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一槍一杀案
一天早晨,仆人发现郑强离奇死在了自己的卧室里,于是立即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发现死者的一尸一体倒在卧室正中央,胸前中了一一槍一,带着灯罩的电灯从天花板垂下,白炽灯还 亮着。他还 穿着昨天的衣服,倒在了灯下。
警方勘查了现场,发现卧室的窗户关着,窗帘也拉上了,在窗户和玻璃上有一个弹孔,死亡时间推定为昨晚12点左右。警方推测凶手是从死者卧室对面的树林开一槍一的。但奇怪的是,死者卧室用的是很厚的黑色窗帘,就算屋内开着灯,人影也不会映在窗上,更何况死者是在电灯下方被击中的。
通过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死者的同事曹亮和李涛。听说最近他们单位要提副处,他们三个是候选人。
案发当晚,死者请了一大帮同事来家里吃饭,唱歌。在这期间,只有曹亮和李涛进过死者的卧室。先是曹亮进卧室拿了他私藏的法国红酒。李涛临走前去郑强的卧室拿了本书。11点半左右,聚会就散场了。
警长检查了一尸一体,对亮着的电灯发了会愣,突然说道:“我知道凶手是谁了!他是利用电灯狙击的。”
聪明的小读者,根据警长的推理,你们认为罪犯是谁?他又是怎么作案的呢?
罪犯是李涛,他是最后一个进卧室的人,这就是证据。
他从卧室出来时,关上灯头上的开关,或者摘下了电灯泡。同事都走后,郑强进入卧室,他按下墙上的开关,发现灯不亮。于是,他便去打开灯头上的开关,或者换上新的灯泡,把电灯弄亮。这时,不管怎样,他都是站在灯的正下方。
所以,从书房的窗户看到电灯亮的瞬间,被害人肯定在电灯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没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准射击。
当然,书房的电灯在什么位置,则是事先以测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