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那个叫小湍流(Little Current)的地方时,是下午两点。我仰脸看天,太阳已不在天正中。阳光晒在脸上依旧是热的,可是脊背却隐隐约约有些疼——那是风在隔着衣服啮咬我的肉。北安大略的秋季是狡诈多端变幻无常的,可以很冷,也可以很热,隔开冷和热的,常常只需要一片小小的树荫。在冷和热中间,老天爷还会随时变出七七四十九种戏法。我是两天前匆匆定下这趟行程的。我知道我已经错过了走访北方印第安领地的最佳时节,可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挡得住一个文学女人的心血来潮——我其实完全没有资格责难季节的不可靠。
那阵子我已经做了十一年的听力康复师,并在不怎么充裕的业余时间里写出了三部长篇小说《望月》《交错的彼岸》《邮购新娘》,都是关于江南故土的。很多年后,这三部小说被结集再版时,获得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江南三部曲》(对不起了格非,不是有意和你撞名的)。写这几本书时,积攒了几十年的倾诉欲望,如被突然挪开了挡道之物的水流,排山倒海地涌泻出来,非但没有经历想象中的艰难和困顿,反而很有几分舒适自如。后来在某一个夜晚,我躺在床上,睡意却迟迟不肯光顾,脑子里不知怎的就涌上了那三部小说里的各样场景和人物:街边梧桐树干上的纹理,落叶上包裹着的虫子,被时光咬得稀薄透光的竹帘子,坐在破旧的木屋门前织毛线的女子,她们说话时带着的那一丝娇嗔语气…… 那些街景和人物没有清晰的边缘,我甚至分不清他们到底属于哪一本书哪一个章节。我猝然惊出了一身冷汗:难道我往后要写的三本书,还有再往后的三本(假如我活得足够长),都会和前三本混为一体,互成投影和折射,或者干脆是改头换面的复印件,连我,它们的创造者,都分不出它们各自的面目?
就在那一刻,厌倦感毫无预兆地伏击了我。我开始厌烦了江南故乡那些窄小得只能容下一个人一条狗的巷弄,那些密密匝匝地住了人家的院落,那一双双在窗帘之后彼此窥探的眼睛,那些在身后叽叽喳喳的嚼舌声,还有那一场场淅淅沥沥怎么也下不完、下得墙上爬出绿鼻涕的梅雨…… 我突然醒悟过来:我进入了审美疲乏期。
逃离,我必须逃离,逃离熟稔和圆滑,逃离舒适和自如,逃离按部就班的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寻找我尚无法预见的冲击。
两天之后,我就定了去安大略北部印第安领地的旅程。这一次,我罕见地没有做任何调研功课,就直接上了路。这一次,我不想让别人的感受诱导我的神经触角,我想完全依赖直觉行路,让粗粝的原始印象蹭破我在舒适和熟稔中滋养出来的细皮嫩肉——疼通常是让我觉醒的最直接途径。
我打电话给当地旅游部门预定住宿。“帐篷,我要住帐篷。”我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我所说的帐篷,不是那种现代人带着孩子和狗体验户外生活的营地帐篷。我指的是那种按照当年印第安游猎部落安营扎寨的方式搭建的家居——那是用十几条结实的树干作为骨架、外边围着兽皮、顶上开着透烟孔的帐篷。在他们的语言里,这种帐篷有一个听起来很有节奏感和韵味的名字:Teepee。
“Teepee,嗯,这个时节,恐怕不,不太合适……”我听出了电话那头的犹豫。
“我不怕,我会带上全副装备。”我打断了那人的话,斩钉截铁的语气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读过的一本苏联小说《勇敢》——那是讲述一群无畏的城市青年人去白龙江流域的蛮荒之地兴建一座新城的故事。我至今记得书中有一个叫托尼亚的女子,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正巧也叫托尼亚。
我们的车子一路向北行驶了一整个早上和半个下午,终于抵达小湍流,那个叫托尼亚的印第安女子已经在停车场等候。“这就是你们预定的Teepee。”她指了指身后几十米处一片在树林中开辟出来的小空地。
我看了看空地上竖立着的几顶帐篷,暗暗地把它们和我脑子里存留的那些照片做着比较。我发现实物似乎比印刷品上的样子瘦小了许多——不见得是尺寸上的差异,或许仅仅是因为实物的四周有了参照物。
托尼亚热情地过来帮我们卸后备箱里的行李。她掂了掂我拉杆箱的重量,眼神里浮上一丝疑虑。“后座上还有睡袋和厚毛毯。”不等她开口,我便解释说。
托尼亚熟练地打开那个用兽骨和兽皮做成的结实套圈,掀开了Teepee的门。我还没来得及把整个身子探进去,就被一样东西狠狠地扎了一下——是从透烟孔里钻进来的风。在荒原上漫步的风和从透烟孔里钻进来的风都是狙击手,用的却是不同的武器。荒原上的风用的是铁掌,而透烟孔里钻进来的风用的则是钢针。刹那间,我觉得身上穿的那件毛衣薄如蝉翼。一低头,我看见了地上铺的那层厚帆布上,蠕动着三只个头如同小蟑螂的黑蚂蚁。
“想好了要在这里过夜吗?”托尼亚问我。
我想回话,可是我的话找不到出口,我在瑟瑟发抖,我的舌头和我的喉咙之间出现了短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很骨感。我想起了这阵子很流行的一句话。
“这附近还有别的住宿吗?”被我抓来当车夫的先生问道。
“有。我家就经营三座木屋客房。你们运气好,刚好有一处空出来了,是最大的,离最近的居民点也有五公里,非常安静。”我听见了托尼亚如释重负的声音。
我问了一下价格,那是一个足够让我犹豫一个月的数字,可是先生决绝地拿过我手里的拉杆箱,转身朝车子走去。独裁和专横有时也不完全是坏事,它能让悬而未决的心情瞬间落地,把犹豫踌躇等辞语毫不留情地塞回到辞典里去。
又开了很久的车,才终于抵达托尼亚的木屋,这时天已傍黑。我终于明白了在加拿大广袤的北方领土里,时间和距离都是按照另外一套法则运行的。界定日子的不是时钟和日历,而是太阳的起落;而“附近”这个词仅仅代表两个可以连接的点,与两点之间的距离长短没有必然的关联。
托尼亚的木屋坐落在一个山坡上,面临一条湖。湖水的颜色很深,稍后当我们从木屋的窗口再次看到它时,它已经化为了一汪浓腻的墨汁。在此刻一息尚存的光线中,湖滩上的鹅卵石在灰白黄之间举棋不定地变换着颜色。“等到明天天大亮了,你们可以在湖滩上散散步。你们会发现那些石头不全是石头,有些是野鹅的蛋。尽量不要搬动它们,还是照着神灵最初把它们摆置在那里的样子为好。”托尼亚说。
托尼亚的木屋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木屋”,屋里屋外一切用具全部都是原木建成。桌椅柜子的四角雕着各样飞禽走兽,有鹰有熊有狼也有狗。它们或是飞,或是爬,或是跑,或是跳,各居一态,极少重样。刀下得很深,却几乎没有修改磨饰的痕迹,姿势神态古朴生动。客厅的正墙上挂着一幅水粉画,留白很多,颜色却很少,有些类似中国的水墨。画面上是一个印第安老人,脸上是千层饼一样繁琐深重的皱纹,手上也是。老人举着一支火把,火不大,刚够在脸的轮廓上抹下一层朦胧模糊的亮光。画的下角写着一行英文字:“Even the best technology needs a spirit to carry it.”(即使是最高级的科技也需要一个承载它的灵魂”)。
我盯着那张画看了很久。那张千层饼一样的脸隐隐提醒我另外一个熟悉的人,可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他是谁。名字是在早上醒来时毫无预兆地跳进我的脑子的,那时我早已放弃了追究。
甘地。那张脸让我想起了圣雄甘地。
卸下行李,煮上沏茶的水,天就全黑了。夜晚的世界和白天的世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地,各自臣服于各自的主人。白天的世界里竭力彰显的那些事,夜晚的世界却在抵死遮掩。可是夜晚的手法并不高明,到处都是破绽。夜晚藏得住的只是形状,夜晚却藏不住声音。夜晚把一切形体都转化成了声音,千倍百倍地放大了,扔掷在人的耳膜上。夜晚的一切声响都让人联想起海啸之前的风雨,还有兵马行进,或者铁器相撞。
压在那一切充满了杀气的声响之上的,是林涛。对于一个在江南都市出生长大的人来说,林涛是一个只在《林海雪原》之类的书籍里见过的名词。我的眼睛认识它,而我的耳朵却对它全然陌生。可在那天夜里,我才第一次体验到林涛其实是一串不明来源、不知去处、没有逗号也没有句号的闷雷,它一轮又一轮地从屋顶碾过,带着无法安抚、不可遏制的怒气。那座白天看起来无比结实敦厚的木屋,夜晚却突然成了一个不堪一击的纸房子,而我,也似乎随时要被坍塌的木料压成齑粉。
我掀开窗上的厚布帘,朝外看去。夜空阴郁,浓云密布,公路完全不在可视的范围之中。不仅是因为光线,也是因为距离,因为公路和托尼亚的木屋之间,相隔着一条蜿蜒漫长、在白天看来都显得边界模糊的小路,而小路此刻已经被黑暗彻底吞噬。唯一在这黑布一样的夜色中撕出一个极小的洞眼的,是我们停泊在几步之外的面包车上的自动定位灯。那一明一灭的小红点,把我们的行踪暴露给了外边的世界——人的世界,还有野兽的世界。
“这里离最近的居民点,也有五公里的路程。”我想起了托尼亚说的话。这句话有两种解释,白天的和夜里的。白天的解释复杂多元一些,比如世外桃源、远离尘嚣、返璞归真……等等。而夜晚的解释相对简单,它仅仅意味着危险。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
我打开厨房的每一个抽屉,疯狂地寻找着所有能找到的大大小小的刀:切菜的、剁肉的、割牛排的、削土豆的、剔肉骨头的…… 把它们一一插在门上和窗上任何一个有可能被破入的锁圈中,然后把手机搁到了911报警电话的页面上。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最近的警察局也在十五分钟车程之外。十五分钟里,要发生的事情早就发生过了;而没发生的,还有许多时间发生。平生第一次,我懊恼起心血来潮做下的决定。
终于把所有的门窗都插上了刀子——幸好托尼亚为这个住所置备了可供一个连队使用的餐具,我们终于惊魂未定地坐下来,吃微波炉里热出来的盒饭。吃完了,我端着热茶,坐在沙发上,隔着玻璃天窗,端详着头顶那块黑洞洞的天。突然,我差一点惊跳起来:我发现天窗上方出现了几块先前不曾见过的光团。那光是清冷的,接近于水银,界限清晰,完全没有拖泥带水的毛边,像灯,又不完全像灯。过了一会儿,我才猛然醒悟过来:那是从破碎了的云层里钻出来的星星。那光亮、那形状、那色调,皆与都市里的星星有着巨大的不同,你甚至很难联想:这两者其实是浩大天穹里的同胞手足。把它们与都市里那些猥琐黯淡的同类区分开来的,其实只是一片未曾受过污染的纯净大气层。至此我才懂了星斗如炬这一词语的真正含义。
原以为这一连串风声鹤唳的经历会让我失眠,没想到一沾枕头我居然毫无过渡地睡着了,可见疲乏的力量是巨大的,即使恐惧也无法与它匹敌。眼睛一睁,已是次日早晨。掀开窗帘,阳光攒足了劲道冲进来,差点将我撞了一个趔趄。屋外树林的颜色,又比前一天浓腻了一层。这样纷繁交错的色彩,是安大略秋天常见的风景,只是和都市里的树木相比,这里的树木又有些不同——前者是水粉,后者则是油画。风安宁了,门前的湖水仿佛已在昨夜的喧嚣中喊哑了嗓子,此刻只是静默无声地流淌着。除了偶尔几声鸟啼,一切似乎都是默片电影中的场景。想起昨夜在门窗上插的那些刀具,我不禁哑然失笑——笑的是自己的愚蠢。都市的思维方式,在这里遭遇了意外的颠覆。对这片还没有被现代文明踩践得太深的蛮荒之地来说,凶杀、抢劫、劫持之类的概念,都是外语词典里的生词。上帝的手指在这块地盘上画了一个圈,这里就成了一个百毒不侵的世外桃源。
托尼亚开车过来引领我们去参加部落的帕瓦集会。帕瓦是印第安人的户外社交歌舞聚会,通常在夏季,有时也延伸到秋季——如果天不太冷的话。有点像中国的集市庙会,但也不全像,因为帕瓦除了庙会特有的喧闹之外,还有着庙会所不具备的肃穆——因为帕瓦也是印第安人祭祖谢恩的日子。一乡有帕瓦,四乡的人都会赶来瞧热闹。在地广人稀的北安大略领土上,帕瓦是平日里居住得极为分散的乡人们见面、叙旧、购物、显摆服饰的难得机会,一场帕瓦能叫沉寂一年的土地突然涌出生气。
虽然一路上我不停地告诫自己要有耐心和定力,可是一到现场我立即陷入了多年来逛商场集市时形成的恶习:在第一个摊位上我就几乎花完了我的全部预算。我买的第一件礼物是一把鹰羽做成的扇子,羽毛已被修饰齐整,染成明艳的宝蓝——这是我唯一不喜欢的地方。其实我更愿意那些羽毛以它们原本的颜色和形状面世,也许没那么明丽,也许会参差不齐,但却更能让我想起雄鹰而不是孔雀或者山鸡。扇坠是一个木刻的鹰头,阴冷刁狠的样子,很是传神。这是一件奇特的饰物,后来我把它送给了一位文友。我的手指缝不紧,用我母亲的话来说,我是守不住好东西的,我总会忍不住把它们转送给别人,通常只是为了赢得一个欣赏和默契的眼神。鹰在印第安文化里占据很特殊的位置,因为印地安人认为,鹰飞在天上,是和造物主最接近的物种。鹰代表勇敢,所以印地安男人的传统战袍上,都饰有鹰羽。许多帕瓦仪式,都以鹰羽舞开场。
这个帕瓦集会上,我就有幸看到了鹰羽舞。舞队是由部落里选出来的四个最强壮的男人组成。他们用各式各样的姿势和动作,将一根在空中飘舞的鹰羽收入手中。鹰羽是勇士的亡灵,它在空中缓缓飞舞,迟迟不肯落地,仿佛在叙述着不羁,又仿佛在喟叹着不甘。当它终于落入一位穿着战袍的男人手中时,亡灵漫长的流浪之旅终于完结,它回到了它应该归属的人和土地中间。整个舞蹈过程中,所有的观众都静默肃立,风过无声。我突生感叹:世间最打动人的歌舞,从来都是关于战争而不是关于和平的,可见我们的血液中对勇敢的渴求,远远超过安宁。
帕瓦会场上有个舞台,是用松枝和帆布搭成的,结实,却不张扬,甚至有几分简陋。有人走上台来,就着麦克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众人就知道那是帕瓦的开场。托尼亚扯了扯我的袖子,告诉我台上那人是酋长格兰。当然,酋长已经不是几百年前的那种酋长了。托尼亚说现在的酋长都是按了大城市那一套竞选方法民主推举出来的——都市文明早已在这里插上了一脚。所以这位名叫格兰的酋长虽然穿着繁琐的兽皮鹰羽古衣,说的却是现代人的话,一遍英语,一遍乌吉布唯语(印第安民族的一个分支)。他谢过天,谢过地,谢过日头月亮星星,谢过四季,谢过八方的来风和雨水,谢过空中地上的各样飞鸟鱼兽,谢过年成,谢过左邻右舍…… 那洋洋洒洒的一串祝谢,记录下来,就是一首带着天然韵脚、抑扬顿挫、神采飞扬的长诗。我悄悄问托尼亚格兰酋长受过什么程度的教育?托尼亚看了我一眼,目光中似有隐隐的愠意。“我们印第安人的祝祷词,都是从心尖涌到头尖的,不需要书本。”她说。
接着便响起了鼓声。
我一生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声音。
捶鼓的是八个脸上抹了花纹的壮汉,围着一面兽皮大鼓而坐。看不出是谁领的头,鼓点响的时候,就齐齐地响了。鼓点落的时候,也是齐齐地落了。鼓点很慢,鼓槌落到鼓面,不过是序幕。鼓点留在鼓皮上那一阵阵的震颤,才是高潮。那震颤不像是从鼓和槌而来的,却像是千军万马纷沓而至的脚步声,也像是暴雨来临之前压着地面滚过来的雷,我的心跟着那鼓点在胸腔里狂跳不已。“热血沸腾”是一句在某个年代被用滥了的成语,可是那天我的脑子里却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四个字。我的血潜伏在身体的深处,在江南阴湿空气的压制下冷冷地观望了半辈子,可是那天却如黑风恶浪,急切地要在北方的天空下寻求一个决堤的口子。
在鼓声的间隙里,我听见了歌声。其实,歌也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种唱法,我甚至不知道把那些声音叫作歌是否妥当。没有词,只有一些带着大起大落旋律的呼喊。那喊声高时若千年雪山的巅峰,再上去一个台阶,就顶着天了。低时却若万丈深潭的潭底,再走下去一步,就是地心了。那声音如强风在天穹和地心之间穿行自如,从水滴跳到水滴,草尖跳到草尖,树梢跳到树梢,云层跳到云层,没有一种乐谱能记得下这样复杂的旋律,没有一种乐理可以捆绑得住那样的强悍和自由。世间所有的规矩和道理都是针脚,是把人钉在一个实处的,可是那声音却从所有的针脚里挣跳出来。它与声带无关,与喉咙嘴唇舌头无关,甚至也与大脑无关。它是从心尖生出就直接蹦到世上的,没有经过任何一个中间环节的触摸和污染。听着听着,我觉得脸上微微生痒,摸了摸,是泪水,这才醒悟我的灵魂已经发生过了一场七级地震。
男人上场了。
男人们穿的并不都是战袍,但衣冠上都多多少少饰了鹰羽。男人的手上举着各样的武器和工具,他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些物件收获食物、保护女人和孩子的。男人的舞蹈带着强烈的叙事意味,叙述的是自古以来就属于男人的事:祭祖、问天、出征、狩猎、取火、埋葬死者。男人的动作强健粗犷,男人的表情却甚是冷寡,因为男人的话都已经写在手和脚上了。
女人的面容就鲜活多了。女人的衣饰是与战争无关的:五彩的披风,绣满了花朵的裙子和衣裙上叮作响的佩铃。女人不爱讲故事,女人的舞蹈是关于天气和情绪的,比如阳光,比如风,再比如快乐。托尼亚告诉我:在乌吉布唯族的领地里,女孩子长到十岁时,母亲就会给她宽大的披风上缝五个佩铃。从那以后,每一年母亲都会在同一件披风上再添加五个铃铛,直到女孩成年。所以根据披风上铃铛的数量,就能推算出一个女孩子的年龄。女孩们穿着缝制着佩铃的披风,沿着帕瓦的场地轻盈地行走起舞,漫天便都是铃铛的撞击声——那是天籁。
已经成年的女人穿的是缝着蝴蝶的披风。她们的舞步很单调,变幻多姿的是她们的手势。女人的手和胳膊随意翻动着,满场便都是五颜六色的蝴蝶翅翼。女人们踢踏的脚步扬起细碎的沙尘,露着牙齿的灿烂笑容让人忍不住想起年成、儿女、原野、树木这一类的话题,女人的出场使得声音和色彩突然都浓烈了起来。
已是秋日了,一早来赶帕瓦的人早已着了厚厚的秋衣秋帽。可是中午的太阳正正地晒下来的时候,就又有了几分回光返照的夏意。场上跳舞的和场下观舞的,脑门上渐渐地都开始闪亮起来——那是汗珠子。
最后出场的是孩子。
孩子们的装饰简单了许多,父母都不愿意把太精致的手艺浪费在他们尚未定型的身材上。男孩也有鹰羽,女孩也有蝴蝶,只是这鹰羽不是那鹰羽,此蝴蝶远非彼蝴蝶。孩子们的年龄有大有小,大些的,已经到了尴尬的时节了,动作表情都有些虚张声势的冷酷。小些的,还没经历过几场帕瓦,舞步还是疏惶无章的。最小的几个,还在蹒跚学步,一上场就哇哇大哭起来,惹得场下的人笑得前仰后翻。
鼓点又响了起来,这次就换了节奏,极快。
场上突然跑上来一个矮瘦的男孩,在场正中站定了,朝众人亮了一个相,便跟着鼓点飞快地旋转了起来。男孩头戴一顶兽毛战冠,眉心悬挂着一片黑黄相间的护额镜,身着嫩绿衣装,前胸是一排刺猬毛编成的护身,后背是一扇硕大的翠绿鹰羽盾牌,两个脚踝上各是一串青铜镂花响铃,衣服上缝了许多的兽蹄和几何图形,因着飞快的舞步,细节看得不甚分明。无论鼓点如何急切,男孩牢牢地胶在鼓点上,鼓起脚动,鼓落脚止,毫厘不差。铃声如疾雨抖落一地,衣袍若一片绿云,被风追得狂飞滥舞,直看得人眼花缭乱。
轰的一声鼓止,男孩稳稳地站住了,全场愕然。半晌,才响起一片呼哨,众人咚咚地跺着地,齐声尖叫起来。
“这是酋长的儿子,叫小格兰。小格兰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会跳舞了。”托尼亚告诉我。“酋长年轻的时候,跳起舞来也像风。不过,跟儿子比起来,还是差了几分。”
老格兰走过来,一把抱起大汗淋漓的小格兰,高高地举在空中转了几圈。他其实是想把小格兰抗在肩上的,只是他们身上招摇繁琐的服饰在碍着路。碍路的不光是服饰,还有老格兰的赘肉和肚腩。放下小格兰的时候,老格兰的呼吸已经乱了路数。
我问托尼亚我可以和这对父子合影吗?托尼亚拉过我来,把我介绍给了老格兰。“多伦多……中国来的……多年……作家……诊所……听力康复师……” 托尼亚的介绍语速很快,似乎想在最短的时间段里尽可能全面地展示我辉煌的一生,我突然感觉我在进行着一场急切的求职面谈。
格兰酋长哈哈地大笑了起来,声如洪钟。“欢迎你,远方来的朋友,我们尊贵的客人。”
我想解释我并不远,我和他居住在同一个省份之内,即使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限定的速度开车,我们之间也只相隔四五个小时的车程。可是他没有给我机会,他一把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
“我去过你的国家,三次,都是我年轻的时候。青海。”
我终于明白了,格兰酋长的耳膜是一面大网眼的筛子,托尼亚内容繁多的介绍词,在经过那面筛子时,早已被过滤得只剩下一个关键词:中国。
“塔尔寺,我去过很多次。那附近有一个很好的藏药医院,我跟一个活佛学过半年的藏药。我还有一个藏族名字。”
格兰酋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自己的手心歪歪扭扭地写下了几个字。我对着阳光非常费劲地看了几遍,才看出是“扎西多吉”。
“我们印第安人的治病理念和藏药医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酋长说。“比如我们都相信恶念会在血液中产生毒素,灵魂对身体有洁净作用,大地长出来的东西是世上最灵的药物。”
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扫开一堆乱草,拔出一蓬毛茸茸的植物,对我说:“比如这个东西,在我们的话里叫松鼠尾巴。城里人拿它种在花园里,陪衬着花,当景致看,而我们却拿它来做药。揉碎了,敷在伤口上,可以止血消肿。小孩子便秘,泡茶喝了,可以润肠。”
我弯下腰,拔下几片叶子来,放在手心揉碎了,那碎叶子便渗出一丝淡绿色的汁液。我低头闻了一闻,气味极为清淡。秋已经把盛夏的阳光消耗完了,北方领土的大部分植物已经进入了生命的晚年,包括这株松鼠尾巴。我拍了拍手,那些带着最后生命气息的碎草末无声地落到了生养它最终也埋葬它的泥土之中。
格兰酋长看了我一眼,身子突然矮了下去。只见他单膝跪在地上,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看上去有点像中国荷包的白布口袋,从里边挑出一撮深褐色的东西,放在那株失去了几片叶子的松鼠尾巴旁边。
后来我才知道,那东西是烟丝。
“齐米格唯齐。”格兰酋长闭着眼睛,轻轻地说。
我听懂了这句话。托尼亚教过我,这是乌吉布唯族人的致谢语。
“乌吉布唯族人不能浪费大地母亲的馈赠,我们从大地取走的,我们一定得回馈大地。”酋长说。
我想起那几片被我揪下揉碎、又当作垃圾随手扔掉的松鼠尾巴叶子,深感羞愧。
日头斜了,天色渐渐暗了下去,北安大略的白昼很快就要走到尽头。我们辞别托尼亚和格兰酋长,踏上了归程。回头一望,帕瓦的人群和喧闹声已彻底远去了。通往桃花源的路曲折漫长,走了整整半辈子,归程却很短,只需要一道弯。在一天最后的稀薄光亮里,秋虫奋不顾身地朝着车窗扑来,我甚至听得见它们的身体在挡风玻璃上撞成一滴滴浅绿色肉酱时发出的声响。它们没有脑子,也没有眼睛。它们只知道一种追求光明的方式,那就是奋不顾身。
北方。这就是北方。我默默地想。
勇敢。孤独。醇厚。坚韧。奉献。容忍。感恩。忠诚。
这大概就是北方的气血和精神。
我觉得有很多话要讲,可是我却沉默了一路。我感觉我肤浅的生活表皮之下有些部位被触动了,生出一些介乎于痛和痒之间的感觉来。可是等我能够把这些感觉用文字表述出来,却已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几个月之后,我完成了一部中篇小说《向北方》,刊发在《收获》杂志上。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藏族女子在北安大略印第安领地里与险恶的生存环境苦苦相搏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一些文字,就出自那部小说。直到今天,《收获》的主编程永新先生见到我时,还会谈起那部早已被人们遗忘的小说,认为它是我最好的中篇作品。不是每一部小说都能让我激动,而《向北方》的写作过程使我体验了燃烧和颤簌。那个给了我灵感的名叫乌吉布唯的印地安民族,还有他们身上携带着的、我至今尚无法用词语来定义的、只能权且叫作“北方精神”的特质,一直深深地藏在独属于我自己的某个角落——深到财富和欲望都无法探及。
一年以后,我写出了我自己的作品中流传最广的《余震》。那个故事的背景,是与温州遥隔千里的唐山,它后来被冯小刚导演改编为灾难巨片《唐山大地震》。
又过了两年,我写出了广东华工到落基山脉讨生活的世纪家族史《金山》。
在一切情绪的尘埃已经落定了的今天,回望许多年前的那次印第安领地之旅,我觉得那是冥冥之中一个天意。那次行程仿佛是一道分水岭,改变了我和生我养我的江南故土之间的关系。那次行程之后,我的创作灵感从江南故土游离开来,我的文字像一个满心渴望离家去看世界的少年人,从熟稔的故乡走向了陌生的他乡,比如印第安领地,又比如唐山,又比如开平。
我在他乡游移了数年,但却没有驻留。最终,我的灵感又从他乡回到了故乡,近年里我写下了以江南为背景的《阵痛》《流年物语》和《劳燕》。我终于明白,故乡其实在我的血液中,无论是离去还是归来,故土是我随身携带的行囊,离去只是为了换一种方式回归。
只是,如今我笔下的江南故事里,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北方气血和神情。
因为我经历了那个叫小湍流的地方。我认识过了一群乌吉布唯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