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段日子,比较喜欢喝酒。马天尼加酒、汤力或可乐加妇疲有时候是雪碧加酒。心情好的时候,酒和汽水的分量是一比九。心情不好的时候,便是三比七。後来有一次,喝酒喝醉了,吐得很厉害。那天之後,只要嗅到酒的味道也不行,从此不再爱喝酒。
喝香槟的话,爱喝加了桃子汁的香槟,喜欢的不是香槟,而是桃子汁和香槟的泡沫。曾经也喝过玫瑰香槟,名字美丽,酒的味道却不怎麽样。
我根本是一个不会喝酒的人。一次,不小心买了一瓶有酒精的爽肤水。洗脸之後,把爽肤水涂在脸上,大概是酒精渗进了毛孔,我的脸变红了,好像喝醉的样子,以後不敢再用有酒精的护肤品。
早阵子认识了一位很有趣的新朋友,他爱喝酒,我说我不能喝,我喝了酒,皮肤会敏感。
他说:「我喝酒也会皮肤敏感,烈酒例外。」
他的酒量太好了。酒量好,也有遗憾。想用酒来麻醉自己,并不容易。像我这种人,心情不好,只需要喝一杯漂亮的桃子汁香槟,便可以睡到天亮。嫌桃子汁香槟太奢侈,一杯啤酒也行。然而,沮丧的时候,还是桃子汁香槟的颜色比较能够抚慰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