了算。你有没有意见?”
“意见?不是不是,我一直没想过要结婚,这事太突然了,你得让我想想,我从来就没动过结婚的念头。”
“结婚只是咱们合作的一种形式。在形式之内,咱们仍然还是两个自由的人,你做什么我不干涉你,我做什么你也别干涉我。”
“你是指假结婚?”
“是。咱们现在没有感情,以后也不可能有感情。我是一个对爱情失去兴趣的人,我不会再爱别人了。咱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达到一种功利目的。我答应过死去的刘先生,我要把百利做得最好。”
“爱情?这世界上还有爱情吗?”我为之动容,对我而言,爱情两字的神圣已经超过了她的本意。铃兰格格之后我已经没有爱情了,那些让我兴奋的都不过是生理上的欲望。我同样是一个没有情感没有爱情的人。
“现在不必给我答案,你考虑一下,想好了通知我。”
“不用考虑了,我同意。反正是假结婚。人生就是一处戏,结婚也是。”
刘丽萍抬头看我,依然没有表情。我冲她笑,她没冲我笑,但我却在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些纯净。那些纯净像大雨过后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来污染。
9
这一次的董事会是刘丽萍发起的,开会地点定在北京——王瘸子的老窝。我总结了一下,我们这招以退为进应该叫“虎口拔牙”。
开这个会之前,王瘸子好像已听到点什么风声,推三阻四,乱找理由,就是不想开这个会。后来发现董事会的其他成员都同意了,被逼无奈,只好顺从了刘丽萍的意思。
王瘸子来开会时穿得特体面,一身西服,还戴着一付墨镜,瞅着人模狗样的,参加追悼会都没什么问题。
我瞅着他就乐,说:“你丫最近怎么样,肾虚吗?”
他没反应,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一脸的阴险。
我说:“你丫要是不肾虚就太浪费了,多棒的妞呀。”
他转过头不看我,自己掏烟点火,不知道是他太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一根烟他点了八次都没点着——手抖得太厉害。
在我还想再损他几句的时候,刘丽萍走了过来,说:“开会了。”
这次的会开得特直接,上来直奔主题,一点虚的都没有,直接就宣判王瘸子的失败。
当王瘸子知道我也结婚的消息之后,他脸色灰得发白,像一个被扎了洞的避孕套,叭地就摔在了椅子上。
我拍拍他肩,推心置腹地和他说:“你他妈的就以为你有个鸡巴?”
他扫了我一眼,推开会议室的大门,扬长而去。林静芝瞅瞅他走后的空位置,再看看我,也跟了出去。她边走边说:“你少得意,牌没打到最后就不知道是谁赢!”
不管谁赢,打牌就是打牌,谁占优势就由谁说话。态度决定一切!你再反击是你的事,反正现在我占优势。
林静芝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身体的曲线扭得特性感,这让我不由得羡慕起王瘸子来,这家伙总是这么有艳福,先是以前的舞星又是现在的林静芝,哪一个都曾让我心痒难耐。单从这方面来说,这家伙可是绝对的赢家。
刘丽萍也白了我一眼,说一声“散会”后头也不回就往外走,门摔得山响。我这才想明白,刚才那句话说的有些过份,得罪的不仅是王瘸子,还有刘丽萍。我这属于典型的晕招,里外都不讨好,两头都得罪。
10
我和刘丽萍的婚宴订在五星级的青岛丽晶大酒店,所有的安排都按最高规格来。我的原则就是一条,必须得让外人知道什么样才算有钱人。年青时我穷得太狠了,到酒店吃一碗面条都能成为理想之一,现在的所作所为也算是对童年的一种怀念和报复吧。
我的父母早已故去,现在只有一个哥哥,他是我唯一的亲属。刘丽萍比我还可怜,她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参加婚宴的所有宾客都是我的狐朋狗友。
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依然是人单势薄,孤零零地生活在这座城市的边缘。
张海山来得最早,见我二话不说先送上一个大红包,我当着他面把红包撕开,里面是一万美金,崭新的,泛着纸香。我说:“我欠你的钱……”
他说:“欠什么欠!咱们兄弟,都别提了,我以前是猪头狗脑……”
朋友们接来连三地来,都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出手一个比一个大方,红包越包越厚,就像在比谁更富一样。有一个家伙身上带的钱不够了,就干脆把金表摘下,塞进红包放到我手里,说这是最新款的劳力士,上个月买的,十一万七,现在打个八折,当九万吧。
我把表扔给他,说:“你当这是当铺呀!”
他也急了,说:“你非收下不可,这面子你要不给我跟你没完。”
我看清了形势,知道我要是不收下他这块表,他真能跟我不算完。这家伙,没他干不出来的事。
刘丽萍穿婚纱的样子更加美丽,在丽晶酒店千平米的大厅里也显得光彩夺目。我看得直眼晕,心想这么漂亮的女人要是只能看不能摸的话,我做梦都会哭醒的,这不是折磨人嘛?太冤了!
好在有的是时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有了这信念,我心里多少坦然了些。
仪式本来是不想举行的,但刘丽萍说做戏就要做像了,王瘸子林静芝都不是吃干饭的,如果他们能找到我们是假结婚的证据,那接下来事情朝哪个方向发展就不好说了。
推杯换盏中,灯红酒绿里,我们挂着新郎新娘的标签在人群里穿梭,举杯、干杯,再举杯、再干杯,胡扯胡扯再胡扯……周而复始,直到人事不省。
我们的婚宴更是一场活生生的证明,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真诚地向世人展示我们的虚假。
这就是我的婚礼,一个美丽的新娘,一场离谱的戏。
11
明明是结婚了,可她连一个拥抱都没给过我,非常得不近人情。
这一天的阳光毒得让人烦躁不安,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我扑到刘丽萍床上时她很不客气地把我赶了下来。我有点恼羞成怒,就很干脆地把她堵在床上,身体全部压到了她身上。这根本不需要讲什么道理,在我看来,结婚证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而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这证不用,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太浪费了!
她不停地挣扎,但在我的努力下毫无用处。她是女人,我是男人,我的劲比她大多了。我的手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触碰到了她丰满的胸部,正要解裙子的时候,她猛地腾出手来,狠狠地在我脖子上挖了一道。这一下太狠了,我都能隐隐地感到全身的血液在顺着伤口往外涌。
我的激情立刻便退去,就像放毛片的时候猛地出现人妖一样让人倒胃。
我翻下床来,很不相信地问她:“干吗这么大反应,难道你是处女?”
她的回答什么边都不挨,她说:“去你妈的,你再过来试试!”
我没再过去。我不傻,我看到她已经把头上的金属发卡握在了手里,那发卡的边角非常尖锐,可以和匕首相提并论。
我退出家门,沮丧地来到停车场,找了半天才找到我的车。然后我开着它在青岛市区乱绕,哪堵车我往哪儿跑。这辆车是刚换的新款别克,真皮坐椅,木制表盘,挺像样,配我实在是可惜了。我坐在里面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由得感到一阵阵的伤感。透过车窗,我毫无理由地感觉自己就像白痴一样。
我渴了。来回流窜几个小时之后,我感觉到浑身的水分都蒸发光了,剩下的只是一摊毫无用处的死肉。
我需要水。我就近找了一家商场,可停车场里没有空车位,我等了半天才看到一个胖子搂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往一辆卡车里钻。那女人太浓妆艳抹了,我坐在车里似乎都能闻到她身上刺鼻的香水味。另外,我还看到那胖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摸那女人的屁股。
去超市买矿泉水的时候,一个短裙短衫的姑娘拦住了我,她说:“先生你买烟吧?今天我们搞活动,买一条烟送一块时装表。”
我手腕上戴的是劳力士,我不知道那时装表是什么牌子,我也不知道那时装表值多少钱,我只知道为了烟为了时装表这女孩冲我笑,不停地笑。
她笑的样子很可爱,青春而有朝气。
我说:“你卖一条烟能提多少钱?”
她笑而不答,只是说:“买吧买吧,你买一条吧,还送时装表呢!”
我说:“好,我买,你这儿有多少条,我都买了。表我不要,都送给你。”
她的笑容立刻就僵了,她说:“你是说真的?”
我说:“是,当然是真的,买烟没有问题,不过你得陪我去吃饭。”
她咬咬牙,然后抄起计算机,一通计算后告诉我:“这里连库存带样品,一共有九十七条,一条二百,一共一万九千四。”
我说:“好,你把烟都给我送去,货到付款。”
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正规的商场,规矩是先交钱,后送货。”
我掏出信用卡,跟她去刷卡。支付完成之后我说:“行了吧,可以跟我走了吧?烟到不到没关系,人到了就行。”
她说:“好好好,你等我,我去更衣室里换衣服,一会儿就出来。”
我就等,可等了半天连她人影都没看见,我觉得不太对劲,就到她刚才指给我的更衣室那儿去看。果然,那儿不是什么更衣室,那里有个后门。
我又一次让人涮了。我站在原地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涌了出来。
12
天差不多黑了,我在黑色中慢慢地游荡,肚子饿的时候,我到肯德基里塞了个汉堡包,然后继续绕着这座城市画地图。在车体的平稳行走中一想到和刘丽萍在床上的搏斗,以及在床上挤压中得手的几个瞬间,我身体就不由自主地起了变化。男人就是男人,为了一时畅快可以不择手段也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这有什么错。
在这个夜晚,我只知道没完没了的乱逛。
和所有的大中城市一样,这里的色情场所也折腾得轰轰烈烈花样百出,让人眼花缭乱。曾经有一家洗头房,把我惹得呵呵真乐。这家洗头房的招牌上特干脆特直接特豪迈地写着三个大字:干、干、干!
我奔驰在宽阔的福州路上,笔直地前行,却不知目的地在何方。
路过云霄路那条美食街的时候,我不得不放慢了速度。那些刚刚从酒店里钻出来的酒足饭饱身体乱晃的酒鬼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规则,他们行走在马路中央,一个个都以为自己是交警,毫无顾虑地让汽车喇叭在他们身后鸣叫。
形形色色的酒店门口聚集着三三两两的互相道别的人群。他们的作别花样繁多,有握手的,有拥抱的,还有一起坐在酒店台阶上抱膝长谈的,都是满脸的激情,就跟这次分手之后大家就永远见不着了似的,反正都不急着走。这惹得在路边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又急又气,恨不得跳下车把他们一个个塞进车里。
一伙人东倒西歪地挤到了马路中央,挡在我的车前,有人冲我挥手,还有人来拉我的车门,我扫了一眼,拉我车门的是个姑娘,就没拦她。她钻进车里莫名其妙地冲我说了一句:“去台东三路,别绕路,我可是青岛人。”
真好,她把我这车当出租车,把我当出租车司机了。我正要跟她解释的时候,猛地发现那张脸挺眼熟,再仔细一端详就认了出来,她就是那天放过我鸽子的卖烟女孩。我不动声色,开车直奔我的住所。
她什么也没发现。她瘫在车座上,睡着了。
车一停下,她就醒了过来,她说:“你怎么绕这儿来了,你以为我不认识路呀?我可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
我说:“我当然知道你认识路,我还知道你连后门在哪儿都认识。”
她见我说话阴阳怪气的就扭脸看我,然后她的表情不自在了起来,她说:“呵呵,哦哦,嘿嘿,嘻嘻,原来是你呀!怎么还是掉在你手里了,我怎么上了你的车呀?”
我说:“屁,看你喝那样,把我这车当出租车了吧?什么眼神呀,马路上有我这样的出租车吗?”
“是呀,刚才我还觉得奇怪,你这车怎么没计价器呢?”
“什么叫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你现在明白了吧?”
“明白了明白了,反正现在掉你手里了,你随便吧。反正我也打不过你,挣扎也是白挣扎。”
“你不用说得那么委屈,咱们还是以自愿为原则,以你的态度为准。你自己说吧,是我把你送回你家,还是把你带回我家?”
“怎么样都行,不过……你可不可以温柔一点?”
13
在我以一个外地人的身份在别的城市里穿梭的时候,很多人都问我:青岛的特色是什么?
一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就头痛,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青岛正在向一个移民城市转变,大量的外地人在一点一点侵占我们的地盘,青岛所谓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丧失。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那些小姐队伍里的青岛人正在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支撑起了这一队伍的主要结构。
卖烟的姑娘在我那儿睡了一夜,她醉得一塌糊涂,我怎么折腾她都没反应。我没了兴致,我实在不愿意在一摊死肉上费什么劲,就干脆不再碰她。这下把她感动坏了,第二天醒来后一个劲地说我是好人,都不愿走了。
她说她是当地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去商场里卖烟是利用假期来勤工俭学。对于她的话,我的处理方式是她说她的,我想我的。谁也不挨谁,两回事。
她的鞋是NIKE的,内衣是Chloe的,还有手机也是最新款式的,如果这些都是一个学生靠勤工俭学换来的话,那只能有两种解释:一、她是李嘉诚的女儿;二、她是李嘉诚的情人。
这两种解释哪一种都不能成立,所以,我没必要相信她说的。
我给楼下的饭店打电话要了两份早餐,吃完后她冲着我笑,说:“饱暖思淫欲,你是不是想要了?”
我没正面回答她,只是指给她浴室的位置。
她去洗澡,在水声中唱起了歌,歌声模糊,但有种熟悉的感觉,很自然地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打开音响,放进一张CD,是张萨克斯的独奏,精致而有穿透力。听着这样的音乐,会想起很多事情。我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暗暗地在大脑中勾画她裸体的曲线。
她走出浴室时穿戴整齐,一边甩头发一边说:“一件一件地脱,这样更有情调一些,你说是不是?”
我说那你就脱吧。
她说:“别急别急,你急什么呀,早晚是你的!你先去洗个澡。”
我走进浴室,打开水阀开关,水喷了出来,但我没碰水,我边看着水花四处喷溅边点燃一支烟,一边抽一边照镜子,镜子里的我在歪着嘴笑,一付得意的样子。
烟抽完了,我把水阀关掉,然后走出浴室。外面的场景和我想的一样:她不见了,我的钱包也不见了。
我坐在沙发上,继续听着萨克斯,一点也不着急。因为我知道,这里的保安不是吃素的,更何况,我已经跟保安打过招呼。果然,几分钟之后,电话响了,是院里的保安打来的,他说:“有位女士没有出门证,她说是从你这儿出来的,我们想确定一下。”
我说:“谢谢你了!这姑娘是我老家来的亲戚,精神有些毛病,老找不着家门,麻烦你把她给我送过来吧。”
再见到她时我的表情有些洋洋得意,她盯了我半天后往床上一躺,冲着我恶狠狠地说:“妈的,算你狠!快点快点,你想干什么就干吧!”
我就干了。她的身体虽然年青,但不是处女,而且性经验丰富,所以我没什么可留情的。
把该干的都干完之后,我冲她说:“去你妈的,给我滚!”
她愣了一下,然后默默地穿衣,走到门口时我又叫住她,让她把我的钱包留下。她从屁股后面的包里掏出钱包,放在地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我说:“你现在可以滚了!”
在她打开门之后,我又告诉了她一条消息:“那些烟,我已经去利群商场退了货。”
她一言不发,扭头离去。
我在屋里哈哈大笑,笑声结束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干脆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冷血动物,这一发现让我的脸色变得惨白。
14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我的手机在半夜响起,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本不想接,但打电话者似乎很有耐性,一遍一遍没完没了地打,直到我彻底烦了。
我摸起话筒,冲着里面喊:“有事说事,没事挂机,打错了我操你妈!”
电话里沉默了半天,然后一个女人柔弱的声音在里面响起:“当然有事。”
那声音很陌生,弄得我有些迷糊,我说:“你大爷的,你谁呀?现在几点了,你不睡觉我还得睡!”
那声音沉默了一下,然后说:“给我两万块钱,我陪你一个月。”
这话的内容让我挺感兴趣:“我说你到底是谁,凭什么要这个价?”
那声音说:“是我,你见过我的,在利群商场我卖过烟。”
我想起了她是谁,同时在脑中浮现的还有那张圆脸,然后紧接着我想起了她的身体。那个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曾经给我带来过很多的快乐。
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我都要把她遗忘了。
她的身体是什么滋味?软的?酸的?麻的?酥的?
对她身体的猜测让我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再复习一下那种滋味!
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玩的花样,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想涮我以报复我上一次的残忍,我只知道我喜欢这游戏中有她。快乐的只是过程,结果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输赢也完全可以无所谓。
我冲电话里说:“好,我同意,我跟你玩这个游戏。你说怎么玩就怎么玩,第一步是什么?给你两万块?”
她说:“是,两万块,而且要在一个小时之内送到‘黑梦’夜总会来。”
“好,我照办。”
我翻了翻钱包,里面只有四五千,再翻一下抽屉,又找到两三千,但还是不够。好在楼下不远处就有24小时的自助银行,没用多长时间我就凑齐了两万块钱。
然后我开着车,带着钱,来到她说的黑梦夜总会。对这家夜总会我早有了解,这里好像永远都被一批来历不明的人占据着,每个人都不像善良之辈,他们只会打架不会干别的。平时我都很少来这里,真不知道那丫头怎么窜到这里来了。
我一走进黑梦夜总会的大门,就看见她灰头灰脸地坐在大厅里的沙发来。她看见我二话不说先问了一句:“钱带来了吗?”
我把钱拿给她,她看也没看就转交给身边一个圆头圆脑的家伙,然后冲他说:“钱来了,快放人。”
那圆头圆脑的家伙不知从哪儿翻出一个验钞机,把这两万块一一验过之后,冲着她呵呵一笑,说:“不打不相识,以后常来玩呀!只要不来闹事,下次我请客。”
几分钟后,从楼上下来了两男两女,男的一律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女的一律脸色发白,走路都打晃。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清楚,这里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和我无关。我只是来跟那姑娘玩游戏。
她迎上去,和那两男两女打个招呼之后,说:“你们回去吧,这里没事了。”
两个男的看看我,可能意识到事情与我有关。其中一个冲我笑笑,说:“兄弟,谢你了!”他的笑比哭还难看:他的嘴里也是血,一咧嘴牙都是红的,很像恐怖片里的恶鬼。
人走后,她冲我说:“你要去哪儿?我跟着你。从现在开始计时,我陪你一个月,今天是第一天。”
我看看她,说:“今天我没情绪,你先回家,洗个澡,睡一觉,明天再给我打电话。”
她说:“好,我听你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这晚上也算。”
她走之后,我在黑梦夜总会里了解了一下情况,才知道这姑娘领来的那帮人在夜总会里喝醉了,然后把人家的场子砸了。这家夜总会可不是吃素的,碰到砸场子的自然是以暴制暴。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挨了一通揍,然后我带钱来领人。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挺佩服这群小青年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胆子真不小,连这里都敢来闹事。
那圆头圆脑的家伙装成认识我的样子跟我套近乎,边亲热地拍我的肩膀边问门口那辆别克车是不是我的?见我点头后他对我更亲热了,不停地说:“有空常来,别客气,就跟自己家一样!”
见我不怎么感兴趣,他又把我拉到一边推心置腹地跟我说:“每到月底,我这儿就换新姑娘,个顶个的都是精品,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又便宜又实惠,不来准后悔……”
我冲他嘿嘿一笑,说:“你要给我打一折我就天天来。”
他也嘿嘿一笑:“你看我像是白痴吗?”
15
早晨一睁眼电话就响了,是那女孩打来的,说她就在我家附近。我说:“那你就上来呗,你又不是不认识门,记性再差也不至于这样吧!”
几分钟后,她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两个袋子,一个袋子里装的是她的内衣,另一个袋子里是一些早点,有油饼和牛奶,还有两个茶蛋。她说她在楼下吃的早饭,估计我也没吃,就给我带了上来。
我瞅瞅她,似笑非笑地说:“里面没下‘敌敌畏’吧?”
她连头都不抬,直接走到厨房,踩开垃圾箱的盖,很利落地把那袋子早点扔了进去。她这行动弄得我非常没趣,本来挺好的心情迅速就坏了起来。
我冲她说:“滚!”
“这可是你说的。是你让我走的。”
“赶紧滚!”
“你要清楚,那两万块钱我是不会还给你的,你能得到的只是我的身体,你想清楚,我走了,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我冲她挥手,让她快走:“就当我让你又掏了一次钱包。”
她咬咬牙,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冲我说了一句:“你根本就不值得别人对你好,我真的是看错了人!”
“你说什么?”
“你是一头野兽,谁喜欢你谁就是有病!”
说完后她推开门,扬长而去。几分钟后,大门口的保安又给我拨来电话,说:“你家那位女亲戚又走丢了,需要我们帮你领回来吗?”
我说:“不用,让她走吧!她的病治好了。”
我走到窗前,看到她正往大门外走。今天的阳光好得不能再好,大地一片灿烂,她在阳光中慢慢消失,就像两万块人民币在火焰中慢慢烧尽。
忽然之间,我感到万分沮丧。
第五章
1
我并不是活着,我只是存在。
如果岁月可以回头,如果时间可以更改,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当然,这是废话!
回忆是最好的朋友,它可以一一指出你的伤口。当然,这也是废话!
我曾经有过很多朋友,在岁月的迁移中,他们一点点地显露出本来的痕迹。这痕迹让我失望,也让我警惕。
在那些遥远的曾经里,我是一个善良而纯真的人,以德报怨,分不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迷迷糊糊,傻里傻气。
回忆中,虹静曾经给过我致命的打击,让我在稀里糊涂中变得更加稀里糊涂。
对于虹静,我实在是无话可说。骂她不合适,打她不合适,爱她更不合适。她是我的灾难,她给我制造了足够的麻烦。
在那一段日子里,我没命地往澳大利亚寄信,想跟铃兰格格解释这一切。但信被退回,理由是“查无此人”。
我仍不死心。
我装扮成别人往铃兰格格的父母家打电话,想探出铃兰格格在澳大利亚的联系方法。结果却是一场徒劳,铃兰格格的父母听出了我是谁,他们毫不犹豫地扣了电话。
无论我怎么改变方式,他们都能知道我是谁。对于这一点,我实在是佩服他们,他们比007还要007,简直就是间谍中的高手。
虹静劝我,别费劲了,事情已经发生了,结果是不能改变什么的,只能如此。
虹静依然来找我,一来就会待上好几个小时,虽然有时一上午我们什么话都不说,她就傻坐着,看着我焦急地从这间屋子游荡到那间屋子,一刻不停地走动着。
无论我假装成多忙,她都赖在我的屋子里,就好像我的房子是她的似的。
终于有一天,她跟我说,爱情是可以用来同归于尽的!
她跟我说这句话时,我感到了巨大的恐惧。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阳光出奇得好,天空蓝得透明。我们待在电视塔上的旋转式西餐厅里,餐桌上放了一瓶干红,但谁都没喝,就摆在桌上,跟一只只能欣赏的花瓶一样。她左手玩着餐刀,有模有样地转动着,就像西部片的牛仔。
我感到了恐惧,我丝毫不怀疑她会把那把刀准确地插进我的咽喉。事实上,她已经试图这么做过一次了。
她的眼里下着雨,雾气蒙蒙,但窗外却白云朵朵,流光异彩。
于是我知道她的眼睛可以调节季节,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她都能在瞬间给我展示出来。她就是这么一个可以千万种变化的女人。
她笑着说爱情是有两面的,它的正面是爱情,它的反面呢,是不爱?还是恨?
虽然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还是很实在地告诉她,爱的背面其实是漠然。
她无语。
我说没错,是漠然。
这年的冬天格外冷,我在寒冷中感到一种让人压抑的恐惧,恐惧的来源是餐刀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寒光。我总是感觉身边有无数闪亮的餐刀在瞄准我,我知道虹静什么都能干出来,只要她想干。
当然,只要我愿意,我也什么都能干出来。在舍得自己这一点上,我一点不比她差。我们都是能拿自己不当人的那种人。
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理由,我做什么也都有我的理由。她不能干涉我的自由,也无法改变我的选择。同样,我也不能干涉她的自由,改变她的选择。
但我可以选择漠然。
我漠然地看着虹静,直到她在我面前消失。
我知道,她能看到我冷静面容下的愤怒。只有愤怒,对于她。这是对她的全部。
在寒冷的冬天里,还有什么是比温暖更重要的呢?
2
一个男人,只要能豁出去,拿自己不当人,把自己当成神,那他面前的一切就会变得简单。
我决定豁出去了。
所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其简单,我开始单纯地为钱财而奔波。
最初时我开了一个饭店,说饭店是好听点,其实就是一小吃摊。开始只卖早餐;后来人来的多了,就开始卖午餐盒饭;再后来,人又多了,就干脆把夜宵也摆上。有卖买总是件好事。
开始时我请了一个工人,后来发现这工人虽然干的活比我少但挣的钱却比我还要多,就很干脆地把她开除了。之后所有的活我都自己干,每天都在洗菜做饭刷锅刷碗中忙忙碌碌。这事听起来挺离谱,但事实却是如此。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自己比那些家庭主妇还主妇。
我总得经营一样可以吃饭的行当,先生存后才能发展。目前这一行就不错,我对自己挺满意。
我开始日复一日地洗菜做饭,每天都把自己弄得肮脏不堪,一身的葱花味。后来实在忙不过来了,就一下请了两个工人,还正儿八经地租了一间小房子,认认真真地开了一回饭店。
这么干了一年,我手里多少有了点钱,就把饭店关了,然后孤身一人去深圳倒走私电脑。这一行比开饭店要强很多,不仅体面,而且收入丰厚。
倒电脑这事干起来没什么智力上的投入,认准了上家,接货的时候仔细一些,然后看清下家,收钱的时候利落一些,生意基本就完成了。坦白地说,这行当白痴都会,而且不用经过任何培训。
在倒电脑的过程中我一直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始时是一台一台的倒,几个月后是三四台三四台的倒,半年之后是十几台十几台的倒,再之后就是几十台几十台的倒……
正在我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政府忽然加大了打击走私的力度。开始时我仍以为是走走形势,喊喊口号,但事实决非如此。几个月内,做此行当的其他兄弟纷纷落网,早年挣的银子统统都塞了回去,现在基本上就是人财两空。
我及时地认清形势,知道这是玩真的了,就果断地收了手。然后,我搬了家,换了电话,和以前的朋友断绝了一切来往。
我落荒而逃。
3
天亮了,梦醒了,我要换一张面孔继续生活。
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可思议,无论是开饭店还是倒电脑,我都异常的顺利,顺利得都有些离谱。
情场失意,赌场得意。我这能算得上是后者吧?
我挺得意。但冷静之后我又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我贪婪的欲望被彻底搅动了,野兽之性似乎就要在瞬间爆发起来。
还有还有还有,我还知道,一帆风顺的背后将是无可避免的灾难,这是经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的真理。
在这些日子里,我常问自己的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现在的天空美丽吗?
另一个是:现在的天空快乐吗?
那些日子里我举头望去,天空总是蓝的,云也总是白的,阳光依然明媚,我依然憔悴,依然郁闷。我在星空下黯自神伤,但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打发空虚。只能散步,只能长叹。我总是不能让自己从心底快乐起来。我对此彻底灰了心。
我离开深圳,重新回到了青岛这座刮着温带海风的城市。我喜欢青岛,喜欢这里的海,喜欢这里的记忆,也喜欢这里带给我的忧伤。
我在东部新城区租了一套房子,在海边,推开窗户就能看见海。海水拍打着海岸,浪花朵朵。
那是一片我所熟悉的海域,我就是在这里的海边和铃兰格格相拥着度过了最后一个夜晚。如今,我依然可以站在那里,而她,却已远去。
青春像水一样地慢慢流向远方,没留一点痕迹,没有一丝味道。
我倒腾电脑挣的钱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省着花,顿顿四菜一汤的话,完全可以保证我衣食无忧地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时之间,我感到生命是那样的暗淡,它所制造的全部快乐我已没有任何激情去享受。我从来没有如此消极过。
在百般无聊中,我想起了这座城市中的另一个叫做王丽萍的女人。她的美丽,她的性感,她的风骚……让我在回忆中再次悸动。
我追随梦的影子回到鹰宅,但我没有见到她。她家里安静极了,好像很久都没有人来住了。邻居告诉我,王丽萍又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军人。她搬了新家,平时基本上不住这里了。
天空只有一个太阳,人群里只有一个我,我是一个无依又无靠的人。
4
我喜欢夜晚,喜欢那黑而空旷的天空,它们能带给我巨大的安慰。它们能使我安静,使我疲惫。
我披着夜晚的光辉在这座城市中穿梭,孤独而寒冷。
我现在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酒吧,我几乎转遍了这座城市里的所有酒吧,喝遍了酒吧里所有的酒,有加冰的,有不加冰的,有兑水的,有不兑水的……它们的味道千奇百怪,但结果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人醉。
我常常喝醉,然后摇晃着回家。
我从来没有在外面发过酒疯,对一个常醉的人来说,这几乎算是一个奇迹。
我每次喝醉都会两眼血红地在人群里寻找。我总是什么也找不着,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
我在酒吧里见到过老枪,也见到过马猴。有一次是他们一起来的,他们每人都领着一个妞儿,那两个妞惨不忍睹,一个赛一个丑。
我估计他俩泡这种妞肯定没花什么钱,他们那种白痴只配泡劣质货,如果他们泡这俩妞也花了钱,那他们更白痴。
我在他们对面坐了一晚上,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聊天。后来他们喝醉了,开始前言不搭后语地回忆从前。他们的从前有很多场景都是我所熟悉的,我静静地听着,为之心动。我直愣愣地盯着他们,希望他们认出我,然后让我加入到他们当中。
但他们没有看我,扫都没扫我一眼。他们只是搂着身边的丑妞不停地说:现在的江湖,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
这句话被不停地重复,让我觉得他们不仅白痴而且无耻,和他们混在一起,是对我智慧的极大嘲弄。好在没人知道我和他们是同学。
我还在酒吧里遇到过虹静。她一个人来的,坐了十分钟,喝了一杯君度,然后认识了一个洋鬼子,谈了二十分钟,最后和他一起离去。
在酒吧里,我只见过她那一次。我以为她没认出我来。
我见过那洋鬼子很多次,他是墨西哥的留学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到酒吧里泡中国姑娘。他的中国话说得非常差,可泡的妞却非常多,这一点让我实在是不平衡。
终于有一次,我的忍耐力到达了极限。那个晚上我滴酒未沾,却着实发了一通酒疯。我结结实实地痛揍了那洋鬼子一顿,从头到脚,哪儿都不放过。我揍他时他已喝的一塌糊涂,连举手抱头这样的简单动作都做的不连惯。这便使我揍他的动作显得既到位又顺畅,就像个专业的拳击运动员。
我非常开心,第一次发现打人居然可以让自己如此兴奋。我边揍他边说这顿打是替那些被他泡的中国姑娘赠送的,全部免费。
不仅我自己开心,酒吧老板也非常开心,他甚至倒了一大杯芝华士给我,说这也是免费的,这家伙尽泡咱们的女同胞,我早就瞅他不顺眼了。
那一大杯芝华士使我顺利地喝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家。
5
青岛的酒吧很多都是带有表演性质的,有的请国外不入流的乐队,有的请国内三流的乐队。看上去都没什么区别,乐手们头发都很长,嗓门都挺大,舞得都一样难看,唱得都一样难听。
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他们都挺投入,再离谱的歌也能让他们陶醉。这一点很让我佩服。
更多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干脆别唱,就站在台上摆摆架式,制造一下氛围。
这,就足够了。-
其实酒吧老板请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制造氛围。
我常去的那家酒吧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酒吧,是一个化装酒吧,每个进来的人都要选择一个合适的面具戴在脸上,目的是让别人认不出自己是谁。酒吧里有一个乐手,叫来昂,他的身材很高大,肌肉很结实,头发打着很精致的卷,看起来像好莱坞电影里的某位明星。他每次演出都声嘶力竭,又蹦又跳,又跺脚又摇头,兴奋得让人莫名其妙。
很快,他无缘无故持久兴奋的秘密就被人揭露了出来,他是吸毒者。在一个黄昏,他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吸毒过量”。
那个晚上,本应有的演出因为他的消失而停了台。也巧了,那天酒吧又正好来了一个三十多人的旅行团,就冲着演出来的。
酒吧老板急坏了,正在上蹿下跳之际瞅到了嘴里乱哼的我,满脸皱纹的脸立时就笑开了花。他非让我上台演出,给他救场。
上学时我无数次的想过自己要当个乐手什么的,却万万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机会满足自己的意愿。
我就上台!我就唱!我就兴奋而快乐地唱!
乐队配合得很好,完全在随着我走。我向东,他们也向东,我向西,他们也向西,完全在听我指挥。台下的观众没什么特别,一如在其它酒吧里那样平静。有人喝酒,有人抽烟,有人说废话,还有人在泡妞。
那是一个化装舞会,酒吧里的所有人都不是真面目。他们或是肢体变了形,或是动作在扭曲……总之,我一个像样点的人也没见到。
唱完三首歌后,我走下吧台,要了一杯冰水,一口气喝了下去。
我成了酒吧里的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双眼睛,晶莹的,闪亮的,容纳了无数快乐与忧伤。她只露出那双眼睛。她的脸上戴着面具,是一个蝴蝶的图案,黑色的,不漂亮,也不碍眼。
她走到我身边,说:“你唱的很难听,我从来没在酒吧里听过这么难听的歌。”
我琢磨再三,慢慢地点头,不得不承认她的观点非常有道理。
“但你唱的很感人,我也从来没在酒吧里听到过这么感人的歌。”
我重重地点头,再次认同她的观点。
她在我身边坐下,要了一杯二十四年的皇家礼炮芝华士,推给我,说:“这是我请你的,感谢你的歌声。”
我没客气,把酒接过来张嘴就喝。这酒真的不错,浓浓的醇醇的,一股香气由胃里升腾到嘴里。
她盯着我,盯了半天,然后问我:“你是一个会哭的人吗?”
我说:“理论上是,在合适的环境下,我会哭。”
“你是一个伤心的人吗?”
我想了半天,越想越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就端起酒杯,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向外走去。
她在我身后叹了一口气,说:“我明白了。”
她叹气的声音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我就像是被电击到了一般,猛的转过头来——
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我的面前只有那只黑色的蝴蝶和那个空杯子。
我扭过头,拉开酒吧的门,扬长而去。
6
我开始陷入深深的回忆。回忆中,我有自己纯情的爱人,有自己依赖的幸福。后来梦醒了,所有的美丽都不见了,快乐的基石也在瞬间倒塌,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而我,只是一个有着灰色皮肤的人,在与背景的重叠下,我在天地间没有任何惹眼的地方。
半夜的时候,有人打来电话,说“|我知道你回来了,你躲是躲不过去的。”
我听出了她的声音,她是虹静。
我说:“你想干什么?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
她说:“我知道,我还知道你并没有睡。你的灯还亮着。”
我服了,如果谁请她去当间谍,一定物超所值。
她说:“你别臭美,我对你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年底就结婚,我先生是拿美国护照的。”
我说:“恭喜你,你终于碰到一个不挑食的了。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我这个?”
“这个和你没关系,我想告诉你的是,铃兰格格已经回国了。”
“你怎么证明这消息是真的?”
“她下午来找过我。不过,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我劝你还是甭去找她。小孩过家家玩的爱情游戏是不能持续到最后的。”
“告诉我怎么找她!”
“我也没有她的联系方法,她没给我。我们见面很仓促,就吃了一顿饭。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明天早上,她坐十点的飞机去北京,你可以去机场找她。”
“我是不是应该谢你?”
“算了,谢不谢的,就那么回事!我欠你一次,现在还你一次,咱们扯平了。”
“没门,你欠我的还是你欠我的,不可能抵消,我要让你记一辈子,如果我得不到幸福,你也得不到。”
她呵呵地笑,说:“幸福,你觉得咱们之间有什么幸福可以谈吗?”
她的话又变得让人莫名其妙,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懒得再说什么,直接扣了电话。然后洗个澡,从床底找出闹钟,设定下响铃时间,沉沉睡去。
7
闹钟响的时候天还没亮,醒来后仔细看了一下闹钟:我设定的时间没错,闹钟走得也挺准,只是提前了两个小时响铃。
我骂了一句,把闹钟塞进垃圾箱。然后起床洗脸,冲着镜子梳了半个小时头,直到自己瞅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才算完。
然后出门打车,直奔机场。上车时司机打量我半天,以为我是外地人,说:“咱们打表跑吧,计价器显示多少就多少,明码实价。”我说:“屁,就四十,我还不知道你那表是怎么回事,你不拉我就换一辆,大清早的,你愿意就继续在马路上当免费巡逻车。”
司机一伸大拇指:“四十就四十,你真是高手,大清早就碰高手,有福!”
到机场后我随手买了一张十点去北京的机票,然后在候机室里四处寻找。这是海南航空公司的一架小飞机,票总共没卖出几张,但就在仅有的几个人中,我依然没有找到我想要找的。
候机大厅里我没有看到她,这让我不得不怀疑虹静给我的消息的真实性。
我第一个上的飞机,然后就站在空中小姐旁边挨个审视上飞机的人,直到空中小姐把我赶回座位。
我座位旁边是一个女性,长得什么样没注意,只感觉气质不错。我们友好地互相笑笑,我问她去北京?问完之后我就后悔自己说了一句废话,飞机上的人只要不是劫机的都是去北京的。
好在不仅我一人说废话,她点了一下头后也问我:你也去北京?
一人一句废话,扯平了。
我说:“去不去北京无所谓,去了也没什么事,我的目的是找人。”
“找人?”
“是找人,有人告诉我,我要找的这人上了这架飞机。”
“为了找人你就飞一趟北京?”
“是,这人对我很重要。”
“找到了没有?”
“目前还没有,不过我相信,没有一种努力是白费的。我会找到她的。”
飞机猛的开始加速,一阵颠簸之后上了天。我解开安全带,从机舱的第一排一路找下去,很遗憾,我找到最后一排也没找到。
我仍不死心,还想去头等舱找。但空姐阻止了我,她说我不能去打扰那里的客人,这是规定。我说我只是找人,对我来说,这个人很重要。空姐只是微笑着摇头。翻来覆去地说这是我们的规定,希望你配合……
一阵争执之后,我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坐下。这是因为我发现很多人都在警惕地望着我,以为我是恐怖分子。他们都是电影看多了,中国哪来的恐怖分子?中国就没有黑社会。
我旁边挺有气质的女人看我的表情就明白了,她说:“别急,还有机会。”
我说:“是呀,就等飞机落地吧。”
一小时的行程很快就结束了,飞机安全地升起,安全地落地,平静而无聊。到达首都机场之后,我第一个跳下飞机,然后开始继续寻找。
人一个一个地往外走,但每一张脸都不是我要找的。
那个女人最后出来,很关心地问了我一句:“你找的那个人到底欠了你多少钱?”
我苦笑。
然后我问自己:“是呀,她到底欠我什么?”
她欠我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欠她的。我欠她一生的思念,无法偿还。
所有人都走完之后,我问空姐:“这飞机什么时候回青岛,捎着我行吗?”
8
酒吧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很多高手都混迹其中,所谓高手,便是指那些敢拿自己不当人的人。我非常佩服这种人,在我看来,他们能对生活保持绝对的低调,单就这一点来说,他们非常值得尊敬。
我再次见到大炮时,他已经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时间真快!
现在的大炮浑身都是肌肉,有棱有角,就象健美运动员。我几乎不敢在他面前脱衣服。他的身材太让我羡慕了。
他总是在半夜十二点推开这家酒吧的门,他也总是先要一扎啤酒,用三十分钟把它喝下去,情绪好的时候,他会再要一杯“太亏了”,情绪不好的时候,他就点一支烟,边抽边跟身边的人说几句话。
十二点四十分,他会准时离开酒吧。这是他的习惯。
他现在挺牛逼,不仅钱包里塞着大把的美金,而且还开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来也呼啸,去也呼啸。不过说实话,那车很不配他,那车应该是女人开的。对于这点,每当有人问起他,他就呵呵地笑,说开车和开女人都是一样。先骑上去,然后发动。
再正统的谈话,他也能拐到岔道上去,当然,那些岔道上除了色情就是色情。他有这本事。据说他的本事千变万化,就没有他不能干的。有人说他是一个生意人,做生意挣足钱之后,就对挣钱失去了兴趣。然后开始整日闲逛,活脱脱成了一个流浪汉。还有人说,他其实就是一高级面首(男妓),专泡富婆,他的长处就是讨女人欢心。
我最清楚他不过了,无论他怎么折腾,都无法摆脱当年的低级趣味。
有一天晚上,他在抽烟时告诉我,人活着,就得付出活着的代价。
人一旦失去目标,人生就成了一件麻烦事。没完没了地消费人生在别人眼里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而我,现在就在通过死亡的道路上一点一点消耗自己的生命。
还有,我之所以要讲述大炮的生活片段,是因为他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是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没有他,我以后的故事就要完全重写。
9
与其说大炮重要,不如说大炮的印刷公司重要。大炮想把他的印刷公司卖给我。他说自己没精力干了,现在只想着过得舒服点。
他说:“公司里的工人都是创业的时候就跟着我干的,扔给别人我真不放心呀。要不我能给你?你一看就是好人,没什么坏心眼,工人们跟了你,差不了。”
我说:“你骂谁呢,你才是好人呢。现在谁当好人谁吃亏。”
他呵呵地乐,说:“这是口号,人的骨子里还是有当好人的天性的。我这公司三十多号人,四百多平米厂房,整套设备都是新进的,全是德国货,你接手就能干,才他妈的五百万。便宜得简直就是白给。”
我说:“扯淡,这价太离谱了!贵,非常贵!”
他说:“你真是没数,五百万现在能干什么?”
我说:“要是天天啃鸡腿五百万可以活到老。”
他说:“白痴才啃鸡腿,现在都兴啃鸡爪子。”
“二百五十万。”
“屁,没你这么讲价的,对半砍,你当这是买衣服?”
“二百四十万。”
“算了算了,我吃点亏吧,三百八十万,”
“二百三十万。”
“你他妈的怎么越喊越低,你当这是股市呀?”
“二百二十万。”
“我他妈的就没见过你这种鸟,算了算了,就当我白送吧。二百五十万,一口价。”
“你跟我说实话,这公司真是你一手拉扯大的?”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边笑边拍我肩膀:“兄弟,你的钱是怎么来的,我可从来没问过吧?我这公司怎么来的,好像跟你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你说是不是?觉得合适就干,不合适就不干,你说呢?”
“那行,成交。再把你那辆跑车借我开一个月。”
10
这家印刷公司花了我全部的积蓄。所幸物有所值,大炮没骗我,厂房里的设备都是新的,工人也不错,干活多拿钱少,很给我面子。
只是公司已经闲了大半年,以前的老客户基本没给我留下什么。
没办法,只好重新去开辟市场。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天天都泡在饭店里,吃完了上顿吃下顿,喝完了啤酒喝白酒,每天都在吃来吃去喝来喝去中变得迷迷糊糊,以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什么姑娘都觉得像酒店里的服务员。
不过这样做很有效果,我拉来了大把的定单,一时之间公司里生意兴隆,一片红火。
半年之后,我在香格里拉饭店包了两个房间,设了个业务部,招聘了三个模样酒量都不错的姑娘负责公关。换种说法,就是拉活儿跑业务。
我跟她们说得很清楚,公关归公关,安全第一。
她们呵呵地笑,说明白明白,这门学课从小学就开始学了。
漂亮的姑娘都机灵,不机灵的早被色狼洗劫了。
几个姑娘干得都很出色,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酒,她们拉来的单子比我的要大得多。这是性别赋予她们的优势。
这几个姑娘尽管漂亮,但我对她们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我分得清形势,她们也分得清。
慢慢的,公司走上了正轨,我几乎可以脱离出来了。
在生意场上我再一次受到顺利的垂青,我有些沾沾自喜,同时也开始有些担心,连惯性的一帆风顺背后必定是个不小的灾难。
应该是这样的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有一定的道理。
11
“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她身为女人,那她就得承担被欺骗的风险。而男人,则得具备谎言被揭穿后依然谈笑风生的无耻。”
大炮跟我说这实话时,两眼翻白,非常的无耻。
他的话很直接,但却非常有道理。我想了半天,觉得他这话简直就是经典中的经典。尽管他本人与经典毫无关系。
依然是这间化装酒吧。我们坐在酒吧的吧台边,虽然都举着酒杯,可谁都没心思喝酒,都在想着心事,各怀鬼胎。
我买他印刷公司时有一些尾款还没付清,三十万。按照我们签的合同,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天,我应该全部付清。可我只带了二十万来。原则是一回事,事实是另一回事。合同在关键时刻就是废纸一张,只要你有那胆子有那魄力。
所以,我先岔开话题。
我说:“这家酒吧有个总戴蝴蝶面具的姑娘,瞅身材真是不错,真想上她,可好长时间都没见她了。”
他说:“戴蝴蝶面具的?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了,恐怕她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我感到奇怪:“为什么?”
他说:“半年前,也是在这家酒吧,她的面具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很多人看到了她的模样。人家说她的样子太恐怖了,跟鬼似的。我没看到,只是听人说。”
我说:“人怎么可能跟鬼似的,肯定是胡扯——今天应该还你钱了。”
他说:“是呀,我最近手头紧,你那钱能救我一阵子急。”
我说:“别扯了,谁不知道你,视金钱如粪土,还能把这点钱看在眼里?”
“那是以前,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泡的那个富婆和我掰了,我现在的日子特不好过,车都卖了,就指着你欠我那点尾款买米下锅呢。”
“这印刷公司是那富婆的?”
“以前是,后来过户给我了,然后又卖给了你。”
“这公司让我费了不少事,可收入有点惨,跟本不像你当初给我介绍的那么好。”
“什么都得有广告不是?”
“你这是虚假广告。”
“你的意思是欠我那笔钱就不还了?”
“不是不还,呵呵,咱能是那种人嘛?来,喝酒喝酒。”
我们端起杯来,很郑重其事地碰一下,装成一饮而尽的样子,但实际上都是喝了一口又放下。然后你瞅着我,我瞅着你。
“五万怎么样?”
“你别闹了,你欠我整整三十万,咱们合同上写着呢。”
“合同管什么用,你合同上写的公司里还没有呢!告诉我印刷设备都是新的,可他妈的全是二手货”。
“那是改装货,也算新的。”
“八万,再给多了,我心理就该不平衡了。”
“不行不行,你给八万,我心理还不平衡呢。”
“我再退一步,十万,你要不要都是这十万了。”
“不行,绝对不行。”
“行,绝对行。”
“不行。”
“行。”
争到这份上,原则上已经没什么可争的了,除了行就是不行,就看谁能挺住了。
于是大家就开始满嘴废话。我说:“今天天不错,早上风挺大,中午就停了。”
他说:“不是中午,是下午,这风怎么也得有个五级。”
“绝对没五级,我看只有四级。”
“押一千块,我赌有五级。”
“那你赢了,就算五级吧。”
他拎起面前的啤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浑身巨震,全部的抵御都在瞬间瓦解。
我追问他说的那句话的下文。
他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十万,一分不能少。”
我二话没话,拎起随身的包,包里有二十万,我都扔给他,然后摘下表,也扔给他。
他看看表的成色,然后点点头,找服务员要了一张餐巾纸,在上面写下一排数字。之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声“好运”。
他给我说的那句话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写的那排数字是一个电话号码。
他说的那个名字是:铃兰格格。
12
那个曾经请过我一杯酒的女人我经常能在化装酒吧里碰到,她总是固定地戴一个蝴蝶面具。有时她温柔似水,有时她冷艳逼人。换句话说就是有时她理我,有时她不理我。理我的时候她会没完没了地缠着我,什么酒都请我喝,再贵的她都不眨一下眼;不理我的时候她看见我就当没看见一样,连招呼都不打,我请她喝酒她都不愿看我,请多贵的酒她都不看我一眼。
我怀疑她有问题,或者她干脆就是两个人,一个喜欢男人,一个讨厌男人。
好在我对她没什么兴趣,她怎么样都和我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我只是把她当成陌生的朋友。我们之间再发展也只能是友谊。
我相信她也是这样想的,以至她跟我之间的交往完全都是无性的。她喜欢说话时,我们可以一起谈性谈毛片谈色情网站,她不喜欢说话时,我们连“你好”都不说,看都不看对方一眼。
和这样的女人交朋友,挺有趣。这是我心里的想法,我嘴上的说法是:这样的女人很变态。
我总在猜测那张蝴蝶面具之后的面容是怎样的,是特别丑陋,还是特别漂亮?
有一次我这么说过之后,她忽然冲我特深沉地说了一句:“你找到你的爱情了吗?”
酒吧的光线特昏暗,人影绰约中我猛的发现自己很尴尬,不仅尴尬,而且狼狈。她没费一枪一弹就击中我的痛处,弄得我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甚至都不具备还手的能力。
她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后说:“你是一个受过伤的人。我看的出来。”
我不再说话,抓起面前的酒杯,把其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身离去。
酒吧外面下起了小雨,雨雾迷蒙。多少年前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的雨,也是这样的雾气。
长叹一声,我再一次体验到那种遥远的刻骨铭心的伤痛。夜升上来的时候,孤独总是如影相随。
我应该干点什么了,等死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第六章
1
大炮是如何得知铃兰格格电话的,我一直猜不出来,问他他也不说,只是笑眯眯冲着我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能在江湖上混到现在,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于是我懒得再搭理他。过程只是形式的,结果才是重要的。
电话我一直不敢打。我怕电话那端是错号,是空号,更怕电话那端的铃兰格格已经结婚,已经生子,已经……
我自己都无法让自己放心。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我冲自己说:早死早脱生,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二点,我刚从酒吧回来。强烈的兴奋与激动让我心跳明显加速。我深吸了一口气,按了好几次才把电话键全部按对。
电话通了。但没人接。
我继续打,继续没人接。
我一直打,一直没人接。
我守在电话边,慢慢睡去。迷糊中,我隐隐听到一连串的汽笛声,犹如一首经典的老歌,很有节奏,也很有韵律。
然后,天就亮了。
然后,我就被电话吵醒了。
电话那端是个女人,她问:“谁找我?”
我说:“电话是你打来的,我怎么知道谁找你?”
她说:“我这电话是来电显示,它记录昨天晚上有人用你这部电话找过我。”
“昨晚的电话是我打的,我找铃兰格格。”
“我就是铃兰格格。你哪位?”
“你是铃兰格格?你的声音变了,我几乎都要听不出来了。”
“别废话,你到底哪一位?有事说事,没事我挂线。”
“我是卫捷。”
“卫捷?哪个卫捷?”她的声音里传出了颤抖。
“你认识几个卫捷?”我的声音也有些变调。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是我,是我,真的是我。”
电话里变得空空荡荡,我们谁也不说话,就那么傻傻地捧着话筒,一任沉默在我们之间流淌。
良久之后,我问:“你在哪儿?告诉我,我要去找你。”
她叹了一口气,说:“你别来找我,千万别来。变了,都变了,我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她的声音忽然变成了呜咽,她说:“我已经不再漂亮,不再美丽,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女孩了。”
我说:“我不管,我要去找你,你告诉我你在哪儿,你快说呀!”
她说:“算了吧,尘归尘,土归土,我们依旧是有缘没份的人,忘记我吧,我会永远祝你幸福的。”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呀,喂喂喂……”
她已经扣了电话,留给我的只是话筒里那无边的忙音。那是一种无边的凄凉,我感到了突如其来的寒意。
我拨通了114,问铃兰格格的电话号码是在哪儿,什么路什么号。
我问的干脆,114的工作人员回答的也利落,她说这部电话申请了保密功能,我不能帮你。
我骂了一句,然后开车去派出所,拉出一个整天蹭我饭吃的民警,二话不说,塞上车就拉到了电信局。
在电信局里,我说这部电话那端是个嫌疑犯,我们需要知道它的地址。电信局的工作人员扫了一眼民警的制服,连问都不问就把地址给我打印出来。那地址我挺熟,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
出门之后,民警拍拍我肩,说:“你行你行你真行,你要是去搞个诈骗什么的,肯定能得逞,真有出息,你简直就是人才呀!”
2
开车。
找路。
上楼。
这是一个独立的单元,一楼,几乎就算是一个半地下室,光线非常不好。
没错,是这地址,是这门,门后面就应该是我期待已久的铃兰格格。我敲门,激动无比地敲门,心跳的声音如同打鼓。
门慢慢地打开,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陌生的脸。不仅陌生,而且丑陋;不仅丑陋,而且非常丑陋;不仅非常丑陋,而且丑陋到了极点。说实话,这张脸我如果在夜晚遇到的话,它会吓着我的。
这张脸就像一张被搓揉之后的报纸,上面全是夸张的交错纵横的折痕,如同在上面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但那双眼睛却是异常得明亮,它瞅着我,充满了疑惑。那双眼睛非常熟悉,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我说:“我找铃兰格格,我叫卫捷,是铃兰格格的朋友。”
她眼中灵光一闪,又迅速暗淡下来。她迟疑一下后说:“你找错了,这里没有这个人。”
我拿出从电信局里得到的地址,重新对了一下后说:“没错,就是这,我没找错,铃兰格格就住这儿。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是铃兰格格的朋友。”
她沉默了一会,改口说:“铃兰格格住这儿没错,但她现在不在,她出去了。”
“我在这儿等她。”
“她要出去很久。”
“那我就等很久。”
“她也可能今天不回来了。你还是别等了。”
“可我必须要见到她,她一天不回来我等一天,一个星期不回来我等一星期。”
“你别找她了,她不想见你。”她说完这话后,眼泪忽地涌了出来,顺着她的脸颊静静的滑落。
我看着她,静静地看着她,看她的眼,看她的唇……我们谁都不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对望着。
我伸出手去,抚摸着她的长发说:“别哭了,我来了,铃兰格格,我又站在你面前了。是我呀,你仔细看看,是我呀,我是卫捷呀!”
她的眼泪越涌越凶,她挡开我抚摸她头发的手,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请你离开这里,这里没有铃兰格格,铃兰格格已经死了。”
“我知道你受了苦,受了委屈,现在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又在一起了。感谢老天,感谢上帝……”
“不是不是不是,我不是铃兰格格,铃兰格格已经死了,这世界上已经没有铃兰格格了,你走,你走,你赶紧走!”
我猛地抓过她的手,指着手腕问她:“你如果不是铃兰格格,那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是什么,你说,这是什么!?”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廉价的手表,那是一块时装表,不值钱,但挺好看。我认的它,那是我送给铃兰格格唯一的礼物。
她不再解释,任由眼泪疯狂地涌出。她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铃兰格格了,我毁了容,我丑了,我是一个丑八怪了,我再也不能做你的妻子了……”
无论我怎样安慰,她只是哭,疯狂地、没完没了地哭。
而我,也没有更好的安慰她的办法。
在这一刻,我感到了世界的不公平,同时也感到了上苍的无耻,他阴险地在举手投足间便毁灭了一对真情男女的幸福。
人定胜天。在这种时候,我还能相信这句话吗?
还有,我认出了这双眼睛,它的主人既是铃兰格格,也是在酒吧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
3
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已经成千上万次地跟铃兰格格说明了我的立场:在中国这个只允许一夫一妻制的国家里,我只会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也只会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就是铃兰格格。
我每次说到这儿都会被她的泪水打断,她说:“这样对你不公平,我不值得你这样……”
然后,我们的谈话就无法再继续下去。
等她安静之后,我告诉她,虹静所告诉她的都不是真的,全是无中生有的,我只喜欢她一个人。
她说她知道,她已经见过了虹静。虹静都告诉了她。
她告诉我,在澳大利亚时她出了车祸,她摔倒在马路上,一辆越野摩托从她的脸上驰过……她能活着已经算是奇迹了。
为了治疗脸上的疤痕,她几乎花掉了全部的积蓄。
在外飘荡了这么多年,她已经被打磨得光滑无比。和以前相比,现在的铃兰格格改变了很多。无论是习惯还是脾气,都彻底地改变了。她甚至学会了逆来顺受,细声细语地给我说话,这一点更是让我心痛。
但这仅仅是我前三天所受到的待遇。
三天之后,她表现出来更多的是烦躁,我不在的时候,她开始大动作地摔东西发泄。她摔镜子,摔一切可以映出人影来的东西。
我让她搬到我那里住,她不肯,坚持说她住在这里挺好。
我知道,她现在变得特别自卑,我任何过份的言行都能令她产生强烈的不快。
我尽一切努力,想让她感觉我依然是以前那个无比纯情的男孩。但效果并不明显,她和我之间总是有种难以跨越的距离感。
而这种距离感,又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冒出来,这,正是我所害怕的。
4
天冷时,她每次出门都要戴一个口罩;天热时,她干脆不出门。所有的生活必需品的购置都由一个佣人去完成。
我的出现使佣人觉得很没趣,理所当然地辞职不干了。
于是,我就成了她的佣人,无论她需要什么,只要她提供一个意向,其它的都由我来完成。开始时,我对此并没感到什么不公平,她依然是我的恋人,我们之间依然有着真实而完整的感情。
只是时间长了,以上这种定式便有些摇摆。换句话说,我对这种比较没劲的生活多少有些厌倦。这是可以理解的,任谁在我这个位置都会如此。
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生,这话只可以在电影里瞎扯,现实中的人必须得活得现实。这是我总结出来的真理。
5
铃兰格格现在的工作都是在家里完成的。她工作的全部工具就是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个传真机。往复杂里说,她做的是股票投资顾问;往简单里说,她就是帮人家买卖股票。挣了她分成,赔了没她事。
在我看来,这行当跟赌博一样,存在着相当大的偶然性。
可她却不这么看,她说这其中涉及很多,金融、政治、天气等等,凭的不是运气,而是头脑。她在澳大利亚这几年,学的就是这个。
我还是摇头:“别人凭什么要相信你?”
“你的技术好,眼光准,别人自然来找你。第一次你帮人挣了钱,第二次他就会主动找上门来,人就这样,都是贪婪的。”
和她说的一样,她确实有很多“傻帽”顾客。她的电话从早响到晚,从什么地方打来的都有,她一会儿说中国话,一会儿说外国话,忙得不亦乐乎。
我问:“你真的懂?真的买哪支股票哪支股票就涨,那你不就成聚宝盆了?”
她说:“理论是理论,事实是事实,两者之间永远都有距离,这是没办法的事。所以,我的意见也不一定全对。”
我说:“懂了,总算见识了真正的骗子,见识了真正的骗人伎俩。”
她呵呵地笑,笑声依然是以前的笑声,但时过境迁,她的容颜已改,再也不是当年的铃兰格格了。
我一声长叹,感到昏暗中那种令人窒息的压抑。
6
我们现在所有快乐与痛苦的聚集地都是在她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子里。这房子是她租的,她太对得起这房子的租金了,因为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待在屋里。
我曾想拉她出去散步,但她总是以各种理由来拒绝我。后来,她的理由用尽了,她也懒得再去找新的理由,就干脆直接跟我说:“我不想出去。我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我不想吓着别人。”
她说这话时,眼泪总会涌出。
每到这时,我就会感到胃被扭曲得紧紧的,同时也感到心里空荡荡的,空得要死。
我查过不少资料,想找一家整容手术做的好的医院去给她整容。但找来找去也没什么好地方,每家医院都一样,收费昂贵之后除了吹牛和蒙人别的什么也不会。
她知道这消息后告诉我算了,别费事了,毫无用处的。她说她已经做了八次整容手术,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什么作用也不起。
“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处女膜都能整好,更何况一张脸?我不信。”
她继续摇头,不再说话,一脸的茫然。
后来我才知道,摩托车从她脸上驰过时已经把她脸上皮肉组织彻底破坏掉了,现有的整容手术很难克服这一点,除非她能够连着做几十次甚至上百次的手术。
我心冷到了极点,眼前一片雪花,寒冷中我感到现在距离春天的温暖居然是那么遥远。
7
虹静来时,天已经黑了,我和铃兰格格都在忙。铃兰格格忙她的电脑,我忙我的厨房。我去开门时,铃兰格格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把她的门关上。她不愿见人,谁都不愿意见。
虹静一进门就先在我脸上印了一个口红印,然后呵呵笑着说:“我就知道你肯定在这儿。”
我一边庆幸这一幕铃兰格格没看到,一边擦脸上的印记,问她:“你怎么知道的?”
她说:“这还用想呀?我到你常去的酒吧找过你,想告诉你铃兰格格的情况,但没找着你,连去好几天都没找着你,就告诉了大炮,大炮说他经常能见到你,他会转告你。”
我拍头,一脸心痛地说:“瞅你干的好事,你这句话让我损失了三十万呀。”
她也拍我头,边拍边问:“你发烧了吗?烧糊涂了吗?”
我说:“铃兰格格在里面,你去找她吧。”
虹静进屋时把随身带的袋子塞给我,那里面是一些水果,还有几瓶酒,她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喝几杯吧,酒是好东西,越喝越幸福。
虹静不知道跟铃兰格格说了些什么,两人在屋里发出了笑声,很清脆的声音,银铃般的,让我不由自主的就被卷起的回忆所淹没。
回忆中,也是这样的笑声,也是这样的夜晚……
多少年前的学生时代里,虹静和铃兰格格也是这么亲密无间。现在多少年过去了,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全变了。
我把冰箱翻到底,找出来几把油菜,就多炒了两个菜:一个炒油菜一个拌油菜。等我把菜端出来后才发现虹静带来的袋子里有吃的,都是熟食,猪耳朵猪口条猪蹄子之类,都和猪有关。
人挺多,菜挺丰盛,酒也不错,铃兰格格很利落地就喝醉了。
喝醉后的铃兰格格不再哭,开始笑,她傻傻地望着我,不停地笑,在光线如此昏暗的屋子里,她的笑让我的汗毛根根直立。
虹静看着我,表情怪异,隐约可见那是笑容,但我实在分不清那是冷笑还是苦笑。
我把铃兰格格抱上床,盖好被子,然后出来陪虹静继续喝。
虹静没什么酒量,我也没什么心情,所以我们很快就喝不下去了。然后虹静说要走,我说你走吧,有空常来。虹静说走说了半天,然后看看表说:“这么晚了,你不送我也太说不过去了。”
我同意她这说法,就陪着她出了门。不知道是街道两边的路灯坏了,还是故意省电,反正附近没一盏路灯亮着,周围一片黑暗。
黑暗中,虹静的话飘了过来:“你准备一直这样吗?一天两天你能接受,三天四天你能忍耐,可你能这么扛一辈子?你能陪她一直到老?”
我说:“会的,我会的!”
她说:“你说这话时自己都在颤抖,你自己都没把握。这不是一句话答应了那么简单,你知道要为此付出什么吗?”
我摇头,又点头,然后说了一句什么,话说得含含糊糊,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说了句什么。
她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真正永恒的,一切都可以找到替代品。”
“包括爱情?”
“包括。”
“你确定?”
“我确定。就拿咱们来说,尽管我喜欢你,可没有你我依然会结婚,因为我可以找到替代品。”
“但你不会幸福。”
“幸福不幸福我自己知道,我说幸福就是幸福,我说不幸福就是不幸福,你左右不了我的感觉。”
“我不知道你说的对不对,我只知道你喝多了。”
“去你妈的!”
8
我开始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了大量的怀疑,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钻牛角尖,是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我始终没找到答案,因为根本就没有答案。
从理论上来推断,我们之间应该有一段超越情感的距离,但遥远的爱情遥远的回忆阻挡了所有的一切。我的眼睛被蒙住了,除了雾气什么也看不到。
我不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那间昏暗的小屋里,一天又一天,一直重复到生命的尽头。可我没法说服她,她不愿见人,不愿见到阳光。还有还有,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半夜醒来面对那样一张脸时是怎样的一种心痛,那简直一种残酷的折磨,能让人窒息。
我无数次问自己,我是不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为什么会冒出这些念头?难道我真的嫌弃她了?
每次问完之后,我都半天不敢再想这事,因为我回答不了自己。
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问题。
连着几天,她的脾气都非常得坏,又摔杯子又摔门,接电话都没什么好气,隔老远我就能听出她的不耐烦。我本以为她是针对我的,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她工作方面的问题,她对股票的判断连续出现失误,害得不少人赔了钱。
她帮人挣钱的时候,什么都好说,夸她仙女的都有;可她帮人赔了钱,说什么的都有了,有骂她白痴的,有劝她去死的,甚至还有人扬言要来砍她双脚,等等。
她气得直喘粗气,眼睛都红了。
我安慰她,这种事谁都有可能发生,谁也不是神仙,不可能全知全能。
我的安慰对她毫无作用,她依旧脾气暴躁,瞅什么都不顺眼,就像更年期提前来临的妇女。
她说:“你走吧,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什么都不能干,一点用都没有,你跟我在一起只能拖累你。”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这种话。我在短暂的沉默后问她:“你真这么认为?你真对自己没有信心?”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蒙起头,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我猛的发现爱情这两字其实是玻璃做的,根本无法经受外界的击打,一块砖头就能让她粉身碎骨。而传说中那些所谓动人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过是把普通玻璃换成了有机玻璃,她们同样经受不起砖头。
爱情竟然是如此的肤浅,她让我羞愧难当。
这个夜晚,我一夜未眠。
铃兰格格也一样,她也在床上翻来覆去,我们都无法入睡。每人都是一肚子心事,我无法说给她听,她也不愿讲给我听。
这,就是同床异梦吧!
9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人过生日,轮来轮去就轮到了铃兰格格的生日。
铃兰格格说算了,过生日就是那么一种形式,过不过都一样。我说不行不行,一定得好好庆祝一下,不然,你会长不大的。
我联系了一家酒店,订了一个单间,买了一个鲜奶蛋糕,我没敢多找朋友,只通知了虹静一个人。可等我把这一切都安排好之后,铃兰格格却说不想去了。
我追问原因时,她说:“没什么原因,就是不喜欢。”
我说:“你难道永远都不走出这间房子,永远都不见外人吗?”
她说:“如果可能,我会这样做的,因为我没的选择。”
“事情出现了,你逃避是不会解决任何问题的,你为什么不给自己一点信心,不给我一点信心呢?”我开始生气,生气的原因绝不是因为酒店收了订金就不退。
她沉默良久后冷冷地说:“你别管我了,我完了,生命已经对我没什么意义了,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维持。”
她的口气与她所说的话吓了我一大跳,我紧紧地拉住她的手说:“别放弃别放弃!我求你了,别放弃!一切都会过去的!”
她说:“你知道吗?我现在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我在黑暗中做什么都是错的。而且,我今天可以看到明天,明天又可以看到后天,我只是在一天又一天中重复自己,这是一件多么没劲的事,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惦记我的父母,我早就选择干脆的死亡了。”
我这才知道,她出车祸毁容这一系列事情她的父母都不知情,他们还以为她在澳大利亚,还在四处跟亲戚朋友炫耀,这也是她不回家而坚持待在青岛的主要原因。她这么做给自己带来了相当的麻烦,为了不让父母发现,她要把信寄到澳大利亚,然后再由朋友从澳大利亚寄给父母。
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她一直是父母的骄傲,她在澳大利亚上学期间品学兼优,工作的公司又是国际知名大公司,而且职位也不错。可是,一切都被那场车祸毁了。由于毁了容,公司无法再继续留用她,因为她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恐惧。
“黑暗会一直继续下去的,我努力它也存在,我不努力它还存在。”她苦笑着问我,“那我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就会有希望。”
“有希望又有什么用?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还不如把希望全部掩盖,让一切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铃兰格格,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我相信你会做出你认为对的选择。即使你不考虑我,你也应该考虑你的父母。”
“如果我走了,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摆脱我。我毁了容,但我的心不瞎,这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你的处境。我一直爱着你,现在更加爱你,可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权力再爱你了。你已经不是我的了,尽管我非常想得到你。但我知道这没什么用,我的一厢情愿只会逼你干你不愿意干的事。”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真的,我依然是以前的那个我,你千万别乱想,也千万别干傻事。”
“那你敢说这些天来你没有嫌弃过我?我能感觉出来。半夜醒来,我想找到你肩膀,但没有,伸手之处只有你的后背。你甚至都不愿意看见我。”
我无言。
她没有哭,而是微笑,一直微笑着。
之后,她甩甩头说:“这些话我一直憋在心里,憋得我难受,今天都说开了,我反而舒服了很多。我想明白了,活着其实也是件无所谓的事,几十年的光阴很快就过去了,你说的对,我完全没必要像现在这样。酒店既然订好了,那你就先去吧,我冷静一会,换件衣服,随后就去。”
我盯着她问:“你真没事?”
她摇头:“放心吧,我不会去干傻事的,我又不傻。”
我点头,相信了她。
就在我要出门的时候,她忽然叫住我:“问你一问题,你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吗?”
我摇头,又点头,再摇头,我实在搞不明白我应该做出什么姿态来。
她呵呵地笑了两声,说:“我懂了,我的答案和你一样。”
她的笑声很难听,比哭还难听。
10
在铃兰格格生日这天,我和虹静在酒店的单间里傻坐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实在饿坏了,就让服务员上菜,然后我们一轮疯抢。我们之所以要疯抢的原因是我们两人的口味比较接近,例如“松子玉米”只喜欢吃其中的松子,“腰果青瓜”只喜欢吃其中的腰果,以此类推。
等我们把“松子玉米”清理成“清炒玉米”,“腰果青瓜”清理成“清炒青瓜”之后,屋门一敲,铃兰格格走了进来,她在脸上罩了块纱巾,便她看起来像印度女人。
我对她的到来很意外,尽管这是她的生日聚会。
她在屋里坐下,揭去脸上的纱巾,看看桌上的菜,说:“看样你们已经给我过过生日了,我是不是来的多余?”
我赶紧出门找服务员,告诉她把已经上过的菜再上一遍。
服务员跟没听懂似的问我:“你确定是再上一遍?”
我说:“我是上帝,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这里是你给钱还是我给钱?你别废话。”
我返回屋里时,铃兰格格正跟虹静激烈地争执什么,两人都是一脸的理直气壮,声音一个比一个大,但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她们一看到我,都立刻安静了下来,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我问她们吵什么,她们说没事。我再问,她们还是那么回答,于是我明白了,她们的争执与我有关。
我要了两瓶红酒,本来只要一瓶的,但酒店今天买一送一,另一瓶不要白不要,不要就太对不起自己了。等菜再上来之后,我已经没什么胃口了,刚才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可虹静还摆出架子来跟铃兰格格抢“松子玉米”里的松子、“腰果青瓜”里的腰果,要知道她起码得比我轻五十斤,她的肚子最少也得比我小一圈,我的肚子都塞满了,可她愣还有地方放。这真让我佩服。
不过,她们再没有争执,而是漫山遍野地说起了废话,从天文地理到日月星河,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她们全都一通胡扯。我听得直翻白眼,以往的经历告诉我,胡扯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她们今天很明显是抢了我的饭碗。
这违反常理,所以这其中必然有事。试想想,如果一个总是吃肉的人忽然在某天吃起了素,那肯定是有问题,不是他泄了肚子就是口蹄疫泛滥,总之你甭指望他能在一夜之间就变得一心向佛,满脸慈悲。
这酒店说起来不错,菜虽然贵,但盘子大,味道也挺浓,很舍得放盐。酒尽管买一送一,但质量不差,起码能让人把脸喝红。还有,服务员也挺漂亮,都穿着白衫衣,尽管分辨那是不是真的白色有一定的难度,但瞅着还算比较顺眼。
在离去之前一切都很平静,都和想象的完全吻合。
在出门时却出了意处,一个孩子奔跑时撞到铃兰格格身上然后摔在了地上,铃兰格格去扶她时孩子突然间哇哇大哭起来,边哭边喊:“鬼来了!鬼来了!”
我跟上前去时,铃兰格格的纱巾已经扬起,她的脸在惨白的日光灯下显得更加阴森,看到的人都会起鸡皮疙瘩,我也一样。但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我知道这种结果将会导致另外一种结果。
果然,铃兰格格眼中露出了恐惧,她大叫一声,掩面而奔。
我往外追,但服务员拦住我让我结帐。等我再追出去时,只看到黑夜中有一个人影在迅速地缩小,然后消失。
夜依然是夜,黑暗依然如影相随,她奔到哪里都会是一团黑暗。
远处的电视塔上灯光闪耀,像无数只眨动的眼睛。
11
我回家,准备拿几件衣服就走。开门时发现门口塞满了广告宣传单,以伟哥一类的性保健药物为主,有说能治早泄的,有说能治爱滋的,还有说能连癌症一起收拾了的……一个比一个能吹,但谁也不能改变自己是骗子的本质。
除了白痴,谁也不能跟骗子一般见识。他们塞他们的,我只当没看见。出门时我拿着那堆玩意下了楼,本想扔到楼下的垃圾箱里,可又觉得费事,就瞅瞅左右,见没人注意就塞到另一家的门上,然后轻松下楼。
走到楼下,我猛的发现最重要的内衣内裤没拿,又重新返回。这时候电话响了,我接起来,里面没人说话,就扣下。电话又响,再接起来,还是没人说话,再扣下。再响,于是接起来不管有人没人张嘴就骂:“你他妈的有病呀!”
里面却传来同样的动静,声音一点也不比我的小:“你他妈的才有病!”
我细听,听出来是印刷公司的会计,她敢这么跟我说话的原因很简单,她老公是税务局的,他的工作就是每月按时收我的税。她说:“五号开工资,今天都十五号了,你想饿死大伙呀?”
我拍拍头说:“工资得按时开,这你还用问我什么,该开就开呀!你不是会计嘛,发钱还不会呀?”
她说:“屁,你连个人影都没有,我又怎么拿钱呀。害得我天天给你打电话,你手机又不开机,家里电话又没人接,你说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失踪呀?”
我说:“这两天有事,大事,非常大。”
她说:“大事不大事我不管,你再不开工资,大伙都要罢工了,那你可就连吃的也没有了。你还是快来吧,稳定一下军心也好。”
我答应一声,从床底找出来一个大包,把衣服都塞进去,然后直奔公司。得知我要回公司,已经下班了的员工也陆续返回,就像要来堵通奸的奸夫淫妇一样,每个人都是一脸的兴奋。
只要有足够的钱,那天底下最容易解决的就是和钱有关的事。欠的工资都补齐,每人再加一百块钱的红包,再补上一句“家里临时有事不好意思”,我只用了十五分钟就把事情全部摆平,结果是使刚才还是满肚子怨气的员工都露出了笑容。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钞票的力量是巨大的。
知道我回来了,公关部的三个姑娘打着车也赶了回来,就像好久没见到肉的狼。相比之下,对付她们要简单一些。我只需在她们塞给我的种种票据上签字就行。
几天没见,她们依然花样百出,为了考验我的视力,她们居然在那堆票据中塞进了一堆破烂,其中包括她们做头发的收据和买内衣的发票。
我简单了解了一下,这些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收入稳定而持续,这结果我挺满意,也挺郁闷。看来这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我的自身价值在这时候被降到了最低。我干脆就成了一个废物。
这就是我的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职员漂亮且能干,会计厉害还会做假帐。我坐在办公室里望着窗外,看着黑漆漆的夜空,怎么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倒霉的人。
夜空星光闪耀,我是那么年青,马路上闲晃着三三两两的情侣,整座城市像一艘巨大的飞船,不知要驰向何方。
一切都是安静而和谐的。
12
返回铃兰格格家时她还没回来,我在屋里等,越等越久,越等越困。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连梦都没做。
醒来之后天已经亮了,上夜班的都该回家了,可她还是没回来。
我有些着急,但转念一想又放了心。我想明白了,除了这里她再无处可去。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她早晚都得回来,她只能回到这里。
但她显然不知道我的想法,因为我等来等去,只等到天黑她还没回来。我开始着急了。我给虹静打电话,问铃兰格格在不在她那儿,在我看来,这是她另外一个可以去的地方。
可她的行事再一次超出我的判断之外,她并不在那里,于是我只能往意外上考虑。说实话,我觉得意外出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谁也不会对一个有着那样一张脸的女人心存不轨,除非这人心理有毛病。
之后的几十个小时,我都是在躁动不安中度过的。饿了就炒盘鸡蛋,渴了就喝点自来水,烦了就打开电视看里面的大小孩子一起装疯卖傻,可就是不困。我总是睡不着。即使我强迫自己躺到床上也毫无用处,只要我脑袋一碰到枕头,原本静止的情绪就开始跳动,我的体内似乎有没完没了的液体,都要赶在这种时候窜出来挥发掉。
她始终没有回来,我也始终没能睡着。
虹静再次来到这里见到我时,她立刻就叫了起来,声音又大又恐怖,比杀猪时还要高三个分贝。
我也被她的声音吓着了,我问她叫的理由是什么,她指指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是红的,跟恐怖片里的鬼一样。”
我找镜子,想看看自己的样子,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整间屋子里都不可能有镜子,这是我和铃兰格格共同清理过的。
虹静包里有面化妆镜,很小,但也是镜子。她塞给我,让我看清自己目前的样子。我看过后也想叫出声来。镜子里的那张脸已经不像人脸了,胡子老长,两眼血红,布满血丝,而且充满忧郁,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
她说:“你这几天没睡好是不是?”
我说:“是,我根本就没睡。”
她说:“你睡不睡都是这结果,这其实就是天灾人祸,你们俩都没错,但环境错了,你们出现在了一个扭曲的空间里,所以,一切的改变都是顺理成章的。你得理性一些,虽然你面对的不是一个理性的对手。”
我说:“你今天说的话挺怪,好像挺有道理。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发现你的舌头除了接吻之外还能干别的。”
她说:“这话我想了好久,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是旁观者,我看的最清楚。”
“看清楚有个屁用?”我忽然间变得烦不可耐,“你清楚个屁,我的事你能比我还清楚?我要是自己都不知道长了几条腿,你就更不知道了,你就是再化妆也不可能成为我肚子里的蛔虫。就是你成了蛔虫我也会去吃蛔虫药。”
“你激动了,你发疯了,你说话颠三倒四了,这说明我说到了点上。”
“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我懒得理你,你说吧,你来什么事?有事说事,没事回家。”
“我来就是要问你一个问题,其实这问题是替铃兰格格问的。”
“那你快说,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我现在不问了,你现在心情不好,不符合我问问题的条件。我问了也是白问。等你什么时候心情好了,我再问吧!”
“好了好了,我现在的心情已经好了,好得不能再好了,你快问吧。”
“我看不出你的心情有多好。怎么能证明你的心情好了?”
我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拉开门,跟从门口经过的一个小孩子说:“小朋友,这钱给你买糖吃。”
小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举起钞票冲着明亮处判断一下是不是假币,最后才露出天真的笑脸跟我说谢谢。连小孩都活得如此谨慎,我感到很悲哀。
我关上门,冲虹静说:“这样的证明够不够?”
虹静微微一笑,说:“如果在对得起铃兰格格的前提下,让你和我在一起,OK?”
“不OK,不OK,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要不就是咱们都疯了。你要是想考验我的话这很没劲,男人是不可能经得住考验的。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是生理健全的男人,如果你愿意奉献什么而不用我负责什么的话,我是无所谓的。男人尿急的时候不一定非得找到合适的厕所才发泄,逼急了任何一个墙角都可以解决。”
“想白沾便宜没那么容易,我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要有法律公正,要有夫妻关系。说到底,要有结婚证。”
“知道男人的三大窝囊吗?不知道我告诉你,炒股炒成股东,卖楼卖成房东,泡妞泡成老公,你看我像一个窝囊废吗?”
“胡扯,你就从来没泡过我,都是我泡你。可如果——这也是铃兰格格的意思呢?”
“你以为我是傻子还是铃兰格格是傻子?跟你在一起了我怎么还能对得起铃兰格格?这跟本就不是一个烧饼掰成两半就能解决的问题,这就跟本不是烧饼的事。”
“这是铃兰格格的意见,我们那天在酒店里争执的就是这事。她觉得她没有资格再用整个身心来爱你,所以她选择放弃她的身体,只留下思想来陪你。而我,她希望我能补上她放弃你时所产生的空缺,她一直都知道我喜欢你。她说她想明白了,她不介意跟我一起分享这种生活。”
“你不是就要结婚了吗?”
“我就不能有说谎的时候吗?”
我眼前金星乱冒,感到手腕处的脉搏突突地跳,如果这时有一道伤口鲜血就会喷涌而出。我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打击是彻底的,是毁灭理性的,它是一种侮辱,侮辱我曾经的海誓山盟,侮辱我曾经无比真诚的信念。
但我无力还击,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所以的勇气都被环境磨损耗尽。现在的我就像一个被抓现行的小偷,瞅着手里的赃物无话可说。
我愣愣地站在屋中央,呆了许久之后才想起身在何处。我打开冰箱,乱翻一气后找到一瓶可乐,用牙咬开呼呼灌下,之后,我生理和心理同时达到了透心凉的状态。
我问虹静:“你说实话,铃兰格格是不是在你那儿?”
虹静想了想说:“不在我那儿,但我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可我不能告诉你,在事情解决之前,你和虹静的见面毫无意义。那样的环境会把人逼疯的,你们两个人都会疯掉。”
我静了下来,慢慢地坐下。冲虹静挥挥手,让她先走,我想一个人彻底安静一下。
13
我不知道在屋里待了多久,直到我喘不过气来。我打开屋门,走上马路,来来往往的车流在无情的穿梭,焦急的人们在快步行走,四面八方都有人的声音,谁也不理谁。太阳出来了,一切都是那样灿烂。
回忆在慢慢地腐蚀我的大脑,远去的曾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地展现过,那些浓重的痕迹,那些淡淡的轨道,所有的一切都在高质量地来回播放,一幕又一幕,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我听到了天使的声音,清晰、准确!
14
我找到虹静家,告诉她我已经想清楚了该怎么办。虹静看看我的样子说你看起来好像挺轻松,我说是,解决事情并不困难,困难的只是解决事情的方式。
她说:“那恭喜你了,说说吧,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事?”
我问:“铃兰格格在哪儿,是不是在这屋里?”
她说:“没在,不信你找。”
我里外找了一遍,铃兰格格果然不在这里。
她说:“你甭费事了,这事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铃兰格格是不会再见你的,否则只会增加你们两个人的痛苦。”
我说:“那就请你转告她,今年的情人节,中国的情人节,七月七,我会在我们曾经分手的海边等她,我会给她一个完整的答案。”
“为什么要等到那时候?”
“因为在这之前我有很多事需要办。”
“好,我会转告她的。你还有什么可以告诉我的吗?也需要我等到情人节吗?”
我摇头,告诉她:“别等了,有合适的人就嫁了吧,这事赶早不赶晚。”
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历史会重演,你们还会重新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请你一定转告她好吗?你害了我一次,你不会再害我第二次吧?”
她郑重地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做。”
我拍拍她肩膀,伸开双臂把她搂在杯中,然后拍拍她的背,把她推开。
在我出门时,她忽然叫住我,我回头时她冲我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很普通很平静很没有创意,可我却在瞬间泪流满面。
她说:“祝你幸福!”
15
我从公司帐上划出五万现金,去旅行社里挑了一趟国内最贵的线路,然后开始了畅游祖国大好河山的旅程。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都是如些重复的:我不停脚地在各种旅游景点间穿梭,直到对此感到彻底的厌烦。
然后,我回到家里,哪儿都不去,睡醒了就喝酒,喝醉了就再睡,昏昏沉沉地又过了一个星期。
翻一下日历,时间已经差不多了,距离情人节已经没多长时间了。
之后的一星期里,我每夜都在酒红酒绿的娱乐场所里独自买醉。我喝酒,我赌钱,我找小姐,我搂着那些身材标致的姑娘胡言乱语,胡说八道,一任自己放纵到底。看到钱就会笑的姑娘在我怀里扭动的时候,我总是哈哈大笑,有的时候都把眼泪笑出来。
一切都会过去的。这个世界里,没有翻不过去的山,也没有渡不过去的河,更没有扛不过去的委屈。
我站在窗前,看着面前的那片海滩,那里有我和铃兰格格缠绵的印记,它已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无法抹去。
我从黄昏时就那么坐着,直到太阳升起我才起身。伸一个懒腰,打一个哈欠,挑一套最贵的西装穿上。然后,我给大炮打电话,说:“我受了伤,现在在家里,你找辆救护车来。”
他说:“真的假的,兄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说:“不是,是真的,我受了伤,你快点来。”
他连声说:“好,马上就到,你挺住。”
拉开所有的灯,关上所有的窗,我走到浴室那面宽大的镜子前,看着那张无比熟悉无比亲切的脸,努力地笑了一下,但我的笑很不合格,那笑容充满了伤感,让我伤心,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就涌了出来。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将脸猛的向镜子撞去……
我看到脸子里的那张脸在瞬间破碎,同时我感到一阵剧烈的几乎无法忍受的痛楚,我大叫一声,听到了远处隐约可辨的救护车的鸣笛声。
……
……
……
16
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神说,只有你先拿自己不当人,别人才能把你当成神。
我说,去你妈的,不就是一张脸嘛。
17
纱布一层层地褪去,我的脸一点点地显现,我伸手摸了一下,它带给我的是树皮般的手感,很是怪异。我找护士要镜子,但护士很谨慎地告诉我,这里没有镜子,
我朝她笑笑,说我又不是姑娘,不怕丑,我一直认为男人越丑越性感。
护士只得找来镜子让我看。尽管我对自己的样子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还是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那张脸是那么陌生那么丑陋,就像被一柄大锤重重地砸过一样,全都变了形,我自己看着都充满了厌恶。
再厌恶也得适应,在今后的漫长岁月里,它将伴我一直到老。
走在街上,本以为会引来围观,可没想到根本就没人理我,大家都在忙忙碌碌,谁也懒得多看我一眼。于是我明白了,对一个男人来说,你长什么样都是你自己的事,没人愿意在你脸上挑剔什么。嫌货的才是买货的,不买货谁也懒得搭理你。
明天就是中国的情人节了,我会到海边等我的铃兰格格,然后和她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小城市里厮守一生。
也许,我们就会永远这么寂寞地度过一生。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同样也是一种幸福。
18
事情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一回到家里就被人堵上了,堵我的是两个戴着墨镜的男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跟上我的,我一开门他们就闪了过来。我比他们要高一些,也要壮一些,因此我觉得如果就此展开一番搏斗的话,我赢的概率还是挺大的。
可我很快就放弃了这打算,因为我发现其中一个男人身上竟然带着枪。
正在我吃惊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冲我说他们是警察,然后掏出警官证给我看。我更迷糊了,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你们来找我干什么?”
他们冲我笑笑,说:“你干过什么你自己知道,我们没事是不会来找你的。这里不是说事的地方,你跟我们走吧。”
看起来他们不像是征求我的意见,而仅仅是来通知我。于是我只好跟他们走。等到了公安局我才知道是什么事,一个仍在深圳倒腾走私货的家伙被逮进去之后张嘴胡喷,把我给咬了出来,说我也是搞走私的。
我一再跟警察强调跟本就没那回事,我是正当商人。
警察冲我说这话他们听够了,每个人进来都这么说。“不过你放心,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我说:“那家伙和我有仇,他欠我钱,他咬我是想害我,是想不还我钱。”
警察说:“我们会调查,你犯没犯法是法律说了算,我们也愿意相信你是好人。”
我说:“既然这样你们就先放我出去,我明天有事,非常大的事,事关我这一辈子。”
“这不行,很抱歉,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你只能在这里。我们有权扣留你四十八小时。”
接下来无论我再说什么都没用,他们只关心我坦白不坦白诚实不诚实身后是不是埋藏着什么大案要案,而跟本不关心我是不是冤枉有没有内情什么时候放我。
我苦笑一声,不知道命运将把我带向何方。
19
再次回家已经是半年之后。警方根据调查的事实认定我参与了一些走私活动,虽属情节轻微,但仍触犯了刑律。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我对这处罚并没什么意见,自己惹了祸就该自己受到报应。玩火者必自焚。
只是我对处罚来临的时间感到不可接受,不早不晚,非等这个时间来,它毁灭的决不仅仅是我,也决不仅仅是这六个月。它毁灭的是我一生的幸福,一辈子唯一的爱情。
我来到铃兰格格家里时,那里已经人去屋空,旁边的邻居告诉我:“这房子有半年没人住了,房子现在往外租,你有没有兴趣?”
推开屋门,以前熟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所有的家俱摆设都已不见,只留下满地的废纸。
我找到虹静家,迎接我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我说我找一个叫虹静的女人时,她说:“知道知道,就是她把房子卖给我的。这房子根本不值这么多钱,我也想找她退钱呢。”
……
……
……
所有的一切都已更改,我无可奈何也毫无办法。
我在海边傻傻地坐着,从清晨一直坐到黄昏,海水涨上又退去,太阳升起又落下,世界是那样美好,我是那样弱小。
梦总有醒的时候,想让梦长久,死亡是唯一的办法。可我不想死,我的年纪离看破人生实在是有些差距。
我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在这个迷茫而无序的夜晚里,我在街头逛了很久,然后不知不觉中回到鹰宅。一走进院门我就看到了王丽萍家的灯光,以及她在灯光中闪烁的身体。在周围幽暗的光线中,那具身体是那样得性感,与实际年龄有着很大的距离。
我拿出这套房子的备用钥匙,打开大门,一走进走廊就看到了她。她已经站在了她房间的门口,穿着粉红色的睡衣,微笑着看我,说:“是你吗?你的脸……”
“我已经不是我了,我是一个已经死去了的人。”
“不管怎么样,你终于回来了。”
她说这话时的态度就像一个妻子在面对一个出了远门刚刚回来的丈夫,亲切而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虚假,忽然间,我无比感动。
我知道她,她身上的所有一切都是真的,她一直是在为自己而活着。
她走过来,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我的所有防线都在瞬间瓦解,我感动无比,我心情激荡,我抱着她放声哭泣,我说:“铃兰格格走了,铃兰格格走了,她永远地走了……”
她任由我搂着,双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的后背,她轻轻地说:“别哭,别哭,她走了你还有姐姐,我永远都不走,别哭,像男人一样,坚强一些。”
“像男人一样。”她总是这么安慰我。
我止住了悲伤,在她的指引下,我表现得非常男人。我和她一起穿越高山,一起穿越乌云,直到天堂的尽头,我们放声大叫,引得窗外野猫也跟着叫春。
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熟悉,让我留恋,让我赞叹。
然后门就响了,有人在门外不停地敲门,一个声音在外面说:“兄弟,你轻点成不成?你们折腾出这么大动静来,也太恐怖了吧?我这都没法睡觉了,孩子今年要考大学,让他听见影响太不好了。”
我和王丽萍哑然失笑,我们为我们的快乐付出了代价。
王丽萍是我这一生当中永远无法遗忘的女人,尽管我们之间没有爱情,但我能记得她每一寸肌肤的样子。还有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永远都有一层雾气,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会怀念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望着我,那张嘴唇吻着我,我听到了天堂的声音,但代价是我必须经过地狱的门前。
作为一个姐姐,她是称职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优秀的;作为一个恋人,她是缺德的。
她曾在我初涉尘世时和我做爱,她曾在铃兰格格昏睡时和我做爱,她曾在我郁闷时和我做爱,她曾在我伤心时和我做爱。
记忆中关于她的所有痕迹都是做爱。她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富有质感,就像一具完美的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身体,任由我参观、摆弄、抚摸……她从来没有拒绝过我。
她身体内所蕴藏的巨大能量让我叹息不止。
第二天,她告诉我,她再一次相信了爱情,又再一次被爱情所欺骗。她再一次结了婚,又再一次离了婚。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不住地抚摸她,她的身体依然结实,依然让我感动。
她还告诉我,她的女儿要上大学了,她想把女儿送到英国去上学,她缺钱,希望我帮她……
她居然将我们之间的关系简单的货币化,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仰天大笑,鼻子酸酸的。
第七章
1
我的简单生活在安静和动荡中不停地反复,我的原始兽性在光天化日之下光彩夺目。
我不再倒走私电脑了,我开始倒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倒走私电脑是违法的,而倒公司则是合法的。我再次尝到了一帆风顺的滋味。倒卖公司这简单的智力劳动使我的资本就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几乎没费什么劲,我就算是有钱人了,尽管我的公司欠了银行一大笔外债。
我再一次更换了电话,也换了住址。我在青岛最高档的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过上了新的生活。为了使牢狱一事不为外人所知,我还到派出所改了名字,我不再叫卫捷,而叫三七。这名字既是数字,又是药材,我需要药物来治疗我的精神创伤,更需要数字在钞票上得到体现。
在派出所里的时候,民警告诉我原则上过了十六岁就不允许改名字,我改名这事非常麻烦。我明白了他所谓的原则,就在晚饭时间把他约了出来,干净利落地扔给他一个红包。他也干净利落地告诉我:一个月内肯定搞定。
什么都有价码,所有的不可能都是因为具有隐蔽性的价码不为人知。
房子大了很多,世界清静了很多。马路上来回奔跑的依旧是人,四处乱停的依旧是车,蚊虫依旧那么讨厌,城市的上空依旧被云层所遮挡。哦,那不是云层,只是我眼镜上的灰。
空虚与无聊已经吞噬了我的整个身体。它们就像蚯蚓一样,一边消灭,一边制造,如同流水线,奇思怪想慢慢被清除,留下的只有虚伪和麻木。
与生命相伴的,总有一些被外人所鄙视的乐趣。可它们,却恰恰是我在这世上的唯一爱好与留恋。
我染上了许多恶习,有钱人应该有的坏毛病我一样不缺,有钱人没有的坏毛病,我也大胆创新。我赌博,我嫖娼,我冷血,我瞅谁都不顺眼……
我甚至瞅自己也不顺眼,每当我聚精会神地看着镜子里那张丑陋的脸,我的胃就会剧烈地抽搐。
我为自己感到恶心。我却无可奈何,无能为力。
2
在被苍白记忆填充的日子里,时间总是过得最快的,多少年的光阴几乎就是一晃而过,就像眼皮跳动了一下,眼前又是一片阳光一片灿烂。
认识刘丽萍这么久了,我始终没看到过她的笑容,她的脸上总是毫无表情,她似乎永远都不会笑。哦,这也不是绝对,我还是见到过她几次笑容,只是她笑容后面的背景总是光怪陆离,这使得她的笑容很容易被人在不知不觉中淡忘。
我喝酒从来不吐,男人说你丫是酒漏,女人说你肚子太大,刘丽萍说你时时刻刻都需要酒精的麻醉,不然你不能说实话。
这天晚上,我们参加了一个行业联盟机构发起的什么企业家联谊会,意思是有什么困难跟组织说。看起来是像帮助我们,可实际上却是这联盟机构提供了几个项目让我们接手。那几个项目我以前就知道,全是些投资大回收难的项目,谁做谁是白痴。
一同去的其他公司的老总们也都明白这事,一听这话头就打断,然后往岔路上引,什么火星登陆、月球上挖钻石、大西洋里找石油……都是些听起来天花乱坠的屁话。
组织者急了,说这是上面安排下来的任务,完成也得完成,不完成也得完成。
大家打着哈哈,说:“好好好,那就这样吧!喝酒喝酒,工作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喝酒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来来来,干干干……”
刘丽萍是这群文盲企业家里唯一一个比较有姿色的女性,她的身体几乎吸引了全部的眼球,一会儿是这个处长来敬一杯,一会儿是那个局长来敬一杯,哪一杯都不得不喝。一二两下去,她喝的脸色越来越白,眼睛都有些呆滞了。
在这关键时刻,我挺身而出,说:“算了算了,这是我家属,你们跟个女人家犯什么劲嘛,还是我来喝吧!”
这一场饭局是我这一生中所经历的为数不多的几次险恶饭局之一,我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只知道很快我的大脑就不受自己控制了。我开始胡说八道,满嘴乱喷,一会儿说比尔·盖茨是我小舅子,一会说我在以色列有口石油井,一听就不是人话。
我的对手们也大都和我一样,有的人钻到了桌子底下,还有人指手划脚满脸豪迈以为自己是来自火星的使者。
饭局结束之后,我坐着刘丽萍的车去了她包的酒店,那一夜,我睡在了她的床上。
但我毫无记忆,在极度的酒精刺激之后,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一夜的机会如此之好却让我给活生生地浪费了。一回想起来,我心里就感觉极度遗憾,太可惜了!
还好,这一夜我没吐。
印象中,这是她第一次对我露出笑脸,这笑容是我在睡梦中如隔着朦胧面纱般观察到的,极度不真实。
醒来后,我四处去寻找她的笑容,但没有。她的脸依然毫无表情。她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你醒了”,第二句是“你走吧”。
还有一次,是在青岛飞往广州的飞机上,我和刘丽萍挨着坐在一起,在这漫长的三个小时里,我一直在闭着眼睡觉。飞机飞得很平稳,我睡得也很香,我甚至做起了梦。梦境中我看到刘丽萍笑了,笑得很可爱、很天真,她拿着一个精致的首饰盒,看着里面的东西甜美地笑着,表情是那样幸福!
我想凑上前去看看那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醒了。她也发现我醒了,立刻恢复了一惯的表情。她刚才真的在笑,也真的有那么一个首饰盒。不过她收拾得很快,转瞬间便把那首饰盒收起来放进衣袋里。
我的行动晚了一点,我没看清那首饰盒里放的是什么。
总之,我开始怀疑,这到底是真实的现实,还是虚幻的梦境?
总之,我又一次见到了她的笑容,美丽、可爱、天真……
3
刘丽萍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回青岛的几天都住在宾馆里。公司为此专门在香格里拉包了几套长包房。那可是五星级的酒店,女服务员特漂亮,为了不空置浪费,她不在的时候我也去住。
当然,她在的时候我也想去住,但她总是把我赶出来。有时候找借口,有什么干脆连借口也懒得找,直接就把我轰出门。
有一天晚上,我们又一起参加了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组织举办的招待会,由于是熟人牵头,我们不得不去。
在宴会上,刘丽萍喝了几杯酒,我也喝了几杯,然后她借口身体不适要先走。我只好跟着。我看出了她要走的原因,一个色迷迷的狗屁局长盯上了她,想泡她。
司机把车停到宾馆门口,我问她需不需要我上去陪她。她想了想说:“你上来吧,我估计陈局长一会儿会来,你在也好。”
果然,我们刚进房间。狗屁局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听刘丽萍接电话的动静,好像是狗屁局长不放心她,怕她喝醉了,非得要过来看看。
大半夜的,他过来能有什么好事?明摆着想沾便宜。
这个局长从理论上讲我们不想得罪他,毕竟我们有几项工程都要有他盖的章。所以刘丽萍一直好言好语、温柔之极。等到把电话扣下,她忽然骂了一句,声音既大又清晰:“妈的,这个色鬼。”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骂人,她骂起人来的声音和以前不一样,这声音非常熟悉,就像我曾经熟悉的某个人,一时之间我愣在那里,恍然梦中。
她看了看我,说:“陈局长一会儿过来,你知道该怎么办吧?你别太让他下不来台。”
我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办。”
陈局长来的时候是我开的门,我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短裤。他一愣之下赶紧把手里那一大棒玫瑰花别到身后。我看见装没看见,显得很奇怪的样子问他:“陈局长,今天怎么有空亲自过来了呀?”
他尴尬地笑笑,说:“刘总走了我不太放心,想过来看看呢,怕不安全。你在这儿我就放心了,你跟刘总……”
“我们是夫妻呀。五一在丽晶举行的婚礼,我以为你知道了呢!”
“你说你说,我消息就是不灵通呀,回头补上我的贺礼,有你照顾刘总,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嘛,我这不是多此一举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了打扰了……”
他悻悻而去。我到窗口看了看,发现他在酒店门口傻站着。他连自己的司机都打发走了,看样他本来是志在必得,今天晚上想住在这儿的。
刘丽萍说:“今天谢谢你了,你也走吧。”
我说:“太累了,今天不走了,我就睡这儿了。床挺大,咱们挤挤得了。”
她说:“请你尊重我,也尊重你自己。”
我说:“怎么个尊重法?你是我媳妇呀。”
“你别忘了咱们的协议,咱们说好了谁也不干涉谁的。”
“如果我今天非得干涉你呢?”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也是犯罪。如果你想试的话就过来,反正我最近一直在练女子防身术。”
她今天的声音一改往日,越来越像我所熟悉的某个人。这个发现让我忽然间变得烦躁无比。那些遥远的往事从各个方位呼啸而来,一起击中我的面门,使我眼睛直冒金星。
我套上长裤,蹬上皮鞋,开门而去。
我走出大厅时发现那狗屁局长还没走,他正用手机通知他的司机过来接他。他看我出来很奇怪,问我这是要去干什么?
我没好气地告诉他:“刘总来大姨妈了,今天没法干,我现在出去嫖娼,你去不去?我请客!”
4
银行的贷款顺利到手,一点事都没费。我有种感觉,银行他们就像是巴不得要把钱借给我们似的。石老人花园式住宅小区也顺利开发,公司的各项业务一帆风顺,就连早已消失了的王觉重都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不仅还清了欠我的钱,还一脸真诚地给我送了一个大红包,让我以后有生意也多关照关照他。
这就是他妈的生意人。
还有,张海山也顺利地竞标成功,我也理所当然地从他那儿领出一笔私房钱。在一个相对合理的环境里,很多东西都是人为的表面功夫,全是做给外人看的。
这,就是生活。
我几乎每天都去工地,里里外外地看,生怕让人给蒙了。这是件大事,这要被人蒙了,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张海山说:“你根本就没必要,再说,就是看你能看的懂?”
我说:“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这工程你要是盖成豆腐渣,那就新伤旧痛一起算,不把你打成瘸子我就跟你姓。”
他说:“你放心,我哪怕少挣点,也要把这工程做成样板工程,我还指望着拿它当诱饵多骗一点呢。”
接下来,他用行动让我相信他是一个把工作和娱乐完全分开的人。他不再来找我吃鲍鱼泡桑拿了,我给他打电话,他也总是以忙工程为借口推掉。这让我毫无办法。这家伙,已经完全不受我的控制了。
还有,张海山已经彻底泡上了王虹艳,据说两个人已经一起住了。我知道这事后心里直泛酸,怎么琢磨怎么不是味,我忙了半年多都无功而返,而张海山没见他怎么使劲就泡到了手,这让我心理非常之不平衡。
王虹艳怎么能和张海山走到一起呢?从身高从模样从素质从所有的地方来说,这都无异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简直太不合理了,插到我身上嘛还差不多。
小姑娘不懂事容易上当,可王虹艳怎么说也经历了大风大浪,怎么就能随随便便让张海山给收拾了呢?我感到不可理解。对我的疑惑,王虹艳在辞职的时候解释得非常清楚,她说她要去当歌星了。
我问她:“怎么想起来走这条绝路呢?”
她说:“张总夸我的嗓子好,他说我肯定能成歌星。”
甭管姑娘的牙齿露不露风,反正张海山他就敢跟她吹:三年之内一定让你成歌星。这就是张海山,这就是他泡妞的路子,如此简单却如此有效。我以前怎么就想不到呢?我跳起来大骂:“张海山这头披着人皮的狼!”
相比之下,打着艺术的旗号当幌子骗姑娘相对要容易一些。这世界上,肯为艺术献身的姑娘太多了。王虹艳就是最新一轮的选手。她们都一样单纯一样爱做梦,而且还不愿意醒来。
我对这样的结局非常生气,在我看来,张海山这样又老又丑的色狼只配去泡女民工。
几天之后,我在一个非常弱智的电视节目里看到了王虹艳,她做为歌手出场,唱了一首非常抒情非常搞笑的主旋律歌。她唱的不怎么样,但手势繁多,而且全是跟港台那帮子浪荡娘们学的,看起来非常可笑。
但她的表情很畅快,就像自己真成了歌星一样。
节目结束后我看到了这期节目的赞助单位,没错,是张海山的建筑公司。这也属于肥水不流外人田,自产自销。
5
长期动荡而不规律的生活使我的身体特差,动不动就感冒。前段时间各种媒体都在热炒艾滋病,而艾滋病最明显的症状就是感冒。知道这一特征后把我吓坏了,连着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
最后狠狠心去了三家不同的医院验血,所幸我运气不错,验血的结果是除了血脂有点高,其它基本正常。
我从海水浴场开始慢跑,一直跑到栈桥,汗出了一身,衣服都湿透了。实在没劲了,就在栈桥附近的一个躺椅上坐了一会儿,抽了根烟。眼前就是大海,海水已经退去,人群聚集在平时由海水覆盖的礁石上,热情高涨地挖着蛤蜊小螃蟹之类,一有收获就快乐得跟白痴般的欢叫。
他们所挖的蝓蜊,五块钱能买一水桶,如果换算成货币单位来计算,那他们挖一早晨也捡不了一块钱。这个等式如果再继续下去的话,就等于他们捡到一块钱就会美出鼻涕泡来,真是没出息。
在某一个时期,栈桥几乎是青岛的象征,所有造假贩假的小贩都认准了这里,什么卖假珍珠的、卖假贝壳的,就连卖假文凭的都成群地往这里钻。这里几乎成了假冒伪劣一条街,繁华而热闹。
我是青岛人,实在懒得看这些外地人眼里的风景,就继续跑步。
我在天海大酒店的大厅里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我对自己的体力实在是估计不足,跑到天海大酒店门口的时候我实在跑不动了,只好钻起来休息一下。
天海大酒店是青岛在改革开放初期兴建的为数不多的涉外酒店之一,曾经有一段时间,似乎整座城市的漂亮姑娘都集中到酒店附近。每到天色擦黑,酒店外面便会涌出形形色色的姑娘,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妖艳。
有一个夜晚,我从那里经过,然后就受了剌激。那里的姑娘如此之多,如此之漂亮,而且还如此容易搭讪。只是,这一连串的如此之后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钞票。这里的姑娘全部都是明码标价的,再便宜再实惠也得是普通工人个把月的工资。
就是从那儿之后,我开始发奋学习,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就为日后能让她们围着我打转。结果证明,学习的好坏并不能直接操纵自己的命运。我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大学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美好的回忆。
我在大厅里大模大样地坐着,女服务生尽管看我的打扮可疑,但还是非常有礼貌地问我喝点什么。我要了一杯牛奶,喝完后又要了一壶茶,然后边喝边看昨天的晚报。
报纸上一片繁荣,都是形式一片大好的消息,在市内新闻里我又看到了自己公司的名字。最近这一段时间,我们很舍得花广告费,没命地往报社送钱,就跟钱真的花不了似的。
休息好了,准备继续出门晨跑时,我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我感到很尴尬,忙跟服务员商量:“你看,我这是出门运动,没带钱包,我一会儿让人送钱包过来好不好?我付双倍。”
服务员直摇头,说:“你把我当傻子了,你走了我到哪儿去找你呀?你还是练跑步的,我先跑都没你跑得快。”
这女服务员虽然嘴损一些,但人长得还算不错,和她争执也挺有乐趣。我和她据理力争,非让她给我先记上帐,等回头再还她。
我说:“我还你五倍,还你十倍,还你十五倍,还你二十倍……”
我说得越多,她的脸色越难看,和我争执的口气也越来越恶毒:“你没钱跑来装什么阔?几十块钱你都拿不出来,还在这儿跟我装有钱人,穷鬼、恶心、流氓、无耻……”
她都骂到了这份上,我觉得衣服让她扒得也差不多了,自己也就没什么情面可以留给她了。我摆好了架式跟她对骂,她骂我“穷鬼”我就骂她“富婆”,她说我“恶心”我就说她“漂亮”,她说我“流氓”我就说她“高尚”,她说我“无耻”我就说她“善良”……
我说:“你这么一漂亮的富婆怎么跑这儿来当服务员呀,像你这么善良而高尚的女流氓多难找呀,你不进中南海非跑这儿当服务员,这多浪费国家的资源呀……”
单就语言这一功能而言,她的所知比我差远了,我一轮精致的脏话就让她哑口无言,脸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然后我就看到她气急败坏地冲另一个方向大喊:“大军大勇,有人耍流氓。”
她的话音刚落,从那方位就窜出来两个浑身肌肉的青年壮汉,两人什么废话都不说,上来就是一通拳脚,这两个家伙看样是练过,出拳出脚又准又狠,我抵挡几下之后,下巴猛的挨了一记钩拳,这一拳力大势沉,我只觉得眼前,然后就人事不省了。
6
如果我真的成为一头没有道德取向的野兽,我面前的事情就会简单很多,我可以如行尸走肉而且沾沾自喜,我可以面带微笑地向每一个看着不顺眼的人捅刀子。
可现在,我却在病床上浑身疼痛地挣扎着。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有两个民警在我身边站着,其中一个问我:“怎么样?好点了没有?”
我说:“怎么到这儿来了,那两个打人凶手呢?”
民警说:“哪儿来的打人凶手?你是肇事者,你挨打是咎由自取,人家那是正当防为,谁让你没事到人家酒店里捣乱呢?”
我翻翻白眼,问:“这事是这么定的性质?咎由自取?”
民警说:“是,很多人都看见了,你吃完喝完不交钱,想吃霸王餐呀?”
“谁说我不交钱,我那是没带钱。我跟那服务员说了,回头我还她二十倍。”
“得了吧,你就甭狡辩了,人家酒店也算不错,你这通打也不算白挨,钱人家免了。”
“免了?妈的,不就几十块钱吗!他们免了我还不免呢,这事我跟他们没完。”
“那你还要怎么着?告诉你,咱们国家可是一个法制社会,做什么事都得动动脑子,这次就这样了,你在这儿躺着就躺着,下次再惹事,我们就得给你换个地方了。”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人民警察为人民不是?告诉你们,我也是人民。”
“你哪来那么多废话?告诉你,餐费人家虽然免了,但打坏餐厅的设施你还得赔,你看看,这是酒店列出来的清单,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我看了一眼那清单,上面列了杯子若干,茶壶若干,桌椅若干,甚至还有一个大唐三彩,共计人民币九千五百块整。
我哈哈地乐了,问警察:“这酒店经理是谁,我得认识认识,这家伙真是一人才呀。”
“得了,甭废话了。现在我们得做一下笔录,你身体没事就配合一下,看你那身子骨也没什么事。姓名?”
“我也懒得跟你们废话,等我律师来了再说。”
“律师?你小子港台电影看多了吧,别废话,我问你答,告诉你,别给我们惹麻烦!”
我干脆闭上眼睛,不理他们。我开始在脑子里琢磨这事怎么报复好,我设计了几种方案,包括砸断那姑娘一条腿,砸断那两小伙子两条腿,可都觉得不合适。这次亏吃大了,绝不能这么简简单单就算完。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两个警察继续问,一脸的不耐烦。我看得出来,如果没有纪律限制,他们俩也想揍我一顿。
我报出了公司的名字,然后说了一个电话号码。一个警察掏出电话,边拨号码边说:“你还在一大公司呢,那怎么还赖人家餐费?你们外资企业不是也拖工资吧?告诉你,这事不是小事,让你们领导来领人吧。医院的费用也得你们自己交。”
警察的电话接通后,冲着里面喊:“我找你们经理,我是公安局的,什么事?还能有什么事,你们一职员在外面惹了事,让你们领导来领人!你怎么听不懂中国话?什么,你们不管,我可告诉你,我现在是在执行公务,你们领导要是不来,人就一直在这儿扣着。你们合资企业怎么了,在中国的地盘上就得服从中国人的管理!”
警察声音越吵越大,吵得我头痛。我让他把电话拿过来,我自己来说。警察看我一眼,把电话递给我,告诉我:“电话费我自己拿,没人报销,赶紧说。”
我说的话特简单,只说了两句就还给他。我冲着电话里说:“我是三七,我在医院,让刘总来。”
警察接过电话盯着我看了两眼,点了点头,说:“看样你是真忘带钱了。”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外面挤满了车,全是我公司里的,车里都坐满了人,很多我都没见过,但无一例外都是身强力壮,瞅这架式就像是要聚众闹事。跟出来的警察也让这阵式唬住了,他们转过头来问我:“兄弟,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没理他们,直接奔向我的车。大炮在我车里坐着,他迎了上来,说:“事我都搞清楚了,你想怎么处理?”
我说:“你给我解释解释,难道这世上还有白挨的打吗?”
大炮点头,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当然知道该怎么办。当天下午他就带着一帮子人去了天海大酒店,把大厅里的所有位置都坐满,但什么也不要,就连茶都不喝,只是自顾自地磕随身携带的瓜子,把皮吐得到处都是。
他们去了二十多个人,打扮都一样,一身西服,一付墨镜,在大厅里也不摘下来,宁可眼前一片漆黑也得保持这酷劲,非常敬业,真不知道大炮是怎么培养出来这批人的。他们这样的打扮尽管视线可能受到一些影响,但外型明显让酒店的人感到心虚,因为谁也搞不清楚这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在那儿坐了一下午,客人一见就害怕,都躲得远远的,于是从部门经理到总经理全都过来了,全都满脸赔笑,又递烟又送饮料,那客气劲,比见了老丈人还热情。
大炮也陪着他们笑,他们说什么大炮就跟着说什么,全都什么边也不挨。经理说:“大家都是青岛人,咱们明眼人不说瞎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大哥,我这里先给各位大哥赔个不是了。”
大炮也是一脸的客气,说:“没事没事,你这儿说哪儿话,没事没事,你没什么地方做错,我们就是瞅这风景好,过来坐坐而已。好像没有哪一条规定不准我们过来坐吧?”
“可你们在这儿坐着,别的客人还怎么敢过来呀?”
“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又没强迫他们,我们看我们的风景,他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这样吧,我摆个面子,请你们老大给个面子,大家有事说事,缺钱了你们就说话,大家好商量。”这经理看起来也像是在黑道上混过,说起话来头头是道。
大炮也不拒绝也不答应,拍拍手站了起来。这时大厅里的时钟正好走过六点,正是酒店里人最多的时候,他拍拍经理的肩,说:“我走了,桌子上的瓜子就留这儿吧,你别给我扔了,我明天还来。明天我来这儿上中班。”
大炮跟我转述下午的经历时,我乐得眉开眼笑,笑得我肚子都隐隐作痛。
大炮第二天再去酒店时,酒店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他们不知道上哪找了一群同样是戴墨镜的兄弟。看样酒店这经理也不是吃素的,起码懂得以暴制暴。只是这两伙人见了面都挺心虚,很明显都是冒牌的黑社会,谁也不敢乱动手。大家都懂得“后发制人,先发受制于人”的道理。
他们的见面很客气,甚至可以称得上友好,有的人甚至伸出手来互相握,就像在参加什么友谊赛。其实,他们都看到对方的后腰显然有鼓鼓的家伙的痕迹,大家都不傻,在暗自猜测那后面是什么的同时也开始盘算。如果战斗不可避免的话,那大家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在当前这个环境里,流血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件轻松的事。
面对这种局面,大家更愿意用和平的方式来处理,于是两伙人都坐到酒店大厅里,这使得昨天挤拥的场面忽然间扩张了一倍。大家依旧在大厅里坐着,椅子不够,又到餐厅去借了一些来,你瞅着我我瞅着你,互相说着你好你好,久仰久仰之类的客气话。
大炮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捣乱,相比之下,经理找来的那批人要完成他们的使命就要困难一些,想阻止捣乱的过程本身就是捣乱。
大炮在给我复述下午这些经历时,我听得有些不耐烦,对我来说结果是主要的,至于过程中他怎么努力怎么智取那都是他个人的事情。对我而言,结果是唯一重要的。
第三天下午,酒店的经理就来到公司,看来他真的不是只知道吃饭不知道干事的人物。他找到我之后,把话跟我谈得非常明白非常在理也非常透彻,他说:“前两天的事是我们不对。打伤您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您的医药费以及您的精神损失我们会做相应的赔偿。当然我知道您的身份对这些经济赔偿是丝毫看不到眼里的,所以我把当天的服务员给您带来,让他们当面向您道歉,请您原谅。”
我不动声色地听他说,不动声色地任由那个女服务员走进我的办公室给我鞠九十度的躬。女服务一改当天的嚣张气焰,变得极其温柔,之后她又说了一大堆“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之类的废话,看来这几句话她在家里已经练了很多遍了,说得非常熟练,而且声情并茂,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听了非常别扭,就挥手让她出去。
那经理说这事咱们就这么算了吧,然后他递上了他的名片,说:“大家一回生两回熟,不打不相识,以后做个朋友吧!”
我拿起他的名片,在那下面看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江正汉。我再仔细看他,他的模样几乎完全变了,时光在他脸上留下了太多的印迹,只能隐隐得从他的眉目中找到星星点点过去的影子。
我拿着他的名气,依然不动声色地告诉他:“这事不能这么算完。这事谁处理都行,但就是不能由你来处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大傻’。”
他的眉毛快速地挑起来,脸上的表情在瞬间凝固。他本来是坐在沙发上的,听到我的这种称呼他立刻站了起来,走到我办公桌前,紧紧地盯着我,然后说:“我一见到你就感到特眼熟,但看来看去我就是认不出你是谁来。”
我说:“是呀,不光你认不出我是谁来,就连我自己也认不出我是谁来,你现在看到的这张脸其实只是医生手术刀下的成品,我毁了容,现在的脸是任手术刀纵横后的战场。”
“知道‘大傻’这外号的只有我的大学同学,而且叫的这么熟练的只有我这一个宿舍里的六个人,按照你的身材你的身高,你只能是卫捷。是你吗?”
我叹了一口气说:“是我,一切都变了,又看到你真好!”
大傻的意外出现,使得那些过去的时光开始迅速地倒流,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放任欢畅。
7
郁闷充斥了生活中的所有空白,天空里乌云散漫。我的生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变得孤独而忧郁,就像一个傻瓜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之后的几天里,我和大傻常常在回忆当中不自觉地喝得酩酊大醉,我们一起说起了当年的那批人,至于他们的下落,大傻知道的比我多。我们说起了马猴,大傻说马猴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前些年因为偷外商的塑料袋被开除,现在已经下岗在家.
我已经很久没见到马猴了。最后一次见他也是在好几年前,我还没有毁容的时候。当时我不想见他,但他在我家门口赖了三天,愣是堵住了我。
他来找我之前,我就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早就有人告诉我,那时的马猴跟疯了似的,四处找人借钱。甭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只要能聊上两句的,他就不放过人家。他借钱的理由是旧城区改造,要买新房子,急缺钱。
但熟悉他的人告诉我,他借钱跟买房子毫无关系,他的房子拆迁属于福利分房,根本就不存在缺钱不缺钱的事。而且,他的房子也根本没拆。
他四处借钱是因为赌博,他借了高利贷去折腾游戏机生意。
他借了五万块,月息百分之五。但他计算过,游戏机生意的利润在百分之三百以上。他算的没错,游戏机的利润超过了百分之五百,可就因为这一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取缔一切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室。
这一下子他就傻了。
我见他的时候,他两眼血红,就跟几天没合眼似的,他说:“哥儿们,借我点钱用。我现在手头紧,等我一有了就还你。”
我说:“别的都好说,就是别跟我提钱。现在这年月,宁借媳妇不借钱。这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要不是逼的走投无路了我能来找你?你就这么直说吧,借,还是不借?你给个痛快话。不借我就去跳楼,这没什么,人总有一死,不是重于泰山,就是轻于鸡毛。”
“你这不是在威胁我吗?我是最不吃这套的。你想想,我连自己死都不怕,我还能怕你死?”我拍拍他的脑袋说,“给你钱没问题,但你得帮我去做件事,咱们的友谊值不了什么钱,所以,咱们只能做交易。”
“只要借我钱,你让我做什么都行,让我上吊让我跳楼都行。”
“你以为我是白痴?借给你钱再让你上吊,你死了我找谁要钱去?”
“那是什么事?”
“还记得虹静吧?”
“记得。”
“去找到她,找到她后,砍下她一只手来。”
他浑身一颤:“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有为什么也不是你该问的。你少跟我废话,你做,或者是不做!”
“我做。”
“那好,明天来我这里拿钱,我给你两万。下个月之前,把她的手拿过来。下个月之前,我看不见她的手,我就要你的手。”
马猴走后,我忽然感到一种抑制不住的笑意,这么涮马猴也太狠了点。马猴干别的也许有胆量,但砍下虹静的手来,我用脚丫子想想就会知道,他没那魄力。而且,他也不会舍得。
虹静,这个曾经毁过我爱情的女人,你现在好吗?
8
我们也说起了老枪。当年的同学,就属遇到老枪最有戏剧性。
老枪是我在监狱里重新认识的。他比我早进去,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待了两年半,成了一个小牢头。我们的相见可以说是又惊又喜,在相隔这么多年之后,我们居然会在这里重新相遇。我们不住叹息,不住摇头,感觉人生真是无情,开起玩笑来竟然会是这样残忍。
说起老枪进来的原因,他一肚子恼火,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呀。我细问之下,才知道他能进来居然是被女人所害。他说:“我进来是顶着强奸罪的帽子进来的,你想想就行了,我这么帅的小伙子,什么姑娘泡不上,我还用得着强奸?”
可他就是犯的强奸罪。他说自己本来有机会摆脱这罪名,但就为赌一口气,他宁可在监狱里住上几年也不愿低头。
再追下去,他把事实真相告诉了我。
毕业后他去一家医药公司做采购,这一行有很多不需明说的好处,所以他的钱包很快就厚实了起来。有了钱,又会说两句笑话,人也长得不差,老枪自然而然就成了姑娘们人见人爱的帅哥,身后有一大批追随者。
老枪一点没玷污自己“老枪”的名声,他日日花天,夜夜酒地,每周换新娘,小日子过得比皇帝还皇帝。
不过有那么一句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于是他就湿了鞋,他碰上了一个叫黑牡丹的姑娘,黑牡丹人长得虽然黑一些,但别有韵味,更重要的是她特有脑子。这具体表现在她和老枪一夜风流之后就要逼着老枪娶她。对老枪来说,他怎么会为一棵松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呢?他当然会拒绝。
黑牡丹也不生气,在另一个黑夜中她再一次和老枪滚到了床上。这次她没再提娶她的事,老枪也就放松了警惕。对老枪来说,只要可以不负责任,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就没什么区别,都可以同床而睡、同被而眠。
黑牡丹也挺特别,这次的呼天喊地中她非得跟老枪玩个性游戏。对床上所玩的游戏,老枪更是满怀热情全力以赴。黑牡丹和老枪玩的是强奸游戏,老枪扮演强奸犯,处处使用暴力。黑牡丹配合的也很好,惨叫连连,又叫“救命”又喊“放开我”,就像真的被强奸了一样。
老枪玩的挺上瘾,还以为自己又发现了生命中的另一个乐趣,可现实却兜头给他了一盆凉水。那天接电话时,里面传出来的居然是那天晚上强奸游戏的原音重现。正惊讶的时候,黑牡丹跟他摊牌:或者娶她,或者进监狱,罪名是强奸罪。
那天游戏她都录了音,她相信警察不会相信那是录音。
老枪也是有个性的,思前想后硬是醉死不认这壶酒钱。老枪心里琢磨:哥儿们这辈子就没栽到姑娘手里,我得宁死不屈。
有了那盘录音带,老枪又懒得分辩什么,所以就很利落地被扔进了监狱。他跟我说他觉得这三年监狱他没白待,他算是整明白了,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什么都得付出代价,这其实就是对他以往放纵生活的一种惩罚。
有他在挺好,在我入狱的这半年里,从来没有犯人敢欺负我,大家都给他面子。我们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水的生活,除了没有自由,生活基本与从前无异。
我们数着日子,一天又一天地乞求着自由的来临。
我进去的比老枪晚,出来的可比老枪早。
老枪出狱时我去接他,他出来后朝监狱大门跪了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感觉他的样子很虔诚。鬼知道我出狱这段时间他又犯什么病了。他起来后拍拍我肩,满脸微笑,说:“以后再也不过这种日子了,我得好好活着,外面的天空多蓝呀!”
说着说着,他的笑容忽然就僵硬了,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个女人站在一辆车前,默默地注视着他。那女人皮肤虽然有些黑但面目清秀,和漂亮这词非常沾边。
他的深情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平静的海面猛的掀起巨浪。他愤怒地朝她冲过去,什么话也不说冲她扬手就是一记耳光,一记不解恨,又跟了第二记,还要抽第三记的时候我拦住了他。
我说:“你疯了,冷静冷静,千万冷静,你这才刚出来,难道还想再进去吗?”
他的喘气粗重起来,他说:“你知道她是谁吗?就是她害我在里面待了整整三年,我这辈子能有几个三年?”
那个女人擦了擦嘴角的血,什么话也不说,转身把车里的一个孩子抱了出来。她指着老枪冲那孩子说:“这人就是你爸爸,叫爸爸。”
然后她又冲老枪说:“这是你儿子,今年两岁,属虎的,一月二十一日的生日。”
老枪立时呆若木鸡,傻了半天后忽然推我,脸上的表情古怪之极,似笑非笑,似哭非哭,他说:“你相信吗,我居然有儿子了,我居然有儿子了……”
他跑过去把孩子抱起,一脸的喜悦,他瞅着孩子说:“像我像我太像我了,也是双眼皮,也是高鼻梁,太像我了!”
他呵呵地笑,然后又呜呜地哭,孩子也跟着哭,黑牡丹和他抱成一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静静地看着人生这出曲折的喜剧,感到心抽动了一下。
这种场面完全不需要我了,我转身默默离去。
几天之后,老枪给我送来请柬,说他要结婚了,新娘就是这位黑牡丹。他说:“我想明白了,她也不容易,未婚先孕,一个人把我儿子拉扯这么大,单是这一点,以前的所有不快也就都有理由忘记了。”
我没说别的,只是恭喜他。他那畅快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个孩子。
他结婚那天,我送了一个大红包,他掂着红包,什么都不会说了,只知道傻来傻去地拍着我的肩膀,翻来倒去的只是重复着一句话:“再好的老婆也比不上儿子。”
然后我就喝醉了,连家都找不着了,只得在酒店里睡了一觉。
时光就这么慢慢地淡化记忆,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所有的繁荣与沧桑在我面前都是那样的陌生。
第八章
1
在石老人花园小区楼封顶仪式上,张海山挺着富态的大肚子,穿戴一新,黑色的礼服,还扎着领结。他一见我就说:“几天没见你越来越帅了,又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
我揪揪他的衣服告诉他:“你的样子也挺帅,很像宾馆里的服务生。”
电视台来了几台机器,一通拍,我们在镜头前都表情严肃,就像是在参加谁的追悼会,全是一脸的沉重。
仪式弄得很花哨,既有模特走台,又有舞狮表演,甚至还有几辆越野摩托来表演飞车,这些节目什么边都不靠,哪儿都不挨哪儿,既没有喻意,也没有向征。不用说,这肯定是张海山这白痴想出来的主意。
模特走台时,人围得最多,基本上以民工为主。漫天风沙中,那些可爱而标致的模特们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给漫山遍野的民工们看,惹得掌声连连,很是搞笑。其中有一个模特的脸都要绿了,我估计她还从来没给民工表演过。
民工们边瞅边兴致勃勃地探讨着:“这个姑娘的裙子真短,那个姑娘的裙子更短,都能看见内裤了……”
等到越野摩托上台时,人群更是乱到了极点。机车的轰鸣声,小孩的尖叫声,音箱的音乐声,全都乱作一团。
混乱中,忽然有只手抓住了我的胳膊,那只手冰凉的,没有一丝热度,几乎不像只活人的手,把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刘丽萍的手。
在摩托车的轰鸣中,刘丽萍的脸色发白,身体不停地颤抖,似乎见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东西,情绪特别激动。
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她摇头,说:“离开这儿,赶紧带我离开这儿!”
她在说这些话时,如同一个小女孩般柔弱。这时候,她真的像一个女人,而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我。
她的手很用力,指甲都要抠进我的肉里。我痛得直咧嘴,可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不停地让我带她离开这里。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她钻了进去。我问她去哪里,她说随便,只要能离开这里就行。我说没问题,别的不敢说,乱撞乱闯我最拿手。
正往外走时,张海山追了过来,问:“怎么回事,这么早走干什么?我中午订好了饭局,很多人是冲你们来的,你们就给个面子成不成?”
我按下车窗直接告诉他:“滚你大爷的!”
2
印象中这是和刘丽萍第一次单独吃饭。饭店的环境不错,窗外就是海,几个玩滑板的孩子不时地从窗前滑过,再远点儿还有几只海鸥,漫无目的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我的眼睛也漫无目的地在她脸上扫来扫去。
刘丽萍说:“我刚才失态了,我想起了很多事,真是对不起。”
我说:“你别客气,至少你让我知道你还有软弱的一面。女人就应该是由男人保护的,你的男人呢?”
她摇头,不说话。
“刘先生是你……?”
“不是。”
“那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怎么会把他的股份都让给你?”
“因为我曾经是她未婚妻,我不想再谈这个。可以吗?”
“你普通话说得很好,常在国内?”
“我是在国内长大的。”
菜端了上来,我们也沉默起来。旁边有个家伙喝醉了,举着杯子四处敬酒,让人实在搞不懂他是真傻还是装傻,保安迅速赶来,要拉他出去,他边走边喊:“干杯,干杯,闲着也是闲着,干!”
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似乎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她有她相对独立的世界,我有我相对独立的世界,尽管在名义上我们是夫妻。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们都明白了:我们不过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个体而已。
3
公安局打来电话,问谁是百利公司的负责人。我说:“我是,有什么事吗?”
电话里的人介绍说他是市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有点事需要我们配合一下。我很是奇怪:“我能配合你们什么?我是正当商人呀。再说偷税漏税也不归你们管呀,真要查帐也得是税务局呀。”
警察跟我解释一通我才明白怎么一回事:有两口子因为拆迁安置的房子出现纠纷,现在正浑身捆着炸药站在花园小区里面,说他们要和开发商直接对话,目的达不到就引爆,人飞楼灭。
我赶紧通知刘丽萍,说:“这事你去处理吧,你是董事长。”
刘丽萍说:“我有事,要赶紧飞香港,中午十一点的飞机,没多少时间了,还是你去处理吧。”
我说:“好,真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你是不是巴不得我赶紧死,我死了股份才能踏踏实实地归你了?”
刘丽萍哼了一声,直接把电话扣死。
我刚扔下电话张海山开着车就过来了,说:“兄弟我对不住你,我也不知道事情能闹到这地步。这两口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有火性的人呀。这事闹的,影响太坏了,影响太坏了。”
张海山简单跟我介绍了一下情况。这两口子原来是石老人的坐地户,征地时拆了他们的房子。当时答应给二套套二的房子作为补偿,可现在房子快建好了,眼瞅着当地的房价在猛涨,张海山就贪了心,说以前说的不算数,折合市价,现在只能给一套套三的房子做补偿。
这两口子就急了,所以现在要抱着炸药去炸楼。
我到达时事故现场已经围满了人,这些人都不傻,知道炸药的危险性,所以都站得远远地看,就像站在好莱坞大片的拍摄现场。
有一男一女,身上密密麻麻地绕了一大堆炸药,站在已经封顶的楼下,表情僵硬的如同石像。
我向警察表明身份,说:“我就是百利公司的董事长,我会积极配合警方的。”
警察看了我一眼,说:“你真的假的,已经来了一个董事长了。“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刘丽萍正在跟另外一个警察说着什么。这个警察问我:“你们俩到底谁是董事长?“
我说:“我们都是。”
警察冲我一伸大拇指:“男人!有义气!”
我走向刘丽萍,她看看我说:“你回去,这我处理就行。”我说:“用不着,我还怕你以为我想贪你的股份呢!要死就一起,让王瘸子捡这现成的便宜吧。”
警察反复告诉我们,说:“特警都安排好了,已经埋伏在他们的身后了,你们什么都听他们的,他们说什么你们都答应,只要牵扯一下他们的注意力就可以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他们一分心,我们的人就会控制住局面。”
这一幕很是熟悉,港台的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我的角色也很熟悉,应该是谈判专家一类的人物。
警察用高音喇叭喊:“你们要找的人来了,希望你们能够冷静冷静再冷静,你们现在这样冲动是不解决什么问题的,大家有话好好说嘛!”
我紧张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拽着为首的警察问:“如果我就这样英勇牺牲的话,能不能算是烈士?”
刘丽萍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迈步就朝他们两个走去。我狠了狠心,跟在她身后。我边走边琢磨:这两个家伙肯为了一套房子就这么干,必定是小气鬼,小气鬼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的性命给交待了呢?
想通这一点,我又轻松了一些。
我们走到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我先把手举了起来,就和电影里常出现的投降动作一样,刘丽萍看看我,也学着我的样子。我说:“我们身上没有武器,我们也不是警察,我们是来帮助你们的。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帮你们。”
刘丽萍也随声附和:“是是是,大家都有话好好说,你们没必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呀。”
这一男一女瞅瞅我们,说:“我们也不想惹麻烦。我们不惹事,可也不怕事,没理由让你们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你们给一句痛快话吧,到底给我们多少套房子?”
“你们要多少就给多少。”刘丽萍说,“我们俩都是百利公司的负责人,说话算话,不骗人。”
“那好,你把刚才说的话写下来,把房子朝向面积什么都写下来。我这次要白纸黑字,你们这帮人,说话没一个算数的,我再也不相信你们了!”
我们慢慢地走过去,男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本子,扔过来。在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男人的长相。刘丽萍也看清楚了女人的长相。
“马猴!?”我叫了起来。
“虹静!?”刘丽萍也叫了起来。
“你们……”他们抬头看着我们,一脸的雾水,我们的喊声实在是让他们感到迷惑。尤其是“马猴”这名字,更是让他们感到吃惊。
他们一愣神,对警察来说是自然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几个埋伏的警察从他们身后迅速跳出,一个侧扑,一个扣摔,很轻松地控制住了他们。
这时我也看清楚了那个女人,没错,她是虹静。她的样子改变了很多,比起我认识她时起码胖了三十斤,脸上都有了横肉,不仔细看根本认不出来。
她惊讶地看着刘丽萍,我发现她看我的眼神也同样充满了惊讶。我们居然认识同一伙人!难道……
警察边拆他们身上的炸药边哭笑不得:“这他妈的什么炸药,全是土包,连导火线都是假的。你们这俩人可真敢干,从地里挖堆土就敢提条件!太有创意了……”
4
事情处理完之后,刘丽萍坐车直奔机场,在她走的时候,我拉住她,想让她跟我解释一下她是怎么认识虹静的。我心里有太多的疑团没有解开,但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始问好。她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这也正是我想要问你的,我现在去机场,你别乱跑,等我回来,咱们细谈。”
我点头,说:“我觉得咱们之间可能有些联系,而且还可能隐藏着某种关系,我们既然可以认识相同的人,那我们的身上也许会埋藏着相同的故事。”
她冲我挥挥手,在阳光的掩映下,我越发觉得她身上所有的阳光都是阴影。
5
每年的七月初七我都会等在这里,这片海曾经埋葬了我唯一的青春与爱情。我在这里变得衰老,在这里对爱情失望,也在这里对爱情充满仇恨。
但我依然在盼望着奇迹的出现。
许多年前,我和铃兰格格相约在这里继续我们的生活,但我失了约,于是所有的激情都在海水中退去,我成了一个无情无义狼心狗肺的奸恶之徒。
阳光出来时,大地一片温暖,和多少年前的那个日子一样让人留恋。
擦着额头的汗,我希望苍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今天又是七月七,又是一个让人寒冷的日子。
我把车停到路边,默默地注视着远处海面的潮起潮落,直到清障车把我的车清走我都没移一下地方。我孤独地站着,盼望着冥冥之中会有个声音来安慰我。
夕阳慢慢地退去,天地间的光线在一一变淡。就在我认为这一天又将过去时,我听到身后那来自天堂的声音:“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我希望是她,但我不敢扭头,我怕转过头去梦就会醒来。
随着声音,一个温软的身体靠在我的背上,一双手紧紧地从我身后抱紧我,那么用力,就像怕我会离去一样。她说:“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感谢老天,让我又见到你。”
我的心跳我的血液我的呼吸……似乎一切都已静止。我慢慢地转回头——出现在眼前并不是那张丑陋无比的脸,而是一张美丽的、光洁的、充满生机的脸,更让人意外的是,那张脸我居然认识。
她是刘丽萍。
她愣了,我也愣了。她松开抱着我的手,我们四目相对,心中有上千个问题,但一时之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说:“你不是回香港了吗?”
她说:“我上午就回来了。你,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在等人。”
“我刚才认错人了,对不起。”说完,她扭头而去。
“你等等。”我叫她,她停了下来,扭回头问:“你还有什么事?”
我没回答她,只是朝她走过去,然后一把揽过她,把她拥入怀中。她拼命地挣扎,但她的劲没我大,她的挣扎丝毫不起作用。我强行搂住她,大约持续几秒钟后,我就像触了电一样,把她推开。
我瞅着她,她瞅着我,我们都像在看着天底下最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我几乎不敢相信,刚才拥抱她的感觉是那样熟悉,那样亲切,那样具有震撼力……
我再次把她拥过来,这次她没有再反抗,而是顺从地迎合着我。我们紧紧地搂抱着,搂抱着……时间与生命好似在经历了长久的静止之后突然被重新启动了一样。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寻找她的嘴,她主动献上她的吻,我们在海天相接处疯狂地缠绵着,一任时光快速地消逝……
……
……
……
天呀,天呀,天呀……
她的身体是那样熟悉,每一尺每一寸都是那样的熟悉,这里我抚摸过,那里我亲吻过……它们都有我生命中曾经的痕迹,永生难忘。
“你是铃兰格格,你是铃兰格格,你真的是铃兰格格?”
她泪流满面,不停地点头,说:“是我,是我,我每天都在你身边,却不知道你就是卫捷。你的脸,你的脸怎么成这样了?”
什么也不需要再说了,我抱着她,紧紧地抱着,直到她快要喘不上气来。
她也拼命地抱着我,不停地说:“抱紧我抱紧我,这是一个梦,醒来就什么都没有了,求求你,别让我醒,别让我醒……”
她的眼睛依然那样清澈那样明亮,在她眼里,我看到那些遥远的往事正一幕幕向今天冲来,它们具有极强的杀伤力,让我们体无完肤。
还好,我们是两个最终的幸存者。
我放声大哭,然后纵声大笑。
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谁也不想分开,直到海水慢慢涨上来,把我们的裤脚都打湿……
6
那年的七月七,她苦苦等我等不到,便灰了心,心如死水。然后,她重新回到澳大利亚。在那里,她连续做了七十次整容手术,忍受了一遍又一遍死亡般的折磨。
直到去年她的手术才算全部成功。也就是那个时候,她遇到了前来考察的百利公司董事长刘先生。在遥远的澳大利亚,刘先生对她一见钟情,非要娶她。为了得到她的好感,刘先生不仅帮她还清了因做整容手术而欠下的巨额债务,还每天给她送一束玫瑰花。
她四处找人打听过我的下落,但音信全无,因为我已彻底地从人间蒸发了。
终于有一天,她心灰意冷,决定要嫁给刘先生。
再后来的事我便知道了,刘先生辞世,她得到了全部股份。然后,为了对付王瘸子,她又嫁给了我。
……
……
……
第九章
还没结束,再讲一个故事。
1
冬天是冷的,有雪飘落,有风吹过,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他站在雪地里,仰着头,让飘落的雪花盖在他的脸上。雪慢慢地融化,带走了他的体温,使他的脸越来越凉,几乎陷入麻木。
他喜欢抬头望天,尽管他知道什么也不可能看到,可他还是喜欢抬头。
他盼望着,盼望着,盼望着能有一天,她会从天上飘摇而下,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和他在风雪中拥抱。
他知道,这是在做梦。可他喜欢,喜欢时时刻刻都快乐地活在梦中。因为离开温暖的梦境,他就是一个麻木而冰冷的商人,血管里流淌的是比雪还要冷的血。
2
她在舞台上旋转,跳跃,就如一只色彩艳丽的孔雀,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热情。她在观众眼里是那么得美丽,纯洁得和天使一样美丽。
她喜欢跳舞,视它为自己的第二生命。它也没白让她喜欢,它给了她很多,快乐、金钱、名气、成功……
在别人眼里,她因为跳舞而有了一切。
但其实不是。她并没有拥有全部,至少,她没有爱情。
是的,她没有爱情,每每提起爱情这个字眼,她就会落泪。她的泪真实而晶莹,闪烁着遥远时那曾经的初恋……
还有那风雪中的拥抱。
3
许多年前一个夜晚,雪大得要命,风也凶得离谱。他和她相拥在寒冷的街道中央。雪继续下,风继续刮,可他们却感到别样的温暖。
那一个夜晚,他们在相爱。
那一个夜晚之后的无数个夜晚,他们各奔西东,谁都没有再回头。
他们相互间感知的温暖在一天又一天的消退,直到有一天,那温暖已经和冰雪一样,再也没有了一丝热度。
雪下了一场又一场,风刮了一遍又一遍,他们慢慢地都忘记了彼此的容颜,所有的关于对方的信息都遗留在了仅有的那个风雪中的拥抱里。
已经很遥远了……
4
在激烈而残忍的商场大战中,他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一次又一次的把对手扔进死亡的谷地,没有丝毫的手软。
他很得意,看着属于自己的钞票一点点的变厚,变厚,再变厚,他感到一丝变态的快乐。
他抚摸着毫无生命的钞票,感到了岁月的苍桑:他需要一个家了。
可他的爱情已经送给了多少年前的那个有着风雪的夜晚,他不会再爱别人了。
5
在舞来舞去的生涯里,她演出无数,得奖无数,在很多场合里都混成了熟脸。她自然而然地成了名人,走到哪里身后都有一群追随者。
在星光灿烂的背后,她同样感觉到了时光的残忍:她决定要把自己嫁出去。
女人最终都是要找人嫁的,唯一不同的是找一个她爱的人嫁,还是找一个爱她的人嫁。
可她的爱情已经送给了多少年前的那个有着风雪的夜晚,她不会再爱别人了。
6
没有了爱情,婚姻依然得继续。
于是,他娶她。
于是,她嫁了他。
他娶她是因为她的美丽,他不爱她,但他至少不讨厌她。
她嫁他是因为他的财富,她不爱他,但她至少不讨厌他。
雪下了一场又一场,风刮了一遍又一遍,他们在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7
给他们一些音乐,让他们在自由中尽情地飞翔。
8
新的一年来临时,雪大得要命,风也凶得离谱,在这样一个曾经熟悉的夜晚,他们都无限伤感。
他说要出去走走。
她说她也要出去走走。
他先走,她后走。
他从东边来到那条街道,她从西边来到那条街道。
他们都认得那条街道,也都记得那个夜晚。
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他。
他们互相对望着,傻傻的,愣愣的……
在这个有雪有风的夜里,他和她再次相拥在寒冷的街道中央。雪继续下,风继续刮,可他们却感到别样的温暖。
这个夜晚,他们又一次相爱了。
他们的泪水都涌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他的泪水流淌到她的嘴里,她的泪水滑落到他的唇边,他们都尝到了泪水的滋味。那,就是爱情的滋味。
在这个有风有雪无比寒冷的夜晚里,他们的泪水却是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