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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袭人人物形象分析

作者:小丸子  时间:2017-05-31 17:01:29

花袭人《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排行第二,原名珍珠(另一说蕊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系贾母之婢,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予了宝玉,作为后备姨娘之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作为《红楼梦》中举足轻重的丫头,袭人一直是全书中争议最大的女性人物。按照脂批,结局应是为救宝玉,被迫嫁于戏子蒋玉菡。

《红楼梦》第十九回中,袭人被母兄接回家去吃年茶,母兄与她商量要将她赎回之事,袭人断不愿回去,因而哭诉道:“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从这段记载中,我们知道了袭人的身世之苦,小小年纪便要承担家庭重担,为家庭出力,到别人家做奴婢看别人眼色,在复杂的成长环境中学会了小心谨慎,温顺谦恭。

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就连下级小红、佳蕙也对其服气,是出了名的贤人。心中亦有些痴处,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有谁。她与宝玉有情,是《红楼梦》中,与宝玉唯一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上进。宝玉因与戏子蒋玉菡关系暧昧、戏弄害死金钏,又遭贾环诬陷而挨父亲打后,她向王夫人进言建议应该好好管教他并叫他搬出园子来,王夫人认为袭人深明大理,对其信任有加,不仅赏了她两碗菜、加了一半的工资,准备将其提升为“准姨娘”。

因为《红楼梦》原本遗失,袭人的结局有众多猜测。脂批给我们提供了两条线索:一是袭人出嫁是在宝玉还在的时候,二是袭人与丈夫蒋玉菡在贾家落难后,一起奉养宝玉宝钗夫妻。而在续书中为:宝玉出家,袭人有实无名,只得奉王夫人之命最后嫁给了戏子蒋玉菡。但是相对于那些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命运,她已算是有始有终了。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

曹雪芹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可能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脂砚斋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

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是说作者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观点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倒说宝玉(他的形象中当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正是同一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

宝玉为此类“毛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也许与琪官交换汗巾的事还要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性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总评)。

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么“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第六十三回),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里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袭)谐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

按判词的暗示,最终她是琵琶别抱,嫁给名伶蒋玉菡。 此中便举出众多说法的其中三种:

改嫁

后四十回的续书中是因为贾宝玉出家,她在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下,不得不改嫁。

出贾府

而张爱玲考据原著可能的结局,认为她可能是在贾府败落后,嫌贾宝玉不上进而出贾府嫁给蒋玉菡。

还有一种说法是,她因为贾家变故,不得不离开贾府嫁给蒋玉菡。离前留下:“好歹留着麝月”等语。并在贾宝玉归来时,救济了穷困的宝玉宝钗夫妇。有二十回脂评:“……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二十八回脂评:“……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有别于一般贬袭的论点,此袭人是宝玉之恩人。

书中暗示她映衬的角色是薛宝钗 ,而晴雯是林黛玉的另一种分身形象。 除了林黛玉,她是另一个贾宝玉视为愿意同生共死的女性(贾宝玉也曾对她说过要为她去当和尚)。

花袭人和薛宝钗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宝钗和袭人的做人准则是牢牢把握着现实的利益,她们是具备封建传统美德的典范,封建卫道士。比如宝钗对金钏儿之死的轻描淡写与对柳湘莲出家的评论,袭人向王夫人打小报告。说好听一点就是她们贤,理性而现实,从来就是从时守分,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非常识时务。

宝玉挨了打,花袭人语出惊人。她说贾政打人打得有理,如果不打,宝玉可能又要做出超乎理法的事情来。花袭人凭借这番微言大义,直接打动了宝玉的母亲王夫人。真性情者读到此处必然愤怒,因为袭人为贾政叫好的同时,揭示了她的本心。她从未产生过任何私人意义的情感,我们与其认为花袭人对宝玉有感情,不如认为她对宝玉侍妾的地位有感情。如此看来,花袭人的温柔敦厚,就越发滑稽起来了。

薛宝钗的心机比花袭人厚实,以至于关于薛宝钗人品的争论至今未歇。薛宝钗留给我的最深一笔,应当是她以所谓来着的身份对林黛玉的教诲,大概意思是《西厢记》是邪书,读多了偏移性情,十分不好,林黛玉不仅听信,还感激涕零,对薛再无戒备。我们知道,薛宝钗当然不是恶人。按照一般观点,害人的手段,无非是小报告、进谗言,捏造事实诟谇谣诼,然而在我看来,恶却是不足以害人,真正能够害人的,是向社群献媚,也就是挑动没有鉴别能力的大多数人,将少数精英隔离开来。薛宝钗的八面玲珑,便是向社群献媚的结果。于是,薛宝钗的支持者遍布大观园,其拉票方式好比主席的亚非拉政策,那是造物对数量与平庸的偏爱。更有趣者,孔子一直痛恨的“匿怨而友其人”,却在薛宝钗身上成了美德,这一点足以为儒学在后世的畸变做注脚了。

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在红楼里众多的女性人物形象中,袭人是受非议比较多的一位,有论者以为袭人老于世故,机心深重,是一个奴性化的人物,甚至认为晴雯之死乃至大观园的查抄均应归罪到袭人头上,然而,细读红楼梦中关于袭人的章节,曹雪芹在描写袭人这个人物时借书中人物特别是宝玉之口,时常对她流露出一种亲近颀赏之意,如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宝玉问麝月,你怎不同他们玩去?麝月说:“都玩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等一番话时,宝玉便感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这一句“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足见作者对袭人的好感。如果袭人真是站在封建卫道士的立场上,成为曹雪芹精心营造的这个梦的破坏者之一的话,作者对袭人的这种微妙的情感就很难解释了。由此可见,至少在作者的心里,袭人并不是一个令人讨厌的负面形象。

袭人一出场时,作者这样介绍她“ 原来这袭人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不中任使,素知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前人诗句有:“花气袭人知昼暖”之句,遂回明贾母,即更名袭人。这袭人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只因宝玉性格乖僻,每每规劝.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心地纯良,克尽职任”这八个字是曹雪芹给袭人最初的评语,然而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的确能发现袭人世故的,与心地纯良不那么相符的一面。其实,这并不是作者开始对读者进行了误导,而是袭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性格和处世的方法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随着袭人年龄的增长,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也正是曹雪芹描写人物的高明之处。这种变化,实际上在袭人这个人物一出场的时候就埋下了伏笔。

到了第二次出场的时候,也就是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袭人就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这也是全书唯一一处实写宝玉性经历的笔墨。从红楼梦整体的纯情风格来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笔墨似乎有些突兀,以至有人认为是不应有的秽笔。正因如此,才更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从后来的情节发展来看,这一次经历,对宝袭之间的关系,袭人性格的变化,是具有很深远的影响的。作者在一开始就提到“…今跟我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一点,用曹雪芹的话说是克尽职任,也有人认为是奴性的一种表现,然而我们看一下袭人的成长经历,就不难理解她的这种想法了。

袭人从小就被卖入贾府,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父爱母爱,对一个生性温顺的女孩子而言,这种缺失性的经验,使她很自然的会去寻找一种感觉来替代。贾府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狠心将她卖入贾府的父母来,她先后服侍过的主子贾母,史湘云,宝玉对她都还不错,这自然使她对贾府产生一种归属感。正是这种归属感,才使她“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也正是这种归属感,当贾宝玉对她提出性要求的时候,她没有表现出一个女孩子正常情况下应有的矜持,而是认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从封建礼法上说,两个人这种偷吃禁果的行为绝对是一种苟合,绝对谈不上合乎礼法。袭人“亦不为越礼”的想法,并不是因为她的无知,而是因为她对贾府,对宝玉的依恋之深,已经到了无可不为的地步。在她的内心里,早将自己的当做了贾府的一份子,宝玉的这种要求,在她看来,是很合理,很正常,甚至是她内心所希望的。曹雪芹让袭人第二次出场便与贾宝玉发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突出袭人对贾府的这种归属感。甚至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因为这种归属感而产生的,而不是象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是因为宝玉对她们的关心体贴。关于这种归属感,在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日玉生”,袭人自己有一段很好的说明:“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因此哭闹了一阵。”

在骗宝玉说,母兄要赎自己回去时,更在无意中将这种归属感表露无遗,袭人道:“我妈自然不敢强,且漫说和他好说,又多给银子,就便不好和他说,一个钱也不给,安心要强留下我,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杖贵霸道的事,……’”“咱们家”这三个字,当真是神来之笔,袭人潜意识里早就贾府当做“咱们家”,这分明是不回去的了,可惜以宝玉之聪明,当时竟未听出。这一类的话,后面袭人还说过很多,比如第三十一回袭人与晴雯起争执时说的:“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中的“我们”两个字等等。

很显然,对贾府这种深切的认同和归属感,是袭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袭人会站在贾母王夫人的立场上,时时对宝玉进行规劝,甚至对王夫人说出:“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的话来了。袭人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而她的出发点,却是为着宝玉好。在整个大观园里,袭人是与宝玉肉体距离最近的女孩子,然而她的精神,却与宝玉相隔很遥远。这显然是另一值得研究的悖论。

提到袭人,自然不能不提晴雯,“袭为钗副,晴为黛影”这句话的确有一定道理,袭人在做人的世故方面,是可以宝钗一争长短的,晴雯的风流灵巧,快言冷语也的确与黛玉相似。然而黛玉在宝玉的心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当然胜过宝钗,可是晴雯在宝玉中心目的地位却并不如袭人,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关于晴、袭二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最直接的比较就是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袭人与晴雯起了争执,宝玉很旗帜鲜明地站在了袭人一边,甚至说出:“你也不用生气,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好不好?”关于贾宝玉身边的人出去,书中还有写过两处,一处是袭人骗说家人要赎她回去,一处是紫鹃骗说黛玉要回家去。前一次宝玉是千求万央,后一次神智不清,而对晴雯,却是由宝玉自己说了出来,而且不只说了一句,足见袭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是胜过晴雯的。 

袭人之所以能在宝玉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首先在于袭人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性经历的对象,而且他与袭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经常性的。宝玉自与袭人初试云雨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必然会有更多的正常的生理需求。

有趣的是,自那次以后,曹雪芹再没有没有提过宝玉这方面的经历,以致只能让后人产生诸多猜测。还是第三十一回袭人晴雯争执时,晴雯听袭人说了“我们”两个字,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宝玉与袭人的第一次是“幸得无人撞见”那么晴雯知道两人之间的事情自然不是因为这次。而“幸得”两字说明宝袭二人还是多少有点顾忌,做起来很小心的,然而终究让晴雯知道了,可见二人之间发生关系的次数应该不在少数。在第七十六回晴雯被逐之后,病重将死,宝玉去看她,晴雯呜咽道:“……只有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今日既担了这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由这一番话可以看出,晴雯与宝玉之间,是并没有肉体关系存在的。

以宝、晴之亲密,尚且没有逾矩之事,那么其他的女孩子与贾宝玉发生关系,其可能性就更小。这样看来,可以推断袭人是贾宝玉比较固定的性伴侣,甚至很可能是宝玉婚前唯一亲近的女孩子。所以当第十九回,宝玉看见“茗烟按着一个女孩子,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时,马上就想到要去袭人家看她,显然是受了刺激之后,潜意识里唤起了对袭人的性意识。 然而,虽然早在第六回,宝袭发生关系之后,曹雪芹就已经点出了“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但肉体的关系,并不是宝玉对袭人另眼相待的唯一原因,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宝玉对袭人的感情,与对其他女孩子的感情是完全不同的。对宝玉而言,女孩和女人的分别不啻天壤。因此他常说女孩嫁了人就变了蠢物了。与其说贾宝玉尊重、爱惜女性,不如说他尊重、爱惜的是女孩。“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这水里若是进了泥,便是浊水,就算不是浊臭逼人,至少也不会再让人觉得“清爽”。那么袭人从一出场显然就已经不再算是水做的骨肉了,为什么宝玉仍能对她另眼相待,放在比那些冰清玉洁的女孩子之上呢?并不是宝玉觉得自已与旁的男人有何不同,也不是完全是因为对袭人肉体的眷恋。而是因为,在袭人身上,寄托着贾宝玉的俄狄浦斯情结。

宝玉从一出生,因为抓阄,抓了脂粉钗环的缘故,贾政对他一直很严峻,但是贾母和王夫人对他却是千娇百宠,当作命根一般。他是在一种深切的浓重的母性关怀下长大的,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产生恋母情结几乎是一一件必然的事。(事实上按弗洛伊德的观点,这种情结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而贾宝玉对女性的特殊感情,应该说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他内心深处的恋母情节。袭人的年龄比宝玉大两岁,性格又是温柔和,像母亲多过象情人,最重要的是,宝玉的饮食起居一直都是由袭人来照顾,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使宝玉对袭人产生一种依恋感。正是袭人这种特殊的性格和身份,才使贾宝玉的恋母情节,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宣泄对象。贾宝玉对袭人的感情,并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而是欲望,是依恋。也许正是因为潜意识里的犯罪感,在袭人已经获得王夫人认可的情况下,曹雪芹仍然给她安排了公子无缘,优伶有福的结局。

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几乎到了有情皆孽,无人不冤的地步。袭人的结局,在第五回贾宝玉游太虚幻境时,说已经作了预告:“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袭人最后嫁给蒋玉菡,与其他人相比,还算有个不错的归宿,在书中悲剧的色彩并不浓厚。但是如果想一想袭人一直以来都把自己当做贾府的一份子,早已进入了角色,最后却落一个好梦成空,这一种结局比起黛玉,晴雯的烟灭云散来,更有一种深刻的悲凉。佛家讲人生有八苦,其中有一种叫做求不得,袭人所遭遇的,正是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

之前已经说过,袭人出身贫苦,家中艰难时曾一度揭不开锅,为了不“看着老子娘饿死”(第十九回),她小小年纪就被卖到贾府当了丫头。历来对她的评价贬多过褒。然而,当我们细细探寻袭人的心路历程,会从这个女孩身上看到一种生存的无奈。其实,如果把我们放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处在她那个位置,我们未必能做得比她更好,活得比她更磊落。曹雪芹送她一个“贤”字,可见她也是作者满怀着同情与惋惜、饱蘸着“辛酸泪”写出的一个悲剧形象。也许,在别人的眼中,她攀上了高枝,乌鸡变成了凤凰,但无人知道,在这蜕变的过程中,她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忍受了多少屈辱!

首先,袭人忍受着来自周围人的明讥暗讽和冷言冷语。当晴雯听到她说出“我们”这两个字时,便冷笑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第三十回)宝玉的奶娘李嬷嬷更是公然骂她是“忘了本的小娼妇”(第二十回)。面对这些冷嘲热讽,袭人只有忍气吞声、暗自落泪,却不敢做丝毫反驳。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她的酥酪,她害怕惹起事端,便以吃栗子为借口转移宝玉的注意力,将此事搪塞过去。袭人总是生活在担心出事的忐忑之间,因为一旦风波骤起,受伤害的总是她首当其冲。在她那妩媚的笑脸下面,始终隐藏着一颗痛苦呻吟的心;在那受宠的荣耀背后,永远隐埋着一份不为人知的辛酸。

袭人如此忍辱负重,与其说是为了一个姨娘的身份,不如说是为了一个男人宝玉。如果说以前她对宝玉从未有过太多奢求的话,那么在与宝玉偷食禁果之后,她对宝玉的感情开始变得复杂。与宝玉的肌肤之亲,在唤醒她性意识到同时,也唤醒了她的占有意识,从此她对宝玉的关怀更加“无微不至”了。袭人想用一个女人的柔情蜜意来征服宝玉的心,拴住他的灵魂,但她了解宝玉却不能理解宝玉,他们肉体上离得越近,精神上便离得越远。宝玉已经深深地刻入了她的生命和灵魂,但她从来走不进宝玉的精神深处,触不到他的灵魂。在宝玉因所谓“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等罪状遭到贾政一顿痛打后,袭人如同惊弓之鸟,惊恐不已,她觉得再不加制止,宝玉很可能会闯出更大的“丑祸”来,于是在王夫人找她谈话时,她便未雨绸缪、孤注一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怎么个变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并说出来自己的顾忌:“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量,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第三十四回)袭人的深思远虑触动了王夫人担心宝玉“作怪”的心事,王夫人对她感激不已、“感爱”不尽,给了她许多实际的好处。袭人的“告密”在令王夫人感激和感爱的同时,也引起了许多读者对她的鄙夷和唾骂。其实她并非故意向贾府高层邀宠讨好,也并非刻意破坏宝黛之间的感情。

在道貌岸然的贾府,她耳濡目染中受到的是封建思想的熏陶,被灌输的是封建礼教的规范,在她看来,自由恋爱时为封建礼法所不容的洪水猛兽,身为宝玉的贴身丫头,便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宝玉被其吞噬。袭人一向息事宁人,宁愿自己受委屈受劳累,也不愿惹起事端,她“告密”的初衷只是想要保护宝玉,防“丑祸”于未然,保全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至于后来的风生水起,恐怕是她始料未及的。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告密”会导致晴雯的抱屈而亡、芳官和四儿的无情被逐,她或许不会这么做。而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一番话也把宝玉从她身边推得越来越远。从此袭人就百口莫辩地成了“大观园里的女特务”,其实想想,如果她想撵走晴雯的话她早就有机会,不必等到现在。

晴雯挤兑袭人和宝玉“我们”,气得宝玉发狠说要回王夫人打发走晴雯时,袭人“见拦不住,只得跪下了”(第三十一回)。许多人只看到了袭人“告密”,却看不见她这“跪地求情”的一幕。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是复杂的。她以她的方式“爱”着宝玉,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是爱;她只想对宝玉好,尽管她并不知道这种“好”对宝玉有时也是一种桎梏。与宝钗和黛玉相比,她对宝玉的感情显得更为艰难而沉重。她不像黛玉那样拥有冰清玉洁的气质,也不像宝钗那样具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在她和宝玉的相处中,我们似乎感受最多的是她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情。毕竟,宝玉是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而袭人只是一个地位低下、平凡普通的丫头。地位的悬殊造成了袭人心理上的自卑,而这种自卑又造成了两人感情上的错位。

在宝玉的生日宴上,袭人掣到的是一支桃花签,题曰“武陵别景”,诗云“桃红又见一处春”,语出宋代诗人谢枋得的《庆全庵桃花》:“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暗指袭人离开贾府,嫁给蒋玉涵之事。此签初看似乎有点“轻薄桃花逐流水”之意,其实,袭人处在主不主奴不奴妻不妻妾不妾的尴尬地位,她没有资格也没有必要守节。其实,她不愿离开贾府,不愿离开宝玉,但又不敢违抗王夫人的命令。

袭人从来没有真正为自己活过,在任何时候,她都像个任人摆布的木偶,在受人支配的时候,只能以泪洗面,宣泄内心的羞辱和悲哀,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女性的生存悲哀。袭人的结局是幸运的,她嫁了一个温文尔雅的丈夫,而不是一个暴戾凶顽的“中山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袭人又是不幸的,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宝玉的爱妾,服侍宝玉走完一生,但造化弄人,命运偏偏让她跟宝玉天各一方,正如宝玉和黛玉心心相印却生死两端一样,同样是悲剧。得到了别人眼中的幸福,心却是悲伤的,这种得到后的失落恐怕比失去后的空落更为痛彻心骨!虽然与公子“无缘”,但袭人仍深念旧情,据脂批,后宝玉夫妇处于“贫困难耐凄凉”的落魄之时,袭人还和丈夫一起照顾宝玉夫妇的饮食起居,“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也许,在袭人心里,相见离别都只觉得宝玉最好,但人生就是这样,虽有遗憾,却正是遗憾才使人生完整。

大观园中百花齐放,满园芳菲,争奇斗艳,莺娇燕妒。妩媚温柔的袭人像那娇艳而灿烂的桃花,花开时灼灼其华,令人销魂;花谢时落英缤纷,令人惋惜。

对于《红楼梦》中的人物,林黛玉也好薛宝钗也好,历来多有争议。但对袭人,则似乎无例外地都觉得讨厌。甚至有人提出,她是贾母、王夫人等安排在宝玉身边的一名特务,根据是她接受王夫人的特殊补贴,向王夫人汇报贾宝玉周边的情况,不点名地进谗,毁了晴雯等等。

袭人确似不怎么可爱。首先作者强调她长得不美。王夫人更以除美务尽的心情向晴雯等进行讨伐: 素日众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浓妆艳饰语薄言轻者……王夫人一见他……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晴雯一听如此说,心内大异,便知是袭人暗算了他。接着,王夫人又说:“阿弥陀佛!你不近宝玉是我的造化,竟不劳你费心……”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们进去,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他。”喝声“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

而宝玉是以貌取人的,一般的人性是,喜欢长得顺眼的人,而不是专门喜欢丑陋者的。晴雯的相对自由洒脱的性格与她的美丽有关,美丽增加了人的自信自尊,有利于女孩子张扬个性。而丑人缺少这方面的天生的本钱,不能不谦虚谨慎,更多多地利用、依靠人为的东西:规则、秩序、价值观念、权威。当然这里不仅是美与丑的问题,宝钗很美,但也认同当时的主流文化规范。只是袭人如不争取外力、争取主子方面的信赖与器重,她就在众丫鬟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爱美唯美的宝玉离不开袭人。由于袭人服务得好?是一个原因,但袭人的服务是可以由一个服务班子代替的,袭人这个人却是任何班子代替不了的。由于袭人早已与宝玉领略了“警幻所示之事”,也是重要原因。这也是历代读者评者最瞧不起她的。但是这个责任更多地应该由宝玉负起,更应该由当时的制度负起。袭人的地位已经规定,只是由于年龄太小,才尚未被宝玉正式收入房内,“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暂且别无话说。”

书上是这样说的,这种说法有掩耳盗铃的曲笔,也有真实的事体情理在焉。也是在此“初试云雨情”一章,说到宝玉“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看来袭人不仅有显得笨手笨脚的一面,还有柔媚娇俏的另一面与掩面伏身而笑的似拒还招引的功夫。看来不仅大智若愚,大美还需若丑,丑中之柔媚娇俏,掩面伏身而笑等,都是极具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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