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所学校,理应有它的教学秩序,这种秩序的正常维持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当男人以单凭俩“臭钱”就能成为招惹情人享乐资本的时候,他们人性便会丧失,他们便没有了身为男人的身份:因为身后的妻儿早已化为了泣血般的断翅杜鹃!——题记
若干年前,“眼”是一个血性伟岸的男人,尽管他落魄……若干年后,“眼”变了风流好色的登徒子,即使他以为自己走到了事业的顶峰?!……
上个世纪,“泪”如花似玉,尽管她平凡,因为她善良、乐观……这个世纪“泪”梨花带雨,精神状态喜怒无常、恍若隔世!即便她将“苦”果吞下,认为自己失败,真的很失败?她把“眼”的背信弃义当作碎牙当作酒一口咽下,表面上还强颜欢笑,甚至她以为莫非因果报应,前生注定?……
(潇雨编了一个“婚外情”的故事,旨在提醒“花心”男士,想一想自己吧,身为男人的责任感!……)
应该说,上个世纪,“眼”的确风度翩翩,颇有魅力,身边也应该不少异性的追求者……偶然的一次机遇,仿佛应验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冥冥之魔咒:“眼”在看了“泪”的清纯模样之后,他就如罗密欧爱上朱丽叶一般固执地追求“泪”,最后他将“泪”变成自己梦寐以求的新娘……他曾发誓:今生今世,一定好好待“泪”,一直到……一直到白头偕老!?……
潇雨以为,“眼”和“泪”的小家庭在上个世纪就如中国的绝大多数家庭一般温馨、幸福……
熟悉“眼”的男人都知道,在如今追求时尚物横流的时代,“眼”凭着自己与生俱来的聪慧、才干和闯劲,凭着“泪”的鼎力扶持,凭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在众人的目瞪口呆般的惊羡中,“眼”在事业和金钱上都有了一番卓越的成就感般的作为,潇雨以为,眼的“打拼”精神值得弘扬,如果排除他追逐“婚外情”的孽缘的话……
在“男人三十一朵花”的年段,“眼”顶住了外界的无数诱惑,没有“情人”一说……一晃将近又是十年,眼已到了“四十如虎”的年龄,他周围的“成功”男士——朋友、同事开始“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游戏人生经历了……“眼”开始迷茫,开始不安份,他借着“老牛偏吃嫩草”的干劲,勾搭上了一位不守妇道“公共厕所”样的小富婆……朋友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哩,何必呢?!……摆脱小富婆后,“眼”又死死盯住了女强人样的商人阿吉女士。当然,阿吉对“眼”不见得一往情深(潇雨猜测),阿吉的老公应该是这样一个懦夫,即使看到老婆和“眼”享受鱼水之欢,还会送水送烟罢。阿吉的孩子应该让她还心有所系,……总之,因“吉”或“鸡”,还没离婚,可能也是因为孩子……在众人如雨口水样的遣责声中,“眼”和阿吉同居了,“幸福”地同居了!?……潇雨提起这段“破事”时,觉得实在搞笑幽默!真想,祝福这对“前卫”时尚饮食男女,祝福礼物——想一想吧,应该是水晶心样的饰品——“潘金莲”和“西门庆”相拥相吻的图案?!……
不应该说,“眼”已经完全抿灭天良,起码他还罪人般提醒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教育潇雨千万不要走他这样一条“玩火自焚”的沟坎重重的羊肠小道……潇雨以为,“眼”这话说出的时候出自一片真情,当时一定感慨多多,心生羞愧……毕竟,“可怜天下父母心”嘛(莫非我是孩子?)!?……“眼”身为一位男人,被父母声震长空般责骂,被妻儿咬牙切齿般痛恨……难道传统的伦常道理也能如钝刀一样慢慢宰割,“眼”的心尖淌血,止不住的血!?……
……潇雨不懂,真的不懂?!——“眼”甚至比年轻时更有亲和力,更善于表现自己,可岁月不饶人哟!当暮年弥留之际,“眼”会不会真正忏悔:天堂乎?!……地狱乎!?……
潇雨听说,一位丈夫“花心”——“招蜂引蝶”抑或“摘花扯草”,他那善良得近乎懦弱的妻子不知怎么“中邪”成暴怒的母狮,一瓶硫酸让他面目全非——“帅哥”立马变了“丑鬼”……负心汉在痛打了勾引他的“鸡婆”模样的小情人后,负荆赔罪,妻子对在儿女的面上,接纳了“丑鬼”丈夫!……几次本想将这个故事讲给“泪”听听,怕“泪”受不了雷鸣电闪的刺激,几次想将这个故事说给“眼”回味,但又怕“眼”冲天一怒,与潇雨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撞个鱼死网破,结果使“眼”从此和潇雨一同踏上不归路!?……尽管流泻这段血泪染成的文字时,不是西方的愚人节!(也不想愚弄读者)潇雨想:人心似佛,真理与缪误相差只是一念之遥,这篇文章也许不会成为潇雨的绝笔罢!?……潇雨怕哟,真的好怕好怕哟!……女儿余爽聪明好学,善良幽默……她的童年应该写满憧憬和快乐,她会不会从此为父亲眼睛充盈泪水?!……
潇雨也有不怕的时候,豪气冲天的时候。尽管被丧尽天良的体育教师出身本单位后勤主任在学校的四楼会议室狠命地赏了一记“飞毛腿导弹样”的窝心脚……,但潇雨还没死!凭潇雨的本性、血性,他敢手握两把利刃,砍杀得人头落地,将这混小子的全家赶尽杀绝,鸡犬不留!然后,头悬午门……最终,潇雨没有浪迹天涯,成了公安部门的追捕通辑的要犯!?......
潇雨年轻时绝对是一个典型的“难剃头”的主,他的职称因此被晚评两年。办这事被人称为“焦裕禄”式的领导干部,后来没有死在潇雨的刀下,却栽进了女人的石榴裙下……,好死虽然不及赖活着,毕竟无脸见人,难以立足,难以立足哟!。。。。。潇雨忘了,真的忘了,不去报复?!……难道这个世纪,潇雨没有了上世纪还年轻时双手持刀杀出血路的刚烈英雄气概么?……
可以告慰读者们的事,潇雨对“眼”的谴责只是一种文字上的谴责。“眼”并不是确有其人,请不要对座入号!?……潇雨只知道:男人不贞,同样会给妻子戴上一顶难堪的绿帽子?!……如果实在感情的确难以维系,可以选择分手(但不能脚踏“两船”,要知道害人如害自己!?)就像恋爱中的分手;然后善待自己的前妻和孩子,男人应该风流但不要下流哟!男人的大度该是一种美德……
“眼”对潇雨一向是瞧不起的,负心的“眼”是对潇雨有情有义的,但也是关心、爱护的,像一个兄长罢(潇雨真的还感谢他,但给“泪”(潇雨的一个朋友罢)的伤害却是致命的……甚至愿意为潇雨先生作免费的心理治疗,“眼”的口才是好的,“眼”的劝慰也是真诚的,即便“眼”的心境也悲戚!!!???……
潇雨曾戏言:问号应该是拷问自己的良心的话筒;感叹一定能锤打自己负罪多变的心灵,让它重新长出爱心的模型;一路“省略”就是从迷途中走出失足旅程,回来吧,就像犯错的孩子,家还是你从前的家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无愧于天地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难道真的是一种怀旧的意境?!……
写不下去了,潇雨心乱如麻,如麻心乱么?!……哈哈哈,比起“眼”的失足之祸带来的伤神,潇雨十五年的沟沟坎坎算得了什么,算得了什么!?……
相信一笑泯恩仇哟!——潇雨以为,宽容才是真男子的海般心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