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做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十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过路。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雪深处,雪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读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雪,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是最不好听的。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十精十,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十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十爱十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十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端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我们为它准备的最多才三片叶子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十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十软的身十子变十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十尸十,惟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凝望有十陽十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的一只耳朵的一刹那,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分明有一股坚十硬的东西直十插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十感之处。
在我们长大成十人后,在一次难得的十团十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的,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十陽十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十尸十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十陽十光很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身十体十内十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景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十尸十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我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因为汽车出了故障,上到天堂寨的山腰时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起来,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十群十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果子狸。临下山时,他们却一致决定,将这只果子狸放归大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