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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作者:小丸子  时间:2017-06-02 13:47:59

“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第五回中写到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等。正册十二钗全写齐了,且各有曲子;副册仅举香菱一人;又副册写了晴雯、袭人二人,余未提及。同时,已写的也都没有明说是谁。脂批中多次提到小说原稿的末回是“警幻情榜”,榜上备列了她们的名字。按理只有三十六个女子是入册子的,然而,有的红学家以为不止此数,册子也不止三等。他们说,十二钗册子应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五等,共计六十人。胡适还以为“情榜”“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这一说法虽似有据,实则大成问题,我们不能不加以辩正。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只有三等,决没有五等,这在小说第五回中是有明文交待的: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 ’?”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除了这三等外,“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怎么会到末回又添出“三副”、“四副”两等来呢?难道警幻说过的话不算数?再说,“又副册”写到的已经都是丫头了,册子既是“择其紧要者录之”,那么,归“薄命司”的有十二个丫头作代表也差不多了,再添二十四个丫头又有什么必要呢?甲戌本《石头记·凡例》钩玄甚细,又多方遮饰小说真意,决非与作者没有关系的后人妄增,它提到“金陵十二钗”时也只说“上、中、下女子”,与小说中警幻所说“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之语相合。可见,五等列名之说不可轻信。

“五等说”之产生,其源盖出于两条脂批:

①庚辰本(戚序本略同)第十七、十八合回出妙玉时,有双行夹批(误字校改)说:“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风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也。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②紧接上批,又有朱笔眉批说:“树处(误字,后详)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 ’,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五等说”的唯一根据,便是畸笏叟批语未了的那一句话,这里不是明说有“正”、“副”、“再”、“三”、“四”五等吗?其实这是误解。畸笏叟的眉批是针对上面双行夹批“总未的确”之处而言的,指出作夹批者之所以言之不确,是由于未及看到末回“情榜”,只凭主观“漫拟”。然而,我们知道,夹批所列的正册中的十二钗并不是“漫拟”(后来的老红学家中“漫拟”错的倒不少),十二个女子的名字完全对,毋需等到末回才能知道。又副册是丫头,除晴雯、袭人外,所举如金钏、玉钏、鸳鸯、茜雪等人,大体也只能在这一册之中。若对这两册而言,畸笏之批未免有点无的放矢。只有副册才有“总未的确”之处,作夹批者以为这一册“皆陪客也”,这就不确切。香菱在小说中是首先出场的人物,且有象征性,写到她的笔墨甚多,她的重要性并不次于迎、惜等人,而入副册,(夹批说她在“又副册三断词”中,可能是误记,因为甲戌本第三回眉批说“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这与第五回中写到的情况完全符合。俞平伯先生据此以为写香菱时,“副册”前“误”或“漏”了一个“又”字,“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小说明明写宝玉掷下原先一本,又去开厨,另拿一本,若香菱是又副第三名,岂有与晴、袭二人不在同一本册子、同一个厨子里之理!作夹批者把香菱也当作是又副册中人,副册的依据自然就没有了,于是只好自定“陪客”标准,“漫拟”名单了。)晴、袭等人也比纹、绮等重要,而入又副册,可见作者主要还是按照人物的身份、地位来分等的。如果入副册者身份、地位的贵贱都与香菱相仿,怎知其余的不是尤二姐、尤三姐、秋桐、嫣红、佩凤、偕鸾一类人物呢?所以,夹批中“漫拟”属于副册的四人,即宝琴、岫烟、李纹、李绮就有可能都是“拟”错的。畸笏说“总未的确”的,也正是指这四个人。

这里,关键在他批语开头被抄误的、因而不可通的两个字:“树处”。周汝昌同志以过录的靖藏本批语互校,以为“树”是“前”的草书形讹,我以为“前”也还是讹字,它是“副”字的形讹,“处”则是“册”的讹写。“副册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这就对了。畸笏的批语实在是说,夹批中漫拟的副册四人是不确的,只有看到末回方知副册之中第一、二、三、四名的芳讳。不过,他用了“正副(实即“首副”之意)、再副及三、四副”等易滋混淆的名称,又没有标点,就更容易产生歧义,即把“正副”当作“正”、“副”两册,把“再副”等同于“又副册”,加上“三副”、“四副”,岂不就成了册有五等、人有六十了么?一般读者忘了小说正文所述,单看脂批,发生误解,是不足为怪的。不过,我们那些说自己是用“科学方法”研究《红楼梦》、“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的红学家,居然连小说明文的“证据”都不去“搜求”,却由抄误的脂批引起了“五等分”错觉,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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