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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森·卢里《爱情与友情》全文阅读

发布时间:2022-11-26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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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莉·斯托克韦尔·特纳不再爱她丈夫的那一天像往常一样地开始了。通常,埃米会比她应该起来的时间,再多在床上赖20分钟,她的儿子弗雷迪会在她的腿上玩玩具汽车,当她最终从床上爬起来,似乎像是什么事都不可能完成了,但是至少早饭做好了。弗雷迪吃完饭,穿上衣服,上了校车去了幼儿园。最后,埃米站在屋外,看着丈夫准是出门上班。

“好像下雪了”,霍尔曼·特纳,康弗斯学院语言文学学部的老师,他穿着大衣站在冰雪覆盖的草坪边说到。这是11月初一个寒冷、阴暗的早晨,埃米只穿了一件旧的羊绒毛衣和单裤,但是她是那种从不觉得冷的人。

“噢,真好;你觉得呢?但现在才刚到11月的第一个星期,我担心这雪下得太早了。”

“这儿有时下得还早呢”,霍尔曼说着,爬进了汽车,关上车门。透过车窗,他可以看见埃米微笑着张望着天上的云。他想:她是多么优美,他总是这样觉得。她是个大女孩,身材高挑,皮肤晒得像吉普赛女郎,脸上泛着红晕。那天,她那厚重的亮棕色头发并没有梳理整齐,一条辫子垂在身体一侧的肩膀上。她27了,像她嫁给她丈夫的时候那样,仍旧像个被精心照料,细致装扮的女孩,这样子永远处在最佳的状态,像是为了什么大事装点而成,只是这大事可能永远都不会来临。霍尔曼总是能在埃米班上的男孩、女孩身上看到这种样子,尽管未曾精心装点地如此这般,或者也很难说得上这样美丽。

埃米仍旧站在车边上,等着他丈夫摇下车窗,然后他丈夫就摇下了车窗。

“再见,亲爱的”,她说着,俯下身吻了他。

“再会,宝贝”,霍尔曼答道。他再次摇上车窗,把车驱动起来开走了。

埃米站在草坪上,微笑着,看着他的车,一辆小型的灰色大众车上路,这车离开她沿着高速公路行驶,在覆盖着低矮的松树和桦树的小山丘之间穿梭,在她视线中变得越来越小。它消失在转角处,霍尔曼到5点半之前都不会回来——虽然他是老师,却像生意人那样守时——而埃米并没有回去。她喜欢院子里这个特别的地方,因为从这里向北,她可以越过道路和树木,看到康弗斯学院塔楼和尖顶。四目远眺,几英里的景色尽收眼底,康弗斯小镇和康弗斯学院就处在狭窄的山谷中。没有人会来康弗斯,除了上学。当地的农夫会把他们的洋葱、烟草和玉米带到汉普顿,并从那带回他们需要的衣服和家具。他们买不起也不想要那种领口上有钮扣的衬衫,只要那种滑雪用的厚毛衣就好,这在两家当地人的商店里可以买到,而手工制作的椅子只有在康弗斯的古董商人那里才能看到。

在汽车的嘈杂消失之后,一切都在阴暗沉寂的天空之下恢复了宁静。埃米伸出手臂。“雪”,她大声说,她做招待的时候就习惯用这样的声调说话。她觉得自己可笑,又重复道:“雪,落在我手上吧!我想知道你到底像什么。”

尽管她所有健在的男性亲属(故去的更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要在这里度过四个冬季,埃米却从没有真正看到过白雪覆盖的康弗斯,通常只是在照片和画上才见过。她过去经常来这座小镇,但是要么是在真正的校园生活开始之前,要么就是学校放假之后。她曾在初秋来过这里,那是她的兄弟们开车来到学校——她等在高高的橡树树冠下,行李从卡迪拉克轿车上卸下,放在斯托克韦尔的男生联谊会前。她也曾在6月来这里参加毕业典礼,那时候四处是彩旗、灯光和遮阳蓬,遮阳蓬下,她父亲戴着写有他入学年份的、红白相间的牛仔帽,被许多同样戴着这种牛仔帽的人簇拥着。

事实上,埃米觉得这不公平,她对康弗斯了解得太少了。因为康弗斯属于斯托克韦尔家族,斯托克韦尔家也觉得,虽然他们应该说(每逢校友聚会也确实那么说):如果没什么不同,斯托克韦尔家属于康弗斯。即便他们从没有在这里居住,但是他们把这里当成他们的精神家园,他们居住了40年的、豪华的新泽西郊区却不是。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新英格兰人,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接受这里的传统。他们相信,他们在康弗斯的四年,这个家族的男孩子们深处在浓厚的精神氛围中,以至于这座小城已经在他们的心中刻上了深深的烙印,伴随他们度过人生中余下的岁月,而对于处在更躁动、更物欲的世界中的那些更为实际的人们来说,人生必然蹉跎而逝。

斯托克韦尔家的朋友中有些是像哈佛、耶路这样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的,相比于他们对自己母校的感情,斯托克韦尔家的人觉得自己同康弗斯的感情更加亲密。在过去50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里,在校董会和校友基金理事会中,都有一位斯托克韦尔家的成员。斯托克韦尔家对康弗斯所做的贡献还体现在更广泛的地方,一座大餐厅、四座壁球馆和一个大型的图书馆基金,用来购买地质和地理学书籍(斯托克韦尔家的钱主要是从矿业机械生产中赚来的)。埃米总是为女孩不能上康弗斯学院而感到遗憾。她看到自己的两个兄弟去了康弗斯,这些吵闹的孩子只对汽车、游艇和网球感兴趣;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她发现他们已经成了重要人物,表面上依然欢快,但有了更多的沉静、庄重和严肃。他们和他们的朋友在毕业演说中说,在康弗斯他们找到了他们自己,但是在埃米看来,他们找到的是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开始下雪了。“终于下了,”埃米对自己说,接着她快乐地微笑着转身走回屋里。雪片优雅地飘落;过上好一会,就会满地银装。

厨房里,碗碟依然摆放在水槽边,各种东西四散放在地上:纸巾、塑料玩具、一把破梳子,还有一片吐司面包,果酱还粘在上面。相对而言,它们还算干净,因为放在地上才约莫一个小时,但是看到这些,埃米就不由得恼火。在她成长的家庭中,只要有东西掉在地上,就有人走过去把它拣起来,她无法适应家里乱糟糟的样子。她不会因为家务活而感到厌倦,但是她不会漫不经心地做家务,而现在她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不能把这些事情做好。她会从里到外把一整间房子打算一遍,好像她要给自己一间浴室似的。但是她却不能心平静气地收拾。

所以,想到这里,她拣起梳子、纸巾、吐司面包和玩具。她那个四岁儿子弗雷德里克·斯托克韦尔·特纳正上幼儿园,这些东西就是这孩子的,也正是这孩子把它们丢得一地。他才在幼儿园里待了一个月,而埃米依然觉得没了他,这屋子空空的,让人觉得陌生;毫无人气,就像宾馆的套房。她习惯了弗雷迪的陪伴,以至于做完家务,她都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该干什么。一个人出门的快乐很快就消失了;此外,要是弗雷迪发现——不知为什么,他总是能发现——妈妈去了商店,却没带上他,他就会十分生气。在家里,每个早上总是这样度过,洗好头发,再把它梳理整齐,参观博物馆,帮着大家筹办一场慈善晚会,或者看看裱照片需要花多少钱,而花费这些钱去裱其它的照片是否合算。斯托克韦尔家的孩子从来不被鼓励懒懒散散地躺在家里,无论他们的朋友怎么做。但是在这个国家里,康弗斯对于做任何事情来说都十分不便;比如,埃米要去一个她觉得可以做头发的地方,需要花上两个小时。

她走到楼下的卫生间。站在镜子前,却并不用心关注镜子里的自己,她扎起辫子,用发夹把头发盘起。然后她打开厨房水槽的水龙头,开始洗碗。但是她马上就停了下来,她想起了这一天,新的清洗女工要来。

埃米转身走向壁炉,倒了一杯冷咖啡(她喜欢冷咖啡,部分原因是她懒着加热)。她破开一盒新的椰子曲奇,以前弗雷迪会躲在那些放在最高一层架子上的浓汤罐头后面偷偷地看,自他上幼儿园去了以后,埃米才买了这盒点心。她拿了份昨天的《纽约时报》,走到屋子前面的窗前坐下,在那里她可以看到清洁女工是否来了。

埃米品味着她的咖啡,吃着曲奇,舒心地出了一口气。她喜欢吃东西,既然现在她相对较瘦,那么吃东西也就不会有什么负疚感了。她知道自己不会再胖了;糟糕地是,霍尔曼并不理会这些。要是埃米拿着一盘土豆泥,上面裹着黄油,或者肆无忌惮地吃着第二块馅饼,被霍尔曼看见,他脸上就会显出紧张的神情,似乎要警告些什么。这就好像他平生第一次撞见样子可怕的胖女孩。

她抖开报纸。通常她首先看的是社会版,那里她可以找到一些让她快乐、让她受启发和让她感动的东西;随后她会看大公司和大剧院刊登的广告,尽管今天她直接就去读了那些戏剧、音乐会和服饰的简介,那些戏剧和音乐会,她是不会再去了,而那些衣服她也不能试了。前天,她可把这些事情都做过了。现在她把报纸翻到了第一页,因为霍尔曼希望她能多了解些东西,他是对的。于是“俄罗斯特使拒绝签署文件”,“专家说:农产品价格涨价了”。

过了十分钟。埃米抬头一看,一辆邮递车穿过飘雪构筑的优美薄雾,向小山开来,它从一个信箱开向另一个信箱,缓慢前行。最后它停在特纳家门口,一个女人,不知多大年纪,也不知高矮胖瘦,从车里下来。她打开埃米家的车道走了近来,她穿着一双男式的长统套鞋,鞋顶端的缀饰啪啪作响,当她从雪中走过,留下的是一串湿滑的脚印。她还穿着粉红色的格子外套,一条花纹图案的围巾裹在她的下巴之下,显然她不是康弗斯的教学人员,可能就是特纳家新来的清洁女工。埃米在门口遇上了她。

“你好,”她说:“拉贝吉太太吗?”

“我是”,来访者一边在清洁毯上蹭着自己的套鞋,一遍回答道:“我来为您服务”。

“早上好,请进。”

拉贝吉太太走进屋。现在才让人看清楚,她是一个三十来岁、外表强壮又很骨干的女人,面容狭长,红色的头发用发夹裹住,藏在围巾下。“你要问我,我就告诉你,这是一个糟糕的早上,”拉贝吉太太说:“今早我甚至不能把自己的脚从床上拔出来,屋子太冷了。”当她随着埃米沿着客厅走向厨房的时候,她继续说着:“这是你的信”。她把信从自己的外套口袋中淘了出来,皱巴巴、湿漉漉的。“我表妹的老公住院了,在汉普那边,所以她这两天就跟我住一起,她整个晚上都把窗子开着,这就是我今天为什么倒霉的原因。但是我对自己说,拉太太,你该从床上起来,你不想让鲁姆金太太不高兴,她可告诉你要按时赶到她的派对呢。先洗碗嘛?你把洗涤剂放哪了?……好的,我真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把窗子整夜向冷空气开着,我是说我表妹,倒不是说她该多留心点什么,可是我不是跟她说一次了,都上万次了,冷空气会对我有不好的影响,我这背总那么疼,我最后一次手术就是在这背上动的,我可是四处都有点疼,隐隐作痛。”拉贝吉太太拿着抹布指着痛处;埃米同情地叹息着。“唉,我对自己说,鲁姆金太太,我指的是你,她说她可全指着你了,我指我自己。我不喜欢让别人扫兴,如果我的身体不出什么问题的话。我总是信守诺言,你会发觉这一点的,特别是像鲁姆金太太那样的一位女士,我可不喜欢让她不高兴。你是不是像让我把这些给洗了,然后把它们晾干?”

埃米快速作答,并离开厨房。那信里是来自纽约和新泽西商店的帐单,她把它们放在壁炉上烤干,然后又坐下,捧着咖啡和《纽约时报》,现在是第二版,“图书馆少有地图”,“下水道里飞出了鸭子”。

“你把干净的抹布放哪了?”拉贝吉太太在房门外问。埃米跟着她回到厨房去看了一下。“噢,我猜我能分辨出哪块是今天该用的,如果我必须那么做的话。到一个新地方,你就要扔掉好多东西,可到后来,你又希望自己没扔掉它们。我妹妹去年搬到北格林斯伯里,她把医生给她丈夫治痔疮的药全扔了,可到了第二年,她这个老男孩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唉,他死了,我是说她丈夫,你知道为什么她要把扔了吧。”拉贝吉太太蹲下去擦水槽的内壁,这使埃米有机会离开。

她回到前屋,但是这次她没有坐下,而是站着,看着窗外。拉贝吉太太是他们搬到康弗斯以来,她试用的第三个清洁女工;是一位系主任的夫人把她推荐给埃米的。在斯托克韦尔家,如果你不雇佣人,那么你就有问题。可能你对于钱十分吝啬,或者你个人的家庭生活总有些地方很古怪。但是埃米知道,她没什么问题。只是因为,她的第一个保姆绝对太脏了,而且没什么能力,第二个走了,而且两星期后她有了孩子,尽管她保证在三个月内不会有孩子。埃米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错,但是她仍然担心哪里会出问题。她妈妈在最近一封给她的信中说:“我相信,你现在已经找到了一位能为你清扫的好保姆,跟我说说有关于此的事情。”如果她不跟妈妈说这些,埃米知道接下去的每封信,妈妈都会问及此事。

她想喝第二杯咖啡,所以她得回到厨房,而拉贝吉太太已经以惊人的速度洗完了盘子,正在干劲十足地擦炉边的地板,而那炉子是用来煮特纳家的热水的。“你该拿块板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放在炉门前”。她立刻又说了起来:“这些旧式的铁炉不安全,当你有孩子围着你,你教训他们上万次,可他们还是对此充耳不闻,我那最小的,现在上谢姆家干活,一到那,就因为这些个炉子,在胳膊上烧伤了一块,然后我们也没办法,他得在汉普的医院里待上五天,所有那些路子,都被烧得黑黑的。”现在她又开始忙了,在厨房门前东擦西擦,这样埃米要离开就非得从她背上跨过去,她可不能这么干。

“抱歉,”她说。

“你仍然可以看到他手臂上烧伤的地方,”拉贝吉太太丝毫不动,继续说:“如果你要找那地方,当然如果你恰巧去谢姆家。为了这我已经说了他上万次了,但他可不就是不听我的嘛。所以哭叫声总不会停止。你只有一个小孩?”

埃米答:“是。”

“你可得提防这些事情。就算他不被伤着,他也能把那儿的门玩得着了火。”拉贝吉太太用她的硬毛刷子拨动着炉门上的琐。“好吧,无论如何幸福太太总能又好又正确地为你处理这一切。”她表示同意。(幸福太太就是女主人)。“可别像那家人一样,他们到学校的寝室去,有三个孩子住那,上周我去为他们妈妈工作的时候,就跟她说,她最好管理好鲁姆金先生的一切,他在学校的时候,把什么都安排妥当了,否则某一天,她会感到拿过,她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会为了好玩把手放进炉子里,然后把手烤焦,就想烤肉用的棒子,但是她可不就不听我的嘛,总之这家人真是古怪。”

“真的!鲁姆金主任是我父亲的朋友,”埃米迅速说道,言语间带着一丝并不友善的嘲讽。

“我可没说鲁姆金,”拉贝吉太太反驳说。“我说的是他带进那房子的房客,就是格林斯伯里路边的那所房子,我对鲁姆金没有恶意。”她陷入沉默,甚至一言不发,然后她的刷子、她的铲斗,一二三稀里哗啦一下子就给埃米让开了路。

“你不必担心,不用把食品储藏室的地板给拖了,拉贝吉太太,”要离开的时候,埃米以抚慰的语气说道:“只要扫扫就行。”

“可不可以也擦一下,”拉贝吉太太答道:“这不像厨房那么糟糕,但是看起来也用得着擦一下。”她把水溅到地上。

觉得受到了非难,她就走开了。这回,她上了楼,开始整理弗雷迪的屋子。为了让拉贝吉太太安静点,所要做的就是偶尔羞辱她一下,埃米想着,就开心地笑了起来,这笑声看来能反映她心里的那种愉悦,但她对此并不在意。她被惹恼了,她想她该对佣人粗鲁一些。

在干活的时候,埃米听见下面传来了吸尘器的声音,它最先在饭厅响起。一会儿,吸尘器就到了前屋;拉贝吉太太看起来手脚很利索。埃米走到弗雷迪的窗前,透过窗帘往外看,这窗帘上清楚地印着星星和太空船,它是弗雷迪为自己选的。这孩子是个十分现代的小男孩。他知道所有有关火星和金星,还有导弹的事情,即便他从来没听说过澳大利亚。埃米往外看着田野、农庄和谷仓、腐烂的玉米梗和静静躺在那里等着生锈的旧农具。在这个方位上,特纳家是所有教职员工中住得最远的。几乎其他所有人都住在镇上,那些属于学校的房子里,这些房子是根据职称等级分类的,以标准价格租给教职员工。比如,助理教授就住在助理教授的房子里,如果他们升为副教授,他们就搬走了。像霍尔曼这样第一年的讲师,必须住在军队遗留下来的木板房中,这屋子被称为屋棚,屋后是供热装置,除非他们买得起或租得起附近的私人房子,可这些房子并不便宜,要能找到那么一所也并非易事。埃米总是希望,她能住在镇上,像其他人一样,但是她可不想住在屋棚里。

埃米把自己的肘部倚在窗台上,她的脸对着有方格图案的玻璃。这样,当雪花落在玻璃上融化的时候,她大致能感觉到它们抚过她的脸颊。什么事情现在该发生了,她想。生长在什么事情都大伙一块干的大房子里,生长在明亮、暖和的屋子里或者明媚的阳光之下,康弗斯的寂静和料峭好像就是针对她而准备的。这让人想起梭罗和笛卡尔,那些荒漠和森林中的启示。她陷入一种由形和声构成的模糊幻象中,听不见吸尘器的喧闹,而这吸尘器正舔食着楼梯的地毯向她进发,直到在屋门口停下,后面跟着的是拉贝吉太太。

“萨莉·哈钦斯也到你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是吗?”拉贝吉太太又开始了,声音盖过了吸尘器。“不久前,她生了她最小的孩子”。

“是的,”埃米说。

“那么糟糕一时间,她就生了这孩子。噢,她是自己生下来的,如果你问我医生跟她说……”

十二点半,弗雷迪从幼儿园回家。拉贝吉太太继续唠叨。一点半,埃米把自己关进了浴室,泡了很长时间的澡,那么多年来她都不会在这个时间这么做。之后,她坐在桌子前,试着写几封信。拉贝吉太太进来,继续说她自己的。下午四点半,正当太阳下山,拉贝吉太太走了。五点半,霍尔曼回来了。雪已经停了,在黑暗中,雪景映亮了一切。

按照特纳家的习惯,每天都有个鸡尾酒时间,像是一个仪式似的。霍尔曼上楼,把已经穿了一天的好衣服换成了一件旧毛衣和家常裤。埃米已经把穿了一天的旧毛衣和家常裤换成了正装。她那么做是出于家庭传统,霍尔曼很久以前就不再评论这一点了。如果埃米要穿正装吃正餐,那么他那么做也没什么不对;他不需要洗衣服。他甚至挺喜欢洗衣服的。同时,对于他来说,不穿正装吃正餐也是家庭传统。他的本叔叔总是穿着有袖衬衫走到饭桌前,要是天热,夏天的芝加哥总是那么热,他就穿着汗衫走到饭桌前。霍尔曼的母亲并不希望这样,但是霍尔曼的佩吉婶婶却对此毫不在意。可不管怎么说,本叔叔和佩吉婶婶现在都死了。他们在霍尔曼结婚前就去世了,这样埃米和她家里人就从没见过他们,当然这倒是件好事。

霍尔曼在厨房里喝了一杯,这酒对埃米来说有点淡。弗雷迪看着电视,他们并没多管他,而是走到前屋,互相告诉对方一天发生的事情。

“朱利安·芬恩邀请我们去吃饭,”霍尔曼说。

“噢?什么时候?”

“周六。我说我想我们能去,但是我要问问你行不行,然后再告诉他。”

“去吧,我可以看看它们的房子怎么样。我想知道那房子是不是和我们的一样古怪?告诉他,我们会去的,如果我们能找一个看孩子的。几时去呢?”

“八点”。霍尔曼边喝着酒,边在想,这样的邀请是不是英文系的每个教员都要轮流发出,他开始怀疑这是这儿的一条规矩。会不会轮到他们呢,如果是这样,什么时候轮到呢?他决定在告诉埃米前,去问问这事,因为为了取悦老师的太太,她会想出很多友善而精细的主意。

“很好,我会在我们去之前,安顿好弗雷迪。八点绝对完美啊!”埃米说话的语调有意要使用女校里那种独有的口音。每次到这种时候,霍尔曼都会毛骨悚然。他崇尚那种天然去雕饰的说话方式,可就算埃米要以这种方式在什么聚会上一字一句地说出“噢,不,谢谢”,从某种角度说,这也会让那些粗鲁而让人讨厌的人都吓怕了。但是,有时候,比如当埃米上厕所的时候,她会叫喊着问他,是否介意十分郑重地为她递一卷新的卷纸,这时他真想说:“好的,亲爱的,你不用这么对我说话。”他其实不会那么说,因为现在他知道了,她也不想那么说话——这话就那么自己冒出来了。

当他们结婚的时候,霍尔曼教埃米不要说某些她习惯说的话,所以现在她不会一本正经地说:“噢,神啊”,或者在他们做完爱以后,欢呼:“噢,真是美妙之至!”但是,即便他能让她不说某些话,可语调怎么也改不了。

“新的清洁女工尽早来过了,”埃米说。

“我想这房子怎么看起来不一样了,她怎么样?”

“噢,作为清洁工,当然很好,我想。但是,亲爱的,要是她再来——我想,我会让她再来的,她绝对可以应付一切——我只好找个借口到别处去避一避,因为她无时无刻不在说话。全都是那些令人忌讳的话题。尽是什么家务、子孙、疾病、死亡。”

“还有别的什么话题吗?”霍尔曼说,他那天下午开了两小时的学术会议,这让他情绪低落,会上的气氛十分紧张,会上涉及的事情他也不能理解。

“噢,全都是关于她那些亲戚的,他们不是有什么可怕的意外,就是生了病;麻疹,陷进了施肥车,难产,还有痔疮和风湿。她认识的那些人得的都是最古老的毛病。什么是痔疮?”霍尔曼告诉了她。“还有肿瘤,她的弟媳妇得了肿瘤,我想那就是癌症。”说出这个词,埃米心情很沮丧,脸色沉了下去。霍尔曼在一边,却乐了起来。威士忌在他体内起作用了,他看着自己的太太,穿着红色的正装,美丽而光彩耀人,觉得心情好多了。

“好吧,应该还有些别的话题,一些相反的话题,”他说。他习惯把问题的两方面都讨论一番。“祖辈、健康、生孩子。还有我们不说佣人了,好吧,说说那些贵族说的话题。‘天气不错,我主,你看起来真好。让我在您母亲的出生纪念日向你道喜’。”

“每天天气都差不多。”

“可我们会说‘天气不错’,噢,这挺好。‘主啊,我们在看迷人的雪’。这多优美啊。总比说‘糟糕,女佣的侄子死于痉挛’要好吧。”

埃米笑了起来,她的笑声里没了那种刻板的口音;这是那种欢快、自然的声音,一个女演员要花上一年的时间才能学会这样的声音。“今天过得好吗?”她最后说。

“不错”,霍尔曼说了谎。尽管,读研究生的时候,在跟埃米谈到他的工作时,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埃米对此根本没什么兴趣,不过她竭力显示出自己对此的兴趣,因为她真正感兴趣的是霍尔曼。当霍尔曼描述他所写的有关塞缪尔·约翰逊诗歌的论文,或者当他找到自己丢失在普林斯顿图书馆的废纸篓里的便条时,埃米都会真诚地说:“噢,好极了”,她也确实设身处地地体会着霍尔曼的感受。既然她只是对他的工作有兴趣,他反而不愿意多谈了。他坐着,来回转动自己的酒杯,让冰块在杯壁上滑动。他想再来一杯,但是一般餐前他只喝一杯。

“那挺好,”埃米最后说。她知道,或者说她怀疑,他在说谎。就像其它很多事情一样,她不用想就知道。但是由于她的教育背景,她让自己怀疑那些不以事实或真实命题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知识。在来学校的最初几个星期,他不明白,每个人管理的是什么事情,而且情况越来越糟。现在,他已经变得沉默,或者只跟她说些抽象的教育理论。每周他们都会因为人文学科C的课程安排和发生在那里的古怪事件,召开员工例会,而霍尔曼对此只字不提,而这却是埃米最想知道的。

人文学科C的课程在康弗斯很有名。连远在洛杉矶的学者都知道它,像斯托克韦尔家这样非学术性的校友,想起它来也会充满敬意。人文课程C被称为康弗斯理论(或者实际)教学的核心。所有初来乍到的学生都必须上这门课;此外,所有初来乍到的教师,只要是语言文学学部的,都必须参加这门课的教学。从各个方面来说,他们在康弗斯的个人前途都取决于他们上这门课有多成功,他们能多快地熟悉这门课。这门课由奥斯瓦尔德·麦克贝恩教授管理,他也是这门课的创立者。

根据已有的一些报道,人文课程C其实是一门以实证主义和操作主义原理为基础的语义学课程;但是,同时要说的是,使用“实证主义的”和“原理”这样的词汇绝对是禁忌。这课上没有教材;取而代之的是,老师发给学生们纸和笔,去画学院礼堂能看到的景色,或者拿着卷尺去量他们自己和朋友的脚。然后,他们回来,写文章描述他们所做的事情。之后,他们会被要求写更多的文章,以说明他们是怎么理解在之前的文章中所使用的那些重要词汇的,诸如“观察”、“平均”和“真地在那”。

人文课程C要按照一种简单的苏格拉底式的方法操作;也就是,老师会问不同的问题,而当学生给出错误的答案时,老师会在他的文章上画一个记号,并写上更多有关于此的问题。“这个词(或者这句话)的含义依据的是我使用它时同时会说出的其它词(或其它几句话)”,这就是对于一系列问题的基本回答,但是学生必须自行发现这一点,没有人可以把这告诉他们。一方面,这个观点或者类似的观点有着太多抽象的词汇,以至于不能在黑板上把它写下来。另一方面,老师们相信,学生必须根据他们自身的经验自行探求真理。

许多新教师都失败了,他们几个月都无法适应,但是霍尔曼学识丰富,现在已经足以应付人文课程C的大多数内容了。他对这个课程的理论非常适应,他也喜欢实践这些理论。他活了28年,其中的20年就在学校里回答这些问题,他不介意由一个回答者变成一个提问者。但是他真正关心的是去发现人文课程C和语言文学学部之间的内在权力政治,在这方面,他觉得自己没有任何收获。他甚至不能根据各个教授的级别以及各个系的规模来做出一些常规的初步假设,人文学科的课程似乎与学科和等级没什么关系。各个系显然都不具有什么重要性,难道不是吗?此刻,另一项关键的任务就是完成他的论文,因为如果不马上拿到一个博士学位,他就不能受到邀请继续留在康弗斯,无论他发现了什么,都不会有任何意义。

“你给我带新的作业了吗?”埃米问。

“是,”霍尔曼伸手拿过公文包,掏出下面的作业,递了过去。

作业11

这里是一张图片,一张康弗斯学院的鸟瞰图。

(a) 

让我们假设你现在就在这张图片包含的区域中的某个地方,你可以认为这张图片中就有你现在所站的那个点。你应该怎样做才能对此问题有所认识?

根据(a)给出的上下文关系,定义“你现在所站的那个点”。

(c) 

你认为,这个点和作业10给出的地图中的那个点,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不理解,”埃米两分钟后就说:“这里有什么诀窍吗?这鸟瞰图确实是康弗斯;噢,我知道它是,因为,看,这是贝尔德礼堂的尖顶,还有那些滑稽的哥特式窗户。别的地方是不会有的。还有运动场。我可以这么说吗?”

“继续说,”霍尔曼边喝边说。从这一年年初开始,埃米就一直假装和她丈夫班上的同学一起在上人文课程C。

“所以,那儿的白点应该就是吉布森大楼的屋顶,你的办公室就在那儿,”她继续说,但是霍尔曼不再听下去,这一天,他已经在课堂上花了两个小时讨论作业,这已经使他够累的了。和以前一样,他希望埃米能走开,把作业写下来,如果她一定要回答这些问题的话,同时和以前一样,他又想,如果他就这么跟埃米提出的话,她一定会觉得自己很不耐烦。

“……区别是,在这张图上,你能说出的东西比这图实际上所表示的东西要多很多,随后你还可以看到树林和灌木丛。地图只是二维的,这张图片是三维的,我想就是这些。”

“两张都是三维的,”霍尔曼说。

“什么?”

“这张图片有几维?”

埃米又说了一遍:“三维。”

“不对,”霍尔曼从她手里拿过那张纸,来回抖,那纸头发出嘎嘎的声音。“是二维的”。

“好吧,但是。嗯,我明白了。如果你想那么理解的话。我这样说可以吗?这副图就是一种地图?”

“你说一种地图,是指什么?”

埃米没好气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我指的的是一种图片,它由线组成,这些线在空间上说明了物体之间大小和关系,”她说着,并试图回到之前谈话的内容。她不敢相信,甚至不愿去想,就像她以前被告知的那样,人文课程C的核心内容就是像这样一些问答。她不愿相信这些,因为如果对于伟大的康弗斯来说,它最精彩的地方就是这些愚蠢的文字游戏,这就太让人沮丧了。她觉得,只要听听她丈夫和其他人文课程C的教师所说的格言里,就应该还有一些更重要的奥秘。

一切陷入宁静。霍尔曼拿起报纸翻着。他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橄榄球,现在正好是赛季中最精彩的时候。埃米拿着康弗斯的地图和那张鸟瞰图,一手拿一张,研究着。

“有诀窍吗?”埃米说:“是不是这张图上有什么建筑或其它什么,在地图上是没有的,或者地图上有,而这张图上没有。”

“不对。”霍尔曼坚定地说。他对整个事情都厌倦了。现在,显然他妻子也没什么胃口讨论抽象的观念。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她对艺术、大量的文学和历史都有所了解。对她来说,没必要学语义学;学这个,对她而言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一旦她学了,她也不会有什么兴趣,尽管对于像她亲戚的生日、文艺复兴时期那些不知名的画家,她都记得很清楚,但是要是语言学,她准会很快地忘掉。霍尔曼觉得,对一个美丽的女子来说,假装自己是康弗斯的新生,这太可笑了。想想他要假装是布林·莫尔的新生会怎么样。[1]

“今天的会上发生什么事儿了?”埃米问。

“没什么,”她丈夫放下报纸回答道。埃米看着他。

“你从不告诉我你在学校做了什么。”埃米说。

“你说得我听起来像个三年级小学生。‘我学了除法,妈妈,还画了幅画,一个爱斯基摩人钻进了他的小屋’。”

埃米没回答。

“‘还有我去了校长办公室,因为我打了另一个小朋友’。”

埃米没回答。她对自己说,霍尔曼没有也不会认识到,康弗斯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埃米的感受并没有影响霍尔曼的感受,这在不知不觉中,真地触动了埃米,这是第一次。之前,有几次在他们愉快但并不重要的讨论中,她曾想到过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但是这些念头都稍纵即逝。

“我可以说:‘你今天在学校里做了些什么’吗?”

“感谢上帝,我现在已经不在学校里了。”

“好吧,真地,那我该说什么呢?我是不是要说‘你在办公室里做了什么?’。”

实际上,霍尔曼应该喜欢这样的问题,但是他也很坦诚,他知道应该回避这些问题,他说:“不,算了吧。”随后他打破自己的规矩:“你也来一杯吗?”他转身去倒酒。

“不,谢谢。”当她说话的时候,埃米又一次看着丈夫,突然之间,他看起来对她毫无吸引力可言,一个有着红头发和模糊面容的大男孩,站在门框里,挡住了她的去路。实际上,许多人发现霍尔曼很帅,引人注目而让人愉快。即便埃米的家人也必须承认,他看起来没什么缺点,也没有书呆子的那种学究气。他不黑也不白,有着宽阔的肩膀和运动员一样健壮的体格。他的脸型有点娃娃气,但是表情却很沉稳;他可以在一家大公司里做个小经理,这家公司生产那些在工业上非常重要的东西,比如挖掘机。实际上,在见过他之后,埃米的母亲——她曾比谁都坚决地反对她们订婚——试着劝说埃米的父亲见见霍尔曼,给他提供一个职位。“他如果想要什么,就让他来找我,”弗雷德里克·斯托克韦尔回答道,并大声说着曾引导他人生的准则。霍尔曼不喜欢这么做,所以他没去找弗雷德里克,尽管斯托克韦尔太太在时不时还会跟自己女儿提起,多好的机会就怎么丧失了。

“我想,你希望我不要问任何有关康弗斯的问题,”埃米说:“我想,你希望我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

“妈的,埃米,”霍尔曼把《纽约时报》放到一边说:“别那么大惊小怪的!怎么了?我想你还在说今天来了个新清洁工呢。怎么了,没出什么事吧?”

“没,什么也没发生!”埃米大声说;她觉得自己气得发抖,但是她又说不出来,因为她不知道该对谁发火才合适。

霍尔曼放下报纸想了一想。“你是不是来例假了?”他问。

“不,我没有。”这次埃米试着控制住自己的嗓门,但是她还是很生气,而且火更大了,因为霍尔曼忘记了,自己例假已经迟来了至少两周了——这说明他总是对这些事情没任何兴趣。“我很好”。

“噢,好极了。”他拿起报纸继续看。

埃米坐在铺着垫子的椅子上,攥紧了拳头,她刚想开口说话,这时弗雷迪的电视节目结束了,他蹦蹦跳跳跑过来,要和爸爸妈妈玩他每天都要玩的吵闹游戏。埃米表面上装作精力充沛且充满幽默,配合着弗雷迪玩游戏,可心里却依然愤懑,当弗雷迪洗澡的时间到了的时候,小男孩一下从高兴变得歇斯底里,但是埃米却有种解脱的感觉。她一直想办法让他安静下来,自己走上楼,她能对付这个又踢又闹的小男孩,这个四十磅的小家伙。

一旦坐到满是小船和潜水艇的浴缸里,弗雷迪就回到原样,并开始指导一场海军战斗。埃米的火气也已经消了一半,当她给孩子洗完澡,她又坐回到浴室的防滑垫上,想起事来。她试图这样想:“真地,自己太孩子气是很傻的”。但这也没用。她觉得自己对霍尔曼的爱消失了:它已经不存在了。之前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她是怎么了?

弗雷迪弄沉了一艘装满肥皂的小船,水花溅得她妈妈身上和地上到处都是。“不,不,弗雷迪亲爱的!”她说,这就像一个小测试,她觉得自己依然爱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情她经常做。她的爱像以往一样浓烈得沸腾着——亲爱的弗雷迪,我的宝贝,我的小熊,我的大男生!尽管她的衣服都弄湿了。

在这个晚上剩下的时间里,埃米依然在想着,吃饭的时候想,在读她要看的小说的时候,也还在想,这可并不寻常,她以前可不会那么做。霍尔曼看起来并没有主意到这点,也没有注意到她看他时,总会带着的那种好奇的眼神。每次她都那么看着她,但是这次却很糟:她丈夫看起来越来越像个陌生人,一个让她讨厌的陌生人。

像往常一样,这天就那么结束了。门琐了,恒温器关了,闹钟设好了,特纳家都上床睡了,但是埃米觉得,一些异常而可怕的事情正在发生。她很庆幸,霍尔曼没想做爱,这本身就很不寻常,很古怪,因为房事对埃米来说太少了,特别是当她丈夫忙的时候。

灯灭了,霍尔曼很快就睡着了,但是埃米躺在那里睡不着。她现在觉得平静下来了;她的怒气已经消失,但是却有了其它不同的感受。她朝天躺着,被子压在她的手臂下,她穿着一件白色棉质丝线睡衣,佩着粉红色的缎带,这是贝斯特牌的,她从小就穿这个牌子的睡衣。她的眼神开始适应黑夜,她可以分辨出她左边的窗户,雪花堆积在窗户上的方格里。早晨,还有月光朗照的夜晚,她可以从自己躺着的地方看见康弗斯学院的楼房,埃米总是只让窗帘掩住一半,这样当她醒着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景色。但是现在,没有光,所以在他们的房子和山峦间什么也没有。树木、屋顶、塔尖,一切都隐没在黑暗中,没有留下一点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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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英格拉姆致弗朗西斯的一封信

11月7日

……我担心自己没有了一开始对这个地方的热情,因为这里美丽的秋天已经缩回到一个可怕的古老年代,我的房子看来一点也不隔音。以前我总被当作“今年在这里教课的小说家”介绍给别人,这很愉快,但是这愉快却比以前少多了,特别是自从我仿佛听见他们在背后悄悄议论着:“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他的那么些事情。”我觉得,我对每个人都感到失望,因为我不能以那样做作的声音说话,也不愿意穿着紫色的丝质短袜,戴着绿色的康乃馨。

“又是关联妄想,”你肯定会这么说,但是这次你错了。你想不到,这里在道德上是多么原始。比如,学生必须每周两次参加强制性的晨会。不是宗教性的那种,是道德性的,他们就是这么跟我解释的。他们真地相信,黎明起床,在大雨或雪中跑上半英里,或者在早餐前让你坐在冰冷的礼堂里,被训上20分钟,这对于身体和心灵来说有好处。这就像淋了场大雨。周一和周三早上,是“非宗教性的晨会”(你不是在收集这样的材料嘛,这就是最好的矛盾修饰法),以至于18个犹太教徒,7个无神论者,3个佛教徒都可以服从这些规矩,因为它不会冒犯他们的信仰。这可不是我编造的数字,我是从一本满是这类数字的宣传册上找到的,这样的册子分发给了每个教员。上帝知道(他会知道吗?)在非宗教性的晨会上会发生什么。我可没力气起那么早。

讲座课进行得不错。我已经不再试图每次都表现得那么才华横溢,这不可能,我只是谈谈他们打算阅读的小说。当我想唤醒他们,我会说到你或者戴维的警句。可是,小说写作课更糟,比你想得还糟。一开始,我挺高兴,还能找到两三个聪明的学生,但这让我忘记剩下的人究竟怎样。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一周又一周地过去,我必须坐着对那13个无药可救的白痴谈话,这些人已经被反复证明,他们不会造句,更别提什么小说了。这就像,你受了什么刑罚,逼着你好几个月来,每周都要参见三次你所遇到的最糟糕的聚会,而且你还没机会从没什么人的角落脱身。

我真地不建议你来。这儿的风景不值得你来看,无论介绍手册上怎么说,而且如果我们在公众场合一起出现,这只能告诉本地的那些恶妇,什么是真正的不必隐藏的爱。还有,这里的天气比爱丁堡差多了。

2

“去芬恩家我该穿什么呢?”周六晚上埃米问。她站在楼梯上,此时只穿着一件白衬衣;弗雷迪穿着印着牛仔的睡衣,紧紧抱住她一条裸露的腿。听到这些话,这孩子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妈咪,不要去晚会了!我不要你去晚会嘛。不要穿衣服,妈咪,妈咪,现在别出去。”

“别穿衣服,妈咪妈咪,”霍尔曼在下面的大厅里说:“该干吗就干吗吧。”

“去死,”埃米心中暗笑。埃米对她丈夫的感觉已经好多了,所以当她在这种假装争吵中玩笑着冒犯他的时候,她十分自在。玩笑意味着她并不真想冒犯他。或者说,冒犯也不能用玩笑话。这真说得上是一种炒炒闹闹的宁静,可是,埃米现在甚至就希望得到这样一种宁静。“你问过朱利安,这聚会到底有多正式吗?”

“没,”霍尔曼穿上他的大衣。他那样子活脱就像个卡通人物,而卡通片里这种人的妻子可是老要迟到的。埃米觉得这让人看不下去,她总能找出霍尔曼身上的毛病。

“但是你说你周二的会上会问他的;噢,你真让人受不了!”埃米笑着不再追究此事。弗雷迪继续哭闹。

“他没参加那会。”

“没有吗?弗雷迪,别吵。怎么了?”

不出席人文课程C的每周例会简直就是罪孽,就算生病,也只能勉强准假。如果老师们在家得了重病,却抱病予会,将获得好评。

“他的理由是,他去参加考察鸟类的野外活动,忘了时间,”霍尔曼说。

“嗯,也许他有自己的理由。”埃米不像她丈夫,在她的成长环境中,这是成年男子不错的业余爱好。“这倒也没什么,为什么他不能去看看鸟儿,如果他乐意这样的话?”

“因为他应该参加例会,这就是原因。”

“我不那么认为。”埃米意识到她又在和霍尔曼找架炒了,而吵架的内容却毫无疑义,但是她就是想说下去:“你们那例会,就真得那么重要吗?”

“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要去参加它。这是原则问题。再说,麦克贝恩还有张名单呢。”

“你是说,他要倒霉了,”埃米说。

“他已经倒霉了。”

“没找到他,他们说什么了吗?”

“是啊,麦克贝恩说:‘我想,没了芬恩先生独特的批评意见,我们要自行讨论这周的作业了’……我现在要去接看孩子的了。”

“好的。”

剩下自己一个人,埃米很快就穿上了为即将到来的这场晚会而准备的衣服,一款正式而昂贵的黑衣,以前她母亲总是穿成这样。这样的衣服并讨埃米喜欢,她喜欢亮色调的衣服,橘黄的、粉色的、柠檬色的,就像一束束鲜花,但是现在这么穿,更保险。

当他们出发去参加宴会的时候,天很冷。早先下的雪仍旧堆积在土地上,强风把它们从这里吹散,却又在那里把它们堆了起来。但是他们那车的加热装置还不错。这是辆福特的旅行车,买了大概有6个月了。霍尔曼和埃米有两辆车,因为他们相对而言比较富有,或者说,他们最近变得富有了;因为霍尔曼已经开始在康弗斯教书,所以他们能有两份收入。当他们还在普林斯顿的时候,霍尔曼像其他研究生一样,靠妻子的收入度日,有所不同的是,他的妻子不用为了收入而工作。所以他很高兴,他喜欢回到家看到的是干净的公寓,还有一桌美味的晚餐。同样,他希望能够挣得比埃米多,正好他在康弗斯的起始工资比埃米的多上200美元。可是,从他接受这个职位到学校开学,埃米的收入又涨了400美元。这就是斯托克韦尔先生在商业上的精明之处,事情总是会这样。之前霍尔曼从没有后悔过,但是这种让人恼火的宿命,也不由得让他怀疑,除非来那么一场严重的萧条,他的收入永远也赶不上埃米的。他再怎么努力工作,她不做事也比他赚得多。

“几点了?”当他们驶入芬恩住的街区时,埃米问。

“迟到一刻钟了。”

“我们迟到了,”埃米不是生性守时的人,但是她知道规矩;比约定的时间晚上5分钟或10分钟,还说得过去,但是要晚更多的时间就不行了。当车子一停,她就跳出车子,沿着还没铲清白雪的小路赶了起来,霍尔曼则跟着她。

他们来到门廊上,按响了门铃,可是没人开门。

“你确定没什么问题吧?”埃米说。

“谁知道?”霍尔曼环顾四周。芬恩家的门廊很大,但是却修缮得很糟糕。地板弯曲,油漆剥落,屋顶上也有几处地方漏了。窗户上覆盖着破裂的黄窗帘,透过窗子什么也看不见。“我们该敲敲门”。

他敲了敲门,接着埃米也敲了敲,可是依旧悄然无声。突然间里面传出了响声,像是什么东西,重重地落地摔碎了,接着有个男人叫嚷起来:“真是该死,活见鬼了”。

霍尔曼和埃米相互看了看,意识到他们都听到了这响动。这时门开了,一个6岁左右、身材瘦小、相貌独特的小男孩穿着一件脏睡袍站在那里。

“你好,”他说。

“我们是来赴宴的,”埃米说:“你父母在吗?”

“是,请进。”他带着他们走进了客厅,这客厅很大,却空空如也,吊灯上已满是灰尘,而照亮这间客厅的就是这吊灯上那支昏暗的灯泡。房门全部打开,可是却看不见有什么人在屋子里。可以听到在楼上的某个地方,另一个孩子在哭闹。“如果你们中间的哪个也说一句你好,这样可能更礼貌一些,”这孩子对他们说。

“噢,那我马上就补上,”霍尔曼说:“你好”。

“好极了,谢谢。你是谁?我是查尔斯·斯蒂芬·佐罗·芬恩。”

“很高兴见到你,”霍尔曼说:“我是霍尔曼·特纳,这是我太太埃米莉”。

“你好。”

“你好。”

“你好。”

“查尔斯!”一个女人的召唤声从楼上传来。“快到这来。你又让赫卡特进来了,现在她弄得凯蒂的床上乱糟糟的!查尔斯,你听见我说的了吗?”

“是的,妈妈。妈妈,特纳先生和他的夫人埃米莉在这里呢。”

杂乱的吵闹声四起。哭闹声在继续。之后是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米兰达·芬恩跑下客厅,她穿着绿色天鹅绒的长衣,戴着黑玉坠饰,没穿鞋,也没穿长袜。在手臂下,她夹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猫的颈背,这猫想挣脱,拼命地蠕动,四处乱抓。“噢,对不起,”米兰达说着,飞快地走过特纳夫妇,来到前门。她打开前门把猫扔了出去。“我非常抱歉,”她说:“我们的猫最近病了,朱利安!”她以完全不同的声音叫了起来。“今天晚上什么事儿都似乎都乱糟糟的,”她继续说:“但是,请进。”

因为特纳夫妇已经进了屋,所以他们依旧站在客厅里,面带几分尴尬的笑容看着米兰达·芬恩。他们看到的是一个身材瘦弱、面色苍白的女人,大约30岁,淡红色的头发,尖尖的脸颊。她的双眼很大,很灰,用黑色的睫毛膏点缀着。黑色的眉笔在眼睛上画出眉毛。她要么没时间在她那没有血色的小嘴上涂上唇膏,要么她就根本没打算那么做。

“我想我们在校长的招待会上见过,”霍尔曼最后提示她。

“我从没去过校长的招待会,”米兰达回答:“噢,你是说那个宅院聚会。是的,亲爱的,你知道,威尔·托马斯今天不能来了。他说要告诉你,他非常遗憾不能见到你。”

“威尔·托马斯?”霍尔曼问。

“他是音乐系的,”米兰达说:“朱利安没告诉你他要来吗?他总是这样,真让人生气。”

“但他不来了,”霍尔曼说。

“这没关系,”埃米说着,神经质地笑了起来。

“没关系,米兰达表示赞成:“但是事情总是这样。”

他们依然站在客厅里。查尔斯拉了拉他妈妈的衬衣。

“我不能让赫卡特进去,妈妈,那是理查德。”

米兰达朝下看,张开嘴巴像是要回答查尔斯,但是同时她看起来注意到她还光着脚。她马上把脸转了过去,也许这样埃米和霍尔曼就不会也注意到这一点。“我很抱歉,什么事儿都这么混乱,”她说:“我能帮你们拿衣服吗?”

“当然”,特纳夫妇异口同声地说,接着他们脱下外套、围巾和手套,把它们递给了米兰达。

向左边的门打开了,埃米还把它当成了储藏室的门,朱利安·芬恩从地下室走进客厅。和她太太相比,他着装齐整,看起来也十分镇定。

“见到你真好,”他对霍尔曼说。他们握了握手。

“你认识埃米莉的,”霍尔曼说。

“当然,你好吗?”

“我们在校长招待会上见过,”埃米莉说。“你好”

他们握了手。楼上的哭闹声依旧。

“到卧室去看看,”米兰达对查尔斯说。“告诉他们,我一会就上来。我该怎么处置你的毛皮大衣呢?”她问埃米。“是不是最好把它挂起来?”

“噢,怎么都可以,把它随便扔哪里吧,”埃米说。当他们等待的时候,米兰的拿着他们的大衣走下客厅,小心地把它们挂在了储藏室里。她在储藏室里又待了一些时间;也许她在找双写字,如果是这样,她也没有找到鞋子。

楼上的嚎叫声更响了,一个大约比查尔斯小一岁的小男孩穿着撕破了的睡衣,出现在楼梯平台上。黑发的刘海挡住了他的半边面孔,当他停下来喘气的时候,可以看出他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查尔斯站在他后面。

“理查德想要他喜欢的手电筒,妈妈!”他解释说。

“好的,失陪一下,”米兰达走上楼梯。

“到里屋来,”朱利安冷冷地对他的客人说。“你们喜欢雪利酒吗?我想这儿还有一些。”他用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和理查德的一样长,一样黑。他高大,但是十分消瘦,他有着一张黑色爱尔兰式的脸,夸张,甚至有些戏剧性。[2] 他的眉毛像黑木炭一样,颧骨高耸,让脸颊看起来有些凹陷。他看起来过于兴奋了,就好像他要死于肺炎,或者要为新芬党领导一场小型的突袭。在他下巴上,有一个X型的、像是决斗留下的伤疤(这是他11岁时骑自行车出了事故留下的结果)。令埃米不悦的是,她注意到他的脖子和指甲很脏。

“让我开点灯,”朱利安说。

他试着打开灯的头两个开关,可是不管用,当打开第三个的时候,一间悠长的房间依稀出现在眼前,屋子里满是破椅子和破沙发。挂在窗上的绿色天鹅绒窗帘一直拖到了地上。壁炉架上是一幅黑色蜡笔画的摹本,画着一个墓碑,还有许多头颅和翅膀。在壁炉架下的地毯上,一个跟弗雷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穿着牛仔服,躺在那里睡觉,她的拳头紧紧攥着。

“噢,凯蒂在这里,”朱利安说。他打开炉边的橱柜,取出酒杯。他看起来似乎不想干其它事情,埃米莉说:

“可是,她是不是最好去床上睡?”

“我也那么想,”朱利安说。他很小心地在三个杯子里倒上了雪利酒,把它们递了过来。“为什么干杯呢?”他举起自己的酒杯问道。

“康弗斯学院,”霍尔曼提议说。

“不,康弗斯学院让人难以理解!”他碰了他们的酒杯,然后喝了起来。之后他放下酒杯,从地毯上抱起凯蒂,让她趴在自己的肩上。她没醒。

“我们来得不算太晚,”当朱利安离开这房间时,埃米说。“是来得太早了,我们应该半小时以后到这里。”

“这没有区别,”霍尔曼说。

“你觉得事情总是这样吗?”

“我对此并不惊讶。”霍尔曼坐下,依着一个松软,两边看起来并不对称的维多利亚式的扶手椅子,感觉很放松,自从到康弗斯来,除了在自己的家里,他就从没有这样的感觉。朱利安·芬恩显然十分狂乱,米兰达·芬恩又狂乱又紧张,以至于大家没有理由不在这里小心一点。从康弗斯最优雅的方式看,任何可能的失利,在这里都不会被注意到,更不要说这些失利是针对他的。“雪利酒真好,”他有些惊讶地说到,接着看了看瓶子。“我想知道他们怎么会买得起这样的酒。”

“她穿得真是不可想象,”埃米说,她也同样感觉到很放松。“你说,她是不是自己做的这衣服啊?”

“拉上窗帘,”霍尔曼提议说。确实,有扇玻璃是空的。他们笑了起来。

不久,朱利安又回来了,但是直到9点,他妻子才又重新出现,而一个小时之前,他们已经有些醉意,坐到了餐桌边。米兰达在厨房里进进出出地忙了好一会。“噢,朱利安现在先别提这个,我可不愿错过这个话题!”她说着,奔向专门,和她一起消失的还有她那衣服,此时她裹上了一条又大又脏的围裙。

在桌边,他们落座后开始讨论人文课程C。霍尔曼一开始就赞扬这门课程;只要他可以那么做,他总是喜欢以赞扬的语汇开场,这都成了他的规矩了,而这次他也毫不例外。

“噢,是的,一开始我也有同样的体会,”朱利安以轻快的话语说。“你知道,作为一种游戏,我第一年在这里的时候,他们有一系列有关幻觉的作业,你有时能看到什么,有时又不能看到。这十分有趣。”

“但是之后你就没兴趣了?”霍尔曼问道。

“这倒也不是,确切地说。你可以说我太感兴趣了,去年春天我和这门课的管理者发生了口角。”

“噢?”霍尔曼像是要博取信任一样,张嘴说到,但是即便不那么说,朱利安也还是会继续说。“你知道,到了第二个学期,他们总是把安排给另一门新生课程的材料拿来。所以,给他们做“瓦尔登湖”的作业,我的一个学生很严肃地对待这项作业,并提议说,他们应该行动起来,试着在树林里生活。我想,为什么不那么做呢?所以,于是在某个周末我们许多人带着睡袋,离开向水库进发。鲁姆金主任对此事很震惊。”

“真的吗,为什么啊?”埃米问。“因为你没得到他们的允许。”

“这是原因之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男生没有参加那个周六的新生田径训练。教练跑到鲁姆金那里抱怨。我们没告诉任何人我们要出去,所以没人知道我们在哪里。正式地说,我们应该提交一份报告,分别递交给麦克贝恩、鲁姆金和金校长。更多实质内容?”

“之后又出了什么事情呢?”霍尔曼问,他对回答充满了兴趣。

“噢,什么也没发生。麦克贝恩叫我去。他觉得这事很有趣。他说他开始觉得,自己对在康弗斯的管理层和一群懵懵懂懂而早熟的美国童子军之间传口信,已经觉得无聊了,”对孩子们这样进行描述,朱利安笑了起来,霍尔曼也笑了,尽管他也认为就该这么说这些孩子。“你参加过童子军吗?”

“是,参加过一阵子,”霍尔曼回答。

“我从没参加过,南斯拉夫没有童子军。总之,只有南斯拉夫是这样的。”

“你去南斯拉夫干什么?”

“噢,生活在那里。我父亲曾在国务院工作。”

“有时他在国务院,”米兰达说:“除了别的事情。”

“别说死人的坏话。”朱利安说着,把盘子递给了他妻子,想再要点豌豆。霍尔曼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游移。说不出,他们为什么会不高兴。他对此很钦佩:大多数人过于直率了。毕竟,古怪就想陈规陋俗一样也是掩饰人情感的好方法。但是,这确实更让人觉得麻烦。

“真是警世名言,”他说。

“迷信而已,真的,”朱利安说:“异教徒留下的话。他们的想法是,死人会听到你说的话,然后来报复你;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我们周围的空气里游荡。”

“听,”米兰达笑着说。

“我很安全,”埃米说:“我父母都活着。”

“好啊,你可放松点,”她丈夫告诉她:“我父亲可已经死了。”

“噢,我可没说他什么,”埃米咯咯笑了起来:“我都从没见过他。”霍尔曼注意到,她有点喝醉了;他自己也觉得有点晕了。他的手表显示,已经过了10点了(他偷偷地看了看手表),可是他们还没吃甜点呢。

“你父亲是干什么的?”米兰达问霍尔曼。“你是不是会时常想到他?”

“他在银行工作,”霍尔曼平静地说;他不喜欢这种令人生厌的、矫揉造作的谈话,如果米兰达那么问,其实是想了解他的情况,那么他就更讨厌这种谈话了。

“好吧,那么你父母是干什么的呢?”她问埃米。显然,霍尔曼想对了。

“我父亲?他退休了……他以前也在银行工作。”

“同一家银行?”

“不,”霍尔曼抢在自己妻子之前回答。他想,要是埃米贬低起她父亲来,那么他又该怎么说他自己的父亲呢,想到这里,就不免让人心烦。老特纳先生是芝加哥一家银行里的门卫。霍尔曼7岁的时候,他就去世了,在霍尔曼脑海里,他是一个身穿灰色制服高大魁梧的男人,在他的腹部佩着手枪。此外,所有在康弗斯的人几乎都知道埃米的父亲是谁,尽管米兰达·芬恩显然还不知道,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然后她会想——这样的算计对霍尔曼来说已经成为习惯,却又十分无聊,他让自己不再那么算计,他瞥了一眼米兰达那苍白独特的面孔,上面飘着几束稀薄的红发。毕竟,她怎么想并不重要。

“我要拿甜点来了,”米兰达最后起身开始收拾盘子。“请别忙,我来”(其实没人想要帮她收拾),“你们继续聊”。

像往常一样,这让每个人都陷入沉默。朱利安拿起一块面包,开始愉快地抹盘子上剩下的酱汁,直到米兰达把盘子收走。毫无疑问他是在南斯拉夫学会了这么做的,霍尔曼想。

“现在到处都还有许多前基督教时期的迷信,”霍尔曼最后说,这样就可以重新回到他能想到的他们刚才还讨论的与人无关的话题上。为什么我要担负起责任让这样的谈话继续下去呢?他问自己。每个人都醉得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

“是啊,当我到某个地方,只要看见为了晾干洋伞,把伞在屋子里打开,我就有一种有趣的感觉,你知道,运气肯定就很糟,”埃米说。

“噢,我也那么觉得,”米兰达把一堆咖啡杯放在一边,叫了起来,“要么就是看到一块破碎的镜子。”

“这没什么,”霍尔曼说:“就在这个镇子里,为什么他们要组织异教仪式?”

“就在哪儿?”

“那些学生社团,至少他们就跟我参加的社团有些相似。我们每年都会举行动物膜拜庆典。”

虽然让人有些不知所云,霍尔曼开始描述他在州立学校参加的入会仪式,似乎朱利安对这样的学生社团一无所知,而且他看起来很有兴趣,霍尔曼的描述就更加详尽了。他说起了招新的一周:老生对新生最初不信任,不与他们交流,把新生分配到各个小组。之后他开始描述地狱的一周,这是在新生宣誓之后,霍尔曼说到他和其他24名宣誓者是如何在这一周里生活在一个叫做黑洞的学生社团的地下室里。那屋子有20平方英尺,紧挨着暖气炉,四面的墙壁被涂成黑色。在黑洞那儿,晚上都难以入睡,因为暖气炉太热也太吵,所以当宣誓者在早餐后被放出来去上课和学习的时候,他们会去校园的任何一个角落睡觉,比如图书馆的书库或者没人的教室,或者裹件外套在室外倒头就睡(如果天气还够暖和的话)。

地狱一周的第二天,地下室越来越拥挤了,宣誓者在晚餐后被派出去偷一条狗,如果抓不到一条就不能回来。他们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匍匐在灌木丛中,在住宅区远离警察和警车的街角游荡,一会分成几个小型的搜寻小组,一会又重新集合起来组成庞大的团体,因为没有人能允许让其他人趴在地上偷偷睡上那么一会儿。地狱一周里,镇上的街道都紧紧封闭,能看见的狗只有看门狗、大猎狗和丹麦狼犬,它们被用锁链拴着,经常狂叫。黎明的时候,宣誓者们最后在慈善机构的门前集中到一起,垂头丧气、疲惫不堪。当动物收容所的大门在8点打开的时候,他们买了一只还没长大的杂种硬毛小猎犬。像是凯旋一样,他们把这只小猎犬带回了学生社团驻地,宣称这是偷来的,在简短的欢庆早餐会上他们把它取名为大狗詹姆斯。他被禁闭在黑洞中,在那里他在24个宣誓者的陪同下,度过了地狱一周的余下日子,这一周是友爱的、肮脏的、吵闹的、也是放荡的。

周五和周六,地狱一周达到高潮。周五晚上举行了质询仪式。24个候选人一个接一个地从地窖里被带上楼,只穿着他们的小内裤(除了上课的时候,他们在整个地狱一周里就只能穿这点衣服)。每个人都被带进一间小黑屋,安置在一排电灯前,他们会被详细地询问自己的性生活:“你是个处男吗?……你什么时候成为男人的?仔细描述一下这事……之后怎么样?……再以后又怎么样了?你最后一次有性关系是什么时候?”剩下的宣誓者和大狗詹姆斯一起坐在地下室里,等着轮到他们的时候到来。如果你没什么和异性发生的故事可说,他们会相互嘀咕起来,最好编造一点什么,不然你会被问到更加让你难看的事情。

“天哪,”米兰达·芬恩说:“多幼稚啊。”

“不全是这样”,朱利安说:“这里可有些后基督教的成分,实际上,它很现代;几乎有点俄罗斯式的。”

“啊呀,啊呀!”从大厅里传来了呜咽的哭声;之后凯蒂·芬恩摇摇摆摆地跑进餐厅,她的头发缠绕着垂在耳边,脸上挂着两串泪珠,穿着一件旧的法兰绒睡衣。她跑到她妈妈那里,把脸一头埋在米兰达的怀里,大声哭闹起来。

“好啦,好啦。没事的,宝贝。好啦,出什么事情了?好啦,好啦。”

“我的床下有只大暴龙。”

霍尔曼、埃米和朱利安“噗”一声笑了出来;米兰达看了他们一眼,希望他们不要因此不悦。“好啦,好啦,亲爱的。”她把凯蒂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腿上。“这只是个恶梦,你在这里坐一会吧。”凯蒂最后哭了一声,靠在妈妈的肩膀上。“我跟你说过,”米兰达对朱利安说。“都是那本书,你给他们读的那本书,吓着她了。”

“不是我,”她丈夫说:“是查尔斯,他跟他们说,今天你从那个男人那买来的鸡蛋都是恐龙蛋,一旦你把它们从冰箱里拿出来,各式各样的恐龙就会从里面孵出来。”

“好吧,”米兰达说:“好啦,好啦”(凯蒂看起来还要继续哭闹)。“查尔斯只是吓唬你呢。他只是淘气。现在你把身子蜷起来,睡吧。我们所有的鸡蛋都是普通的鸡蛋。对不起,霍尔曼,要打断你的故事了。”

霍尔曼犹豫了一下。酒的作用消失了,他想:我之所以要说这个故事,是为了说明,即便我父亲是个银行门卫,我也参加了一个很棒的社团。这里没人可以数落我。至于埃米,她想,世界上所有人都会参加一个社团,但是如果你加入的是一个州立大学的社团,这可真糟糕。他经常会想,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很快就要来到,这就是,他过去所有的荣耀都已经逐步褪色,就像他全心挣来的那件参加高中毕业典礼的蓝色西服。那领带上面用银线绣着鸢尾;他曾觉得这些图案非常精巧。

“请继续说吧,”米兰达边说,边俯身抱住凯蒂,她那精美的项链垂在了饭桌上。霍尔曼看着她,直觉告诉他,她应该知道他穿去参加毕业典礼的那种衣服,因为她曾经有与之类似的衣服,或者不会比他那件更好的衣服;她也去过他曾去过的地方。这没让他对她有更多好感。

但是他继续说了下去。他告诉他们,周六是地狱一周的最后一天,也是最重要的一天。周六上午,宣誓者中的一个(由大多数人选出)被派去地下室,拿着一支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射杀大狗吉姆。[3] (他很庆幸,选出来的人不是他自己。)然后,他们听了一个简短的演说,演说的内容是,他们已经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地狱一周,但是他们还需经历一项考验;那可是最艰难的一项考验。

那天晚上举行了盛大的食狗仪式。没有晚饭供应,但是到了8点,24个宣誓者穿着内裤,列队走进餐厅,大狗吉姆此时冰冷僵硬,朝天躺在大盘子里。有人给第一个人一把刀,他必须用这把刀把大狗吉姆从脖子到尾部剖开。然后刀子由一个人交给另一个人,每个人都必须走到屋子里,切掉大狗吉姆的一部分内脏,放到由一个社团兄弟给他的盘子里。然后,他们排队一个接一个走进厨房,在那里他们被蒙上眼睛,点上腊印。(这标记通常能维持一两年。)接着,他们依旧蒙着眼睛,被带回餐厅;有个声音命令他们朝天躺在地板上。霍尔曼也那么做了,一双看不见的手把什么东西放在他嘴里,那东西感觉像是一片生牛肝(事实上就是一片生牛肝。)他和其他人安静地躺在那里,这时社团主席按照传统大声朗读《伍格林的故事》。这故事可不短,但是简要地说,这故事描述了著名的猎人伍格林,以及他和他那忠实的同伴大狗詹姆斯穿越荒漠的故事。他走了好多天;他又累又饿,觉得自己不能再坚持了。当伍格林要倒下的时候,大狗让人感动地一打滚,朝天看着他,此时一个声音从天空中传来:“破开这狗的胸膛,吃了它!”此时,社团兄弟会齐声重复道:“吃了它!吃了它!吃了它!”这24个宣誓者蒙着眼睛,朝天躺着,张开嘴,试着把生牛肝吞下去。

所有人都那么做了。“候选人,”社团的主席宣布:“你们已经通过了规定的考验!你们可以起来唱会歌了。”宣誓者僵硬地坐起来,撤掉蒙眼布,够到自己的双脚。他们同声唱起社团的官方会歌,在地窖里他们整个星期都在练习这首会歌。啤酒和三明治准备好了,接着就是全体欢庆。

“难以置信,”米兰达说。她低头看着凯蒂,凯蒂在她的怀里已经睡着。“我要把她抱到床上。等我回来再说噢!”

他们很顺从,一声不响直到她回来。然后朱利安对霍尔曼说:“噢,你说得很对。《金枝》里说得明白。青春期仪式,死亡和重生;所有这些。”

“但是作为这样一种仪式的晚期形式。没人真会死去。那狗是我们的替罪羊。”

“一开始没准就是人吃人的习俗,”朱利安说:“毕竟,那命名仪式;那狗成为了25个宣誓者。你们吃的实际上是一个新人。”

“或者也许可以反过来说,”米兰达提示大家:“也许他们都变成了狗。以那样的方式被囚禁在地窖里,一起生活。”

“至少那是可以作为图腾的动物,”朱利安说。

“某种意义上是这样的,”霍尔曼表示部分同意。

“噢,确切地说,我曾熟读有关于此的书籍。你要尽可能成为它;你把它的皮当衣服,把它的心当食物,然后你需要它所具有的特点。”

“今天我就是一只硬毛小猎犬,”米兰达说。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只是霍尔曼的笑声显得很生硬。“这确实很适合你们学校的新生,你不觉得吗?硬毛小猎犬很渴望被人取悦,但是它们的叫声让人讨厌,它们总是那么让人费心思,整天到处乱跳,而且它们也不是很聪明。”

你错了,硬毛小猎犬是最聪明的狗之一,霍尔曼心想,但是他马上忍住没有说出来。相反,他问米兰达,是否她曾有机会去过他的大学。

“噢,没有,”米兰达说:“我去过俄亥俄的一所小学校,没人知道那学校的名字。”

我猜你们也没去过,他想;显然我们也没听说过你去过的那所学校。

“我不理解,”米兰达说:“杀害一只动物收容所之外的可怜的动物。”

“是的,我们自己都觉得这很糟糕,”霍尔曼坦率地说道。米兰达轻蔑地看着他。霍尔曼心想,是啊,你的屋子已经都快塌了,你让自己的孩子睡在地板上,而此时你的内心却在同情一只死于1947年的狗。

“如果你拒绝做这些事情,那会怎样?”她问:“会发生什么呢?你会被扔出这个社团吗?”

“我不知道,”霍尔曼说:“我想,这得看你是谁,社团兄弟向你承诺了什么。”这样的问题显然透露出米兰达个人的批评之见,但是霍尔曼对回答这样的问题已经养成了习惯,他坦率,无所不答,也毫无怒气。“当然我们已经习惯谈论这些问题,特别是关于吃那肝;到处都传遍了,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但是没人能确定,是否我们会得到狗的肝或是别的什么。我习惯了讨论吃一只从动物收容所里出来的病狗的肝会得什么毛病,大狗吉姆是否是条病狗。但是那时,我们已经通过了考验,看起来没有必要碰运气去拒绝他们的要求;你知道如果你通过了考验进入了社团,也会轮到你去考验别人。”

“考验别人?”

“等第二年,新的候选人到来,”埃米莉解释道。

“这看起来可不值啊,”朱利安说。

“这样,在未来的三年里,你有机会用死狗去吓唬新人,”米兰达说;霍尔曼的方法部分获得了成功,因为她的话语曾经还那么充满了正义,现在已经变得戏谑了。“还可以用热腾腾的腊浇他们,坐在探照灯后面问他们令人尴尬的问题。”

“我只是去看看,”霍尔曼说:“提问题的是社团的官员,会长和财务部长,我们剩下的只是看看。”

“那时候他们会告诉你他们做的所有坏事,他们的秘密,”米兰达说。霍尔曼在她的话音里听出她喜欢这样分享别人的秘密。

“他们做的坏事,我们都会守口如瓶,”霍尔曼说。“我们必须发誓,永不说出在纳新仪式上听到的任何东西。不过现在我坏了规矩。”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他承认说。

“我们不会告发你的,”米兰达保证。她朝霍尔曼露出了笑容,可霍尔曼却不愿意以微笑作答。他的本事几乎每次都管用:他让反对者认输,然后大胜而归,但是需要付出的是,他必须极为自治,而且直到最后,他都不能发火,到了最后,他才能给反对者有效一击。

“你也没机会,”他冷冷地说。你下次可要小心了,他心里想着,看了看米兰达,他不相信她下次还会冒犯自己。

“请再喝些咖啡吧,”她说。

“不,谢谢。”霍尔曼瞥了瞥埃米,他们的眼神交换了一下看法。“我们该走了,”他坚定地大声说。

从芬恩家的家庭晚会回到家,埃米心情很好。当她和霍尔曼度过那晚最兴奋的时刻之后,她说,芬恩很疯,特别,古怪,不过难以应付,但是人还不错。当然,想想如果和他们两人中的任一个生活在一所房子里!当她脱去衣服的时候,她想,自己还是情愿嫁给霍尔曼,而不是一个总会和领导闹矛盾,而且不爱洗自己脖子的男人。

“想想嫁给一个不爱干净的、像朱利安·芬恩这样的人,”她说:“她老婆怎么能守得了?”她脱去了她那干净的衬裙。

“她怎么会注意这个?她比他更糟,”霍尔曼坐在床的一侧,脱去他那干净的袜子,说到。

“噢,霍尔曼,她可不。米兰达·芬恩可不脏。”埃米脱去了腰带。

“不,确切地说不是脏。只是一个埋没在尘土和沙粒中的白人,就像什么东西被扔在抽屉里放了许多年一样。”

“噢,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说?只是她穿的衣服比较古怪而已。她男人更糟糕。”埃米脱掉胸衣,穿过房间从衣柜里取出睡衣,但是当她走过霍尔曼的时候,他用手拉住了她的肚子让她停了下来。

“这就是性,”他说。“你觉得他糟糕,因为你忍不住要想和他睡觉,而我觉得他老婆糟糕,因为我忍不住想和她睡觉。”霍尔曼把他的另一只手放到了他妻子的屁股上。她向前走了一步,好像要离开,但是他坐起来,挡住了她的去路,抱住了她。

埃米一动不动地站着,显得很僵硬,尽管她像往常一样用手搂着霍尔曼的背,感觉着他的躯体,他的内衣贴着她的肚子。她知道,霍尔曼想和她做爱,因为他很少抚摸她,除非早上和晚上亲吻的时候。但是我不想那么做,我不爱你,她想,她放下手臂,走开了。霍尔曼误解了她的举动。

“好的,去准备一下吧,我的美丽天使,”他说着,放开了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屁股。

埃米走进浴室,锁上门,之后她意识到,她错过了机会告诉他她不想这样。但是无论怎么说,一个人该怎么说出这样的话呢?在她结婚的5年间,埃米从来没有拒绝过丈夫他所拥有的这点权利(他的权利,想到此,她的感觉越来越差)除了特定的生理原因,但是她现在却不能打开浴室的门,然后突然说,她不想这样,或者得了流感,另外这样的借口也太假了。从身体上说,她觉得还可以。这时,她机械地把放在化妆柜上面的东西拿下来,做着准备。但是她的行动非常笨拙,尽管她平时都很熟练,而且也非常迟缓。

霍尔曼坐在床沿一边,等着她,当她进来的时候,他身边为了方便放着一盒舒洁的纸巾。他关了灯,按照惯常的姿势开始了。我没什么感觉,完全没有感觉,埃米想。我不爱你。我想妓女就是这样的感觉,她对自己说,与此同时她注意到,她机械地抓住霍尔曼的肩膀——多么可怕。她停了下来,这更糟糕了,就好像她在被强奸,就想报纸上写的那些事情一样。好的,再过一会一切都全结束了,她想,在意识到惯常的信号后,她抬起双腿。但是,霍尔曼喝了几乎一整瓶酒,他持续的时间比平时更长,当他开始使出最后的气力时,埃米感觉到一阵有趣的颤动,但是这来得太晚了,她享受不了了。

“我还要,”她小声说,此时霍尔曼已经做了他该做的,像死猪一样瘫倒在她身上。

“还要?”他说:“女士还想要,”他不可思议地对着整个世界大叫,同时用双臂撑起自己,砰地撤出身来。

埃米什么也没说;她甚至没有抱怨,他压着自己的肺了。她被耻辱地征服了,她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一种比屈服于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更糟糕的感觉,这种耻辱就是向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求得爱。

“唔,”霍尔曼说,最后抬起身子。他退回了床的一侧,把舒洁纸巾盒递给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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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英格拉姆致弗朗西斯

11月14日

……今天从敌人的特工那里收到一封极为独特的信,是关于王室的。(我真地必须去找另一个人。)和往常一样,他正逐步让自己进入一种虚无的状态,但是我想应该有人唤醒他,平静地向他把事情解释清楚。你可以吗?

这里已经十分安静了。现在,镇上的每个人都会对古怪的艾伦投来善意的目光,我已经十分成功地从来访者名单上撤下来了。我坐在这里,我的小山上,听着山谷里传来周末人们看橄榄球比赛时传来的喧闹声。唯一始终会邀请我的人时鲁姆金主任和他太太。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她想开个艺术小沙龙;上次那里也有一个疯狂的独身女画家,摩西婶婶那一类的,[4] 还有一位音乐系的钢琴家,他喝酒很自制,当得到邀请,他就在鲁姆金的大钢琴上弹奏肖邦的音乐。我们所有人都只好屏息凝神,看着鲁夫人在感受它。我坐着,想知道是否她有胆量请我背诵我的作品,并挑出那些会让她觉得写不出来的篇章。她没这胆量,但是我知道总会发生什么。她拿着两幅这位大婶的画;有些人来参加艺术聚餐可不是免费的。

另一方面,比利,大男孩鲁姆金主任可能出于友情会邀请我;他是世界冠军级的大好人。大约45岁,他却很孩子气(不是我那种孩子气),他总是愉快真诚地大笑,直截了当地跑过来和你握手。最糟糕的是,我不觉得他是装的;他实际上心地很善良,可能甚至十分有能力(当金校长离开学校,长期在外募集资金的时候,他掌管着这所学校——但是他自己不会当校长,我情愿这么想:他太单纯了)。他十分聪明,虽然实际上,他对自己出于本能而选出来要做的事情感到困惑,但这些事情总是被证明是正确的。或者,难道只是我认为他是那么觉得的?他会把学生叫到家里喝啤酒,因为他喜欢身边都是年轻人。

鲁夫人既支持丈夫,也反对他丈夫。她支持丈夫所有的主张,可是在她身上,他们却感觉到恐惧。“在康弗斯相处不好的人就不要再浪费时间试着处好了,他们最好到别的地方去。”当大男孩比利在痛饮威士忌加苏打的时候,直率地脱口说出这话,你就想马上鼓掌。但是你应该听听他夫人(她名叫贝齐,但是在我看来,我更愿意叫她大姐姐)怎么说。她四十左右,对此很不满,她有着棕色的卷发,以及喜欢待在户外的女孩都有的那种结实但却让人喜欢的相貌,她喜欢运动披肩,以及让人讨厌的高档小黑裙。

感谢:这周过后的那个周末是感恩节。周三我打算提前下课,坐上早点的火车。不用见我了,但是买个大火鸡,并邀请苏茜、戴维、吉姆还有……

[1] [译注] 布林·莫尔(Bryn Mawr)学院是美国的一所女子学院。

[2] [译注]黑色爱尔兰:指的是高加索种族爱尔兰人后裔的特点,他们大多暗色眉毛,黑头发。

[3] [译注]吉姆(Jim)是詹姆斯(James)的简写,大狗吉姆即大狗詹姆斯。

[4] [译注]摩西婶婶(Great-Aunt Moses):可能指美国的女风俗画家摩西(1860-1961),70多岁开始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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