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1866~1925),名文,字逸仙,后化名为中山樵,广东香山县人,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遗著编有《孙中山选集》、《孙中山全集》等。
满清末造,革命党人,历艰难险,以坚毅不挠之精神,与民贼相搏,踬踣者屡。死事之惨,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围攻两广督署之役为最。吾党菁华,付之一炬,其损失可谓大矣。然是役也,碧血横飞,浩气四塞,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全国久蛰之人心,乃大兴奋,怨愤所积,如怒涛排壑,不可遏抑。不半载而武昌之大革命以成,则斯役之价值,直可惊天地泣鬼神,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
顾自民国肇造,变乱纷乘,黄花冈上一土,犹湮没于荒烟蔓草间。延至七年,始有墓碣之建修,十年,始有事略之编纂。而七十二烈士者,又或有纪载,而语焉不详,或仅存姓名,而无事迹,甚者且姓名不可考。如史载田横事,虽以史迁之善传游侠,亦不能为五百人立传,滋可痛已。
邹君海滨,以所辑《黄花冈烈士事略》,丐序于予。时予方以讨贼督师桂林,环顾国内,贼氛方炽,杌之象,视清季有加,而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诸先烈所不惜牺牲生命以争之者,其不获实行也如故。则予此行所负之责任,尤倍重于三十年前。倘国人皆以诸先烈之牺牲精神为国奋斗,助予完成此重大之责任,实现吾人理想之真正中华民国,则此一部开国血史,可传世而不朽,否则不能继述先烈遗志,且光大之,而徒感叹于其遗事,斯诚后死者之羞也。余为斯序,既痛逝者,并以为国人之读兹编者勖。
中华民国十年十二月日,孙文
选自《孙中山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