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此生
○[台湾]李黎
蓦然面对伟大的自然或人为的瑰丽奇观,顿时感动到屏息凝神,毛发竖立。周遭世界忽然静止,时间停滞——原先一切与之有关的知识、疑惑与期待悉数退位,连语言文字也似乎多余了,天地间只剩下渺小的自我,与那巨大的绝美素面相对……
这般的身心震撼经验,我能够清晰记得的至少有四次。依照发生的次序,应该是——万里长城,金字塔,敦煌莫高窟和印度泰姬陵。第一次与第四次之间的,时光差距正好是二十年。也就是说,在我人生不同的阶段里,总有这样的际遇,让我体会绝对的美感经验,并且不因年岁的增长,影响到感受的强烈与深远。
因而想到,类似这样的经验,在每个人的生命里,似乎都应该体会一下吧。于是又想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生经验,是一个人一生至少能有一次,才算不枉此生呢?我随想随记了许多则,删去那些实在并非必要的,最后剩下这寥寥几桩,却是我个人的精选……
——在一个全然陌生、语言文化迥异的国度居住一段时日,并且尽可能像当地人一样地生活。
——对一个人或一群人付出一份重大的、而且绝对不要求任何回报的恩惠。
——谈一场奋不顾身的热烈恋爱。
——投入一种不为功利,而是纯属精神层次的热情奉献——无论是宗教、政治,或某类理想……甚至可以只是某类的兴趣。
——长夜痛哭。
——全心全意地爱护照顾一个小孩一段时日(那个孩子不一定是你自己的子女)。
——全心全意地爱护照顾一个老人一段时日(那位老人也不一定要是你自己的父母)。
——熟读一本令你废寝忘食、感动莫名的书(至少一本,多多益善)。
——完成一桩你一直想做、但始终以为此生绝无可能做到的事(事实上,这很可能也正是上面诸事中的一件)。
写完了算一算,连同开头引发我写下这些项目的美感经验,总共正好是十项。当然,人们价值观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若请周遭每个人都列举自己心目中的“十大”,必然是林林总总、千奇百异。何况有些事对某个人可能很容易做到,对另一个人却可能难如登天。能够达成与否,要凭决心也要看机缘,强求亦不得。
所以,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若能遇上另一个与自己有着完全相同的项目的人,那种近乎奇迹的际遇,绝对可以列入“不枉此生”的外一则。
至于我自己做到了多少呢?事关个人,可以透露的是绝大部分都已完成了。这样最好:既不会有此生虚度的遗憾,也还不至于觉得“活够了”。何况,即使十项目标全部达成,仍然可以再接再厉,继续列举,世间总有做不到的事——能够领略体会缺憾也是一种美,又是一桩不枉此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