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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莱塞《珍妮姑娘》梗概+原文摘选+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17 16: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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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提要】

珍妮是德裔贫民格哈特的大女儿,由于家境贫寒,就和母亲到一家旅店做帮佣。母女俩经好心的旅馆接待员介绍,定期为参议员布兰德清洗衣物。布兰德被貌美如花的珍妮所吸引,天真的珍妮随之也上了风度翩翩的参议员。二人私定终身,可不幸的是,布兰德还未来得及与珍妮步入婚姻的殿堂便不期病故,留下一遗腹女,珍妮因不能忍受家庭和社会异样的眼光而远走他乡。之后,在大户人家做女佣的珍妮又邂逅了富家子弟莱斯特,珍妮再度陷入河。她欺瞒家人与之同居,并谎称两人已经结为夫妇。但事实上,莱斯特一直未能就两人的婚事下定决心,尤其是得知珍妮和布兰德有一个女儿之后,更是未能迈过这道坎,加上父亲的遗嘱、自身的社会地位以及前途问题等一系列压力,最终还是和珍妮分手了。珍妮对于幸福家庭的向往也付诸东流。直至莱斯特临死之前,珍妮才得与之再次相见。此时的莱斯特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深着珍妮,但已为时晚矣。而珍妮在遭受接二连三的打击后,唯一的女儿也因伤寒离开人世,从此抑郁一生。

【作品选录】

“把这件事的始末统统告诉我,”他开口说道,“是谁的孩子?”

珍妮像个在黑暗中瞎闯的人似的,踌躇了一会儿,才木无表情地启齿招供:

“是布兰德参议员的。”

“布兰德参议员!”莱斯特跟着叫了声那个名字。那位已故名政治家的名字,十分熟悉,听在他耳里,产生了重大的震荡和意外的冲击力。“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们那时替他洗衣服,”她简短地答道,“和我。”

莱斯特停了停。她坦然直率的供词冲醒了他那充满怨气的脑袋。“是布兰德参议员的孩子。”他心里想道。原来那位代表普通大众利益的伟人,就是这位自我坦白的洗衣妇之女的——糟蹋者。真是下层阶级的一大悲剧。

“这是多久之前的事?”他一脸沉沉地查问着她。

“差不多六年了。”她答道。

他在心中计算了一下他和她相识的日子,然后继续问道:“孩子多大了?”

“五岁多一点。”

莱斯特稍稍挪动了一下体。他必须审慎思考,语气因而急迫了些,但也不再那么尖锐了。

“你一向把她藏在什么地方?”

“在去年春天你回辛辛那提之前,她都住在家里。就在你不在时,我回去把她带上来。”

“我到克利夫兰你们家住的那几回,她也都在那儿吗?”

“对,”珍妮说,“但我不让她出来让你看到。”

“你不是说你告诉家人你结婚了吗?”他大声嚷道,实在想不通她是怎么处理孩子这层关系的。

“我是这么告诉他们了,”她答道,“但我不想告诉你有关孩子的事。他们一直以为我是会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我害怕。”

“害怕什么?”

“莱斯特,我当初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不知道结果会变成怎么样。我尽可能不想让她受到伤害。但后来我又觉得很惭愧,而听到你说你不喜欢小孩子时,我就又很害怕。”

“害怕我会抛弃你?”

“对。”

他又顿了顿,她的回答简单坦率,消除了一些他心头上原先的猜疑,以为她是处心积虑地欺骗他。原来也不是什么欺诈,只不过是为环境所,而又缺乏道德勇气罢了。她那个家是什么样的一个家呀!他们不知是多么地缺乏道德观念,才会容忍这一连串的事情!

“你难道不知道事情迟早是要败露的吗?”他最后又问道,“想来你也知道不能就这样把她养大的。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那时一点也不会介意的。”

“我晓得,”她说,“我只是想保护她。”

“她现在在哪儿?”

珍妮向他解释。

她站在那儿,觉得他那些问题和他的态度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叫她不知如何解答,不过过了一会儿,她的确是很努力地解释了一番,但也只能让莱斯特明白,她不过是在慌乱中一错再错而已,并非存心诈骗。情势是如此地清楚明显,若非他是当事人,他或许会同情她。但关于布兰德的那一段,仍挥之不去,最后他又回到了这一点。

“你说是你母亲替他洗衣服的,你怎么会沾上了他?”

到目前为止,珍妮对他提出的问题都默默忍受了痛苦,但听到这一问,她就有点受不了。他现在所刺探的是她生命中最凄惨的一段记忆。他所问的,仿佛是要她抖出一切。

“莱斯特,我那时是那么地年轻,”她向他辩解,“才十八岁。什么都不懂。我常到他住的旅馆去收衣服,到周末再送回去。”

她顿了一下,见到他拉了张椅子坐下,像是要听完整个故事似的,于是又说,“我们那时好穷。他常给我一些钱,叫我交给。我什么都不懂。”

她又顿住,实在说不下去。他眼看不在旁提示点不行,于是又负起了发问的任务——一点一点地,把整个悲惨的故事引导了出来。她说,布兰德是要娶她的。他已写了信给她,然而还来不及迎娶她就去世了。

供词完毕。之后整整五分钟,莱斯特一句话也没说。他一手搁在壁炉架上,双眼怔怔地看着墙壁。珍妮站在一边等待,不知道下一步会是怎么样,但她一句哀求的话也不想说。时钟滴答作响,清晰可辨。莱斯特面无表情,看不出在想什么,感觉如何。他现在其实是十分平静,十分清醒,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置。珍妮站在他前面,仿佛犯人栏里的罪犯。他则坐在审判席中,代表正义,代表道德,代表纯真。判处她吧——下个决心决定如何处置她。

说实话,这是一场不光彩的纠葛,像他那种身份、那种财富的人实在是不应卷入的。那个孩子,实实在在的个体,让整件事出现了难以忍受的局面——然而他仍没准备好怎么开口。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来。壁炉架上的法国钟银铃似的敲了三响,这才叫他注意到,珍妮原来仍站在那儿,一脸惨白,提心吊胆的。

“去睡吧。”他终于说道,心中仍旧在思考这个困难的问题。

但珍妮依旧睁大了眼睛站在那儿,等待着,准备随时聆听他对她的命运的裁决,然而却是徒然。他沉思默想了好一阵子之后,转身走到门边的衣帽架去。

“去睡吧。”他冷冷地说,“我要出去了。”

她本能地转过身体,觉得即使在这危机时刻,自己仍可提供少许服务,但他没看见,什么都没再说,就走了出去。她目送他出去,听见他下楼的脚步声,仿佛死期已定,丧钟已经敲响。她究竟做错了什么?他现在打算怎么样?她站在那儿,一阵绝望,乱糟糟的,及至听到了楼梯下的门哒的一声,才动了动自己的手,感到了一阵受压抑的绝望痛楚。

“走了,”她心想,“走了。”

破晓已久,天已大明,她仍坐在那儿思索,情势太过险峻,不容她无谓落泪。

这位郁不乐又钻牛角尖的莱斯特,表面看来似已打定主意如何处置未来,实际上并非如此。他一肚子不高兴,但却看不出来自己的不满如何站得住脚。然而那孩子的存在确实是棘手的问题。他不喜欢看见珍妮过去的不良品行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但他也承认,当初他要是认真追问的话,事实上他是有可能迫使她说出身世来的。她绝不会说谎,这一点他很清楚。一开始他就应该叫她把过去的历史交待明白,他却没这么做,罢了,一切都太迟了。

有一件事他心中倒是非常确实,那就是他和珍妮结婚这件事,以后想也不用想了。那办不到,他这种身份的人是不可能办得到的。最佳的解决办法就是送给珍妮一笔合理的供养金,之后一刀两断。他去旅馆时心中是抱着这么个决心, 但却没有真正决定要马上付诸行动。

人处于这种情势,说说道理很容易,要真正行动就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日常的舒适享受、喜、情欲都随着生活惯增长。对他来说,珍妮不仅仅是他生活上的一种舒适享受,也是他的一种喜。两人相处将近四年,他对她,对自己都有了相当的认识,他是不会轻易地一下子就放手。这太痛苦了。白天在工厂里忙里忙外,分手这件事想想也还可行,但一到夜里,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他竟然也会感到寂寞,这一发现叫他吃了一惊,也叫他感到苦恼。

在这件事情中,有一点叫他甚感兴趣的,就是珍妮当初认为,让维思塔卷入他和珍妮的新关系之中会对小孩造成伤害。他很想知道她究竟是怎么产生这样想法的,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可不是比她高了许多吗?然而想深一层,她的看法或许并非没有道理。那时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不知道他要怎么对待她。他可能一下子就和她分手。由于情势不明朗,她自然想保护孩子,那也无可厚非。因而他很想看看那小孩到底长得怎么样。像布兰德参议员这种人物生的女儿,必定也是个有模有样的娃儿。他人这么出,珍妮姿又那么出众。想到这儿,心中不免恼怒,但也勾起他的好奇。他该回去看看——他是有权看个究竟的,但因为自己一开始态度就大有问题,因此踌躇不前。看来自己实在应该一走了之,他不断就这一点和自己角力。

然而事实上是他办不到。和珍妮同住了几年,说来奇怪,他已少不了她。这辈子还有谁和他这么地亲近?他母亲是很他,但与其说是骨肉亲情,倒不如说是望子成龙的成分多一些。他父亲嘛——这个嘛,他父亲和他一样,是个大男人。几个姊妹,大家各顾各的,而罗伯特和他,两人脾气上是水火不兼容。和珍妮在一起,他是真正地快乐,真真实实地过日子。他少不了她,离开她越久,就越需要她。他最后终于下了决心,要和她彻头彻尾谈一谈,达成某一种的谅解。她该把孩子带回来照顾,但她也该明白,他终有一日可能离她而去。她应有所了解,虽然两人不会马上分手,但已产生了某种变化。于是就在那天晚上他前去公寓。珍妮听到他进门的声音,心里怦怦跳,鼓足了全身勇气迎上前去。

“照我的看法,现在只有一件事该做,”莱斯特说道,他一如往常地直截了当,“去把孩子接来这儿,你可以自己照料她。寄养在陌生人手里,没道理。”

“好的,莱斯特,”珍妮柔顺地说,“我一直都想接她过来。”

“那好,最好不要拖。”说着从口袋里出一份晚报,向前窗走去,接着又突然转身对着她。“珍妮,你我或许应该相互了解一下,”他说,“这件事的始末,我明白了。我之前没问你,没让你说清楚,是我的愚蠢。而你,纵然不想让小孩的生活和我的纠缠不清,隐瞒事实也是不明智。你该知道那是行不通的。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我想指出的是,人要不能相互信赖,就难以维持我们这一类的关系,日子也难以过下去。过去我一直以为,你我之间可以相互信赖。但基于目前的情况,我看我只能和你维持一种暂时的关系。事情太纠缠复杂,太容易引起流言蜚语。”

“我明白。”珍妮说。

“好吧,我也不主张草率行事。就我来说,事情可保持原状——当然,只是目前而已,希望你面对事实。”

珍妮叹了口气。“莱斯特,我明白。”她说,“我明白。”

他走到窗前往外看。窗外院子里有几棵大树,夜逐渐转浓。不知结局将会如何,他心里有点困惑,基本上他是喜欢家庭的气氛的。他是否应该离开公寓到俱乐部去?

“你做饭去吧。”过了一会儿,他转身对着她说道,语气不甚友善,但心其实并不像外表那么地冰冷。生活不能安排得更加美满,实在可惜。他回过身坐到沙发上去,珍妮则去忙她的家务。她边做边想到维思塔,想到自己对莱斯特的忘恩负义,想到他已决定不娶她。就这样,一场美梦被自己的愚行粉碎了。

她铺好了餐桌,点亮了美丽的银烛台上的蜡烛,做了他吃的小面包,放了一小只羊在烤箱里烤,又洗了些莴苣叶拌了盘沙拉。她很勤奋地研读一本烹调书,已研读了好一阵子,从她母亲那儿她也学了不少烹饪术。她手里做着事,心里却不停地想,不知道会怎么收场。他终究会离她而去——这一点是毫无疑问。他会抛弃她,和别人结婚。

“唉,算了,”到最后她这么想,“反正他不会现在就丢开我——这就不错了。我又可以把维思塔接来。”她舒了口气,把东西一一放到桌上。要是生活中能同时拥有莱斯特和维思塔,那多好——但一切希望都没了。

这场风暴过后,屋子里安宁平静了一阵子。珍妮第二天去接维思塔。母女聚的快乐消解了许多愁虑。“我现在可以尽我应尽的责任了。”她心想。在那一天,有三四次她发现自己轻声地哼着歌曲。

起初莱斯特只是偶尔才回到公寓来。他要竭力说服自己,他必须重振生活——最终如他所想的,与珍妮分手。他不喜欢屋子里有个小孩子——尤其是那么一个孩子。他努力了一阵子,刻意不理会那个家,之后,却又开始常常回去。尽管有许多缺失,那毕竟是个祥和安宁的地方,提供他非常特别的私人舒适享受。

莱斯特刚回来那头几天,珍妮费尽心思,尽量不让那顽皮、易于兴奋,几乎是不听话的孩子去刺激那冷静、果断,脑筋生意化的男人。莱斯特头一次打电话说他那天晚上要回来时,珍妮就严厉地告维思塔,说他脾气很坏,不喜欢小孩子,叮咛她千万不要走到他前头。“你不可以乱讲话,”她对维思塔说,“不可以乱问问题。你要什么,会问你。还有,不要伸手拿东西。”

维思塔煞有介事地点头同意,然而幼小的脑袋可搞不懂那番诫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

莱斯特七点钟回来。珍妮费了好大心思把维思塔穿扮得漂漂亮亮,自己也跑进卧室做了最后一番妆扮。莱斯特本以为维思塔会呆在厨房里,其实她已跟在母亲身后来到了起居室门口,一眼就看到了。莱斯特挂好了帽子和大衣,转身瞥了那孩子一眼,就那么一眼,不须多看,他承认——孩子的确挺可。她穿一件白底蓝点法兰绒衣裳,柔软的翻领,翻卷的袖口。脚上穿着白长袜、白鞋子。淡金的鬈发轻轻地垂在脸边,再加上一对蔚蓝的眼睛,红润的嘴唇,红嘟嘟的面颊,就是这么个模样的小孩。莱斯特睁大了眼睛,几乎想开口说些什么,然而还是忍住了。维思塔羞怯地躲开了。

珍妮走出来时,莱斯特提到已接来维思塔的事情。“挺可的,”他说,“你去接她来,有什么困难吗?”

“还好。”她答道。

珍妮到饭厅忙去,莱斯特无意中听到她们母女两人的一小段对话。

“他是谁?”维思塔问。

“嘘!那是你的莱斯特叔叔。不是叫你别乱讲话的吗?”

“他是你的叔叔吗?”

“乖,不是。别问了。到厨房去。”

“他只是我一个人的叔叔吗?”

“对,快走。”

“好。”

莱斯特听了禁不住笑了笑。

假如那孩子穿着土气,或是长相难看,又或是脾气乖张,或者三者均具,那会产生什么后果呢,这实在难以揣测。而假如珍妮不是那么地圆满周到,一开始他也可能产生不良的印象。然而那孩子却是天生丽质,做母亲的手法又委婉,把她藏在背后,只让他轻轻一瞥,见到孩子的天真与青春,他神感到愉快。他接着又想到,珍妮做了孩子的母亲这么多年,当中又有一段时间分离了几个月,她却一点暗示都没有。而她对维思塔的显然十分深厚。“真怪,”他说,“真是个不寻常的女人。”

有一天早上,莱斯特坐在客厅看报,仿佛听见了什么声响,于是回过头去,出乎意料,他看到了一只蔚蓝的大眼睛,透过隔壁房门的裂缝,定定地望着他——效果是叫人十分地不安。那不像平常一般的眼睛,通常在这么尴尬的场面下,一般的眼睛会即刻退缩。那只蓝眼睛却一动都不动,大胆不惧。他郑重其事地翻了一下报纸,再看一眼,那眼睛仍在。他又翻了一下,那眼睛仍然还在。他于是跷起了,然后再看,眼睛这才不见了。

这一个小插曲本身并不怎么重要,却带了点喜剧的情趣,特别容易引起莱斯特的鸣。他那拒人千里的态度,虽没有一点松弛的意向,他却觉得自己的心境被那神秘的眼睛稍稍地牵动了一下。紧闭的嘴角有股冲动,想往上掀动。然而他仍不肯向感情低头,继续埋首报中。但这件事清晰难忘,那幼小的探路者在他心上第一次真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之后不久,有一天早上莱斯特坐在餐厅吃早餐,静静地边吃边看报,再次由于孩子的出现而引起他的注意——这一次的情况可稍稍复杂了些。珍妮已让维思塔吃过了早餐,吩咐她自己去玩,等莱斯特出了门再出来。珍妮这时也坐在桌前,正在倒咖啡。维思塔突然出现,煞有介事地穿过餐厅。莱斯特抬起头,珍妮则红了脸,赶快站了起来。

“维思塔,什么事?”她跟在后面问她。

维思塔这时已到了厨房,拿了一把小扫帚走回来,一脸毅然的表情,十分有趣。

“我来拿我的小扫帚。”她大声答道,然后不慌不忙地走过餐厅。莱斯特看到她这种神表现,心又动了一下,这一次,他没再抑制自己,而是让嘴上微微呈现了一点笑意。

这次交流的结果是,莱斯特逐渐淡化了他对那孩子的厌恶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宽容,他承认她也可具有做人的权利。

此后六个月的发展是,莱斯特心中依然存在的那股抗拒情绪进一步松弛下来。屋子里那多少沾上了污点的气氛,他虽没完全妥协接受,然而住得那么舒服,他实在舍不得放弃。这个窝太安乐了,珍妮对他又是那么毕恭毕敬。社交方面,他享有绝对的自由,在家又可享受平静、单纯、深情的生活。这种日子太诱人了。他继续呆下去,渐渐觉得生活就这么维持下去也没什么不可。

在这一段期间,他和小维思塔之间的友好关系不知不觉之间增强了。他发现维思塔的一举一动都充满趣味,于是甚为留意。她总是做些十分逗趣的事情。虽然珍妮严加管教,这一点连他都看到了,但维思塔仍能规避她的压抑,巧妙地表达出来。例如有一次,她使用一把大餐刀在她的大餐盘里切割一小块肉。莱斯特见了,就对珍妮说或许该给她买一套小餐具。

“这些刀子,她哪拿得动。”

“对啊,”维思塔马上接腔,“我需要一把小刀子。我的手这么小。”

她说着,举起了小手。珍妮不知道莱斯特会有什么反应,赶忙伸手把那小手拉下去。莱斯特费了好大劲才忍住笑。

过后不久,又有一个早上,维思塔看珍妮在莱斯特杯子里加了几块糖,脱口说道:“,我要加两块。”

“乖,不行,”珍妮答道,“你的不需要加糖。你喝的是牛。”

“莱斯特叔叔的加了两块。”她提出抗议。

“没错,”珍妮回应道,“可你是个小孩子。还有,在餐桌上你不可以这样乱说话,那不乖。”

“莱斯特叔叔吃了太多的糖。”她立即答了一句。莱斯特这个美食者听了,张大了嘴笑。

“是不是吃了太多的糖,这个我倒不知。”他插口说道,这是他第一次放下身架,直接对她说话,“那听起来倒像是狐狸的酸葡萄故事。”维思塔也向他报以微笑。这下冰霜已破,她叽叽呱呱说个不停。于是一件接一件之后,莱斯特最后觉得,那小女孩仿佛是自己的骨肉。他甚至愿意尽他的能力和财产所能,提供她一切机会——但,当然,条件之一是他和珍妮仍然同住,之二是两人要做出妥善的安排,以免他与外面的世界脱节,那个世界是他生命的后台,也是他时刻都该牢记在心中的。

(范文美译)

【赏析】

德莱塞是美国近代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的小说贴近人们的现实生活,突破了美国文坛的“高雅”传统。尽管当时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他的小说在美国社会依旧产生了很大的反响。相对于德莱塞的第一部小说《嘉莉妹妹》,他的《珍妮姑》更趋成熟,尤其是在形式上,两条线索十分明晰。尽管小说在出版的时候也曾遭受到了排挤,德莱塞则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屈从于出版商的要求对小说进行多次的修改,但是我们仍然能看到在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下,小说人物显得清晰饱满,故事发展也有条不紊,其中的人物关系处理得亦很成功。

《珍妮姑》是以德莱塞的姐姐玛丽为原型塑造的,因此和当时的社会生活也更加贴近。但同样是德莱塞笔下的女主人公,珍妮和嘉莉大相径庭,不论是对生活的态度还是在格方面。这是由于作家在撰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受到斯宾塞伦理学的影响,产生了与先前的模式大不相同的珍妮姑的形象,和嘉莉不同,珍妮不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物,她将自己的生存状况和整个家族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致使她有两次凄惨的情历程。不少人将她视为“牺牲”和“忍耐”的象征,但是德莱塞并不单单想向人们宣扬珍妮的牺牲神,她也曾为自己的幸福做出过努力,那两段情曾使她如此投入、如此沉湎,一切都显得那么美满和愉悦。就小说的情节看来,物质上的需求固然是珍妮两次投怀送抱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在德莱塞看来,生存固然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能与自然融为一体,在神上达到一种鸣。珍妮就是这种理念的一个代表,她纯真、美丽、直率并且充满活力,善于从生活的点滴中发现美好的事物,这也是吸引两位男主人公的关键之处。小说中的人物虽被作家置身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然而人物并不缺乏抗争的能力,努力和自己的命运做抗争,和周遭的环境相抗争。尽管从小说的结局来看,他们还是为伦理道德所束缚,就像莱斯特对和珍妮结婚一事的左顾右盼,以及珍妮长期以来对莱斯特的顺从和隐瞒维思塔的存在等事件,可他们朝理想生活迈进的脚步仍旧清晰可见。关于这个方面的容,在选段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在选文中,主要描写莱斯特发现了珍妮和布兰德的孩子之后的一系列变化,从一开始的厌恶之情,到后来渐渐被维思塔的纯真、可所征服。其间,莱斯特和珍妮之间的矛盾最终爆发,这也成了导致两人在小说的后面部分中各奔东西的导火线,这也符合作家一贯以来对“情”的看法——情只能坚持一段时间而已,最终是软弱无力的。之前存于莱斯特心中要和珍妮结婚的念头,完全被维思塔的出现所打消。可此时的莱斯特又是摇摆不定的,一方面他希望自己借此事为由头,结束自己和珍妮之间这种不正常的关系,而另一方面仍然深深被珍妮的率真所吸引,又重新回到了公寓开始“三个人”的生活。尽管在得知维思塔的存在的时候,火冒三丈,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如果珍妮早一些告诉他,他那个时候也许并不会十分介意,但是现在则大不相同,面对珍妮的欺瞒,他无法忍受,像审讯一个犯人那样冲珍妮大发脾气,而向来逆来顺受的珍妮,听到莱斯特的询问,只好一一作答。尽管对她来说,可谓是往事不堪回首,但又无可奈何,不得不坦白自己的过去。莱斯特听完珍妮的解释后,态度似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之前下定的决心也开始有所动摇。作者正是通过莱斯特的摇摆来展开自己对“人”的思考,在德莱塞的眼中人既是有主见的、有决定权的,又受到诸多限制,往往不能事事如意,不论是珍妮,还是莱斯特,甚至已经逝世的布兰德都蕴含着作家新的人生观。

作家笔下的莱斯特不是一个简单的马基雅弗利式的诱者。他之所以会迷恋这个出身于社会底层的平民姑,不仅仅是出于动物本能,诚如作家的笔下所显示的那样,珍妮是一个极富女人味的可人儿,更重要的是珍妮让疲于上层阶级应酬的莱斯特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舒适感觉,即使在发现了珍妮的“秘密”后,尽管莱斯特一心要与她划清界线,但是这个舒适温馨的家一直牵扯着他的心,就像文中描述的那样“尽管有许多缺失,那毕竟是个祥和安宁的地方,提供他非常特别的私人舒适享受”。在莱斯特对维思塔态度的转变中还可以发现,莱斯特虽然在遇到珍妮之前一直生活在上层社会,但他的心灵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并没有完全被物质化的环境所污染,在他的心中还是存在着对美好事物的体会和向往之情,这也是他和家族之间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个人物形象是物质世界和神世界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他享受着丰富的物质财富带给他的享乐,就连和珍妮的相遇也可归功于此,另一方面他渴望超越社会和经济这两方面加在他身上的桎梏,与珍妮组合幸福美满的家庭。珍妮这一人物形象,仿佛是生活在一个被幻想充实的世界中,到处鸟语花香,大自然中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集中在她的周围,这对莱斯特来说无疑是最佳的休息环境,因为在他的身上开始出现一种美国新兴人类的影子,他们不再单纯追求物质上的享受,还需要灵魂上的慰藉。

珍妮的一举一动,不难看出她虽生活在被物质填塞的世界中,可又是一个无私而又充满理想的女孩,她并没有因为对金钱的欲望而毁灭了自己对美的感受。在小说的前面部分她曾经为了父母兄弟而甘受冷嘲热讽,选文中的珍妮料想到维思塔的出现会给现在的生活带来无边的威胁,但她还是再次为了女儿和莱斯特达成协议,只保留一种暂时的关系。当莱斯特再次踏进公寓大门的时候,她激动而又紧张,尽量向他展现自己和女儿美好的一面,体现了她始终没有停止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美味的食物、恰当的礼数,再次笼络了莱斯特的心。将维思塔和莱斯特有意隔离的行动中,也可发现珍妮心的希望之光并没有泯灭,对莱斯特仍然充满了期望。珍妮的形象由此再次得到了完善。而小女孩维思塔的形象也是作者在人物创造上的一个亮点,她的一举一动都很有立体感,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莱斯特也在日常的接触中慢慢开始喜欢上了这个长着一双蔚蓝大眼睛的女孩,就像他当初莫名地迷恋于珍妮一样。而维思塔的出现或者可以说是对珍妮幼年时期的补充,天真无邪的儿童形象在珍妮的身上仍然可以找到影子。不管是珍妮、莱斯特、布兰德,还是维思塔,甚至是珍妮的家人,他们在小说中都具有十足的动作,使得小说中的场景都是活生生的。这也多得益于德莱塞娴熟的写作技巧,准确把握小说情节发展的同时,对人物语言、动作都有到位的表述。

珍妮在小说的最后看着人的灵柩缓缓地被抬上火车,借此作者想告诉我们: 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道德,因为人类的生活是由难以预测的未来所控制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因此在为珍妮惋惜的同时,我们更要回味小说中蕴含的深意。

(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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