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夜晚
(此文为《官场小说的文化政治》的简缩版。)
自从王跃文的《国画》一炮而红,近两三年来,以官场百态为书写对象的小说成为大众阅读的热点。“官场小说”作为文化生态景观的一角,热闹虚浮的表象之下,有深刻的文化政治意涵。
官场小说暴露种种黑暗,透析则则奇闻,恰如当代浮世绘。孙浩《幕前幕后》内容简介说:“本书情节紧张、文思隽永,是一幅引人深思的九十年代官场长卷。”“官场长卷”四个字概括了这类小说写实讽世的特色。但“官场小说”虽然应时当令,却未必新鲜,晚清四大谴责小说,早在一百多年前就为王跃文们立下榜样。天崩地陷,乱世扰扰,人心不古,鬼魅登台。李伯元《官场现形记》、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鄂《老残游记》等正好应“恶”而生。比照一下当今官场小说与晚清谴责小说,我们不难发现,王跃文们所写下的,正是九十年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官场小说多以“真实性”、“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相标榜,其写实风格,不仅表现在内容上,更在于“创作方法”。这些小说屡屡获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我们不难理解其间的玄机。官场小说不仅是谴责小说的当代遗传与变种,更是反映论文学、镜子式文学的绝佳范本。
但是,作者写官场小说,读者读官场小说,显然还有别的深意。古代道学家评《水浒传》《红楼梦》“诲盗诲淫”,虽立场保守其实是一针见血之论。官场小说亦当作如是观,但它诲的既不是盗也不是淫,——明里当然是社会主义的“道”,暗里呢?钻也,营也。它们不仅是“官场长卷”,更是“为官者的‘必读教材’”,是“我的启示录”,是资钻通鉴。
官场小说大多有两个特点,其一,暴露的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其二,都有一个或几个正面人物形象作为小说的主角。
官场小说的人物形象几乎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谱系,从镇到县到地委到省,几乎和党中央反腐枪毙高官的级别同步。但不论怎样高,想不会高到天上,这不禁使我们想起古代“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传统。
正面人物形象的塑造,则更能体现作者在红与黑、暴露与歌颂之间平衡的用心。总有一两个人物,身居要职,赤子心,清官性,在挫折和邪气面前,“直面成败荣辱,不改英雄本色,一如既往地为他的城市他的人民竭诚服务”。一类“高干大”的当代英雄形象于焉凸现。也正是这类清官形象,为黑暗沉沉的官场抹上一层光亮,构成官场小说正当性的另一外衣。
刘小枫讨论儒家革命精神源流时指出,中西方有两种类型的正义论(抛开神义论不谈,仅指人义论),一为人民正义论,一为自由民主正义论,前者是圣人正义论,后者是程序正义论。前者把正当性诉诸总体抽象的人民(或人民代表),后者诉诸个体自由心性的制度表达。儒家主张圣人正义论。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老百姓那么盼望清官,为什么我们又塑造了那么多的道德典型。当神的光辉湮灭之后,一个一个小圣人被推举出来,成为我们道德上至高的典范,成为我们生活正当性的标尺。不过,在晚清谴责小说《老残游记》里,刘鄂对清官可不那么客气,他说,世人只晓贪官误国而不知清官误国。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里对清官也不客气,当然最令人惊心的还是几千年前庄子的话:“圣人不死,大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